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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试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考试试题

一、填空(每空4分,共20分)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范围,不仅要写入章程,而且也要由工商管理部门登记予以(确认)

2、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要遵守(法律)法规。

3、合作社章程的制定要充分发扬民主由(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形成。

5、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5、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否发展,关键是所确定的生产经营业务是否符合成员的需要,是否可以发挥当地自然、经济、社会等方面的(优势)。

二、判断(每题4分,共20分)

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中,可以不包含“专业合作社”字样。(错)

2、如果没有依法召开由全体设立人参加的设立大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不能成立。(对)

3、未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对)

4、为保障成员和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合作社不能自行宣告破产,债权人也无权宣告合作社破产。(对)

5、理事长、对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负责,不受章程的约束。(错)

三、名词解释(每题10分,共40分)

1、设立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

2、设立登记:合作社成立时依法进行的登记。

3、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

过订立合并协议,合并为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行为。

4、合作社的破产:指合作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依法定程序,将合作社的资产依法在全体债权人之间按比例公平分配,不足的部分不再清偿的法律制度。

四、简答题(20分)

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设立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4)法定代表人、理事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5)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6)住所使用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表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设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名称中不得含有“协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具有社会团体性质的字样。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4.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5.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设立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成员类型:分为农民成员、非农民成员、单位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类。 7.证照类别:农民成员为农业人口户口薄;非农民成员为居民身份证;单位成员为其登记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8.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武威市凉州区福顺 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5000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5000元-10000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10000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

(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2018年8月28日起执行。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和改进措施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瓶颈和改进措施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对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农业效率、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农村建设、降低交易成本、实现规模经济等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融资困难,组织管理不规范, 利益联结机制薄弱,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存在矛盾,阻碍了其更大规模的发展。本文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国内外经验,为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新形势下的发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体利益个人利益规模经济交易成本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国际上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保护农民利益,加速农产品流通,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挥了巨大作用。2012年12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要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要加大统筹城乡力度,要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所以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农民顺应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发展进行的制度创新,极大的改善了我国农业发展现状,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但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身成长方面和服务功能上尚存在很多缺陷。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其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已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旺盛的生命力。据工商总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一季度,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之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

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 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

(发展战略)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承包经营,在一家一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下,农民向市场出售农产品、购买生产资料、寻求技术服务。由于量小而且分散,产品售价低,生产资料购买价格相对较高,享受技术服务难,使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受到限制,增收十分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种新型的合作组织,可以提高农民及农产品的谈判地位和市场竞争能力;可以促使农民实行标准化生产,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有利于以更优质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农民可以享受更广泛更优质的技术、信息和销售服务;也便于农民更直接、更有效地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 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6年10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该法已于去年7月1日起施行。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要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合作社)从无到有,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总的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来势好、发展快,但专业合作组织的主体还是各种协会,而合作社太少。 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其资金和公积金份额来承担合作社的责任,这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农民加入后,可以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专业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给人以“生产在家,服务在社”之感。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本人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对合作社认识不到位。一些领导和部门对发展合作社认识滞后,对其发展形势和作用认识不足,领导重视、政策扶持、部门指导也不够,合作社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2、合作社管理不规范。一部分合作社还没有登记注册、没有章程,有的虽有章程但很不规范,制度也不健全,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如议事制度、监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3、合作社的社员素质不高。从合作社的人员构成来看,社员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合作意识、竞争意识和市场观念不强,合作社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服务的能力弱,导致管理粗放。 4、合作社资金运转困难。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最突出的问题是资金,由于合作社处于初创阶段,资金运转很困难,中央、省虽制定了优惠政策,但地方落实起来有困难。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一、合作社使用账簿、单据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二、记账凭证编制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一)股金的核算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20万元,存款10万元,农业机械5台评估确认价为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32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 200000 银行存款 100000 固定资产 30000 贷:股金 320000 资本公积 10000 (二)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核算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趋势与政策建议 摘要]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面临着技术( 融资、税收、监管、运营) 、制度( 外部、部) 、文化( 定位、评价、宣传) 三个层面的问题,呈现出从户间合作向社际联合迈进、从单一功能向多种功能拓展、从横向合作向纵向合作深化、从传统合作向新型合作演变、从百花齐放向产业分化过渡、从弱外部性向强外部性延伸的趋势。基于此,应采取以下对策: 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分类指导,生成长驱动,利用社会资本,上下系统支持。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展; 问题; 趋势; 政策建议 《中华人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以下简称《合作社法》) 颁布实施后,宽松的法律与政策环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国迅猛发展。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11 年上半年,全国实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4. 6万个,比上年增长17. 66%,是各类市场主体中增长最快的( 资企业增长5%,外资企业增长0. 15%,个体工商户增长4.29%) ; 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达0. 57 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6. 12%。今年上半年,全国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6.44 万个,比上年同期增长0.36%,出资总额为0.11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5%。我国目前实有入社农户数量为3750 万左右,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4. 3%。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等农村各个产业领域,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维护农民基本权利、增强农业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快速发展过

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健康发展。本文拟以近期调研数据为基础,力图归纳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其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和方向,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合作社发展面临的问题很多,有来自外部的,也有合作社生的。我们可以尝试从三个层面来透视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面临的问题,依次是技术层面( 现实问题) 、制度层面和文化层面。 ( 一) 技术层面 1. 融资问题。当前,合作社融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一直束缚着合作社进一步成长壮大。其实,在银根紧缩的宏观经济大背景下,所有的市场主体几乎都面临着融资难问题。但是,我们需要认识到合作社的融资问题具有其特殊性。按融资渠道来分,合作社融资问题又可以细分为外部融资问题和部融资问题。外部融资问题主要是因为银行、信用社等信贷机构还不太认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类市场主体,这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较为宽松的成立条件和运行机制有关,所以很多合作社理事长一般都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去贷款。另外,由于《合作社法》对持股比例的限制,合作社的部股权融资渠道也受限; 如果无视股权设置,则往往出现一股独大现象,有违合作社的“人合”本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调研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国广大农民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主创办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伴随农业产业化经营逐步发展的全新市场主体,是对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是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改革中的重大制度创新,较好地解决了农户与市场之间的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农民依法设立合作社,对于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合作社及其成员抵御市场风险、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从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特点入手,剖析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并对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一、**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市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在政府、部门的引导和扶持下得到逐步发展,特别是XX年《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后,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到目前为止,

全市有农民专业合作社89家,入股社员2054个,辐射带动农户5.5万多户,经营和联结基地面积14.07万余亩。按产业分,种植业23家,林特业28家,畜禽养殖业20家,水产业10家,其他9家;按服务内容分,技术信息型21家,生产加工销售型54家,供销合作型2家,其他9家。XX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经营服务总收入1.7亿元,实现盈余652万元。分析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以农民为主体,组织形式逐步呈现多样化。具体来讲,主要有三种: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主要是一些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农业龙头企业,利用其技术、资金、贮藏、销售等方面的优势,联合同行业或同类型的养殖或种植专业大户,兴办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市有10家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如小曹娥禾丰辣椒专业合作社、阳明凤鸣家禽专业合作社等。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主要是以能人为核心,依托能力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联络若干专业农户,组成紧密型的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目前全市有60家这种类型的合作组织,如朗霞XX湾兔业专业合作社、梁弄天绿水果专业合作社等。三是农业、供销、行业协会等单位牵头引办型。就是发挥有关部门场地、设备、经营管理及市场销售等优势,组建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的合作社。目前全市有12家这种类型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扶余市农村经济管理局于国凤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核心主体,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主导力量,是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必由之路。当前各类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亟需引导扶持,以此来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进程,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一、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较快发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总体规模较小,基础比较脆弱,认识和发展的内动力不足,利益机制不完善,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亟待提高,扶持力度不强,以及当前的政策导向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模化经营的进程: (一)组建目的不够纯正。 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组建之初,就错误的认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为了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优价购买生产资料等。不给钱就不做事,给了钱又乱开支,做表面文章;有的合作社单纯为了减免工商税收和享受政策优惠成立的,目的是降低费用;更有打着合作社牌子的个体户等等。不太纯正的目的必然导致部分主体形同虚设,难以真正有效地规

范运作起来,产生合作效益,难以体现办社、办场成效。 (二)主体法律意识淡薄,身份不明确。 有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意识淡薄,在工商登记注册时,履行相应手续,套用别人的章程,成员至少5人,出资人也不少,其实质并非一个联合经营体,只是由1人出资注册,但帐务处理中成员帐户名下会有相应的股金与量化份额,如果产生纠纷,注册人必须按章程约定来履行相应的责任,势必会造成一定的损失。 (三)管理不规范,内控形同虚设。 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机构不健全,制定章程流于形式,都是照搬照套形成的,可操作性不强,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发展,导致了管理的随意性与经营的混乱局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可执行力偏弱。有组织却无作为,使得合作社失去了应有的凝聚力和带动力,不能更好地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就会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的现象,制约了合作社自身的健康发展。 (四)量大质轻,管理难度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化农业的主导力量,也是创新农业的必由之路,所以,农村涌现出一大批人跟风建社,各地普遍存在合作社数量庞大,但实际运营的却不多。即使运营,也是家庭农场或大户的模式,并且有些人即注册了家庭农

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讲解

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讲解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共九章56条,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农民兄弟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介绍一下。 合作社就是把许多农民的农产品集合起来出售,卖一个好价钱,当然也可以集中采购生产资料,把价钱降得更低。这样的话,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由于生产规模大,获得技术服务方便,产品的质量更好,这就是办合作社的好处。比如说养猪的农民,一家一户分散养的时候,在抓小猪、买饲料、防疫、卖大猪的时候,都得自己去市场上办这些事情,交易的成本也很高,但是如果大家合在一块儿的时候办,由于集中起来了,那么抓小猪的时候,买的时候要多,买饲料的时候买的数量大了,这样的话,价钱就有可能便宜,防疫集中起来进行也方便了提供服务的人,同时服务的质量也可能更好,服务的价格也可能下来,卖大猪的时候猪多了,卖的方便、卖的价格也就高了。比如说有一个地方,是生产万寿菊,在当地这个万寿菊也是个优势产品,原来农民是一家一户进行生产的,那时候收购万寿菊的企业对农民的条件非常的苛刻,扣水、扣杂比例都非常的高。后来当地的农民组织起来了,成立了一个万寿菊的生产协会,这个协会同当地的加工企业进行对话,扣水、扣杂率以前的时候,没成立协会的时候是32,,通过协会组织农民共同和收购企业进行协调,最后扣水、扣杂率从32,降到了10,,这一项当地的花农每年增收就有50万元以上,这说明什么,说明联合起来力量大,共同闯市场,可以取得比较好的市场条件。还比如说浙江有一个西兰花的生产合作社,在这个生产合作社里边,它制定了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它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实现了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现在它的质量因为有了保证,所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xx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意义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之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 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备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的合作社。 (三)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和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本着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四)合作社应按本制度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五)合作社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六)合作社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七)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的监督。对于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及管理人员应及时解答,确实存在错误的要立即纠正。 (八)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的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规政策等,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九)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工作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工作报告 为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XX年1月20-21日,县经管总站组织了万好蔬菜专业合作社等我县具代表性的12家合作社一行15人前往xx市就如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考察交流,并到位于xx市的省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孟塘果蔬专业合作社”实地参观考察。考察团成员对xx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内部规范的运作和良好的运行机制表示非常值得学习。 一、xx市农业概况 xx市位于xx省中部偏西,面积10918万平方公里,设婺城、金东2个市辖区,辖武义、浦江、磐安3个县,代管兰溪、义乌、东阳、永康4个县级市。辖40个街道、74个镇、37个乡,272个社区、93个居民区、4826个行政村。金华历来有“四省通衢”、浙中交通枢纽之称。浙赣铁路横穿东西,金温、金千铁路纵贯南北;公路四通八达,330国道、03省道、45省道在城区交汇;有杭金衢、金丽温、金甬高速公路。 金华具有地貌的多样性以及生态区位优势,农业基础条件良好,种植业和养殖业较为发达,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xx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农业发展,积极引导和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市场主体,注重培育

特色农业,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目前,全市形成了粮油、生猪和肉制品、奶牛乳品、水果蔬菜、中药材和食用菌、茶叶、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等农业主导产业,名特优新农产品门类齐全、品种丰富。特别是近年来,xx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xx省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立足城乡统筹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农业、农民等相关政策措施,有利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步伐加快,茶叶、食用菌、中药材、花卉苗木等经济作物效益提高。同时,重视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形成了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粮食批发市场、义乌农贸城、仙桥花木城、磐安特产城、xx中药材市场等一批辐射能力较强的骨干市场。 二、合作社发展情况 基本情况 金华全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700多家,其中xx市就有355家。她们以评定星级合作社为抓手,培育、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我们实地考察的孟塘果蔬专业合作社是“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xx市三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xx市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xx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个合作社位于xx市永昌街道下孟塘村,离杭金衢高速公路游埠入口处四公里,合作社成立于20**年3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得重要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对依法规范合作社得财务会计活动,准确核算合作社得各项经济业务与资产状况,加强合作社得内部管理,明晰合作社及其成员得产权关系,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得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发展壮大,具有十分重要得意义与作用.?第二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总则?(一)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合作社得实际情况,财政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二)所有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得合作社,应根据本制度规定与业务需要,设置会计账簿,配备必要得会计人员.设置与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不具备条件得,也可本着民主,自愿得原则,委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三)合作社得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会计核算应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一个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合作社会计信息应定期、及时向本合作社成员公开,接受成员得监督。?(五)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会计法》规定职责,对合作社得会计工作进行管理与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与有关法规政策,对合作社会计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第三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损益得核算?《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了合作社使用得会计科目共37个,分为五类,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与损益类.各合作社可根据自己得业务特点,选择自己适用得会计科目。?一、资产得核算 合作社得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等。合作社得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项、存货等。在核算时具体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成员往来、产品物资、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购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对外投资、牲畜资产、林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17个会计科目。 1、现金得核算 (一)货币资金得核算:包括现金与银行存款两个科目。? (1)本科目核算合作社得库存现金。 (2)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得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得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合作社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得收款凭证。合作社取得得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 (3)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管理费用”,“产品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现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合作社实际持有得库存现金。 例1:某养殖合作社将100头育肥猪出售,每头售价800元,计价80000元。其分录为:?借:现金80000?贷:经营收入80000?例2:某合作社用现金150元购置账本一套。其分录为:?借:管理费 用150?贷:现金150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张掖市“十二五”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为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十二五”期间,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已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十二五”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农民合作社建设取得新成效 随着农业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在生产经营中寻求联合与合作的愿望日益增强。我市各级组织不断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大力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快了农村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它既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制度基础,同时又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制度基础。合作社的发展坚持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具有“生产在家,服务靠社”的鲜明特点,保持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取向的改革方向,有效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了农民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的有机结合,构建了农村生产经营的新体制和新机制。 (二)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快速增加。近几年,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04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施意见》;2006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推动和引导作用;2008年制定了《张掖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实施方案》;2010年市农业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了《张掖市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与账务处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及账务处理 发表日期: 2012年2月2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山东省沂水县农业局黄传博本页面已被访问1550 次 合作社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自有资金是通过成员出资、提取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 他人捐赠等途径获得的,合作社对其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此作为参与盈余分配和承担债务的 依据,体现的是合作社与成员的产权关系。借入资金是通过向成员借款、向外单位或个人借款、向银行贷款 等途径获得的,合作社对其只有使用权,到期后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体现的是合作社与债权人的债权债 务关系。正确区分和核算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资产处置、盈余分配等经济活动具有 重要意义。 一、自有资金 1、成员出资。成员出资是成员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自愿缴纳的资金,是区别合作社成员与非成员的 标志,是成员参与合作社盈余分配的重要依据,也是承担合作社经营风险的主要依据。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 、“产品物资” 、“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 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20万元,存款 10万元,农业机械5台评估确认价为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 32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 库存现金2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固定资产30000 贷:股金320000 资本公积10000 2、公积金。公积金是合作社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 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每年提取的公积金要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合作社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盈余中,按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公积金时,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 科目, 贷“盈余公积”科目。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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