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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颁布单位】国家档案局

【发文字号】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颁布时间】1999-6-7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家档案局

(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重新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

第三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国家档案局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依法开展。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

(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范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五)组织、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六)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十条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是集中保存、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依照《档案法》第八条的规定,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收集和接收本馆保管范围内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对所保存的档案严格按照规定整理和保管;

(三)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成立的其他各类档案馆,根据需要,可以承担前款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全国档案馆的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由国家档案局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文件材料归档的规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由单位的文书或者业务机构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交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的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十四条既是文物、图书资料又是档案的,档案馆可以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联合举办展览,共同编辑出版有关史料或者进行史料研究。

第十五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应当对所保管的档案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保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配置适宜安全保存档案的专门库房,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有害生物的必要设施;(三)根据档案的不同等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和管理;

(四)根据需要和可能,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需要的技术设备。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保管,根据需要,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档案法》第十四条所称保密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第十八条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出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资产转让需要转让有关档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各级各类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了收集、交换中国散失在国外的档案、进行国际文化交流,以及适应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推广等的需要,经国家档案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内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卖档案的复制件。

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二十条各级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应当按照《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分期分批地向社会开放,并同时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档案开放的起始时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向社会开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三)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

前款所列档案中涉及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第二十一条各级各类档案馆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应当逐步实现以缩微品代替原件。档案缩微品和其他复制形式的档案载有档案收藏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者印章标记的,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中国已开放的档案,须经中国有关主管部门介绍以及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保存的尚未向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以及中国公民需要利用的,须经档案保存单位同意。

各级各类档案馆应当为社会利用档案创造便利条件。提供社会利用的档案,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档案法》第二十二条所称档案的公布,是指通过下列形式首次向社会公开档案的全部或者部分原文,或者档案记载的特定内容:

(一)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

(二)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

(三)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

(四)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

(五)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

(六)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

(七)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

第二十四条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保存在档案馆的,由档案馆公布;必要时,应当征得档案形成单位同意或者报经档案形成单位的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

(二)保存在各单位档案机构的,由各该单位公布;必要时,应当报经其上级主管机关同意后公布;(三)利用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档案馆、档案保存单位同意或者前两项所列主

管机关的授权或者批准,均无权公布档案。

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其所有者向社会公布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利益。

第二十五条各级国家档案馆对寄存档案的公布和利用,应当征得档案所有者同意。

第二十六条利用、公布档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

(二)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

(四)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

(五)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六)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第二十八条《档案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罚款数额,根据有关档案的价值和数量,对单位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个人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第二十九条违反《档案法》和本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损失档案的价值,责令赔偿损失。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档案工作,根据《档案法》和本办法确定的原则管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有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习有感 幼儿园 2012.6 档案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档案事业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事业,档案工作很平凡,但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工作。《档案法》的颁布实施,为加强和发展档案事业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从此走上了“以法治档”的轨道。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5周年,所以上上下下的关于档案法的宣传活动特别热闹,我们南站中心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自然也不例外。在这里首先要感谢园内领导让我能够参加这次高水平的档案法学习活动。另外还要感谢我们园内领导对这次学习活动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使我能够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 通过这次的学习活动,不但使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了更深的认知与了解,而且还使我充分认识到新时期档案工作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重要性。真正体会到其与我们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不只是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的工作,而且还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其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经济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档案的价值性。价值性即有用性。档案有两种基本价值:1、历史凭证价值,从档案的基本属性和档案的内容、形式特征看,档案是真实可靠的,具有法律效力;2、情报信息价值(或称参考价值),从档案的信息储备和所反映的内容来看,档案信息可供各项工作借鉴、参考。 因此,作为无锡市民,我认为了解档案法、学习档案法、宣传档案法是我们每一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不单要自己参与,而且要带动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同事共同参与,人人奉献,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宣传档案法、普及档案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幼儿园决定近期要建立档案室。我觉得它是档案工作的一个新的形式,也是一种促进工作的手段,最终目的是通过升级,更有效地做好档案工作,方便查询、保存与管理,更好地为规划工作、为幼儿园的建设服务。 一、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和幼儿园里的规章制度。积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二、认真学习、熟练应用档案管理软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学习黄园长讲话精神。平时注意多学习,多动脑! 三、严格遵循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坚持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答案

试卷提交时间:2018-03-06 17:52:04.09 试卷得分:97.0 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规章分为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两种。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题型:判断题分值:1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同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本市的地方性档案法规。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对等。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5、题型:判断题分值:1 涉及国家机密和特殊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6、题型:判断题分值:1 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判断并决定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7、题型:判断题分值:1 规范性档案行政文件在人民法院司法活动中具有依据作用。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法规是档案政策的具体化和固定化。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介绍信或者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规章是指由有制定权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档案行政法律关系必须的当事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2、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政策对档案法规来说,具有监督性和指导性的作用。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4、题型:判断题分值:1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自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 正确

档案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方法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公司档案管理,确保各类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同时也为确保档案借阅方便和无丢失,无泄密,使其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更好的为企业发展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方法。 一、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 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及其它方面档案。二、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 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1.文件的形成与归档,公司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2.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由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 3.公司指定专门的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有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三、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整理,部门主管审核、 交总经理审批后归档;一项工作有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有主办部门人员收集,交行政部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四、公司文件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 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五、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营销部:有公司经营决策的经销管理和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信息,广告宣传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部:有财务管理中各种账册、报表、凭证和文件等 3.工程部: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文件项目合同、工程图纸、完工单、工程报验单、工程结算单等 4.技术部:各项工程的技术分解单、制作技术图纸、安装图纸、和客户意向期间技术方案、产品设计方案、各种计算资料、新产品试制及老产品改进的监订、总结报告、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资料、各项专利资料等 5.质保方面:各个工程项目质量跟踪记录、各种认证证书、产品质量

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最新版】

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青神县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持水体生态平衡,维护公共秩序,规范垂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县除禁钓区外的天然水域和公共水域从事垂钓休闲活动的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禁钓区是指:岷江、金牛河、岷江支流与岷江交汇口200米范围内、以及其他明文禁止垂钓的区域。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垂钓是指使用钓竿、丝线、鱼饵等工具钓鱼的行为。

第五条青神县野生渔业资源属于国有资源。 第二章垂钓管理 第六条垂钓区划分。垂钓区由县农业农村局、交通、环保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共同拟定,综合考虑环境保护、人身安全、交通便利、钓友习惯等因素划定。桥梁上、公路上、街道边、输电线路下等和其它有明显或潜在危险的区域均为禁止垂钓区域。禁钓区外,如与其它规章制度不符的,以其它规章制度规定为准。 第七条严禁在船舶、竹筏、皮筏上离岸垂钓。 第三章垂钓行为管理规定 第八条垂钓人员应符合能够从事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 第九条禁钓区外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垂钓方式,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 第十条垂钓活动禁止以下行为:

(一)严禁使用笼子钩、联体钩、串钩等钓具进行垂钓; (二)严禁使用探鱼设备、鱼枪、弓弩等手段钓鱼射鱼; (三)严禁使用有毒有害饵料及采取打窝垂钓的行为; (四)严禁使用除蚯蚓而外的任何活饵进行垂钓; (五)严禁使用其它禁用的钓具; (六)严禁垂钓的渔获物买卖交易。 以上行为均为非法捕捞行为,一旦触犯,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垂钓作业中应主动避让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对误捕误钓的,必须及时放回水体。垂钓区域内渔业资源的保护品种、最低可捕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禁捕品种:中华胭脂、长吻鮠(江团)。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档案 【发文字号】法[办]发[1991]46号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1991.12.24 【实施日期】1991.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办法 (法[办]发[1991]46号1991年12月24日)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人民法院档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档案大部分是诉讼档案。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之一,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做好审判工作,实行审判监督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负责集中统一管理本院的全部档案(包括各种门类

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切实为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完全,是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任务。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接受上级人民法院档案机构和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置与职能任务相适应的档案机构,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职档案干部。 第六条各级人民法院档案干部的配备,参照劳动人事部、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规定,从法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现以保管档案一万卷(件)设专职档案干部一人为基数。超过部分每超过一万五千卷再增配一人。 第七条人民法院档案机构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一收集、整理、保管、统计本院全部档案,并积极有效地开展利用和编研工作,为本院领导、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 (三)监督和指导本院各审判庭(含人民法庭)和其他部门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中级以人民法院的档案机构,根据需要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法院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召开档案工作会议,组织经验交流,对档案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对下级人民法院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监督和指导。

2020年档案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

2020年档案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各题中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选项,每题2分,共15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颁布,自起施行。 A、1987年9月5日 B、1988年1月1日 C、1996年7月5日 2、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年向社会开放。 A、30 B、20 C、50 3、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给予奖励。 A、所在单位 B、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各级人民政府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于国家档案局第5号令重新发布。

A、1999年5月5日 B、1998年9月3日 C、1999年6月7日 5、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关于档案是“国家的财富”的科学概念。 A、宝贵 B、重要 C、历史 6、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 A、分室 B、集中 C、各自 7、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无权公布。 A、机关 B、团体 C、组织和个人 8、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利用、公布档案不得 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A、经济产权保护 B、知识产权保护 C、文化产权保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或者、等合法证明,可 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A、介绍信、信用卡、身份证 B、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 C、介绍信、身份证、户口薄 10、最耐久的字迹材料是。 A、蓝黑墨水 B、碳素墨水 C、圆珠笔 11、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的意见。 A、利用权、禁止利用 B、优先利用权、部分利用 C、优先利用权、限制利用 12、属于县级国家档案包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理应自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档案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0月6日实施日期:2001年10月6日)废止(原因:已被1999年5月5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6月7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代替) 【批准部门】国务院 【批准日期】1990.10.24 【发布部门】国家档案局 【发布日期】1990.11.19 【实施日期】1990.11.1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的批复 (国函[1990]93号) 国家档案局: 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由你局发布施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务院

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国家档案局令 (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已于一九九〇年十月二十四日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冯子直 一九九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系指具有现实查考使用价值和对历史、科学技术、艺术、教育等有研究价值的档案。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的经费。 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也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保障档案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国家档案局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档案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监督检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实施。制定发展档案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组织并指导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的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试题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把正确答案涂在答题卡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A、1987 年9 月5 日 B、1996 年7 月5 日 C.1988 年1月1 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 A、1990 年10 月24 日 B、1990 年11 月19 日C、1999 年5 月5 日 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是什么时候重新修订公布的? A、2002 年6 月28 日 B、1998 年9 月3 日 C、1998 年8 月29 日 4、《档案法》中规定的“档案”,是指对国家和社会有什么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的形式的历史记录? A、保存 B、观赏 C、资政 5、一切国家机关、武装、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民对档案有什么义务? A、保管 B、整理 C、保护 6、《档案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什么计划?

A、文化工作规划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C、科技发展计划 7、《档案法》第五条规定了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其最终目的是什么? A、方便查阅 B、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C、指导工作 8、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下列哪项? A、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B、来源原则 C、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9、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作负有监督、指导职能的机构是什么? A、文化管理部门 B、专业档案馆 C、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10、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何种机构? A、文化事业机构 B、科研机构 C、行政机构 11、《档案法》第九条规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什么? A、大学学历 B、中级以上职称 C、专业知识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管理,保证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国家相关法规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 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与销毁、统计、利用等活动的管理。 3 职责 总经办:负责组织档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与销毁、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对收集起来的档案进行重新编制件号、盒号、档号。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或项目的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统计工作负责,对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文书档案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对本单位文书档案完整性、归档质量负责。负责本部门所有文书档案的初步整理工作,具体包括档案分保管期限、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用铅笔编写)、编写目录、装盒等。 4 术语定义 编目:指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档案着录并将条目组织成目录的过程。 归档文件目录:指登记卷内文件题名和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 备考表: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单,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 编件号:是归档文件在最低一级类目内的排列顺序号,按文件排列从“1”开始标注,一份文件编一个件号。目录的件号要与文件上的件号一致,件号无重号、无空号。 来源单位/部门:文件的形成公司(落款公司)或个人,如为某部门形成,来源单位/部门一栏填写公司全称加上部门全称。来源单位/部门名称太长可使用通用简称。过多时可以适当省略。批准通过的审批表,来源单位/部门为最后的审批机关;未批准的审批表,责任者为填写机关。 文号:发文的字号。由公司代字、年度、顺序号组成,如实抄录,不能省略。 档案名称:即文件的标题。文件题名一般要照实抄录,不得随意改动。如文件没有题名或虽有题名、但不能真实反映文件的实际内容,应在原题名后重新拟写,应加“[ ]”。重新拟的题名必须包括责任者、问题、文种三要素。 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由年月日组成,用八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例如:。 页数:为本件归档文件中有效字符的页面总数,空白页不计入页数。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6修正)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16修正) 【法规类别】渔业管理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6.04.01 【实施日期】2007.05.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1989年3月10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3月7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地方性法规修订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8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07年3月28日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以及渔业资源繁殖保护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公安、边防、海洋、海事、交通、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渔业监督管理工作。公安部门可以在重点渔业水域和渔区设置派出机构。 第五条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侧海域及国家指定由本省管辖的海域,由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内陆水域的渔业,由行政区域内的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商制定管理办法,或者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第六条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规,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严禁在航道、港口水域、水源保护区从事捕捞和养殖生产。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域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水产品的加工业和流通业,推进产业化经营。

_档案法实施办法_修改情况综述

本栏责任编辑吴红 法规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以下简称 实施办法 )于1990年10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第1号令发布施行。这部行政法规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以下简称 档案法 )的配套细则,自施行以来在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保障和促进档案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新形势,规范档案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996年7月5日对 档案法 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71号令发布施行。 为了保持法制的统一,使修改后的 档案法 的规定更加明确和具有可操作性,对其配套法规 实施办法 的修改十分必要。为此,国家档案局于1997年3月开始着手修改 实施办法 。 1997年3月12日,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以档函字[1997]28号文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馆,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档案局、馆,中央、国家机关档案部门发出了 关于征求对 档案法实施办法 修改意见的通知 。要求各地在接到通知后,着手组织调查,认真研究,将在实施 档案法 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对 档案法实施办法 的重要修改意见和建议汇报上来。通知下发后,各地认真组织讨论,积极反馈修改意见。截止到1997年6月26日,共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19个中央、国家机关报送了意见。 根据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意见,国家档案局法标处及时进行了汇总分析。归类为原则性修改意见59条,具体修改意见104条。在汇总采纳各方面合理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于1997年10月起草了 实施办法 修改稿(草案)的第一稿。 1997年11月,国家档案局就第一稿中涉及到的几个主要问题及修改思路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进行了沟通,并交换了修改意见。 1997年11月20日,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意见起草的 实施办法 修改稿(草案)第二稿完成。该稿对原 实施办法 中的10个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增加了2个条款。 档案法 修正的4个条款在 实施办法 中都相应地作了修改。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在总则中将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具体范围的确定权授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二、为加强对珍贵档案的管理,参照 文物法 对文物按等级管理的经验,增加了档案按其形成年代与所记载的内容,分为一、二、三级管理的规定。三、将 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所列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细化为2个条款。即:一类为需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行政处分的以及造成损失需要责令赔偿的行为;另一类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同时规定了处罚的额度。这样分类表述,有利于实际操作。 此外,根据 实施办法 近年来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对档案行政执法、档案进馆、档案公布、档案利用、档案出境等,也都在相关条款中作了适当补充与修改。 1998年2月6日,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向全国各档案部门下发了 关于征求对 档案法实施办法 (修改稿)意见的通知 ,将 实施办法 修改稿(草案)的第二稿下发全国各地,广泛征求意见。截止到1998年5月31日,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8个计划单列市档案局、18个中央国家机关、2个个人及国家档案局经科司、档案馆(室)司、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对修改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大部分回函单位对修改稿比较满意,同时也对修改稿中修改过的条款及未修改的条款提出了一些具体的修改建议和意见。根据各地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办法 修改稿(草案)起草了第三稿。 1998年6月19日,国家档案局召开了馆局务会议,会议原则上通过了 实施办法 修改稿(草案)的第三稿。同时提出对有些条款需再作斟酌,还需再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 档案法实施办法 修改情况综述 国家档案局法标处 11 中国档案 1999年第8期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1997修正)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1997修正) 【法规类别】渔业管理 【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7.08.15 【实施日期】1987.07.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 (1987年6月28日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西 省实施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的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水域(含草洲、沙洲,下同)从事养殖和捕捞水生动物、水生植物等渔业生产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鄱阳湖,赣江、信江、抚河、饶河、修河的主、支流,长江江西一侧江段等水域属全民所有,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管理。

国家投资兴建的水库、鱼池、渠道和围堤内的湖泊等水面,属全民所有,由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管理;跨行政区划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统一规划管理。 集体投资兴建的水库、鱼池、渠道和围堤内的湖泊等水面,属集体所有,由投资兴建者管理使用。 全民所有或集体所有的水面,可由集体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使用。 水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渔业生产的方针。以养殖为主,合理安排捕涝,积极发展水产加工业,因地制宜地作出规划,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本省水面的优势,增殖和保护渔业资源,加速渔业生产的发展。 第五条省农牧渔业厅主管全省渔业工作,行政公署和省辖市、县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重点渔区设立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渔政监督检查人员。 第六条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是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渔业生产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渔业法规的执行。 (二)对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利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渔业水域及其生态环境和珍稀水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 (三)核发和注销捕捞许可证、草洲使用证、渔船牌照,管理渔具、渔法,审核、安排、调整捕捞场所和草洲使用权,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草洲管理费。 (四)负责渔业船舶的注册登记和监督检验,签发渔业职务船员证书及航行证书,审批渔业船舶的购置、更新、改造,进行渔港管理和对进出渔港船舶的签证,维护渔业船舶的水上安全。 (五)维护国家、集体和渔业生产者个人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渔业、草洲纠纷以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

1、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各种档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涉及国家机密和特殊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题型:判断题分值:1 外交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5、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法规是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有效保护档案资源的有力武器。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6、题型:判断题分值:1 禁止出卖属于公民所有的档案。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7、题型:判断题分值:1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题型:判断题分值:1 地方性档案法规的效力低于本级政府制定的档案行政规章。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题型:判断题分值:1 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题型:判断题分值:1 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应当移交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我国最早的档案文献汇编是《尚书》和《春秋》。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2、题型:判断题分值:1 对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该局自身。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规的效力所及的范围不仅包含我国的公民,而且包括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4、题型:判断题分值:1 非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可以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5、题型:判断题分值:1 我国对抽象档案行政行为监督的要点着重于它的合法性、现实性、协调性、合理性和严肃性五个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16)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五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第九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条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二条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保存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上述单位自行管理。 档案馆与上述单位应当在档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协作。

2018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

档案法规知识基础-测试 试卷提交时间:2018-06-29 16:41:30.547 试卷得分:81.0 1、题型:判断题分值:1 修改后的《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一次提出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的规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2、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法规的效力是指其在一定范围内对某些主体和行为具有的规制力和约束力。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3、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相互约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4、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对等。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5、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分级的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6、题型:判断题分值:1 9号令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企业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7、题型:判断题分值: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7年9月5日起施行。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8、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向档案馆报送各种地方政策、法规汇编,年鉴,志书,大事记等反映地方特色的出版物。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9、题型:判断题分值:1 向档案馆出卖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0、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行政规章是指由有制定权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依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11、题型:判断题分值:1 档案政策对档案法规来说,具有监督性和指导性的作用。 正确 错误 答案错误 12、题型:判断题分值:1 10号令明确了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收集档案范围。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3、题型:判断题分值:1 对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机关是该局自身。 正确 错误 答案正确 14、题型:判断题分值:1

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

办公室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 为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城区建设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广州市档案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档案是在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图表、声像等反映本所历史面貌的真实记录。其构成以党政工团档案为主体,包括基建、设备、会计、已故人员、声像、业务、荣誉档案等。 第二条档案工作是我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反映和维护我所历史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对我所形成的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机构 第四条根据《档案法》规定,设立综合档案室。由一名所领导分管,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所配备专职档案员一名,负责综合档案室的工作;各业务部门的内勤资料员为

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立卷工作。本所综合档案室接受上级档案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设立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档案员和有关科室兼职档案员组成,负责对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三、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第六条本所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 (一)贯彻实施《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二)拟定本所档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定期总结工作,向上级反馈本所档案的管理工作情况; (三)统一收集、整理、归档、鉴定、保管、统计本所档案,并积极有效地提供利用和开展编研工作; (四)督促和指导各科室做好档案材料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五)不断改进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做到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立卷质量标准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 四、归档范围、时间和要求 第七条凡是本所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已办理完毕的

经典公司档案实施及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 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寻甸县档案局高文 同志们: 按照培训内容安排,今天跟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在座的都是从事档案工作的,可能有的知道有这么一部法律,可能有的不很清楚。我先介绍一下《档案法》的一些基本情况,以便大家有个全面的认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何时颁布实施?何时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22次会议通过,1988年1月1日施行。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几章?多少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五章二十七条,即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第五章法律责任。 总则部分主要内容:1、制定《档案法》的目的;2、《档案法》所管理的范围;3、保护档案是全社会的义务;4、档案事业的地位;5、档案工作的原则。分则部分主要内容:1、规定了档案机构及基职责,对档案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出了要求;2、确定了档案管理的内容和制度;3、确立了档案馆和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在档案管理与利用方面的互相协作关系;4、确立了集体和个人所有档案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其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佑价值的,或应当保密的档案管理方式;5、授权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产转让时转让有关档案的具体办法(第十七条);6、规定了档案利用原则,确立了档案定期开放制度; 7、对社会各方面、档案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事务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档案馆应当定期开、放档案的目录(第十九条);8、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作了具体规定,赋予档案部门行政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第五章)。 3、《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概念是什么?

档案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档案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档案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只要有考核要求,就会有试题,借助试题可以检测考试者对某方面知识或技能的掌握程度。你所见过的试题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判断题 1、中国首届“国际档案日”纪念活动开展于201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 3、《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是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4、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 ) 5、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必须由档案馆保管。

(×) 6、档案保存价值的鉴定标准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 7、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应当保密的档案,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必要时可以收购或征购。(√ ) 8、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涂改档案的可以给予罚款。(√ ) 9、所有材料都应该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移交。(×) 10、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批准。(√ ) 11、对违反档案法构成犯罪的行为,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2、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 ) 13、档案密级的变更和解密,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14、专业档案馆收集的范围,由其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审核,按规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同级档案行政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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