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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制度

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制度
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制度

任职回避和交流轮岗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干部职工公正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科室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室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

第三条干部职工任职时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办公室提出回避意见,报单位领导作出决定。必要时,办公室可要求干部职工报告拟任职务所需要回避的情况。

第四条干部职工任职期间出现需要回避情况的,本人应当提出回避申请。有需要回避情况的应当提出回避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办公室审核后提出意见,报单位领导作出决定。

第五条个人、组织有权反映干部职工需要回避的情况,接到反映后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办公室处理。

第六条办公室提出回避意见报单位领导决定前,可以听取干部职工本人及相关人员的意见。

第七条干部职工有需要回避的情况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

第八条干部职工必须服从回避决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服

从的,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

第九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各科室人员实行轮岗制度。

第十条轮岗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业务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的原则。

第十一条轮岗事宜不定期开展,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须符合新任岗位工作任职资格。

管理轮岗制度1

办公室轮岗制度 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1 轮岗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对人事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组织部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更应该走在其他部门的前面,作更多的探索的尝试。近些年来,我们虽然在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有了一定提高,年龄、文化等结构有了一定改善,但也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股室工作,工作环境狭窄、思路不宽、全面工作能力不强;二是,一些有人事权的“热点”岗位干部由于长期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求其办事的人多,在廉洁奉公方面容易产生了一些问题;三是,有些股室干部性格与岗位配置不够合理,影响了积极性的发挥。就这些问题,部长办公会多次开会研究,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出发,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进行岗位轮换工作,让组工干部得到多岗锻炼,铸造复合型组工干部,成为组织工作的“政策通”,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过得硬”的干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交流轮岗的原则。为深化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和锻炼干部,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组工干部队伍的优化、廉洁、高效,确保组织部门“一池活水”,实施组织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的原则要遵循的原则是: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发挥特长,量才适用的原则;提高干部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关心爱护干部、构建和谐组工的原则。 2、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内部轮岗的主要对象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在一个股室工作时间长的;长期从事组织工作与长工期从事干部工作的交流;从事业务性强与从事协调性强的交流;并重点突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办公室工作三大职能股室。 3、坚持适才适用的原则,轮岗工作不能简单的为轮岗而轮岗,而要考虑股室的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适才适用,就是在轮岗中既要考虑轮岗的需要,又要根据每个干部的才能把其安排在比较合适的岗位上。新岗位与原岗位跨度不易过大。在这次轮岗工作中我们从工作经历、能力水平,逐人分析,看其轮岗后是否能担任新的工作。 4、轮岗前充分沟通。在轮岗实施前,事前充分沟通是非常必要的。制定一个完善的沟通计划,由部长分别与被轮岗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沟通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让参与轮岗的人员理解轮岗的要点及意义,愉快地接受新的岗位安排,并尽快适应新岗位。 5、交流轮岗的程序。首先是研究拟交流轮岗的对象。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对照交流岗位条件,召开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提出拟交流轮岗的对象。其次是决定任免。召开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正式研究形成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三是对决定进行轮岗交流的干部,由领导找

学校轮岗交流制度

**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我校制定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均应交流; 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8年的,均应交流。 3.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4年)。 4.到2020年,交流轮岗人数应达到符合交流轮岗对象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5.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实施范围。 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为主。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 (三)实施形式。 1.校际联盟。联合周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结对,教师校长交流在联盟学校内进行。 2.对口帮扶。做好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要着力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

.. 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方面对薄弱学校的引领和扶持作用。 3.教师走教。以联盟校的中心校为中心,安排教师在农村教学点走教,也可安排一些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进行走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确立健康有序的流动机制。师资调配工作是一项严谨科学的工作,科学流动必须做到谋划在先,统筹考虑区域内各校对管理干部和各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同时,在师资调配过程中,既要做到按章办事,体现工作的严肃性,又要根据基层学校的实际需求,体现工作的灵活性,从而使区域内师资结构更加优化。 二是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师资流动见成效,关键在于有严格的监督机制作保障。必须事先拟定考核监督制度,细化量化考核目标,对流动者实行严格的考核,而不是因人而异凭感觉打分数,使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要通过考核,把认真工作的校长和老师甄别出来,给他们相应的荣誉称号,以此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三是注重考核结果的有效运用。师资流动这项有利于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举措,如要长期坚持,关键在于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其实,无论是校长还是一般教师,如果他们在流动过程中,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了应有的奖励和荣誉,抑或通过考核获得了岗位和职务晋升。 ’.

关于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关于下发《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的 通知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现将《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公司 2014年5月29日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公司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公司人、财、物管理职责,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资金管理、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的管理职能或业务处置权或容易发生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人事、财务、物资、设备、供应、销售、招投标、工程、取样、检验、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公司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能够对外履行签订合同的岗位、具有管理职能的岗位都是敏感岗位敏感岗位。 (二)敏感岗位的分级。依据岗位职权性质与覆盖范围、裁量自由权大小、风险程度和腐败危害等因素,敏感岗位可划分为A、B、C三个级别,其中A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高,C级敏感岗位廉洁风险最低。A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人、财、物管理的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或易发生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的岗位。B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招投标、产品销售、商情信息、客户服务、资金管理、工程建设、设备材料计划、二次资源回收等业务处置权或易发生较大违纪行为的岗位。C级敏感岗位范畴:具有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业务职能或易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的岗位(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计量、审核、取样、验质、仓储保管等操作性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由单位根据敏感岗位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意义加强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的计划性、组织性、可行性和科学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轮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组织机构成立公司岗位轮换领导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岗位轮换计划的决策、执行与监督等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提交岗位轮换计划,并执行轮岗计划,反馈轮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轮岗对象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岗位轮换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轮岗总体工作计 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采购、财务、质检、工程、仓储等,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 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 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第四章轮岗的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第五章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 岗位轮换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不少于一个月。 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

干部交流工作年度总结

干部交流工作年度总结 干部交流工作年度总结 干部轮岗交流,是通过在不同的单位和工作岗位上培养、锻炼干部,促使其尽快成长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坚持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对培养锻炼复合型干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XX区健全机制,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力促干部轮岗交流常态化,取得了较好成效。现结合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中的具体尝试和取得的成效,浅析干部轮岗交流的有关问题。 一、现状分析 2010年XX区普通干部轮岗交流50人次,占在编公务员(科员)的12.7%;科级干部调整交流198人次,占科级干部的50%。2011年普通干部轮岗交流33人次,占在编公务员(科员)的9.3%;科级干部调整交流138人次,占科级干部的32%。2012年普通干部轮岗交流21人次,占在编公务员(科员)的5.0%;科级干部调整交流199人次,占科级干部的47%。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干部的交流轮岗,主要是针对科级干部进行,而普通干部交流很少。 二、做法及成效 (一)明确方向,统一思路。XX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宁夏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明确干部轮岗交流的指导思想、交流范围、原则和形式。明确“三结合”指导思想。即着眼于干部

培养锻炼,把推进干部交流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着眼于干部健康成长,把推进干部交流与实行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回避制结合起来;着眼于干部的科学使用,把干部交流与调整优化班子结构结合起来。明确轮岗交流范围。即干部交流轮岗范围在党政机关之间、事业单位之间、群团组织之间,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区直部门(单位)之间、乡镇之间、区直部门(单位)与乡镇之间交流。明确干部轮岗交流五项原则。即:公开透明原则、交流时限原则、锻炼助长原则、职能相近交流原则、考察反馈原则。明确干部轮岗交流六种形式。这六种基本类型是:任期交流、培养交流、调整交流、回避交流、转任交流和提拔交流。 (二)积极探索,健全机制。干部交流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在探索干部交流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交流机制。第一,采取横向、纵向方式增进干部轮岗交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纵向交流,从区直部门(单位)挑选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提拔交流到乡镇锻炼。对经历单一的干部进行横向交流,使一批年轻干部在各种岗位上锻炼成长,同时有重点的将有发展潜力干部交流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任务繁重的地方经受锻炼和考验。同时我们把部门(单位)、乡镇干部交流轮岗作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结合乡镇、部门(单位)工作需要,根据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坚持合理使用,优化组合的原则,按照人岗相适、专业接近的要求,科学调配、

干部交流轮岗方案

干部交流轮岗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 二、交流轮岗的方式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四、交流轮岗的其他相关事项 政府机关领导干部交流制度总结 一、交流轮岗的对象和条件 1、对工作年限的限制 例: 1)在同一职位满5~8年的人员。 2、对工作岗位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2)在卫生执法部门的审批、主办岗位工作满6年。 3、对职级的限制 例: 1)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5~10年的人员。 2)在职能部门任正职或副职累计满10年的人员。 4、其他 例: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验的。/ 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2)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委同意的。

1、跨部门交流 1)含义 即在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直属各单位人事、财务部门负责人主要在本单位不同岗位交流必要时可以在直属单位同类性质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 1)含义 即不同单位的中层干部之间交流。 2)对象 处级以上干部或直属单位领导。 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3、内部交流 1)含义 即在本部门不同岗位间轮岗交流。 2)对象 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人员。

1、排查任职情况 由人事部对各单位中层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 2、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采取个人申请(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人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3、确定预备交流岗位 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 4、制定方案 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党委研究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5、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5.1、双方确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组织填报志愿 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2)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岗位 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确定交流人选对应岗位。对双方意愿不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个别征求意见,调剂安排。 5.2、领导决定交流人选和岗位: 1)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及人员专长等条件,讨论决定交流人选及岗位,并予以公布。 6、任职报批 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

轮岗制度

专卖管理办公室轮岗制度 轮岗制度 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对人事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组织部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更应该走在其他部门的前面,作更多的探索的尝试。近些年来,我们虽然在加强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有了一定提高,年龄、文化等结构有了一定改善,但也还存在着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一些干部长期在一个股室工作,工作环境狭窄、思路不宽、全面工作能力不强;二是,一些有人事权的“热点”岗位干部由于长期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求其办事的人多,在廉洁奉公方面容易产生了一些问题;三是,有些股室干部性格与岗位配置不够合理,影响了积极性的发挥。就这些问题,部长办公会多次开会研究,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单靠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干部素质的全面提高,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出发,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进行岗位轮换工作,让组工干部得到多岗锻炼,铸造复合型组工干部,成为组织工作的“政策通”,使组工干部真正成为“过得硬”的干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交流轮岗的原则。为深化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培养和锻炼干部,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组工干部队伍的优化、廉洁、高效,确保组织部门“一池活水”,实施组织部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交流轮岗的原则要遵循的原则是: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发挥特长,量才适用的原则;提高干部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原则;关心爱护干部、构建和谐组工的原则。 2、针对实际,突出重点。内部轮岗的主要对象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丰富工作经验、提高工作水平的;在一个股室工作时间长的;长期从事组织工作与长工期从事干部工作的交流;从事业务性强与从事协调性强的交流;并重点突出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办公室工作三大职能股室。 3、坚持适才适用的原则,轮岗工作不能简单的为轮岗而轮岗,而要考虑股室的工作需要和干部的具体情况等多种因素。适才适用,就是在轮岗中既要考虑轮岗的需要,又要根据每个干部的才能把其安排在比较合适的岗位上。新岗位与原岗位跨度不易过大。在这次轮岗工作中我们从工作经历、能力水平,逐人分析,看其轮岗后是否能担任新的工作。 4、轮岗前充分沟通。在轮岗实施前,事前充分沟通是非常必要的。制定一个完善的沟通计划,由部长分别与被轮岗对象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当事人对轮岗的意见或建议,减少硬性安排带来的阻力。沟通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让参与轮岗的人员理解轮岗的要点及意义,愉快地接受新的岗位安排,并尽快适应新岗位。 5、交流轮岗的程序。首先是研究拟交流轮岗的对象。根据干部德才表现,对照交流岗位条件,召开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提出拟交流轮岗的对象。其次是决定任免。召开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正式研究形成干部交流轮岗方案。三是对决定进行轮岗交流的干部,由领导找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的领导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丰富干部的工作经验,根据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一)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同一岗位连续任党政正职5年或副职5年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 (二)副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凡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5年及其以上的,原则上实行轮岗。轮岗在同一机关内部或根据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部门之间交流。实行轮岗的职位、数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局党组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二、程序和方法 科级干部轮岗,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出方案,报局党组研究批准后实施。 (一)排查任职情况。对本单位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准确掌握情况。 (二)普遍征求意见。党组集体研究拟定轮岗方案后,普遍征求单位职工意见,安排专人与被轮岗对象谈话。 (三)公布调整方案。在普遍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形成方案,按干管理权限报批后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公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宏观指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机关人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意见按干管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推行轮岗,要注重实效,保证质量,防止形式主义和简单化。既要按规定年限轮岗,又要考虑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严明纪律、防止和纠正借轮岗搞不正之风的行为,确保轮岗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市司法局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根据温委发[2012]107号和温委办发[2012]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局管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交流条件 1.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6年的; 2.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 3. 在同一中层班子中连续任领导职务满9年的; 4.为优化处室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员工轮岗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流程责任人: 流程拟定人: 上一级流程: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年月日

本流程文件涉及的利益相关部门 文件修订记录 文件发放范围

1.0 目的: 为开发员工潜能,扩大员工知识领域,拓展职业生涯空间,进行全面锻炼提升并做好公司人才培养、储备拟提拔对象,特制定此办法。 2.0 意义: 员工轮岗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培养员工的换位思考意识,使员工更能全方位多角度思考及解决公司问题,进而提升员工的大局观。 3.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全体轮岗员工。 4.0 轮岗组织机构职责: 1)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定轮岗管理制度、轮岗计划,负责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 施轮岗计划; 2)各中心一级部门长负责执行监督轮岗制度、轮岗计划、轮岗决策,反馈在轮岗工作中存 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集团总裁负责轮岗制度、轮岗计划以及轮岗决策的核准。 5.0 轮岗对象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人力中心负责轮岗总体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计划。 1.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如采购、财务、审计、大区经理、SQE、媒介营销经理等岗位,实行强制轮 岗,具体岗位由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2.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 部门提交关键人才后备人员轮岗计划,报轮岗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 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在80分以上。 4.主管以上岗位人员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未得到晋升者必须进行轮岗。 6.0轮岗原则 1、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2、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7.0 轮岗时间 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长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时间,报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人力HRBP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 换时间,人力CHO进行复审并报总裁批准,原则上轮岗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 2、跨部门轮岗

(完整版)员工轮岗交流管理办法

XXX公司员工轮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给广大员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发展平台, 最大限度的发挥员工潜能,通过内部岗位轮换,促进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岗位作业流程,有效培养复合型人才,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体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的人才理念,形成员工和公司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员工轮岗的原则:员工轮岗必须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确保不影响轮岗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参与轮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条轮岗时限根据相关岗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岗员工。 第二章轮岗岗位选定 第五条由人力资源部定期与各部门沟通,并根据公司 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选定出可以进行轮岗的岗位,经公司审批后,列入轮岗计划。

第六条轮岗岗位分为建议轮岗类(岗位风险防范及员工岗位锻炼,培养“多面手”员工需要)和个人意愿轮岗类(根据个人意愿及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第七条岗位轮岗分部门内轮岗和跨部门轮岗。具体轮岗要求如下: (1)部门内轮岗:原则上同一岗位任职5年以上的员工,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岗位工作安排及员工综合绩效表现(计划轮岗前12个月绩效考核结果均在C(含)以上)安排员工内部轮岗。 (2)新进员工轮岗: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后,根据部门安排在部内相关岗位进行短期轮岗,了解内部业务运作流程。每个岗位轮岗时间不少于一周,具体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职能部门新进员工轮岗试用期结束后,除了安排部内轮岗外,由公司统筹安排到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轮岗,了解公司经营业务状况及熟悉业务流程。每个部门轮岗时间不少于两周,轮岗部门及轮岗时间安排由人力资源部协商用人部门及轮岗部门后实施。 (3)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间轮岗:加强机关与基层业务交流,由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轮岗需求,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轮岗计划统筹安排。

关于对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敏感岗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岗位交流工作机制,适应电厂快速改革发展的需要,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电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敏感岗位人员是指在敏感岗位履行对电厂对外合 作交易中被赋予一定考察选择、考核评判和资源分配职责,以及在电厂内部管理中被赋予管理职能具有决策权、审核权、执行权的非领导职位,主要包括出纳、物资采购、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煤场管理、采制样、化验等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分工 第四条敏感岗位的认定分级。 (一)敏感岗位的认定。敏感岗位主要是指岗位职责涉及出纳、物资采购、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煤场管理、采制样、化验等重要领域的关键环节,岗位工作及作业面临较高廉洁风险的岗位,岗位人员工作质量对电厂效益、形象及发展有较大影响的岗位。 敏感岗位的认定,按照责权力清晰、流程优化、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风险预警及防控情况,对敏感岗位设置提出初步

意见,经电厂党委会认定,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对敏感岗位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条件的变化适时组织调整。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敏感岗位人员的岗位交流。根据部门提出的岗位交流需求和建议进行调研分析,制定岗位交流方案,纳入电厂人 力资源调配计划,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电厂研究审定后,分层分级进行实施和和落实。 第三章岗位交流的对象和程序 第六条岗位交流的对象是在敏感岗位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者,应予岗位交流。 (一)在同一部门敏感岗位从事工作3年以上的; (二)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在同一部门敏感岗位工作的。 (三)因工作需要、防范廉政风险,按定期或不定期对敏感岗位人员交流的。 第七条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应当有计划地在部门之间、单位内部进行。 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与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在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基础上进行规划、部署和实施。 第八条敏感岗位人员岗位交流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干部 人事管理权限负责实施。 第九条电厂管理的中层领导人员及助理的岗位交流,按照

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国土资源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和市关于干部轮岗交流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岗位轮换 (一)对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进行有计划地轮换岗位,原则上5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和缩短。 (二)干部轮岗工作方案应由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轮岗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的,给予批评教育,仍按轮岗任免决定直接办理任免手续。 (三)轮岗人员在离职前,要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交接手续,需要审计的,应当进行离岗审计。 (四)局组织人事科应当将轮岗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条干部交流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交流与培养、锻炼干部,提高工作能力相结合; (二)交流与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相结合; (三)交流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四)交流与任职回避相结合。 第三条任同一职务已满5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应交流,任同一职务已满10年的中层领导干部必须交流;在同一职位工作已满10年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予交流。 - 1 -

第四条干部交流的范围主要是中层领导干部,包括各县(区)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成员,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的领导成员。 第五条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同一地方同一部门同一职位上任职时间满十年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干部交流应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内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与系统外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第六条干部交流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属工作调动的,不得超职数配备;挂职锻炼的,不占领导干部职数,同一班子中挂职干部一般不得超过2人,挂职锻炼时间不超过2年。 第七条中层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实行中层领导干部任职的最高年龄限制。即:男满57周岁、女满53周岁的正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男满55周岁、女满51周岁的副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改任非领导职务。 第八条干部交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市局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局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上级机关及组织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2 -

轮岗交流管理制度doc

重点岗位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建设一支高效、勤政、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根据公司纪委关于重点岗位轮岗交流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点岗位干部职工是指厂属从事基建、油建、物资供应、后勤服务、动力装备、办公室等岗位上的科级、工段级和职工; 第三条、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必须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条件;各二级单位进行内部轮岗交流时,要坚持有利于锻炼培养后备干部、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工作需求的目标要求,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轮岗交流人员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四条、重点岗位轮岗交流办法: (一)现职重点岗位科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岗位交流: 1、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有严格任职要求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任职连续满三年以上的,必须跨单位交流; 2、单位科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层次、知识结构、专业水平等不够合理,需优化结构的; 3、按任职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交流的;

(二)现职重点岗位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跨单位或在本单位跨岗位交流(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除外): 1、职工在单位同一岗位工作满三年的; 2、班组长在本岗位工作满五年的;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轮岗的,但应保持专业的连续性; 4、其他需要进行岗位轮岗的; 第五条、非重点岗位科级领导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满五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满八年的必须轮岗交流;特殊岗位需延长轮岗交流年限的,应报厂轮岗交流领导小组批准。 第六条、厂级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工作满三年的;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一项业务工作满五年的,原则上要在班子成员内部进行分工调整。 第七条、跨单位轮岗交流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单位内部轮岗由本单位组织实施。 第八条、单位内部轮岗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竞争上岗工作相结合,由单位制定轮岗工作实施办法,讨论确定轮岗岗位及轮岗人员,面向单位职工自由报名(需轮岗职工不得参与原岗位竞争),进行民主测评、业务知识笔试、组织讨论等形式,择优上岗。 第九条、单位人数较少难以开展轮岗或本单位所设岗位

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利弊分析

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利弊分析 常言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这也是干部成长的一条基本定律。在工作中大家也深有体会:在单位里,一个人会经常羡慕别人的岗位好,而被羡慕的人并不感觉有优势,反而叹息道:这个岗位哪里好,工作一点劲也!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呢?究其原因,无非是这个羡慕别人的人,只看到别人岗位的“好”和自己岗位的“不好”;而被羡慕的人因为在同一个岗位工作时间太长,产生了审美的视觉疲劳,身心俱疲,所以觉得不好。因此,公务员不交流不轮岗是弊远远大于利:第一,任何一名公务员如果长时间在一个岗位上工作,都会产生麻木、疲惫,容易让人失去进取心、从而失去工作激情,造成对工作心不在焉,敷衍了事,思维呆板,创意丧失等,工作起来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第二,公务员长期在一个岗位或一个单位工作,容易陷入经验论,处理事情、解决问题习惯于按经验办事,按习惯思维处理问题。对于变化了的客观情况和工作要求不熟悉、不适应;有的还摆老资格、倚老卖老,工作态度粗暴,方法简单。 第三,公务员长期不流动,导致了部分公务员工作经历和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思维模式固定、观念老化、方法陈旧,严重影响到了工作质量,无益于工作,无益于单位,无益于社会。 第四,公务员长期不轮岗交流,使得一些心术不正之人能充分利用熟悉工作流程、深知工作漏洞的“优势”,在升迁无望或岗位轮换不畅的情况下,钻工作管理漏洞空子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第五,公务员在一个部门或一个职位上长期任职,很容易形成各种裙带关系、人情网,会导致公务员陷入不良的人际关系包围中,失去执行公务所必需的客观、公正的态度,而且为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创造了使得条件。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为什么呢? 一是新的岗位、新的平台、新的角度,能让公务员产生一种面临新机遇的感觉,从而激发新激情和活力,调动积极性。 二是公务员轮岗对于盘活公务员队伍中的人才资源,做到人尽其才,提高公务员综合能力,增强机关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提高办事效率是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三是公务员交流轮岗、多岗位锻炼有利于培养终身学习型干部、创新型干部,不断积累新经验、拓宽知识面、开拓新视野,使公务员加深看问题的角度和深度、以最佳的方法、方式做事情,使公务员实现由“专才”到“全才”的转变,从而培养成复合型干部。 四是通过公务员跨部门、跨岗位及内部轮岗交流,有利于整合公务员人才资源,实现公务员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激发公务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五是公务员交流换岗,有利于打破一些关系网、人情网,有利于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但是干部轮岗交流也是一把“双刃剑”,容易导致短期工作效率降低和新的腐败问题。首先,岗位轮换时新旧工作需要交接,往往需要花费较长一段时间学习、适应才能胜任新的岗位,短期的工作效率不可避免要下降,同时易导致某一行业难以培养出专业性很强的人才,无形中

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党政机关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一、交流轮岗的形式和重点 (一)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主要形式: 1、跨部门交流。即中层干部在县直机关不同部门之间交流。 2、跨区域交流。即县直机关与乡镇机关、乡镇机关与乡镇机关之间中层干部交流。 3、内部轮岗。即中层干部在本部门、本乡镇不同岗位之间轮换。 (二)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重点: 1、中层干部中的副科级后备干部; 2、同一单位或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中层干部; 3、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政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中层干部。 二、交流轮岗的对象 (一)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 1、副科级后备干部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工作经历的; 2、在同一单位任职满8年,或在同一单位的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任职满5年的; 3、按照《公务员法》应当回避的; 4、在同一单位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交流,并经本单位党组(委)同意的。 (二)内部轮岗对象: 第 2 页共 6 页

1、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执纪执法、干部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岗位除外)任职满5年的; 2、县直机关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 3、应进行跨部门、跨区域交流的对象,因其他各种原因经组织批准未能交流的。 三、交流轮岗的程序 (一)跨部门交流工作程序: 1、产生预备交流人选。根据本办法和交流条件,分别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确定等三种方式,产生预备交流人选。 2、确定预备交流职位。在用人单位申报预备交流职位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将申报单位空缺的职位、预备交流人选所对应的职位统一调剂,确定预备交流职位,进行公示。 3、组织填报交流志愿。根据确定的预备交流职位要求,书面征求预备交流人选的择岗志愿。 4、双向选择确定交流人选的职位。结合个人意愿和用人单位意见,提出交流人选和职位的安排意见。对个人志愿与交流职位不能达成一致的预备交流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可以个别征求志愿,实施调剂安排。一次性交流岗位较多时,可实行跨部门竞争上岗。 5、研究决定并办理手续。对确定交流的中层干部,由组织人事部 第 3 页共 6 页

2019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 20**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根据《中共枝江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枝江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镇(街道)和市直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推进科技局内设机构负责人交流轮岗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科技局党组审核批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干部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干部交流轮岗必须在编制、职数和职位限额内进行; 3、培养锻炼干部原则; 4、发挥干部专业特长与业务职能相近原则; 5、有利工作、有序推进原则; 6、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二、干部交流轮岗的类型、对象和范围 干部交流轮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适用于科技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所属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人。应结合科技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干部交流轮岗,原则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应交流干部总数的**%;同一干部不得频繁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因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进行交流轮岗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不受时间限制交流等。 1、离最高任职年龄不足5年的(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 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在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暂不交流的干部,可视不同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为发挥干部特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视不同情况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三、交流轮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进行,交流轮岗工作由局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需要批复同意或请示的事项,须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 四、交流轮岗工作的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干部资源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是强化用人监督 的重要保障。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有利于培养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动力,激 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维定势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发生的 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发动,强化教

员工轮岗管理规章制度

蒙纯乳业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制度 1、目的 1.1多岗锻炼,培养人才:通过内部的岗位轮换,开拓人才培养机制,尽快培养员工成长为企业的多面手、全能工、骨干、以及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 1.2激励员工,提高积极性:使员工在轮岗中开拓视野,锻造多方面的能力与经验,避免在同一岗位工作时间过长产生“惰性疲劳”。 1.3为加强员工岗位轮换工作的科学管理,进一步完善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相关流程,使岗位轮换有制度可依,更好的指导员工岗位轮换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轮岗员工。 3、轮岗对象 3.1 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均属于轮岗范围,由公司总经理、部门主任、综合管理部进行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轮岗制度。 3.2 特定岗位实行定期轮岗。 特定岗位包括二线部门等,具体岗位由公司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3.3 公司安排有发展潜质人员进行系统的轮岗。 根据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建设规划,对表现优秀的后备人选进行系统的轮岗安排,由各部门报送《员工轮岗申请表》附件,报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3.4个人申请经公司批准同意可提出申请轮岗。 员工个人可根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岗位轮换;申请条件为在现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且表现优秀者。

4.轮岗的原则 4.1 不能对岗位轮出和轮入部门的工作产生较大影响。 4.2 有利于参与岗位轮换的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及工作绩效。 5、轮岗时间 5.1部门内部轮岗 部门负责人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内容、强度及复杂度确定轮岗人员,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及工作定额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不少于俩个月。 5.2跨部门轮岗 轮岗相关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轮岗岗位工作内容、复杂度及需轮岗人员的知识、经验、能力确定轮岗人员数量,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工作定额要求以及需轮岗人员的以往的绩效考核成绩提出审核意见,做出缩短或延长岗位轮换时间,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应不少于三个月。 6、轮岗注意事项 6.1做好工作交接工作 部门负责人对轮岗人员的工作交接审核确认,防止因交接不彻底出现工作不能衔接或不连续的现象,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6.2追踪轮岗结果 综合管理部对所有参与轮岗的人员进行全过程的跟进,轮岗结束后轮岗人员需写出工作总结,由轮入部门进行评价。轮岗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人员,公司将会作出适当奖励,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调级和个人晋升的依据。 7、轮岗期间薪资及绩效考核规定

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市××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交流轮岗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使局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局管干部、各单位中层及一般干部职工,下同)在多个工作岗位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勤政廉洁,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流轮岗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促进干部多岗位锻炼成才,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政能力,为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历史性转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流,是指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在局机关处室、市区环保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之间的调动任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轮岗,是指同一工作单位(处室)内部,工作人员有计划地轮换岗位。 第五条工作人员交流轮岗工作坚持公开、合理、高效的原则和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第二章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交流轮岗的重点是: (一)局管领导干部;

(二)局管后备干部和工作满5年的优秀年轻干部; (三)任职超过一定年限应当交流轮岗的工作人员; (四)在执纪执法、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专职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应有计划、按比例进行交流: (一)局管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任正职满5年、副职满8年的。其中,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和项目审批、执纪执法等工作的局管领导干部,任职满规定年限的,必须交流; (二)局管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处室)任正、副职满10年的; (三)缺乏两个以上单位(处室)任职经历的局管后备干部,或在本单位(处室)工作满5年的优秀年轻干部; (四)在同一单位(处室)连续工作满5年,本人自愿提出并经本单位领导同意的; (五)按照《公务员法》和《干部任用条例》等规定须进行任职回避的; (六)因工作需要、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发挥干部特长或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同意,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 (一)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宜交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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