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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新版《矿产资源法》及其对策

俄罗斯新版《矿产资源法》及其对策
俄罗斯新版《矿产资源法》及其对策

俄罗斯新版《矿产资源法》及其对策

宋魁朱南平

俄罗斯2005年新版《矿产资源法》草案从现行《矿产资源法》的7章增加至14章,从52条增加至125条,其内容增加了1倍多,其中包含了从矿产资源勘查到矿产资源开发工作的各个方面。俄罗斯新版本《矿产资源法》草案的主要目的是在发展矿业和保障国家在矿产使用中的有效控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创造透明的规范。该草案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体现了转换关系模式的思想,即将国家和矿产使用者之间的管理性的许可关系转换为合同性的法律关系。俄罗斯2005年新版《矿产资源法》草案在立法理念上有了重大突破。比起现行的《矿产资源法》,这部草案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矿产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模式,该《矿产资源法》草案预计在2006年生效。

这是俄罗斯矿产领域的重要事件,这对实行“走出去”战略的我省乃至我国能源矿产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引起了国内外业内人士的密切关注。俄罗斯作为矿产投资的目标国,同时也是能源合作的主体一方,拥有在立法、执法和司法上的全面优势,而对于我赴俄投资的能源矿产企业来说则处于相对劣势,若不及时了解和研究俄罗斯的新的矿产立法,会给我省乃至我国与俄罗斯合作的矿产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我们在分析新版《矿产资源法》对中俄能源合作的利弊影响基础上提出如下建议:

一、成立俄罗斯能源矿产法课题组,系统研究俄罗斯相关法律,并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自1992年俄罗斯联邦颁布第一部《矿产资源法》以来,我国对俄罗斯在矿产立法领域的探讨甚少,在能源法专业水平上的研究几乎是空白。黑龙江省也不例外,在对俄开展能源矿产等经济合作上具有的地缘优势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原因之一就是不了解他们的法律发展走向,投资方案缺乏客观性的法律考量,加上缺乏对俄方心态和真实情况的把握,因而难以在经济、技术和法律等跨学科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科学的对策和制定有效的战略战术。为了顺利开展对俄罗斯的合作,我们需要在矿产法领域里展开系统研究,拿出高水平的操作性的研究成果。因此,建议成立由黑龙江省社科院牵头,组成由俄罗斯问题专家、法学家、企业家组成的官产学研相结合的课题组,联合攻关。

二、我省企业必须先转换身份,在俄罗斯注册,先取得俄罗斯的法人资格,再进入俄罗斯的矿产使用领域

《矿产资源法》草案的第9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和国际组织不能成为俄罗斯矿产资源的使用者”,一改原《矿产资源法》的规则,事实上取消了外国投资人的国民待遇,对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外国法人和国际组织参与俄罗斯资源合作设置了法律障碍。由此产生的直接的不利后果是使外国(包括中国)对俄的能源矿产投资程序复杂化,增加了投资成本。

为此,我们有必要调整我们自己的立法策略,以便有利于我国的投资企业进入俄罗斯的矿产领域。这就迫使我国矿产投资的自然人、法人组织必须先转换身份,在俄罗斯注册公司,成立俄籍的法人组织,取得俄罗斯的法人资格后方可进入俄罗斯的矿产使用领域。

三、利用合同手段锁定法律关系,降低投资风险

合同是市场主体之间的法律。《矿产资源法》草案第五章表现了在能源矿产领域合同关系模式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方面反映了该立法更加符合国际惯例,为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法律平台,另一方面也为能源矿产投资主体提供了自我保护的法律工具。对我省赴俄投资的能源矿产企业来说,《矿产资源法》草案第五章“矿区使用合同(46-89条)”的规定是有利的。为此,我省能源矿产企业应对矿产使用合同及其谈判技巧给予高度重视,善于利用合同方式固定权利义务关系,锁定对投资活动有利的法律关系,保护企业利益,减少能源投资合作中人为的不稳定因素造成的风险。

四、建议放宽民营企业进入国内外能源行业的准入条件,为它们进入俄罗斯能源矿业市场创

造条件

在能源矿产行业放开民营企业准入条件是中国在最大程度上、在国际范围内解决能源安全问题和在法律上清除障碍的必为之举,也是进入世界能源矿产市场的重要条件。鉴于我国民营企业的在国际市场上的发展潜力及各国对能源矿产投资主体的苛刻要求,作为国家和地方政府应以立法方法和颁布有针对性政策来放宽民营企业进入能源矿产领域的准入条件;在融资上给予支持;鼓励有实力的民营企业进入俄罗斯能源矿产市场。为此,我们建议省政府和国家放宽民营企业进入能源行业的准入标准,为它们进入俄罗斯能源市场创造条件。

五、组建我省国际能源矿产专业的律师团队

新版《矿产资源法》草案第9条的规定,实际上排除了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使涉及能源矿产合作纠纷成为其内国法问题,这使外国投资者承担更大的法律风险。

针对新版《矿产资源法》草案第9条排除外国法院的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在俄投资能源矿产,必须组建和强化我省国际能源矿产专业的律师团队,以改变十余年来对俄能源矿产资源合作上的法律上薄弱状态。在此方面省政府有必要介入和组织,促进国际法律队伍的建设。由懂得俄罗斯能源、投资法律的专业律师及早参与合作项目,对合作项目、整个合作的所有环节把关,找到锁定关系的法律工具、充分运用法律技巧,从而不仅最大限度地减少法律纠纷发生的几率,降低法律风险,还要借助法律手段,排除、遏制来自政治、经济和各种人为事件中的不稳定因素。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使能源投资项目在实际运作中得以完成和达到目标。

普京政府外交风格和特点

论文题目:普京政府的外交风格及特点 内容摘要:普京领导的普京政府外交以大国定位为核心,以国家利益为基础,以创造复苏经济的国际环境为首要任务,以建立多极化世界为目标,采取灵活务实的风格,坚持全方位平衡外交,为俄罗斯的发展带来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普京政府外交风格和特点 最近在新闻上可能都可以看到中国与俄罗斯关于天然气的谈判,其中普京总统的一句话被大家所熟知“在谈判中被中国喝了不少血,中国人是了不起的谈判者。”可见,中国与俄罗斯将会有长期的合作。中国人对于普京总统并不陌生,甚至有很多人是他的粉丝,而他在本国的人气也非常高,在连任两届俄罗斯总统后,又任总理,并在2012年再次当选总统,而俄罗斯总统的任期已是六年。在普京当政的这么多年里,俄罗斯在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可以说是他带领俄罗斯走向复兴之路。 在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俄罗斯经济已濒临崩溃,所以,俄罗斯外交的首要目标,就是“为俄罗斯的稳步发展、经济的振兴、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顺利推行民主改革、巩固宪法制度以及维护人权与自由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1]在经历了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国际地位和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已大不如前,普京从国家利益出发制定对外政策, 奉行与国家实力和需要相适应的外交政策, 突出外交为发展国家经济服务的目的, 强调外交为内政服务。正如普里马科夫后来总结的那样:“在普京担任总统期间, 俄罗斯奉行的外交政策的主要特征是捍卫国家利益。”[2]

可以看出,与以往的俄罗斯外交相比,普京政府的外交极具风格和特色。学术界对此也多有关注和研究,从大家的总结来看,普京政府的外交有这样的特点:1.鲜明的俄罗斯大国定位2.坚持多极化的外交方针3.能源和军事两大支柱4.“国家利益至上”的实用主义的外交关。 大国的定位是普京外交的核心理念。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也是普京外交的“灵魂”所在,俄罗斯外交的其他理念都直接或间接地服从于它。而国际定位实际上是俄外交方向的定位,它关系到俄在国际上将走什么道路、扮演什么角色、选择什么目标。所以对俄罗斯定位的正确认识非常重要。早在上任伊始,普京就曾明确指出:“俄罗斯唯一现实的选择是做强国,做强大而自信的国家,做一个不反对国际社会,不反对别的强国,而是与其共存的强国。”在冷战后特定的政治语境下,俄选择大国定位就意味着它在国际体系中的独立角色和独立的对外政策,而非大国定位则意味着依附于西方主导的国际结构,采取“搭便车”的对外战略。从普京对待西方国家的态度和在反恐方面的动作等都可体现这一定位。从2005年开始,俄外交从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就是这一年,俄推出了“主权民主”概念,拒绝在意识形态上盲目追随西方;宣称将按照自己的原则构筑国际关系;在独联体地区推行新的政策;大力推行能源外交;坚定支持乌兹别克斯坦与西方抗争;积极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努力推进亚太外交,等等。俄罗斯提高了“嗓门”,开始与西方特别是美国不仅在外交上、而且在军事上正面交锋。至此,俄罗斯已经以大国的身份重返国际舞台。 多极化一直是普京政府的主张,尤其是在“9.11”事件发生以后,美国借反恐为名,出兵阿富汗,又在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之下,一意孤行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和推翻了萨达姆政权,至此,美国的单边霸权主义发展到了新的高度。面对美国咄咄逼人的态势,普京选择了坚持多极化的外交方针进行了有力的回击。放弃与美国全球对峙,构建周边“稳定弧”;坚持多极化目标,反对美国单极企图。2007年3月,俄罗斯外交部发布了由俄最权威的官方和学术研究机构联合撰写的《俄罗斯外交概述》,宣称“单极世界的神话在伊拉克已经彻底破产”,建立多极世界结构的客观和主观条件正在成熟。可见,坚持世界格局多极化贯穿普京外交的始终,是普京外交的重要理念及重要特征之一。 俄罗斯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俄罗斯境内蕴藏着世界上1/ 3 的天然气和1/

俄罗斯法

第十六章俄罗斯法 第一节十月革命前的俄国法律制度 一、古罗斯时期的法律制度 公元882年,基辅罗斯建国。建国初期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由原始部落习惯转变而来的习惯法,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和巩固,成文立法逐渐增多,公元11世纪,出现古罗斯国家最重要的成文法典《罗斯真理》,主要是关于血亲复仇和赔偿金的规定,体现了封建特权原则。《罗斯真理》的出现标志着俄罗斯法已初具规模。 二、俄罗斯中央集权形成与巩固时期的法律 这是15世纪开始到17世纪后期,俄罗斯国家走向统一的时期。这一时期,逐渐强化了农奴制度,以沙皇为中心的一套国家制度逐步形成,立法活动有明显发展,法律制度走向统一。主要立法有1497年的“大公律书”和1550年的“沙皇律书”,它们都是封建俄国代表性的法典,主要内容都涉及法院组织、诉讼程序,其主要精神是巩固和强化中央集权制度。律书通过统一司法机构来集中司法权,限制地方贵族的权限,从而达到强化中央集权的目的。此外,1649年的会典也相当重要,它对于巩固封建农奴制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直至1835年之前一直具有法律效力。 三、俄罗斯帝国时期的法律 1682年,彼得一世即位,俄罗斯帝国形成,之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其间,相继颁布了一些法律条例,其中1716年“军事条例”最为重要,它是一部军事法典,但有些内容往往适用于一般居民。 四、资本主义发展与农奴制解体时期的法律 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俄罗斯封建农奴制的逐步瓦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逐渐形成,但封建法律仍有发展。1830年《俄罗斯帝国法令全集》第一版完成,在此基础上,1833年完成《俄罗斯帝国法律全书》。 1861年,在俄国农奴制度陷入深刻危机、革命运动蓬勃发展的情况下,亚历山大二世发布了改革法令和关于废除农奴制度的特别宣言。这场改革尽管保留了大量农奴制残余,但仍然带有资本主义性质,表明俄国正在由封建君主制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迈进。此后,沙皇政府进行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其中最突出的是司法组织和诉讼制度等方面的改革。1864年的《司法条例》规定了司法侦查制、公开审理制、辩论制以及明确的审级制等资产阶级的诉讼原则和程序。 十月革命前,俄国法律制度的特点大致是: (1)法律渊源比较统一。在早期封建制和封建割据时代,俄国成文法

矿产资源法考试试题

一季度普法教育试题(矿产资源法) 队别:姓名: 一、填空题 1、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同而改变。 2、勘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3、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4、国家对矿产资源勘察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 5、矿山企业变更矿区范围,必须报请(原审批机关)批准,并报请(原颁发采矿许可证)的机关重新核发采矿许可证。 6、在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应当(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 7、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8、上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有权对下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违法的或者不适当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行政)行为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二、判断题 1、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免、免缴。(√) 2、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无偿向集体矿产企业和个人采矿提供地质资料。 (×) 3、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罚款。( × )

4、违反矿产资源法规定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的矿产品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管理部门决定。(√) 5、对违法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政处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三、问答题 1、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察、开发实行什么方针? 答: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察、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2、如何批准设立矿山企业? 答: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规定,有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3、违法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给予什么样的处罚? 答: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的吊销勘察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习题――08俄罗斯的经济政治及外交战略

第八章俄罗斯 一、单项选择题 1、战后最早出现的地区经济集团是() A、经济互助委员会 B、欧洲经济共同体 C、东盟 D、北美自由贸易区 答案:A 2、20世纪90年代初的世界政治格局转换的最鲜明特点是( ) A、通过一系列的战争后发生的 B、美国战胜苏联的结果 C、在和平条件下苏联一极的崩溃 D、多极格局已在旧格局中发育成熟 答案:C 3、提出“三和路线”的苏共领导人是( ) A、斯大林 B、赫鲁晓夫 C、勃列日涅夫 D、戈尔巴乔夫 答案:B 4、苏联解体的时间是( ) A、1990年12月 B、1991年8 C、1991年12月 D、1992年2月 答案:C 5、戈尔巴乔夫执政期间所推行的政治路线是() A、公开性、民主化和多元化 B、加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C、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 D、全面完善社会主义 答案:C 6、俄罗斯与欧盟主要国家发展关系中倡导的是:( ) A、一致抗美 B、逐渐取消北约 C、共建大欧洲 D、领导欧洲 答案:C 7、苏联政治经济体制的形成是在() A、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 B、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C、十月革命取得胜利之后 D、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答案:D 8、“八一九事件”爆发的直接动因是() A、车臣武装叛乱分子的分裂活动。 B、签署新联盟条约 C、波罗的海三国宣告独立 D、总统大选 答案:C 9、苏联东欧剧变后初期,东欧中亚国家对外政策的普遍特点是实行了() A、东西方兼顾的“双头鹰政策” B、“亲西方一边倒”外交政策 C、全方位外交政策 D、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

答案:B 10、俄罗斯、波兰、捷克等多数东欧中亚国家开始经济转型时采用的主要方式是() A、渐进式转型方式 B、激进的“休克疗法”方式 C、混合式转型方式 D、全面私有化的形式 答案:B 11、导致华沙条约组织成立的主要原因是( ) A、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 B、1955年联邦德国正式加入北约 C、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D、1954年越南人民开展抗法战争 答案:B 12、20世纪70年代苏美争霸的态势是( ) A、苏联采取攻势,美国处于守势 B、美苏互有攻守 C、美国采取攻势,苏联处于守势 D、美苏关系全面缓和 答案:A 13、以下重要事件中直接导致雅尔塔体系瓦解的有( ) A、苏联全面改革 B、两德统一 C、欧洲联盟建立 D、美国提出“超越遏制”战略 答案:B 14、提出“三和路线”的苏共领导人是(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矿产资源法若干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释〔2003〕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5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6月3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03年5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70次会议通过) 为依法惩处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非法采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 (一)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二)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 (三)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第三条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四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破坏性采矿罪中“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是指行为人违反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并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 第五条破坏性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 第六条破坏性的开采方法以及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者严重破坏的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第七条多次非法采矿或者破坏性采矿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非法采矿或破坏性采矿未经处理的,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数额累计计算。 第八条单位犯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按照本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5万元至10万元、30万元至50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执行本解释第三条、第五条的起点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全球化与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形成_从戈尔巴乔夫到普京_刘军

全球化与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形成——从戈尔巴乔夫到普京 刘 军 【内容提要】 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形成与全球化的兴起同步发展。因此,从戈尔巴乔夫到普京,俄罗斯外交政策的形成无不打上全球化的烙印。由于对全球化的认知不同因而使对外政策的形成也具有各不相同的特点。 【关键词】 俄罗斯 全球化 外交政策 【作者简介】 刘军,1970年生,华东师范大学俄罗斯研究中心博士。(上海 200062) 20世纪80年代末兴起的全球化浪潮极大地影响了各国对整个世界的看法,从而也影响着各国内政外交的发展。苏联80年代中期以及90年代以来外交政策的形成也无不打上了全球化的烙印。从戈尔巴乔夫到普京,俄罗斯对全球化的认知是不一样的。如果说戈尔巴乔夫时期是一种幻想型的全球主义,叶利钦时期是从一种幼稚型的亲美主义转向反全球化,那么,普京则是一种务实型的全球主义。 一 戈尔巴乔夫时期 苏联的外交政策 戈尔巴乔夫幻想型的全球主义是指不切实际地将政治经济体制及对外关系的改革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联系起来,幻想通过全球化作为媒介来实现政治经济体制及对外政策的根本变革。幻想型的全球主义忽视了本国政治经济及对外关系的实际与全球化内在要求之间的距离,为了适应全球化的内在要求甚至单方面牺牲国家利益来试图求得通向全球化的渠道,因而在对外政策的制定中不切实际地提出了超越客观环境的目标,其结果是国家本身被吞没在全球化的浪潮之中。 戈尔巴乔夫时期国内政治经济的改革与对外政策新思维的产生说到底是全球化影响的产物。从经济方面看,戈尔巴乔夫的经济全球化思想主要包括相互依存论与世界市场论。他认为,当今世界是一个相互依存的世界,封闭隔绝是不利于经济及社会的发展。苏联经济必须参与国际分工,融入世界市场,与国际经济组织如西方七国集团建立制度性的联系。他说:“在当代相互依存的世界,一个闭关锁国、思想封闭,与全球发展隔绝的社会是不可能进步的。”1在推进苏联经济改革的过程中,戈尔巴乔夫大力呼吁要走出自给自足,参与国际分工。他还提出世界市场是苏联经济改革成功的重要保障,并通过各种方式努力使苏联经济融入世界市场o。 融入全球经济需要与重要国际经济组织发展制度性的联系。戈尔巴乔夫时期苏联经济与整个世界经济接轨的重要实践就是与国际经济组织之间开始建立制度性的联系。1991年6月5日,戈尔巴乔夫在奥斯陆诺贝尔获奖演讲上提出,为了解决苏联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有关问题,有必要 1 o同上,第1046~1057页。 米?谢?戈尔巴乔夫著,述等译:《戈尔巴乔夫回忆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中文版,第720页。

俄罗斯司法制度

俄罗斯司法制度 篇一:俄罗斯司法体制概述 俄罗斯司法体制概述 俄罗斯全称俄罗斯联邦,它是1991年12月以后由原来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联盟中“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更名而来。俄罗斯实行三权分立,司法权由法院行使,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机关,如司法部、内务部、检察院、联邦安全局、联邦保卫局、联邦边防局、对外情报局、国家海关委员会、联邦税务警察局以及律师组织等统称为“护法机关”。检察机关作为一种特殊的国家机关,与法院的关系密切。由于目前俄罗斯的司法制度正处于改革与完善之中,许多重要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原则还没有定型。 一、审判体制 俄罗斯联邦的司法体系由联邦法院和联邦主体法院两部分组成。仲裁法院、普通法院和军事法院在全联邦境内都实行统一的等级体系;宪法法院系统则分别由联邦宪法法院和联邦主体宪法法院组成,两者互为独立。 (一)法院设置及管辖 1、宪法法院。宪法法院只在联邦一级设立。内设两个分院。主要职权:(1)审理法律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的案件;(2)解决职权纠纷案件;(3)根据俄联邦公民的投诉或法院的询问,对具体案件中适用或者

应予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联邦宪法进行审查;(4)解决俄联邦宪法;(5)对指控俄联邦总统叛国或者犯有其他重大罪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作出结论;(6)立法提案权即向联邦国家杜马提 出联邦宪法划归宪法法院管辖的问题的立法动议;(7)行使联邦宪法、联邦条约、联邦宪法性法律、联邦国家权力机关与联邦主体所赋予的其他职权。担任法官的条件是:必须是年满40岁、未满70岁的公民;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并具有15年以上的专业工龄;在法律界享有良好声誉。 2、普通法院。俄罗斯联邦普通法院由联邦最高法院、各联邦主体、区(市)法院、治安法院以及军事法院组成。联邦最高法院是普通法院体系中的最高审判机关。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司法监督权。联邦军事法院由各军兵种、军区、集团军、舰队军事法院和各军、卫戍区、兵团、分舰队军事法庭组成,不仅接受军事法院的垂直的司法监督外,还要接受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监督。 (1)治安法官:实行独任制审理。主要审理法定刑不超过2年监禁的案件和其他轻微的民事、行政案件。法官的工资直接由中央财政预算,由联邦财政预算拨付给联邦最高法院司法财政管理局,再由后者下发。 (2)区法院:按照行政区划与行政层次设置的基层法院,除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外,还受理对治安法官的判决或裁定提出的上诉的案件,是治安法院的上诉法院。 (3)联邦主体法院:各联邦主体法院系统分为联邦主体宪法法院与

普京时期的俄罗斯巨变及其发展趋势

普京时期的俄罗斯巨变及其发展趋势——“后普京时代的俄罗斯”研讨会综述 张健荣 当今俄罗斯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普京总统执政八年后,俄罗斯正面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头。新一轮的国家杜马选举以及2008年3月份的总统选举无疑是俄罗斯未来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后普京时代,或者说普京卸任后的俄罗斯的发展趋势正成为我国对俄罗斯研究十分迫切和关注的焦点。在这一背景下,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俄罗斯研究中心与欧亚所于2007年11月27日在上海社会科学院联合举办了“后普京时代的俄罗斯”研讨会,为国内部分俄罗斯问题专家学者提供了一次有益的学术交流机会。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新华社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以及上海国际问题研究所、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共30多名俄罗斯问题研究专家学者应邀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上,与会者围绕俄罗斯大选前后及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未来趋势以及俄罗斯对外政策走向和中俄关系发展前景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一普京执政期及其后俄罗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格局与趋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副所长董晓阳研究员对普京总统执政八年间俄罗斯社会所发生的巨变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普京的执政理念以及当前俄罗斯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进行了分析。在发言中他提纲挈领地就俄罗斯的巨变作了归纳。他指出,普京执政八年,俄罗斯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恢复了国家的权威;二是经济恢复到了苏联解体时期的水平,进入了世界经济前十强;三是在相当程度上恢复了大国的地位和形象;四是恢复了历史和文化的传承性;五是恢复了民众对俄罗斯未来的信心。在“五个恢复”基础上,俄罗斯开始重新走上了强国、强军、富民的大国发展道路。董晓阳指出,普京执政时期,俄罗斯政

俄罗斯劳动管理法最新

劳动管理法 我国企业如果在俄设立企业,在招收和使用俄籍雇员时,就需要了解俄罗斯的劳动立法。俄联邦劳动立法由《劳动法典》及其它联邦和共和国的劳动法规组成。现仅就《俄联邦劳动法典》的有关规定简述如下: 一、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每个劳动者有权: 1、获得符合要求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2、获得因劳动而对身体造成损害的赔偿; 3、同等劳动获得同等报酬并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不得有任何歧视; 4、在连续工作所规定的时间后,对某些职业和工种规定的缩短工作日后,每周的休息日,节假日以及每年的带薪年假安排休息; 5、组织工会; 6、享受按年龄规定的社会保障,失去劳动能力及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的社会保障; 7、享受对自己劳动权的司法保护。 劳动者必须做到: 1、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遵守劳动纪律; 3、爱护企业、机关、单位的财产; 4、完成所规定的劳动定额。 二、劳动合同 1、合同双方及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是职工和雇主(自然人或法人)之间的协议。据此职工有义务按一定的专业、技能或按内部规章设定的职务完成工作任务;雇主有义务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并保障劳动立法所规定的劳动条件。 在联邦法律及俄联邦其它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在劳动合同中可规定劳动者不应泄漏职务及商业秘密的条件。 2、劳动合同的期限:

1)不定期的合同; 2)不超过5年的定期合同; 3)完成某项工作所需时间的定期合同。 3、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就职工的录用,企业行政部门应形成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凭收条交付)。但无论是否形成录用决定,实际准许工作是以签订劳动合同为据。 4、试用期:为了考查劳动者能否胜任工作,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经双方协议规定试用期。试用条件应在录用决定中说明,试用期适用劳动立法。录用不满18岁的人员、刚从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年轻工人、刚从高等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年轻专业人员、卫国战争的伤残军人、派往其它地方工作的人员时,不能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上述人员试用期过后仍在工作,即认为他已通过了试用,此时劳动合同的废除只能根据一般理由进行。没有通过试用的人员,由企业行政部门解除他们的工作,无需与企业选举产生的工会机关协商,无需支付离职补助。就这样的解职,劳动者可以向区(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行政部门不得要求职工去完成劳动合同中未规定的工作。 5、终止劳动合同的理由: 1)双方协议; 2)合同期已过; 3)职工应召入伍; 4)对于没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提前2周通知企业行政部门。 5)对于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因病、因伤而影响按合同完成工作、行政部门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及有其它充分理由时,根据职工的要求应提前解除合同。 6)对于无期限的、甚至有期限而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在下列情况下企业行政部门可予以废除: (1)企业撤消、裁员;(2)发现劳动者不适合所担任的职务,或由于缺乏职业技能或身体状况妨碍劳动者继续工作时;(3)职

俄罗斯外交

俄罗斯外交政策 【摘要】随着苏联的解体,冷战形成的两极格局瓦解,新生的俄罗斯改变其对外政策,在戈尔巴乔夫时期和叶利钦前期,苏联一改冷战时与西方的对抗,采取“新思维”的政策。在叶利钦时代后期,俄罗斯为维护国家利益调整亲西政策,采取“多极化”外交政策。普京执政时代又将国家对外政策调整为“大国实用主义”。本文将介绍以上提出的三种主义。 【关键词】戈尔巴乔夫,叶利钦,普京,外交政策 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俄罗斯在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难的国内环境下开始了国内的经济政治建设,以及调整俄罗斯外交的进程。本文将对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的外交政策、叶利钦时期的外交政策和普京时期的外交政策作出介绍并简要分析。 一、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时代的外交政策 戈尔巴乔夫执政时期推行“新思维”外交政策,借以助苏联逐步摆脱与美国的军备竞赛和苏联在第三世界进行军事政治扩张等因素而背负的不堪重负的经济负担。“新思维”外交政策的实施,表明戈尔巴乔夫回归到自彼得大帝以来俄国传统的以西方为重点、与西方合作、获取西方认可的外交方针。“新思维”外交政策的成果颇为可怜:1987年签订《苏美消除两国中程和中短程导弹条约》。但却带来了更为严重的消极作用:对东欧放任政策使得东欧国家纷纷剧变,社会主义阵营土崩瓦解,也最终导致了苏联解体1。 叶利钦前期基本上延续了戈尔巴乔夫时期的外交政策,在叶利钦执政初期,采取“亲西方”政策,寻求西方大规模经济援助,在一些重大的国际问题上,放弃传统立场,盲目地迎合西方。叶利钦政府所主张的国家利益主要包括:(1)以西方社会发展模式为范本,推行民主政治改革,将俄罗斯建成自由的、民主的和法治的社会。(2)实行激进的经济改革,在俄罗斯建立起发达的市场经济。(3)回归西方“文明国家大家庭”。其途径是建立与西方的伙伴关系,加入西方的经济、政治和军事机制——欧盟、北约、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税贸易总协定、七国集团等2。(4)获取西方国家与国际组织的1柳丰华:《‘梅普组合’的外交战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 2Подред.A.п.цыганкова,п.a.цыганкова,Российскаянаука

俄罗斯劳动力资源的现状及对策

俄罗斯劳动力资源的现状及对策 王殿华 劳动力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发展中具有劳动所需身体和精神能力人口的总和。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中现存和潜在劳动力的总和,也是人口构成中最主要和最活跃的部分。 正是因为劳动力把人口和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因此,它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而劳动力资源利用程度的高低及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合理与否,又是社会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俄罗斯,人口减少已成为令人担忧的社会问题[1]。据俄人口专家预测,未来数年,俄罗斯人口还将继续减少,到2005年将减少780万人,总人口将只有1.414亿;2006~2015年总人口还将减少2 000万;在人口构成中,年轻人所占比重愈来愈小,老年人则日益增大。由此可见,在俄罗斯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劳动力已成为严重匮乏的资源。 如何保证国家劳动力资源的合理利用已成为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主要任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客观地评价现有的劳动力资源,从整个社会的利益出发,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解决俄各地区面临的劳动力资源问题。 一俄罗斯劳动力资源的现状 劳动力人口受一定的年龄限制,它是一个变量,通常由社会经济条件和人的生理特点所决定。对法定劳动年龄的限定,世界各国由于社会经济条件不同,都有各自的规定,但大部分国家都把15岁作为法定劳动年龄的下限,把64岁作为法定劳动年龄的上限,居于15~64岁之间的人口,被称为劳动力人口。在俄罗斯,劳动力资源的年限为:男性44年(从16~59岁),女性39年(从16~54岁)[2]。 表1 俄罗斯劳动人口年龄状况

资料来源:根据《2000年俄罗斯统计年鉴》及俄联邦国家统计局网站的数字整理。表2 俄罗斯从业人口的数量变化 资料来源:同上 表3 俄罗斯各经济部门从业人数结构分析(%)

俄罗斯政治制度

一、地方自治制度的概念 (一)地方自治和民族自治的区别 目前,在俄罗斯联邦有两种自治,一种是民族自治,一种是地方自治。两种自治之间存在着重大差别。其表现是:1。民族自治以民族或民族集团的聚居地为基础,地方自治则以居民居住的一定行政区域单位为基础;2。民族自治的组织形式是作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共和国、自治州和自治专区,地方自治的组织形式则是作为俄罗斯联邦主体内行政区域单位的区或市(镇、村)的自治;3。民族或民族集团通过共和国、自治州、自治专区的国家权力机关自主地解决地方事务;4。民族自治是民族国家组织或者类国家组织的一种形式,地方自治是居民自治的一种形式。 (二)地方自治的概念 俄罗斯联邦的地方自治,是俄罗斯联邦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宪政制度原则之一,是指在俄罗斯联邦各联邦主体的一定行政区域单位(区、市、市辖区、镇、村居民点)内居住的居民,直接地或通过其选举产生的地方自治机关,自主地解决地方性事务,并受到国家司法保护的居民自治形式。地方自治的概念包括三个基本点:1。地方自治是以居居住的一定行政区域单位(区、市、市辖区、镇、村)为基础;2。居民直接地或者通过其选举产生的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地方自治权;3。地方自治是居民自治、社会生活民主化的一种形式,受国家司法保护。 (三)地方自治制度的概念 俄罗斯联邦的地方自治制度是指俄罗斯联邦及其联邦主体用法律形式确认的,关于在联邦主体天客隆行政区域单位内居住的居民自主地解决地方性事务的各种制度和组织形式的总和。它包括地方公决制度、地方自治的选任机关和其他机关、居民社会自治的区域性机关(生活小区、住宅综合体、待道、楼群、楼的苏维埃或委员会)、地方自治联合会(小城市联合会、俄罗斯城市联合会、中小城市联合会)等。其中,地方自治选任机关和其他机关(简称地方自治机关)是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制度的基本环节。 二、地方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 俄罗斯联邦的地方自治制度是苏联解体前“戈尔巴乔夫改革”的产物。它在戈尔巴乔夫实行苏联社会生活民主化的过程中产生,并在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后得到进一步发展。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制度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下述两个阶段: (一)地方自治制度的建立阶段 1990年4月9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了第一部《苏联地方自治和地方经济一般原则法》。该法的主要内容:1。苏联的地方自治是人民社会主义自治的组成部分。其使命是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行使。直接地或通过他们选举产生的机关自主地解决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2。地方自治制度的内容包括:地方人民代表苏维埃,区域性社会自治机关(生活小区、街道、街区、楼群、楼房委员会等),地方公决、地方公民大会、村会等直接民主形式。在地方自治制度中,作为代表权力机关的地方人民代表苏维埃是基本环节。它在本辖区内协高速个地方自治体系的活动。3。地方自治均在各行政区域单位范围内实施。明确规定在市、镇、村苏维埃等基层行政区域单位内实行地方自治,并授权各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对需要实行地方自治的其他行政区域单位自行作出规定。1990年10月23日,苏联最高苏维埃又通过《苏联地方自治和地方经济一般原则法的修改法》。该法规定,在实行地方自治条件下,地方人民代表苏维埃及其执行和发布命令机关在自己权限范围内通过的决议相的下级人民代表苏维埃及其执行和发布命令机关必须执行。1990年12月26日,第四次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鉴于完善国家管理机关修改补充苏联宪法(基本法)法》将地方自治原则提到苏联宪法原则的高度。 1991年上半年,各加盟共和国根据上述苏联宪法原则对本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修改补充,

近几年俄罗斯外交政策的重大变化

近几年俄罗斯外交政策的重大变化 陈生洛 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继承了原苏联在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在外交政策上也继承了原苏联解体前一味地向西方倾斜,在国际事务中追随和配合美国的方针政策。然而,从1991年底原苏联解体到1993年底俄罗斯新议会选举的两年时间内,俄罗斯不仅在国内政策上效仿西方的政治经济改革见效甚微,在国际事务中,向西方一边倒的外交政策,使俄罗斯的大国地位受到严重削弱,国际威望大幅度下降,俄罗斯不仅完全失去了原苏联拥有的超级大国的地位,连一般大国的地位也岌岌可危。以1993年底的新议会选举为标志,在国内强大的民族主义潮流冲击下,俄罗斯大幅度地调整了其对外政策,为维护其国家利益、重振其大国地位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本文拟对俄罗斯外交上的这些重要变化的原因、内容及影响等做一简要的考察和阐述。 一、与西方国家拉开距离,开始奉行独立的外交政策 原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内外政策从一个极端走到另外一个极端,在国际事务中从与西方尖锐对立、全面对抗转向了与西方大国,尤其是与美国密切配合和合作,想与西方大国建立起一种新的战略合作关系,图谋共同主宰世界。叶利钦甚至提出,由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为主体,取代联合国常任理事国来处理国际事务。尽管俄罗斯一直向西方大国挥舞橄榄枝,西方国家也一再许诺对俄罗斯提供数量可观的经济援助,然而说得多,做得少。相反,西方国家不仅乘俄罗斯内外交困之际,在传统的热点地区,如中东,极力排斥和缩小俄罗斯的影响力,还利用新的矛盾和冲突向与俄罗斯利益悠关的东欧、巴尔干、高加索地区渗透,力图最大限度地削弱俄罗斯。俄罗斯由此而认识到,尽管它已经表现出最大的“诚意”,某些西方大国仍然把它看成是潜在的敌人,仅仅在意识形态上溶入西方,并不能消除俄罗斯与西方国家在国家、民族利益方面的所有分歧,为了捍卫自己的国家利益,重振其大国地位,俄罗斯必须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随着这种指导思想上的变化,俄罗斯采取了一系列新的外交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首先,俄罗斯在北约问题上不再一味地迁让西方国家,奋起而进行抗争。自苏联解体,华沙条约组织解散以后,俄罗斯一直认为北约已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也应像华约组织一样立即解散。然而,西方国家认为,冷战虽然结束,俄罗斯仍然拥有欧洲最强大的军事力量,为了保护西欧的安全,北约不仅应该存在,而且应该进一步扩大。而北约扩大的方向不是别的,正是前苏联的势力范围:东欧。这意味北约意图将其势力的影响向东扩展几千里,直到兵临俄罗斯城下。这样一来,西欧的安全固然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俄罗斯的安全则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北约东扩的计划一提出,俄罗斯立即做出了强烈反应,先是在1994年底拒绝签署俄罗斯与北约执行和平伙伴关系的军事合作计划,尔后又宣称,俄罗斯有可能不履行前苏联与西方签署的《欧洲常规力量裁军协议》,俄罗斯将增加其南部和西部的常规力量部署。时至1995年秋,面对西方在北约东扩问题上的强硬立场,俄罗斯明确表示,它将联合独联体有关国家采取相应的反措施。俄罗斯的这些反应最终能不能阻止北约的东扩还很难预料,但目前至少迫使西方国家放慢了北约东扩的步伐。 其次,积极介入波黑事务。自前南斯拉夫地区出现战乱以来,俄罗斯一直保持袖手旁观、隔岸观火的态度。巴尔干地区对俄罗斯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一地区的塞尔维亚人,在历史上一直是俄罗斯的传统盟友,俄罗斯之所以采取这种冷漠的态度,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危机重重,无暇顾及,一方面是不愿在此问题上与西方发生冲突,引出事端,当然也有塞尔维亚人在战场上始终占据优势这一客观因素。然而,从1994年初,俄罗斯开始介入波黑事务,先是强烈反对北约空袭波黑塞族,后来又对美国试图取消对波黑穆斯林族的武器禁运主张给

苏联(俄罗斯)外交政策及其对外关系简介

苏联(俄罗斯)外交政策及其对外关系简介 一外交政策 (一)斯大林时期的外交政策(1945-1953):一是巩固苏联的外交成果和扩大苏联的势力范围,二是应对美国和西方发动的冷战。总体呈现一种谨慎的防御政策。 背景:二战后,苏联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环境,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独大,成为全球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实力大为增强,想要灭掉社会主义。来自美国为代表的垄断资本主义制度欲建立全球霸权秩序核对社会主义的压迫和敌视。 斯大林的外交政策:起初与西方基本合作解决问题,后来转到应对西方冷战。 评价:评价斯大林时期的苏联外交,最大的标准是他时否有利于工人阶级的解放和殖民地任命的解放,是否有利益维护和壮大社会主义阵营的力量。从这个角度看,斯大林反击冷战的压力和攻击,,维护了苏联社会主义政权和支援了中国在内的被压迫民族的解放事业。赭石最主要的方面,他的外交政策中的犯下许多的大党主意扩张主义和侵略他国的霸权主意错误是第二位的。 (二)赫鲁晓夫时期的外交政策(1953-1964) 背景:冷战长时期进行,苏联经济和军事上很感吃力,人民生活改善受到影响,内部出现希望与西方和平共处的声音。苏联的政权基本稳固,外部战争消灭的可能已经消失。 外交政策:和平共处路线&核外交。 评价:赫鲁晓夫的外交以冒险主义开始,以空想主义结束,目的是为同美国争霸。导致内外混乱,是外交的一系列失败对苏联威望的打击和对苏联人民信心挫伤的结果。 (三)勃列日涅夫时期的外交政策(1964-1982) 背景:六十年代中期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苏联在这一时期经济迅速法杖。军事力量和武器力量超美国。 外交路线:主动的强势外交。(苏攻美守) 评价:苏联成为在冷战中实例上升最快,唯一能与美国相抗衡的超级大国,提高了苏联的国际地位,坚持了社会主义事业,订立了一系列裁军减核及其他的一系列的协议,有助于缓和国际局势。 (四)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夫时期的外交政策 (五)戈尔巴乔夫时期的外交政策(1985上台) 新思维外交:改革,致苏联解体。

俄罗斯联邦权利执行机关俄汉对照

俄罗斯联邦权利执行机关俄汉对照 I. Федеральные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федеральные службы и федеральные агентства, руководство деятельностью которых осуществляет Президент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ые службы и федеральные агентства, подведомственные этим федеральным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м 俄罗斯联邦总统直属的部门和总局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внутренних де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МВД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内务部 Федеральная миграционная служба (ФМС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移民局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 делам гражданской обороны, чрезвычайным ситуациям и ликвидации последствий стихийных бедствий (МЧС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民防、紧急情况与消除自然灾害后果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иностранных дел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МИД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外交部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обороны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Минобороны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国防部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по военно-техническому сотрудничеству (ФСВТС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军事技术合作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по оборонному заказу (Рособоронзаказ)俄罗斯联邦国防订购局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по техническому и экспортному контролю (ФСТЭК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技术与出口监督局 Федеральное агентство специального строительства (Спецстрой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专项建设署 Министерство юстици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Минюст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司法部Федеральнаяслужба исполнения наказаний (ФСИН России) 俄罗斯联邦处罚执行局Федеральная регистрационная служба (Росрегистрация)俄罗斯联邦注册登记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судебных приставов (ФССП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法警局 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фельдъегерская служб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ГФС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国家信使总局 Служба внешней разведк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СВР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对外情报总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ФСБ России)俄罗斯联邦安全总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по контролю за оборотом наркотических средств и психотропных веществ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ФСКН России) 俄罗斯联邦麻醉药品与精神药物流通监管总局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охраны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ая служба/ (ФСО России) 俄罗斯联邦警卫总局 Главное управление специальных программ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ое агентство/ (ГУСП) 俄罗斯联邦总统专项计划总局(联邦署)Управление делами Президента Российской Федерации /федеральное агентство/ (сокращения неимеет) 俄罗斯联邦总统事务管理局(联邦署) II. Федеральные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руководство которыми осуществляет Правительство

第七章 俄罗斯的经济政治及外交战略(世界当代史)

第七章俄罗斯的经济政治及其外交战略 莫斯科公国 伊凡三世自称沙皇 伊凡四世 改革,接受西方文明 领土扩张,北方战争 查理十二 叶卡特琳娜女皇 十月革命 斯大林 赫鲁晓夫 安德罗波夫 契尔年科 戈尔巴乔夫 第一节苏联的解体及其影响 一、苏联解体与俄罗斯的再生 1985年3月,苏共中央全会选举戈尔巴乔夫为新一代的党中央总书记,苏联历史开始了一个新时期。 经济体制改革 1986年2月,苏共召开二十七大。 苏共当前的基本任务: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有计划地和全面地完善社会主义。 经济方面,实现加速战略的“主要手段是科技进步和对社会生产力进行根本改革”,并要求在15年内使国民收入和工业总产值翻一番。 《个体劳动法》、《合资企业法》:从法律上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 《根本改革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国家对经济的管理从主要依靠行政方法转向依靠经济方法。 《国营企业(联合公司)法》:企业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应转向全面经济核算,实行自负盈亏、自筹资金和自主经营。 政治体制改革 1987年11月,戈尔巴乔夫在国内外同时发行《改革与新思维》一书。该书系统论述了对改革和当今世界的看法和观点,标志着“新思维”理论正式出台。 改革的最终目标是要最充分地展现出我们制度的人道主义性质。 改革的实质就在于,它把社会主义和民主结合起来。 新思维的核心就是承认全人类的价值观的优先地位,即承认人类的生存。 “新思维”的内涵 (一)活跃人的因素,建设为人服务的社会主义 不活跃人的因素,即不考虑人、劳动集体、社会团体、不同社会集团的各种不同的利益,不

依靠他们,不把他们吸引到积极的创造活动中来,就不可能完成任何一项任务,就不可能改变国内的环境。 (二)完善和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只有通过始终如一地发展社会主义固有的民主形式,扩大自治,我们才可能在生产、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以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不断前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自觉的纪律。只有通过民主和依靠民主,改革本身才有可能。 (三)扩大公开性 应该对人民说真话,不要害怕自己的人民,公开性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在公开性和具备社会组织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党制下搞政治多元化。 (四)重新认识苏联与世界的关系 改变了对世界战争与和平的看法。 新的安全观:不再把自己的安全建立在损害别国主权与利益的基础上,不再牺牲别国的安全,承认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自决权。 “新思维”的内涵:改变了斯大林“两个平行市场”的理论,承认世界是一个整体。 在国家关系上,强调国家关系的非意识形态化。 放弃冷战政策,改善与美国的关系,实现了中苏关系正常化,不再干涉东欧事务。 政局失控导致政治体制“根本改革” 罢工浪潮此起彼伏 经济和刑事犯罪率猛增 反对党派纷纷成立 1991年6月,俄罗斯举行全民投票直接选举首任俄罗斯总统,叶利钦当选。 设立俄罗斯总统,并且赋予他很大的权力,这本身就意味着,在苏联国家大厦下埋下了一个巨大的地雷。在俄罗斯即将出现一个新的,与苏共中央没有任何联系,并且基本不依赖于苏联政府和苏联总统的权力中心,出现一个与苏联竞争的国家。 ——罗?麦德韦杰夫:《苏联的最后一年》 “8?19”事变及其后果 1991年8月19日,亚纳耶夫等8人组成“国家紧急状态委员会”管理国家,并在一些地方实行为期6个月的紧急状态。 《告苏联人民书》:国家面临致命的危险,由戈尔巴乔夫发起的改革已走入死胡同。决心采取重大措施,使国家和社会尽快摆脱危机。 幻灯片41 1991年8月19日中午,叶利钦发表《告俄罗斯公民书》:宣称这是一次反宪法的反动政变。号召俄罗斯公民反击,举行无限期总罢工。 “8?19”事变后,苏联国内掀起了一场独立的浪潮。 8月20-21日,波罗的海三国独立。 8月27日,白俄罗斯和摩尔达维亚宣布独立。 8月30日,阿塞拜疆宣布独立。 31日,吉尔吉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宣布独立。 9月9日塔吉克斯坦宣布独立。 9月23日亚美尼亚独立。 10月27日土库曼斯坦独立。 1991年12月25日,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当场把核武器控制器交给了叶利钦。 12月2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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