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消费税税负分析

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消费税税负分析

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消费税税负分析

委托加工与自行加工的消费税税负分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与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基不同,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在通常情况下,委托方收回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后,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售出以求盈利。不论委托加工费大于或小于自行加工成本,只要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低于收回后的直接出售价格,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负就会低于自行加工的税负。对委托方来说,其产品对外售价高于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部分,实际上并未纳税。

作为价内税的消费税,企业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消费税可以作为扣除项目;因此,消费税的多少,会进一步影响所得税,进而影响企业的税后利润和所有者权益。而作为价外税的增值税,则不会因增值税税负差异而造成企业税后利润差异。

由于应税消费品加工方式不同而使纳税人税负不同,因此,纳税人可以进行税收筹划。尤其是利用关联方关系,压低委托加工成本,达到节税目的。即使不是关联方关系,纳税人也可以在估算委托加工费的上限,以求使税负最低、利润最多。

通过上面分析,我们得出结论:

在各相关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自行加工方式的税后利润最少,其他税负最重,而彻底的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后不再加工直接销售)又比委托加工后再自行加工后销售,其税负要低,因此,企业可根据这个结果,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方式。

[案例]

汕头精美珠宝有限分司2002年8月2日从香港购进金石一批,价值20万元,然后自己进行加工,共耗用加工费用70000元,再进行销售,取得销售共计51.3万元,结果汕头精美珠宝有限公司应纳消费税为:

513000×10%=51300元。

[筹划思路]

汕头精美珠宝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认为,如果能委托其它宝石厂加工再销售,则可以合理避税。结果经生产部联系,最终找到了贺兰晶美珠宝加工厂进行加工,支付加工费60000元,付对方代扣消费税14000元,共支付给贺兰晶美珠宝加工厂税费为74000元。那么销售额仍51.3万元。

[筹划结果]

汕头精美珠宝有限公司经筹划后,其税负为:

汕头精美珠宝有限公司应纳税为:

应纳销费税额=51300-14000=37300元

因此,企业共可以合理避税为=51300-37300=4000元。

酒厂从事白酒委托加工未备案案案例分析审批稿

酒厂从事白酒委托加工未备案案案例分析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四川省绵竹市某酒业有限公司从事白酒委托加工未备案案 一、案情介绍 (一)基本情况 2014年4月10日,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绵竹市某酒业公司生产现场成品区摆放有“金贵郎”白酒,当事人现场提供关于“金贵郎”品牌白酒的《产品委托加工协议》,当事人无法提供白酒委托加工的备案材料。经立案调查核实,当事人于2014年3月初与四川某酒业有限公司口头约定“金贵郎”品牌白酒加工协议后,开始生产。至2014年4月9日双方签订书面《产品委托加工协议》。期间共生产500ml 52°金贵朗花开富贵120件(1*6),110ml 46°金贵朗40件(1*24),当事人作为白酒委托加工协议的被委托方,没有到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相关证据: (一)主体资格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王彩如、被委托人杨登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证明当事人从事白酒委托加工未申请备案的违法行为 1.《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产品照片 3.《询问笔录》 4.生产记录 5.《产品委托加工协议》 (二)法律适用 当事人作为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白酒)的被委托企业未到相关部门备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委托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或者擅自改变备案标注方式的,被委托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率怎么计算 1、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企业税负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100%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如果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2、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如果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3、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4、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如果企业应纳税额连续三个月等于0,该企业异常。 5、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当期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抵扣的全部进项税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连续两个月大于60%(特殊行业除外),该企业申报异常。 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化分析 专用发票开具金额变动率=当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上期申报的专用发票开具金额×100% 利用上述公式测算的结果如果大于1.5或小于0.5,该企业申报异常。 下面我們舉個例子來詳細說說如何具體操作: 公式 1.2 %=X÷Y,想控制1.2%的税负,就要交纳X元增值税,并要做Y元主营业务收入,可有两个变量怎么能控制税负呢? 还有一个公式 Y=(上期留抵增值税+本期进项增值税)÷(17%-1.2 %) 我们把上述公式中的红字称为“本期可抵扣增值税”蓝字称为“预计税负”则 Y=本期可抵扣增值税÷ (17% - 预计税负) 例:上期留抵100万增值税,本期已认证进项增值税100万,想要控制在1.2 %的税负,应当做多少主营业务收入? 套入公式得 Y =(1000000+1000000)÷(17%-1.2 %) =2000000÷15.8%=12658227.85(元) Y計算應纳增值税X =12658227.85×17%-2000000 =151898.73 (元) 税负率=151898.73÷12658227.85=1.2 % 将你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到12658227.85元就能达到1.2 %的税负了 有些会计人士在月底一衡量税负发觉高了就向下调销售收入,调过后发觉还不理想就还调,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当在月中旬结合进项发票情况合理控制制定税负,控制销售收入。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物资账务处理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物资,相关资料如 下: ①2017年4月1日甲公司发出加工物资,成本8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80 贷:原材料80 ②2017年5月1日支付加工费用10万元,并支付增值税1.6万元;借:委托加工物资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 贷:银行存款11.6 ③2017年5月1日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执行消费税率为10%; A.计税价格的认定: a.市场价格; b.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80+10)/(1-10%) =100(万元); B.应交消费税=100×10%=10(万元); C.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相关分录如下a.支付消费税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0 c.出售此商品时,假定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万元: 借:应收账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不再计列消费税; D.如果收回后再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再出售的: 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10 b.完工收回加工物资时: 借:原材料90 贷:委托加工物资90 c.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

费税”的贷方(假定最终售价为28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借:税金及附加2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8 d.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 贷:银行存款18 c.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假定最终售价为28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借:税金及附加28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8 d.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8 贷:银行存款18 c.出售此商品时,假定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34万元: 借:应收账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4 结转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 贷:库存商品100

消费税案例

二、消费税业务处理案例 海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三个非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分别经营化妆品、酒和摩托车。2009年6月发生如下消费税涉税业务: (1)本月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化妆品3000套,不含税出厂价220元/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货款660 000元,增值税112 200元,实际生产成本为140元/套,款项均已通过银行收讫。 ①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银行进账单: 借:银行存款772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 200 ②月未,根据商品出库单结转已销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 000 贷:库存商品420 000 ③计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应纳消费税税额=660 000×30%=198 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98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98 000 (2)6月2日,与另一企业签约以自产化妆品合资成立思美公司,占思美公司总股本的15%,并准备长期持有。产品已发出,该批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60 000元,不含税售价为100 00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00 000×17%=17 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0 000×30%=30 000(元) ①根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投资合同书: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②计提应交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 000 ③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60 000 贷:库存商品60 000 (3)6月3日,将自产的摩托车5辆移交本厂相关部门使用。该摩托车不含税售价为7000元/辆,生产成本为4000元/辆。 应纳增值税税额=7000×5×17%=5 95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7 000×5×10%=3 500(元) 在摩托车移送时,根据商品出库单等: 借:固定资产——摩托车29 450 贷:库存商品——摩托车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950 ——应交消费税 3 500 (4)6月5日,将自制的新产品保健药酒以福利形式发给本厂职工。该厂共有职工120人,其中生产工人80人,车间管理人员10人,销售人员15人,厂部管理人员15人。该保健酒的生产成本为60 000元,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10%。

2020年用税收分析看企业低税负问题的调研报告

用税收分析看企业低税负问题的调研报告《用税收分析看企业低税负问题的调研报告》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看完如果觉得有帮助请记得()。 年份项目 20xx 20xx 销售收入 12455.31 19967.71 销项税金 2103.24 3124.04 进项税金 1946.07 3445.67 应交税金132.06 116.25 税负(%) 1.06 0.58 通过对其增值税申报相关资料的分析,企业07年销售收入的增幅度为06年的60.31%;而在销售增长的同时,增值税税负率却从06年的1.06%降为07年0.58%,下降幅度达45.28%,明显低于行业税收负担率预警值1.85%,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所以我们将该公司增值税税负偏低原因作为调研的重点,主要关注有无未开票收入,废料开票吨位是否如实,价格是否合理。 20xx、20xx盈亏情况的比对分析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xx年 20xx年增长幅度(%)一、主营业务收入12455.13 19967.71 60.32 销售数量 34201.93 47662.678 39.36 销售单价 3641.65 4189.38 15.04 二、主营业务成本 10909.64 17669.24 61.96 单位成本 3189.73 3707.14 16.22 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3.43 20.44 52.20 四、营业费用 373.93 909.32 143.18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3.00 4.55 五、主营业务利润

1158.13 1368.71 18.18 六、管理费用 274.68 428.94 56.16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21 2.15% 七、财务费用 321.15 565.39 76.05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2.58 2.83% 八 产品名称工艺流程预警税负偏离值低档建筑管热轧带钢---焊管成品 1.5% ±0.1%高档产品管热轧带钢—委托冷轧—焊管成品 2.0% ±0.2%注:低档建筑管是指质量要求不高,用热轧带钢直接加工成型,主要用于建筑市场产品高档产品管:焊管产品售价3900元/吨,销项税金663元,购进原材料带钢3200元/吨,产品制成率96%,生产每吨焊管耗用带钢1.04吨,金额3328元。生产焊管耗电60元/吨,生产焊管每吨其他物耗60元/吨。进项税金586.16元,每吨焊管应缴增值税76.84元,理论税负1.97。 低档产品管:焊管产品售价3140元/吨,销项税金533.80元,购进原材料带钢2700元/吨,产品制成率98%,生产每吨焊管耗用带钢1.02吨,金额2754元。生产焊管耗电50元/吨,生产焊管每吨其他物耗60元/吨。进项税金486.88元,每吨焊管应缴增值税46.92元,理论税负1.49。该指标主要通过对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将其与行业预警税负进行比对,对税收负担率异常的企业,可以对其关联指标进一步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纳税申报上可能存在的疑点。产品制成率预警参数机组类型工艺流程产品制成率产废率60-76机组热带分剪—成型焊接—切割—成品 96% 2.5% 80机组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日常处理的注意事项

委托加工烟丝消费税日常处理的注意事项 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专业化生产和协作的加强,卷烟厂由于设备、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局限,常常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烟丝,然后将收回的烟丝直接销售或连续加工成卷烟出售,这就是《消费税暂行条例》所规定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一种表现。企业在委托加工烟丝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即由委托方提供烟叶,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收回后继续生产成卷烟销售的,按当月生产所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应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烟丝,按受托方的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烟丝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例如:甲烟厂2002年5月3日委托乙烟厂加工烟丝,两厂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烟厂提供烟叶价值20000元,5月9日乙厂收取加工费8000元,增值税1360元,加工烟丝1吨,乙厂没有同类烟丝的售价。甲烟厂5月12日收回烟丝。烟丝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或连续加工成卷烟销售的会计分录如下: 情况一:甲厂(委托方)烟丝收回后直接销售,售价为50000元(不含税),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货款。 15月3日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贷:原材料20000 25月9日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 贷:银行存款9360 35月12日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消费税额=(20000+8000)÷(1-30%)×30%=12000 (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4收回烟丝入库待销售: 借:产成品——烟丝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40000 5销售烟丝: 借:银行存款58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 情况二:甲厂用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加工成卷烟对外销售。当月销售额为70000元(适用税率为45%),月初库存委托加工烟丝已纳消费税7000元,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烟丝已纳消费税3000元。 1发出材料、支付加工费的会计分录与情况一相同。 2因为修改后的税法已将“收回扣税法”改为“生产实耗扣税法”,为了在会计上清晰反映其抵扣过程,可设“待扣税金”账户,支付代收消费税时的账务处理为:借:待扣税费——待扣消费税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收回委托加工烟丝时:

[SAP MM]委托外加工业务测试案例

委托外加工业务测试案例 委托外加工(Subcontract): 企业提供全部或者部分原材料给一家制造商,由该制造商完成产成品的生产,然后交付给企业,企业再进行后续的制造或者直接销售。 企业可能出于多种原因进行委托外加工,如更低的成本、有限的生产能力、让专业公司从事专业事情、企业自身可以更灵活的应对市场变化,还有一种情况,客户委托公司加工,这称为来料加工。 1. 委外加工与工序委外的比较 委外加工:投入A、B物料,供应商加工完毕后,产出C物料,产品C加工完毕后送到仓库,而后可能直接销售也可能进行再次加工,加工好的产品C会形成库存。 工序委外:投入A,对A加工,而后物料编码不变,还是A,物料A是生产过程中的一道工序,只是这道工序变成了供应商来承担,整个过程为连续的,当供应商完成工序加工后,随即进入下一道工序继续生产,每个月底财务月结的原因,也会形成在制品。 委外加工和工序委外的业务流程差异 委外加工和工序委外在SAP MRP中处理流程

2. 委外加工的业务 1. 业务背景: 某公司2010年10月计划生产化妆品Z10,但是生产能力有限,当月的生产计划总产量10000盒,自行生产5000盒,委托供应商甲生产5000盒。 生产1盒化妆品需要1个外包装ZW,1个内包装ZN以及80克半成品ZB,其中对于由供应商生产的5000盒产品,其外包装由供应商甲自行采购,内包装由本公司负责采购,由供应商乙提供,由于供应商乙的距离供应商甲很近,因此供应商乙将按照本公司指令直接送货到供应商甲库存中。 因此供应商乙按照指令送5000个内包装直接到供应商甲处,另外的5000个送到本公司仓库中,半成品均由本公司生产,然后按照需要发送给供应商甲,本月需要数量为5000*80克=400克半成品,每盒化妆品的加工费支付0.2元,但同时由于外包装实际上由外包供应商甲自行采购,该外包装价值0.3元,因此每盒化妆品合计的支付给供应商甲的费用0.5元。 2. 业务需求分析: 外包装供料部分,外包过程中,供应商常常会自行提供一部分辅料、材料,这些辅料的处理方式有多种,直接当成加工费的一部分,对于不可忽略的物料也可以在BOM中体现。 内包装处理:直接送货到外包供应商处,交由供应商生产的产品中通常包括我方提供的物料,但有时也包括由另外一个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 BOM选择问题:物料A需要两个BOM,一个用于自制的生产订单,一个用于委托外加工的采购订单,两个BOM可能有所差异,另一方面我们还需要确定成本估算时,按照自制BOM还是委外加工BOM处理。 我方供料部分处理:从我公司仓库运输到外包供应商甲处。 生产计划维护:如果既有自制,又有委外,并且非常多的物料经常性的有这样的情况,那么可以启用MRP区域功能。

企业税负分析

增值税行业平均税负率参照表 税负率=应交税金/销售收入即系=(销项税-进项税)/销售收入×100 序号行业平均税负率 1 农副食品加工 3.50 2 食品饮料 4.50 3 纺织品(化纤) 2.25 4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 2.91 5 造纸及纸制品业 5.00 6 建材产品 4.98 7 化工产品 3.35 8 医药制造业 8.50 9 卷烟加工 12.50 10 塑料制品业 3.50 1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50 12 金属制品业 2.20 13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 3.70 14 电子通信设备 2.65 15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50 16 电气机械及器材 3.70 17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4.95 18 商业批发 0.90

19 商业零售 2.50 20 其他 3.50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企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分析 税负率差异幅度=[企业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负率(或上年同期税负率)×100 将测算的企业税负率与上年同期、同行业平均税负率相比,如税负率差异幅度低于-30,则该企业申报异常。 (二)企业销售额变动率的测算分析 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当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上月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累计应税销售额变动率或当月应税销售额变动率超过50或低于-50,应将应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进行配比分析,以确定该企业申报是否异常。 (三)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配比分析 销售成本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上年同期累计销售成本×100 销售额变动率=(本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上年同期累计销售额×100 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额=销售成本变动率-销售额变动率 如果企业销售成本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的差异幅度超过各地设定的正常峰值,该企业申报异常。 (四)企业零负申报异常情况分析(考虑留抵税额增长比例) (五)进项税额构成比例分析

委托加工业务税务处理

MARKETING RESEARCH ◇翟趁喜 一、问题的提出在会计实践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委托加工业务,对于委托加工不需征收消费税的一般货物,会计和税务业务处理相对简单,但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业务,在事务处理中会遇到一定的问题,本文将对委托加工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进行分析,以规避税收风险。 二、委托加工的界定 在对委托加工业务进行税务处理时,应正确把握委托加工业务,为了避免企业借委托加工之名而行实质销售之实,我国法律对委托加工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只有在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且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情况下,才可以定义为委托加工,其他的任何形式委托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进行税务处理,而应当按照销售货物进行税务处理。所以,无论是委托方还是受托方,在进行委托加工业务处理时,一定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正确区分委托加工与生产销售的区别,进行正确的业务处理。 三、委托方的业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对于委托加工业务处理作了具体规定,但是由于实际业务的情况不同,也会遇到一系列的现实问题,为了更好地核算委托加工业务所涉及的税额,下面以例题的形式分不同情形进行讲解。 某市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为其加工一批货物N ,甲企业提供原材料M ,成本为10000元,支付加工费3500元(不含增值税),乙企业代垫辅助材料500元,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甲公司将货物收回后,50%直接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35100元;50%用于继续生产,假定该货物N 的增值税税率为17%。对于此笔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如下: 第一,假定委托加工货物N 为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为30%。则甲企业业务处理分别为: 发出原材料M ,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贷记“原材料———M ”金额为10000元。根据我国税法有关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销售的,则以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由于该案例中,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故甲企业应纳消费税计税依据为(10000+3500+500)÷(1-30%)=20000元,应纳消费税额为20000×30%=6000元。同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在此案例中,如果受托方为非个人(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消费税6000元,支付加工费3500元,同时还支付了增值税进项税额3500×17%=595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借: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6000元,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35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95元;贷:银行存款10095元。该应税消费品N 验收入库,借:原材料——— N(19500元),贷: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6000元),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3500元),委托加工物资(10000元)。 甲企业将货物收回后的50%直接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35100元,不再缴纳消费税,销售该批货物的销项税额为35100÷(1+17%)×17%=5100元,借:银行存款35100元,贷:其他业务收入———销售原材料N 3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元;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借:其他业务成本9750元,贷:原材料———N 9750元(19500×50%=9750 )。另外50%用于连续生产,如果连续生产的为税法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则委托加工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抵扣。领用原材料N 时,借:生产成本6750元,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00元,贷:原 委托加工业务税务处理探讨 企业天地 58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核算 (一)发出物资的会计处理 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例]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一批量具,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另以现金支付运费5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5100 贷:原材料5000 材料成本差异—原材料50 现金50 (二)支付加工费及税金 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加工完毕,开出转账支票支付加工费855元,支付增值税145.35元,另以现金支付量具运费45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9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45.35 贷:银行存款1000.35 现金45 (三)委托加工物资收回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 [例]委托滨江量具厂加工的量具验收入库,实际总成本6000元,计划成本6060元。 借:低值易耗品6060 贷:委托加工物资—滨江量具厂6000 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60 对于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主要掌握以下二点: 第一,必须清楚“委托加工物资”账户结构: 该账户借方登记的是:领用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支付的加工费用应负担的运杂费以及支付的税金(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 该账户贷方登记的是: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的实际成本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完工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发出加工物等。 《关于增值税税金的说明》:关于凡属于加工物资用于非纳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及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加工物资,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第二,掌握在不同情况下所发生的消费税,在账务处理上有所不同: 1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所负担的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注意:受托单位则是代扣代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具体例题: 例1:B企业将一批原材料委托外单位代加工H产品(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本月成本差用银行存款支付加工费用10000元,支付应交纳的消费税5842元和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

关于增值税税负的分析

关于增值税税负的分析 增值税税负有增值税理论税负、增值税实际税负、增值税行业税负之分: 一、增值税实际税负 增值税实际税负指的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缴纳的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 二、增值税理论税负 增值税理论税负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按特定方式计算的理论增值税与同期实现的增值税计税收入的百分比,其中理论增值税是指在未考虑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的前题下,根据产品的毛利总额或毛利率、计税销售收入结合产品的成本结构计算出来的同期应纳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增值税的理论税负=理论增值税/增值税计税收入×100% 1、对于工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可抵扣成本)×适用税率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材料成本+不含税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产品毛利+对应产品生产人工成本+不可抵扣制造费用)×适用税率 2、对于商业业企业,理论增值税有如下计算公式: 理论增值税=(不含税收入-商品销售成本)×适用税率 =商品销售毛利×适用税率 公式中的增值税计税收入,仅包括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包括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因为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存在增值税税负的问题,如企业同时存在出口收入等增值税免税收入,则在计算增值税理论税负时,计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免税收入,同时应剔除与增值税免税收入相对应的毛利及成本项目; 当企业的增值税应税收入项目存在不同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时,应分别计算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并将不同税率收入的理论增值税汇总得出一个总的理论增值税,并以此来确定总体的增值税理论税负; 理论增值税税负作为一种税负考核指标,在计算时未考虑固定资产和期间费用进项税额,这是因为固定资产进项虽然对投入当期的税负影响较大,但毕竞是一次性的影响,在作为税负考核时剔除其进项税额对税负的影响,可使其与同期

委托加工物资例题

委托加工物资例题 1.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半成品,收 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交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10万元,支付加工费用6万元,增值税1.02万元,消费税24万元,假设不考虑其它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半成品的入账价值是? 解:增值税进进项税可以抵扣不算 消费税在此题中要交两次所以其中一次抵扣也不算 最终入账价值=210+6=216万元 2.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结合计划成本) 甲公司委托丁公司加工商品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100000件,有关经纪业务如下: (1).1月20日,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 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6000000 贷:原材料6000000 2.结转发出材料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180000 (节约差异结转)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0 (2).2月20日支付商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缴纳的消费税660000元,该商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甲乙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17%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000 (加工费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借方增加)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费)20400 应交税费——消费税660000 贷:银行存款800400 (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10000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4).3月5日,上述商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品为65元加工完毕,甲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借:库存商品6500000 (计划)入库收回转为本公司的计划成本法 贷:委托加工物资5950000 (实际)(5820000+120000+10000) 材料成本差异50000 (节约差异)

2020初级会计实务—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委托加工物资

第11讲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委托加工物资 知识点:周转材料 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一、包装物 (一)包装物的内容 ★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链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成本)的情况 1.出租包装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销售原材料;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速记】猪吃包装的饲料 【案例导入】 1.生产领用包装物 【案例17】3月18日,福喜公司生产产品领用包装物,计划成本为1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10.5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10 材料成本差异(10×5%)0.5 2.随同商品出售包装物 【案例18】3月20日,福喜公司销售商品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20万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 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19 材料成本差异(20×5%)1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20 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出租 【提示】产生的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结转的成本记入“其他业务成本”。 【案例19】3月25日,福喜公司销售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8万元,销售收入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该包装物的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 会计分录如下: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11.3 贷:其他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2)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8.4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8 材料成本差异(8×5%)0.4 【例题·单选题】(2019年)下列各项中,企业确认随同商品出售且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的收入应贷记的会计科目是()。 A.营业外收入 B.其他综合收益 C.其他业务收入 D.主营业务收入 『正确答案』C 【例题·判断题】(2019年、2015年)对于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企业应按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考点小结】 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1)生产领用 (2)出租 (3)出借 (4)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 (5)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 知识点:低值易耗品 (一)低值易耗品的内容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报告分析要点和例文-(1)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要点 一、纳税人的本期情况(指分析期限内的基本情况)分析: (一)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纵向对比。主要是对纳税人的产值、销售(经营)收入、对外投资、成本(费用)、利润(收益)、资产、负债、职工(用工)人数、工资、税款等指标的本期数与上期数以及上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 (二)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横向对比。主要是将分析对象的税负与同行业纳税人的税负进行比较分析,如果分析对象的税负偏高或偏低,则要分析其原因。 二、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原因分析 (一)纳税人本身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对外投资的增加或减少,经营状况的好或坏等方面因素对税源的影响。纳税人本身引起税源变化的因素必须是正在形成(发生)或者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可以形成(可能发生)的。 (二)税收政策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正在执行的税收政策和新出台的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就要实施的税收政策对纳税人税源的影响,如正在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或者新的税收政策将减少(增加)纳税人的计税金额等。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国家有关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如原油价格的波动),自然环境(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纳税人税源的影响。 三、未来发展趋势及税收预测。

通过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预测分析,可以预计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增加应纳税额元(其中: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或者应纳税额可能减少元(其中: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 分行业税收分析举例(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业 某企业2006年上半年累计完成税收总收入2845万元,比去年同期1920万元增收925万元,增长48%。 该企业上半年累计完成货运量6,40万吨,与去年同期的6,04万吨相比增加36万吨,上升6%,其中:内贸货运量为4,94万吨,同比增长1.5%;外贸货运量为1,46万吨,同比上升24.2%。虽然运价下滑,平均单位收入为52.4元/千吨海里,比去年同期减少收入5.6元/千吨海里,但货运量增加使得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500万元,同比增长5%,缴纳营业税31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 然而,由于油价上涨对航运企业造成较大冲击,燃料成本已占总成本的44%,燃料平均消耗单价预计达319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860元,增长38%,对企业经营利润产生较大影响。1-6月份完成企业所得税55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 2006年全球航运市场仍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市场运能供大于求的矛盾会进一步显现和突出。国际集装箱运输市场基本处在供求平衡的局面,但集装箱运力的投放自2005年下半年起将比较集中,运

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1)

举例:某卷烟厂委托A厂加工烟丝,双方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卷烟厂提供的烟叶成本50000元,A厂收取不含税加工费20000元。 一、烟丝收回后出售价格≤受托方计税价格 假设1: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价10万元。 1.发出烟叶: 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0 贷:原材料50000 2.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3.计算消费税计税价格=(50000+20000)/(1-30%)=100000 消费税=100000*30%=30000 烟丝收回后出售价格≤受托方计税价格,相应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4.收回烟丝入库,因用于直接销售,可作为库存商品核算借:库存商品1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100000

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关于销售的业务处理应该很熟练了。 如果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销售(售价>受托方计税价格)或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被代收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二、收回后销售(售价>受托方计税价格) 假设2:卷烟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价20万元。 1.发出烟叶: 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0 贷:原材料50000 2.支付加工费及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 贷:银行存款23400 3.计算消费税计税价格=(50000+20000)/(1-30%)=100000 消费税=100000*30%=30000 烟丝收回后出售价格>受托方计税价格,相应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4.收回烟丝入库,因用于直接销售,可作为库存商品核算

仓储管理经典案例

仓储管理经典案例物流案例分析: 仓储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 仓储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因订单前置或市场预测前置而使产品、物品暂时存放。它是集中反映工厂物资活动状况的综合场所,是连接生产、供应、销售的中转站,对促进生产提高效率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同时,围绕着仓储实体活动,清晰准确的报表、单据帐目、会计部门核算的准确信息也同时进行着,因此仓储是物流、信息流、单证流的合一。 仓储管理重点 随着接单和经营模式不同,仓储模式也不同。下面我们逐个介绍不同接单模式下的仓储管理重点,与经营方式相关联的仓储模式重要名词解释如下。经营模式与仓储模式相关联的重要名词解释:: 根据事前与客户协议的库存水平自动补货的一种交易模式,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生产排配、物料采购、交货安排的弹性接单交易模式。,依客户选配订单由标准半成品起做测试组装交货的弹性接单交易模式,供应商免费存放,在距离组装地-小时车程、-天的订单或预测前置库存。制造商免费存放,在距离客户销货地-小时车程,-天的订单或预测前置成品库存。是传统的接单方式,在客户提供的预测需求下拟定生产计量,按既定的规格生产半成品、成品入库,客户下订单与交货通知时再由库存出货达交。其交期承诺的关键要素在“半成品在手库存量和成品在手库存量”能给已排定的生产计量补货并满足订单需求,必要时建立(中转仓)与最后组装线以满足客户最大需求。在交易方式下,不同仓储模式的管理重点如下:在原物料方面,要求贵重与自制的供应商进驻,生产前段尽量做到无库存(库存属供应商),要货时再调动,其真义已如名词解释;在半成品方面,依预计需求备料,但注意市场需求变量,随时调整库存量。最好用(最大需求量最小需求量)加配套管制其补充量。半成品需用(现场车间管理系统-,在工令投入前自动抓取库存信息,自动排配出较佳出货计划进行供应链管理活动)管制为佳。:设在客户处的,根据客户销售状况及的变量与客户共同协商调整的,要做到客户提货时自动反映库存与补货量回制造基地。在接单方式下,客户下订单后才排生产计划,仍按备料,愈靠近客户做最后组装愈有利,其交货期承诺的关键要素在于原物料供应与产能产量爬坡的速度。在交易方式下,不同仓储模式的管理重点如下:在原物料方面,贵重与自制的供货商进驻,生产前段尽量做到无库存(库存属供货商),供应商做到线边仓服务。在成品拣料方面,成品库存存放于出货口,按同一包装号、号排列,出货时把打包完成的订单货物放置到托盘上。单据上有发货通知()和运输序列()两种出货指示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二)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1.销售应税消费品。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企业以生产的商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将自产产品用于对外投资、分配给职工等,应该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教材155页。 【例3-42】某企业销售所生产的化妆品,价款2 00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甲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答疑编号10030401:针对该题提问]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600 000 【例3-43】某企业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油50 000元,应纳增值税10 200元,应纳消费税6 000元。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答疑编号10030402:针对该题提问] 借:在建工程66 200 贷:库存商品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 200 ――应交消费税 6 000 教材156页 【例3-44】某企业下设的职工食堂享受企业提供的补贴,本月领用自产产品一批,该产品的账面价值40 000元,市场价格60 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的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答疑编号10030403:针对该题提问]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56 200 贷:库存商品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 200 ――应交消费税 6 000 手写板图示0304-01 产品成本80万,售价100万,增值率17%,消费税率10%。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点(1)

重点企业税收分析报告分析报告要点 一、纳税人的本期情况(指分析期限内的基本情况)分析: (一)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纵向对比。主要是对纳税人的产值、销售(经营)收入、对外投资、成本(费用)、利润(收益)、资产、负债、职工(用工)人数、工资、税款等指标的本期数与上期数以及上年同期数进行比较,分析各个指标的增减情况及增减的原因。 (二)对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横向对比。主要是将分析对象的税负与同行业纳税人的税负进行比较分析,如果分析对象的税负偏高或偏低,则要分析其原因。 二、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原因分析 (一)纳税人本身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或缩小,对外投资的增加或减少,经营状况的好或坏等方面因素对税源的影响。纳税人本身引起税源变化的因素必须是正在形成(发生)或者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可以形成(可能发生)的。 (二)税收政策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正在执行的税收政策和新出台的短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内就要实施的税收政策对纳税人税源的影响,如正在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将到期,或者新的税收政策将减少(增加)纳税人的计税金额等。 (三)其他因素引起的税源变化分析。主要分析国家有关政策(如利率的调整),国际、国内市场的变化(如原油

价格的波动),自然环境(自然灾害)等因素对纳税人税源的影响。 三、未来发展趋势及税收预测。 通过对纳税人的税源变化预测分析,可以预计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增加应纳税额元(其中: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或者应纳税额可能减少元(其中:营业税元,企业所得税元,…..) 分行业税收分析举例(主要内容): 一、交通运输业 某企业2006年上半年累计完成税收总收入2845万元,比去年同期1920万元增收925万元,增长48%。该企业上半年累计完成货运量6,40万吨,与去年同期的6,04万吨相比增加36万吨,上升6%,其中:内贸货运量为4,94万吨,同比增长1.5%;外贸货运量为1,46万吨,同比上升24.2%。虽然运价下滑,平均单位收入为52.4元/千吨海里,比去年同期减少收入5.6元/千吨海里,但货运量增加使得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今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500万元,同比增长5%,缴纳营业税31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1%。 然而,由于油价上涨对航运企业造成较大冲击,燃料成本已占总成本的44%,燃料平均消耗单价预计达3190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约860元,增长38%,对企业经营利润产生较大影响。1-6月份完成企业所得税55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