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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探讨

关于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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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31 社会其它论文

关于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探讨

一、前言

社会管理创新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界最重要的课题,各种会议和论坛层出不穷,各学科相关的论文更难统计。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最具包容性的主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无疑是最直接的原因。笔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对政府管理行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从权力到政府管理行为的形成关系,从强制性到柔性管理的运行模式中,从预审审批到事后监督的权力实施重心。

二、目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充分应用社会组织的功能

根据登记的法律社会组织,我国社会组织的平均水平为2.9。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组织的平均水平已经达到10以上。多学科的社会管理模式难以形成,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利用。与此同时,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指导与规范,社会组织类型单一、素质不高等现象也较为突出,使得很多社会组织难以适应社会管理的需要,不少社会组织甚至缺乏自身社会管理主体的意识,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熟悉,无法切实履行和参与社会管理实践,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也完全依赖于政府。

(二)过于单一的社会管理主体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以促进社会的协调运行。在我国,是以党的强动员能力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支撑,因此在很多地方都依赖于党的政治权威和社会动员能力。这种以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唯一主体的单一管理模式下,许多政府部门认为应该采取一切社会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并限制社会组织和个人公民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过于机械的社会管理手段

在发达国家,他们的社会管理大多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的,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手段才能协助。然而,在我国,由于政府长期以来掌握着绝对的政治资源和其他资源,社会管理手段已被用来通过行政手段或甚至

强制手段来处理社会事件或社会,进行社会管理。矛盾,而不是经济、行政、法律、道德等的综合运用。管理是通过手段进行的。这种机械的社会管理手段不仅无法很好的处理好社会管理事务,反而极容易激化社矛盾增加社会管理成本,甚至影响社会对政府的满意度,引发社会对政府行为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的质疑。如我国在交通?毫Α⒎康夭?经济等方面社会事物的处理中,既采用摇号、限行、限购等行政性手段来解决问题,而非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来处理。

(四)有明显的社会管理缺位现象

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政府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但社会管理不是政府的唯一责任,政府不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但是,我国政府部门在社会管理方面还不够明确。这种职能定位不明确的管理机制,使得许多社会管理工作在部门中推陈出新。

三、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对策

法治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应有之义。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提出:“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社会管理

创新必须依法进行,在法治的范围内展开,这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

(一)行政法治必须为社会管理创新留出空间

系统设计要留住游戏博弈的空间,不离开博弈的空间,就不能达到最终目标。因为没有讨价还价的最优博弈,讨价还价的过程是一个对称的信息过程。在信息对称之后,达成的共识就是一个“帕累托效应”。从实践来看,社会管理创新与法的关系之所以对立和尖锐,行政法治给创新留下的空间太少是重要原因。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为例,在成立社会组织之前,必须找到一个政府部门作为一个合格的业务单位来检查并同意在民政部门登记。即使协会的公民登记自由化,许多非政府组织仍然无法登记,因为他们找不到主管单位。

(二)社会公平和安全应该是法治的重要目标,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目标

作为法治的重要目标和法治政府的建设,必须解决社会公平和安全问题。行政法治和法治政府建设不仅要关注权力,更要关注社会。必须把行政权力控制与建设小康社会相结合,用能动性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将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全贯穿于行政决策、政府立法、行政

执法和行政监督的每一个环节之中。要将解决公平和安全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例如,在立法领域,“质量检查的结果是立法不能实现“三个有效益”。它应该经过实践检验和人民试验,最终将被历史检验。

(三)构建行政法视野下的社会管理协调机制创新

无论社会管理体制、方法和手段如何完善,都不可能彻底消除社会矛盾,必须创新社会管理的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和化解社会矛盾,避免积累、加剧。尽可能地扩大、扩大和扩大社会管理工作的动态性、有序性和健康性。使用。基于行政法视角创新社会管理协调机制,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权力。行政法虽然主要是规范和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但无处不涉及到对公民权力的保障,无处不在倡导“人权”这一自然性权利的内涵。政府部门应当从行政法的角度树立起人权观念,认真对待公民权利,认真规范身已所掌握的行政权力,在社会管理中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例如,一些地方强制拆迁的现象,低价征收农民土地,很大程度上直接给予土地,都是由此造成的。

(四)建构行政法视野下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目前,中国社会管理体制存在诸多局限性。基于行政法视角的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构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就行政法而言,政府应坚持发展的第一要务,而不是继续走机械老路,实行社会管理。应当从行政法的视角来创新社会规范体系,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经济规范等,我们应该建立一个共同的社会行为规范,通过社会管理来限制公共行为,使用符合公共权益和合法权益的社会管理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在各个领域要促进公众自律、相互约束和自律。

四、结语

总之,社会管理是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政府不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管理事务越来越复杂多样。政府应创新社会管理,而不是延伸传统观念和方法,认为政府是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社会管理就应该由政府包揽,应当改变这种思想,树立起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社会管理思想,从行政法的视角完善政府社会管理机制,规范政府社会管理行政权利,创新社会管理协调体系,创新社会管理组织,将本应赋予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体的社会管理职能赋予社会组织和公众个体,社会管理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道德等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而不是依靠

政府控制社会资源和其他资源的能力以及党的政府的威信和号召力。它不依赖于行政手段,甚至不依靠政府强制手段进行社会管理,进而有效地促进社会管理。

企业战略管理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1 宜家出走马甸变脸 宜家在马甸15000平方米的店面,创造出5.4亿元/年的销售额。 这个世界500强将在明年年初搬离马甸,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既关心宜家的前景,也关心马甸的发展趋势。 马甸曾经被北京市商委规划为北京市十个商业中心的一个。马甸经历过两次辉煌,一次是在亚运会期间,马店是亚运会商品集散地,那时大众和社会对马甸作为商业中心有了初步认识。第二次是在马甸被大规模开发以后,特别是宜家进驻以后,形成了马甸商业上真正的繁荣。 据了解,宜家在选址上有两点必备的条件,第一,必须处于交通要道。马甸地区有四通八达的交通,马甸立交桥交通流量巨大。第二,宜家在世界各国的发展,物业都是自己的,不采取租用的办法。宜家初进北京,在马甸破例采取了租赁的方式来开店,也证明了马甸的商业价值。 宜家出走可能基于三个原因:一、15000平方米营业面积已不能满足经营需求;二、宜家失去了在马甸的定价权,成本为王的经营理念使宜家难以接受马甸区域日益成熟带来的租金上涨的成本压力;三、马甸由纯商业向商业与商务结合的大势,已使宜家失去了小资定位的环境土壤。 商业和商务应该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不同的业态,对商务的支持也各不相同。从这个角度来说,宜家“出走”也许意味着这个区域的商业或商务价值的新陈代谢。 宜家搬走不一定是坏事,通过马甸商业的重新整合和洗牌,让市场来检验马甸区域真正的商务和商业价值。 (1)根据宜家在选址上的两个条件,谈谈你对企业战略的认识。 (2)根据上述资料谈谈你对战略实施的认识。 参考答案: (1)企业战略的制定必须正确确立自己的经营定位,即目标顾客群,宜家之所以定位于交通要道,是针对自提货物和追求低价格的顾客;自己经营物业主要是为了降低成本。 (2)战略是由一定的产品和市场定位组合体现的,没有明确的产品(服务)与准确的市场定位,企业会失败。战略制定后,一般不应朝令夕改。战略是动态的,战略制定时的环境条件发生改变,要适时调整。 ★案例分析2 俄亥俄州牛排包装公司 在牛排包装行业中,传统的成本链包括:在分布很稀疏的各个农庄和农场饲

关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难点及对策

关于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难点及对策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那么,山区农村社会管理的状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需要怎样改进,如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完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已经成为民政人必须研究的议题。为此,本人立足县情,略谈山区县域社会管理问题及思考。 农村社会管理,是指管理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培育合理的农村社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的利益关系,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诉求,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建设经济社会以及自然之间协调发展的农村社会环境。核心指向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关健在于把握人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活动轨迹的变化,提高农村社会管理的能力和科学化水平。所以,我县前些年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探索建立“五事”制度。我县位于鄂西北边远山区,境内有3369座山头,3193条沟壑,是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省定国家级贫困县和湖北省脱贫致富奔小康试点县,版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辖11个乡镇,261个村, 28.7万人。早在2002年,为改变农村“松散无序”治理状况,我们由加强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化解农村“宗旨观念差,干群关系不融洽;法纪观念差,政策水平偏低;干部作风差,群众信任危机;团结协作差,班子力量涣散”等作风问题和困难难说、

事情难办等现实问题入手,探索实践“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的“五事”制度,正确引导基层干部深入农户,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心谈心;用议事的方法促使干部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的作出决策;用党性的要求促使干部公开管理政务,自觉接受监督;通过“问、说、议、办、评”这种具体而实在的办法,着力疏通农村干部群众联系渠道,营造全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的宽松环境,确保在干部问事中体察民情,在群众说事中解决民难,在定期评事中凝聚民心,使群众怨气、怒气有处可诉,急事难事有人解决,形成了干部与群众经常沟通的密切联系机制、群众议政参政的**管理机制、干部修正错误的整改机制、基层组织勤政为民的责任机制,化解了基层矛盾,创新了适合山区农村实际的基层**新路子。其经验在全国交流,项目被欧盟和国家民政部评为优秀奖、湖北省民政厅评为工作创新二等奖。 (二)创新实践“为民服务代理制”。由于山大人稀,山岭连绵,全县农村的5.265万户23.41万人分布在3200多平方公里的崇山峻岭之中,沟坡河谷之上。2005年,歇马镇长坡村一个特困户为了8株板栗树的所有权问题,到镇里、县里跑了19次,找了11个部门,历时8个多月才得以解决。此事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困难群众办事如此艰难,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权利如何落实?民政部门该如何关爱弱势群体?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社会管理?于是,针对群众到镇上、到县城办事,出来一趟极不容易,有时为办一件事情,得跑好几趟、好几天,而困难问题仍得不到解决的现实问题。该县民政人

社会管理创新视阈下刑释人员社会保护的创新与完善

社会管理创新视阈下刑释人员社会保护的创新与完善[摘要]社会管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任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强化工作职能,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基点。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视阈下,研究和探索刑释人员社会保护的创新与发展,对于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刑释人员;特殊人群;管理;创新 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的讲话为社会管理创新指明了方向,他提出: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1]在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加强和创新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工作,完善对刑释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社会管理创新视阈下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的意义 所谓社会保护,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相应的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救济福利制度。[2]目的在于向弱势群体提供充分的服务和保障,帮助其消除自卑心理,建立康复教育制度,促进社会健康和谐的发展。虽然弱势群体的定义很少包括刑释人员,但是,由于长期监禁生活使刑释人员与社会脱节,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处在一个比较弱势的地位,极易成为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而加强对刑释人员社会保护的创新与发展对于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对刑释人员进行社会保护,有利于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 释放是监狱对罪犯执行刑罚的最后一道环节,也是罪犯被人民法院所判处的监禁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一个标志。而刑释人员的社会保护与释放紧密相连,是刑事执行工作的延伸。它们共同构成了保护人权,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系统工程。刑释人员社会保护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本身就是社会管理的重要方面,目的是通过社会保护工作,力争使大多数刑释人员增强改过自新的信念,在就业、教育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不受歧视,实现有家可居,有业可就。对有重新犯罪倾向的刑释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犯罪的预防措施,这样才能使他们很好地再社会化,从根本上防范他们重新犯罪。这种预防的方式和手段建立在对他们合法利益的保护和必要的援助上。 (二)对刑释人员进行社会保护,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电大形成性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答案(1、2、3、4、5)

第一次考核测验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10题,共30分)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 A.行政相对方总是公民 B.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C.必有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 D.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 答案:B 2.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被称为()。 > A.行政法律关系 B.行政法关系 C. 行政关系 D.行政法律行为 答案:A 3. 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事实前提是()。 A.行政法律规范B.行政关系 C.行政行为D.行政法律事实 答案:D 4.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来划分,行政法可以分为()。 A.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 B.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 ] C.中央行政法与地方行政法 D.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及行政监督法 答案:A 5.关于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普通公民

B.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商拟定 C.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D.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具有统一性 答案:C [ 6.行政法治原则的核心内容是()。 A.行政合法性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灵活原则 D.行政信赖保护原则 答案:A 7.以下说法不属于行政程序合法内容的是()。 A.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 > B.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案件时不能偏听偏信 C.行政行为内容应当合情合理 D.决定对当事人不利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并给其发表意见的机会 答案:C 8. 下列关于行政法的特点,错误的是()。 A.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C.行政法规范不易变化 D.行政程序性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答案:C 9.行政合理性原则基于()产生。 A.行政合法性原则

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路径探索

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路径探索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化经济体制也需要进行一定的完善,这就要求现代化管理要进行创新,以便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与生存空间。本文对当前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挑战展开进一步讨论,尤其是对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机遇提出了可行性的创新路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证我国现代社会快速、稳定和健康的发展。本文主要对当前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了解析,对基层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进行了概括,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行性路径进行了剖析。 关键词:社会管理;社会结构转型;体制转轨 一、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时代背景 社会管理从“社会”诞生之日就已经出现。社会管理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社会发展阶段形成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从而能够正常协调与规范社会组织、社会关系以及社会行为。所以,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是需要着实本土的。它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和本地区的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在充分了解该地区的文化背景之后才能够予以展开。 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坚持走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持续发展的中国特色道路,同时也要结合现实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还要充分考虑到长远的社会发展。因此,今年党和国家重新进一步对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重要的研究部署。我国目前既面临各种发展机遇,又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经济体制上产生了重大变革以适应当前经济模式的需要。而社会结构的重大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快速的发展。这些变化给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带来了重要的影响。当前的社会管理必须进行相应的变革,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成为了党和国家的战略性问题,这也是我们实行小康社会建设、进行中华民族复兴道路必须面临的问题。 二、社会管理面临的问题及挑战 社会管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新中国成立至今,党和国家都保持着高度重视。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已经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发展,社会结构的变化、经济体制的变革、利益结构的调整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让我国在社会管理方面都面临很多的问题和新情况,而我国的社会管理在诸多地方也存在着缺漏,如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体制和管理机制等。 (一)农业和工业的发展带来的挑战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现代化任务艰巨,既要进行发达国家工业革命之后的进程,又要参与当前的现代化,包括由于新技术革命推动迅速发展的后现代化。与传统现代化相比,信息现代化的社会机构转型面临着更大的挑战,这主要是因为

农村社会管理创新

一名基层干部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建言 湖北省兴山县立足山区县情分片连户自治,创新建立“两会两评”模式,好事联办、困难联帮、治安联防、文化连学 过去,社会管理的中心在城市,而当前,社会矛盾较多地集中在农村。农民增收难、农民土地权益被侵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突出、农村社会治安日益复杂等问题,给农村社会管理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由此显得异常迫切与重要。农村社会管理的状况如何,面临哪些问题,需要怎样改进,如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圆满完成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研究的课题。 一年多来,我立足本镇实际工作,全面了解全镇10村情况,并挂驻一个高山烟叶村-龙门河村。此外,利用党校学习、乡镇交流等机会深入我县多个乡镇和行政村实地考察,现就调研所获略谈山区县加强农村社会管理的问题及思考。 兴山县农村社会管理工作现状 (一)创新“两会两评”模式 我县现有96个村(社区、居委会),每个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4至5人,需要面对600至2000余名群众,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但部分村存在挑“双岗”未履“双责”的现象,加上党员干部老化,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基层组织无财力,难于服务群众。面临这种窟境,我县立足山区县情分片连户自治,创新建立“两会两评”模式,好事联办、困难联帮、治安联防、文化连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一方平安。“党支部+关怀理事会”和“村委会+户联理事会”的成立,整合了留守人力资源,健全了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和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新机制,加快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南对河村的快速发展中,我们深深的认识到:“两会两评”机制,是教育党员、干部、理事的好手段,是群众监督党员、干部、理事的好手段,更是增强党员、干部、理事履行职责动力、持续力、活力的好手段。 (二)以“产业发展”带动基础设施建设 我县农业人口13.6万人,大部分地区交通不便、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率低。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如南阳镇两河村,古夫咸水村,水月寺镇梅坪村,榛子乡育林村,高桥乡双堰村等,他们自我发展能力差,且自然灾害频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备,生产生活条件急需改善。面对建设资金不足、发展相对滞后,而待建地区多的困境,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以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2011年榛子乡共种植烤烟16000余亩、南阳镇共种植烤烟4000余亩,多年来和平村、龙门河村坚持将烟叶、蔬菜作为支柱产业发展,被确定为“全省现代烟草农业示范基地”,当地居民收入增长的同时,基本实现了水、路、渠、电、网的“组组通”,成了改善农村环境的“金钥匙”,带动了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2010年全县已投资2860万元,完成全县8个乡镇130.1公里通村水泥路建设;投资2270万元,解决了8个乡镇85 个村5.86万人的饮水安全;新增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1.5万亩,使全县累计有效灌溉面积达到6.44万亩,极大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 (三)推进“民生工程” 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努力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逐年提高。2010年落实义务教育新机制保障资金1014万元(中央637万元,省级315万元、县172万元),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基本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全覆盖,残疾儿童入学率达85%。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建扩建乡镇卫生院7个,村卫生室100所,全县农村参合人数131760人,新农合参合率达99.61%,基本建成农村卫生医疗体系。社会保障体系逐年完善,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600余个,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9万人,

规范视角下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规范视角下宪法与行政法的联系 相比台湾地区,行政学学者李建良教授也认为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行 政法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的规范和基本原则,宪法对行政法有导引和 指示作用,另外通过行政法的制定与执行使宪法具体化,并且补充宪 法的疏漏与不足。德国学者弗立兹韦纳也认为“行政法是一个协调的法,将社会法治国宪法的指导原则予以具体化,来使多元化的民主得 以实现。”总来说之,宪法与行政法绝不是没有一丝相关性的,彼此 之间有着密切的互动联系。对于宪法在这种互动关系中,是从哪个层 面对行政法实行指引,以何种方式引领行政法,作者认为或许能够使 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实行规范分析,从中找到答案。 一、从规范角度看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及校车安全、房屋拆迁、食品 安全领域的行政法的原则 黑格尔有句名言“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 都是合乎理性的。”虽然这句哲学名言已经被唯物辩证法所否定,但 我们仍然认为这是研究的起点,因为一切研究都是能够从规范开始的,规范是一种先验的逻辑推理,学者们构建出来的,所以从规范切入是 一个研究的基础起点。我国的现行宪法是1982年制订的,已修订四次。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等;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以及精神 文明协调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等项内容, 完善了相关土地征用以及对私有财产保护等规定。关于我国的宪法的 基本原则也是众说纷纭,有西方学者将宪法的基本原则总结为权力分 立与制衡、人权保障与有限政府三个原则。我国的宪法学者总结为人 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四个原则。作 者通过规范分析的方法,得出我国的宪法有五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基 本原则是“人民主权原则”,即体现在宪法总纲第一、二条,强调人 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第二个基本原则是“权力制约原则”,体现在宪 法第三条,即全国人大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体现在宪法的第四条。平等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作业3、4答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作业3、4答案

201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3)一、选择题 (1)单选题 1.行政法是调整(C)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总称 A行政权 B行政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 D行政 2 (B) 3 (A) 4 (C) 5 (A) 6 ( ) 7 (C) 8 (A) 9 (D) 10(A) (2) 多选题 1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ABCD) A宪法和法律B行政法规与规章C地方性法规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 (ABCD) 3 (ABCD) 4 (ABC ) 5 (ABCD)

二、填空题 1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是指 2 中级 3 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4 5 6 三、名词解释 1.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2.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管辖权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告、建议、协商、示范、制定导向性政策、发布有关信息等非强制性手段,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者协助下,实现一定行政目的的行为。 3.行政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4.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为,通常以具体、完整的行政决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具体行政行为通常具有个别效力。 5.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四、简述题 1、简述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 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 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2、简述公务员的权力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具有以下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论述题 论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工作角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社会工作角色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 【摘要】目前,提高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已成为当代社会管理发展的一大趋势。社会工作以助人为宗旨,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满足社会需要和解决社会问题,能够成为现代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笔者对社会工作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的社会管理创新中担当的角色功能进行了六个方面的探究。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创新;角色功能 如何有效改善民生、化解“风险”,成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新课题。社会工作从2006年十六届六中全会后实质性地推动以来,—直被认为是解决社会问题、增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新思路。上海从2003年起在预防和减少犯罪领域全面引进社会工作,成立新航、自强、阳光三大社团,有效地把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关口前移,推动犯罪预防工作向新公共管理转变。2007年以来,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等地对社会工作的全面探索和引进,使得社会建设大踏步前行。概括来看,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需的社会管理创新中,社会工作主要担当着以下的独特角色和功能。 1 社会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推动者,发展社会工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创新体制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在相对较短的时间里集中表现出来。比如,因违法征地拆迁、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等引发的矛盾明显增多,并且呈现触点增多、燃点降低、涉及面广、关联性增强等态势,社会管理的风险和难度不断加大;进城务工人员达到1.4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数以千万计,老年人口接近1.7亿并继续快速增长,孤残流浪儿童和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增多,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还跟不上;社会管理方式单一,效果不佳,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现象,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工作亟待加强。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大力发展社会工作有利于解决以上的问题:一方面,社会工作可以通过提供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可以通过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督导、社会工作咨询、社会工作研究等方法,来影响对各方面的服务。这些独特的工作方法既能实现政府的管制功能,又能充分调动各多元主体参加社会管理的的积极性,更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有效手段。 2 社会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开拓者,发展社会工作有利于提升社会服务质量,丰富社会服务内容 当前,我国社会工作者在一些特定机构中也有社会服务,如在大、中小学开

调研报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贤与现代乡村治理调研报告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乡贤与现代乡村治理调研报告 一、乡贤与新乡贤 乡贤是指在本土本乡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而深为当地民众所尊重的人,它还有一种名称叫“乡土精英”。乡贤的“乡”不是单指“乡村”而是有“本土”、“故乡”的意思。 在我国古代社会治理中,县以下的区域是没有国家权力组织的,从县衙到底层民众之间存在巨大权力真空,主要依靠一些特殊的管理人员来填补。地域性、知名度、道德观,是构成传统“乡贤”的三个基本要素。 现在人们说的“乡贤”,已不再局限于道德和声望层面,而是扩展到了包括在经济、人文、社会、科技等领域取得非凡业绩的精英名流。央视节目“走基层我眼中的乡贤”,当中的主角有回乡培育乡村文化的赤脚教授,有担任村第一书记调解村民纠纷的退休司令员,有散尽钱财为农民找井打井的退休地质专家,还有自造农民电影的文化站站长。从这些先进人物身上,我们会发现“乡贤”在今天的概念较传统意义上

有所变化。“新乡贤”主要指从乡村走出去的人才,或致仕,或求学,或经商,回乡后以他们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文化修养、道德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当前,农村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致富能手等先进典型,正在日益成为“新乡贤”的主体。 二、乡贤参与现代乡村治理的前提 (弘利教育) 现代社会中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前提可分两方面来看,一是必要性,二是可能性。 (一)必要性:现代乡村治理模式面临的困境 1、“私”的观念抬头,“公”的问题涌现 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变迁,经历了传统社会的“县政绅治”、新中国成立初的“乡政权”模式、人民公社时期的“政社合一”以及改革开放后的“乡政村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每家每户都是靠自己的本事来经营,不再是推行人民公社时期的平均主义。时间久了,“私”的观念逐渐抬头,公家的事情人们越来越不愿意去过问了。我们没有理由去指责村民中“私”的观念的出现,因为这种观念是人性与生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 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陈某仍然对复议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陈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 陈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2)陈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陈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陈某可以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陈某应以上海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案例二: 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案例三: 市规模相差不大的造纸厂B与C,共同向河流排放污水,河流涨水,致使沿岸农民庄稼受损,颗粒无收。市环保局经检测发现,B与C都超标排放了某类有毒物质,而且,农民庄稼受损的原因在于该类有毒

浅谈公共社会视阈下的社会管理创新

浅谈公共社会视阈下的社会管理创新 社会管理与人们的现实生活、社会环境质量息息相关。随着现代治理理念及管理要求的不断变化,社会管理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本文从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对公共社会视阈下的社会管理创新进行分析和研究。 标签:公共社会;社会管理;创新 公共社会背景对社会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中,如果社会管理工作仍然按照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开展管理工作,则政府、社会组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将产生更多的问题。面对这一境况,需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方式,使得社会管理更加符合公共社会视阈的要求。 一、当前我国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代治理诉求冲击问题 社会在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参与到公共的事物当中,产生了大社会下的小政府的理论,对基于政府作为权利的核心理论产生了一定的冲突,同时也为政府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引发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包含:我国的社会力量较弱的同时独立社会意识方面也很弱。然而现代的社会治理应该是权利来自于政府但同时又不仅是仅限于政府的一些社会的机构和一些行为人。各种服务机构和个人在行使其服务权利的同时如果得到了社会上的普遍认可,它就有可能成为社会上的一个权力中心,政府只能是维护公共的一些利益却不能过多干涉私人事务,这也就对以往的传统的社会管理来說具备一定的挑战。 (二)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问题 社会管理主体多元化问题的出现同样不能忽视,从本质提出了来讲,这些主体之间的责任的界限并不清晰,怎样处理各主体之间的责任相互推诿的问题值得思考。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市场以及社会三者之间是互相作用的,政府也将更多的公共性质的服务交给社会去承担,在这个大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上的一些组织的发展还不够完善,这样就导致了在处理一些问题的时候责任是不明确的,也就导致了相互之间的责任推诿,出现所谓的管理“真空”现象也就不奇怪了。 二、公共社会视阈下的社会管理创新 (一)政府职能变更方面 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必须跟得上,党的十七大已经明确提出要抓紧制定一个总体方案来推进行政管理,建立一个大的、将职能能够统一的体制,这样一来就可以消除在政府部门中有些职能有交叉的现象和工作职责有交叉的现象,同时也能消除一个政策出自多个部门的现象,这样一来对于规范行政审批和提高办事效率

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

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 时间:2009-10-28 11:47来源: 作者: 点击:412次行政法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内容提要】行政法学研究中的十个热点问题是平衡论、行政法基本原则、公法问题、软法问题、行政程序法的制定、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公众参与机制、行政性ADR 、行政执法研究和案例行政法的发展。总结分析这十个问题希望对行政法学研究有所帮助。【关键词】行政行政法行政权力公民权利AbstractThis paper summarizes ten hot topics in 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ve Law. These are the balance theory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public law soft law the enactment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Law amendment mechanism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administrative ADR th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and the case administrative law development. Through summarizes these ten questions people can grasp the direc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jurisprudence research. Which can guide administrative jurisprudence research to the depth development. Key wordsAdministration Administrative law Administrative authority Civil Rights 一、行政法基本理论之平衡论行政法的核心是什么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行政法的整个理论体系建构传统的行政法都以行政权为核心来建构理论体系。罗豪才教授等学者将行政法理论基础划分为三个

[管理创新,社会]加快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新思考研究

加快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的新思考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报告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格局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法治保障,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科学决策,表明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将继续走制度化、法治化、科学化道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当前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党和政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离不开法治的支撑。法律是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以及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体质的根本制度保障。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创新社会管理就是要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就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价值目标。 一、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社会管理创新迫切需要法治保障 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变化变现为两大特点:一是民众的各类诉求愈加具体化和权益化;二是诉求表达内容及途径愈加多样化。调解社会矛盾,必须强调法治。和谐社会建设并不是消除一切矛盾,而是将社会主要矛盾纳入法律解决范围内。法治就是通过弘扬一系列正义价值来规范社会关系,建立符合法治价值要求的社会秩序。因此,对社会管理进行创新,必须走法治化道路,才能实现社会管理的最终目的。 (二)法治是社会管理创新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依据 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通过社会管理创新以改善和保障民生,法治仍然是其重要依据。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实质就是实现法律制度的创新,而不是通过单一的政府管制或干预能够实现的。法治环境中的社会管理通过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利益,这正是社会管理创新所追求的目标。 社会管理创新的内涵非常丰富,而且医疗改革、收入分配改革都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一部分,这些改革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障碍,最根本,最重要的驱动力是建立法治,这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政策。这些改革的结果,也只有固化为法律才能长久。 (三)法治是社会管理深入有序运行的重要保障 用法治化手段保障社会管理创新深入有序进行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可以避免随意性创新,减少和避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可以确保实现公民的参与权。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与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相关。如何引导、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需要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此外,法治还可以有效推广社会管理创新成果、经验。法律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通过法律手段将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案、经验、做法固定下来,可以减少创新的阻力。 二、加快社会管理创新应坚持的基本法治原则

关于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探讨

142031 社会其它论文 关于行政法视角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探讨 一、前言 社会管理创新是近年来社会科学界最重要的课题,各种会议和论坛层出不穷,各学科相关的论文更难统计。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在某种意义上已成为最具包容性的主题。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中国特殊的历史背景无疑是最直接的原因。笔者认为,社会管理创新对政府管理行为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从权力到政府管理行为的形成关系,从强制性到柔性管理的运行模式中,从预审审批到事后监督的权力实施重心。 二、目前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未能充分应用社会组织的功能 根据登记的法律社会组织,我国社会组织的平均水平为2.9。事实上,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组织的平均水平已经达到10以上。多学科的社会管理模式难以形成,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利用。与此同时,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指导与规范,社会组织类型单一、素质不高等现象也较为突出,使得很多社会组织难以适应社会管理的需要,不少社会组织甚至缺乏自身社会管理主体的意识,对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熟悉,无法切实履行和参与社会管理实践,在行使社会管理职能时也完全依赖于政府。 (二)过于单一的社会管理主体 社会管理是政府和社会组织管理社会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社会发展的过程,以促进社会的协调运行。在我国,是以党的强动员能力作为社会管理的主要支撑,因此在很多地方都依赖于党的政治权威和社会动员能力。这种以政府作为社会管理唯一主体的单一管理模式下,许多政府部门认为应该采取一切社会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并限制社会组织和个人公民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 (三)过于机械的社会管理手段 在发达国家,他们的社会管理大多是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的,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行政手段才能协助。然而,在我国,由于政府长期以来掌握着绝对的政治资源和其他资源,社会管理手段已被用来通过行政手段或甚至

第1章行政法基本理论

第1篇第1章行政法基本理论 本章考情分析 在最近3年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5分,2012年考试本章分值为1分。 部分考点是学习行政法律制度的基石,对第1篇其他章节的理解和掌握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由于是理论性章节,难免抽象、晦涩,复习时注意把握有具体、实质内容的考点,切忌对个别学理性表述纠缠不休。 本章教材主要变化 1.删除“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全部内容;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增若干处举例; 3.删除“理论上有关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 4.删除“具体行政行为种类”中有关行政强制的概述性内容(行政强制在第1篇第4章中专章阐述); 5.新增“催告制度”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行政法与行政法律关系 一、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了解)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掌握)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存在合法:行政权力的存在有法律依据; 【解释】行政法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民商法是“法无禁止即允许”。 2.行使合法:行政权力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实质合法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亦称“行政裁量权”)的存在。 3.内容 (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考虑相关因素的基础上; (3)平等地适用法律规范,符合公正法则; (4)行政行为应保持适度,符合比例原则的要求(2012年新增); ①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作出的行政行为才是合理和适当的。 ②作出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的具体行政措施与所要达到的行政目标之间保持适当的比例。

企业管理创新案例与分析

企业管理创新内涵及案例分析 管理型创新是创造一种新的更有效的方法来整合企业内外资源,以实现既定管理目标的活动。这个概念不仅强调了管理创新的创造性,要求管理创新要在观念和技术创新的基础上创造出一套资源整合方式,而且又强调了管理系统的新颖性和有效性。只新而无效不是管理创新的目的,创新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更有效地实现管理目标。 一、管理创新的背景 首先,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企业发现,仅有良好的生产效率、足够高的质量、甚至灵活性已不足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管理创新正日益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 其次,环境的动荡、竞争的激烈和顾客需求的变化都需要企业进行全方位的竞争,比竞争对手以更快速度响应顾客全方位的需求,这就不仅要求企业技术创新,而且必须以此为中心进行全面、系统、持续地创新。 国外的许多创新型企业,如微软、惠普、3M、三星等,以及我国少数领先企业,如海尔、宝钢等,都已开始了转向创新管理新范式的实践探索。例如,韩国三星近年来实施TPI/TPM(全员劳动生产率创新/管理),使得自身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宝钢近年来开展了“全员创新”的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及实现途径 企业管理创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的观点来看,企业管理创新是指企业的管理者不断根据市场和社会变化,利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方法、新机制,创造一种新的更有效的资源组合范式,以适应和创造市场,促进企业管理系统综合效益的不断提高,达到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综合效益的目的的具有动态反馈机制的全过程管理。企业管理创新作为一项系统工程至少应包括以下8个方面的内容。 1、管理理念创新 为实现理念的创新我们必须要做以下转变:管理绩效的评价标准要从是否遵循长官意志转变为综合效益的完成量;管理的内容要从管理方式是否需要强化、管理形式是否需要更加严格转向岗位职责、工作流程、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及对于资金、人才、时间、物质的使用效率的实质性控制;管理方式要从家长专断型的随意管理转向基于广泛咨询的、遵循决策程序的科学管理,从事无巨细的越级干预到注重决策和预算的权责明确的层级管理;管理的机制要从对企业员工的形式化约束转向建立互动式自我教育与激励型行为规范;管理的目的要从单纯完成企业利润目标转向对内维持和谐稳定的一致性,对外增强持续不断的适应性;管理的心态也要从追求一劳永逸转向动态和持续创新。凡此种种,都是从小生产意识向社会化大生产管理理念的革

试论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思维基于政治学视阈下利益民主观的解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6期 NO.6,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1 试论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思维 ——基于政治学视阈下利益、民主观的解构 张 晨 徐 源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四川 广元 628000) 摘 要:社会管理在国家产生之后长期寓于社会变迁和发展的逻辑之中,因而要应对社会的变迁必须适时创新社会管理。虽然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极具复杂性,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众多因素,但是厘清社会管理创新的理论内涵,我们认为社会管理创新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创新思维,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利益观;民主观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5-0001-3 改革开放深入实践使当代中国正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社会转型、社会变迁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赋予社会管理新的内涵和新的要求。社会管理创新是适应新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经济、政治、社会发展提出的新思维。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正在各地悄然兴起且已有了一定的深入总结,如“中山模式”、“成都模式”等极大丰富了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内涵。但是综合研究社会管理创新,我们发现社会管理创新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尤其是现阶段社会管理创新的发展不太成熟,不仅需要各地具体探索,更需要在理论内涵的研究上有所突破,全面认知社会管理创新规律。本文以政治学为研究背景找寻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生态根源,以利益机制、民主观念为切入点深入探究社会管理创新的政治学逻辑,从理论上激发社会管理创新的活力,真正使社会管理创新发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 一、社会管理创新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创新思维 社会管理创新是随着社会结构变迁的一种动态式管理,它的前提是社会管理的存在,是对传统社会管理的摒弃和承继。社会管理创新理论强调改变过去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框架,实现国家与社会互动合作,追求效率与民主目标,倡导在现实社会条件下利用相关资源对传统社会管理模式进行改进和变革以适应新情况新条件变化,以实现社会管理新目标的活动或者过程。 作为理论思维中的社会管理创新。当前社会管理创新备受关注反映了我们党执政理念、执政方式的日益成熟并将国外社会管理的先进理论与时俱进地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逐步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马克思主义政治观认为阶级社会的一切活动都是围绕政治展开的,统治阶级总是以维护自身政治统治为最终目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以维护统治阶级意志,巩固统治阶级地位为目的。我们认为社会管理创新理论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的在社会管理上的有机契合,社会管理创新是在以治理理论倡议的国家与市场、社会互动关系背景下,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发挥实用技术,利用政府管理的理念、方式和工具创新共同推进政府实现“善政”和“善治”。 作为制度思维中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思维是指它的制度安排,即是社会管理创新与国家政策、方针之间的关系。从宏观上分析社会管理创新其制度安排涉及到各方面,但是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制度层面的政治思维,不能不谈到政治体制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快政府职能由“划浆”向“掌舵”转变。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就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创新模式初步诞生,它强调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等主体对社会领域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服务和监督的过程,正是契合了这个目标。因而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安排要围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做好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 作为现实思维中的社会管理创新。社会管理始终是对 人进行的管理,而在我国这些抽象而具体的“人”分布在广大的农村。传统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封建经济占着主导地位,农民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的大多数,此阶段社会管理主要针对广大的农村和农民。学者靳环宇考察明清时代的社会管理之后认为我国传统社会管理具有伦理性、开放性、制度性、慈善性和参与性五个特征,但我们认为这并不彻底,社会管理还具有一个根本特性——政治性。考察传统社会的官僚制度便是最好例证。无论是魏晋时期的 九品中正制,唐朝时期的科举制,还是明清时代的八股取士,社会管理都留出了官僚升迁的政治空间,实现人才的向上流动。时至今日,社会管理创新仍然要讲政治性。早在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们就极力主张社会革命,强调社会领域变革,黑格尔主张给予“市民社会”更多的公共社会空间,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经济发展相对充足之后,人们对公共社会生活产品的需要相对提高,选举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并被人们积极获取,而此时作为执政者就要认真梳理这些要求创新社会管理。 二、社会管理创新在政治学上的解构 社会管理创新在政治学上的解构主要回答社会管理 作者简介:张晨,男,四川南充人,中共广元市委党校教师,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主政治、公共行 政研究;徐源,男,四川广元人,现任职中共广元市委党校,研究方向:公共管理。 网络出版时间:2013-02-21 08:24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7417833934.html,/kcms/detail/53.1133.D.20130221.0824.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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