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银监发[2010]100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发[2010]100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 《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已经2010年7月23日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融资性担保机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之间的业务合作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第三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根据本指引披露信息的对象为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四条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在遵循本指引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信息。 第五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可比性的原则披露信息。 第六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信息披露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七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披露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第八条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九条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本指引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一)年度报告。 (二)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管部门规定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规定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三)风险管理。 (四)担保业务总体情况和融资性担保业务情况。 (五)资本金构成和资金运用情况。 (六)财务会计报告。 融资性担保公司委托外部评级机构进行主体信用评级的,应当将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内容概要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在公司概况中披露下列信息: (一)公司简介。 (二)经营计划。 (三)组织架构、分支机构设臵及人员情况。 (四)合作的金融机构。 第十二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中披露下列信息: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忠告性通知管理程序(含表格)

忠告性通知管理程序 (ISO9001-2015/ISO13485-2016) 1.0目的: 为适时告知客户产品相关之异常,以减少医疗器材危害之发生。 2.0范围: 凡与本公司往来之客户均属之。 3.0权责: 3.1厂长:忠告性通知之审查。 3.2业务/客服单位:忠告性通知之发出。 4.0定义: 忠告性通知(advisory notice):组织于医疗器材产品交货后,为了矫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及符合国家或地区法规之要求,所发出之通告,以提供补充信息及建议采取的行动于:医疗器材之使用,医疗器材之修正,将医疗器材退回原提供之组织,将医疗器材销毁。 5.0作业内容: 5.1 如果有相关的法规要求须执行产品销售后调查时,此调查需当成此抱怨回馈系统之一部份。 所有客户抱怨及产品退货报告之回馈信息,需依据本程序书之规定经过记录,调查,解说及沟通。 5.2 本公司已销售之医疗器材产品有导致危害的风险或导致健康状况有严重恶化时,则应采取下列措施:

5.2.1 由厂长(或其代理人)于呈报总经理后,对客户(或代理商)以传真发出忠告性通知,以对用户提供有关医疗器材之使用、修正、处理或退回所需采取之行动的资讯或建议。 5.2.2 厂长应指定适当人员组成项目小组采取补救措施,以符合忠告性通知中的指示。 补救措施可为(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a)将医疗器材退回给本公司; (b)进行产品交换; (c)将产品破坏; 5.3 忠告性通知: 5.3.1 忠告性通知发布之对象:销售国政府主管机构或客户。 5.3.2 忠告性通知发布之时机:产品发生变更、危害等时。 5.3.2.1 当产品在交付使用过程及销售国政府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产品的性能、功能存在着潜危害的可能,虽未发生事故,但这种潜在的危害会造成准事故发生。则应及时发布忠告性通知。 5.3.2.2 当产品交付使用后发生了重大的质量事故时,公司必须在三天内由品保主管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经厂长核准后,通知客户。 5.3.3 忠告性通知发布之核准:厂长核准。 5.3.4 忠告性通知应包括: a)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b) 产品标识; c) 发出忠告性通知的理由;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

关于印发《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 公司属各单位、各派出机构、机关各部门: 为应对当前形势变化,严格控制公司非生产性开支,缓解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本着节约成本、减少支出,又能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根据股份公司《关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的指导意见》(股份办[2011]号),局《转发股份公司关于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企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2]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在实际中贯彻执行。 公司其他文件规定如与本办法相抵触时,按本办法执行。对在执行暂行办法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公司,以利今后修改完善。 附件: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机关及各单位本部的非生产性事务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全面落实财务预算管理,切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非生产性开支是指公司机关本部费用以及基层单位的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不含公司收取的上级管理费。 第三条基层单位是指公司所属的项目部、分公司及其他派出机构。 第四条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原则: (一)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非生产性事务管理; (二)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三)合理控制营销性非生产性支出,降低非生产费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支出,坚决杜绝超预算支出。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员工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局观,大力弘扬两个务必精神,杜绝奢侈浪费,树立勤俭节约、诚信廉洁的好形象、好风尚。 第二章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一节机关经费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机关非生产性开支实行严格的程序化管理,并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

“一支铅笔8()”。有一道二年级的考题,要求填写设施的人民币单位。一名小朋友填上“元”,被老师判错,因为“标准答案”是“角”。小朋友觉得被判错很冤枉,因为妈妈不久前就给他买过10元一支的铅笔。 一支铅笔究竟应该多少钱?到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走一走就能发现,几角钱的,几元钱的,十几元钱的都有。一些多彩铅笔、有自动出芯功能的铅笔、3D打印的个性化铅笔,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一支不等。然而,试题中的“标准答案”却只有“角”。社会发展了,物价变化了,这道老题目的“标准答案”却还停留在“过去式”,没有与时俱进,更没有体现兼容并包。在这种考试和教学模式下,小朋友们对铅笔的印象只允许“8角钱”的这一种款式,而对那些品种繁多、创意无限的铅笔世界失去了辨识力和想象力。 还有一道选择题,问村庄旁的溪水是什么颜色?备选答案有:白色、无色、彩色。一名小学生选择的四“彩色”,被老师打了一个叉。在孩子的眼里,大自然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在明媚蓝天映照下,在青山和鲜花反衬下,溪水色彩斑斓。而这种既充满生活体验又富有灵气的美好想象,同样被“标准答案”扼杀了。考试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但常常扮演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角色,所以考试的内容和方式、考试的标准和答案,对实现怎样的教育而言尤为关键。 考试当然要有题目,但只有客观题才需要确定的答案。像作文、阅读理解等开放性题目,只有允许给出不一样的答案,才能赋予学生创新的无穷可能、发挥才智的无穷空间。即便有标准答案,学生的答案不一致时,也不妨遵照“只要合乎题解,即可视为正确”的评分原则,给考生打出合理分数。考生言之有理、自圆其说,就不应该一概判错。像“一支铅笔多少钱”“溪水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问题,答案就不熟只有一个。 2019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提出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试题命制纪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量。科学育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当设置更加科学的试题结构。不管是小学还是初高中,考试命题改革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许多教育人士和家长认为,考试命题工作的改进,会成为当前中国教育的一次大进步。

教育部通知:2019年中小学启用新教材(附1—9年级必读经典书目)

教育部通知:2019年中小学启用新教材(附1—9年级必读经典书目) 教育部通知:2019年秋季新学期开始,全国所有中小学生的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都使用统一部编版教材。 “部编本”语文教材总主编温儒敏教授曾甩下一句话,“语文高考最后要实现让15%的人做不完”! 语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重点讲述中小学教材的变化内容以及语文学习的应对策略,望老师转给家长,家校联合,为孩子的教育统一作战!在三科教材由教育部统编以前,中国义务教育阶段各科教材实行了三十年的“一纲多本”政策。 2017年秋季学期起,教育部统编教材正式走进课堂。三年过渡期后,到2019年,“部编本”将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年级,此前在这三个科目上使用的多种形态的教材将告别课堂,成为历史。 “作为最重要的一门学科,语文教材的变化,是所有家长、老师最关心的问题!”原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基教司原司长王文湛说。 具体到底变成了什么样?带大家来看一下!

语 文课本变天:一年级就有《论语》 使用新教材的语文有什么值得家长关注的重大变化呢? 大量增加古诗文,新的语文教材一年级到六年级古诗词128篇,增加87%。初中语文的古诗词增加51%。 明年高考要求学生背诵的古诗词由60篇增加到70篇。 细心的家长会发现,小学一年级语文教材语文园地里设有《日积月累》,是要求孩子背诵并测验默写的。这一栏里经常会出现文言文,一年级下册已经要求背诵并理解《论语》选段“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了!

增加课外阅读,最明显的是初中阶段,名著阅读已经是必考内容,并有指定书目,小学新教材里也增加大量课外阅读要求。 最明显的变化就是,现在的语文老师都会要求孩子每天必须阅读30分钟以上。 中高考再次证明:语文才是拉分王! 2018全国各地的中高考结束后,段子手都在吐槽中高考作文,学霸们却早已开始关注今年升学的最新动向,总结经验,适应变化,调整提升学习策略和方法了。 中高考再次证明:语文才是拉分王,得语文者得天下,语文更是学霸之间拉分的利器! 2018年高考语文题目刚公开的时候,考生和网友就炸了锅,所有人都喊难。网友们纷纷感慨,“幸亏毕业得早!” 那中考是什么情况呢?2018年苏州中考语文结束,有媒体做了调查:

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

文件分发范围

1.0目的 对己交付给客户的有潜在隐患或不合格的产品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客户所购买产品能安全、有效地使用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医疗器械产品。 3.0 定义 3.1.忠告性通知: 产品上市后,由企业发布的,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或建议采取的措施: a)产品使用时应注意的补充事宜;b)产品的改动或升级; c)产品的召回; d)产品的销毁。 3.2.不良事件: 是指本公司获准上市、合格的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与产品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不良事件分为一般不良事件、严重不良事件、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 3.2.1.一般不良事件 本公司产品投放市场后发现产品自身出现的功能性不良现象,且这种现象通常属于个别案例,没有普遍性或批量性,属于一般不良事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a)产品卡死不工作;b)无法充电;c)充满电,但屏幕不显示; d)产品无法按设定程序进行监测;f)其他不良现象。 3.2.2.严重不良事件 本公司产品投放市场后发现产品自身出现普遍性或批量性的3.2.1所述的功能性不良现象时,或产品出现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用户病变或威胁用户安全的现象,称之为严重不良事件。 3.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国家、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必要时国家卫生部、四川省卫生厅、成都市卫生局。 4.0 组织和权责 4.1 客服部:负责收集信息(包括投诉、不良事件信息),对顾客投诉给出全面处理报告;忠告性通知的发布,以及忠 告性通知发布后的纠正措施实施主导工作; 4.2 销售部:得知有关本公司已上市医疗器械相关的不良信息后及时通知并协助客服部; 4.3危机小组:由质量部、市场部、开发部、生产部、客服部相关管理人员组成,旨在对不良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就 是否发布忠告性通告提供抉择; 4.4 质量部:负责拟定忠告性通知。 4.5人事行政部:负责联络医疗器械主管部门与公告性机构,发出忠告性通知或不良事件补救措施。 5. 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1)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

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1.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

教育部关于新课标的通知

教育部: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 2012年02月02日11:05腾讯教育[微博]我要评论(46) 字号:T|T 2001年,国家启动了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过十年的实践探索,课程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构建了有中国特色、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素质教育理念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各学科课程标准得到中小学教师的广泛认同。同时,在课程标准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标准的内容、要求有待调整和完善。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我部组织专家对义务教育各学科课程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咨询意见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经研究,决定正式印发义务教育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并于2012年秋季开始执行。现就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在执行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全面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各地要把修订后的课程标准的学习培训活动作为深入推进课程改革的重要契机,认真组织开展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校长、教师和教研人员的全员培训,帮助他们全面理解、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修订后课程标准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变化,切实把课程标准的教育理念和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到课堂教学中。 2.深入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标准是教学的主要依据。各地要引导广大教师严格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合理把握教学容量和难度要求,调整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重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控制好课业负担,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要充分整合专业资源,建立专家咨询和指导系统,围绕课程标准实施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特别要加强对农村地区学校的跟踪指导和专业支持。 3.积极推进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各地要引导学校进行教学评价改革,强化评价在教学诊断和促进学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确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尤其要重视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课程目标的全面落实。改进评价方式和方法,注重过程性评价。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经验的有机联系,在注重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特别重视对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考查。 4.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课程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有机统整学校、社会、网络等方面有益的课程资源,为教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创造有利条件。要鼓励和引导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需要,创造性地开发并合理利用课程资源,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激发教学活力。

忠告性通知控制程序

版本/版次A/0 文件页码1/2 制定批准 1目的 为了维持医疗器械的产品质量和使用动能,性能,以及保证最终使用者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公司市场部,设计部和仓储。 3职责 3.1研发部决定忠告性通知的内容。 3.2仓库储存按照研发部要求进行储存作业。 3.3市场部通知顾客和接收顾客的咨询及协调。 4作业流程 4.1忠告性通知 4.1.1凡从公司发出的已发生或可能会发生对人体、财产或环境造成伤害、潜在 伤害或违背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均属于忠告性通知的范围。 4.1.2忠告性通知的内容包括: 公司名、产品名、规格型号、批号、许可证号、出厂日期、不合格原因、可能会造成的后果、拟采取的措施、建议或补充信息,如医疗器械的使用、 医疗器械的改动、医疗器械追回和医疗器械的销毁。 4.1.3忠告性通知的启动条件: 4.1.3.1顾客反馈信息中反映的问题具有共性和代表性; 4.1.3.2国内、外技术文献或学术报告对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的新认识; 4.1.3.3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的调整导致产品的不适应。 4.1.4当上述忠告性通知的启动条件构成时,则分别由质检部、生产部、技术开 发部向市场部反馈,由市场部发布忠告性通知或申请。 4.1.5市场部组织忠告性通知的起草和组织质检部、技术开发部及销售部等有关 部门评审,确认发布忠告性通知的必要性和实施措施的有效性,最后报总 经理批准后实施。 4.1.6忠告性通知的实施 4.1.6.1销售部按产品销售记录,负责将忠告性通知发送至医疗器械产品的最终用户,并提请他们关注通知所提示的告知。 4.1.6.2技术开发部人员负责实施医疗器械的改动。 4.1.7若因使用本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或环境伤害等质 量事故时,还应按国家、地方有关质量事故报告制度的要求,及时向有关 政府管理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4.2忠告性通知的界定 忠告性通知是指在医疗器械交付后,由公司发布的通知,旨在向客户或使用方给出补充信息和建议宜采取的措施。可分为以下几种忠告通知界定: 4.2.1医疗器械的使用 4.2.2医疗器械的改动 4.2.3医疗器械返回公司 4.2.4医疗器械的销毁 4.3设计部编制产品使用说明书,明确产品使用时的准备,操作,出现异常方面的

“批转”、“转发”和“印发”通知的区别与使用

“批转”、“转发”和“印发”通知的区别与使用 在通知的标题中经常见到“批转”、“转发”和“印发”字样。从表面上看,它们属于标题的写法问题,其实它们所反映的是由公文内部关系所决定的三种形式。 这三种形式的共同点是均为“合成”文,即由被送炭的文件和批转、转发或印发说明两个部分合在一起的公文。它什么的不同点是:“批转”、“转发”属于转发类,其说明部分是以发文机关的名义制定的,被批转或转发的文件是上级机关制发或下级、平级机关拟定的;“印发”属于自发类,即两个部门均是发文机关自制的。 就公文处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看,这三种、两类“合成”形式的使用,均受着公文内部关系的制约。 “批转”作为转发类之一,专门用于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具有严格的等级性、严密的系统性、严肃的规范性,标题里必须使用“批转”字样。 “批转”的使用,常见于以下几种情况:(l)领导机关认为所属部门在主管或归口管理的业务活动中所确定的若干重大行政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可使用“批转”。(2)一个或几个同级机关,就关系到自己的业务范围内的重要事项的解决,提出处理意见请求上级机关指示、批准,上级机关认为问题重要,有关单位均应贯彻执行,不用“批复”回答,而使用“批转”通知所属机关遵照办理。(3)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上级出面支持和广泛协调的问题,以及上级机关认为下级机关上报的问题具有普遍指导意义,需要各地引起重视和加以执行的,也常用“批转”形式。 转发公文不受机关等级制约,只要本级机关需要,并符合有关规定,公文都可以转发。使用时主要应注意两点:一是,转发上级机关文件的说明必须是具体贯彻要求,当没有具体贯彻要求时,就不应使用这种形式,而应改用翻印下发的形式。二是,县及其以上机关的办公厅(室)转发本级机关的其他工作部门上报的公文,必须在转发说明部分标明:“业经×委同意”、“经×政府同意”字样,以示根据直接上级机关授权转发,使“转发”的公文与“批转”的公文具有同等的效力。 使用“印发”形式发布行政法规或规章时,印发说明一般都用程式性的语言,如“《×××办法》业经省政府第×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施”等,具有相对的固定性、简洁性和规范性;但下发方案、纪要等文件的说明则可相对灵活一些,可以就如何执行作些强调,也可只写一两句印发用语,具体操作应根据是否需要而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思政厅[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

忠告性通知和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忠告性通知发布和产品召回控制程序 目的:规定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的基本程序和控制要求,确保在产品交付后发现任何问题时,能随时发布和实施忠告性通知,采取适宜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已交付的产品出现问题、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时的控制和管理。 职责: ?产品事业部或品质标准部负责拟订忠告性通知。 ?技术总监负责组织对产品召回的评审。 ?管理者代表负责忠告性通知的审批。 ?产品事业部负责产品召回的实施。 ?品质标准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验证。 内容 1. 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 1.1 忠告性通知是在产品交付后公司向顾客发布的通知,包括: a) 对产品使用的补充信息和/或宜采取措施的建议; b) 对产品改动的信息和/或宜采取措施的建议; c) 产品退回或销毁的通知或建议; 1.2 以下情况由技术总监或管理代表决定是否需向顾客发布忠告性通知: a) 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其它随附文件中已列出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当发现 有应注意的补充事宜时; b) 当产品改动时,如机械结构、电气、软件升级或使用环境改变。 1.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向顾客发布忠告性通知,并提出宜采取的预防措施: a) 产品在寿命周期内,因任何原因不符合现行法规规定,如因法规要求提 高而达不到新的要求时; b) 发现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包括机械、电气、软件和核物理等方面,而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

1.4 按职责分工由产品事业部或品质标准部拟定忠告性通知,包括以下一个方面 或多个方面的内容: a) 补充信息和原因说明; b) 更改内容和原因说明; c) 宜采取的措施和处理方式; d) 退回或销毁的声明(或建议)和原因说明; e) 适用时,必要的背景资料。 1.5 忠告性通知由管理者代表或技术总监审批,必要时由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以公司的名义向顾客发布。 1.6 产品事业部或品质标准部负责忠告性通知引发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和/ 或验证,建立记录。 2.产品召回 2.1.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实施产品召回: a) 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患者或使用者可能造成伤害或潜在伤害; b) 产品存在缺陷危及使用安全; 2.2 由技术总监主持对产品召回进行评审,必要时由总经理批准,决定召回的方 式。包括: a) 在原地或异地选择警示、修理、修改、调整、重新标签、修改说明、检 查、替换等方式消除其产品缺陷; b) 退回公司或在顾客处销毁。 2.3 产品事业部起草召回通知,召回通知中应明确召回方式、期限和对召回产品 的处置措施,由管理者代表审批,必要时由总经理批准。 2.4 产品事业部负责产品召回的实施、必要时相关部门予以配合,在实施产品召 回前,应与顾客充分沟通并书面通知顾客。 2.5 对退回公司不需销毁的召回产品,应办理入库手续,做好标识并妥善保存; 如需销毁的,按确定的销毁方式执行,并做好记录。 2.6 凡执行法规要求而进行的产品召回,由管理部负责填写《医疗器械召回事件 报告表》报送主管机关。 2.7产品召回引发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由产品事业部负责实施,品质标准部进行 验证。 2.8 发现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执行《不良事件监测及报告管理程序》。 2.9 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产品召回过程中建立的记录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3. 相关文件 3.1《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3..2《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3《文件控制程序》 3.4《记录控制程序》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教育部 xx年四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

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 (四)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 (五)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六)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 (七)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师[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14年1月11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

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

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

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程序 1目的 规定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过程根据需要发出忠告性通知及实施,以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忠告性通知发布和实施。 3 定义 忠告性通知: 本公司在医疗器械产品交付后,为了提供补充信息和/或在下述方面采取措施而发布的注意事项。 4 权责 4.1 营销部负收集顾客信息(包括投诉、不良事件信息),对顾客投诉给出全面处理报告; 4.2 业务员得知任何有关本公司已上市医疗器械相关的不良信息后及时通知营销部主管; 4.3 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处理小组负责确认处理方式,及时与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公告机构联系。 4.4 总经理负责审批顾客投诉报告,决定是否向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公告机构报告。审核及确定是否发出忠告性通知或不良事件补救措施。担任忠告性通知和不良事件处理小组组长。 5 工作程序 5.1 公司每一位员工包括销售商代表都有义务收集本公司已交付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性和适用性的信息并及时将其汇报给营销部。营销部及销售商授权予代表应及时将收集到的顾客使用方面的信息和不良事件及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及时报告给总经理。营销部负责将这些信息汇总并报告给总经理以确认是否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销售商代表应当每年1月底前对上一年度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分析,并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度度总报告表》,经总经理审批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器械不良机构,记录保存应当不少于5年。公司应当及时分析其产品的不良事件情况,开展医疗器械再评价。 5.2 当有如下情况时,总经理应协调组成工作小组确认是否需要发出忠告性通知

或采取对不良事件进行补救措施: 5.2.1 发现本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使用说明上存在缺漏/不恰当描述时; 5.2.2 本公司的医疗器械的更改会影响到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时; 5.2.3 发现本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存在缺陷需要召回/销毁时; 5.2.4 发现本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导致使用者严重伤害时; 5.2.5 发现与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出现上述情况会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时; 5.2.6 医疗器械产品的法律法规改变会影响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时。 5.3 当协调小组确认需要进行忠告性通知后,应提交书面报告给中国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告机构,取得其同意后进行忠告性通知;或当协调小组确认为不良事件后,应提交书面报告给告报送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死亡事件应于24小时内分别报告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5.4 忠告性通知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5.4.1 澄清事实; 5.4.2 忠告性通知; 5.4.3 警示忠告性通知; 5.4.4 限制使用; 5.4.5 停止使用; 5.5 忠告性通知内容应包括事件背景,清楚说明需要采取的紧急和长久措施,本公司的紧急联络方式(包括地址、联络人、联络电话)及与相关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联络方式。 5.6 不良事件的补救措施主要有:警示、修正、召回、停用、改进等,可以包括对单个器械的修理。 5.7 不良事件报告内容应包括:产品介绍、使用说明书、对不良事件的跟踪随访情况、用户联系方式、给使用者的相关信息、事件发生可能的原因、补救措施和改进方案、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名称、标识及临床应用情况,记录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5.8 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忠告性通知、不良事件的内容及处理程序,由销售部负责发出该忠告性通知或不良事件的情况。 5.9 营销部负责接收需要撤回的产品及处理相关事宜。撤回的医疗器械产品应做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