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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概述

出口退税概述
出口退税概述

出口货物退(免)税

第一节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知识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一般意义是指,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它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各国所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理论依据

商品税的消费地课税原则是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理论依据。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法律依据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前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关贸总协定第六条规定:“一缔约国领土的产品输出到另一缔约国领土,不得因其免纳相同产品在原产国或输出国用于消费时所须完纳的税捐或因这种税捐已经退税,即对它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讲的税率是征税率,即出口货物的征税率为零。经过对现行的出口退税率文库进行统计,在1万3千多税号的出口商品中,仅有约1000个是“零税率”,约占7.5%左右,也就是说,绝大多数(92%以上)的出口货物“税率”不为零。按照这种逻辑推理,大多数出口

货物是要征税的,税率为法定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从这个层面上讲,税务部门对出口货物实施征税是有理论依据的,甚至说有法律依据的。这也是我们在增值税条例中没有使用出口退税率概念的主要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原则

出口货物退(免)税主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国际惯例原则、属地管理原则、宏观调控原则和零税率原则。

(五)出口退(免)税的意义和作用

从国际税收理论的角度,出口退(免)税的意义:一是体现了国家间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二是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的要求;三是提高出口货物国际竞争力的要求。

出口退(免)税作用:促进了我国外贸出口的增长,促进了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包括:退免税范围、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申报期限和地点、预算级次等。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范围

出口企业,一般是指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和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具体可分为,

外贸企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工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经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商业企业、特准退税企业和个人。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按照法定程序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按照现行规定,除了特殊情况外,个人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

对出口的凡属于已征或应征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和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外,都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免)税。可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二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三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四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此外,参照国际惯例,对一些特定货物虽不完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也准予退(免)税。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

目前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仅限于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它体现国家在一定时期的产业政策,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出

口货物退税率的确定和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一般为:17%、16%、15%、13%、9%、5%,具体出口货物退税率按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发布的《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确定。

从1985年至1993年间,经测算这期间出口产品的平均退税率在11.2%左右,可以说在流转税方面实行了彻底退税。

1996年以后,平均税率降至8.29%,降到历史最低水平

1999年以后,平均退税率已达15%左右。

2004年,平均退税率降为12%左右。

经过2006年、2007年、2008年以及今年的多次反复调整后,目前的平均退税率约为13%。若除去“两高一资”产品,平均退税率已达14.5%左右。

从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企业购进准予退税的货物,出口退税率为3%。

消费税的退税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率(税额)确定。

(五)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现行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以出口数量和货物购进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以出口货物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计税依据。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

价的,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

(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期限和地点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退(免)税地点时出口企业按规定申报退(免)税的所在地,一般为出口企业的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

(七)出口货物退(免)税的预算级次

出口退税的预算级次是指出口退税款的财政负担级次。2004年1月1日前,出口货物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预算级次全部为中央级。2004年1月1日后,退还消费税的预算级次仍为中央级;退还增值税的预算级次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目前规定超基数部分,中央负担92.5%,地方负担7.5%。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方法:一是“先征后退”(也称免、退税)方法;二是免、抵、退税方法;三是免税方法。

此外,对出口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要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先征后退”是指出口货物在生产供货环节按规定交纳增值税,货物出口后由收购出口的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目前主要适用于外贸企业。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

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出口免税是指在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实行免税,其耗用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转入成本。这种方法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的特定货物(卷烟、软件等)以及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均已免税的出口货物。

视同内销征税的货物按以下公式计提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法:先征后退和免税。先征后退适用于外贸企业,免税方法是指生产企业自产的应征消费税货物出口实行免税。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

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是国家“金关工程”和“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包括三个子系统: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

第二节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退税

一、出口退税计算

(一)一般贸易增值税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的,计税金额为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金额×适用退税率

对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确定:

计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购进单价

应退税额=计税金额×适用退税率

例1:某外贸公司2005年5月购进服装一批,购进金额150000元,并于当月全部出口。适用退税率13%。

该企业应退税额=购进货物金额×适用退税率=150000×13%=19500元。

例2:某外贸公司2006年3月份共三批购进女士裙,数量、单价、计税金额分别是1000件、80元和80000元;2000件、50元和100000元;3000件、120元和360000元。当月出口6000件,退税率13%。

加权平均单价=(80000+100000+360000)÷(1000+2000+3000)=90元

应退税额=6000×90×13%=70200元

(二)外贸企业委托复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税

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应按原材料的退税率和加工费的退税率分别计算应退税款,加工费的退税率按出口货物的退税率确定。即:应退税额=购进原材料进项金额×原材料适用退税率+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计算

进料加工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一种经营活动。

1、作价加工的复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外贸企业将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生产企业加工出口产品时,应先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同意后,再将申报表报送其主管征税机关,并据此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按规定的税率计算注明销售料件的税款,征税机关对这部分销售料件应缴增值税不计征入库,而是由退税机关在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当期应退税额中抵扣。公式如下:出口退税额=购进复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

购进复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金额×适用退税率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实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额

2、委托加工复出口货物退税计算

由于进料加工贸易中,海关对进口料件采取了保税方法(实征税额为0),因此加工贸易委托加工的与一般贸易计算公式是相同的。

例3:某外贸公司以进料加工方式进口布料一批,到岸价100000美元,以作价方式销售给某服装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30000元,税额141100元,并向退税机关申请开具了《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次月服装厂加工成衣后,外贸公司收回该成品复出口,服装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1000000元。计算其应退税额,退税率13%。

进料加工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实征税额=830000×13%-0=107900元

出口货物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金额×适用退税率-进料加工应抵扣税额=1000000×13%-107900=22100元(四)外贸企业收购小规模纳税人货物出口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进货物金额×适用退税率

(五)外贸企业消费税退税计算

凡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以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即:

应退税额=工厂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凡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以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应退税额=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征收的应退税额=工厂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第三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

(一)计算公式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和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税务机关有权按征管法、增值税条例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征税率-退税率)

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当期免税进口原材料的组成价格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购进法”处理;另一种是按“实耗法”处理。实耗法先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待《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用实际分配率来调整。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免税进口原材料组成价格=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3.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当出现留抵税额时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二)具体计算案例:

例4: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02年3月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60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3万元。当月内销货

物销售额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合人民币200万元,其中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90万元。试计算该企业本期免、抵、退税额。

如前所述,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实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应转入成本。先计算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所耗进项税额转出=60×90÷300=18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90)×(17%-13%)=4.4万元

应纳增值税额(留抵税额)=100×17%-(60-18-4.4)-3=-23.6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110×13%=14.3万元

留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故应退税额为14.3万元,免抵税额为0。

例2:某企业2005年4月进料加工方式免税进口料件90万美元,以加工贸易方式复出口货物10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200万元,本期进项税金50万元,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美元汇率8.27,企业加工贸易手册中的计划进口600万美元,出口1000万美元。当月单证齐全。

——购进法计算

1、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90×8.27×4%=29.77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8.27×4%-29.772=3.308万元

2、应纳税额(留抵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50-3.308=-12.692万元

3、计算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价格×退税率=900×8.27×13%=96.759万元

免抵退税额=出口价格×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10.751万元由于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10.751万元。免抵税额为0。

——采取实耗法计算

1、计划分配率=600/1000×100%=60%

免税进口料件计税价格=当期复出口货物价格×分配率=100×8.27×60%=49.6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计税价格×(征税率-退税率)=49.62×4%=19.848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价格×(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00×8.27×4%-19.848=13.232万元

2、应纳税额(留抵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200×17%-50-13.232=-2.768万元

3、计算免抵退税

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价格×退税率=49.62×13%=64.506万元

免抵退税额=出口价格×退税率-免抵退税抵减额=43.004万元应退税额=留抵税额=2.768万元;免抵税额=43.004-2.768=40.236万元

(三)对新办企业和小型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规定

退税审核期为12个月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和小型出口企业,在审核期期间出口的货物,应按统一的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办法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税务机关对审核无误的免抵税额可按现行规定办理调库手续,对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暂不办理退库。对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的应退税款,可在退税审核期期满后的当月将上述各月的审核无误的应退税额一次性退给企业;对小型企业的各月累计应退税款,可在次年一月一次性办理退税。

(四)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的规定

生产企业如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出口的货物或实行增值税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出口,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现行增值税管理规定免税的货物出口,实行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其耗用国内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进项税额转入成本。

三、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免抵退税管理

(一)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范围

1.生产企业出口外购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2.生产企业外购的产品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3.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定为集团成员的,集团公司(或总厂)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生产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后,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4.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3)委托方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4)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有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

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产品的管理

生产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免抵退税时,须按当月实际出口情况注明视同自产产品的出口额。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予以审核、审批。

四、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的有关规定

(一)免抵退税的规定

列名生产企业在外购产品出口并按规定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在规定的申报期内,按照现行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免抵退税申报。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申请后,要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予以办理退税和调库手续。对列名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税收管理上要求是:

1.列名试点的生产企业,需将自产出口货物与外购出口货物分别做账,并对外购产品单独申报;

2.列名试点生产企业外购的产品出口,须凭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规定的其他相关凭证等办理免抵退税。

3.列名试点生产企业从农业生产者直接收购的农副产品未经加工出口的,不予退税。列名试点生产企业从享受增值税返还政策的农资生产企业、福利企业等收购的产品出口,不得享受抵退税政策。

(二)出口应税消费品的规定

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产品如属于应税消费品,税务机关可比照外贸企业退还消费税办法予以退税。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应税消费品仍实行免税政策。

第四节特定企业或特准退税货物的出口退(免)税管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除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一律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属于退税范围的,一律凭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有关凭证申报办理退(免)税。

二、代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

代理出口是指出口企业受其他企业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的报关、收汇及外汇核销等手续,并收取一定代理费用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委托出口的货物,委托方不得向受托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出口企业代理其他企业出口后,除另有规定者外,须在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60天内凭出口货物报关单和代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地市及以上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

主管税务机关在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后,要及时上传有关电子信息,并在规定期限对《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进行清理。

代理出口企业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对出口企

业未按期收齐《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审核有误的,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要函告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须对该笔货物按内销征税。

生产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按免抵退税办法执行;外贸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应退税款依照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和相关退税率计算确定。

三、出口样品、展品退税规定

对出口企业报关出口的样品、展品,如出口企业最终在境外将其销售的。准予凭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凭证办理退税。

四、出口免税卷烟

(一)范围。出口计划内免税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转入成本的进项税额按出口卷烟销售金额(含消费税)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分摊。

出口免税卷烟的企业,是国家下达计划和列名的企业。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按规定办法免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后不予退税。

(二)管理。免税卷烟计划有国家税务总局编制,分季度下达。其内容包括:出口合同号码、出口数量、生产企业名称、品牌、运地国(地区)等。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免税出

口卷烟计划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免税出口卷烟必须在指定的口岸直接报关出口,不得转关出口。对指定口岸以外的海关报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卷烟出口企业的主管退税机关不得核签《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并通知主管卷烟生产企业征税的税务机关依法予以补税。

免税卷烟出口后,卷烟出口企业按月填报《出口卷烟核销情况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免税出口卷烟核销手续。主管退税机关审核无误后准予办理免税核销。

五、援外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

(一)范围。我国对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方式下出口的货物,比照一般贸易出口,实行出口退税。

(二)管理。援外企业须在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30日之内,携带有关批文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退税认定手续。援外企业属于外贸企业的,按现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办法管理;属于生产企业的按免抵退税办法管理。援外企业申请出口退税应提供以下凭证:

1.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或援外任务书)或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

2.《援外优惠贷款协议》或《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借款合同》;

3.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生产企业除外);

4.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5.出口发票;

6.其他税务部门需要提供的凭证、资料。

六、对外承包工程的退税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又称国际承包,它是指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公司承揽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国外客户、公司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物资采购和其他承包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的资质由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报关出口后比照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办法办理有关手续。须提供的凭证是: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七、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投资货物退税规定

出口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国外投资的货物,凭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及相应的退税率计算退税。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的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在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以后购进的设备及零部件,不实行单项退税政策,实行免抵退税政策。

出口企业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时,须提供国家外经贸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在国外办理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以及其他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凭证。

企业以实物投资出境的自用旧设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退(免)税: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完整版)2019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2019最新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篇一: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外贸企业2019最新) 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查询相符发票信息 1、发票认证:认证系统(航天信息)申报增值税时列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2、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登录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税号),密码→查询区→发票信息查询→查询认证后的相符发票,相符发票有信息才可申报退税(一般45日后才有进项发票信息)。 3、整理相符发票(抵扣联)对应的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二、 出口退税申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下载出口报关单信息:登入电子口岸网页→出口退税→下载***文件插上口岸卡→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读入→核对关单 2、出口关单确认→数据检查→全选,数据确认 3、汇率配置:关单出口日期的月份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百汇率(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公众查询->汇率查询) 4、海关贸易性质配置:01→出口明细申报表 5、认证发票信息读入:认证系统→下载认证结果***文件 (二)、1、出口明细录入关单信息读入后自动带出→输入出口发票号→序号重排(物理序号)→修改关联号→审核确认→在关单右上角写上对应的关联号①关联号:所属期4位+批次2位+序号4位(如1605010001)②所属期:如本月为6月,所属期为201905 2、进货明细录入(进项发票,抵扣联)①关联号:与录入出口关单时的关联号对应一致录入所属期,批次,序号,发票号码,商品代码,数量→回车→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三)、数据检查

1、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出现差异,倒回到进货明细录入修改 2、换汇成本: 3、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确认明细申报 (五)、免退税申报1、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申报年月→一直按回车到底→保存2、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存盘 (六)、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税区→免退税预申报→申报数据上传→操作显示已完成→查看反馈信息下载→有反馈疑点的,撤销本次申报,倒回处理→没有反馈疑点的,直接转正式申报、 (七)、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4份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4份3、退税汇总申报表:3份 (八)、装订1、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2份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关单(复印件)+(复印件)3、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项发票抵扣联(正本) 三、其他1、撤销申报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转待申报(点完后,进货明细申报数据会跟着一起转待申报) 篇三: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出口退税系统的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新版的系统12.0首先是系统升级, 升级步骤:1、首先在旧系统进行系统的完整备份 2、旧系统先卸载,打开先选择 打开安装,安装完成后,在安装 里面的 ,64位的就可以不安装,安装完了之后,在“系统维护”就要对系统进行设置----系统配置-----系统配置与修改,修改为如下图所示:

完成之后,点“保存”。 3、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业务方式(如下图所示) 里面的采用[18位报关单+0+2位项号]规则进行申报的日期更改为“2011-07-01”,取消报送纸质核销单执行日期更改为:“2012-01-01”,点击“确认”,重新进新系统。(自2012年8月1日之后起,设置时间未曾更改过,要是有新的更改内容,专管员应该会通知) 4、打开新的系统,会出现

这种界面,密码为空,没变化,当前所属期,选上一期数,比如要做2013年12月份单证收齐市,要先进入所属期2013年11月(如下图 所示)确认进去之后选择 “系统维护”----系统备份数据导入(是导入之前说过的旧系统的完整备份数据),数据导入,选择正确的备份数据路径,选择“导入前清空数据库”,且选择“同时更新企业配置信息”,再选择“导入”,如下图所示

5、选择“反馈信息处理”(如下图所示)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确定-----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更新完毕。退出系统,重新进入系统,选择进入当前所属 期:201312,进入之后,选择-----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选择冲减出口-----“当前记 录”---- 单证收齐标志一栏填“B”(如上图所示),“确定”保存 3、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修改序号为:“000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下载海关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一)进入电子口岸网站,点击“出口结关报关单”打开结关报关单下载介面 (二)选择下载关单范围(条件)

(三)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

(四)输入文件保存路径,点击“下载”将报关单信息下载到本地。 二、申报系统读入报关单数据及进行数据录入相关操作(以生产企业为例,外贸企业的操作方法基本一样) (一)设置申报系统电子口岸卡信息 通过申报系统“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选择“功能配置I”,在“电子口岸卡信息(电子口岸数据应用)”项下输入IC卡号、IC卡密码,点击“确定”完成电子口岸卡信息的设置。

(二)读入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进入操作界面后,点击“数据读入”,选择从电子口岸下载的报关单信息压缩文件进行读入操作。

(三)汇率及贸易性质配置 1.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币种增加当月出口商品对应的汇率。 2.海关贸易性质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海关贸易性质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贸易性质增加对应的关联业务表。

(四)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进入操作界面后,先在左边的索引窗口中单勾选对应的报关单号,然后可以同“数据确认”或“批量处理”功能对勾选的报关单进行确认操作。报关单数据确认后,相关的电子信息将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若在数据确认后,发现勾选错报关单的,可以通过“数据恢复”功能将对应的报关单恢复为未确认状态,系统会自动删除关联业务表中对应的明细记录。 (五)补充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指标 完成数据确认操作的,相关的出口明细记录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如关联业务表为“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劳务录入→出口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一、数据录入 1、在擎天科技系统里录入数据 A、首先进人擎天系统——选择月份——选择基础数据采集——退税数据采集——出口明 细录入以及进货明细录入; B、出口明细录入——报关单18位号码再加上001…007共21位(必须正确无误)前提是同 一关单号1笔以上出口的商品(注意该序列号自动顺序)——出口日期(必须正确无误)——出口商品代码(前8位)——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注意一般会有kg和PC两种计量单位)——美元(如果是其他币种需按当月1日中间价换算)——保存 C、进货明细录入——进货增值税发票左上角号码+右上角号码——销售方税号——发票日 期——因序列号与关单序列号对应该发票会与某张关单号商品代码相同(如果不同需要录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录入关单上标准名称——进项发票名称——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如果两者计量单位不一致需要折算)——计税金额——税额(退税额是系统根据商品代码自动跳出)——保存 二、数据处理/数据反馈 1、将录入后的数据——进入数据处理——接入金税盘——做预申报(不接入金税盘则不能 形成预申报压缩文件,该文件名wmysb代码、税号、月份)——进入国税网网上办税系统——(先录入本单位税号、密码)——点击出口申报界面——申报数据类型——选择外贸企业退税预申报——浏览选择wmysb文件——确认上传——上传后约1小时(有反馈则下载) 2、将下载的文件——进入擎天系统——数据反馈——退税申报反馈——没有疑点(有疑点 则点击看什么疑点,进行预申报疑点调整)——在擎天系统——数据处理——正式申报(形成文件wmzssb代码、税号、月份)——数据打印——3张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3、将WMZSSB文件——在国税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外贸企业退税正式申报——浏览— —上传WMZSSB文件——几小时后反馈下载——PDF文件(与数据打印文件格式相同) 三、增值税申报 1、附表一在开具其他发票栏——销售免税货物(填写本月出口商品折合人民币金额) 2、主表——录入出口免税货物金额(与附表一相同) 3、附表二当期购进不予抵扣的出口进项税金 四、出口商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A、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XXXX金额(美元折算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XXXX金额 B、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贷:存货——XXXX存货(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C、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XXXX(是上述申报出口应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成本(征税与退税之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XXXX(购进出口的进项税金)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系统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初始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数据备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汇总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反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申报录入操作流 程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外贸企业主要是指处于流通环节的贸易公司,一般来说,没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设备,没有明确属于本公司的自产产品,主要依靠外购产品再对外销售,其经营方式与生产企业有很大的差别,故其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与生产企业相比也有较大的差别。具体来说,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一、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准备以下出口退税单证,用于出口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商品专用发票; 3、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并应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或分批单; 4、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及时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登录电子口岸,查询比对出口信息与纸质报关单是否一致。若一致,应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至下午16:00向国税局提交电子信息。

三、根据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使用指定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录入出口退税信息,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传递至软盘。 四、整理、装订出口退税报表、单证成册,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办理出口退税正式申报。若申报数据准确、单证无误、报表一致,则通过审核,转入审批环节;若存在需要调整、更正的数据或单证及报表,则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五、对于已经审批完毕的出口货物,主管税务机关将按法定程序办理退库手续。外贸企业应根据银行退转的出口退税退付凭证进行账务处理,至此申报完毕。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录入的操作流程 基本要求: 1、申报软件: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该软件从本网站下载、安装,并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方可操作使用) 2、申报系统安装路径:c:/出口退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3、拷取或下载认证发票信息的保存路径:A:/出口退税/认证发票信息 4、网上下载预审反馈信息的保存路径:c:/出口退税/审核反馈信息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安装、启动 二、系统维护 (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下限。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和核销单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1、折算原币离岸价。

出口退税系统操作说明

<出口退税操作的步骤> 出口退税系统是增值税申报系统的一个重要的辅助系统,它解决的是企业出口业务应当享受的退税问题,就是计算当期的应退税额.撇开增值税不说,只要有出口业务,税务局就要求企业使用出口退税系统.出口退税系统通过企业、税务局和海关使用的不同版本,将三者的数据进行对比和计算,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但是对于没有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不会运用到这个 系统. 企业在做每个月的出口退税申报之前(企业每个月都要做申报,即使当月没有出口业务0申报),应准备好两份资料:当期出口货物明细和当期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然后,按以下步骤操作: 一、进入出口退税系统.初始用户名:sa(注意大小写);初始密码为空. 二、当期所属期设置.填入的所属期为业务的所属期.如:2006年10月10日对9月份业务进行处理,应填入200609. (该日期为退税所属期的日期) 三、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新增. 1 所属期自动生成. 2 序号编制规则是从0001到9999,记销售日期自动生成. 3 所属期标志自动生成. 4 进料手册登记号填对应的进料加工手册号,如果是一般贸易(不是进料加工业务),则 为空. 5 出口报关单号视情况而定 (1)如果当期出口并且当期已经收齐了单证(出口报关单和核销单),则填实际的报关单号,取报关单右上侧编码的后9位+00x(通常,一份报关单会有好几笔业务,必须逐笔录入,于是第一笔报关单号为编码的后9位+001,依此类推.),报关单号为12位数字. (报关单和核销单为出口退税核销联原件,不能为复印件) (2)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报关单号视税务局的要求,若没有要求则为空,若要求填虚拟报关单号,则为年4位+月2位+00a+00x,共12位数字.如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一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1,2006年9月的第二单第二笔,报关单号为200609002002. (因公司使用信用证结算,当月的业务一般都难以在当月收齐单证,但可以取得报关信息,是指报关单复印件,可填列报关单号) 6 出口日期为报关日期. 7 外汇核销单号.如果外汇核销单已经收齐,填实际核销单的号码,如果没有收齐核销单, 则为空. 8 代理证明号.如果是代理业务,则为实际的代理证明号,如果是有出口经营权的出口自己的产品,则为空. 9 单证收齐标志.如果当期出口且收齐单证,则为空,如果当期出口,没有收齐单证,则为bh.(b代表无报关单,h代表无核销单。无核销单也就无法取得银行水单) 10 出口商品代码.可下拉选择,为海关对应的商品代码.该代码对应具体的征退税率. 11 出口商品名称自动生成. 12 单位自动生成. 13 出口数量为实际的出口数量. (以报关单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为0是否申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FOB 1、基础数据采集 2、收齐前期单证不齐标志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免)税应注意哪些细节? 2011-10-25 14:58:31 来源:百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实务中,有些企业办税人元由于对出口退(免)税的规定不熟,导致少退税款或出口货物被视同内销,给一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A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应出口发票金额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时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的。很多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任务应以海关开具的报关单上的POB价确认收入,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货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B 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关注扣除比例规定 如果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注意税法对佣金扣除比例、协议签订以及支付等内容的特别规定。 佣金扣除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佣金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集团有限公司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流程文件编号:HB/GL-CW-001-A1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适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三权责: 3.1财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3.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批准工作。 四出口退税概念 出口退税是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对出口货物实行零售税率。对我公司而言,仅涉及增值税部分。 五作业内容 5.1 目前外贸企业出口贸易的方式为: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目前我公司涉及一般贸易和进料加工,这两种贸易方式出口退税流程一致。外贸企业手册均无需登记,来料加工手册需到税务机关进行核销。一般贸易是按购进成品的进项税额退税、进料加工是按委托加工的加工费及辅料的进项税额退税,且退税率均为16%。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目前用到擎天传输平台软件和擎天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外贸单机版)两个软件。具体操作如下: 5.1.1申报期限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 5.1.2 退税数据录入:在退税申报系统软件中,点击浏览树基础数据采集→退税数据采集→进出关联数据录入根据系统要求录入相关数据。 5.1.2.1出口明细数据录入:根据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和外销发票(税务联)依次录入→出口发票号→报关单号(21位,出口报关单号+001)→出口日期→商品代码(取商品代码前8位)→出口数量→美元离岸价→合同号 5.1.2.2进货明细录入:根据购进增值税发票进行依次录入→进货凭证号→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商品代码→数量→计税金额(不含税)→退税率及退税额系统自动生成。 5.1.3 相关数据录入之后,为保证录入的数据符合审核规范,需要进行数据一致性检查。点击数据处理→退税申请→数据一致性检查进行。勾选需要检查的数据点击审核按钮完成。若录入的数据有问题系统会给出提示。如果需要查看产生疑点的数据,可以在数据处理→退税申请→疑点调整中查看。 5.1.4 退税预申报。点击数据处理→退税申请→预申报打开数据生成界面,点击数据生成按钮,选择数据存放路径,点击确定,生成预申报电子数据。在生成电子数据后,双击擎天传输平台。点击预申报→外贸预审数据上载上传预申报数据。上传成功后,当文件状态变为审核软件已反馈,即可下载反馈文件. 5.1.5读入预申报反馈数据。在申报管理系统软件点击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退税申报反馈,打开反馈数据读入界面,读入反馈数据。读入反馈数据后将会看到相关疑点。疑点也可以通过数据反馈中的疑点调整查看。在退税过程

税务局出口退税操作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审核步骤: (一)第一步企业操作:生产企业预申报 1、在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模块,录入出口报关单数据(必要时还需相应录入《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出口收汇表》、《出口不能收汇表》、零税率相关的运输、研发、设计等表) 2、确认明细申报数据。(这是新增的步骤,等同于设置申报标识) 3、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4、汇总表数据采集。 5、生成申报盘数据。(明细、汇总数据都集中在一起,压缩成一个加密的zip文件,一般的解压工具无法解密,必须使用审核系统读入才能打开文件)上报主管税务分局。(二)第二步分局操作:预审。 1、取得企业的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分局可自行采用多种方式取得) 2、在审核系统“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再点击“下一步”。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4、点击“预审”键,在“是否同意”中选“不同意”,然后点“提交意见”,再点“推送”至发放环节。 5、点击“反馈”键,生成“预审反馈信息”交给企业。 6、记得反馈后,要点击“推送”键结束流程。否则,下次将无法读入数据审核。(如果忘记结束流程,也可以在“我的任务”——“在办任务”中找回该流程补做推送结束) (三)第三步企业操作:正式申报 1、在申报系统向导第八步选择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税局反馈信息数据。 2、在申报系统向导第八步选择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更新企业申报数据。 3、在申报系统向导第八步选择点击“撤消免抵退申报数据”,撤消相关数据的申报标志。 4、按疑点提示,在申报系统向导第二步进行数据调整: (1)对于缺报关单信息的数据,核查报关单号是否录错,如果录错,就改正。如果无录错,确定是时缺信息导致的,就调整其“所属期”为下一个月(如原录入的所属期为201503,就改为201504) 具体操作:在预审反馈信息读入并处理后,撤消申报数据,在向导第二步,点击进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模块,点击“搜索”键,“添加条件”,属性栏选“信息不齐标志”,值录入“B”,按确定,即可筛选出信息不齐标志为B的报关单数据,然后将这些数据的“所属期”改为下一个月,保存即可。 (2)对于商品编码不符的数据,企业可核查是否录错,如果录错,就改正。如果确定无录错,就必须修改,但必须相应多录一份《海关商品码调整对应表》。 (3)对于金额不符,企业可核查是否录错,如果录错,就改正。如果确定无录错,附一说明,解释清楚差异原因,提请税局及时审核通过。如果属于存在价差导致的,则必须相应多录一份《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申报。 5、在申报系统向导第三步,对本月申报数据进行“确认明细申报数据”操作。(就会只对 所属期为本月的数据设置申报标志,对于缺信息所属期设为下月的数据就不会列入本月申报数据中) 6、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7、汇总表数据采集。 8、生成申报盘数据和打印报表上报主管税务分局,进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外贸出口退税操作方法

外贸出口退税操方法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擎天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简明流程

退(免)税申报系统简要说明 免税申报(单证不齐) 1 、出口明细数据录入 2生成免税数据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明细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 3、打印免税明细申报表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税申报数据——打印 上传免税数据文件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导入国税增值税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退税申报(单证齐全) 1.数据录入 2.数据生成及预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预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Y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预申报电子数据,预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预审申报——》生产预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等待审核系统处理”,当文件状态变为“审核系统已反馈”表示已有预申报反馈数据可以下载。

下载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预审反馈-生产预审反馈-下载反馈数据(点击选择“save file”,点击“ok”),默认会将下载的反馈数据放在桌面。(预申报反馈数据文件名规则:SCYSBFK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读取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免抵退税申报反馈----预申报,浏览选择反馈数据文件,点击解压后导入,然后点击查看反馈按钮查看疑点数据。 根据疑点描述调整申报数据,并打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申报审核反馈表; 3.数据生成及正式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正式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ZS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正式申报数据,正式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正审申报——》生产正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待审核系统读取”,当文件状态变为“已读入审核软件,待审核”表示已有回执文件可以下载。 下载正式回执打印--在擎天传输平台的正审申报-生产正审申报上载,将已经上传的正式申报文件的复选框打上勾,在当前界面的下方可以看到“回执文件:SCZSSB_退税机关代码_纳税人识别号_所属期_批次_HZ.PDF”,点击pdf可以下载,下载后打印出----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正式申报成功回执; 4.报表打印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审批)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单证不齐)》; (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单证齐全)》; 5.资料装订,并将打印出的4张表格和正式反馈回执文件,疑点表随同相关资料送往税务局。

出口退税及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及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 一、拿到报关单复印件先开发票(税控机) 二、电子口岸客户端程序-----电子口岸主页(有密码) 点击“出口收汇”------“出口收汇核查情况”-----“业务数据查询” -------“报关单信息查询”(输入日期,查询结果如下) 三、擎天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Admin无密码) 输入所属期,例 12 “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数据录入”下分单证不齐和单证齐全二项 显示桌面.scf单证不齐:出口货物明细数据录入-------“新增”

上表中:出口发票号:步骤一中发票号码前加0770 报关单号:报关单信息表中的核销单号+001……………… 商品代码:补齐10位(报关单上的数据补齐10位)后面补0 单证不齐时不分FOB和C&F价 单证齐全时: 擎天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无密码) 输入所属期“前期数据录入”--- 注意:1、日期为报关单上面的日期 2、报关单号后面加001。。。。。。

3、注意区分FOB与C&F价格 4、进入电子口岸把数据上报给国税 FOB-----填写成交总价时按报关单上面的金额填写 C&F-----填写成交总价时按报关单上面的金额减去运费等填写 外币汇率-------月初外管局汇率*100(除美元以外) 美元汇率-------外币汇率/报关信息表中的折算率(美元以外) 申报流程:

免抵退销售额=本期出口销售额 免抵退销售额累计=本年出口销售额累计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 销项税额=本期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本期进项税额转出合计(免抵退税+内销抵扣发票进项税额转出) 应抵扣税额合计=本期进项税额+留底税 应纳税额=本月转出未交增值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一、新政策解读 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 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同时明确了该项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细化企业退(免)税办法变更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4、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的主要内容 1)政策方面 1.增加了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的申报、核销免抵退税的具体办法。 2.补充了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实行简化的备案办法进行管理的规定。

出口退税无纸化操作流程及要求

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操作流程 一、事前准备 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所在的电脑上安装驱动程序 使用金税盘的企业安装“金税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2.0(航天安装).exe”。 使用税控盘的企业安装“税控盘税务数字证书驱动v1.0.8.7(百旺安装).exe”。 同时所有企业同时安装“证书应用安全客户端控件v2.13(航天、百旺都需要安装).exe”。安装插件时需要连接金税盘或税控盘。 2、做好出口企业申报系统设置,启用申报系统数字签名功能 企业或事务所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设置,启用数字签名,具体方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Ⅱ\数字签名\“启用数字签名”打钩,录入设备密码(注:设备密码为金税盘密码,8位,初始密码为:12345678,根据实际录入)。 确认,退出(见下图)。

二.日常申报 无纸化企业在进行数据申报时,务必在插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状态才能正常生成数据,如金税盘或税控盘未插入,或插入后无反映即电脑未识别的状态,在生成数据时,申报系统会有下图提示,将无法生成数据文件。除此之外企业日常申报与以往无变化。

其他常见错误: 处理建议:关闭退税系统和开票系统,重新安装证书应用安全客户端控件 处理建议:金税盘密码错误 —代理开票的一般为12345678或123456或8个0

处理建议:跳出以上两个错误均为数字证书冲突,需删除其他数字证书控件(一般为银行数字证书、汇信、航信金税盘数字证书控件) 出现其它错误信息,建议关闭退税系统和开票系统,重新安装对应的金税盘驱动和证书应用安全客户端控件,(看到企业证书信息才算成功) 三.申报资料 实行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报送的申报资料为: 1、只需通过网上办税平台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经税控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信息; 2、申报汇总表、疑点表,签章后放入档案袋报送主管国税机关。 在没有新的规定出台之前,原规定应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其他纸质凭证资料、纸质申报表及备案单证按申报年月及申报的电子信息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企业备查。 四、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试点实施的后续管理要求 1、要求出口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出口退税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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