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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在招聘(面试)考核期间未办理入职手续受到的事故伤害;

(五)职工打架斗殴引起的伤害;

(六)上下班途中受到非交通事故的伤害;

(七)其他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事故伤害。

4、工伤认定

(一)申请认定

人力资源部接到工伤报告后,察看工伤员工是否缴纳社保。

缴纳社保的,按照社保统筹地人社局的工伤报案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其报备,并做好记录工作,并按照工伤认定要求,通知用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25日内收集好工伤认定材料,在一个月以内将认定材料提交至人社局认定工伤;一个月内无法提交认定材料的,可在受伤发生后25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延期认定,认定期限一般可延长15-30日。

说明:用工单位收集完工伤认定材料后,应对材料进行审查,需要补正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未缴纳社保的,由员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后一年以内向事故发生地人社局申请认定,超过一年期限的不予认定。

说明:若事故伤害较轻,可简化程序酌情协商处理,但务必确保不起争议、不留隐患。协商赔付处理工作由用工单位协助人力资源部完成。

(二)申请材料的要求

申请工伤认定相关材料根据当地人社局要求提供,大致为以下内容: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说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三)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四)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说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一般在工伤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

说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的时限中止。比如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则在该材料未出具之前,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暂停中止。

(六)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部承办人员在提交材料后须跟踪处理,直至获得认定结论,收到员工工伤认定书后要集中妥善保管。

5、劳动能力鉴定

(一)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无时间限制。工伤员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要求劳动能力鉴定的,需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标准GB/T16180-2014)判定是否需要鉴定,符合十级伤残标准或有骨折的,方可安排其向所在地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不符合此条件员工要求鉴定的,由员工本人申请,相关费用视鉴定结果处理。

(二)申请鉴定材料

各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材料要求均有不同,大致为以下内容:(1)员工身份证复印件;(2)鉴定申请表一式四份;(3)工伤认定书原件;(4)诊断证明、病历本、出院小结及各种化验单、报告单等医疗材料;(5)一寸照片4张;(6)X光片及报告单。

(三)鉴定流程

(1)市级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单位申请的鉴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后,须在15日内送达员工本人签收。

(2)省级鉴定。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员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第一时间反馈至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部指示协商伤残理赔事宜。

(四)鉴定费用承担

单位安排的首次鉴定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员工要求并申请鉴定的费用视鉴定结果处理,即:有伤残等级的单位承担,无伤残等级的员工自理;省级鉴定由单位提出的费用单位承担,员工提出的由员工自理。

6、医疗费报销

(一)未缴纳社保的医疗费用的处理

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伤医疗由公司承担相关费用,标准参照工伤

保险标准据实报销(与本次工伤无关的费用应予剔除),报销时根据财务要求大致提交以下材料:(1)病历本、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疗费发票;(2)工伤诊疗终结报告;(3)劳动合同复印件、(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5)用工单位证明材料。

工伤医疗期内发生的护理费,按当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由公司承担,因第三人侵权认定为工伤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二)缴纳社保的医疗费用的处理

工伤员工缴纳社保并认定为工伤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工伤员工医疗期结束后,应按照社保统筹地人社局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报销:(1)工伤保险费用支付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病历本、诊断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医疗票据等医疗及费用材料;(4)工伤诊疗终结报告。(5)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证明。因参保地人社局要求不同,提交的材料和表格会有所不同,根据人社局要求提交。

工伤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医疗费报销:甲类药全部报销,乙类药大部分报销(约70%),丙类药不报销,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

7、伤残待遇赔付

(一)伤残待遇内容

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员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享受相关伤残待遇。员工伤残待遇分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未缴纳社保伤残理赔处理流程

工伤员工收到鉴定结论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再次鉴定申请的,或省级鉴定结论出来后,由人力资源部主导,在用工单位协助下与员工进行协商一次性处理。协商前应认真查阅工伤员工的病历资料、医疗资料、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等相关材料,充分掌握员工各方面情况以及当地政策法规,制定处理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员工基本情况、伤情诊断及鉴定结果、员工诉求及要求协商补偿额度、合同履行地补偿标准和协商处理意见等。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刻到劳动部门或司法所请求出具《调解协议书》。若劳动部门或司法所不同意出具,可与工伤员工签订《工伤一次性处理协议书》,并立即办理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据协议约定兑现理赔,支付理赔款时须由员工出具收款收条。理赔结束后将相关材料整理入档,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保存。

说明:伤残理赔款审批流程:

人事管理中心经理→人资部医疗报销责任人→人资部负责人→运管部(航空部)负责人→人资部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常务副总裁→董事长

伤残待遇协商无果产生争议被诉劳动仲裁的,由公司法务部负责应诉和处理后续事宜,人力资源部需将工伤处理相关资料转交法务部。

说明:与工伤员工协商一次性处理时,承办人员需携带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前往。处理员工工伤过程中,应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公司声誉的角度出发,尽可能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一次性补偿额度应控制在社保赔付额度以内。

(三)缴纳社保伤残理赔处理流程

人力资源部收到员工伤残鉴定结论后负责向社保基金申请。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统筹地区社保基金承担,收到员工伤残鉴定结论并确认双方对鉴定结果均无异议的情况下,15日后由人力资源部向社保基金申请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原件、伤残鉴定结论书原件、伤残待遇核准结算表等。

(2)工伤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社保基金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申请材料为: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伤残鉴定结论书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伤残待遇申请表。

(3)由公司承担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须在员工办理离职时协商确定,标准参照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说明:工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A、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B、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C、拒绝治疗的;

D、具有欺骗公司行为者;

E、无法提供医院证明者;

F、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8、与工伤相关问题的处理

(一)工伤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1)医疗期:员工发生工伤后入院医疗即开始计算医疗期,医疗期截止于出院时间,以出院小结材料和病历记录时间为准。

(2)停工留薪期: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需依据伤情的具体状况来确定,单

位一般按照就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假单,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受伤特别严重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按照员工出勤标准计算出的工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福利待遇,不含加班工资)。

(三)交通事故类事故处理注意事项

员工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了解事故信息,获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确认是否符合认定工伤的相关条件;属于员工主要责任的,发告知函以明确劳动关系处理的相关情况,可按照非因公负伤处理。

(四)工伤风险的规避及注意事项

①加强劳动用工安全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②落实一线员工入职安全培训以及定期开展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③了解员工操作场地及设备使用情况,查漏补缺。

④落实奖惩制度,对员工在工作中的不当方式和危险行为进行处罚公示。

⑤加强现场管理,重视事故多发环节。下班前(抢速度、忽视安全);刚上班(思想不集中);工作忙时(疲惫、忽视安全)。

⑥对本年度多发原因工伤案件进行逐一防范及规避:

(四)非因公受伤医疗期的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工伤处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围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版本:第 1 版 发行日期:2020/04/01 (公司LOGO)

一、目的 1、明确工伤的概念、认定和范围; 2、作为公司在处理工伤时的指导; 3、明确工伤发生时、工伤中和工伤结束后的操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名称)所有员工 三、工伤认定 3.1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2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 复发的(需经专业的医疗机构认定)。 3.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4.1 发生伤害事故 门店: 第一步骤:通报 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店店长或店主管,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店长或店主管接到通报后,本人或指定门店其他人员赴现场并陪同受伤员工前往医院就医,同时上报总部人事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店长或销售经理指派门店负责人协助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第二天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总部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工厂: 第一步骤:通报 工厂员工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在发生伤害事故现场第一时间通报厂长,本人无法通报的应请他人代为通报; 第二步骤:就医 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除通报以上人员外,还应通报行政经理、副总及受伤员工家属; 就医应选择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请保留就诊的资料;如病历卡、就诊收据原件、药费清单等,以便日后报销之需; 第三步骤:事故报告单 工厂负责人负责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工伤事故调查报告书》,行政部负责工伤处理的人员。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上海2018年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赔偿标准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

编号:SM-ZD-53082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处理的一般流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在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受伤职工、近亲属、工会可以在自事故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证明。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在2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应有职工或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编制: ______________ 审核: ______________ 批准: ______________ 2017-09-21 发布2017-09-25 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2) 第三章职责界定与处理流程 (4) 第四章罚则 (7)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高效处理工伤事故的相关事宜,明确公司各相关方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伤处理的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伤定义: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第四条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 8小时之内 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六条非工伤范围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工伤医疗 1、工伤者必须送往工伤指定医院,就诊时挂社保规定门诊或住院部,使用社保专用处方。 2、工伤者如被医院认定不需住院治疗,治愈后需备齐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 3、如被医院认定需住院治疗,办理完住院登记手续后,应即到社保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入院登记手续,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人入院信息申报表》。 4、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转定点医院外医院治疗的,须经本地定点医院或当地社保机构书面,建议方可转院;伤情危急的,应在转院后3天内凭医院的转院建议到当地社保机构补办转院手续。 5、在医院治疗时,除国家规定基本医疗药品外,其他为治疗所需的自费用药需证得厂方同意。 6、治愈后需备齐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交人力资源部。伤残等级评定 1、因公伤残员工在医疗终结后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人力资资源部负责跟进社保部门对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

企业员工工劳动伤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员工工伤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妥善解决员工工伤纠纷,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矛盾激化,对于当事人可能实施的过激行为做好预防,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维护公司形象,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组员: (二)应急保卫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常务会议的召集;及应急处理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 2、分公司负责应急小组方案的具体牵头执行和谈判的牵头组织工作; 3、行政部负责公司安保的防范指挥工作以及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为分公司的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支持,配合分公司的谈判; 4、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相关政策支持以及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并配合分公司的谈判; 5、技术部安全科负责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以及配合分公司的谈判; 6、保卫小组负责在接到应急小组命令时,前往现场维持秩序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处理原则 1、做好两方面准备:正规法律程序的解决途径和非正规解决途径(纠纷)的应对措施; 2、鉴于***的日常反应和目前状态,判断***精神上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所以该工伤纠纷的处理尽量引导他按正常的法律程序解决; 3、原则上不安排其进入厂区进行谈判,在公司以外的指定地点谈判; 4、过程中行政部加强与律师的互动。 四、应急流程 (一)防闹事应急流程 1、安保人员发现当事人聚众往我司闹事,第一时间关闭公司大门,并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同时通知行政部主管; 2、应急小组组长命令保卫小组到现场; 2、行政部主管向派出所报告,寻求协助,要求派员到现场,同时做好摄像等取证准备;

3、在当事人聚众闹事时要求派出所协调对方牵头人员和我方应急小组的谈判工作。(二)防破坏应急流程 1、公司保卫应加强对我司安保薄弱环节的梳理检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增加巡查频次,建立巡查记录。 2、分公司梳理可能遭破坏的重点设施,落实中夜班调度、值班干部增加巡查频次,建立巡查记录。 3、应急小组对相关人员进行梳理,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4、安保人员应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期保持高度关注,防止当事人的过激行为,保证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 五、工作要求 1、所有应急小组人员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 2、公司保卫在未经应急小组组长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让***进入公司大门。 2、若对方家属堵门闹事,在与对方家属接触过程中,应以安抚和劝导,维护现场秩序,疏散围观者,防止事态扩大; 3、如发生上下班时间堵门情况,分公司应及时调整工人上下班时间,保障正常生产秩序; 4、如现场事态扩大,第一时间向开发区分局寻求支援。 五、大桥所报警电话:

房地产公司工伤管理制度

工伤管理制度 第一条 . 目的 : 为规范工伤处理流程,明确各级人员责任,保障员工与企业的利益,预防工伤事故发生。 第二条 .范围:集团本部及所属二级公司。第三条 . 职责 : 3.1.人力资源部 : 工伤事故预防 : 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知识培训 , 定期组织 相关人员召开工伤事故检讨会议 , 监督稽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佩带情况 . 发生工伤事故时 : 负责工伤事故报案、认定、理赔整个处理 流程。 3.2.工程部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知识培训 , 严格要求员工按规定佩带劳保用品。 3.3.人力资源部 :负责及时购买工伤所需药品 , 如:创可贴、药用酒精、药棉、红药水等;负责及时购买生产所需劳保用品,如:防护眼镜、手套、口罩等。 3.4.所有员工 : 需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观念 , 了解工作的安全隐患处 ; 生产部操机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清楚熟悉所操作机器的危险处;上班时必须集中精神 ,不开小差 ,确保个人安全 . 3.5.电工:严格按照机器保养计划对机器进行保养 , 定期对机器进行安全检查 , 检查结果报人力资源经理审阅 . 第四条 . 内容 : 4.1.工伤发生时处理流程: 4.1.1.一般轻微可以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处理的工伤,由伤者到部门办公室领取医药物品处理 , 较为严重需急救的工伤由事故部门立即送往工伤定点医院治疗 . 4.1.2.发生工伤事故后项目所在地进行处理流程 , 由事故部门于当日 24小时内将《工伤报告》提交人力资源部,以便出勤统计及工伤报案,未在24小时内提出《工伤报告》 ,按公司行政奖惩规定执行 . 所有的《工伤报告》须由总经理签字审核。 4.1.3.员工医疗终结后 , 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单据(以工伤定点医院所开出的票据发准)交于人力资源部 . 住院治疗的员工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
层次
2
单位
劳动保障局
厂长
节点
A
B
流程名称 概要
人力资源部 C
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流程
员工工伤处理
健康安全环保部
内部相关部门
D
E
1
开始
2
备案
审批
整理上报
组织调查 编写报告
工伤认定申请
3
审批
提供住院 票据
劳动能力 4
鉴定申请
报销转账 5
6
结束

(二)员工工伤处理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名称
整 理 上 报
办理 报销 转账
节点
A2 B2 C2 D2 E2
A3 D5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时限
程序
☆ 整理收集健康安全环保部提供的相关报告 ☆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 上报厂长及市相关单位审批
10 个工作日 内
重点
☆ 申请报文必须经过厂长审批
标准
☆ 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必须准确完整
程序
☆ 整理住院票据及工伤认定和劳动鉴定结论,上报市相 4 个工作日
关单位

重点
☆ 必须经过市相关单位批准
60 个工作日
标准
☆ 保证收集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相关资料
《省工伤保险 条例》
《工伤与生育 保险业务办理
流程》 《省工伤认定 决定通知书》
《省工伤认定 通知书通知》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企业职工工伤处理流程 1、接到工伤报告后,安排合适的人员在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到合适的医疗机构就诊、抢救。 2、保护事发现场,拍片、人员访谈做笔录,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和收集资料工作,并一一归档。 3、最好人力资源方面也慰问一下伤员,顺便再确认一下工伤的整个过程。同时交待其收齐好所有医疗发票。 4、写好工伤报告,下发处理文件 5、在事发30日内上报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表 伤亡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病历卡) 伤亡人员本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 伤亡人员或用人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他人申请的,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 企业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外来人员综合保险保险凭证封面及被保人清单

★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材料(行驶证、驾驶证、交通事故责任书) ★伤者受伤当天考勤记录 ★市区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包括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证明材料 ★革命军人伤残证件 ★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遭致人身伤害的证明材料 其他:事故报告(用人单位盖公章) 所有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有★则是根据情况要上交的材料 6、在2个月内等待劳动部门有关方面的《工伤认定》结果。 7、工伤被有关部门认定,下发《工伤认定书》,工伤员工签字,复印存档,复件寄有关部门。 8、医疗期满,病情稳定,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9、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所需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医疗凭证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到帐的账户复印件(工商、上海、浦发、农业、邮政) 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公章 委托单位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配置辅助器具的证明 10、上保险中心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1、如果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为其做表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2、在整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记录,记录种类如下: 发薪记录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示范文本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 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 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 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 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 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 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 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 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 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

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公司员工工伤应急处理预案

公司员工工伤应急处理预案 一、为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也为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界定为工伤之在册员工。 三、工伤(伤残或死亡)界定范围: 1.在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 2.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工作。 3.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4.工作时间在本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如火灾)。 5.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 6.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非本人责任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 7.因工出差或外勤期间或工作调动途中遇非本人责任发生的事故。 8.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而造成永久性完全残废或者死亡。 9.经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伤口复发而死亡。 10.在本公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病而猝然死亡的。 11.经鉴定证明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12.经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其他可以比照因工伤残或者因工死亡的。 四、因工负伤待遇 1.医疗费用(含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等),达到残废评定标准、重伤或死亡的,由本公司和社保部门各负担 50% ;未达到残废评定标准的,由本公司负担。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公司负担 2/3,本人负担 1/3,补助标准可参照出差补助标准掌握。 3.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终结后,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因工残废评定标准》和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做出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的鉴定,确定残废等级,发给《因工残废证明书》,按残废等级享受残废待遇。一次性发给残废补偿金,以上年度本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具体标准为:一级 15个月、二级 14个月……九级为 7个月,十级为 6个月,共分十级,每级相差 1个月的基数。 4.因工死亡。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的有三项:

2019年江苏工伤事故处理流程与事故赔偿标准解读

工伤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规定三个渠道申请报告,既体现了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也是防止企业瞒报漏报的措施。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处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工伤事故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 程 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一份很详细的工伤处理流程 以下情形认定或视同工伤: 1、在本厂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如抢救财物)。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的。 6、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 7、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害有毒物质或者在我厂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员工在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我厂旧伤复发的。 1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其他法律规定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形。 工伤申报 1 、各部门员工发生工伤时,其部门应立即通知(口头或书面)保安、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必须4小时内写好意外报告交人力资源部。 3、各部门在工伤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写工伤事故分析报告及对策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在24小时内通知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部门填写工伤登记表: 1、工伤经过: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工伤者受伤原因、程度、治疗康复情况及何时上班等内容并签名。 2、鉴定结果:由部门经理对事故发生经过及后续处理的确认查实并签名。 3、人力资源部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经理填写是否按工伤处理,工伤假天数,医药费用的准报金额等处理意见并签名。 4、审定意见:总经理对上述工伤的认定及审批意见并签名。 5、人力资源部在工伤者治愈后,带工伤者本人到社保局办理相关工伤待遇支付手续。工伤者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病历本、住院清单、检查报告、诊断证明书、社保专用处方。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4509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Company employee work injury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某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程序 一、目的: 1.为保护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及维护公司的利益。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二、定义 只有在公司宿舍,食堂及工厂内从事与公司有关之生产工作或在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不小心发生之意外事故;员工故意或者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作为工伤事故。 三、程序:

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A.如属伤势轻微者,可由该部门/单位主管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经办人交于人资行政部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表”。 B.如属伤势严重者,由该部门/单位主管应立即通知人资行政部,由人资行政部负责安排送伤者到医院或提供必要之协助;并由人资行政部到财务部暂支适量现金,用以支付员工的一切医药及治疗费用;在办理好伤者入院治疗事宜后,该部门/单位主管应到人资行政部填报“工伤事故报告表”,人资行政部填写调查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然后上级审核批准。 2.所有公伤事故均须用“工伤事故报告表”记录,并报总经理批核方可报销医药费及批假给工伤者。 3.因工伤事故需休养治疗的,经总经理批核后,公司负担其误工费。 4.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药及疗伤费用,会由人资行政部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办索赔手续,

公司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1、公司出现工伤,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组长、主管、人事、经理,如需要可做一些紧急措施急救。(公司需常备一些急用药品,如消毒水、止血药、眼药水、创口贴,纱布等) 2、轻微工伤者,如厂里不能处理的,由人事带领工伤者前往社保指定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轻微工伤者就诊服务站为沙头第一卫生服务站,新安医院) 3、严重工伤者,如流血不止等,需立即急救,并迅速送往公司签定协议的港湾医院就诊,根据情况由人事、组长、保安队长等跟随前往就诊。 4、轻微工伤者根据所用经费的情况向社保局申报工伤,严重工伤者,需在事故发生后的2-5天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 5、发生工伤事故后2-3天,受工伤部门的主管需填写工伤报告,及工伤预防措施交给人事部,由人事部交给经理审批,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各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 6、人事部负责准备工伤资料,由厂长去社保局办理工伤申报、工伤鉴定等。(社保局规定30天内申报方可办理,超30天社保局不予办理) 7、在员工工伤期间,如需要人护理的,则由经理主管安排人员护理。 8、工伤者的医院诊断证明书需交给人事部保管,人事部需提供社保局。 9、员工工伤期间,其医药费、车费、餐费全由社保局或公司承担,

工资公司依照《员工手册》执行。

一、工伤申报所需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断鉴定书) 复印件,盖公章。 3、伤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盖公章。 4、工伤员工的入职登记表或劳动合同1份,盖公章。 5、工伤员工的考勤表,如是月初,需连同上个月的考勤表一同交 上,并盖公章。 6、证明1份,证明人签名,按手印,并盖公章。 7、证明人的厂牌复印,盖公章。 8、厂方出具一份事故的调查报告。(可不交) 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案件必需实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路线图;外宿证明(第三方出具如新莞人管理中心)。因工外出的工伤认定案件必需补交:外出证明;客户企业出具的证明。涉及刑事的工伤认定案件必需补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工伤康复: 是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残留功能障碍的职工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功能和生活处理能力,尽可能恢复工提高伤残职工的职

工伤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 编制: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 2017-09-21发布2017-09-25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2) 第三章职责界定与处理流程 (5) 第四章罚则 (9) 第五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后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高效处理工伤事故的相关事宜,明确公司各相关方的职责,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伤处理的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伤定义: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第四条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交通部门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视同工伤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六条非工伤范围 (一)在公司内、外自杀、自残的; (二)因工伤后本人故意加重伤情或无理拒绝接受医院检查治疗的; (三)在公司外,非执行公务遭到社会不良分子伤害或致死的; (四)本公司员工在厂外住宿,遭到伤害或致死的; (五)参与斗殴、酗酒、犯罪等造成伤亡的; (六)蓄意违章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受伤员工(以下简称伤者) (一)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如可能); (二)配合事故调查; (三)配合提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相关资料; (四)医疗费用的借支、报销办理(可委托其他人员办理); (五)医疗、康复期间定期向部门领导汇报进展,按要求收集所有费用明细清单、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是怎样的职工发生工伤,首先是抢救治疗,保证生活。然后是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属于 工伤范围。再后是鉴定伤残等级,作为计发待遇的依据。企业员工工伤处理流程如下: 一、事故伤害发生后,单位主管及同事应协助受伤害员工于第一时间内送往社会保 险定点医院救治,伤情危急的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 二、单位主管需提出报告,详述事故发生经过,具体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 情等,送人事单位留存。 三、人事单位应检附相关数据向社保部门书面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依规定申请医 疗补助。 四、工伤认定申请的相关数据如下,需请单位主管和受伤员工配合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社保局领取) 2、工伤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工伤员工的初次诊疗记录原件及复印作(可为疾病诊断证明书或门诊病历) 4、工伤员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为劳动合同或入职档案)和受伤当月的考勤记录(受伤时间为每月 1 日的需提供上月考勤记录) 5、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 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医疗终结后,由单位陪同受伤员工备齐以下资料到长安社保局开具《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每周五(东莞谷涌医院)在社保局一楼设点做劳动能力鉴定。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到社保局领取); 2、《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如无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在申请时到 社保局领取,无需特意为领取工伤认定书多跑社保局一次); 3、定点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疗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检查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4R伤情彩照(红底,能反映本人面目及受伤部位)1张; 6、伤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备齐以上资料到社保局后上二楼拿号开具一份红单通知书,然后再到一楼做劳动能力鉴定。 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于七个工作日(不包括假期)到社保局领取。领取鉴定结论手续。 1 、单位经办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单位公章及工作证复 印件(原件带上备查)或单位证明。 2、被鉴定人领取鉴定结论的请携带《领取鉴定结论回执》、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带上备查) 七、工伤申领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与工伤补偿待遇需一同预约时间办理)。 (一)工伤医疗待遇申领 1 、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1 份; 2、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一寸免冠彩照 1 张; 3、定点医院医疗费用单据及对应的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注:清单与单据金额 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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