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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替米考星原料质量标准

6.替米考星原料质量标准
6.替米考星原料质量标准

替米考星内控质量标准

标准依据:《中国兽药典》2010年版一部

内容:

本品为4A-O-脱(2,6-二脱氧-3-C-甲基-L-核糖-吡喃己基)-20-脱氧-20-(3,5-二甲基-1-哌啶基)-泰乐菌素。按无水物计算,含替米考星(C46H80N2O13)不得少于85.0%。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本品在甲醇、乙腈或丙酮中易溶,在水中不溶。

【鉴别】(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为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一致。

【检查】有关物质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乙腈10ml 超声处理使溶解,用磷酸溶液(取水900ml,加磷酸5.71g,用12.5mol/L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2.5±0.1,加水至1000ml)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供试品溶液;取替米考星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乙腈制成每1ml中含0.25mg的溶液,精密量取5ml,置25ml量瓶中,用上述磷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对照品溶液。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水-磷酸二丁胺溶液〔取二丁胺16.8ml,加磷酸溶液(1→10)70ml,边加边搅拌,放冷后,用磷酸调节pH值至2.5±0.1,加水至100ml〕(975:25)为流动

相A;以乙腈为流动相B;按下表进行梯度洗脱;检测波长为280nm;流速为每分钟1.1ml。替米考星反式异构体(两个不完全分开的峰)的相对保留时间为0.8,替米考星顺势异构体的相对保留时间为1.0,替米考星顺式-8-差向异构体的相对保留时间为1.2(梯度洗脱程序可根据替米考星主峰的保留时间进行调整,使色谱图记录时间为替米考星顺势异构体峰保留时间的2倍);理论板数按替米考星顺式峰计算不低于3000,替米考星顺式与反式异构体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各10ul,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除顺式、反式和顺-8-差向异构体外)如有杂质峰,按下式以无水物计算,单个杂质不得过3.0%,各杂质的和不得过10.0%。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任何小于对照溶液顺式异构体峰面积0.01倍的峰可忽略不计。

×P

A×W

S

A

×W×n

S

式中 A为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除顺式、反式和顺-8-差向异构体外,有关物质峰面积的和或单个有关物质峰面积;

为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顺式和反式异构体峰面积的和;

A

S

为对照品的重量;

W

S

W为供试品的重量;

P为对照品的顺式和反式异构体的含量;

0 80 20

30 58 42

水分取本品,以10%咪唑甲醇溶液-吡啶(4:1)20ml作溶剂,照水分测定法(卡尔费休氏)测定,含水分不得过5.0%。

替米考星组分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替米考星顺式异构体峰面积与替米考星反式异构体峰面积分别应为替米考星顺式异构体与反

式异构体峰面积和的82.0%~88.0%与12.0%~18.0%。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试验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水-乙腈-磷酸二丁胺溶液〔取二丁胺16.8ml,加磷酸溶液(1→10)70ml,边加边搅拌,放冷后,用磷酸调节pH值至2.5±0.1,加水至100ml〕-四氢呋喃(805:115:25:5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280nm。理论板数按替米考星顺式峰计算不低于3000,替米考星顺式与反式异构体峰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替米考星反式异构体和顺式异构体峰的相对保留时间为0.9和1.0。

测定法取本品25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乙腈10ml超声处理使溶解,用上述磷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ul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另取替米考星对照品同法测定。按外标法以顺式和反式异构体峰面积的和计算,即得。

【类别】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贮藏】遮光,密闭保存。

【制剂】(1)替米考星注射液(2)替米考星预混剂(3)替米考星溶液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录ⅩⅠⅩ 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粒。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 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 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应考虑其潜在

关于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考虑

关于原料药合成路线长短的考虑审评四部黄晓龙 近年来,随着对原料药生产厂实施GMP认证以及法规对生产工艺与申报工艺一致性的要求,各方面对原料药的生产与质量要求越来越严。而另一方面,国内各种小型化工厂或公司看准时机纷纷生产一些与原料药合成相关的中间体或原料药粗品,销售给原料药生产厂。因此,部分原料药生产厂为降低GMP管理与生产的成本,改用外购中间体甚至是原料药粗品作为起始原料,缩短合成路线的事情时有发生。具体有以下一些情况:1)将原批准工艺的前面步骤转到联营企业,由联营企业按原工艺制得粗品或最后一步中间体后,再由申报单位通过精制或一两步反应制得成品;2)购买其他公司按化工产品生产的中间体,再由申报单位按后续工艺完成原料药的制备;3)委托其他企业生产中间体,再由申报单位按后续工艺完成原料药的制备。 对此类情况,究竟应当如何考虑?下面仅从技术的角度谈几点个人看法,以供有关各方在决策时参考。首先,我们应当认识到:对药品质量的管理与控制不能仅停留在对终产品的质量检测上,而需要对药品的生产、流通等各环节进行全程的监管,才能有效地保证患者能用上质量可控的药品。这也是国内外对药品实行GMP、GSP等管理的主要原因。对于原料药的管理也同样如此,原料药生产厂只有切实按照GMP的要求组织对原料药的生产,才可能得到质量稳定可控的原料药,这也是原料药不同于一般化工产品的关键所在。其次,按照GMP的要求生产出来的药用中间体或粗品,其各方面(如生产环境、对有毒溶剂与试剂的使用、药检部门的有效监管等)的要求与一般的化工产品有着本质的区别,质量也更有保证,不会掺杂对身体有害的杂质。其三,原料药生产厂很难准确了解外购的中间体或粗品的生产过程,对其中可能含有的工艺杂质与残留溶剂难以把握,这样就导致在后续的工艺过程中很难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纯化,并在原料药的质量研究与标准中进行分析与控制,从而给药品的安全性带来隐患。并且这些中间体或粗品的生产厂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很可能会对生产工艺进行变更,如不及时告知原料药生产厂,则很难对此种变更可能对质量的影响进行及时有效的研究与控制,从而影响原料药的质量。其四,从合成工艺本身来说,每一步化学反应结束后,一般会根据反应的实际情况,对反应产物作针对性的分离纯化,然后再进行下一步反应。如果外购的中间体或粗品并不是严格按照药品GMP的要求进行生产与质量控制,要想在后续短短的几步工艺中对所有的杂质进行纯化是很困难的,更何况对杂质的概况一无所知时就更是如此。最后,原料药质量标准中的各杂质(包括有机、无机杂质与溶剂残留量等)检查项都是根据具体的生产工艺与质量研究结果确定的,如果外购中间体或粗品的生产工艺发生了改变,而原料药厂又不能及时准确地获知有关信息的话,现行的质量标准就很可能检测不出新引入的工艺杂质。 正是基于以上一些考虑,国外药政管理当局在审评原料药的制备工艺资料时,均对其合成路线的长短有所要求。例如,FDA要求合成原料药的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三步。欧盟要求至少有一步化学反应(不包括成盐或精制)是在申报的企业生产,并且要在起始原料中确定一个关键原料,该原料也应在符合GMP条件的车间进行生产。一般而言,合成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应该从该药品的主结构开始形成之前的原料开始申报。 因此,建议我国的原料药申报企业在确定申报合成路线的长短时应首先考虑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尽量使用工艺成熟、质量有保证的起始原料。并在本企业进行三步以上的化学反应,以保证有足够的工艺步骤针对性地对杂质进行分离、纯化。对外购的起始原料和中间体,应在详细了解其制备工艺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质量研究,对工艺涉及的有关物质及残留溶剂做必要的控制,结合后续工艺要求制定可行的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质量要求。另外,为保证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生产工艺与质量的稳定,应与外购起始原料和中间体的生产厂建立可靠的信息共享机制,一旦工艺有改变,则原料药的申报单位应重新对外购的起始原料和中间体进行质量研究,评估这种工艺改变对其质量的影响,并对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研究,保证其质量不低于原工艺产品。

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图文稿

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第四章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节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1.饲料的概念 ?通常所说的饲料 –是指自然界天然存在的、含有能够满足各种用途动物所需的营养成分的可食成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工业通用术语》对饲料的定义为: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食物质。 ?配合饲料是指根据鱼类的不同生长阶段、不同生产目的的营养需求标准,把不同来源的饲料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经加工(或再加工)而制成的具有一定形状的饲料产品。 ?预混料 Premix:指一种或多种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也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feed additive premix) 2.我国传统饲料的分类法 ?按养殖者饲喂时的习惯分类:精饲料、粗饲料、多汁饲料三类 ?按饲料来源分类:植物性饲料、动物生饲料、矿物质饲料、维生素饲料和添加剂饲料 ?按饲料主要营养成分分析: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维生素饲料、矿物质饲料和添加剂五类 4. Harris的饲料原料命名与分类法

根据饲料原料的营养特性,将饲料原料分为八大类,并对每类饲料冠以相应的国际饲料编号(international feeds number, IFN)。编码(为六位数,编码分为三节,表示成△,△△,△△△)代表每种饲料原料的全名称。 饲料的分类及其数字编码 粗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大于或等于18%,以风干物为饲喂形式的饲料,如干草类、农作物秸秆等(100000)。 青绿饲料是指天然水分含量在60%以上的青绿牧草、饲用作物、树叶类及非淀粉质的根茎、瓜果类(200000)。 青贮饲料是指以天然新鲜青绿植物性饲料为原料,在厌氧条件下,经过以乳酸菌为主的微生物发酵后制成的饲料,具有青绿多汁的特点,如玉米青贮。 能量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小于18%,同时粗蛋白质含量小于20%的饲料称为能量饲料,如谷实类、麸皮、淀粉质的根茎、瓜果类。 蛋白质补充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小于18%,而粗蛋白质含量大于或等于20%的饲料称为蛋白质补充料,如鱼粉、豆饼(粕)等。

原料药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

药品质量研究与质量标准的制定,是新药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研究开发新药,必须对产品质量进行详细研究,并制订合理的质量标准,以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一、原料药质量研究 原料药在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的基础上,应对该药品进行质量研究,并参照现行版《国家药品标准工作手册》制订质量标准,一些中国药典附录已有详细规定的常规测定方法,对方法本身可不作验证,但用于申报原料药测定的特殊注意事项应明确标明。 1.性状应分别记述药品的外观、嗅、味和一般稳定情况、溶解度以及有关物理常数。 1.1外观、色泽、形状、嗅、味。在贮存期内发生的变化应予以研究记述,如遇光变色、易吸湿、风化等。 1.2溶解度溶解度是药品的一种物理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纯度。表示溶解度的术语应按照药典规定分极易溶解、易溶解、溶解、略溶、微溶、极微溶解、几乎不溶或不溶。 试验法可参照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一般用与该药品溶解特性密切相关、配制制剂、制备溶液或精制操作所需用的常用溶剂作试验,不必罗列过多。 1.3熔点已知结构的化学原料药,熔点是重要的物理常数之一,利用熔点或熔矩数据,可以鉴别和检查该药品的纯杂程度。测定原料药的熔点常用中国药典附录第一法。适于测定熔点的药品应是在熔点以下遇热时晶型不转化,其初熔与全熔易于判断的品种。应详细记录初熔与全熔时的温度,并应在规定范围内。化学药品的熔点范围一般为3℃-4℃,熔矩一般不超过2℃,不宜过宽。对熔融时同时分解的药品,要记录熔融时的现象,如变色,产生气泡等。通常当供试品开始局部液化,毛细管中出现液滴或开始产生气泡时的温度作为初熔温度,至供试品固相消失全部液化时作为全熔温度。有时固相消失不明显,则以供试品分解并开始膨胀时的温度作为全熔温度。对某些药品无法分辨初熔与全熔现象时,可以记录其发生突变(如气泡很快上升,颜色明显变深)时的温度,作为熔融分解温度。对熔点难以判断或熔融时同时分解的品种以及一、二类新药的熔点应用DSC热分析法予以说明。如熔点在200℃以上并同时分解的品种,一般不将熔点订入质量标准中。 1.4旋光度或比旋度此项是反映化合物固有特性及其纯度的指标。对这类化合物,在性状项下的物理常数中应作比旋度规定。测定时应注意温度、浓度和溶剂对比旋度的影响,并详细记录测定时的温度、浓度和采用的溶液剂,操作中如有特殊要求应注明,如测定温度和测定波长与药典规定(20℃589nm)不同,则应注明。旋光度还可用于某些制剂的含量测定。 1.5吸收系数化合物对光的选择性吸收波长及其在最大吸收波长处的吸收系数,是该化合物物理常数之一。我国创制的药品或只有文献记载,国内外药典未收载的药品(一、二类新药)的吸收系数(E1%1cm),应至少用五台不同型号的仪器测定,并统计处理结果。测定方法应按药典委员会规定方法进行。用于测定吸收系数的样品应经精制,并提供纯度数据。吸收系数一般列入原料药的性状项下,还可用于制剂的含量均匀度、溶出度和含量测定。在

饲料原料的质量安全控制

饲料原料的质量安全控制 0引言 随着工业饲料每年超越GDP增速的高速增长,国内饲料原料相对比较紧张,价格也在不断攀升。与此同时,自2012年5月1日起,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国家进一步提高了饲料原料的使用要求和规范,并对添加剂和药物做出了许多限制。要保证饲料的安全性,首先要保证饲料原料的质量安全控制。 1通过采购程序控制 目前市场上原料掺假事例屡见不鲜,掺假造假的手段、方法越来越高明,参假的物质也越来越复杂,饲料生产企业和养殖户对此防不胜防,给饲料质量和畜禽及水产品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一些大型的饲料企业购置气相、液相等仪器进行检验,技术要求高、费用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普及运用。探讨源头的控制程序,把好原料质量关,对于有效控制饲料质量尤为重要和必要。 1.1原料采购计划和质量控制指标的制订 企业首先根据生产计划议定原料采购计划和备选供货商,制订原料质量企业控制标准和检验项目。玉米应重点控制水分、容重、霉粒比例和杂质比例;小麦控制水分、容重;糠麸控制新鲜度和蛋白质成分;豆粕重点是粗蛋白质、蛋白溶解度、尿酶活性和掺假成分;棉、菜粕重点是粗蛋白质和掺假成分;鱼粉重点是感观、粗蛋白质、真蛋白质、盐分和掺杂成分;其他动物性饲料重点是感观、粗蛋白质和微生物。 1.2供货商资质审定 备选供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生产、经营范围应包括饲料、添加剂等项目。非动物源性单一饲料应取得省级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饲料审查合格证;饲料添加剂应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应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动物源性原料产品应取得省饲料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源性产品卫生合格证。 质量体系认证情况:包括ISO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HACCP认证情况等,并提供相应证书。现场考察:对于新供货企业,采购人员应深入现场考核生产、经营条件;必要时现场取样检测。 信誉度调查:向当地饲料、工商管理部门咨询,了解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情况,索取质量抽检报告,调查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评估企业及产品的市场信誉度。 综合拟供货企业各方面情况,进行审定,确定是否列入供货企业。对无证、无照、管理部门挂牌督查的企业坚决排除。对新供货企业首次必须认真审定,老供货企业一般每年进行1-2次评审。 1.3原料质量评估 对大宗原料应索取产品检测报告和合格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产品应索要产品批准文号的批件、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标签;首次采购非常规原料的应索取产品说明及相关资料,对产品安全、营养水平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试用;重要原料和大批量原料应进行送检。 1.4采购评议和协议 采购、品管、财务等部门对供货商资质、市场信誉、原料质量、同行价格进行综合分析,拟定采购方案,报送企业负责人批准。重要原料和大批量原料应每批进行;辅料应定期进行。签订购销协议,协议应明确质量标准、数量、价格、供货时间、供货方式、付款方式、违约

原料药质量标准研究要求

原料药质量研究的一般内容 原料药的质量研究应在确证化学结构或组份的基础上进行。原料药的一般研究项目包括性状、鉴别、检查和含量测定等几个方面。 1、性状 1.1 外观、色泽、臭、味、结晶性等 外观、色泽、臭、味,结晶性等为药物的一般性状,应予以考察,并应注意在贮存期内是否发生变化,如有变化,应如实描述,如遇光变色、易吸湿、风化、挥发等情况。 1.2 溶解度 通常考察药物在水及常用溶剂(与该药物溶解特性密切相关的、配制制剂、制备溶液或精制操作所需用的溶剂等)中的溶解度。 1.3 熔点或熔距 熔点或熔距是已知结构的化学原料药的重要物理常数之一,熔点或熔距数据是鉴别和检查该原料药的纯度指标之一。常温下呈固体状态的原料药应考察其熔点或受热后的熔融、分解、软化等情况。结晶性原料药一般应有明确的熔点,对熔点难以判断或熔融同时分解的品种应同时采用热分析方法进行比较研究。 1.4 旋光度或比旋度 旋光度或比旋度是反映具光学活性化合物固有特性及其纯度的指标。对这类药物,应考察其旋光性质(采用不同的溶剂),并测定旋光度或比旋度。 1.5 吸收系数 化合物对光的选择性吸收及其在最大吸收波长处的吸收系数,是该化合物的物理常数之一,也是原料药质量研究的一个重要项目。药物的吸收系数应至少用五台不同型号的仪器,按照规范的方法测定,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处理。 1.6 其他 相对密度:相对密度可反映物质的纯度。纯物质的相对密度在特定条件下为不变的常数。若纯度不够,则其相对密度的测定值会随着…… 2、鉴别 原料药的鉴别试验要采用专属性强,灵敏度高、重复性好,操作简便的方法,常

用的方法有化学反应法、色谱法和光谱法。 2.1 化学反应法 2.2 色谱法 2.3 光谱法 3、检查 检查项目通常应考虑安全性、有效性和纯度三个方面的内容。药品按既定的工艺生产和正常贮藏过程中可能产生需要控制的杂质,包括工艺杂质、降解产物、异构体和残留溶剂等,因此要进行质量研究,并结合实际制订出能真实反映药品质量的杂质控制项目,以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 3.1 一般杂质 3.2 有关物质 3.3 有机溶剂残留 3.4 晶型 3.5 粒度 3.6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溶液的酸碱度 3.7 干燥失重和水分 3.8 异构体 3.9 其他 4、含量(效价)测定 凡用理化方法测定药品含量的称为“含量测定”,凡以生物学方法或酶化学方法测定药品效价的称为“效价测定”。 化学原料药的含量(效价)测定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应选择适当的方法对原料药的含量(效价)进行研究。

饲料原料验收标准

饲料原料验收标准

说明 为适应饲料原料市场质量不断变化、品种不断增加的需求,为规范公司饲料原料的采购、验收,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政府有关规定,重新修订了这套《饲料原料验收标准》。现对编制与使用作如下说明。 一、编制依据 1、相关的饲料工业标准 2、市场饲料原料的供应情况 3、公司的产品标准 二、使用说明 1、指标分营养指标、非营养指标及物理性状指标三大类。 其中:★★为安全指标等,必须检测;★为推荐检测指标; 无标示者为参考指标;大部分物理指标为验收原料时必须检测但不需借助仪器,用眼、舌、鼻、口、手等可直接检测的指标,故不再列为必须检测指标; 2、本标准规定的安全指标等必须全部检验。 3、本文件规定的指标为可以直接使用指标,因市场原因确不能保证时,应及时报告技术部或片区配方师,经配方验算可以调整使用者,方可采购,否则不予采购及验收。 4、原料验收工作要尽量前移,查看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通过加强对供应商的质量、信誉评估,从源头控制不合格原料进厂。 5、根据实际操作编制检验单或报告单,如实记录检验结果,并经品管员审核签字后保存3年。

目录 一、谷物与块根类 1.1玉米 (1) 1.2小麦 (2) 1.3皮大麦 (3) 1.4裸大麦 (4) 1.5燕麦 (5) 1.6稻谷 (6) 1.7高粱 (7) 1.8木薯干 (8) 1.9甘薯干 (9) 二、谷物加工副产品 2.1全脂米糠 (10) 2.2脱脂米糠粕 (11) 2.3粗糠 (12) 2.4碎米 (13) 2.5次粉 (14) 2.6麸皮 (15) 2.7大麸皮 (16) 2.8小麸皮 (17) 2.9粉头 (18) 2.10小麦胚芽粉 (19)

原料药和制剂质量标准

原料药质量研究的主要容 一、性状 (一)外观聚集状态、色泽、臭、味、结晶性 是对药物感官的一般性描述,一般无法定方法检查,但仍应准确描述。 (二)溶解性 1. 溶剂的选择 应根据药物的结构和性质,考查药物在水与常用溶剂中的溶解度。应选择与药物溶解特性密切相关的溶剂,配制制剂、制备溶液和精制操作有关的溶剂,避免使用昂贵的、毒性大的、不常使用的溶剂。 2. 表述方式用“极易溶解”、“易溶”、“溶解”等术语来表示(见《中国药典》凡例)。 3. 试验方法按《中国药典》凡例的规定操作。25±2℃,每隔5分钟强力振摇30秒钟,观察30分钟的溶解情况。 (三)理化常数 理化常数包括:熔点, 馏程, 凝点, 比旋度, 折光率, 黏度, 相对密度, 酸值、碘值、羟值、皂化值,吸收系数等。 测定物理常数可以鉴别药物,也可以反映药物的纯杂程度。 注意事项: 应按药典附录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测定前应按规定对仪器进行校正。 测定理化常数时应用精制品进行测定;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理化常数围,用试制的药物来测定。 固体药物:熔点、吸收系数。 液体药物:馏程、相对密度、黏度、折光率。 油脂类还需测定:酸值、碘值、羟值、皂化值。 有手性中心的药物:比旋度。 1、熔点 照《中国药典》”熔点测定法”测定。 (1)中国药典使用毛细管法测定熔点,以供试品局部液化的温度作为初熔的温度,以全部液化的温度作为全熔的温度。 (2)所用的传温液、毛细管、升温速度等对测定结果有影响,应按药典要求进行测定。

(3)应使用分浸型的温度计,温度计应用熔点标准品进行校正。 (4) 应用D S C 予以佐证。 2、吸收系数 (1)测定方法 配制高、低两种不同浓度的溶液(吸光度在0.3~0.4和0.6~0.8之间)各2份,或配制吸收度在0.1~0.8的系列浓度的溶液,在5台不同型号的紫外分光光度计上测定,按下式计算吸收系数。 要求: 应使用对照品进行测定。 测定前应对容量仪器进行校正。 测定前应对紫外分光光度计进行校正。 应按干燥品计算。 以平均值作为吸收系数,RSD 应小于1.5%。 3、晶型 (1) 方法 X 射线粉末衍射法(中国药典 附录 Ⅸ F )。 X 射线衍射法:用一束准直的单色X 射线照射单晶或粉末晶体时,便发生衍射现象,发 生衍射的条件符合布拉格方程: X 射线衍射图谱的横坐标一般为2θ,纵坐标为衍射强度。X 射线粉末衍射法可以用来鉴别药物,测定含量,也可以用来对晶型进行考察。 要求: 固体药物除水溶性好的外,均应作。 若不同晶型药物的生物利用度不同,应将晶型的检查列入质量标准。 二、鉴别 鉴别试验:是使用化学的、物理化学的或生物学的方法,来辨别药物的真伪。是对取自有标签容器中样品的确认。 要求:专属性强、重现性好、灵敏、简便。 通常采用 2 种以上不同类型的方法进行研究,从不同角度验证目标化合物。 常用的方法有: 1、制备衍生物测定熔点 θ λ sin n d hkl 2=

实用饲料原料验收标准

玉米 1.产品描述:谷物的一种,其含量大部分是玉米淀粉,具有能量高,纤维和蛋白含量低,且 缺乏赖氨酸和色氨酸的特点,黄玉米含有较多维生素和胡萝卜素,及丰富的 叶黄素,对蛋黄、脚色及肤色的着色有很好的效果,适口性好,易消化,是 畜类的一种主要能量来源。 2.质量标准 2.1感观性状:色泽:呈淡黄色或金黄色 目测;无鼠类污染及金属杂质,无肉眼可看见的菌体 粒度:籽粒整齐均匀 杂质:≤0.5%(非玉米物质) 气味;香甜 2.2化学指标:水分≤14.0% 粗蛋白质≥8.7% 粗纤维≤2.0% 粗灰分≤2.6% 2.3卫生指标:黄曲霉素B1≤50ppb(霉菌生长条件:水分>14.0%。温度>20℃。相对湿度:70%-80%) 霉菌总数(1000个/g)<40 3. 验收标准 3.1水分 4-10月份标准≤1 4.0% 14.0%≤水分≤14.5% 按照超出部分的从重量上扣除。>14. 5.0%拒收 11-3月份标准≤14.5% 14.5%≤水分≤15% 按照超出部分的从重量上扣除。≥15%拒收 3.2杂质:视杂质多少从重量上扣除,>2.0%拒收。 3.3霉变:黄曲霉素B1不符合标准或发现2%的颗粒霉变拒收。 膨化玉米 1.产品描述:玉米粉碎后经快速挤压,剪切后瞬间喷出而成,其富含油脂,能量高,适口性 好。 2.质量标准 2.1感观性状:色泽:呈金黄色 粒度:均匀整齐 杂质:≤0.5%(非玉米物质) 2.2化学指标:水分≤10.0% 粗蛋白≥8.5% 粗纤维≤4.0% 粗灰分≤1.5% 3. 验收标准 3.1水分≤10.0% 10.0%≤水分≤11.0% 按超出部分从重量上扣除,>11.0%拒收 3.2杂质视杂质多少从重量上扣除,≥1.0%拒收。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15版药典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 一、概述 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臵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臵条件。长期试验则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拟定贮藏条件下的稳定性,为确认包装、贮藏条件及有效期/复检期提供数据支持。 对临用现配的制剂,或是多剂量包装开启后有一定的使用期限的制剂,还应根据其具体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配伍稳定性试验或开启后使用的稳定性试验。 稳定性试验设计应围绕相应的试验目的进行。例如,影响因素试验的光照试验是要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的敏感性,通常应采用去除包装的样品进行试验;如试验结果显示其过度降解,首先要排除是否因光源照射时引起的周围环境温度升高造成的降解,故可增加避光的平行样品作对照,以消除光线照射之外其他

饲料原料验收标准

饲料原料验收 标准 二零零六年

说明 一、编制依据: 1.行业通用标准GB10647-89 2.价值评估原则 3.产品标准 4.市场供应状况 二、指标说明 1.指标分营养指标、非营养指标及物理性状指标三大类。 2.本指标为可以直接使用指标,因市场原因确不能保证时,应及时报告技术部,经配方验算可以调整使用者,方可采购,否则不予采购及验收。 3.水分指标必须严格控制,确因市场原因不能满足时,由技术部确定允收标准,但必须经过处理,达到使用标准后方可使用。 4.玉米霉变粒必须按标准要求操作,不允许放宽。 三、检验方法 1.加大对原料的抽样检验力度,特别是对中间商及零星玉米客户、零星辅助原料客户的抽样必须进行30%、100%抽样检验。 2.对本标准规定的指标项目在检验能力内全部检验。 3.制定检验单或报告单,填满检验项目与数据由检验员签字。

目录(CONTENT) 原料名称页次玉米 (1) 小麦 (2) 大豆粕 (3) 脱皮大豆粕 (4) 鱼粉 (5) 国产鱼粉 (6) 肉骨粉 (7) 葵花粕 (8) 棉籽粕 (9) 菜籽粕 (10) 花生粕 (11) 芝麻粕 (12) 麸皮 (13) 次粉 (14) 玉米蛋白粉 (15) 玉米酒精糟及可溶物 (16) 玉米胚芽饼 (17) 全脂米糠 (18) 脱脂米糠 (19) 碎米 (20) 乳清粉 (21) 乳糖 (22) 麦芽根 (23) 磷酸氢钙 (24) 磷酸二氢钙 (25) 石粉 (26) 贝壳粉 (27) 食盐 (28) 玉米油 (29) 精炼鱼油 (30) 动物油脂 (31)

玉米的质量标准及验收指标 1

(整理)化学药品原料药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

化学药品原料药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试行)。 化学药品制剂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指导原则(试行)。 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H 】G P H 3 - 1 指导原则编号: 化学药物杂质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二ΟΟ 四年三月十八日 目录 一、概述 (2) 二、杂质的分类 (2) 三、分析方法 (3) (一)、分析方法的选择 (4) 1、有机杂质的分析方法 (4) 2、无机杂质的分析方法 (4) (二)、分析方法的验证 (5) (三)、有机杂质的定量方式 (7) 四、杂质检测数据的积累 (8) 五、杂质限度的制订 (10) (一)、有机杂质的限度确定 (11) 1、创新药物 (11) 2、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 (12) 3、其它新药 (13) (二)、无机杂质的限度确定 (13) 六、临床研究申请与上市生产申请阶段的杂质研究[6][7] (14) 七、结语 (15) 八、名词解释 (15) 九、附件 (15) 十、参考文献 (17) 十一、起草说明 (17) 十二、著者 (19) 1

一、概述 任何影响药物纯度的物质统称为杂质。 杂质的研究是药品研发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选择合适的分析方法,准确 地分辨与测定杂质的含量并综合药学、毒理及临床研究的结果确定杂质的合理限度。这一研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由于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产生的不良反应除了与药品本身的药理活性有关外,还与药品中的杂质有关。例如,青霉素等抗生素中的多聚物等高分子杂质是引起过敏的主要原因。所以规范地进行杂质的研究,并将杂质控制在一个安全、合理的范围之内,将直接关系到上市药品的质量及安全性。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国外相关指导原则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新药研发的实际 情况制定的。目的是为我国的药品研究提供有益的指导,从而提高药品的质量,保证人民的用药安全。由于新药研究是探索性很强的工作,每种药品的具体研究情况差异很大,本指导原则不能涵盖杂质研究的所有情况,故仅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特殊情况下,研究单位可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上,对杂质进行研究,只要能用科学的数据证明药品中的杂质被控制在安全、合理的范围内,就达到了杂质研究的目的。本指导原则涵盖的范围包括新的及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化学原料药及制剂。发酵生产的抗菌素类药物一般不包括在本原则的范围内,但如有可能,也建议参考本原则的有关要求。由于我国对临床研究也实行行政审批的管理,所以,本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上述药品的上市生产申请,也适用于临床研究的申请。 二、杂质的分类 药品中的杂质按化学类别和性质一般分为三类:有机杂质、无机杂质及残留 2 溶剂。按照其来源杂质可以分为工艺杂质(包括合成中未反应完全的反应物及试剂、中间体、副产物等)、降解产物、从反应物及试剂中混入的杂质等。按结构关系,杂质又可分为:其它甾体、其它生物碱、几何异构体、光学异构体和聚合物等。按照其毒性,杂质又可分为毒性杂质和普通杂质等。本指导原则按照杂质的类别和性质展开讨论。 有机杂质包括工艺中引入的杂质和降解产物,可能是已知的或未知的、挥发 性的或不挥发性的,这类杂质的化学结构与活性成分的分子式类似或具渊源关系,故通常又可称之为有关物质。 无机杂质是指在原料药及制剂生产或传递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这些杂质通常 是已知的,主要包括:反应试剂、配位体、催化剂、重金属、其它残留的金属、无机盐、助滤剂、活性炭等。 残留溶剂是指在原料药及制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机溶剂,其研究可参考有 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对映异构体杂质属于杂质范畴,有关此类杂质的研究将在手性化合物研究指 导原则中另行规定,本指导原则不作重复讨论。 生产过程中引入的外来污染物、原料药的不同晶型不属于本文讨论范畴。 三、分析方法 分析方法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杂质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在进行杂质研究 时首要问题是选择合适的杂质分析方法。 3 (一)、分析方法的选择

原料药(4)

原料药 第一章范围 第一条本附录适用于非无菌原料药生产及无菌原料药生产中非无菌生产工序的操作。 第二条原料药生产的起点及工序应当与注册批准的要求一致。 第二章厂房与设施 第三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干燥、粉碎、包装等生产操作的暴露环境应当按照D级洁净区的要求设置。 第四条质量标准中有热原或细菌内毒素等检验项目的,厂房的设计应当特别注意防止微生物污染,根据产品的预定用途、工艺要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五条质量控制实验室通常应当与生产区分开。当生产操作不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且检验操作对生产也无不利影响时,中间控制实验室可设在生产区内。 第三章设备 第六条设备所需的润滑剂、加热或冷却介质等,应当避免与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直接接触,以免影响中间产品或原料药的质量。当任何偏离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时,应当进行评估和恰当处理,保证对产品的质量和用途无不良影响。 第七条生产宜使用密闭设备;密闭设备、管道可以安置于室外。使用敞口设备或打开设备操作时,应当有避免污染的措施。

第八条使用同一设备生产多种中间体或原料药品种的,应当说明设备可以共用的合理性,并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九条难以清洁的设备或部件应当专用。 第十条设备的清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同一设备连续生产同一原料药或阶段性生产连续数个批次时,宜间隔适当的时间对设备进行清洁,防止污染物(如降解产物、微生物)的累积。如有影响原料药质量的残留物,更换批次时,必须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 (二)非专用设备更换品种生产前,必须对设备(特别是从粗品精制开始的非专用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三)对残留物的可接受标准、清洁操作规程和清洁剂的选择,应当有明确规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非无菌原料药精制工艺用水至少应当符合纯化水的质量标准。 第四章物料 第十二条进厂物料应当有正确标识,经取样(或检验合格)后,可与现有的库存(如储槽中的溶剂或物料)混合,经放行后混合物料方可使用。应当有防止将物料错放到现有库存中的操作规程。 第十三条采用非专用槽车运送的大宗物料,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来自槽车所致的交叉污染。

11第四章 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1

第四章 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节 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1.饲料的概念 ? 通常所说的饲料 – 是指自然界天然存在的、含有能够满足各种用途动物所需的营养成分的可食成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工业通用术语》对饲料的定义为: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食物质。 ? 配合饲料是指根据鱼类的不同生长阶段、不同生产目的的营养需求标准,把不同来源的饲料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经加工(或再加工)而制成的具有一定形状的饲料产品。 ? 预混料 Premix :指一种或多种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也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feed additive premix ) 2.我国传统饲料的分类法 ? 按养殖者饲喂时的习惯分类:精饲料、粗饲料、多汁饲料三类 ? 按饲料来源分类:植物性饲料、动物生饲料、矿物质饲料、维生素饲料和添加剂饲料 ? 按饲料主要营养成分分析: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维生素饲料、矿物质饲料和添加剂五类 4. Harris 的饲料原料命名与分类法 根据饲料原料的营养特性,将饲料原料分为八大类,并对每类饲料冠以相应的国际饲料编号(international feeds number, IFN)。编码(为六位数,编码分为三节,表示成△,△△,△△△)代表每种饲料原料的全名称。 饲料的分类及其数字编码 粗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大于或等于18%,以风干物为饲喂形式的饲料,如干草类、农作物秸秆等(100000)。 类别 编码 条件 粗饲料 100000 粗纤维含量≧18% 青绿饲料 200000 天然水份含量60%以上的青绿植物 青贮饲料 300000 天然水份含量70%以上或半干青贮水分含量在45%以上 能量饲料 400000 CF ﹤18%,CP ﹤20%,NE ≧4.18MJ/kg 蛋白质饲料 500000 CF ﹤18%,CP ≧20% 矿物质饲料 600000 维生素饲料 700000 添加剂 800000

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管理办法

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与药品制剂共同 审评审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为责任主体的药品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药品注册质量和效率,保证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以药品制剂(以下简称制剂)质量为核心,原料药、药用辅料及药包材(以下简称原辅包)为质量基础,原辅包与制剂共同审评审批的管理制度,对原辅包不单独进行审评审批。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实施原辅包技术主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原辅包登记平台”,对原辅包分别建立“原料药数据库”“药用辅料数据库”“药包材数据库”,并公示原辅包的相关信息。原辅包企业可单独提交原辅包登记资料。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 第四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制剂质量的主体责任,建 1

立以制剂为核心,原辅包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围绕制剂的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原辅包,对所选用的原辅包质量负责,与原辅包企业建立授权使用和监督的质量保障制度。 第六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当能涵盖制剂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对制剂所用的原辅包质量应能追溯,并明晰原辅包来源、批次、生产、质控和变更情况。 第七条原辅包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应当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建立供应链质量管理制度,根据协议持续稳定地供应符合制剂质量的原辅包产品,提交必要信息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评估和控制由原辅包引入制剂的质量风险,并接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开展的供应商审计。 第八条原辅包企业在完成登记资料登记之日起,每十二个月应当向总局提供一份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应当列明本年度的所有变更及摘要,并说明该年度所有新发生的授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使用的情况。 第九条原辅包企业应当将产品变更信息提前告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并及时登记变更后的原辅包登记资料。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及时了解原辅包的变更情况,及时评估原辅包变更对制剂质量的影响。 第三章原辅包登记 第十条原辅包企业可登陆总局“原辅包登记平台”,提交电子登记资料后获得登记号。原辅包企业将光盘版资料邮寄至国家 —2—

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第四章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节饲料原料的概念及分类 1.饲料的概念 ? 通常所说的饲料 –是指自然界天然存在的、含有能够满足各种用途动物所需的营养 成分的可食成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饲料工业通用术语》对饲料的定义为:能提供饲养动物所需养分、保证健康、促进生长和生产且在合理使用下不发生有害作用的可食物质。 ? 配合饲料是指根据鱼类的不同生长阶段、不同生产目的的营养需求标准,把不同来源的饲料按一定比例均匀混合,经加工(或再加工)而制成的具有一定形状的饲料产品。 ? 预混料 Premix:指一种或多种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也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feed additive premix) 2.我国传统饲料的分类法 ? 按养殖者饲喂时的习惯分类:精饲料、粗饲料、多汁饲料三类 ? 按饲料来源分类:植物性饲料、动物生饲料、矿物质饲料、维生素饲料和添加剂饲料 ? 按饲料主要营养成分分析:能量饲料、蛋白质饲料、维生素饲料、矿物质饲料和添加剂五类 4. Harris的饲料原料命名与分类法 根据饲料原料的营养特性,将饲料原料分为八大类,并对每类饲料冠以相应的国际饲料编号(international feeds number, IFN)。编码(为六位数,编码分为三节,表示成△,△△,△△△)代表每种饲料原料的全名称。 饲料的分类及其数字编码 粗饲料是指饲料干物质中粗纤维含量大于或等于18%,以风干物为饲喂形式的饲料,如干草类、农作物秸秆等(100000)。 青绿饲料是指天然水分含量在60%以上的青绿牧草、饲用作物、树叶类及非淀粉质的根茎、瓜果类(200000)。

原料药和制剂测试方法及标准

规范:新原料药和新药制剂的测试方法 和认可标准:化学物质
1.介绍
1.1 指导原则的目的
本指导原则旨在尽可能建立起一套全球性的新原料药和新制剂的规范, 它提供了化学合 成的新原料药及其制剂认可的标准的制定、论证和试验方法的选择,这些新药尚未在美国、 欧盟、日本注册。
1.2
背景
规范由一系列的试验、有关分析方法和认可标准组成,这些标准以限度值、范围或其他 描述来表示。它建立了一套新原料药和制剂都必须遵循的、与其用途相适应的标准。“符合 规范”是指原料药和制剂按照给定的方法试验,符合认可标准。规范是重要的质量标准,它 由生产商提出和验证,管理机构批准,并作为批准产品的依据。 规范是确保原料药与制剂质量和一致性的总方案的一部分。 方案的其他部分包括制订规 范所依据的开发期间的产品全部性质、 遵循 GMP, 如合适的设施、 已论证的生产工艺、 已 论 证的试验方法、原材料的检验、生产过程中的检验、稳定性试验等。 规范用于确定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而不是确定全部性质,应着重考虑能确保药物安全、 有效的性质。
1.3
指导原则的范围
新原料药和制剂的质量是由设计、开发、生产过程的控制、GMP 控制和生产工艺的论 证,以及贯穿于开发和生产始终的规范的应用所决定的。本指导原则阐述规范,即用于确保 新原料药及制剂在投放市场和货架寿命期间质量的检验项目、 方法及认可标准。 规范是质量 保证的重要内容, 但不是唯一的内容, 上述各项对确保生产高质量的原料药及制剂是必不可 少的。 本指导原则只涉及批准上市的新药及制剂(包括复方制剂),不涵盖临床研究阶段的药 物。 本指导原则可适用于合成与半合成抗生素和低分子合成肽; 然而它尚不适合应用于高分 子肽、多肽、生物/生物技术制品。 ICH 指导规范:“生物/生物技术制品的试验方法和 认可标准”阐述了对生物/生物技术制品的规范、试验项目和方法。 ICH 不包括放射药物、 发酵制品、寡聚核苷酸、草药和来源于动植物的粗制品。 指导原则提供了新原料药和制剂认可标准, 即常规的认可标准, 也提供了对某些原料药 和(或)剂型的专门标准,但它不包罗万象。新的分析技术在不断发展,现有技术在不断改进, 这些新技术经论证后应予采用。 指导原则中所述的剂型包括固体口服制剂、 液体口服制剂和非肠道用制剂(大、 小容积), 末包括所有剂型,但这并不限制指导原则对那些剂型的适用性。所提及的剂型可作为典范, 可代表未讨论到的剂型的应用情况。对于其他剂型如吸入剂(粉末状、溶液等)、局部用药制 剂(霜剂、膏剂、凝胶剂)和透皮吸收剂也鼓励应用本指导原则中的概念。
2.一般概念
下列概念在起草和制订协调性规范中非常重要, 虽然不要求全部采用, 但在特定的情况 下应考虑每一概念。本指导原则对每一个概念进行了简洁的定义,并指出其应用环境。通常 建议申报者在实施这些概念前应经论证并经有关当局批准。
2.1
定期试验
定期试验是指投放市场前对预选批数或(和)在预定时间间隔期内进行的特定试验,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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