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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漫谈(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漫谈(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漫谈(汤维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漫谈

汤维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上传时间:2007-3-14

编者按:此次讲座系汤维建教授在由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法学研究生校友会主办的“法学论文写作座谈会”上的讲演。在此,感谢中国人民大学(香港)法学研究生会的支持!感谢汤维建教授赐稿!

第一部分开头的话

一、通过法学论文答辩是获得法学学位的必要条件

法学学位包含法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的论文有不同的要求。本文主要谈法学硕士(含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问题,在某些方面兼及其他论文写作。

全国高等教育从77级开始,恢复锻炼写作学术论文的制度,三年级同学要挟学年论文,四年级同学要写毕业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81年起,全国实行学位制度,凡申请学位的都要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学位条例》规定了两个方面:(一)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知识和能力这两个方面的要求,应该在加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同时,把能力的培养放在突出地位。研究生教育是大学教育的深化,但不是简单的继续和延伸[1]。

目前强调素质教育,对于各种考试会有新的表现方式,但对于各种学位论文的要求,还是会坚持下去,不会改变。

当然,也有人对法学学位论文的必要性提出质疑。主要的原因在于法学硕士的再度时间较短,只有两年,两年中不仅要学许多课程,同时还要实习、调研、写学位论文,时间是非常紧张的,因此,我认为,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还是应当坚持的,但是,学生的在读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年,原来就是三年。或者两年毕业后,规定在三年之内完成学位论文。目前后一种选择方案似乎更加可取。

二、应当认真对待法学论文写作

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论是一门科学,也是一个独立的学科,属于法理学及其法律方法的范畴。法学是否发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看其论文写作是否讲求方法,方法中就包含了规范化要求。

比较而论,我国法学著述在规范化上有了相当程度的进步,但不可讳言的乃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法学学术著述的规范化程度还处在较低的层次;换而言之,我国法学研究的学术性尚有待大踏步地发展。

其实我们古人在著书立说上是非常注重理论性和规范性的。理论性和规范性在一定意义上说是不可分开的:缺乏规范性,理论性就难以体现出来;缺乏理论性,规范性也就失去了依托。

我国儒、墨二家的伦理学、印度的因明学、西方的逻辑学(logic)、实证主义(positivism)、以及现代的知识论(epistemology)、方法论(methodology),与各种研究法(approach)或方法(method)等,均为讲求学术研究途径与方法的宝典[2]。

对于法学毕业上来说,写作法学论文具有重要意义:

1、法学论文写作是对法学知识的检阅和消化。

法学论文写作的过程,就是法学知识辩证运用和实际运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作者要充分熟悉、加深理解法学知识,要善于调动法学知识、消化法学知识,并将这种外在的法学知识内在化,成为自己知识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就是法学知识的巩固过程,也是法学知识再生产的过程。通过法学论文的写作,你将会发现你在法学知识的拥有者队伍中,获得了一定范围内的话语权,或者你就成为了这个领域中的专家之一。

2、法学论文写作是提高能力的重要方面。

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是研究生最主要的科研实践活动,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能力培养是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的根本目的或基本目的。法学论文写作是一项具有刺激性和挑战性的事务和活动,它是对学生的综合能力的一种全方位训练。包括理论判断能力、命题确定能力、资料搜集能力、系统思维能力、发现问题能力、批判和创新能力、写作能力、组织安排能力、反思能力、对理论的鉴赏能力、整合能力、合作能力等。

3、法学论文是文化的一个载体。

法学属于广义的文学范畴。法学论文写作也是文学创作。所以,通过法学论文的撰写和思考过程,将对人类文化有一个新的理解,同时你奉献的论文,也是对人类文化的一个贡献,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人类文化的进步;人类文化既是这样在无数人的点滴积累下进化、升华的。对于人类文化的发展,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份责任,也可以说,人类文化发展,匹夫有责。

4、法学论文写作也是人生一次宝贵体验。

通过撰写论文,将使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步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人生的许多道理也会有豁然开朗之感,对世界观和方法论都会有所改进和提升。法学知识是一种理性知识,它是一种讲道理的有实用价值的知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要运用到的知识,所以通过写法学论文获取法学知识,对人生而言无疑是一种理性升华,人生的真谛由此更加集中地展示出来。

第二部分何谓法学学位论文

(一)什么是论文?

论文是一种用来表达学术观点的文体,它通常由论点、论据和论证三个要素构成。因而它与诸如记叙文、散文、诗歌、小说等等均有所不同。我们写学位论文,首先要有“论文意识”,也就是说,我们要写的文章是“论文”而非其他,脑子里要始终记住这一点,落笔后的一切文字和内容,以及文章的形式和风格,都要符合“论文”的格式和要求,同时给人看起来也要像一篇论文。相较于其他文体而言,论文或论说文是比较难写的,因为它不仅要有丰富的感性素材,同时还要有较高的抽象能力。

(二)论文的要素

关于论文的要素,学者们可谓见仁见智,说法各样。但无论有何歧见,大家一致公认论文有这样几个基本要素:

1、提出问题,这是“论题”。

2、分析问题,这是论证和论据。

3、解决问题,这是结论。

论题、论据和论证是学术论文的基本要素,这三个要素是缺一不可的。当然,论文除了内在要素外,还有外在要素,比如开头、正文、结尾以及注解、参考文献等等。

(三)论文的类型

论文可以分为学术论文和非学术论文两大类型。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的成果的表达形式,它的出现,标志着或意味着人类理性的进步和人类知识的增长,它对人类是一种智力上的贡献。

非学术论文是对学术论文的一种传播和宣传、介绍,而不是原始性的创造。比如报纸杂志上

刊登的评论、政论等是典型的非学术性论文。

非学术论文的主要功能是对学术性论文的稀释和宣解,但有时也可能会成为学术性论文的先导。我们的法学学位论文显然属于学术性论文的范畴;评价论文应遵循的首要的一步,就是看它是否属于学术性论文,然后再看它是否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我们撰写法学学位论文要预防的就是边写边滑向非学术性论文的轨道里去。

(四)法学学位论文属于学术论文

法学论文应当注重以下方面:

1、原创性。

2、

学术性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及其对问题的解决具有开拓性、填补空白性和创造性。它是建立在前人或他人对学术问题的研究成果基础上的一种提升,或者强化、补充。因此,它推动了学术的进步,张扬了人类的理性,演绎了人类的智慧,延伸了人类的知识系统。它是一种创造,一种创新,一种开拓,一种发现,一种发明,一种空前的贡献。它既是以往知识和学术的一个最高点,同时又为将来学术的发展提供了新的起点,因而它是一座学术性桥梁,也可以说是一个学术性的里程碑,它为学术的发展贴上别具个性的标签。所谓学术传统就是这样形成的,有许许多多前前后后具有这样或那样联系的学术成果连接和沟通起来的学术之流,这就是学术传统,有时也俗称“学统”或“学脉”。学术成果的载体便是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的价值便是学术成果。一篇论文之所以被称为是“学术论文”,乃是因为它创造了“学术成果”,就像在一个巨大的学术之树上,它又缀上了一个学术之果。因此,学术论文的基本依据就是其含有的学术价值,否则,它充其量只能算是形式上的学术论文或自封的学术论文,在本质上,它便不属于学术论文,或者说它便不能跻身于学术论文的圈子。

非学术论文所表述的或承载的内容则不具有原创性,其功能在于对学术论文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某种程度上的传播,介绍,宣传,当然,有时也可以是反驳或质疑。仅仅提出质疑还不是学术论文,如果在质疑的基础上还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带上了原创性,则也便转化成了学术论文。虽然这种学术论文是在其他学术论文的刺激下形成的,但也因其具有了学术价值而变成了学术论文。

一般来说,学术论文的价值要大于非学术论文的价值,但非学术论文对于学术论文的价值发掘也是不可或缺的;通常,人们不能用另一种学术论文来宣传介绍其他的学术论文。其原因主要在于学术论文与非学术论文的下一个区别:理论性和通俗性。

2、理论性。

学术论文是一种学术进步,它是学术成果的集中反映和高度抽象,因此学术论文具有极高的理论性、概括性和由此带来的抽象性。打一个未必恰当的比方,如果将《三国志》看成是学术论文的话,那么,《三国演义》则属于非学术论文。所以,《三国志》难懂,而《三国演义》则引人入胜,通俗易懂。

学术论文之所以具有理论性,原因在于:学术论文发现了某种潜存于自然界、社会界、人类界的规律、现象或必然的因果关系,而将它揭示出来,公布和表述在学术论文中,而这种被发现的诸如规律等客体本身是非常抽象的,它们是最简单的原型,其内容剥离了所有可以剥离的因素,成为一个赤裸裸的原生态式的存在物。这就是学术论文的理论性所在。所以,学术论文通常是非常枯草乏味的,难以引起人们情感上的共鸣,而只能在苦苦思索的理性轨道上相碰撞,从而获得某种知识上的愉悦。

非学术论文则针对学术论文的这一特点,反其道而行之,将学术论文所发掘的学术成果,用尽量通俗化的语言将它们加以演绎和细述。在非学术性论文中,可以大量使用学术论文一般不能使用或非常忌讳的比喻、感叹、夸大、形容等语汇。

3、规范性。

4、

学术论文非常强调规范性,可以说,规范性是学术性论文的生命线,一旦缺乏规范性,或者在规范性上带有明显瑕疵,那么,即便论文的实质性内容尚可,其论点甚至具有尖端性和前沿性,则也很难被归入学术性论文的阵营中去,而且很快会被淘汰。如果这样的话,实际上这种论文中含有的闪光的观点和学术见解就被掩埋了,这无疑是一种损失。就像一个人一样,如果这个人很好,但就是缺乏规范性,行为不规范,衣着不规范,言语不规范,则该人的最后得分必然会受到影响;甚至于这个人是否真是好人,也很难得到认同。

学术论文具有严格的规范性,标题怎么写,开头怎么写,中间怎么写,结尾怎么写,注释怎么写,摘要怎么写,关键词怎么写,甚至于鸣谢语怎么写,等等,都有一定之规;也正因如此,学术论文很容易沦落于八股文的藩篱里面,显得非常枯草乏味,使人很难读下去。但这不是最佳境界,最佳境界应当是融学术性与可读性于一炉,二者浑然一体,使之不可分离。读这样的论文应当是一种享受,而且觉得不知不觉就读完了,这种论文不仅写起来是一气呵成,而且读起来也是一气呵成,甚至有不忍卒读的感觉。我们读一些法学文化性的文章或著作,有时就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有一些制度性的文章,读起来也非常令人入迷。我记得我们在政法大学读研究生的时候,晚上一个几乎是必谈的话题就是哪篇文章哪篇文章读起来非常过瘾,简直就想吃了一顿丰盛的晚宴;当然也有相反的评价。后来的一些名家在那时候还往往只是有一两篇文章出类拔萃。这里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学术性内容你体会得深还是不深;二是你平时的文字功底究竟如何。这的确非一日之功。

总的来说,法学学位论文既然属于学术性论文,就要按照学术性论文的要求去对待,就要讲

求它的原创性、理论性和规范性。惟其如此,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才能给人以启发,才能在学术的分类架上占有一席之地。功利一点说,也才能非常愉悦地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使这种人生难得的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留下美好的记忆。

第三部分写法学学位论文的若干步骤

一、撰写法学学位论文要讲求程序或步骤

写论文具有严格的程序性或步骤性,也可以说是程序正义决定实体正义,程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决定论文质量的高低。当然这个程序不是法定的,而是一个经验性的程序,有的步骤可以省略或合并,有时前后的顺序可以颠倒。

北大著名的王力教授认为,写论文分三个阶段:论文的选题;论文的准备;论文的撰写[3]。台湾宋楚瑜在《如何写学术论文》中提出,撰写学术论文和研究报告有十个步骤:

1、选择题目;

2、阅读相关文章;

3、构思主体与大纲;

4、搜集参考书与编制书目;

5、搜集资料,做成笔记;

6、整理笔记,修正大纲;

7、撰写初稿;

8、修正初稿并撰写前言及结论;

9、补充正文中的注释。

10、修缮完稿[4]。

可见,写论文是有步骤的,这个步骤也是有先后的逻辑关联的。撰写法学学位论文,更加强调这种步骤的科学合理性,甚至于,有的步骤是法定步骤,比如选题和开题报告的撰写,这就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先行通过,然后才能动笔撰写。在撰写的过程中也分为好几个步骤。这个步骤形象点说,类似于路标,晚上行走在悠长的道路上,如果没有路标作为指引,则极有可能会迷路,而这种迷路有时自己并不知晓,而更多的时候则采取“间接故意”或“听之任之”的放任态度。殊不知,这样做的结果是重复劳动,这其中有许多劳动都难以体现出真正的价值。

二、选题

(一)选题的重要性

好的选题是成功的一半。因为它决定你的论文能否写得顺利;资料是否足够;提出来的问题是否能够回答;能否提出自己独立的见解;将来能否公开发表等等。

法学学位论文的选题是法学发展的“哨所”,选题怎么样,不仅关系到这篇论文能否写成功,同时还涉及到有限的资源是否能够被优化配置到法学发展最需要的“刀刃”上。这里面就要有一种社会责任感,要有一种学术道德性,同时更需要有一种社会敏感性。如果图省事而选一个非常热的题目,自己又没有新意可以贡献出来,那么,选这样的题目写学位论文,不仅浪费稀缺的宝贵资源,比如说入学名额等等,尤其还有欺世盗名之嫌,比如骗得了学位证书。这方面不仅仅是学位论文候选人---学生的责任,同时还有老师的责任,甚至老师的责任更重一些。

举例言之,我们民事诉讼法学上的学位论文写作,于博士论文而言尚追求“空白填补性”,因此最大的问题不在选题,而在写作。但硕士论文就不同了,其最大的问题在于选题。比如简易程序的改革、再审制度的改革、审前程序的改革等等,已经翻来覆去不知有多少人写了这样的题目,非学位性的学术论文也已汗牛充栋了,再选这样的题目究竟能作出多大的贡献呢?“什么是你的贡献”,这句话应当经常在我们的耳边响起,作为我们治学的警示。

(二)选题的原则

那么,应当如何选题呢?选题之时应当考虑若干重要的因素,这些因素就演变成了选题的原则。掌握这些原则,就能选出一个好题;选出一个好题,论文就成功了一半。所以,选题是重要的,同时又是需要有智慧的。一定意义上说,单纯地看他的选题,就能够测出此人的学术水准如何。

有学者认为,选题应当考虑这样几个因素:1、选那些同现实关系紧密一些的问题;2、选那些自己比较熟悉和有较多体会的问题;3、选那些社会上或学术界争论较多、亟待解决而自己又有一定认识的问题;4、选那些自己积累资料较多,而且具有一定见解的问题;5、选那些与本学科建设关系密切的问题[5]。

这种观点并且认为,选题本身也要有准备。选题要有选题的根据。首先必须广泛射猎和浏览有关的资料。这是选题的根据。这就是博观约取的意思。就一般而言,这种宏大叙事式的题目往往有点脱离实际,愿望虽好,但条件不具备,还是达不到目的的;那么,不妨慢慢来,一步一个脚印,从小到大,由近及远,逐步积累,一旦条件成熟,便水到渠成了[6]。这就叫做小题大做。

宋楚瑜提出选题的原则包括:

1、选题应依志趣;

2、对于所选题目应有相当准备;

3、题目宜切实,不宜空泛;

4、题目宜新颖致用;

5、避免争论性的题目;

6、避免高度技术性的题目;

7、避免直接概括的传记;

8、避免做摘要式的论文;

9、题目范围不宜太大[7]。

笔者管见以为,法学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注意这样几个关键之点:

其一,选题要有关联性。

这是最重要的,也就是说,学位论文不能跑题,不能逾越你所从事的学科研究的畛域,而选其他学科的题目。比如说,你是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那你就要选民事诉讼法学范围内的题目,而不能选到民法领域去、法理领域去甚至选到哲学、经济学、社会学领域去。举一个破产法方面的例子。在破产法范围内选题,比如选破产原因、破产能力、破产和解、破产管理人、破产分配程序等等都是适当的题目,但如果选破产重整为题,就要慎重划定范围了。因为破产重整这个题目极容易滑向经济学领域。再比如,选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一个适当的题目,但是如果选客观真实观的哲学贫困,就容易偏题了,因为这主要涉及到哲学问题了。

凡是有关联的都可以选,反之没有关联性的,就不要去选了,否则不仅会被推倒重来,而且即便勉强写来,也会感到力不从心。

其二,选题要有重要性。

有了关联性还仅仅是前提,在这个前提下,选择法学学位论文还要看有没有重要性。没有重要性的题目,虽然也有关联性,但也不能去选。比如说我们民事诉讼法学中有非常多的纯技术性问题,比如民事诉讼法的地域效力、期间的计算、转交送达、诉讼费用的计算规则等,相对来说就不是很重要,材料也不太好找,实践中争议也不大甚至根本就没有争议。这就说

明此类题目不具有重要性。重要性与时代的需要性是联系在一起的。我们要将学位论文放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上,而不是非要找到一个人们怎么想也想不到的题目。像我所说的一些枝节性、技术性问题,可以由实践部门的法官、律师们发表一些短文来解决。

其三,选题要有前沿性。

某一个学科的论文题目实际上是成体系的,它们构筑在一起恰好就是本学科的最大外延。但是,这个体系中有的题目已经滞后了,或者说是“老掉牙”了,而有的题目则属于学科发展的最新问题。比如说,我们民事诉讼法学中,我记得原来有一些题目是新颖的,但现在已是老题目了,作为学位论文不能再选了。在制度或程序层面,诸如论普通程序的特征、简易程序的特征、一审与二审的区别、二审与再审的区别等,这些题目在20年前可以选,因为那时候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总体上属于注释法学范畴;但现在不能再选这种实定法上的题目了,要注重题目的理论性和制度变革性。再如,我们香港的硕士生,前几年一再选两地的司法协助问题研究,现在再选这样的宏观题目,已不适合了。

选题的前沿性是具有开拓性的题目,如我有一个学生选的题目是诉权滥用及其规制,这个题目就具有前沿性;早十多年选诉权保障的题目具有前沿性,但现在就未必了。当然这个题目还可以细化,细化了也还是有前沿性的。比如诉权的宪法保障、诉权的经济保障、诉权的程序保障等,就具有前沿性了。再比如说,举证责任的分配这个题目,10年前是较好的题目,现在就显得有些滞后。但假如研究证券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医患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等,便具有了前沿性。因此,所谓前沿性,一定意义上可以兑换为深入性。

其四,志趣性。

作者对该选题要感兴趣,否则选题即便符合上述特性,也不适合选。杜威(John Dewey)说过:“好奇心的产生,是由于研究者对事物之观察与材料之累积所引起的,也就是研究者对问题产生兴趣。好奇心属于纯粹求知的性质,为积极求知的能力”[8]。可见,兴趣是能力的源泉。在法学论文选择上,我们即便在通常的学术刊物上也能看出,各学者的选题风格是不同的。有的偏重于抽象思辨,比如论民事诉讼文化、谈诉讼体制构架等等,还有的则比较垂青于具体而微的选题,如参与分配制度研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制度研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等等。所以选题一定要适合作者的兴奋点或兴趣点。有人可能对执行程序感兴趣,有人则可能对证据制度感兴趣,还有人可能对法院办案的具体流程感兴趣,有人对涉外程序感兴趣,有人则对西部法院办案的特别惯例感兴趣,这是不一而足的。

如何发现自己的兴趣点?最主要的是你听课或读文章著作的时候是否特别留意某个课题。同时,还要看你现在从事的或将来希望从事的工作类型。对在职的同学来说,注意将论文与工作需要结合起来,做到学以致用,也是事半功倍的选择。

其五,适中性。

对于法学学位论文的选择来说,题目过小和题目过大都是应当避免的倾向。比如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两大法系国家民事诉讼制度的比较研究,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特征等这些题目便偏大,不容易把握,如果让一些大家来写,可能会比较适合,因为他们可以高屋建瓴地发表自己的概括性看法。但对硕士论文来说,这些题目就要求考证得非常精细,篇幅显然过大,难度因此而增加。题目过小也不好,比如目前将送达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比较适合,但如果仅仅写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一种方式,就显得过小,对制度性变革不会带来明显效果。我们说小题大做,这里的“小题”,是针对宏大叙事式的大题来说的,而不是果真是越小越好。这应当依各国学科研究状况和程度而定,在我国,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还是居中较好。

(三)法学专业论文选题

法学题目分为两大类:理论性选题和应用性选题。

理论性选题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法史学、比较法学上的课题。如:论依法治国是中国的必由之路;论法律的社会性特征;论法律的价值;论中国法治传统的特征;两大法系法律的比较;等等。

应用性的选题包括:民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私法学、刑法学、三大诉讼法学等。

理论性法学的选题需要有抽象思维的能力,对法律文化感兴趣,同时有丰富的法学知识和其他相关知识的积累。

应用性法学选题比较务实,它通常是对一个法律的整体结构或其部分内容的一个分析论证。比如:论制定我国的物权法;论合同法的修改;我国应当制定统一的破产法;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这些都是比较大一点的或宏观一点的题目。应用性选题一般较小,如:论公司法上的股东派生诉讼;论证券诉讼;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论刑事诉讼中的无罪推定原则;论辩诉交易;论口供;论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论电子证据,等等。应用性的选题适合那些擅长具体思维的人,这种人比较严谨,对具体制度建构的合理性比较敏感。

某一个部门法学,其选题的内容可以分为很多层次,基本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以民事诉讼法学为例,它就可以分为:

第一层次: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哲学思考。

具体题目可以是:民事诉讼的文化论;民事诉讼的模式论;民事诉讼的目的论;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论;诉权保障论;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论;处分原则论;辩论原则论;当事人平

等诉讼地位保障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论;民事诉讼调解论等。

第二层次:民事诉讼法的实证研究。

如民事诉讼中的陪审制研究;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研究;民事诉讼合议制度研究;公开审判研究;回避制度研究;判决的效力研究等。

第三层次:民事诉讼的实务考察。

如执行难的成因及其克服对策;论对当事人起诉权的保障;证据交换的基本规则研究;证人出庭问题研究;证人保护制度的构建;证据收集机制研究等等。

有的民法学者举例说明论文题目的层次性,这对限定论文范围很有借鉴意义。比如说对法人制度的研究,就可以分为多级论文题目:法人制度论;企业法人制度论;企业法人成立条件论;企业法人章程论等。

这种观点还认为,选择和确定论文题目,还要考虑论文的类型。民法学的研究可分为民法解释学、民事立法政策学、比较民法学、民法史学以及民法社会学等。从内容上看,论文可分为7种类型:1、改革型;2、解释型;3、史学型;4、总结型;5、借鉴型;6、比较型;7、边缘学科型[9]。

对香港同学来说,选题还应当考虑:

第一点,对内地法治建设有推动作用的另一种视角。如庭审程序的改革;上诉制度的改革等。

第二点,两地法治的比较研究。例如:两地婚姻制度比较研究;两地继承制度比较研究;两地合同制度比较研究;两地侵权制度比较研究;两地陪审制度比较研究;破产制度比较研究等。

第三点,两地司法协助问题研究。如:两地一般司法协助研究,包括两地委托调查证据研究;两地送达协助研究。特殊司法协助:两地执行协助研究;裁定的协助执行问题等。

三、论文的主题

论文的选题和论文的主题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联系在于论文的选题决定论文主题,或者说论文选题为论文的主题划定了范围。比如说,论文的题目是:论我国执行体制的改革。从这个选题中还看不到主题,也就是作者希望表达的具体观点或核心思想,只知道作者对现存的执

行体制不够满意,或者认为它存在缺陷,希望采取改革的措施加以完善。但是,如何完善呢?题目当中没有也往往不能表现出来。那么这就涉及下一个问题,该论文的主题是什么呢?比如该论文的主题可以设定为:

我国的执行体制应当结束分裂局面,应当设立统一的执行机构行使执行权。由此派生出的主题,或者第二级的主题是:法院不得行使民事执行权;法院行使执行权难以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主题可以分为多个层次,逐步演绎。但核心主题最为重要。这里做说的主题,指的是核心主题。

可见,论文的主题是论文的“眼”,或者说是“灵魂”,它贯彻于论文的全部内容之中,全部内容都要为这个主题服务。论文的学术价值和独立性便体现于此。

杜威(John Dewey)说过:系统的推论,即由认识前的无组织、无连贯的个别事项,寻求确定的互赖关系而联属之,使成一贯性的整体,此一过程乃是前提与结论之关系[10]。这里所谓的结论,便是论文的主题。

论文的主题是论文的核心思想。一般而言,思想性的论文应有主要的核心概念及隶属于核心概念的一系列次级概念。论文的主题得到确定,则核心概念才得以确立[11]。

柏拉图的《理想国》似乎整篇都在解说“正义”(justice)一词。亚里士多德反对柏拉图的观念的模型说,提出数种理由或论证,其围绕的核心也是其主题。

刘南平写过一篇关于法学博士论文写作要求方面的文章,题目是: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简论我国法学研究之流弊,发表在《中外法学》2000年第1期上。其有关命题部分讲得最好,摘其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论文的命题既是研究的出发点,也是研究的终结点,它是博士论文水准的集中表现和最终成果。博士论文对命题的要求如同一个自然科学工作者对自己的研究要追求创新寻找发明一样重要。

命题就是笔者所说的“骨髓”。简单地讲,它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general issue)或基本观点(general position)[12]。

一篇法学博士论文的全部内容必须是围绕着一个基本观点而展开的,否则它就不是一篇地道的博士论文,而更像是一本冠以博士论文之名的教科书而已。教科书是不需要有中心论点的,它通常只是一门学科里相关内容的堆砌,如同一座门窗屋檐具备、千篇一律的楼房。关于原创性(originality)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无论如何,其研究成果要体现一个“新”或“创造性”(creative)。它或许是意念上的(idea),也可以是方法上的“新”或“创造性”。Phillips

认为,在其他国家先前已经研究过,但在本国还没有研究过,这也算是创新[13]。

只有当你要确定或提出一个基本观点,你的论证就有了方向,就知道怎么样组织素材,安排结构,并提出围绕着基本观点而展开论证的分题研究(sub-issues)[14]。

四、资料收集和整理

北京大学教授著名哲学家张世英在“谈谈哲学史的研究和论文写作”一文中说到了黑格尔的一个相关观点。

黑格尔在《小逻辑》第三版序言中说:人们对于一般的研究对象倒还懂得,在讨论之前应该有要先具备某种程度的知识之必要;唯独对于哲学,却以为不要细微知识,甚至不必依据常识,就可以参加讨论和评点,这种人“没有凭借作为讨论出发的根据,于是他们只能徘徊于模糊空疏以及毫无意义的境况之中”[15]。

黑格尔的这种议论实际上强调的是资料收集和资料消化的重要性。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资料的收集和充分准备对于写作论文来说就相当于“做炊之米”。

资料应如何收集和整理呢?

资料收集和整理应依循以下原则:

1、竭泽而渔的原则。

在资料收集上,首先要做到全面,应将本课题范围内的所有资料尽可能地收集到。因为,倘若不经过这个过程,你就不可能知道哪些资料是重要的,哪些资料是不重要的,也就是无法做到对资料的恰当评估,就无法对资料进行有目的的排队,就无法对无关紧要的资料进行舍弃,同时也就无法将重要的资料有效地引用到你的文章之中。所以,我们经常听到论文答辩的时候,有的答辩委员老师就直言不讳地指出,你的论文在资料收集上层次太低,或者你所收集的资料已经过时了,这种资料也包括外国资料在内。外国的资料的也要收集到最新的,而不是随手收集随手采用。因此,该原则不仅提出了资料全面的要求,而且也提出了资料新颖的要求。

2、层次分明的原则。

所收集的资料往往堆积如山,良莠不齐,那么,在浩如烟海的资料堆中,如何进行取舍就是一个非常关键、很见水准的环节。收集资料必须要抓住重点,真正发挥作用的是最后剩下的重点材料,其它材料一概要舍弃。比如说,写民事诉讼调解方面的学位论文,第一层次的资

料应当是立法资料和司法解释,将关于调解的立法资料和司法资料全部收集殆尽,这其中也包括国外的有关典型规定。第二层次应当是中外比较重要的论文(往往是长篇的专论)或者专著中的相关部分。第三层次是自己调查收集的实证材料,包括访谈笔录、问卷材料、数据等等。第四层次是能够说明问题的典型案例。

3、分类比较的原则。

搜集到的资料,除书籍外,可用笔记本、活页纸、卡片、剪报、复印件等形式保存。无论采取什么形式,应使之便于分类整理。分类整理的资料,便于综合、比较、分析。看一本、一袋、一批同一问题的资料,好像参加一次研讨会,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见解,对自己起到启发、补充、提高等作用[16]。就在这种反复分类、经常比较的基础上,对所收集的资料就逐步熟悉起来了,对论文的观点也同时慢慢地形成了。

五、提纲

提纲犹如一项工程的施工蓝图,是能否保证论文具有较好质量的又一重要环节。对论文提纲要反复研究、思考和修改,务必使论文提纲写得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论点准确、逻辑性强。

提纲首先在整体上应体现论文题目的目的性,要从各个方面围绕主题来论述,论证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使论文和题目紧扣起来[17]。

我们写论文经常容易忽视或者说轻视的环节就是论文提纲的勾画,觉得这是白白浪费时间,或者说,用脑子记一下就可以了,不必要细加斟酌。现在看来,这种过于自信的看法是有问题的。因为在写作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偏重于情感性的漫游,这个漫游的过程甚至是不自不觉的,突然回过头来看,觉得写得已经很偏题了,这就是没有按提纲写的缘故。提纲应当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它体现了审慎的理性,提纲的构架一般是比较准确的,最符合作者的原意,所以提纲通常不必要大改,当然在写作过程中对提纲进行完善也是有必要的,也是经常会发生的。可见,在提纲和写作之间实际上是一个互动关系,二者应同时达到完善地步。

六、论文写作

南北朝时的文艺理论大家刘勰在代表作《文心雕龙》“神思”中谈到:作家为了创造性构思,必须具有四个方面的修养:一是积累知识;二是辨明事理;三是参考经验;四是训练情致。这说的是论文的写作必须各方面的条件全部具备,方能获致成功。尤其是,刘勰提出的这一句话我觉得非常有道理,这就是:“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18]。我们平常说,言为心声,文如其人,说的就是文章写作的自然规律和内在本质,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也应当是这样,就是要将自己反复思考后的成熟思想和观点写出来。

鲁迅先生曾写过一篇文章《作文秘诀》。这篇文章并不是真正告诉人们以什么作为的“秘诀”,而恰恰是指出作文并没有什么“秘诀”;所谓“秘诀”,无非是写作时装腔作势,故弄玄虚,用某种障眼法吓唬人、愚弄人罢了。作文应当:有真意、去粉饰,少做作,勿卖弄。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写作毕业论文。

有一句老话叫文以载道。文章是一种载体,是承载和表达、阐发治国济民的道理或学术理论的工具。文章,指一般的理论性文章,总都是有所为而发的。

写文章,要有一定的文字修养,但关键在于具有包括文字修养在内的一系列基本修养,严格地从实际出发,把实事求是的精神贯彻到真个研究当中去[19]。

我们写作法学方面的毕业论文,就必须特别强调逻辑思维,强调理论观点上的周至和严谨,使之具有强有力的思辨和说服力量。

我认为在写法学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应当注意处理好这样几对关系:

其一,处理好大纲与内容的关系。

如前所述,这个关系应当是稳定的,同时是辩证的、动态的。

其二,处理好资料引用和论文创制的关系。

资料的引用应当恰到好处,篇幅不宜太长,前后应避免同一资料重复出现。论文的创制应当是主体,资料的引用是为论文的创制服务的。不引用资料是不规范的论文创作,过多地引用资料属于偷工减料的做法,容易掩盖论文的创造性。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观点与材料相结合。既不使人有读后感到空泛,又不觉得是资料的堆积。要做到这一点,决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而在于作者对研究的内容与问题是否真正熟悉和掌握,是否有较深的研究,真正能达到运用自如。正如俗话所说,熟能生巧。

其三,处理好文辞和内容的关系。

所谓文质彬彬,对于论文创作来说也要做到文质彬彬。有的论文就像散文一样,文辞之美超过了内容之质;还有的则相反,内容很好,文辞比较贫瘠。总体上我们应当以意役文,而不能以文役意。

其四,处理好篇幅大小的关系。

应紧紧扣住文章的题目,突出重点和要点,按照简要、精炼的原则,决定资料和观点的取舍;

对于那些可写可不写、可引可不引的观点和资料,即使观点正确,资料珍贵,也一律割爱,毫不可惜。有的学者倡导“厚积薄发”,也有这个意思[20]。

其五,处理好初稿与改稿的关系。

初稿完成后,一定要改稿;一稿就成的文章,纵好也有限。改稿之前,最好冷却一下,然后再改稿,这样更富有理性一点,同时也更能割舍。硕士论文、任何文章都不可能不作修改而一次写成,常常是需要反复仔细思考、推敲,对论文作反复的修改。如果论文初稿写完以后,能请一、两位同学看一部分,请他们提提意见,尤其要认真听取导师的意见,那也会对修改论文有帮助、有启发。

其六,处理好处理好广度与深度、中国与外国、历史与现状的关系。

在比较研究重要注意避免单纯客观介绍,或照搬照抄外国的东西而不作分析,对外国的长处我们要吸收,向他们学习,对于外国不好的东西,我们要摈弃、分析和批判[21]。

其七,处理好逻辑思维和直觉思维的关系。

从思维类型看,科学研究(包括论文写作)主要借助于逻辑思维,运用概念、判断、推理以及语言文字表达的方式进行思维操作,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但有时直觉思维(灵感思维)也起作用,甚至重要作用。所谓直觉思维,是指不经过从感性到理性的逻辑思维过程,而是依靠深层的心理体验作用,把埋藏在潜意识中的思维成果调动出来,同显意识中所要解决的问题相沟通,从而使问题得到领悟。其出现有两个条件:一是勤于思索,对问题长久沉思,掌握问题的症结所在;二是富有知识,潜意识中有大量的知识储备[22]。

其八,处理好实用性和艺术性的关系。

这与前述第三点有联系。朱光潜在“漫谈说理文”中谈到:

实用性与艺术性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实用性的文章也要求产生美感,正如一座房子不但要能住人而且要样式美观一样。打开《昭明文选》、《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等文学选本一看,就可以看出很大一部分归在文学之列的文章都是写写得好的实用性的文章;在西方,柏拉图的对话集,德莫斯特尼斯的演说,普鲁塔克的英雄传,蒙田和培根的论文及以及许多类似的作品都经常列在文学文库里,较著名的文学史也都讨论到历史、传记、书信、报告、批评、政论以至于哲学科学论文之类论著。从此可见,悠久而广泛的传统是不把文学局限在几种类型的框子里的。我认为这个传统是值得继承的,因为它可以使文学更深入现实生活和人民大众,更快地推动语言和一般文化的发展。

我很相信说理文如果要写好,也还是要动一点情感,要用一点形象思维;对准确、鲜明和生动的要求也适用于说理文。修辞学家们说,在各种文章风格中,有所谓“零度风格”(zero style),就是要纯然可观,不动情感,不动声色,不表现说话人,仿佛也不理睬听众的那么一种风格。据说这种风格宜于用在说理文里。我认为这种论调对于说理文不但是一种歪曲,而且简直是一种侮辱。说理文的目的在于说服,如果能做到感动,那就会更有效地达到说服的效果。作者如果自己没有感动,就绝对不能使读者感动[23]。

其九,处理好文献总结和论文起点的关系。

我们现在写论文,作者一般不提及在同类课题上有何种程度的研究,有哪些共识,有哪些分歧见解,还有哪些没有研究到,从而在此基础上提出本论文的研究主题是什么,希望达到的目的是什么,希望能够对学术做出何等贡献,而往往是自说自话,根本不顾及前人的研究成果。这是对前人作者的不尊重。

其十,处理好注释和正文的关系。

注释是为正文服务的,正文需要靠注释来点缀。没有注释的正文是空中楼阁,缺乏扎实的根底;没有正文的注释当然也是不可想象的。现在在法学学位论文的撰写上,不是注释过多的问题,而是注释不足甚至没有注释的问题。这就是法学论文被诟病为缺乏学术性和规范性的主要缘由所在。学术论文规范抑或不规范,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标准就是有无注释以及注释是否恰当、充分、规范。当然还有另一种极端现象应予避免,这就是注释的篇幅大于正文,有时甚至每一页正文的内容很少,只有两三行,而其他的都是注释。有的注释本身就是一篇短文。这个似乎也不能称之为规范化论文。正确的做法是该注的时候就注,不该注的时候就不要为了注释而去注。一个带有艺术性的问题是,如何将内容合理地分布于注释与正文之中。

七、注释问题

前面已经较多地涉及了注释问题,这里再专门谈一些关于注释的补充性看法。

首先第一个问题是:论文注释的必要性。有的学者将注释比喻为“皮囊”,以与作为主题的“骨髓”相对而论[24]。这充分说明了注释的重要性。

当然,所谓“皮囊”,只是一个比喻,仿佛是论文的外壳,我倒是认为注释不仅仅是个外壳,它其实就是论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样是论文的血肉。一篇法学论文,除了要有命题,即基本论点外,注释是不能没有的。一篇不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提出学术新观点的论文不过是根基不牢的想象,要么就是企图蒙混读者,要么就是自欺欺人,是谈不上什么学术研究的,其充分价值莫过于新闻报刊的一般性报道。论文的注释绝不是一个包装问题而被视为可有可无,它的功用就如同人体的“皮囊”,较之于“骨髓”,一样是一篇学术论文,是“命题”或

“内涵”的有机外延。没有注释,这篇论文就显得不充实,不丰满,其论点也会缺乏支撑力和扩张力。

注释的表现形式林林总总,可以从不同的视角做不同的分类。比如从是否能够支持作者论文主题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佐证性注释和反对性注释;从在注释中是否有作者的分析性语言来看,可以分为分析性注释和罗列性注释;从注释的来源来看,可以分为原始性注释和转引性注释;从注释与被注释内容的关系来看,可以分为引用性注释和解释性注释,此外还有外文注释和中文注释,符号注释和文献注释等等。

作为法学学位论文,当然较之一般性论文或其他学科论文更应注重注释的附加。一篇注释较多而且适当的论文,给人以一种学术的美感,很快会给人良好的第一印象,即便论文内容创新稍显不足,注释较好也能在一定意义上起亡羊补牢的作用;反过来也是一样,一篇论文在主题或论点上以至于行文等各方面均堪称不错,但倘若注释寥寥,或者注释不够规范,那也是一种显而易见的美中不足,未免令人遗憾。这种论文很难较长时间地流传下去。

那么,一个务实的问题是,如何做好注释呢?注释的原则有以下几个:

其一,注释应当具有关联性。

我们讲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否则在诉讼中不能使用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论文的注释也是论文的证据,它是用来证明论文作者的观点的来源或正当性的依据。因此,论文的注释也要具有关联性。类比于证据的关联性,论文注释的关联性的基本含义是:有了这个注释(含注释所针对的内容),相对于没有这个注释而言,是否更加能够有助于论文观点的证成?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该注释就是有关联性的;反之则是无关联性的。无关联性的注释是绝对不能富丽于论文的构架中的,否则无异于画蛇添足。但是有关联性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程度问题,有关联性还要有重要性,也就是这种关联性已经强到了缺少该注释就基本不可的程度了。这个问题只能结合上下文而加以判断,这里只能谈一个原则。

其二,注释应当具有原始性。

也同样用证据做比方。证据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之分。传来证据是第二手材料,在有的国家,如英美,是要受到排除的。之所以原则上要排除这类证据,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种证据不具有太大的可靠性,很有可能就是街谈巷议,道听途说,乃至于谬种流传、以讹传讹。同样的道理,在论文创作中,尤其在法学类的学位性的论文创作中,原则上应当使用原始材料做注释,转引他人注释或者形式上没有写转引但实际上是转引的注释,应当被评论为不符合学术论文要求。注释是不是转引来的,明眼人一望便知。须知,缺乏原始性的材料一定意义上就意味着相应的论文缺乏原创性。在所选择的课题范围内,你的学位论文很可能不是首次提出该一论点,但这并不妨碍该论文的原创性,条件是:在引证的资料上要包含并超越以

其三,注释应具有适当性。

前已述及,注释与正文的关系除了或有或无的模型外,还有一种模型,就是量的模型,也就是哪些内容放在正文中,哪些内容放在注释中,以及,如果放在注释中,应当控制在何种篇幅内,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注释的适当性原则所要回答的。

其四,注释应具有学术性。

学术性论文不仅反映在正文的内容构架中,同时还反映在注释的内容安排上。在注释中,要不失时宜地对各种文献进行比较和分析,要善于利用注释来对正文进行拾遗补缺的努力。这种具有学术性的注释就可以为学位论文的学术性提供一个烘托性的背景。因此,这个原则告诉我们,学术论文的注释也要体现出学术性,而不能与其他文章的注释相混同。

其五,注释应具有规范性。

《中外法学》在常用注释规范上倡导规范化的注释应当是:印证应当依照所引用资料的客观情况,完整、准确地提供关于引证的各种信息,能够(1)辨别所引用的资料;(2)与其他资料相区别;(3)帮助读者查找其出处。这里提出来的第三点,是很有人情味的。有的人写注释,生怕别人能够找到该宝贵资料,所以就含糊其词,或者将外文译为中文加以注释。

可见,法学学位论文非常重视注释的量和质,这两者都是同样重要的。论文中的注释通常要达到一定的量,要与正文形成合理的比例关系;同时论文的注释不能仅仅采用罗列式的、非分析式的方式,而应当使之戴上学术性的光环,从而对论点的论证提供背景性的助力。惟其如此,我们的法学论文才能以优质的评价通过答辩,同时也才可以使我们的学术论文逐步规范化,获得国际认同。

第四部分结尾的话

最后稍作总结。文章天下事,得失寸心知。依法治国的进程需要法学建设紧紧跟上步伐,而法学建设除了满怀热情之外,最主要的是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这其中就包含了法学学位论文的写作方法论。法学学位论文的撰写是我国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我们目前所追求的素质教育也是相吻合的。因此,我们应当认真对待之。

目前我国法学研究,包括学位论文的研究,可以说达到了空前繁盛的境界,这种势头还非常看好,并日益强劲。与我们学界正在讨论的一个话题---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相映成趣,我们现在又倡导研究包括学位论文在内的法学论文写作方法论。应该说,这个课题还值得继

我国法学位论文所出现的最主要的问题,乃是学术规范化问题。具体表现在:

1、在选题确定上不具有规范性。有时失之过大,有时过于空泛,有时过长,有时文不对题,有时故弄玄虚。

2、论文往往缺乏主题,主题思想不规范。一篇论文,看不到作者的观点是什么,要表达什么见解,或者要提出什么问题。

3、在文献总结上不规范。

4、在格式上或论文的完整性上不规范。如前言、导论、结束语、结论,分段落等。

5、在注释上不规范。一是根本不注释或只有很少注释;二是注释本身不合乎要求;三是注释内容单薄。

6、在行文用语上生拼硬凑,佶屈聱牙,令人难以读懂。

上述不规范的集中表现就是所谓原创性问题,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学术腐败。由此所导致的结果是:专著不像专著,论文不像论文,教科书不像教科书。

只有克服上述不规范现象,法学学位论文才能达标,也才有资格被评为优秀论文,尤其是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与之相应,一篇好的学位论文的标准应当是:

1、选题好;

2、格式符合要求;

3、观点明确、正确;

4、资料新颖、翔实。

5、逻辑结构严谨。

6、结论有说服力。

7、文笔流畅,语言水平较高。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分享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经验分享 相信每一个考研的同学都向往过名校,尤其是双非出身的同学,但对于名校,有些同学选择坚持,有些则选择了放弃。学长也用亲身经历告诉大家,在自己努力搏一把之前,千万不要先否定了自己。 一、关于择校和考试流程 首先我建议在复习之前定下目标院校,如果确定不下来,可以大致定下几个,这样有方向的去努力,更有动力。 在九月至十月的时候登陆研招网预报名,十一月至十二月的时候现场报名、照相(关注研招网、各大公众号微博等等),十二月下旬左右(大致十二月的23、24号或者24、25号两天)初试,复试根据每个学校时间安排不一样,自主划线的学校复试时间早,非自主划线的学校复试时间稍微晚一点,这个就需要时刻关注目标院校的官网。 二、时间安排和学习方法 我发现经常有同学会问什么时候开始备考比较好,我认为综合你自己的能力和精力来安排,针对基础比较弱或者时间较充裕的同学建议早一点开始学习,我是在大四上半年之后的寒假开始学习的,也就是说从1月至12月,同时建议同学战线不要拉太长,冲刺的时候会非常累的,这里结合我的时间安排大致将时间分为前期(1月-6月末)、中期(7月-9月末)、后期(10月-12月)。 (一)前期:打基础部分 在六月份之前,主要工作就是看分析,做配套练习,看分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看懂,多看几遍,在看的时候可以配着视频来学,其实考试分析上的知识点是比较基础的,有了本科的知识基础应该不会太难理解,在每天看完书之后,坚持做配套练习,并且把做的题一定要搞懂。 配套练习这本书做完之后,接着做研途宝的《中国人民大学理论法学2010-2016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通过做真题先对真题形式有一个了解,然后也能知道自己对这个部分掌握的究竟好不好,针对客观题就算错太多千万不要怕不要气馁,这是一个过程,很少有人刚开始学习就掌握的十分扎实的,我们需要的就是脚踏实地的积累下去,最重要的还是要把错的题搞懂,这才是最最珍贵和应当从做真题过程中应当学会的。 针对主观题部分,可以先不做,因为除了案例分析以外的主观题都是需要背诵才能答上的,所以在前期做真题的时候主要做客观题部分即可。 (二)中期:巩固部分 进入这个阶段的时候,相信大家都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从刚开始复习一直到七月末,分析应当已经看过三遍甚至更多了,真题也已经做过了,这个时候,建议大家可以着手背分析了。 其次学会总结,由于要背的内容实在太多,各个法之间的内容还会有相似的地方,比如民法、刑法、法理学、宪法都会涉及到原则这一个知识点,而且还经常考大题,我在背的时候就将每个法中的原则整理到了一起,一方面不会混淆,另一方面容易记忆。 最后反复记忆,背诵就是一个不断反复的过程,我建议这个反复的频率一定要高,比如背完刑法的第一章该背第二章的时候,每天抽一个小时回去复习第一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主要导师介绍

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理学主要导师介绍 朱景文教授:人大法学考试参考书目的作者,法理学宇宙超级至尊无敌牛人! 1948年生,198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与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社会哲学和法律哲学学会中国分会副会长,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讲授课程: 1.法理学 2.法社会学 3.比较法总论 4.Introduction to Chinese Law, 5.Introduction to Constitutional Law in the PRC 研究方向: 1.马克思主义法理学2.比较法总论3.法社会学 4.法律与全球化研究5.现代西方法哲学 张志铭教授 1962年2月出生,浙江籍。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3)、法学硕士(1986),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1998)。自1986年以来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副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法学理论研究室主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副院长、党委委员、《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主编。2005年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工作,任教授。《法学家》杂志常务主编。 讲授课程 硕士生:1.法理学2.法学方法论 博士生:1.法理学专题2.法律方法3.司法理论和司法改革专题 主要研究方向 1.法治与公共政策2.司法理论和司法改革3.法律解释 4.法律方法5.法律职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 法学 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硕(法学) 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16年继续招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35102。拟招收50人(招生类别为自筹经费,在北京校本部学习),其中拟接收推免生30人。 一、专业介绍 为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司法部于1996年开始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为首批招生单位,系第一、二、三届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和秘书处所在单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人才。我校自2009年在本专业中招生。2012年我校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硕士被列入国家“卓越法律人才计划”。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法律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此外,考生也可通过微信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发布的最新信息,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日制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历年真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历年真题理论法学: 时间 综合课名 词解释专业课名 词解释 综合课简答专业课简答论述 2004年1、法律监 督 2、法律解 释 3、立法程 序 4、保护性 法律关系 简述社会主义 法与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的相 互关系。 1、简述洛克的天 赋人权说。 2、简析亚里士多 德的法治涵义。 3、简述我国国务 院制定行政法规 的程序。 4、简述法律推理 的特征。 1、试论法经济学 的历史发展。(30 分) 2、论社会主义法 治的形式要求和 制度要求。(30 分) 3、论我国法律监 督的基本形式。 (20分) 4、论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和消灭 的前提。(30分)

2005年1、法的历 史类型2、 立法技术 3、法规清 理4、法 律事实 简述法律调整 的过程。 1、简述柏拉图后 期的法律思想。 (16分) 2、试比较洛克和 孟德斯鸠的分权 学说的异同及其 影响。(18分) 3、简述哈耶克的 法治思想。(16 分) 1、论法与利益的 一般关系。 2、论当代中国社 会主义法的专门 法律原则。 3、论科学技术对 立法的影响。 4、论法的实施的 基本形式。 2006年1、法的价 值2、法 律原则 3、法的适 用4、学 理解释 简述法与国家 权力的相互关 系。 1、简述阿奎那关 于法的分类理 论。(10分) 2、简述孟德斯鸠 “法的精神”的 主要内容。(10 分) 3、简述富勒的 “法律的内在道 德理论”。(15 分) 4、纯粹法学的含 1、论当代中国社 会主义法的一般 社会原则。(25 分) 2、试述法律意识 的分类。(25分) 3、试述规范性法 律文件系统化的 方法。(25分) 4、论法的体系与 法律渊源体系的 区别。(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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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复试分数线 2011年复试分数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 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 (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 (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330 035101法律(非法学) 50509090 350法律(法学) 50509090 330 035101法律(非法学) 55559090 350法律(法学) 50509090 330

人大法学专业就业薪资水平分析

人大法学专业就业薪资水平分析 一、律师:考试是道坎 典型职业通路:律师助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关键点:①司法考试; ②经验。 职业状况:律师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 ,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论坛) 和国际法的律师的职业前景十分看好。但由于现阶段国内法律本科人才供给过多,而且社会对本科法学毕业生的质量认同程度下降,因此就业情况不是很好,但优秀的毕业生特别是研究生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 薪酬水平:律师的收入构成可分两种计算,一种是拿工资式的,事务所付工资,律师负责打官司,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 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年薪只有1 万多元;另一种是律师不拿工资,但挂靠律师事务所,律师得自己去找客户,根据业务提成,一般在30% 至70% 不等。并且,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总体来说年轻的见习律师一个月一般只有千元左右,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案源的增加,收入就跟个人的能力直接挂钩了,若干年后,天上地下的差别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应对方法: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这项考试一般在每年7 月份报名,9 月份考试,其最大的特点在于难度大,通过率低。2003 年近20 万人参加考试,共有17000 多人过线,通过率为10% ,2004 年通过率为11.22% 。司法考试的复习资料阅读量巨大、记忆的知识点繁多,复习到最后比的就是谁的韧性大,谁最能吃苦,要相信天道酬勤。制定复习计划贵在执行,无论遇到多大困难,都应该不折不扣地完成,一般来说,计划用两年的时间通过该项考试是比较合理的。由于执业证书要实习一年后才能申请,所以在考到证书后,再找个律所挂一年,毕业的时候就可以名正言顺地直接从事律师实务了。 其次是工作经验。法律是一门“世俗”的学科,法学界的很多老师都会涉足法律实务。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机会得到你的这些老师的青睐,能够在大学期间帮他“打杂”的话,在你毕业时就已经拥有求职中最为宝贵的实习经验了。特别是研究生,因为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同时和导师平时的接触也比较多,因此完全可以利用条件积累经验。如果你的老师都不是那种一脚在海里一脚在船上的,也可以请他们帮你介绍,他们的同学、朋友开事务所的肯定非常多。另外,利用休息时间,去一些律所和外企的法务部兼职(实习),这些对毕业时找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如果干得好,毕业后很可能就留在那里。 有的时候,某个老师在某个领域是专家乃至权威,他就会掌握很多的资源,这属于奇货可居型。平时多留意、沟通,在毕业时你想去律所,如果他们愿意代为引荐,那比你自己漫天撒网要强得多。最后是如果毕业时,未能通过司法考试,那也还有机会。律师助理职务不一定非得拥有资格证书的,争取一下或许仍有机会。 二、公务员:竞争很激烈 职业状况:最近几年的公务员考试报名情况的火爆已经清楚地反映了这个职业的吸引力:稳定、收入较高、工作压力小、福利保障完善。 关键点:①公务员考试; ②社会关系。 薪酬水平:所在地区经济发达水平保持正比关系,各种收入汇总后一般要高出在所在地区平均工资水平一大截。 应对方法:在考国家公务员的时候,二级学科划分的专业并不那么重要,通常要求是学法律的即可,但有很多职位在报名简章上就会标明需要党员。法院和检察院在招人的时候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详细专业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介绍 三、师资力量、主要博士生导师姓名 学科点现有教授8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其中法学博士8人、博士生导师7人(另有5位兼职博导),在读博士生1人。本学科点既有我国刑法学科的主要奠基人高铭暄、王作富教授等老一辈刑法学家,又有赵秉志、卢建平、黄京平、韩玉胜、谢望原等博士生导师为代表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并聘任姜伟、顾肖荣、胡云腾、陈明华、张智辉等国内知名中青年学者为兼职博士生导师。在我国刑法教学与研究等领域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在我国刑法学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国际声誉和影响。尤其自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成立之后,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大大提升了本学科点的地位和知名度,教学、科研、咨询、服务、人才培养、国际交流等各项工作呈现蓬勃兴旺的局面。 四、专业背景、专业概况、建设成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点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刑法学科,是新中国刑法学科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早在1950年本学科点即在全国率先招收研究生,1979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生,1984年1月成为全国第一个刑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评为全国六个法学重点学科点中唯一的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点,1992年12月录取了全国法学领域第一位博士后研究人员。1999年以本学科点为核心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成为首批建立的刑事法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再次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点。 1. 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较早开设研究生层次的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国际刑法学、区际刑法学等刑法专业主干课程;是20余年来全国几乎所有种类的刑法学统编教材的主编单位,也是全国刑法学界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最多的单位;承担了国家、部委级和与国外、境外合作的50余项科研项目,其科研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本学科点为适应国家开放的需要,特别注意开拓与加强了外向型刑法的研究,出版了多部国际刑法学、区际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方面的专著,培养了数名专门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博士研究生。 2.人才培养成效卓著。自本学科点成立以来,已招收培养7位博士后(已出站3人)、133位博士生(已获博士学位61人)、300多位硕士生(已获硕士学位185人)和400余位高级法官,所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素质优异,已在国家法律实务部门、政府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中发挥重要作用。 3.直接参与国家立法、司法等重大活动。50年来,本学科点的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国家立法机关几乎所有的刑事立法工作,以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大量司法解释的研拟制订工作,承接了国家立法、司法机关委托的多项课题咨询研究任务,在国家刑事法律的创制和修订、司法解释的形成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4.担负了全国刑法学术团体的领导工作。本学科点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暨秘书处所在单位,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招生人数分析

201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招生人数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统考各专业录取人数预测及竞争激烈程度分析最新参考统计数据

重要说明: ①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专业每年录取人数为15-20人,招生简章规定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录取,要求考生具有理工农医专业背景,培养地点为北京本部。但是每年通过保研方式招不满,故每年有一些从法学硕士统考生中调剂的名额。由于知识产权法学(应用)内保计划录取人数没有公布,而知识产权法学(应用)计划录取总数为15人,学校对其招生计划是全部通过推荐免试方式进行录取。因此,表中统计数据将内保实际录取人数(36人)多于内保计划录取人数(30人)的6人放入了知识产权法(应用)内保实际录取人数一栏。 ②考虑到内保计划录取人数(30人)与实际录取人数(36人)相差不大,且已经将多余的6人放入了内保实际录取人数的知识产权法(应用)一栏。因此,表中内保实际录取人数是按照学院内保计划录取人数进行统计。 ③内保和外保最终录取的考生因为各种原因(取消保研资格、保研到

其他学校、出国、工作、身体原因等)最终会有部分不能正式入学,比如2012年公布的保研录取人数总计86人,但最终实际录取79人。因此,2013年保研录取人数虽然公布了89人,但是最终录取人数应当会少于89人。 ④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招生总规模基本稳定在165人左右,除去知识产权法(应用)每年招生的15-20人左右,非应用型从法学专业考生中录取的法学硕士人数为150人左右。表中2013年统考录取人数预测是根据每年的招生总数和各个专业的招生规模给出的相对准确的录取人数,具有很强的参考性。 ⑤法律硕士(法学)计划招生人数是60人,培养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苏州研究生院,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计划招生人数180人,培养地点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本部,学费为20000元/年,学制3年。 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又是中国法学类重点中的重点,在中国学位排名第一的,相对于其他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注重基本功,看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很多真题都是源自教材,一些教材上找不到的考点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凯程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

中国人民大学法硕学费要慎重

感谢凯程教研室对本文重大贡献 中国人民大学 学费:法律硕士(法学)2年4万;法律硕士(非法学)3年6万 学科实力排名:2012年教育部高校学科排名法学专业排名全国第一 坐标:北京&苏州 2017年复试线:法律硕士(非法学)--365分,外语单科不低于50分;法律硕士(法学)--355分,外语单科不低于50分。 参考书推荐 1、法硕(非法学)联考考试大纲 全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本书每年9月中旬面市。大纲是考试的指挥棒,会给我们划出考试范围。每年大纲内容会有一些不同,我们可以将近两年的大纲进行对比,看一下删减增加的内容是哪些,然后根据大纲规划的内容进行复习。但是需要同学们注意的是,考试大纲只是为我们划分出考试范围,并没有对那些知识点进行具体详细的讲解,所以还是需要我们仔细学习参考书,更详细的学习各个知识点。 2、法硕(非法学)联考考试分析 全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本书也是每年9月面市。本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大家买书的时候要认准书名、出版社、编写机构。考试分析很重要,法硕的其他辅导书,都是依据大纲和这本考试分析编写的。 3、法硕(非法学)历年真题 这里推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本书每年4-5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该本真题是目前市面上解析最详细,答案最权威,题目最真实的书籍。因为该真题的题目和答案都是高等教育出版社以官方渠道拿到的,所以该书上题型都是真的,而非收集的模拟题型,全部的答案也都是阅卷标准答案。 4、法硕(非法学)法律法规汇编 全称《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法律法规汇编》,每年4月前后出版发行,出版社依然是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整合师资力量,在准备了一年多后,出版了这本法硕大纲配套的法律法规汇编书籍,希望本书能给各位战友带来复习的便利。 5、法硕(非法学)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夏令营攻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夏令营(以2019年为例) 一、申请资格 (一)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夏令营项目 1.申请人须为本科院校是有推荐免试权的国家重点院校且本人有望获得2020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2.申报知识产权法学硕士(三年制)夏令营项目只限本科为理工农医背景的应届毕业生; 3.要求原985学校学生成绩排名30%以内,原211学校学生成绩排名10%以内,其他高校学生成绩排名5%以内; 4.申请法学硕士夏令营项目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法学研究素质、浓厚的学术兴趣和从事高水平法学研究的志向;申请法律硕士(法学)夏令营项目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5.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即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有其他证明本人外语能力的正式成绩证明(如托福、雅思、小语种成绩等)。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夏令营项目 1.申请人须为本科院校是有推荐免试权的国家重点院校且本人有望获得2020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非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原985学校学生成绩排名30%以内; 原211学校学生成绩排名10%以内; 其他高校学生成绩排名5%以内;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申请人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秀,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我院鼓励有以下突出表现的学生申请夏令营: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对专业特定领域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较高水平;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且成绩优异等。 二、申请流程 以2019为例 一)2019年5月15日8:00-5月30日16:00,登录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报名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7413958133.html,/),注册登陆后填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申请表》(含封面、申请表、自述)。 二)申请人应于5月31日(含当日)前寄达或送达以下申请材料一套(按以下顺序排列)。 1.下载打印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9年卓越法律人才学术夏令营申请表》(含封面、申请表、自述三个部分),按表中提示签字盖章,自述部分需手写。纸版申请材料与系统填报须完全一致,如因不一致影响录取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学生证盖钢印和注册面及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均复印在一张A4纸的正反面),如只有电子卡学生证,或纸质学生证有部分学期未注册者须提交在学证明; 3.申请人1-5学期成绩单原件(须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它外语水平的证明复印件; 5.本科在校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及以上等级且不超过三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吐血分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经验吐血分享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经验 对于法学专业复习的问题,我也是走过弯路的,在这里就算是抛砖引玉吧。 先讲虚的吧:兴趣,关注世俗生活是法学家的本性。信心,舍我其谁。 实的: (1)遵循规律:从概念到命题,再到推理,基础不能偏废。 (2)在研读教材的时候,要自觉地将某一章,某一节看作是一道论述题,思路很重要(3)前后贯通,自己给自己出题,要有自己的一套思维模式 (4)对于考试的案例分析,在于理解法条,而不是题海。 补丁: 在研读教材的时候,首先应该将目录记熟,再展开、要记住树式记忆比链式记忆可靠的多。在看材料的时候,要注意积累素材,例如法言法语,诸如:惟其如此,题中应有之义,与...无涉、排除...的适用,基于...的区别、究其原因etc. 还有法谚,诸如:生效的合同是有效的法律etc 。 答专业课论述题的心得: (1)细化,分类 (2)一正一反,辨证 (3)追本溯源 (4)由大到小(框架大,内容少) (5)由小到大(容易跑题,少用) 对于像我这般另起炉灶的同志来说,我以为研读教材的顺序应为:法律思想史--民法学--法理学--商法,经济法,国际私法--诉讼法,宪法,行政法。 上升到基本原则:对于考研来说,形式比内容重要,思路比创新重要。 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又是中国法学类重点中的重点,在中国学位排名第一的,相对于其他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注重基本功,看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很多真题都是源自教材,一些教材上找不到的考点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凯程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本科一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人大考研辅导班: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理学 一、材料分析题 材料一:江苏某地关于无讼的报道。 材料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1.结合材料,从法理学角度分析诉讼和调解与纠纷解决、诉讼和调解与权利保障之间的关系 2.从法理学角度分析材料中做法 二、论述题 结合法律实践,试论述演绎推理(三段论)和类比推理与法治的关系 法制史 一、材料分析题 材料:汉宣帝诏:(出自《汉书?宣帝纪》,亲属相隐不为罪) 1.分析材料中汉宣帝时期对诉权行使的限制 2.分析材料中对诉权限制所维护的等级制度 3.分析材料中体现的立法指导思想 二、论述近代中国民事立法的发展与演变 民法 一、材料分析题 聚能公司在网络电商平台售卖“帝豪”牌太阳能热水器,刁某某在3月27日看到该太阳能热水器标价1元/台,遂购买6台,付款6元。在订购成功后,

刁某某又在4月15日、4月27日分别下单7台、8台“帝豪”牌太阳能热水器,皆按1元/台的价格付款。至5月14日为止,聚能公司一次都未曾发货。刁某某以此到法院起诉,提出两项诉讼请求:一、要求聚能公司对21台“帝豪”牌太阳能热水器发货;二、要求电商平台连带承担责任 聚能公司称,他们将市场价值1万元/台的热水器在平台上定价1元/台,是为了令其亲属拍下虚假交易刷好评,没有售卖的意思,合同应不成立。 问题一:如果你是原告的代理律师,将基于什么法律依据提出什么主张 问题二:如果你是案件主审法官的研究助理,针对案件将基于什么法律依据提出什么建议 二、论述题 合同法定解除权的具体类型和法律效果,针对每一种类型举例说明。 刑法 一、案例分析题 案情:在一辆正在行使的列车上,张三看到一个瘦高的青年在抽烟,要青年给自己一根,青年不给,张三就用左手打了青年一个耳光,一边用右手从青年兜里抢走了一包烟和17元钱。青年马上呼救执勤的警务,警务赶到了解情况后让张三归还了抢到的物品。 当地的一审法院认为张三使用了暴力手段,认定为抢劫罪,并认为符合“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加重情形,给张三判了10年有期徒刑。 请你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分析。 二、论述题 近年来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层出不穷,有人大代表认为应该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你对此有何看法。 知识产权法 一、材料分析题 甲公司的电影《人在囧途》获得市场广泛好评,甲公司准备续拍《人在囧途》2;乙公司拍摄《人再囧途》并聘请《人在囧途》的主演来作为该电影的主演;乙公司的电影上映后,不少观众以为该电影是《人在囧途》的续集而前去观看,但发现其内容并无相同之处;甲公司因此放弃对《人在囧途》2的拍摄对于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2019毕业典礼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2014毕业典礼致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2014毕业典礼致辞:校友与缘分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各位家长们: 大家下午好!毕业典礼是一种庄重的仪式,更是让每位毕业生难忘的时刻!你们的家人也来到这里,共同分享你的喜悦。首先,我谨代表人大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祝贺2014届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即将踏上新的征程,谱写新的人生篇章!感谢老师们付出的辛勤汗水!今天有三百多位毕业生家长和亲属出席典礼,感谢家长们的信任与支持!我在这里还要特别向从外地赶来参加仪式的香港法学硕士毕业生、苏州校区的毕业生、在职法律硕士毕业生以及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毕业生们表示祝贺! 学校现有省部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基地10个,国家级和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各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学校积极推进教学改革,取得了标志性成果。近三年,学校有1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取得了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4项、二等奖9项;列入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17个、北京市级精品教材16本、精品课程9门等成果。学校在电子信息、现代制造与光机电一体化、知识管理与技术经济等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取得了以连续3年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4项国家级科技奖励为标志的重大突破。

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说过:“人类刻苦勤勉的终点就是获得幸福,因此才有了艺术创作、科学研究、法律制定,以及社会的变革。”的确,我们无论是对国家富强与民族复兴的追求,还是对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的追求,抑或是对财富与爱情的追求,其终极意义都是为了追求人的幸福。/G%p9 H!R(D#J)F"n/v&D 2014届毕业生,祝贺你们!能站在这里,梅琳达和我都很兴奋。每一个收到邀请,能够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讲话的人都会又紧张又兴奋——但我们尤其高兴。 也许是一种缘分,你们中的很多同学,特别是本科生同学是2010年9月步入人大的,那年是人大法学院建院六十周年。你们亲身参与、见证和感受了法学院在新的一个甲子开端中的发展进程。无论你来自何方,去往何处,从你进入法学院的一刻起,命运的丝线便将你们和法学院紧密相连,结下了一生一世难以忘怀的缘分。缘分将我们凝聚在一起,你们即将成为人大法学院的校友,缘分将成为校友和母校之间的感情的纽带。缘分造就了校友,校友延续着缘分。 想到这个主题,我立刻去查找了“校友”、“缘分”这两个关键词。校友一词来自拉丁语alumnus[英][??l?mn?s],原意就是学生。母校的英文是almamater,mater是“母亲”的意思。从词源上看,母校与校友是一组类似于“母与子”一样不可分割的概念。“缘分”则指因缘定分,命中注定的机遇。缘分也不限于二人之间,一群人之间也可被缘分所维系。我想,校友与母校的缘分就是一种难舍难分的情感。大家可能看到报道,一个星期前,我参加了在巴黎举行的“中国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录取比例是多少【博联法硕解析】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录取比例是多少【博联法硕 解析】 博联法硕咨询老师注意到,关于人大法学考研复习,考生经常会问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法学)录取比例的问题。作为京城唯一一家专业辅导人大法学考研的教育机构,博联法硕特此撰文解答考生的此类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 法律硕士每年的报 考人数都超过一千, 录取比例是很多法 硕考生关心的问题。 人大法律硕士(法 学)每年录取的统 考生不到30人,报 考人数近200,如2013年报考190人,最终录取23人,报录比为8:1. 人大法律硕士2014年计划招生名额是200人,法律硕士(非法学)名额是150人,这150人除去推免名额,拟招105名统考生。这一年的报考人数为1164人,最终录取132人法律硕士,报录比将近9:1. 名校的法律硕士考研竞争激烈是正常现象,做到从众多报考者中脱颖而出,才能证明你的才能百里挑一。看到这种较高的报录比,是信心受挫还是斗志昂扬,是看你是否具备考场竞争素质的关键。如果在清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报录情况之后,依然不放弃考人大的梦想,作为法学考研辅导的从业人员,我们可以断言,你已经迈出最艰难的一步了。报录比只是你丈量梦想高度的尺子,做到心中有数之后,接下来请思考如何提高自己并付诸实践,超越8:1或9:1的高度。 2014年人大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复试线是340分,法律硕士(法学)的复试线是330分,实际录取的统考生中,分数多集中于350分以上的分数段。初试分数越高,复

试被录取的几率越大,考生在考研复习的过程中,如需了解高效的备考资料和考研辅导,请咨询博联法硕的老师QQ2850669582. 博联法硕向考生全面地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录取比例这一问题。博联法硕专注法律考研,开发了体系完备的法硕辅导课程和资料,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如有院校信息和复习方法方面的疑惑,也可以咨询博联法硕的在线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初试科目有几个

人大法学考研辅导,首选凯程教育,2015 战绩辉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初试科目有几个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及初试科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各专业大部分初试科目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 ③623理论法学 ④806应用法学 其中物证技术学专业课科目为624物证技术学807普通物理与普通化学 法律(法学专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3日语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④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刑法学 5.民商法学 6.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证据学,物证技术学 7.经济法学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国际法学

人大法学考研辅导,首选凯程教育,2015 战绩辉煌! 10.知识产权法:法学,法学应用 11.比较法法 12.法律(法学专硕) 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学院又是中国法学类重点中的重点,在中国学位排名第一的,相对于其他院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难度较大,中国人民大学注重基本功,看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很多真题都是源自教材,一些教材上找不到的考点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凯程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每年还有很多本科一般院校的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中国人民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好、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提起中国人民大学都知道他们的法学硕士特别强,社会认可,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近些年,法学硕士专业一直比较热门,薪资令人羡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生就业前景十分广阔,大多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工作。 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需要看论文、专著和旁听中国人民大学老师的课程吗? 针对考试特征,采取分数最大化复习策略是在激烈竞争中取得胜利的最佳方法。当全部试题都可以在教材中寻找到答案,为何要去看论文和专著呢?同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考研考查的是基础理论,对基础有高度认同感,在本科这个稚嫩而经验缺乏的年代,打好基础,是为将来研究专著、写论文做铺垫。当然了,看看论文、专著之类对学习、考试和复习也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是考试时间是有限的,还有竞争,而人才选拔是以分数为标准和导向。因此,需要寻求一种分数最大化的复习策略,这个因人而异,一般人精力都有限,而吃透教材不仅可以打好基础为将来继续深造做积累,而且可以集中精力、针对考试,使分数最大化! 对于是否需要旁听中国人民大学老师讲课,这需要先弄清楚旁听的目的,以及需要弄清楚旁听是否可以使考分最大化。如果旁听能使自己复习充分,在考试中取得更好成绩就可以旁听,如果不行就无需旁听。在此,凯程老师提示,由于本科专业课考研针对性非常弱,不利于考研专业课复习,所以不建议把大量时间放在旁听中国人民大学课程上。

(法学理论法学综合)试题中国人民大学入学考试法学硕士考研历年真题

中国人民大学入学考试法学硕士考研历年真题 (法学理论、法学综合)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入学考试法学理论【科目三】真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个别性调整 2、人权的普遍性 3、立法主体 4、判例法 5、法律体系 6、目的解释 二、简答题(每题15分,共60分) 1、简述法的原则在法的创制方面的功能 2、简述法律解释与法律修改的区别 3、简述法规清理的特点及意义 4、简述法律推理的特征 三、论述题(共三题,任选其二,其中第一题,报法理学专业的考生必选。每题30分,共60分。) 1、论我国立法的民主原则与科学原则的相互关系 2、论法治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3、论我国法律监督的作用与完善 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入学考试法学综合【科目四】真题注:本考试科目包括:中国法制史、宪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国际法(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 法学理论专业任选五部分,其他专业必选一部分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科目,再任选四部分。作答时请看清后面的提示。每部分30分,总分150分。 第一部分中国法制史(本部分报考法制史专业的考生必选)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三不去 2、《清会典》 3、六法全书 4、《中国土地法大纲》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西汉法律的主要形式 第二部分宪法学(本部分报考宪政专业的考生必选)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人格尊严 2、宪法解释 3、单行条例 4、社会权 二、简答题(1*10=10分) 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内容 第三部分刑法学(本部分报考刑法专业的考生必选) 一、名词解释(4*5=20分) 1、挪用公款罪 2、量刑 3、遗弃罪 4、洗钱罪 二、简答题(1*10=10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点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刑法学科,是新中国刑法学科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早在1950年本学科点即在全国率先招收研究生,1979年开始招收刑法专业硕士生,1984年1月成为全国第一个刑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点,1988年被评为全国六个法学重点学科点中唯一的刑法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点,1992年12月录取了全国法学领域第一位博士后研究人员。1999年以本学科点为核心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成为首批建立的刑事法领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再次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点。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1.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国内较早开设研究生层次的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国际刑法学、区际刑法学等刑法专业主干课程;是近30年来全国几乎所有种类的刑法学统编教材的主编单位,也是全国刑法学界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最多的单位;承担了国家、部委级和与国外、境外合作的60余项科研项目,其科研成果在全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部门有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近年来,本学科点为适应国家开放的需要,特别 注意开拓与加强了外向型刑法的研究,出版了多部国际刑法学、区际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方面的专著,培养了数名专门从事该领域研究的博士研究生。 2.人才培养成效卓著。自本学科点成立以来,已招收培养10余位博士后、200余博士生、500多位硕士生和400余位高级法官,并有200余位博士生、硕士生在读。所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已在国家政法机关和教学科研单位发挥重要作用。所培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素质优异,已在国家法律实务部门、政府机构和教学科研单位中发挥重要作用。 3.直接参与国家立法、司法等重大活动。50余年来,本学科点的专家学者直接参与了国家立法机关几乎所有的刑事立法工作,以及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大量司法解释的研拟制订工作,承接了国家立法、司法机关委托的多项课题咨询研究任务,在国家刑事法律的创制和修订、司法解释的形成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4.担负了全国刑法学术团体的领导工作。本学科点是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暨秘书处所在单位,是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担负着全国刑法学术团体发展和交流的任务,责任重大,地位举足轻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历年试题试题(综合课)

91-05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历年试题试题(综合课)2005 年人大法学综合课试卷 M7*E:XQ}1J 法理学部分%JFS E<% &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20分)_ > ,- #BT 1、法的历史类型5Rtn? ioF_ 2、立法技术t $c !Uo:\\ 3、法规清理aw%w_*Il > 4、法律事实4>}9t VDO6 二、简答(10 分)p M' #7IE 简述法律调整的过程。"C7' -Q * N <6)or 中国法制史部分x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20 分)NbhQH.fcU 1 、五听 C9#+>0$HXF 2、录囚z/H3E7n~dM 3、大清新刑律r,2%NM "7Y 4、领事裁判权hC$|X|tB 二、简答(10 分)J U \\ %6' 简述“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 刑”的含义。 f =g~T\\A. Ip Jw7&k * 宪法学部分vT j ;I!&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20 分)RG iHn{R 1 、地方性法规s \\v\'H 2 D' 2、宪法解释2(dix(ug 3、国家结构形式M ah) 3 4、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q\\9+y K 二、简答(10 分)Ic3BE2 r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与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区别。o< r I"cQT / 刑法学部分@Gsu}nk=.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f! 0 T A 1、正当防卫P';AIt Kb 2、时效中断A!;TSx ~ 3、假释1O_+6|+b 4、职务侵占罪Fo' Io.)*> 二、简答(10分)p $zIXQ( g 简述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 DT 1dUd B2 \\AF 民法学部分 F nDH 8 H{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20分)Xq M1 "C 1 、双方代理jIP (| 2、人格oHR A 7 d8 3、合同解除4K Q a# 4、职务发明RA N \\:L 二、简答(10 分)\'i2,bLK; xV/c {x) ={ E 诉讼法学部分I3SHj;E&z 一、名词解释(每题 5 分,共10分)|z BIDo 3 1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g { \\. V( 2、刑事简易程序niOgt1}wW 二、简答(每题10 分共20 分)"2d>}#"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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