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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出管理办法

学校公出管理办法
学校公出管理办法

一中学校公出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差旅费管理,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政发[2015]41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我校工作人员公出必须报经主管领导及校长批准。(参加会议、培训应向主管领导及校长提供会议、培训通知单)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处理。

第七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八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九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住宿费

第十条住宿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等,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一条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市内到乡镇、乡镇到市区出差住宿费最高限额200元/人、天。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一)本市到乡镇、乡镇到市区每人每天70元包干使用。

(二)到本市以外,本省境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到省外出差的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见附1)。

第十五条出差人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

第十六条,市内交通费是指本单位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七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一)本市市区到乡镇、乡镇到市区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二)到本市外(含到外省)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十八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本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没有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十九条自驾私家车或出租小汽车公出到乡镇或本市以外,交通费补助标准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局机关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转嫁。

第二十一条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处理。

第二十二条公出结束后公出人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公出审批单、机票、车票、船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二十三条财务科将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监督问责

第二十三条公出人必须保证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

第二十四条我校全体教职工要按照本规定第四条,严

格执行公出批准程序,做到相互监督。

第二十五条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人员由学校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七条公出在市区内无交通、伙食补助。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5年10月20日起施行。本办法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附: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费补助费标准表

2、公出申请表

一中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表(一)

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财库〔2011〕16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

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可继续使用转账方式。

(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

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200元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制定具体细则。各部门应尽快制定本部门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备案。各部门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指导,要求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重点明确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情况下的财务审批程序和报销手续。各部门各单位应从严控制不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支出事项,必要时报销申请人应提供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证明材料。

(二)加强培训宣传。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公务卡管理政策培训,使单位财务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同时要加强宣传,在本部门本单位形成良好的主动用卡、自觉用卡氛围。

(三)加大改革力度。各部门要于2012年底前将公务卡制度改革推进到所有基层预算单位,并督促基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财政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除上述情况外,因特殊情形确实不能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报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doc

培训学院管理制度1 隆阳建设系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及学习型组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隆阳建设系统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按培训实施要求分为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素质型培训、专业知识技能型培训、自我提高型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基层员工培训。 第四条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由管理机构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基层员工培训、入职培训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隆阳建设系统全体员工。 第二章培训目的、方式 第六条培训目的: 1、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2、实现员工对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的掌握;

3、提高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改善员工的工作绩效; 4、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以及培养员工的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 作气氛; 第七条培训方式: 1、高层管理人员培训以交流培训与外聘讲师培训、外派培训相结合,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中层管理人员培训以内部兼职讲师、外聘讲师为主,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普通员工以理论授课培训和实际工作培训相结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培训组织管理 第八条培训的组织管理主要是由行政管理中心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1、工作主要内容: 1.1确定培训工作的总体方向及培训安排; 1.2审核培训计划及方案; 1.3监督检查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及培训考核的真实性;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考试工作的基本依据。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落实及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普通中小学考试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的模块(学分认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模拟考试。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 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关注学生学习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1

目录 1、董事会工作职责……………………………………………2页 2、校长工作职责………………………………………………3页 3、副校长工作职责……………………………………………4页 4、班主任工作职责……………………………………………5页 5、教职工聘任制度……………………………………………6页 6、例会制度……………………………………………………7页 7、教职工奖罚制度……………………………………………9页 8、学员管理制度………………………………………………11页 9、档案管理制度………………………………………………12页 10、考勤制度……………………………………………………14页 11、财务管理制度………………………………………………16页 12、财产管理制度………………………………………………18页 13、学籍管理制度………………………………………………20页 14、教师备课制度………………………………………………21页 15、听课评课制度………………………………………………23页 16、安全保卫制度………………………………………………25页

董事会工作职责 一、培训学校自成立之日起即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 教职工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审议学校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修订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听取和审议学校财物安排和财务决算报告。决定学校近期建设计划和长远 规划。 四、讨论决定教学及其他工作的重大改革和试验计划。 五、讨论教师进修和学术活动计划,审定教师工作考核方案和结果。 六、审议通过学校评优模范表彰决定,审议通过对学生的处分及取消处分的决 定。 七、讨论通过学校及民主意见的处理情况决定。 八、讨论通过改善师生生活条件和生活福利设施建设计划。 九、处理和解决涉及培训学校的重大事务。 十、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 十一、以上条款经董事会所有成员表决通过。

教育学考试

《教育学》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教育 2、教育目的 3、形成性评价 4. 课程设计 5、学校教育: 6、发现学习: 7、教育目的: 8、课程目标: 9、绝对评价法: 10、教育自传: 11、人性化教育: 12、读书指导法: 二、简答题 1、简述教育的政治意义。 2、简述校本资源开发与利用的途径。 3、简述校本研究的特点。 4、简述新课程的教学观。 5. 简述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 6、简述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 7、简述新课程培养目标的特点有哪些? 8、简述学生学习的特点。 9、简述教学的基本原则。 10、简述多元智力视野中的学生观。 11、简述读书指导法的内涵、意义和注意事项。 12、简述表现性测验评价的含义与方式。 13、简述课堂人种志研究的特点。 14、简述多元智力视野中的学生观。 15、简述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三、论述题 1. 结合实际论述如何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2. 结合实际论述一个好教师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3. 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际,谈谈教师应如何实现有效教学? 4、结合实际,谈谈教学实践中如何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 5、结合实际,谈谈新课程背景下教师应树立什么样的教学观。 6、试论述新课程背景下教师角色与传统教学中教师角色相比发生了哪些变化? 7、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谈谈新时期教师应具备哪些专业素养。 8、试述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和“个人本位论”的主要观点。

《教育学》复习资料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教育:教育就其定义来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泛指增进人们的知识、技能和身体 健康,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所有活动。包括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狭义的教育 主要是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 施加身心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2.教育目的:一般来讲,教育目的是指国家或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人的质量规格所作的总体规定与要求。具体来讲,教育目的是指教育活动所要达到预期结果,是人们对受教育者达成状态的期望,即人们期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的变化,或者产生怎样的结果。 3.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教育和评价教育质量的基础性文件。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并针对课程实施中的重要问题提出了建议。 4. 课程设计:课程设计是指课程机构的编制,主要解决依据培养目标设置哪些课程以及解决课程的标准问题。 5、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身心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6、发现学习:是在教师不加讲述的情况下,学生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获得新知识,寻求解决问题方法的一种学习方式 7、教育目的:教育目的是培养人的总目标,是含有方向性的总体目标和最高目标,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总体的终极的教育意图和方针,它所要说明的是教育应满足什么样的社会需求和应培养人的哪些身心素质。 8、课程目标:课程目标广义为课程总目标,狭义为分科课程目标,各领域、各学科的教育目标,是指从某一领域或某一学科的角度所规定的人才培养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分科目标)。9、绝对评价法: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之外,确定一个要达到的目标或标准(客观标准),再将评价对象与这个客观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其到达目标的程度的一种评价方法。 10、教育自传:当教师们讲述他们自己的教育故事时,这种谈论教育的方式有些像叙述自己的“自传”。我们把它叫做“教育自传” 11、人性化教育:是建立在人本心理学基础上的教育理念,它强调教育应以人为中心,重视教育的人性需要,尊重人的尊严和人格,重视人的主体性、主动性、创造性和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人性化教育是以尊重人格和学生的主体性存在为前提的教育,是使人获得健全人格,使人性得到完满实现的教育。 12、读书指导法:是教师指导学生通过阅读教科书、参考书和课外读物获取知识、培养独立阅读能力的教学方法。亦称阅读和围绕阅读材料进行的活动法。 二、简答题 1.简述教育的政治意义。 (1)通过学校教育制造政治舆论,宣传一定的政治观点、政治理论或政治路线与方针, 为某种政治活动的需要做思想准备。 (2)通过国家制定的学校教育制度,实现对受教育者的选择与分配,使原有的社会政 治关系得以延续和发展,是实现学校教育政治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 (3)通过教育培养合格的公民以及各种政治人才。其一,教育为社会培养各种政治人 才。其二,教育培养具有一定政治素质的社会公民。 2.简述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基本途径。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学员管理制度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生活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

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检查学员的课堂笔记,督促学员完成作业。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讨论前学员应按照讨论题认真思考,写好发言提纲。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中应畅所欲言,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 5、学员成绩考核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进行。 6、出勤管理 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一般不准请假,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因病经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疗者。 (2)个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1–3天由主管校长审批。学员请假必须填写《学员请假报告单》,教务部门要建立请销假制度,并负责在学员《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上记载。 四、生活管理 1、以饱满的热情、进取的精神、认真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校。 3、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认真作好课堂笔记,及时复习所学知识。上课时,不讲话,不抽烟,不使用手机,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4、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玷污、损坏墙壁和宣传标语。每天轮流打扫教室、寝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5、节约水电,及时关电关水,做到人离灯熄水停。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考试工作的基本依据。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落实及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普通中小学考试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的模块(学分认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模拟考试。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建立严格的考试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考试管理办法,规范考试的组织主体,明确考试的范围与类别,优化考试的命题与方式,控制考试的规模与次数,最大限度地发挥考试的积极作用,正确运用考试结果。充分发挥考试的诊断发现、改进矫正、激励导向功能,引领学校、教师、家庭、社会树立正确的考试观、质量观、人才观,关注学生学习

兴趣、态度、方法与习惯培养,使学生获得积极的生命体验,促进学生“勤奋学习、快乐成长、全面发展”。 第六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基础性原则。根据教育内容和目标,遵循学科特点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科学考察学生的学习素养、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等,准确反映教与学的过程和现状,为改进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 发展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树立为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服务而测量的观念,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得到提高并积极主动地发展。 开放性原则。中小学考试要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形式要多样化,考试内容要多元化,提倡实施开放性考试。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科学揭示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学习与发展水平,充分反映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成果。 第三章考试类别、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考试类别 学科单元测验属于教学过程中的诊断性考试。由任课教师或教研组进行命题(也可采用学生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 义务教育阶段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义务教育阶段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是一种阶段性考试,由学校组织进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中间;期末考试一般安排在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试题由学校命制。 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级教研机构命题,省教研室可提供样题。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

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学知识考点汇总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1、“教育”一词最早出现在《孟子·尽心上》。 2、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教育包括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 狭义的教育: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 3、教育是一种有目的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其最根本的任务是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 4、教育的基本要素: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的影响。 5、教育的起源:神话起源说、生物起源说、心理起源说、劳动起源说。 6、教育的发展阶段: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教育(奴隶社会的教育、封建社会的教育)、近代教育、现代教育(20世纪以后的教育)。 近代教育特点:教育的国家化、初等教育的义务化、教育的世俗化、教育的法制化。 现代教育的特点: (1)教育普及化程度越来越高。 (2)教育逐渐走向民主化。 (3)教育内容更趋丰富与合理。 (4)教学组织形式、方法、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有效化。 (5)从阶段性教育走向终身教育。 第二节教育学的产生与发展 1、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2、现存最早专门论述教育问题的著作《学记》(《礼记》中的一篇),被称为“教育学的雏形”。 第二章教育与社会和个体的发展 第一节教育社会的发展 1、教育与社会生产力 (1)教育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决定和制约。 经济发展对教育的需求是促进教育发展的动力,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和制约着教育发展的规模与速度以及教育的内部结构、决定和制约教育的目的以及学校对课程内容的设置,还对教学手段和教学组织形式有重要的制约作用。 (2)教育是劳动力再生产、科学知识再生产的的重要手段。(教育的经济功能) 2、教育与政治制度 (1)政治制度制约着教育的性质和目的、教育的领导权、受教育权以及教育内容和教育制度。 (2)教育可以完成年轻一代的政治社会化,促进政治体制的变革与完善,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在关键时候形成社会舆论、影响政治时局。(教育的政治功能) 3、教育与社会文化 (1)文化对教育有制约作用,社会文化影响着教育内容、人的教育观念以及各种非正式形式的社会文化对人的态度、观念、行为、道德品质的不同程度的影响。 (2)教育具有传承文化、传播文化、选择文化以及创造和更新文化的功能。(教育的文化功能) (3)学校文化:包含学校物质文化、学校组织制度文化、学校精神文化等等,其中学校的精神或观念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学校精神文化包括办学的指导思想、教育观、道德观等,校风则是学校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体。 4、教育与社会人口 (1)人口对教育有着制约的作用,人口的数量和增长速度制约着教育事业的规模和发展速度,人口的质量

(完整版)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小学考试制度

中心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考试是检查阶段性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规范考试过程,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命题 (一)命题原则 1、考试限定用时: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120分钟,其他各科60分钟。 2、试卷总分:各考试科目均为100分。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采用闭卷考试,其他学科开卷或考核,每学期期末一次,以等级方式考评学生。 4、命题范围及依据:命题以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原则上以教学进度为准,期中考试占本期教材内容的1/2,期末考试全面考查。 5、试题难度:试题以考查“双基”为主,兼顾能力考查;有适当的区分度,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其中基础题约占60%,中等难度题约占30%,难题约占10%。

(二)命题要求 1、为确保试题质量,要求命题人认真作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以落实命题工作的责任目标。 2、试题由县教研室印制。 二、考前复习组织安排 1、各科任教师要随堂指导复习,确保知识的巩固和深化。 2、组织学生进行系统、有序的复习,坚决杜绝脱岗或放任自由。 3、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安排,月考由年级组负责试题命制和考试组织安排。 4、所有考试的考场安排和学生调配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三、监考 (一)监考规则 1、监考教师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试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 2、一年级监考教师负责读题,对不能答题的个别学生要多关注。

3、监考教师在考试前5分钟进入考场,任何人不得迟到,每科考试开始时,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4、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了,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收齐、整理、装订好试卷,送交教务处。 5、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允许替换监考,坚决杜绝考场内无监考教师的现象出现,如有发现,将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并责成在全体职工会上作出书面检查。 (二)考场规则 1、考生进入考场,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三角板等。 2、考生在每科考前5分钟进入考场,根据班级对调情况对号入座。考试中途不得私自调换座位,考试铃响后,才能开始答卷。 3、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每堂考试时间过半后,才准交卷出场。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释义】本条是关于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条体现了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的精神。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与《民办教育促进法》所调整的民办学校有诸多不同之处: 1.性质不同。前者是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通过提供教育培训服务而获取经济利益;后者是非营利性组织或者说是基本非营利性组织,其目的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2.产权归属不同。前者在财产归属上受公司法、民法等法律的调整。在民办培训机构终止、清算后,民办培训机构的投资人可以依法在清偿债务后取得剩余财产;后者属于公益性组织,原则上应当遵循公益性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其财产权本质是属于社会公共财产。 3.登记机关不同。前者的登记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后者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其登记机关应该是民政部门。登记机关的不同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二者性质上的区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形式上就属于营利性组织,应该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优惠措施不同。前者应当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记注册,接受年检,缴纳税款,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等;而后者可以享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优惠(《民办教育促进法》第46条)和用地优惠以及接受捐赠的优惠等。 5.会计准则不同。我国的会计准则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之分。就前者而言,其属于营利性组织,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要采用企业会计准则,只有这样才能够确切地记录其经营活动情况。对于后者来说,应当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由国家教委、财政部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学校财务机构应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认真搞好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理解本条规定还需要注意的是,所谓“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本条规定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民办培训机构仅限于营利性的,因为民办培训机构中也有非营利性的,比如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设立的一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公益性为目的,专门培训下岗职工,这类民办培训机构就应当适用《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二是本条规定的民办培训机构不包括民办学历教育机构,仅限于培训机构。

高等教育学第四章 高等学校教育制度重点试题解析

高等教育学第四章高等学校教育制度重点试题解析 [日期:2008-12-16] 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作者:[字体:大中小] 一、选择题 1.现代学位制度确立的标志是德国柏林大学创设的( )。 A.文学博士学位B.医学博士学位C.理学博士学位D.哲学博士学位 2.我国学位授予的权利机构是( )。 A.国家教育部B.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C.各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D.各省市自治区的学位办公室 3.东南亚国家和地区高等学校招生主要实行( )。 A.统一考试制度B.单独考试制度C.推荐入学制度D.高中证书制度 4.目前我国大学毕业生就业实行( )。 A.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分配制度B.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制度 C.统一分配制度D.自主择业制度 5.在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资格认定和职务设置包括( )级。 A.三B.四C.五D.六 A.缓聘B.辞聘C.拒聘D.受聘 9.我国高校教师的聘用期限一般为( )年。 A.1 B.2 C.3 D.4 10.法国的( )的培养对象是各种技术人才,其生源既可以是高中应届毕业生,也可以是在职工人。 A.短期大学B.初级学院C.社区学院D.短期技术大学 11.( )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为“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A.英国B.法国C.美国D.意大利

12.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学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 A.2年B.3年C.4年D.5年 13.15世纪末,硕士一般授予( )学生。 A.文科B.神科C.法科D.医科 14.我国现代学位制度最早形成于( )。 A.建国初期B.民国时期C.20世纪80年代D.20世纪90年代 15.下列哪项不属于博士学位的学术标准?( ) A.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B.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C.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D.具备相应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 文章来源于云南培训认证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39663138.html,/n15595c1178.aspx二、填空题 1.( )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包括:有哪些种类的学校,这些学校由谁来主办和管理,学校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实际的人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关系如何等等。 2.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特征是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分段以及学生人学年龄、修业年限的( ),它体现了统一性的原则。 3.大多数国家的高等学校可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 )、大学和专门学院、( )。 4.195 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 ),明确高等教育是作为教育基础上的更高层次教育。 11.( )是对部分品学兼优或某一方面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实行免试录取的招生制度。 12.自1986年我国开始逐步推行高等学校( ),一定程度打破了高校教师铁饭碗的局面,有利于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 13.( )得到有效的保障是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先决条件,成立高校教师权益的仲裁机构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1)教学管理制度---------------------------------------------------1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6 (3)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7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7- (5)学员管理制度---------------------------------------------------8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1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12 (8)后勤管理制度---------------------------------------------------14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16 (1)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教学工作特订立《教学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共同执行。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中小学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条例

初二(3)班班级管理制度细则条例 本班根据学校和班级的实际建立班级的人事安排如下: 1、班干部分为: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宣传委员、宿舍舍长、科代表、学习小组长、餐桌小组长、清洁区小组长。 2、德育评比细则: 评比时间:每周星期天或星期三班会课 评比周期: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 评比范围:每个人、宿舍、小组 评比方式:由班长带头、小组长组织每个组员对每位组员每周的表现进行集体讨论,根据每位组员在一周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分。每小组根据这个评分结果上报值周班干部处进行小结,由班主任和班干部讨论选出每周的“班级之星”,在班级里进行表扬和加5分,记录到档案,并作为学校、班级各项选优对象。同时,也在班上选出每、周月的“班级之末”(视扣分程度而定),每周一小结,每月大总结一次并进行表扬和相关的处罚。 奖励制度:凡获得“班级之星”称号的同学,除了在班上公布表扬加分之外,视班级的资金财力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资金由班会费出,另外年终班级各项先进评比从中间由积分最多、最优秀者当选。入团对象主要由积分多(排队)的同学和班干部从中择优选出。 惩罚制度:凡是被评为“班级之末”的同学,罚扫教室2—5天,若一个月连续两周被评为“班级之末”的同学,并经教育不悔过或一个月中两周以上积分排在班里最后,把其列入学校处分对象,严重者将让其家长带回家教育等经相关的领导和班主任了解确实表现好了再回校,并和学校签订协议书。 奖励加分项: 1、在一周内能认真完成各科老师的作业和练习的(老师如果是因为作业批评某位同学的不可以加分)给予加2分。 2、在学校或老师交给的劳动任务中,坚持完成并且质量较好的的加2分(以一周为基本单位)。 3、在一周内,课堂上能积极举手回答问题的同学,回答超过五次的给予加1分,得到老师表扬3次以上的加1分。 4、为班级在校内争得荣誉的同学加5分,争得学校以上的县级荣誉的加8分,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的分别给予加10、1 5、20分。

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本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和促进民办非学历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许可,在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和非捐助资产,面向社会举办的专门从事文化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的公司制企业法人。 开展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的机构、仅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国家及本市对中外合作营利性培训机构的设立及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办学宗旨)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 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从事政治、军事、警察等领域的教学培训项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条(管理分工) 市教育部门负责本市民办培训行业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市教育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制定全市文化教育类和职业技能类培训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文件,分别指导、监督区教育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区教育部门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

《教育学》网上考试题库(附答案)

《 教育学》课程网上考试题库 第一章 教育学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 、我国古代儒学教育理论的奠基人是( )。 A )王夫之 (B )孔子 答案:B 、我国古代最早的一篇专门论述教育教学问题的论著是()。 A )《师说》 (B )《颜氏家训》 (C )《学记》 答案:C 、被公认为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是( )。 A )《普通教育学》 ( B )《爱弥儿》 答案:A 、“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要求教学必须遵守原则是()。 A )因材施教原则 (B )巩固性原则 (C )启发性原则 (D )循序渐进原则 答案:C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在( )一书中开宗明义地把教学看成是“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 类的全部艺术”。 A )《理想国》 答案:B 、将教学看成是“把一切知识教给一切人的艺术”是哪一位教育家( )。 ( (C )朱熹 (D )颜之推 2 ( (D )《进学解》 3 ( (C )《教育漫话》 (D )《民主主义与教育》 4 ( 5 ( (B )《大教学论》 (C )《教育漫话》 (D )《大教育论》 6 ( A )杜威 答案:B 、推动教育学发展的内在动力是( )发展。 A )教育规律 (B )教育价值 答案:D 、我国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教育学著作是( )。 (B )夸美纽斯 (C )布卢姆 (D )布鲁纳 7 ( (C )教育现象 (D )教育问题 8 ( A )商务印书馆编的《教育学》 C )凯洛夫的《教育学》 (B )杨贤江的《新教育大纲》 ( (D )钱亦石的《现代教育原理》 答案:B 、教育学研究的对象是( )。 A )教育现象 ( B )教育方针 9 ( (C )教育政策 (D )教育 理论 答案:A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大全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努力搞好科学研究和学校基本管理工作。 6、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应主动与所属教研室的负责人、辅导员、教务助理等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的有关问题。 7、教师须认真履行与自己相应的职责,并按照学校关规定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工作考核与教学评价。 学校领导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

鲁教基字〔2009〕18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 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推进考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推动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当前关于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考试工作的基本依据。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监督指导;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检查落实及统筹管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管理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普通中小学考试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许可、由学科教师实施的学科课程的单元测验,义务教育阶段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初中学生学业考试,高中阶段的模块(学分认定)考试,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高考模拟考试。 第二章目标与原则 第五条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工作的基本目标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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