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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电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规章制度

——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目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2)

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3)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6)

第五章附则 (7)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8)

1总则 (8)

2监督管理 (8)

2.1管理要求 (8)

2.2定期工作 (9)

2.3监督档案 (9)

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9)

3监督网络和职责 (9)

3.1监督网络 (9)

3.2监督职责 (10)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2)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2)

2监督范围 (13)

3监督内容 (13)

3.1设计选型阶段的监督 (13)

3.2安装、调试、交接阶段的监督 (14)

3.3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14)

3.4标准实验室 (16)

3.5量值传递 (17)

4技术资料管理 (18)

附录A (19)

附录B (22)

附录C (23)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设施可靠性,确保发电企业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关口前移、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计、选型、招标、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等所有环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技术监督工作必须以安全、质量为中心,以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辖水电与新能源企业。

第二章技术监督主要内容

第六条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企业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励磁、水轮机、水工等十二项技术监督。其中,水力发电企业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励磁、水轮机、水工监督;风力发电企业开展:绝缘、金属、电测、热工、环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能质量、节能、化学监督。

第七条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设备通流能力。

(二)金属监督:发电机组重要金属部件、连接件、紧固件,油、气、水系统金属构件,水工金属结构,压力钢管,压力容器及附件,起重设备,电梯,输变电设备重要金属部件,主要内容为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焊接材料和工艺等。

(三)电测监督:各类电测量仪表、装置、变换设备及回路计量性能,及其量值传递和溯源;电能计量装置计量性能;电测量计量标准。

(四)热工监督:热工参数检测、显示和记录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压力、温度、转速、振动、摆度、流量等量值传递系统和各系统所属其它热工设备。

(五)环保监督:固体废弃物、废液、废气;环保设施;噪声。

(六)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监督: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

(七)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和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畸变率等。

(八)节能监督:设备的效率、综合厂用电率、油耗、耗水率、重要辅机单耗以及节能降耗的措施等。

(九)化学监督:油、气、水等化学指标。

(十)励磁监督:发电机励磁系统性能及指标;整定参数;运行可靠性。

(十一)水轮机监督:振动、摆度、压力脉动、空蚀;调节保安系统;其它水轮机辅助系统;主要辅机设备等。

(十二)水工监督:水库、大坝、引(泄)水建筑物及其基础、两岸边坡、闸门、生产建筑物等。

第八条分布式及生物质能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参照火电相关标准执行;太阳能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技术监督工作实行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基层单位分级管理,并设立相应的技术监督领导小组。

第十条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是水电与新能源企业技术监督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科技环保部行使环保监督管理职能。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技术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

(二)组织编写并审定、批准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程、标准、制度、规定;

(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规划;

(四)指导检查二级单位、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

(五)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技术监督管理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六)参加新建或重、特大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二条二级单位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制定本单位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所属基层单位与相关技术监督管理服务机构签订“技术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合同”;

(三)制定本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审核所属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年度计划;

(四)监督、检查、指导、考核所属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协调与技术监督服务机构的关系;

(五)督促重点技术监督整改项目的落实;

(六)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

(七)参加新建或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基层单位技术监督主要职责

(一)基层单位是技术监督工作的主体,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制定本单位的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二)建立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或生产厂长)为技术监督总负责人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和各级监督岗位责任制,建立专业监督预警机制;

(三)参加本单位新建工程或技术改造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设备选型、招标、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四)参加上级单位、行业组织的技术监督培训及交流活动,积极开展本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技术监督管理水平和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

(五)结合年度检修和技术改造工程,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技术监督报表和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六)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技术监督网活动,检查、落实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协调、解决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安排技术监督工作;

(七)参加本单位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并负责落实;

(八)建立健全本单位技术监督档案,做到正确、齐全、规范和及时。

第十四条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代表集团公司对二级单位及所属基层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行使指导与监督职能。

第四章技术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制定各专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全过程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第十六条华电电科院受集团公司委托,组织技术监督培训取证,基层单位技术监督人员应按要求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基层单位应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七个工作日内,向华电电科院报送上季度各专业技术监督总结及报表。应

在每年一月份十五日前,向华电电科院报送上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表。华电电科院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季度和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基层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应及时报告华电电科院,华电电科院应及时组织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九条集团公司每年抽取部分基层单位进行技术监督检查、评价。

第二十条华电电科院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专业需要组织召开技术监督专业会议,加强技术监督专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华电电科院负责制定技术监督考评办法,每年对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考核、评比,考评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并作为星级发电企业技术监督评分依据;每年进行技术监督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给予通报表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1年6月20日颁发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A版)》(中国华电生制〔2011〕640号)中有关水电与新能源管理部分将不再执行。

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水电新能源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监督”)工作,保证监督范围内各设备设施(部件)的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1.2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发电企业设备设施(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施工、运行维护、检修技改的所有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1.3本细则规定了集团公司发电企业金属、绝缘、化学、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热工、电测、水工、水轮机、风电机、节能、励磁、电能质量等专业的监督网络、职责、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

1.4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的监督工作。

2监督管理

2.1管理要求

2.1.1监督专责工程师和监督员应取得监督上岗资格证书。

2.1.2发电企业每年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会,交流本企业各专业监督的情况、总结经验,宣贯有关专业监督的标准和规程等。

2.1.3发电企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应立即向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华电电科院及受委托监督管理服务单位报告。发电企业应要求各监督管理服务单位及时分析,提出建议,并上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华电电科院必要时发“监督预警通知单”。

2.1.4发电企业建立和健全设备设施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2.1.5发电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专业监督的标准、规程和制度等,凡由于监督失职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具体情况,追究企业及监督人员的责任。

2.1.6结合设备设施检修技改工作,依据国家、行业标准、反事故措施要求和设备运行情况、性能状况制定监督项目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完成后,规程、图纸、设备台帐等技术资料应同步更新;主管部门对检修技改项目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形成监督总结报告。

2.1.7发电企业应对外包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8

2.1.8发电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各专业监督实施细则。

2.2定期工作

2.2.1发电企业应按期制定各专业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并将本企业当年监督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年度计划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

2.2.2集团公司监督工作实行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一季度各专业监督总结(包括机组A修报告)和报表,每年1月15日前,将上年度监督工作总结报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华电电科院。内容包括:各专业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要设备设施(部件)损坏情况及处理情况、设备健康状况分析、监督管理分析。

2.2.3发电企业每季度末月下旬组织开展监督网活动,宣贯新的规程、规范及上级有关要求,检查分析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做出下季度工作安排。

2.3监督档案

监督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文件:

a)国家、行业标准、规程;

b)反事故措施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

c)各专业监督有关文件;

d)监督工作计划、报表、总结、监督会议纪要、培训资料等。

2.4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

2.4.1发电企业每年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依据集团公司监督实施细则组织进行自检,于1月31日前完成自评价,并将自检报告和得分表报送华电电科院。

2.4.2华电电科院根据各发电企业的自检情况,结合监督年度巡查,按照集团公司监督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进行监督工作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2.4.3集团公司根据监督检查、评价结果对发电企业进行考核。

3监督网络和职责

3.1监督网络

发电企业监督实施三级网络管理,如图1所示:

图1监督网络图

3.2监督职责3.2.1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职责

3.2.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3.2.1.2全面负责本企业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网络,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制。

3.2.1.3

审定本企业监督计划、措施、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工作会议,监督检

查本企业监督工作和指标完成情况。3.2.1.4

组织本企业设备设施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研究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重大

技术问题。3.2.1.5负责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

3.2.2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3.2.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制度。3.2.2.2

负责本专业监督工作的开展,按规定周期组织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测、试验,对数据进行综

合分析,掌握设备设施健康状况,参加本专业事故调查分析。3.2.2.3组织编制本专业监督工作计划、措施、实施细则、报表和总结等。

3.2.2.4负责本专业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施工、运行维护、检修技改全过程的监督工

作。3.2.2.5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监督网活动,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本专业监督知识培训。3.2.2.6建立健全本专业监督档案、台帐。

3.2.2.7掌握本专业监督工作最新科技动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3.2.3监督员职责

3.2.3.1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关于本专业监督的各项标准、制度及有关技术措施。

一级:总工程师(或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

3.2.3.2负责实施本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监督完成定期检测、试验和分析工作,掌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发现数据异常,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专责工程师。

3.2.3.3编制本专业监督工作计划、报表和总结等。

3.2.3.4参与本专业设备设施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技改全过程监督,以及本专业监督设备设施所用材料、备品备件的质量验收工作。

3.2.3.5参加本专业监督知识培训和监督网活动。

3.2.3.6收集整理本专业原始资料,建立健全台帐和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

电测监督实施细则

1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细则的应用引用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GB/T19862-2005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

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60-2005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

DL/T630-1997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668-1999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

DL/T698.31-2010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3-1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通用要求

DL/T698.32-2010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第3-2部分: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技术规范-厂站采集终端特殊要求

DL/T743-2001电能量远方终端

DL/T973-2005数字高压表检定规程

DL/T980-2005数字多用表检定规程

DL/T1112-2009交、直流检验装置检定规程

DL/T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范

DL/T5202-2004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JJG(电力)01-1994电测量变送器检定规程

JJG596-2012电子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JJG1021-2007电力互感器检定规程

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监督范围

2.1电测计量装置。

2.2电测计量标准装置。

2.3交流采样装置。

2.4电测量装置,包括电测量各型仪表、互感器、变送器及其二次回路。

2.5电试类测量仪表。

2.6电工测量仪表。

2.7电能计量采集装置。

3监督内容

电测监督贯穿设计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周期检定等全部环节,应严格依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发布的标准、规程制度开展监督。

3.1设计选型阶段的监督

3.1.1发电企业电测监督专责工程师应参加设计审查、招标文件审查、设计联络会等设计阶段电测相关的审查工作。

3.1.2发电企业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应符合DL/T448、DL/T5137、DL/T743、DL/T5202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并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等要求。

3.1.3结算用的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设置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设施产权分界处,Ⅰ、Ⅱ、Ⅲ类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配置计量专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者专用二次绕组。

3.1.4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制有功、无功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制有功、无功电能表。

3.1.5数字式电能量计量表计应具有自检及报警功能;带有数据通信接口的电能表,其通信规约应符合DL/T645的要求;电能量远方终端设计要求应符合DL/T743、DL/T698.31、DL/T698.32相关要求。

3.1.6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设计要求应符合GB1207、GB1208、GB17201、GB/T20840.5相关要求。

3.1.7电量变送器设计要求应符合JJG126、JJG(电力)01相关要求。

3.1.8交流采样装置设计要求应符合电网的相关要求。

3.1.9发电企业升压站远动终端、测控装置以及集电线路、厂(场)用电系统的保护测控装置等相关测量功能的设计应满足DL/T630、DL/T1075的相关要求。

3.2安装、调试、交接阶段的监督

3.2.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各项性能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到货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检定合格书、安装使用说明手册、试验测试说明报告等相关文档齐全,外观结构完整、铭牌清晰,到货验收工作符合订货合同要求。

3.2.2电测量仪表及电能计量装置到货后,应先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检验合格证,说明检验日期及装置检定有效期等信息。

3.3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3.3.1发电企业应建立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运行档案,实现与相关专业的信息共享。运行档案用户基本信息及装置的原始资料主要内容应符合DL/T448相关要求。

3.3.2电测标准计量器具、计量仪表应保持清洁、完好、铅封完整、标志正确、清晰、齐全、接线无误、并有使用有效日期的检定合格证书。

3.3.3电测数据监督

3.3.3.1电压、电流、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相位角等显示示值必须满足有关规程要求。

3.3.3.2数据显示的必须是正确的国际单位制符号。

3.3.4上网计费关口计量装置维护监督

3.3.

4.1建立关口电能表维护台帐,定期收集或巡视关口电能表维护数据资料,实行关口电能表动态维护机制,每月汇总关口电能表的运行记录情况,准确把握关口电能表的运行参数,发现缺陷或异常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书面呈报事件报告和分析报告。

3.3.

4.2严格执行关口电能表周期性现场校核制度,对年满5年轮换期的关口电能表要实行实验室周期检定。

3.3.5Ⅰ、Ⅱ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每5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综合误差,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和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载测试每2年至少现场检验1次,其误差和二次回路压降应在其准确度等级对应要求范围内。

3.3.6水电企业对已检定的仪器仪表按10%数量进行抽检,保存抽检记录。

3.3.7现场检验用电能计量标准装置准确度等级至少应比被检仪表高两个准确度等级。

3.3.8电测计量装置的周期检定应结合设备、线路检修进行,应采用周期轮换检定的方式。

3.3.9监督计量装置综合误差的测定,通过测试、计算和改进,确保传递校验标准仪器、仪表和现场重要场所计量装置的综合误差合格。

3.3.10要杜绝仪表附件差错、接线差错、倍率差错、卡针卡字、电压互感器断保险、电流互感器开路,仪表线短路、因标准表不准造成表计误调返工等计量差错,消除各种不合理的计量方式。

3.3.11加强电量变送器、计量用CT或PT以及其它新型电测设备的监督,保证计量准确、电量平衡一致。

3.3.12电测监督所列对象都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台帐并且进行周期检定,各设备的检定周期参照规程及ABC分类管理办法。所有按周期检定的设备每年必须制定检定计划,同时对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

3.3.13试验报告:

a)试验项目是否齐全;

b)试验方法是否正确;

c)试验环境是否满足相关试验标准要求;

d)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及试验设备是否满足所有要求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e)试验人员是否具持有相应的检定员证且在有效期内;

f)试验报告是否规范,试验报告结论是否正确;

g)发电企业电测仪表周期检定要求见表1。

表1电测仪表周期检定要求

序号仪器、仪表

名称

类别安装场所及使用条件检验周期备注

1主标准器A类电测标准试验室用一年送有资质单位检定2重要盘表A类监视发电机转子的直流表一年适用水电

3一般盘表B类整流柜和励磁柜上的仪表二年适用水电

4一般盘表C类除A、B类以外的控制盘、

辅助设备上的监视仪表

四年

5试验用仪表A类电测标准试验室用试验仪表一年高压试验用试验仪表一年继电保护用试验仪表一年化学、热控用试验仪表一年

6兆欧表A类全企业一年7接地电阻表A类高压试验专业用一年8电位差计A类化学一年9单电桥A类全企业一年

序号仪器、仪表

名称

类别安装场所及使用条件检验周期备注

10万用表B类全企业二年11钳型表B类全企业二年

12电量变送器A类发电机单元集控用变送器一年适用水电C类其它三年适用水电

13电能表A类线路关口电能表六个月

每六个月进行一次

现校,每五年轮换A类厂用关口电能表一年

每年进行一次现

校,每五年轮换C类其它四年

14交流采样测

控装置

A类线路测量用二年

A类发电机、主变及高厂变电气测量用二年

B类6kV、35kV系统测量用三年

C类400V系统测量用四年

15测控装置电

能板

C类6kV工作段、公用段测量用四年适用水电

16互感器B类

10kV及以上的线路、发电机、厂变、主变的测

量用互感器

十年B类6kV、35kV系统测量用十年C类380V系统测量用首检

3.4标准实验室

3.4.1电测标准实验室应具备相关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3.4.1.1凡从事电测计量检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4.1.2所使用的标准装置的计量性能应满足相应检定规程、校准规范的技术要求,标准装置应经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校准合格,与其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都应在有效期内。

3.4.1.3要具备与仪表专业相适应的试验室条件,如:试验室温度、相对湿度、外磁场、震动、防尘、防静电等均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凡存在任何不符合试验室环境条件的单位,应立即加以调整改进。

3.4.1.4实验室应有防尘、防火措施,新风补充量和保护接地网应符合要求;室内应光线充足、噪声低、空气流速缓慢、布局整齐并保持清洁。实验室动力电源与照明电源应分路设置。

3.4.1.5实验室应配备足够数量的专用工作服及帽鞋。

3.4.2对经考核通过获得计量标准考核证书的企业计量标准进行监督:

3.4.2.1年度计量标准稳定性指标,不能超过装置的“最大允许误差”值。

3.4.2.2年度主标准器稳定性指标,不能超过标准器的最大允许误差值,并按要求绘制计量标准器稳定性曲线图。

3.4.2.3年度计量标准重复性指标,不能超过装置的“测量不确定度”值。

3.4.2.4针对计量标准履历书,填写相关的日常管理数据和记录。

3.4.2.5在标准装置向上级考核部门提出考核或复查申请的程序应按JJF1033的规定办理。

3.4.2.6标准装置的封存与停用应以书面形式报组织考核部门备案。

3.4.2.7标准装置技术资料的归档应符合JJF1033的要求。

3.4.2.8标准装置试验必须满足JJF1033的要求。

3.5量值传递

3.5.1发电企业根据国家、行业与上级有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量值传递上级单位。

3.5.2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标准装置及检定人员,应按照国家及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取证,方能进行工作。

3.5.3各级计量检定机构的最高计量标准装置必须经上一级计量主管部门考核,取得计量合格证书后,方可进行量值传递。

3.5.4各级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应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能使用。

3.5.5上级计量检定机构应建立下级机构的标准器档案,并按下级机构的申请制定年度周检计划,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拖延或不送检。

3.5.6各企业的电测专业应对其所管辖范围的电测仪表制定周检计划,并按照检定规程和周检计划进行检定,做到不漏检,不误检。

3.5.7暂时不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应报上级检定机构封存,再次使用时需经上级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5.8各企业电测计量标准试验室应设专人管理,对试验室用标准器、环境条件及检定记录、技术档案等统一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3.5.9计量标准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检测能力保持考核认证时的技术水平。并应根据JJF 1033和相关检定规程的要求对装置的稳定性和重复性每年进行考核试验,试验记录应规范,并存档备查。

3.5.10为了保证各级量值传递的正确性,上一级计量监督管理机构随时可对下级计量检定的情况进行抽查。

3.5.11各级检定机构应积极主动参加上级机构组织的能力验证,以确保试验室的量值传递准确一致。

4技术资料管理

4.1电测在设计选型、安装调试、运行检验、技术改造等全过程监督管理资料应完整、连续,并与现场相符。

4.2结合设备改造及时补充和修订电测运行及检验规程,实现监督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

4.3发电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电测监测设备技术资料。技术资料至少应包括:

a)设备台帐、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标准仪器仪表检定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b)检修规程、运行规程、操作规程;

c)各类试验报告、原始记录、统计报表;

d)电测设备异常的调整措施、调整效果分析报告;

e)电测设备历史数据。

发电企业技术监督工作标准(2015年版)——电科院汇总

发电企业各专业技术监督工作标准 一、绝缘监督 1)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2)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DL/T 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规范 4)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5)DL/T 1054—2007 高压电气设备绝缘技术监督规程 6)DL/T 5293—201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报告统一格式 7)国家能源局国能安全[2014]161号《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8)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 9)福建省电网绝缘技术监督实施细则(试行)(闽电试技监[2002]002) 10)Q/FJG 10029.2—200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 11)“关于对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规程(2005版)中部分设备预防性试验周期进行调整的通知”(闽电生产〔2006〕865号) 12)福建电网带电设备红外检测管理规定(闽电生[2004]484号) 注:8、9、10、11为福建省网技术规定,仅做参考。 二、防污闪专业 1)GB/T 1001.1—2003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 2)GB /T 16434—1996 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3)GB/T 19519—2004 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及验收准则 4)DL/T 627—2004 绝缘子用常温固化硅橡胶防污闪涂料 5)国家电网污级划分与绝缘选择标准贯彻意见(闽电生产〔2007〕69号) 6)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绝缘子质量全过程管理规定((闽电生[2004]702号) 7)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输变电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闽电生产〔2006〕762号)8)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外绝缘用防污闪涂料使用导则(闽电生产〔2007〕340号) 9)福建省电力系统污区分布图(二O一一年版)

谈谈如何做好发电厂技术监督

谈谈如何做好发电厂技术监督 概述 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是贯彻电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管理手段。它是依据科学的标准、采用先进的管理和检测方法。通过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相应的参数、指标和试验数据的监督来判断发供电设备的健康水平、运行状况、工质和电能质量,以发现设备或生产过程的异常。从而进行调整或检修维护,达到对事故的超前分析和超前控制,以避免重大设备损坏、大面积停电,电网瓦解等恶性事故的发生。技术监督的基本原则、要求及其发展前景如下: 1、必须执行行业归口管理的原则 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资金密集和装备型行业,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点。决定了所有并网运行的发供电设备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单一设备的故障都可能影响到整个电网的安全。影响到对用户的安全稳定供电。因此,技术监督作为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必须执行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即所有并网运行的发供电设备和电力大用户,不管其资产属性如何,都必须接受电网主管电力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 2、要建成“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技术监督,是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形成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在这三者之中。质量是核心;标准是技术监督的依据和尺度:计量是获得准确数据的手段。即要以严格、科学的标准、准确的计量和优良的产品制造、设备安装、检修和运行质量来保证发供电生产过程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和对用户的可靠优质供电、供热。 3、技术监督必须依法进行 其首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比如:国家的《计量法》、《环境保护法》、《电力法》以及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规、条例、规范、标准、制度等。因此。各专业技术监督所规定的指标,所采取的检测方法,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定期试验等,都必须依据国家、行业和主管电网电力公司所制定的条例、标准、规范、制度来进行,不能随意减少监督项目,拉大检测间隔,降低指标要求等。因此,技术监督除了是企业自身的设备管理行为外,更重要的是有依法生产和经营的内涵。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有一种依法监督的意识才能使监督沿着正确的方向开展。 ~、实现有效监督的途径 1、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监督网,明确其责任和权利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pdf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一、全资企业(5户)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密云水电厂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 5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企业(43户) 1北京第二热电厂 2北京第三热电厂 3石家庄水力发电总厂 4石家庄热电厂 5哈尔滨热电厂 6牡丹江发电厂 7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非经营) 8佳木斯发电厂 9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10望亭发电厂 11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12艮山门发电厂 13杭州闸口发电厂

14福建永安火电厂 15福建漳平电厂 16福建省厦门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邵武电厂 19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20福建省龙岩电厂 21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2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23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4福建省福州电厂 25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26富水水力发电厂 27黄石电厂 28湖北省武昌热电厂 29湖北省青山热电厂 30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1宜宾发电总厂 32攀枝花发电公司 33内江发电总厂 34五通桥发电厂

35磨房沟发电厂 36苇湖梁发电厂 37清镇发电厂 38遵义发电总厂 39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40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41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42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43云南省石龙坝发电厂 三、控股企业47户 1新疆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90.00%) 2哈密天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85.00%) 3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2.00%) 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0.00%) 5四川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80.00%) 6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

电测监督网络及岗位职责

电测监督网络及岗位职责 电测监督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电测设备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电测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应建立健全由生产副厂长领导下的电测监督三级网。第一级为厂级(生产副厂长+电测监督专责人),第二级为部门级,第三级为班组级。电测监督专责人在生产副厂长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运行、检修等部门的电测监督工作。电测监督三级网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生产副厂长的主要职责 (一)领导本企业的电测监督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公司以及本地区电网公司有关电测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规程、制度等。 (二)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批准本企业有关电测监督的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及实施细则。 (三)负责本企业电测监督长期工作规划、年度电测监督工作计划、检修或安装中电测技术监督检测项目计划、监督月报、年报、信息速报的审批,并督促计划的落实和执行。 (四)定期主持召开电测技术监督网会议,经常听取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协调、落实本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五)对上级或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动态检查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技术监督提出的预、告警问题,组织制定整改计划。 (六)组织调查分析本企业电测设备故障和缺陷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反措并督促实施。 (七)审批本企业电测设备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条电测监督专责人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测监督的指示和规定,指导和推动本企业开展电测仪表监督工作,检查督促电测仪表专业人员和使用部门对监督条例的贯彻执行,检查仪表检验率和调前合格率的完成情况,组织企业内电测仪表监督活动。 (二)负责开展电测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其他计量测试工作;负责本企业电测计量器具的安装、维护、现场检验、周期检定(轮换)等工作。

火力发电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标准

Q/CRP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RP 1108.01.01-201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火力发电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标准 2017-02-09发布2017-02-09实施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发布

Q/CRP 1108.01.01—2017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1) 5 监督技术标准 (1) 5.1 规划设计阶段监督 (1) 5.2 运行阶段监督 (3) 5.3 监测设备检定、检验 (5) 6 监督管理要求 (5) 6.1 监督基础管理工作 (6) 6.2 日常管理内容和要求 (6) 6.3 各阶段监督重点工作 (9) 7 监督评价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技术监督不符合项通知单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资料档案格式 (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技术监督信息速报 (18) 附录D(规范性附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月报编写格式 (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预警项目 (22) 附录F(规范性附录)技术监督预警通知单 (23) 附录G(规范性附录)技术监督预警验收单 (24) 附录H(规范性附录)技术监督动态检查问题整改计划书 (25) 附录I(规范性附录)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评价表 (26) I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5户)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密云水电厂 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5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企业(43户) 1北京第二热电厂 2北京第三热电厂 3石家庄水力发电总厂 4石家庄热电厂 5哈尔滨热电厂 6牡丹江发电厂 7牡丹江第二发电厂(非经营) 8佳木斯发电厂 9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10望亭发电厂 11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12艮山门发电厂 13杭州闸口发电厂

。14福建永安火电厂 15福建漳平电厂 16福建省厦门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邵武电厂 19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 20福建省龙岩电厂 21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2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23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4福建省福州电厂 25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26富水水力发电厂 27黄石电厂 28湖北省武昌热电厂 29湖北省青山热电厂 30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1宜宾发电总厂 32攀枝花发电公司 33内江发电总厂 34五通桥发电厂 35磨房沟发电厂

36苇湖梁发电厂 37清镇发电厂 38遵义发电总厂 39云南省以礼河发电厂 40云南省昆明发电厂 41云南省巡检司发电厂 42云南省绿水河发电厂 43云南省石龙坝发电厂 三、控股企业47户 1新疆喀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90.00%)2哈密天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85.00%)3新疆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2.00%) 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80.00%) 5四川宜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80.00%)6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75.00%) 7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0.00%) 8河北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68.48%) 9四川黄桷庄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7.25%) 10福建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00%) 11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64.00%) 12成都三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60.80%)

电气技术监督

DL/T1051——2015 目录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 (2) 3 术语定议 (2) 4 总则 (2) 5 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2) 5.1电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监督内容 (2) 5.2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监督内容 (2) 5.3重要电力用户的主要监督内容 (4) 6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4) 6.1电力主管部门职责 (4) 6.2电力行业协会职责 (4) 6.3电网企业职责 (4) 6.4发电企业的职责 (4) 6.5电力试验研究院(所)职责 (5) 7电力技术监督管理 (5)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力技术督的原则、主要内容、职责及管理要求。 本标准用于电力规、设计、建速设、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RT311.1像配合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T478-20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009.15、GB/T2900.17、GB/T 2900.49和DL/T 1010.2确定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电力技术监督technology supervision for electric power 在电力规划、设计、建设及发电、供电、用电全过程中,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程,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监督有关标准、规程执行落实情况,对电力设备的健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经济运行。 3.2 发电企业electric power generating enterprise 认事电能生产及经营管理的企业。 3.3 电网企业electric power grid enterprise 从事电能输送和销售及经营管理的企业。 3.4 重要电力用户important electric power user 以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或对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有重要影响的用户。 4 总则 4.1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应贯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2电力技术监督实行一制度、统一标准、统一流程,依法监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技术监督管理与技术监督执行分开、技术监督与技术服务分开、技术监督与日常没备管理分开,坚持技术监督工作独立开展,对电力规划、建设和生产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管理。 4.3电力系统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程行相应的技术监督职责。 4.4电力系中所有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电力设备都应符合国家、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 4.5实施电能质量、绝缘、电测、保护与控制系统、自动化、信息通信、节能、环保、化学、热工金属、水工、汽(水)轮机等技术监督,对电力设备或系统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测、调整及评价。 5 电力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 5.1电力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主要监督内容 监督电力企业和主要电力用户在电力的发、输、配和用电的各个环节中的电力安全、节能降耗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电力技术监督工作贯穿电力生产的全过程。 5.2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主要监督内容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成员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成员单位 全资企业: 1、福建永安火电厂 2、福建漳平电厂 3、福建省厦门电厂 4、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5、福建省邵武电厂 6、福建省南靖船场溪水力发电厂 7、福建省龙岩电厂 8、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9、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10、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11、福建省福州电厂 12、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控股企业: 1、福建漳平发电有限公司(75.00%) 2、福建亿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原福建闽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7.00%) 3、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60.00%) 4、福建闽能邵武发电有限公司(60.00%) 5、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51.00%) 6、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建)(51.00%) 参股企业: 1、福州市榕昌柴油机发电有限公司(10.00%) 2、拿口发电有限公司(6.30%) 3、晋江晋源柴油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00%)福建亿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并负责管理的企业 1、福建省高砂水电有限公司 2、福建省斑竹水电有限公司 3、福建省贡川水电有限公司 4、福建省城关水电有限公司 5、福建省万安水电有限公司 6、福建省水东水电有限公司 7、福建省雍口水电有限公司 8、福建省闽兴水电有限公司

1、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系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州可门火电厂(以下简称可门电厂)规划装机容量为8×600MW,一期工程为2×600MW超临界机组,计划于2006年实现“双投”。可门电厂位处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距福州89公里。建设可门电厂是福建公司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可门电厂建成后将是福建的主力电源。 注意: 华电可门电厂实际待遇与工作地点,工龄,工作经验,学历,业绩,奖金,提成,扣钱和其它因素有关 2、福建厦门电厂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部核算成员单位,是福建省首家通过省经贸委热电联产审定的企业,占地面积32.5万平方米,主要从事发电与供热业务,发展了厦门鹭能电力有限公司等多家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多经公司。现有职工629人,其中各类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196人。厦门电厂是华电在闽企业位于厦门的惟一电厂,对外供热的经济半径能覆盖整个杏林工业区 3、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于1995年11月依法成立,由福建省电力公司,电力改革后转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60%),福建省投资开发总公司(22%)、龙岩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8%)三家股东组成。公司注册资金8亿元,主要从事水电开发、经营、管理。公司现辖有棉花滩水电站(装机4×150MW)和正在开发建设中的白沙水电站(装机2×35MW)。 4、福建华电邵武发电有限公司由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装有2台125MW燃煤机组,是闽北唯一的火力发电厂。 在LNG燃气电厂落户晋江之后,国内电业巨头———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也准备拿出100亿元在晋江投建大型火电厂。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了解到,项目将按A 级工业旅游示范项目标准规划建设,热电联产。投产后,每年可创税约7亿元。 5、晋江为福建省的用电大户。根据省电力市场分析报告,2007年晋江全市用电量占全省用电量的10.2%,占泉州市用电总量的40.7%。然而,晋江大部分电量需依靠外部输入,建设大型电厂成为晋江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华电福建泉州发电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陆德明表示,由于晋江企业数量多、有用电需求,晋江具有建设大型火电厂所需的天然条件等,因此,考虑在晋江建火电厂。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47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总则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本细则依据20xx年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电测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结合山西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2 监督的机构与职责 2.1 电测技术监督工作接受山西省电力行业技术监督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在公司技术监督办公室的直接领导下,由本专业技术监督网实施管理。本网监督工作由监督组组长统一负责。 2.2 监督组组长的职责: 2.2.1 贯彻国家、行业相关的方针政策、规程制度、标准条例。 2.2.2及时完善公司电测监督网,规范监督网各级人员工作行为,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2.2.3 参加电气设备事故的分析与调查,提出反事故措

火力发电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

目录 第一篇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 第一章发电企业电能质量监督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内容第二章电能质量监督工作计划的内容及编制注意事项第三章电能质量监督的技术管理 第四章技术监督动态检查管理办法及动态检查考核项目 第二篇监督技术标准 火力发电厂电能质量监督技术标准 第三篇附录 附件A 发电企业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季报格式 附录B 火力发电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动态检查考核表

第 一电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与要求篇 第一章发电企业电能质量监督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内容 各发电企业是设备的直接管理者,也是实施技术监督的执行者,对技术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为了保证技术监督管理的系统性、专业性和统一性,各基层企业应成立以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全面负责管理本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节管理要求 各发电企业应设电能质量监督专责工程师,明确电能质量监督归口管理部门,建立由厂(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电能质量监督网,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领导下统筹安排,协调运行、检修、试验等部门的电能质量监督工作。 1、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职责 1)领导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电能质量监督网,落实电能质量系统技术监督责任制; 2)认真贯彻有关电能质量监督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审批本单位制定的规定、制度、工作计划和反事故措施。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情况的电能质量专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3)组织并督促运行、检修部门做好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定期召开电能质量监督分析会,分析本单位电能质量运行情况,提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重点,确保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指标满足要求; 4)组织调查分析本单位电能质量事故和缺陷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对策并督促实施; 5)督促、检查和审批有关的上报材料(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总结,电能质量事故分析等),确保上报材料及时、准确、完整; 6)审批电能质量重大改进项目,审核上报的电能质量监督工作总结、有关的统计报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明确资产使用与管理的责权关系,规范、完善资产运作程序,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产管理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管理、流动资产管理、长期投资管理、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资产评估和财产保险管理等。 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归口负责资产的价值管理,生产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管理和技术监督,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公司(代表处)、内部核算电厂、全资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和分类折旧率另行制定。 第六条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与修理管理基建项目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按集团公司预算平衡后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执行。 固定资产零星购置和技术改造与修理,应按照集团公司审定的预算执行,不得突破预算。如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预算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建、技改、修理应根据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程序,对限额以上的项目实行招标。 基建项目、改扩建项目、技改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增加固定资产。 第七条各单位固定资产有偿调拨、出租、出借管理单位原值在100万元以下的,报集团公司备案:原值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报集团公司审批。 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应实行有偿原则,按照该资产的应计提折旧、合理收益和税金核定出租、出借的租金。 固定资产的无偿调拨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八条固定资产毁损、盘亏、报废管理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毁损、盘亏及待报废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申请处置。单项资产原值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报集团 公司审批。单项资产原值不超过30万元的毁损、盘亏和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审批,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每年6月和11月对固定资产的毁损、报废、盘亏进行集中审批。经批准的固定资产毁损、盘亏和报废净损失列入当期损益。 第三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包括货币资产、短期投资、各种债权、存货等。 (一)货币资产管理应严格按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和集团公司有关资金管理的办法执行。严格现金保管制度,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户。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doc

公司概况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中国华电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到2003年底总资产达到890亿元。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及与电力相关产业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新能源、科技开发,国内外工程建设、承包与监理,设备制造;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以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中国华电的发展战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发展为主题,以效益为中心,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坚持企业发展与员工发展协调,坚持走集团化、多元化、国际化、现代化的路子,把公司建设成为以电为主,综合发展,实力雄厚,管理一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集团。 中国华电有着多方面比较优势,具有实现发展战略的坚实基础。目前运行及在建可控发电装机容量3822.6万千瓦,总资产890亿元,分布在全国二十二个省(市、区),其中火电占74.5%,水电占25.5%;现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控股业绩优良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国际电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控股同时开发建设4个大型水电站的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发展规划,2010年公司运行和在建总装机将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2020年将达到1亿千瓦以上。 中国华电控股的华电工程(集团)公司、华电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华电燃料有限公司、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华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和较大的发展规模,为公司以电为主的多元化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努力树立和维护诚信、高效、合作、服务、环保的企业形象,促进中国电力工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可靠、优质的能源。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资本经营为支撑,优化资产结构,以存量带动增量发展,以增量提升存量质量,不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 生产经营: 中国华电拥有邹县电厂等高参数、大机组的百万千瓦以上电厂9家,拥有全国一流电厂18家。集团公司在确保安全生产和队伍稳定的基础上,做好公司系统现有存量资产的生产经营工作。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创建“华电优秀发电企业”活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大公司内部改革重组的力度,提高现有存量资产运营效率,不断增加企业盈利能力和积累能力。 1912年建成投产发电的云南石龙坝发电厂,是中国第一座水电站,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海口。目前,该厂共保留装机容量7360KW,年发电量800万KWH左右,是云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誉为中国水电博物馆。图为该厂仍在运行的中国第一台水轮发电机组。 总装机容量1600MW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景。 资本经营: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拥有分别在境内外上市的3家上市公司:华电国际、龙电股份、国电南自。集团公司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和规模效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作为融资窗口的作用,合理调剂和优化配置集团资源,积极利用国内外两个资本市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电力产业为主要投资方向,通过开展资本运作和金融运作,实现集团公司持续、快速、滚动发展。 集团公司控股的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图为该公司控股的装机容量1030MW的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是国内开发、生产、销售各类高性能电力系统、铁路系统等领域系列自动化产品和信息技术的大型骨干企业。图为该厂生产线一角。 基本建设:

热控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2010年度火电厂热控技术监督工作总结 福建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热工室 2010年在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在华电福建公司、福建能源集团公司以及各火电厂的支持和配合下,我院本着技术监督发现问题,技术服务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热工专业在院生产部和技术监督中心统一领导下,通过参与电厂热工设备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改造以及周期性的日常检定、校验、维修等工作,为电厂的生产和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热工专业认真贯彻热工监督规程规定,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热工试验,提高热工自动调节品质和DCS系统性能;积极配合电厂开展安全性评价,协助电厂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数据库,开展热工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措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各项技术交流和培训工作。现把2010年度我省火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 各电厂对安全工作都非常重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二十五项反措”,认真开展安全日活动及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能够坚持进行反事故演习,及时做出评价,制定防范措施,提高了热工人员对设备故障的判断及处理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尽管目前全省火电机组的热工控制系统都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但由于各厂对DCS系统及相关组态的熟悉程度不尽相同,不同DCS系统之间的安全性能存在差异,DCS系统自身的设计漏洞等问题,导致热工控制系统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部分电厂在DCS管理制度方面尚未健全,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建议各厂做好如下工作:1)继续加强对DCS 系统的管理力度,严禁DCS系统使用外来U盘等存储介质;2)DCS组态下装和定期备份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3)DCS与外网存在物理连接,建议增加和完善防火墙,保证DCS与外网为单向联系;4)重视DCS系统的性能测试工作,确保DCS系统的安全、可靠;5)加强对热工人员特别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B版)

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所有国内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招标管理范围 第五条必须招标的范围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货物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 (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除电煤和石灰石(粉)的所有招标。 (二)《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目录》(详见附件1)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集团公司指定的其他招标项目。 上述管理范围以外,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对前期、基建、生产、信息化建设等招标管理有特殊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二级机构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外的所有招标。 第三章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和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招标工作机构设置 设立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集团公司分管物资的副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纪检组组长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总师(总助)、副总师和工程技术与物

电能技术监督细则

附件5 火力发电企业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16年8月发布 2016年8月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0前言 (2)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监督对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监督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监督管理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压、频率质量报表 (9) 附录B(资料性附录)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允许值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能质量监督季度报表 (1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织结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织结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属九个分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黑龙江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疆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蒙古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公司 成员单位 一、全资企业 1、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2、山东黄岛发电厂(1#、2#机) 3、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亭发电有限公司 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贵州大龙发电厂 二、内部核算单位 1、中国华电集团富拉尔基发电总厂 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宝珠寺水力发电厂 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望亭发电厂 4、清镇发电厂 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江发电总厂

6、佳木斯发电厂 7、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青山热电厂 8、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厂 9、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以礼河发电厂 10、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宜宾发电总厂 11、遵义发电总厂 12、福建永安火电厂 13、北京第二热电厂 14、福建华电漳平电厂 15、攀枝花发电公司 16、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昆明发电厂 17、福建省古田溪水力发电厂 18、福建省安砂水力发电厂 19、福建省池潭水力发电厂 20、四川华电五通桥发电厂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巡检司发电厂 2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石家庄热电厂 2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绿水河发电厂 24、福建省华安水力发电厂 2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石家庄水电厂 26、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密云水电厂 27、福建省厦门电厂

28、四川华电磨房沟发电厂 29、中国华电集团福建南靖水力发电厂 30、湖北华电武昌热电厂 3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云南石龙坝发电厂 32、福建省福州电厂 33、湄洲湾电厂运行分公司 三、控股企业 1、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3、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6、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7、铁岭发电厂 8、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10、陕西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1、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 12、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发电厂 13、乌江渡发电厂 14、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5、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工作方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工作方案 为推进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集团公司党组下发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分析了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基本措施,是集团公司人才工作的行动指南。认真贯彻《意见》精神,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集团公司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为进一步细化工作,落实责任,现就贯彻落实《意见》工作提出以下方案,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请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按进度要求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与阶段安排 根据《意见》精神,集团公司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使集团公司人力资源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供需基本平衡,人才数量占员工总数比例大幅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人才结构基本合理;建立起科学有效的人才资源开发、评价、配置、激励机制,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与公司发展相适应;形成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层级结构分明、年龄结构合理、专业结构配套的职业经理队伍、董事监事队伍、技术人才队伍、党群干部队伍和高技能员工队伍。分两个阶段实现: 第一阶段:经过3年的努力,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人才资源开发和管理制度体系;用人、分配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分配机制基本形成;人员总量实现零增长;中专毕业以上人员达60%;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达40%;技能员工中高级工以上人员达50%;本科、研究生毕业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的数量明显增加。 第二阶段:到2010年,全面建立起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独具华电特色的人才资源开发管理体系,人才数量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人才结构与业务结构相适应,人才素质与技术装备水平和市场发展需求相适应,人才资源与其他生产要素相匹配,员工发展与企业发展相协调;人员总量供需平衡;中专毕业以上人员达80%,35岁以下青工基本受过中专以上教育;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达50%;技能员工中高级工以上人员达60%;企业领导人员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的比例达90%;本科、研究生毕业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以及技师、高级技师的数量、质量能充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要实现以上战略目标,必须按照“广泛宣传、做好规划、规范制度、建立机制、完善设施、强化载体、注重创新”的总体思路,将《意见》的各项要求具体化、项目化,做到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价。 二、主要措施与任务分工 贯彻落实《意见》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必须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各部门近期重点工作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舆论宣传方面

(完整word版)电测技术监督细则

附件4 火力发电企业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16年8月发布 2016年8月实施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

目次 0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总则 (3) 4 监督对象 (3) 5 监督内容 (4) 6 监督管理 (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测监督季度报表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测监督统计指标 (14)

前言 本细则是依据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等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编制。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提出。 本细则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归口并解释。 本细则编制单位: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细则审核人:吴立增王兴合韩国强卜繁薇王诗中田春乐 本细则编写人:邢瑞江孙鑫贺军

电测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的对象、内容和管理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火电企业电测技术监督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细则的应用引用下列文件,但不限于此。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GB/T 1207 电压互感器 GB/T 1208 电流互感器 GB/T 2900 电工术语电工电子测量和仪器仪表第2部分:电测量的通用术语 GB/T 13850 交流电量转换为模拟量或数字信号的电测量变送器 GB/T 17215.701 标准电能表 GB/T 50063 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T 13729 远动终端设备 DL/T 448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 460 交流电能表检验装置检定规程 DL/T 614 多功能电能表 DL/T 630 交流采样远动终端技术条件 DL/T 645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 DL/T 668 测量用互感器检验装置 DL/T 698 电能信息采集与管理系统 DL/T 743 电能量远方终端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

公司简介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属的,以资产和生产经营为纽带联结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全国大型企业集团。集团有全资及控股公司20家、中外合资企业7家、合作生产企业50家。 经营范围: ?国内外单机容量60万千瓦以下火力发电机组和电站锅炉及辅机的制造、设备供货和工程建设总承包; ?水头在1.5-700米之间各种类型、不同容量的水力发电站建设; ?500kV及以下输电线路设备、变电站工程和设备成套总承包; ?火电、水电、输变电等物料输送工程的系统的制造和设备成套; ?码头、电站、粮食等物输送工程的的系统设计及工程总承包; ?工业和民用钢结构工程的设计、制造及工程总承包; ?工业废水和城市市政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 ?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和改造项目; ?储能工程和新能源、新技术开发; ?为电力、建筑等大型工程提供所需要的施工机械; ?承担火电、水电厂(站)、输变电站(所)的检修和技术改造工程 华电集团具有独立的进出口权,可为企业引进技术、进口单机或成套设备,组织国内外同行进行技术交流和合作生产。我们愿与办内外厂商建立和种形式的合作关系,通过平等互利的贸易往来,必将为双方带来利益。 发展历程: 组织结构

环境保护部 组织机构图 华电环保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是中国华电工程(集团)公司的子公司,致力于集团公司环保系统的工程管理和技术开发。华电环保公司以其在电站的灰、渣、石子煤矿的收集输送储存技术及烟气脱硫、污水处理等技术,为清洁环境、保证电力与环境直辖市发展作出贡献。凭藉丰富的工程总承包实力,华电环保公司保证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节能、高效的系统和优质的服务。 华电环保以试验研究中心为基础,以工程设计为龙头,走“机电一体化”的道路。公司结合试验研究中心、工程设计中心、项目执行中心、专业设备制造中心及专业安装调试队伍的优势,为用户提供从设计计算、制造、安装到调试、培训、备品备件、一直致力于优化工程设计及工程管理,致力于关键设备的研制和开发。同时,不断加强与国外同行的合作和交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依靠坚实的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工程经验,华电环保为用户提供责任单一的系统成套,工程总包及“交钥匙工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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