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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的农药登记管理制度

1 农药登记制度

1.1 农药管理法规

1978年根据国务院对《关于加强农药管理工作的报告》[农林(保)字第26号]批转报告的精神,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恢复建所,负责农药管理等工作。1982年,农业部、林业部、化工部、卫生部、商业部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颁发《农药登记规定》([82]农业保字第10号),并成立了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同年,农业部发布《农药登记规定实施细则》。

1997年5月8日,国务院发布《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实施登记管理制度。该《条例》明确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管协助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登记,并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正在修订《条例》,其修改的最大变化将是取消农药临时登记,完善登记的再评审制度等。

1.2 农药登记程序

目前,农药登记可分为药效试验、临时登记和正式登记三阶段。药效试验证有效期3年,临时登记证有效期1年(可续展3年),正式登记证有效期5年(可续展)。

根据农业部第517号公告(2009年第971号公告修订)规定,自2005年7月15日起,农药田间试验审批、农药临时登记、农药正式登记、农药分装登记、农药续展登记和农药广告审查6项农药行政许可纳入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业务范围,应当按照《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规定办理。

申请人按农药登记程序,首先由省所农药检走机构初审,通过后送交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大厅(境外的直接在综合办公大厅办理),经受理后转农药检定所。

随后,农药检定所所各专业处室(生测、分析、毒理、环境、残留、监督和药政综合)审批通过,对特殊的药效试验、所有的临时登记和新农药分别提交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讨论(见图l)。对通过的上报农业部批准,并分别颁发批准证书和登记证。

根据农药检(药政)[2010]35号文,自2010年6月1日,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和山东6省市(直辖市)开展农药登记网上审批试点。

农药临时登记评审委员会由18名专家组成(任期三年),每月开会对每个产品进行审查,超过2/3票数的产品才能通过评审。

农药正式登记评审委员会由农业部、五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检验检疫总局、林业局、海关总署和国家粮食局等单位的35名专家组成(任期三年),另外还有1名特邀毒理学专家,每年开会对每个新产品进行审查,超过2/3票数的产品才能通过评审。

2007年12月8日,农业部发布《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第10号令,废止2001年的《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农农发[2001]8号。

1.3 试验单位管理

(1)根据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1]25号),125个具有农药登记田间药效

试验资质的单位和37个具有农药登记卫生杀虫剂药效试验资质的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745号公告,2006.11.13);37个农药登记室内活性验证试验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992号公告,2008-02-29)。

(2)根据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农发[2002]10号),60个具有农药登记残留试验资质的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802号公告,2007-01-19)。

(3)根据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第374号公告2004.5.14),8个具有农药登记环境试验资质的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980号公告,2008-01-31)。

(4)根据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药检(环毒)[2006]62号),35个具有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资质的单位被批准。

(5)根据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第525号公告,2005.7.27),9个农

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被批准(农业部第1279号公告,2009-10-19)。

(6)公布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农业部第739号公告,2006-11-8),经考核合格,批准6个单位为良好实验室规范(GLP)实验室(农业部第1386号公告,2010-05-07)。

(7)公布47家蚊香产品检验机构名单(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的国质检监联[2004]198)。

1.4 农药标准化建设

目前,已制订国家和行业标准产品标准200多个,方法标准近400个,安全标准近100个,中毒急救和环境安全10多个。

1.4.1 主要基础标准

主要基础标准有农药中文通用名称(GB 4839-2009,Chinese conimon name

for pesticides)、农药剂型名称及代码(GB/T 19378-2003,Nomenclature and codes for pesticide formulations)、真菌农药母药、粉剂、可湿性粉剂、油悬浮剂和饵剂产品标准编写规范等[GB/T 21459.1~5-2008,pecification guidelines for fungal pesticide (TK、DP、WP、OF、RB),、农药产品标准编写规范(HG/T 2467.1~20-2003,Guidelines on drafting specificatlons of pesticides)、农药登记管理术语(NY/T 1667.1~8-2008,Terfmnology of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质量事故管理规定 1 质量事故管理的总体要求 1.1 本规定所称质量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而使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不合格或产生本质缺陷,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事件,以及在国家、省(自治区、市)或中国石化组织的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事件。 1.2 质量事故的分级质量事故按照直接经济损失(见附表1)及影响程度分为以下等级: 1.2.1 特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 万元及以上(特大工程质量事故1 亿元及以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重大工程(装置或设备)报废或原定设计使用功能严重降低。 1.2.2 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以上1000 万元以下(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000万元及以上,1 亿元以下);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损害公司整体形象;在国家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同一单位同种产品连续两次质量不合格(油品销售企业同一单位指同一油库<站>;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隐患,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或造成整个工程停工6 天以上。 1.2.3 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一般工程质量事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在省(自治区、市)、中国石化组织的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整个工程停工3-5 天。 1.2.4 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 万元及以上,100 万元以下(轻微工程质量事故5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造成整个 工程停工2 天以下。

2 分工与职责 2.1 科技开发部负责特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2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石油工程管理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本运营部(资产公司)、工程部、工程企业管理部、物资装备部(以下简称各事业部<管理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重大质量事故的管理。 2.3 各企业负责一般和轻微质量事故的管理。 3 质量事故管理程序 3.1 质量事故的管理按照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程序进行。 3.2 质量事故报告 3.2.1 各企业发生质量事故应按规定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质量事故涉及两家及以上单位的,应分别上报。 3.2.2 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质量事故,应在24 小时内向主管事业部(管理部)和科技开发部口头、传真、书面报告,事故性质确定后补报质量事故报告单(见附表2)。 3.2.3 在境外发生质量事故的,事故单位除按照上述规定上报外,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办公厅,由办公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我国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3.2.4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质量事故不得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 3.2.5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首先采取应急措施,防止质量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经济损失。 3.2.6 各企业因质量问题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应按照中国石化新闻发布有关制度执行。 3.3 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3.1 质量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3.3.2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组成质量事故调查组,开展质量事故调查。

华能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中国华能集团企业文化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标识设计介绍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标识设计为“H”、“N”字母变形。 “H”、“N”是“华能”汉语的拼音字头,相互组合的整体寓意:为振兴中华奉献能源,增添动力,创造幸福。 “H”采用粗壮字体,刚劲有力,表现出安全、可靠、稳健的视觉形象;“N”采用三条射线与“H”沟通相连,形成闪电字型,象征循环永动,能量无限;基色选用深蓝色,体现庄重、严谨、宁静、和谐与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面向世界的远大志向。 从字母的形状看,如山似峰,恢宏大气;从标识构图看,组合工整,庄严凝重;从叠加效果看,既简洁明快,又充满朝气,彰显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神圣使命和时代风范。 华能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表述及诠释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党组专题会议讨论通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企业文化核心理念体系主要内容的规范表述及诠释如下: 企业宗旨: ——把华能建设成一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红色”公司;一个注重科技、保护环境的“绿色”公司;一个坚持与时俱进、学习创新、面向世界的“蓝色”公司。 建设“三色公司”是华能的使命与愿景,是与华能的战略目标相适应、相吻合而构成的文化形态。建设“三色公司”理念,是华能企业精神的概括和延续,是企业多年发展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结果。 “三色公司”具有特定的思想内涵。建设“红色公司”,是华能的根本态度和精神境界,是华能为国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而努力的历史使命的集中体现,是华能职责的生动写照;“红色”是华能本色,是立身之本、“三色”之本。“绿色”,寓意人类与自然环境协同发展、和谐共进。建设“绿色公司”表明华能崇尚科学、尊重人才、注重科技、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

中国石化质量服务承诺书

中国石化质量服务承诺书 中国石化质量服务承诺书范文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遵守中国石化信息网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和程序。同时遵循以下要求:⑴个人邮箱仅限本人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 他人使用;邮箱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管。 ⑶电子邮箱传送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有关规定,用户 对自己的邮箱使用活动负安全的法律责任。 三、保证不得通过中国石化邮件系统制作、发布、传播以下信息:⑴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⑵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泄露国 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⑶煽动民族仇恨, 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⑷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 建迷信的。⑸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⑹传播 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⑺散布个 人隐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⑻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⑼损坏企业利益,破坏企业形象的。 申请人: 三级单位(盖章): 日期: 为加强企业行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成品油供应主渠道企业形象,促进随州经济发展,随州石油分公司特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持信誉第一、顾客至上的服务宗旨,全力支持随州工农业生产和重点工程建设,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章制度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各项政策规定,做到依法经营。 三、履行计量准确、质量合格、环境整洁、安全快捷的服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数质量标准,杜绝假冒伪劣油品,维护消费者 权益。 四、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价质相符,诚信无欺。严禁借调整价格之机损害顾客利益。 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上报等级事故为零。 六、积极倡导电子消费新时尚,推广中国石化加油ic卡,为用 户理财,免除加油身带现金之忧。"一卡在手,全国加油",消费者 一经办理加油ic卡业务,即可在全国范围内的中国石化ic卡加油 站加油。 七、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加油站规范化服务标准,做到礼貌待客,语言文明,实行24小时服务,不断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 八、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消费者的意见和投诉能够及时、妥善的解决。零售客户服务热线“xxxxxxxxxxxxxxx”和“xxxxxxxxxxxxxx”24小时热忱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 诉等。 今年“三夏”,平顶山石油分公司将在全市系统开展“质优量足支援三夏保丰收,贴心服务惠农支农铸品牌”保供主题活动,为确保 活动成效,公司郑重做出五项服务承诺。 确保质优量足,供应放心油品。“三夏”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油库、加油站油品质量控制流程的落实,严格执行双铅封制度和 加油机强检、自检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所供油品“质量合格、计 量准确”,让农机手放心加油,满意消费。

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1)1026号 1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坚持“质量永远领先一步”的方针,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程序,遵循标准规范,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树立良好的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整体形象,持续提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建设具有世界一流质量的工程项目。 1.2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应满足过程控制、全员参与、完善体系、持续改进、落实责任、服务用户的要求,提供满足合同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1.3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投料试车(投用)成功。 1.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监督、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经费管理等。2质量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工程部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与协调,其主要职责:2.1.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中国石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并监督执行。2.1.2负责编制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工作规划。2.1.3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宏观监控,组织总部层面工程质量检查。 2.1.4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察和监测工作管理。2.1.5负责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试以及资格考核认定;负责有关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以及资格的考核认定。 2.1.6总结、交流、推广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2.1.7组织中国石化工程质量评优工作。 2.1.8组织、协调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2.1.9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1.10对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状况进行评价。 2.1.11指导企业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管理。 2.2工程企业管理部是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部门,对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工作负专业管理和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 2.2.1组织编制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有关质量管理的制度,制定质量管理指标,并组织考核、评价工作。 2.2.2组织和指导直属工程建设企业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过程质量控制、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 2.2.3制定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规划和目标,年度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信息统计分析,促进质量问题改进,组织重大质量攻关。 2.2.5负责直属工程建设企业质量管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结合业务特点组织培训。2.2.6负责组织直属工程建设企业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科技开发部开展特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全国五大发电集团、地方电厂及所属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 北京市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电国华北京热电分公司 天津市 华能杨柳青电厂 上海市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发电厂 上海工程分公司闵行检修公司重庆市 华能珞璜电厂 重庆永荣矿业有限公司发电厂华能重庆燃机电厂 福建省 华能福州分公司(电厂) 甘肃省 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 汕头市发电厂 华能广东分公司 华能油头电厂 汕头华能南澳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汕尾市新城发电厂 河北省 华能上安电厂 邯峰电厂 河南省 华能河南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孟州市电厂 武陟县热电厂 黑龙江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华能新华发电厂 鹤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 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荆门热电厂华能江山发电公司 湖南省 华能岳阳电厂 吉林省

长山热电厂 江苏省 华能南京电厂 华能太仓发电厂 苏州市华能热电厂 华能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淮阴发电厂 辽宁省 华能大连电厂 华能丹东分公司 华能营口电厂 内蒙古自治区 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原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伊敏煤电公司 山东省 华能国际山东分公司 华能白杨河发电厂 华能辛店电厂 华能德州发电厂 济宁发电厂 华能威海发电厂 华能日照发电厂 山西省 山西华能榆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热电厂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能康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明台电厂 东西关水电股份公司 四川华能宝兴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 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大理华能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小湾电站建设公司 漫湾发电厂 浙江省 临安恒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华能长兴电厂 中国大唐集团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石油化工公司炼油化工部质量管理手册

某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化工部 质量手册 版本/修改:2/1 2003年月日发布 某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部发布 出如下规定: 1《质量手册》在炼化部经理领导下,由贯标工作小组组织编写,由经理批准、发布。 2《质量手册》是炼油化工部质量工作的法规文件,一经经理批准生效后,由质量管理监测中心进行分发和实施控制。 3在手册使用期间,如有修改建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汇总意见,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监测中心(简称质监中心),质监中心应定期组织由管理者代表主持的对手册的适用性、有效性的评审,必要时应对手册予以更改,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经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4 《质量手册》的发放,在炼化部内使用应严格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

关规定执行。在炼化部以外的放发,属企业介绍可按非受控文件形式登记在案,不作跟踪控制。 5 《质量手册》的每页必须有批准日期、版次(修改状态)的标识,受控本用活页装订,以备修改时进行换页和标识,保证受控版本持有者所持的手册现行有效。 6 本手册受控本持有者要妥善保管,在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7 手册修订或换版时,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也应作相应的更改,以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统一协调。 1.1 炼化部按照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标准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通过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管理评审、数据分析。以及通过内审和对第二方审核、第三方审核结果的利用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使质量管理体系得到了持续改进。 1.2 为实施、保持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炼化部按如下要求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管理。 a)炼化部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进行识别,这些过程包括了与管理活动、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有关的过程。 b)炼化部既识别了每一具体质量活动的过程,如管理评审过程、人员培训过程、设计开发过程、产品的测量分析过程等,也明确了这些过程

中石化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Array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试行) (审查稿) 二00五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管理职责 (3) 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8) 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10) 第五章定期检验 (15) 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7) 第七章附则 (20)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加强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全面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压力容器全面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炼化企业经营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各事业部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

长),在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下对压力容器的管理负责。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压力容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压力容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管设备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职责 (一)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审批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 (四)组织检查压力容器的采购、使用、修理、改造、检验计划和更新计划的执行情况及安全附件检验情况。 (五)组织压力容器事故抢救抢修,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制度。 (二)制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参与审查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三)制定压力容器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或参与审查压力容器的设计、选型,组织审查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方案和报废等。 (五)参加压力容器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简介01

中国五大发电集团公司 简 介 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寺沟峡筹建处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简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

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40号。 邮编:100088 电话:(010)62291888 传真:(010)62291899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中国石化质量知识答题(带答案)

质量知识竞赛试题(网上答题部分) 一、判断题(对的划√,错的划×) 1.的质量方针是“质量永远领先一步”,质量目标是“质优量足,客户满意”。 ( √ ) 2.顾客财产不包括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 × ) 3.所有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全部由获得准入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 ×) 4.《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对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产 品,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部门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申请认证。(√ ) 5.在ISO 9001标准中,术语“产品”适用于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产品。 ( √ ) 6.质量检验是企业质检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的事,与生产工人无关。(×) 7.质量要求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具有“动态性”和“相对性”。(√) 8.组织如果选择将影响产品符合要求的任何过程外包,应确保对这些过程的控制。对 此类外包过程的控制类型和程度应在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 9.《产品质量法》可以用于调整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从事产品生产、销售的活动。 ( × ) 10.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责任的认定。(√) 11.在一定意义上,顾客满意度调查,重点是对顾客不满意信息的调查。(√) 12.质量管理制度不仅适用于产品质量,也适用于工程和服务质量。( √ ) 13.的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 14.GB/T19001和 GB/T19004都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这两项标准相互补充,但也可单 独使用。(√ ) 15.购置的计量器具到货后,须进行检定(校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或入库。 ( √ ) 16.国家标准、行业性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 ) 17.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质量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中国石化油气排放控制标准

1前言 环境标准是评价环境质量和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效果的尺度,也是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依据。 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建成比较完善的环境标准体系。颁布有国家环境标准,其中包括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方法标准等。各地也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制定和发布了地方环境标准。由此构成了以国家环境标准为主体,地方环境标准为补充的环境标准体系。 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我国部分现行国家环境标准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技术指标宽严程度掌握不准确,与技术经济条件结合不紧密,分类指导性不强,前瞻性不够,社会影响力较差。反映到成品油销售业,除上述不足之处外,还有一个行业特点不突出的问题。 成品油销售业的原材料构成、生产工艺和产品结构都很复杂,尤以汽油的烃类污染物排放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而我国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是针对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污染源和污染物而制定的,较少考虑成品油销售业汽油油气排放特点,一些指标没有兼顾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即使安装先进的油气回收设备,也很难达到此要求。 因此,有必要根据成品油销售业的特点,制定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符合清洁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标准。

2总体原则 《成品油销售业汽油油气排放控制标准》的编制要充分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理念,并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 体现成品油销售业的特点,充分反映汽油储存、运输、销售过程的特征污染源和特征污染物; 与国外先进标准相衔接; 以国内、外现有清洁生产工艺和最佳实用污染控制技术为基础; 符合国内外成品油销售业环保技术水平的发展趋势; 尽可能考虑不同地域和时期的环境自净理念的差异; 指标宽严适当,近期和中期相结合。 2.1参考标准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中国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等和石油库和加油站设计规范,及美国和欧盟有关VOC控制和排放标准。 2.1.1中国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50074-2002《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SH3007-1999《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SHQ1-1999《加油站建设规定》 DB11/206-2003《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207-2003《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207-2003《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北京市地方标准) 2.1.2美国标准 汽油配送设施国家排放标准 Subpart R – national emission standards for gasoline distribution facilities (Bulk gasoline terminals and pipeline breakout stations) 散装汽油接卸站的执行标准 SubpartXX—Standards of Performance for Bulk Gasoline Terminals 关于储油罐的国家排放标准

建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cheng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 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中国石化[20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集团公司对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四日

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从事石化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纳入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投资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是由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中国石化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受国家经贸委和建设部委托对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总站下设若干“分站”和“监(检)测中心”。 第五条总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编制颁发有关石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定和办法。 2.负责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规划及管理,对所属分站及监(检)测中心的资质进行考核和管理。 3.负责石油压力管道检测、检验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4.制定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以及培训大纲和教材;对二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的资格进行考核认定后,报建设部批准发证。一级质量监督工程师由建设部考核认定,并颁发证书,总站负责管理。 5.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组织石化系统内的工程质量检查。 6.定期召开各分站站长工作会议,总结、改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交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经验。 7.负责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管理工作。 8.审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组织、协调和督促工程质量问题或争端的处理与仲裁。 9.负责石化建设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制造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六条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以及总站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法规、规定、规范和技术标准。 2.根据总站的安排,制定受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doc

公司概况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照[公司法],对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改建和规范,建立资本纽带关系,实行母子公司体制,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在境内外投资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以及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政策,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需求,依法自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改善产业结构,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电为主,综合发展,逐步成为实力雄厚、管理一流、服务国家、走向世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一)依法经营集团公司及其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含国有股权)。 (二)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 (三)从事信息、交通运输、新能源、环保、贸易、燃料等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 (四)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等业务。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资、融资业务。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文简称:华能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 Huaneng Group,英文简称:CHINA HUANENG,英文缩写:CHNG。 注:2000年集团重组后,对部分产业企业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核实后的资产总额2001年有 所下降。 组织机构

中石化质量月活动总结

中石化质量月活动总结 中石化质量月活动情况如何?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中石化质量月活动总结,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一:中石化质量月活动总结 为加强油品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各层级人员油品质量意识,结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中石化贺州石油分公司以“质量月”为契机,从严把关,大力推进各项活动开展,积极践行“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的誓言,全面提升“质量月”的服务水平。 悬挂横幅喊出活动口号。该公司以“每一滴油都是承诺”为引导,加大“质量月”活动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干部员工参与“质量月”活动。该公司质量安全部门收集相关资料,制作出版一期质量安全板报,以图文形式为“质量月”活动助力。同时还制作相关的质量宣传横幅,悬挂于加油站内,宣传中国石化“质量月”活动主题和“质优量足,客户满意”、“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等口号。活动中重点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不满意或有异议的客户进行宣传,解释油品全过程质量把关,达到减少、消除客户异议。 内查兼外调提升满意度。该公司要求各部门、县片区、加油站在8月份开展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再认真开展一次查找各部门、各环节油品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做好纠正预防措施。同时零售管理部、商业

客户部组织开展大客户走访、客户满意度调查活动,走访公司大客户,发放质量问卷调查,分析总结调查结果,而后制定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措施,及时进行纠正,提升服务质量。 学习培训打基础强管理。各县公司、片区先后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学习、培训活动。学习王玉普同志在集团公司年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毫不放松地抓基层、打基础、强管理”的工作要求,抓好油品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关注客户需求,细化质量管理各项工作。同时为有效应对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各县片区积极开展加油站应对外系统油品抽检规范培训,规范应对外系统油品抽检流程及注意事项,对外系统油品抽检,要求片区经理到场,核对抽检文件、抽样员证、检测项目,并拍照留底、上报。 篇二:中石化质量月活动总结 为践行“每一滴油都是承诺”的社会责任,贯彻落实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开展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精神,树立质量意识,提升中国石化质优量足的品牌形象,中石化森美在20XX年9月份开展“质量月”活动。 据悉,该公司以“迈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为今年活动主题,活动内容:1.充分利用APP、官方微信、网站、宣传栏、LED牌等工具,加大质量宣传力度,营造“质量月”活动的良好氛围;2.结合实际开展国家东部11省成品油质量升级最新要求、普通柴油国家产品标准(20XX版)、公司质量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009年8月11日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基建过程中的人员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保证国有资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所有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基层单位(以下统称各企业)。 第三条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第五条各企业实行突发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三个渠道逐级报告制度,由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行政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对口领导、部门报告。 各企业必须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级报告系统的责任制。 第六条各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涉网事故后,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 第七条公司系统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各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八条公司系统贯彻“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基建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竞争力”的意识,搞好安全工作。 第九条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工会与行政监察部门有权参与事故调查,依靠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中国石化常压储罐设备管理制度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职责 (1) 第三章储罐的设计、安装与验收 (4) 第四章储罐的使用和维护 (5) 第五章储罐的检修 (8) 第六章储罐管理与考核 (9) 第七章附则 (11)

常压储罐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储罐管理,确保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中,储存非人工制冷、非剧毒的石油、化工等液体介质的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 第三条各企业应加强储罐全员、全过程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以达到储罐使用寿命长、维修费用低、综合效能高的目标。 第四条各企业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储罐管理和检维修技术水平。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依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储罐,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储罐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储罐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企业应建立健全储罐的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企业分管设备管理工作副经理(副局长、副厂长)在经理(局长、厂长)

领导下,依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全面负责企业储罐管理工作。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企业储罐的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储罐管理的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储罐管理规定、管理细则及工作计划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组织或参与储罐设计、购置、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保证储罐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三)组织建立健全储罐设备技术管理档案,掌握设备状况,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 (四)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的年度修理及检测计划,审定主要储罐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针对储罐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不断提高储罐的技术管理水平。 (六)组织编制和审核储罐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参加新、改、扩建项目中储罐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组织或参与储罐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负责储罐备品配件的技术管理,组织编制并审定备品配件计划。 (九)负责储罐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第八条生产管理部门职责: (一)组织制定、审查储罐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保证储罐在设计规定的工况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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