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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实战阶段模拟题及答案(2)

司法考试卷三实战阶段模拟题及答案(2)
司法考试卷三实战阶段模拟题及答案(2)

司法考试卷三实战阶段模拟题及答案(2)

11、张三是15岁的公民,背书转让一汇票于李四,李四又背书转让,最后持票人王五提示承兑被拒绝后,向张三追索,张三的哪些主张可以构成抗辩?

A、张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章无效,不负票据责任

B、张三不是付款人,没有义务付款

C、张三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签署的票据无效,因而不负票据责任

D、张三、李四之间接受票据时所依据的买卖合同归于无效,二人之间转让票据的行为归于无效,因而张三不是票据债务人

12、下列哪项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

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13、李志华因投资股市失败损失惨重而离家出走,下落不明,经其妻杨兰申请被法院宣告为失踪人,其财产由杨兰代管。李志华在失踪前曾向其友聂海军借款10万元,现已到期,聂海军向杨兰索要欠款。杨兰认为钱是李志华借的,应等其回来再还。聂海军索要未果,九天考资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中,哪个是正确的?

A、聂海军为原告,李志华为被告,杨兰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聂海军为原告,杨兰为被告

C、聂海军为原告,李志华与杨兰为共同被告

D、聂海军为原告,李志华为被告,杨兰为其法定代理人

1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是?

A、精神病患者及十周岁以下的儿童

B、中外合资的北京现代公司

C、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个人合伙

D、外国留学生杰克

15、某机械制造厂与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因此都对合同的管辖法院问题十分看重。现机械制造厂位于甲市,商贸有限公司位于乙市,双方签订合同是在丙市,加工行为将会在丁市完成。那么,如果双方要对合同的管辖法院作出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合同不含有涉外因素,因此不可以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B、合同双方可以约定甲市或者乙市法院作为合同的管辖法院

C、加工承揽合同不同于买卖合同,不能随便约定管辖法院

D、丙市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但是丁市法院不能成为管辖法院

16、陈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天津一家公司交付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要求致其受损一案。

陈氏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天津的某法院提出诉讼,但被告公司却认为,合同签订地在河北,只有石家庄法院才有权审理此案,遂提出管辖权异议。天津法院认为自己作为被告人住所地有管辖权,遂裁定驳回了管辖权异议。天津公司对此裁定不服,你认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法院的裁定,被告有权提出复核一次

B、对于法院的裁定,被告有权提出复议一次

C、对于法院的裁定,被告有权在10日之内提出上诉

D、对于法院的裁定,被告应该在15日之内提出上诉

17、王平将其自有一处房屋出租给儿媳杨芳,杨芳又将该房屋偷卖给不知情的杜莲,杜莲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之后杜莲和杨芳为该房屋所有权发生纠纷,杜莲将杨芳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才知晓真情的王平经人民法院同意参加诉讼。之后杜莲经人民法院准许撤诉,该案应当如何处理?

A、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杜莲、杨芳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B、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杨芳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C、王平作为另案原告,杨芳作为另案被告,杜莲作为第三人,诉讼另行进行

D、更换王平为原告,杨芳为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18、甲出售一批服装给乙,甲于1999年11月4日在其服装厂向乙交付服装,双方约定,乙于一月后向甲付款。一个月后,乙没有付款,而甲也忙于其他事务无暇顾及。2001

年7月4日甲因车祸受伤成了植物人,因对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迟至2001年8月4

日才确定了由丙担任甲之监护人。2002年2月3日丙清理甲的财产时,发现尚有乙的欠款没有收回,遂向乙主张权利,乙认为该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不愿偿还,双方发生纠纷。则依法,甲向乙请求偿还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至何日届满?

A、2000年12月4日

B、2001年12月4日

C、2002年1月4日

D、2002年2月4日

19、北京某公司为开拓业务,在上海设立一家办事处。某日,办事处负责人金某在外出办公事时驾车不慎致人损害,须赔偿5万元,则该五万元由谁承担?

A、由金某承担,因为是他致人损害

B、由办事处承担,因为王某是办事处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其行为视同办事处的行为

C、由办事处承担,因为办事处是独立的企业分支机构,具有独立的责任能力

D、由北京公司承担,因为办事处是分支机构,金某的行为视同公司的行为

20、某日晚,乙因喝醉酒,将其自行车弃于道旁步行回家。甲看到后便将该车推回家,欲将其放到自己居住的小区的车棚内。但由于车棚已锁门,看车人已离去,甲遂将车推到自己居住的塔楼下。第二天,甲发现车被盗。乙酒醒后多方寻找,得知甲将车推走,就找到甲要求返还,甲将情况告知后,乙要求赔偿。则该案应该如何处理?

A、由某乙自己承担责任

B、由某甲赔偿

C、某甲承担主要责任,某乙承担次要责任

D、某乙承担主要责任,某甲承担次要责任

答案

11、【答案】A

【考点】票据无因性

【解析】 《票据法》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可见A正确,BC错误。根据票据的无因性,票据签发转让后,原因关系不存在了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故D错误。

12、【答案】D

【考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

【解析】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民事诉讼法调整从而形成的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发生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必须是人民法院。因此,正确答案是D。

13、【答案】B

【考点】诉讼参与人地位的确定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32条的规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本题正确答案为B。

14、【答案】C

【考点】当事人的资格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根据《民诉意见》第43、46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及个人合伙参加民事诉讼的,以户主和全体合伙人为当事人。因此,正确答案为C。

15、【答案】B

【考点】合同案件的管辖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虽然《民事诉讼法》第244

条也规定了涉外合同诉讼的管辖问题,九天考资但合同种类如何以及是否包含涉外因素不是是否可以约定管辖的前提条件,A选项和C选项错误。甲市和乙市分别是原被告住所地,所以可以成为管辖法院所在地,B选项正确。丙市作为合同的签订地也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这并无问题,但丁市作为加工行为完成地,根据《民诉意见》第20条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所以丁市就是本合同的履行地,可以作为管辖法院所在地,因此D选项错误。

16、【答案】C

【考点】裁定的上诉

【解析】《民事诉讼法》里面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即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的裁定有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以及罚款和拘留,还有回避申请,可以复核的没有,故A、B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可见裁定不分对象上诉期都是10日而非15日,故C项正确,D 项错误。

17、【答案】A

【考点】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解析】根据《民诉意见》第160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本案中,王平对杜莲和杨芳之间的房屋所有权纠纷的诉讼标的物房屋主张所有权,提出独立的请求权,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加入到杜莲和杨芳之间的诉讼中来。在本案中,当社莲提出撤诉并经法院批准后,本诉因为原告撤诉而归于消灭时,便产生了一个新的诉讼关系:王平作为原告,杜莲、杨芳作为被告。

18、【答案】C

【考点】诉讼时效

【解析】本题中甲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成为植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止,但为其选出监护人后,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9、【答案】D

【考点】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法人工作人员

【解析】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121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金某属于法人的工作人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应由法人承担。同时,办事机构虽为法人的分支机构,但该分支机构既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在诉讼上,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因此金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致人损害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

20、【答案】A

【考点】无因管理

【解析】无因管理人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只有在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才负赔偿责任。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且对于自行车被盗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以不承担责任。A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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