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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

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实务与展望

导读

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

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2015年9月14日之后,发改委将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审批机制改为备案登记制。境外债券与点心债有重合的部分,与熊猫债则截然不同。境外债券可以直接发行、间接发行、红筹架构发行,红筹架构发行并不属于2044号文中所规定的外债发行模式,是否需要在发改委备案登记尚有争议。从发改委政策来看,其更想要引导更多的境内企业通过直接发债模式在境外融资。

一、境外债券概述1.境外债券及其辨析

根据《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发改外资[2015]2044号)(以下简称“2044号文”),外债是指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向境外举借的、以本币或外币计价、按约定还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债务工具,包括境外发行债券、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等。

为了避免境外债券与我们熟知的点心债和熊猫债混淆,我们将三者进行了比较。点心债是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计价债券,因其相对于整个人民币债券市场规模很小,而香港又素

以点心闻名,因而得名“点心债”;熊猫债是指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表1列出了境外债券与点心债、熊猫债等债券在发债主体、交易场所、交易币种方面的异同点。我们可以发现,境外债券和点心债两者有重合的部分,境内主体在香港交易所发行的点心债属于境外债券的一种。而熊猫债券属于外国债券的一种,与境外债券和点心债不同。

2.境外债券发行方式

根据境外债券的定义,境外债券可以有两种发行方式: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境内企业直接去境外发债,发债的主体是中国境内企业;间接发行是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在境外发债,发债的主体是中国境内企业的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通常是设立的SPV,即专为发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

间接发行境外债券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第一种是担保模式,即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SPV)发债,由境内主体(通常是境内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第二种是维好协议模式,即境外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发债,由境内主体(通常是境内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为其提供维好协议,维好协议是指境内维好提供者需要维持境外发行人有足够的流动性,以用于履行偿还债券本息等义务,但维好协议实际上不具有法律效力,是公司为了规避内保外贷各项制度限制而产

生的。

除了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外,还有一种红筹架构发行境外债券模式。红筹架构发行模式即控股公司在境外,实际业务和资产在境内的中国企业,直接采取该境外控股公司作为发债主体,或者专门为发债成立一家SPV,并由境外控股公司对债券进行担保,从而成为实际发行人。理论上讲,该模式并不属于2044号文中所规定的外债发行模式,但是实践中有很多企业采用这种模式发行境外债券,对于是否需要在发改委备案登记尚有争议。

二、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相关政策

1.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制

2015年9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发布2044号文,开启了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的政策新篇章,新政策最大亮点在于改境外发债审批制为备案登记制。2044号文颁布之前,我国对中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按照发行方式不同、计价货币不同区别管理。其中,境内企业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均需监管机构审批;境内企业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其发债主体及境内母公司无需就该境外发债符合发改委制定任何资质要求,亦无需发改委审批,但需注意,根据不同发债项下的不同增信措施,其境内母公司可能需履行相关外汇管理局登记手续及需符合外管局的要求。

2044号文颁布之后,发改委将人民币及其他币种的境外债

券、直接发行及间接发行的境外债券纳入统一管理,并取消发行外债的额度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即要求境内发债主体事前向发改委(或外债规模切块管理改革试点的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并要求在每期发行结束后报送发行信息。2044号文发布之后,2016年6月7日,发改委又部署2016年度企业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选择21家企业开展试点,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自主选择发行窗口,分期分批发行,不再进行事前登记,待发行完成后及时报送发行信息。发改委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行外债,适当控制海外分支机构和子公司发行外债,并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城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创”、高端装备制造业、互联网+、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扩大有效投资。

然而,在政策放松的同时,2017年6月12日,发改委发布了《企业境外发行债券风险提示》,通报几家企业发行外债未履行事前备案登记,并指出,对发行外债不履行备案登记的相关企业,将考虑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平台不良信用记录和联合惩戒信息平台。

2.资金回流更加灵活

在中资企业间接发行境外债券的模式下,还涉及到资金回流

的问题,因为资金是否能回流不仅受限于发改委的规定,还须遵守国家外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

2017年1月,外汇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7]3号),允许境外债务人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内保外贷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而在此之前,根据《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的规定,未经批准,内保外贷的募集资金不得调回境内使用。因此,现行政策下,中资企业间接发债模式下的资金回流变得更为灵活。

但是,从发改委政策来看,其更想要引导更多的境内企业通过直接发债模式在境外融资,在该模式下,境内企业无需另外再寻求回流路径将发债资金搬入境内。

三、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概览

(一)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热情来源于哪?

1.境外债券监管政策限制少

境内外债券市场监管思路有所差异,境内监管机构(如发改委、证监会、交易商协会)对于债券发行有不少限制条件,而境外监管机构限制较少。例如发债企业首先应满足最基本的要求,包括发债企业的净资产应满足监管要求,累计债券余额占净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40%,债券的募集资金应用于核准的用途,净利润对利息偿付的保障等;监管机构时常对

某类企业(城投企业、房地产企业、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发债进行限制;还在债券的发行审批、上市交易和投资许可等多个环节对评级结果进行了限制性规定。较为宽松的发行条件是吸引国内企业发行境外债券的重要原因之一。

2.找准时机,可节约融资成本

如果企业根据国际金融宏观和微观政策、国内外资金利率、汇率情况,综合比较国内外融资利率变化,结合企业自身的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债时机、交易币种、交易场所,可大大节约发债的融资成本。例如,2016年11月10日,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成功

发行了为期3年总额为5亿美元的债券,票息3%,远低于国内平均利率;2014年4月,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50亿美元境外债券,各年期债券综合成本率折合年息

2.23%。

3.国内监管机构鼓励

当前监管机构非常鼓励辖区内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对成功发行境外债券的积极进行宣传。例如,2016年12月14日,陕西省发改委主办、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承办的“陕西企业境外发债研讨会”在西安召开,近百家企业代表齐聚西安,围绕如何帮助企业境外发债进行深入研讨,共谋发展思路,共寻发展良机。再如,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3亿美元债券,四川省发改委在其官网进行宣传:“该支债券的成

功发行使我省企业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实现了零的突破,标志着我省企业已具备走入国际资本市场的能力。”此外,监管机构在审批效率上也对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提供支持,如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时,国家发改委仅用3个工作日就出具了“企业借用外债规模登记证明”。

4.提升发行人知名度

对于发行境外债券的中资企业来说,境外发债有助于提升其国际知名度,对于企业将来的对外合作、拓展海外市场、境外上市将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概览

据WIND数据库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2月7日,中资企业共发行1671只境外债券。虽然数据统计并不完整,但是我们可以借此一瞥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情况。

从历年发行情况来看,2010年-2014年,中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只数一路上升,这主要是由于金融危机后,受量化宽松政策刺激,美元流动性过剩,人民币进入升值通道,与国内贷款利率和发债成本较高相比,中资企业纷纷积极在海外市场发行债券进行融资。2015年“8.11汇改”,央行宣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调整,使得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汇率风险加大,进而影响融资成本,受此影响,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数量有所降低,甚至有些企业提前赎回了已发行的境外债

券。2016年-2017年,受益于前文所述国内监管政策的放松,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热情再度高涨,2017年1月1日-12月7日,已经发行了457只。

从中资企业境外发债发行币种来看,以美元、人民币和港元为主。其中,境外美元债券共发行了1011只,只数占比61%,规模为5343.43亿美元;境外人民币债券共发行了393只,只数占比24%,规模为4136.67亿元;境外港币债券共发行了217期,只数占比13%,规模为1593.66亿港元;其余币种的境外债券占比均未超过3%。从中资企业境外债券的交易场所来看,以香港联交所、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为主,在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发行的境外债券均以人民币计价,且发行人多以银行为主。同时,也有很多中资企业境外债券选择不上市交易。

从境外发债的中资企业行业类别来看,以金融业为主。非金融企业中,最受国内关注的是城投和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情况,截至2017年12月7日,城投企业共发行境外债券76只,房地产企业共发行海外债券314只。城投和房地产企业海外发债的节奏与国内对两者发债融资的限制有关,以城投企业为例,2014年10月,国发[2014]43号文颁布,国内对城投企业融资进一步收紧,所以2015年起城投企业境外发债数量明显上升。从中资企业境外发债的债券品种来看,创新品种越来越多。例如,宝钢集团旗下子公司宝钢香港投资

有限公司发行的零息可交换债券;中国华荣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宏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的可换股债券;由君智管理发行、远东宏信有限公司担保的有担保后偿永续资本证券等;由中国银行在境外发行以三种货币(美元、欧元和人民币) 计价的绿色债券,其中美元、欧元、人民币发行金额分别为22.5亿美元、5亿欧元、15亿人民币。

四、中资企业境外发债评级

目前,境外发行债券并没有将信用评级作为必要条件。从当前中资企业境外债券的发行情况来看,大多数债券均没有评级,如中粮、华为等企业,均发行过未评级债券。据不完全统计,我们统计的这1671只境外债券中,没有评级的有1368只,占比81.87%,不仅私募发行的境外债券未评级的较多,公募发行的境外债券未评级的也占绝大多数。

起初境外发债的中资企业大都实力较强,在国际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再加上初期市场上投资者对中资企业发行的境外债券需求较大,所以对评级的需求不旺盛。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中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发债企业的类型不仅有实力强劲的企业,还有许多普通企业,因而揭示这些企业主体以及具体债项的风险的必要性逐渐上升。

中资企业在发行境外债券时,应按照发行债券的交易场所、交易币种选择评级机构。对于国内评级机构而言,可申请获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批准在香港开展信

贷评级业务,这样当中资企业在香港发行境外债券时,可以参与其评级。目前,获得SFC批准的内地评级机构主要有包括鹏元资信评估(香港)有限公司在内的3家。

当前,国际三大评级机构依然在香港评级市场上占据主导地位,它们将香港作为亚太经营业务的业务基地,充分利用其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拓展业务规模,但是,我们必须意识到,一方面,国外评级机构的评级体系和国内评级体系不一致,且长期以来,国际评级机构有意压低我国国内评级,另一方面,由于在信用评级过程中,政府要向评级机构提供政务信息、全国的经济和技术信息等,企业要向评级机构提供市场规模、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尤其是一些国有骨干企业、国防工业和特种行业,这些敏感行业向国外评级机构提供过多的信息,势必会使我国有价值的技术信息流失。因此,中资企业在香港发行境外债券时,选择国内评级机构进行评级是非常有必要的,且当前国内评级机构已经为“走出去”做了充足的准备,包括提升自身评级技术、加强境外债券市场研究、申请获得香港评级业务资质等。

五、中资企业境外发债未来展望

当前,中国经济继续从大到强,2017年年前三季度,中国内地GDP增长达到6.9%。2017年召开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7年12月18日至2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作为今后三年重点工作,未来中国经济将行稳致远。基于此,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和中国企业树立了投资信心。2017

年11月,我国成功在港发行美元主权债券,本次债券发行采取无债项评级发行方式,并获得市场热烈反响,投资者分布非常广泛,亚洲以外地区投资者获分配比例超过50%,最终定价接近发达国家收益率水平,充分显示了国际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

一方面,海外投资者对中资企业境外债券的需求依然强劲,另一方面,国内监管机构鼓励中资企业海外发债融资,再加上,发行境外债券可以满足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和并购的需求,因此,未来中资企业境外发债依然有发展空间。此外,值得说明的是,十九大将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写进党章,香港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窗口,作为连接中国和世界的主要金融中心之一,金融市场发达,市场体系成熟,中资企业应利用好这个投融资平台,积极到香港债券市场发债融资。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流程最新整理)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一、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审批程序概述 在通常情况下,中国企业投资者必须获得至少三个政府部门的登记或核准,分别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外管局”)其职权和管理事项分别为: 1、发改委,负责规划、监管和协调中国经济发展和行业政策,主管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2、商务部(厅),负责具体境外投资事项审批或核准,并发放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外管局,负责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 二、具体审批流程及要点 (一)境外投资立项审批(发改委) 1、审批权限 (1)核准 依照现行规定,根据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主管机关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2)备案 除上述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信息报告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项目信息报告格式文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3、核准和备案程序及条件 (1)核准程序及条件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必要性分析、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投融资方案、风险分析等内容。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附件: a.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b.投资主体及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c.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d.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并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有权机构的确认函,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e.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应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对于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分析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分析 作者:张力宏 目前,中国海外并购激增,“中国买断全球”论盛行。虽然根据中国商务部的数据,实际完成的海外并购不足外媒报道的20%,但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大幅增长的趋势值得关注。这背后的驱动因素有多方面,包括少数案例形成的异常值扰动、宽松资金面的支持、人民币汇率承压下的资产配置,以及对外投资审批环节简政放权释放了企业海外投资活力等。我们认为不必过于担心中国海外并购大幅增加所带来的资本流出,更应关切的是海外并购过程中的企业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国内外数据相差一个数量级,主要原因在于统计口径的差异。 数家外媒纷纷报道一季度中国海外并购总规模将近千亿美元,超过去年全年,一时之间引起轩然大波。对于外媒的报道,中国商务部进行了澄清。今年一季度,中国企业实施的海外并购项目共计142个,实际交易金额165.6亿美元。 一个是一百多亿美元,一个是一千亿美元,为什么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与外媒公布的数据差异如此巨大?主要原因在于统计口径的差异。商务部公布的是已完成交割的中国海外并购交易。外媒公布的数据则囊括三类:一是已完成交割的中国海外并购交易;二是新宣布的中国海外并购交易,这时的项目可能只是还处于商业磋商阶段;第三类交易是中外双方基本达成并购意向,但还需要通过相关国家政府部门的安全审查。可见,外媒公布的数据范围更广,与商务部公布的数据不具有可比性,于是产生了国内外数据相差一个数量级的巨大反差。 由于从宣布并购、到双方磋商、再到政府审批、直到最终完成,中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耗时从数月到数年不等。如果按照外媒的数据口径,极易造成重复计算的问题。例如,今年一季度新宣布尚未完成的并购交易,至少会在二季度统计中重复计算一次。如果二季度还未完成,三季度又会重复计算一次。因此,按照商务部已完成并购交易为数据口径,更能反映中国海外并购的现实情况,避免重复计算或由于各种原因撤回所造成的数据偏误。 除了统计口径的差异外,海外并购数据本身也存在诸多令人诟病之处。例如,部分企业海外并购使用的并非国内实体,而是注册在离岸金融中心(例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子公司。如果该并购交易完全在海外市场融资完成,就不在中国国国内监管机构的统计范围之内,但东道国仍然认为是来自中国的投资,这是造成数据差异的另一原因。 虽然外媒报道的数据口径过大,但其反映的趋势值得关注。即使看已经完成的中国海外并购交易,今年一季度同比增长也高达119%。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大幅增长的原因有四: 一是少数案例形成异常值扰动。一个非常显著的案例是中国化工集团瑞士并购案。2月3日,中国化工集团宣布斥资428亿美元收购瑞士种子和农药巨头先正达,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企业历史上最大一笔海外收购。而此前规模最大的交易是2013年中海油以151亿美元收购加拿大尼克森能源公司。中国化工的这一笔海外并购就是一季度全部已完成并购金额165.6亿美元的将近3倍!大幅拉动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财贸科 A.证券法 ?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B.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 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 具有偿债能力; ?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C.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 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 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 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D.相关机构职责 I.发行人 ? 提供债券发行所需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材料 ? 配合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 在主承销商的协助下,进行债券报批工作 ? 积极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沟通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流程 一、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审批程序概述 在通常情况下,中国企业投资者必须获得至少三个政府部门的登记或核准,分别是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商务部”)、外汇管理部门(“外管局”)其职权和管理事项分别为: 1、发改委,负责规划、监管和协调中国经济发展和行业政策,主管对外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 2、商务部(厅),负责具体境外投资事项审批或核准,并发放中国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3、外管局,负责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登记及备案。 二、具体审批流程及要点 (一)境外投资立项审批(发改委) 1、审批权限 (1)核准 依照现行规定,根据投资项目和投资金额的不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的主管机关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 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

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2)备案 除上述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项目信息报告 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应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信息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项目信息报告后,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确认函。项目信息报告格式文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3、核准和备案程序及条件 (1)核准程序及条件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由省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管理企业由集团公司或总公司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投资主体情况、项目必要性分析、背景及投资环境情况、项目实施内容、投融资方案、风险分析等内容。项目申请报告示范大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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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要:经济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最根本的特征和发展趋势,世界贸易和国际投资无一不被纳入到全球经济体系之中。而跨国公司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跨国 公司的海外投资行为和战略调整已对世界经济和东道国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发 展和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企业跨国投资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力量。 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的征途中虽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但也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阻碍了企 业国际化的发展。本文从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三方面,对中国企业跨 国并购进行分析,希望能为中国走向海外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关键词:跨国并购;现状;问题;措施 The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hinese enterprises transnational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bstract: Globalization has become the most fundamental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ment trend in today's world economy, world trade and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re covered by the global economic system. And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in the process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has played a pivotal role, overseas investment behavior and the strategic adjustment of multinational company has an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world economy and the host countr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reform and opening up , vigorous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nterprises transnational investmen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force in active participation in economic globalization. Chinese enterprises in cross-border although made some achievements and experience, but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these problems hindered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ization. This article from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enterprises transnational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problems and strategy three aspects, to analyze Chinese enterprises transnational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hope to provide better development platform for China . Key words:Transnational merger and acquisition present situation questions countermeasure

中国企业海外融资策略汇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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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ncio软件融资过程 (IT经理世界1999年第11期) 在本案例中,企业家Didier Moretti(以下简称Moretti),与风险资本家Promod Haque和Jos Henkens(以下分别简称为Haque和Henkens)共同构想要研发一种软件系统(Annuncio软件),他们成功合作发起建立了一家公司,并把这个想法付诸于实践。以下是对这个过程的具体描述。 背景介绍: Haque是Norwest Venture Partners(一个风险投资企业,以下简称Norwest)的投资决策人员(合伙人之一)。Norwest 曾经投资过一家名为Cambio Systems的"客户椃衿鳌比砑尽6?/FONT>Moretti曾经担任过该公司转型期间的CEO。自此,Haque 与Moretti有了合作的基础。尽管Cambio Systems最终没有成功,但Haque对Moretti的能力已经有了深刻的印象。同时,Henkens对Cambio Systems也比较熟悉,于是对Moretti的作为也有较深的印象,尽管他的Advanced Technology Ventures(先进技术创投,以下简称ATV)并没有投资于Cambio Systems。此外,Norwest与ATV在此前已经共同合作投资过。 产品构想: Moretti、Haque和Henkens三人都对逐渐为人们所知的"营销自动化"领域有着强烈的兴趣,这是最后一块尚未被诸如美国的Peoplesoft公司或德国的SAP公司等业界巨头统治的、有待开发的软件领域。这种软件的设计目的,是帮助营销经理策划一次销售攻势,并能够立即知道所策划的攻势是否起了作用。尽管此种类型的软件已有其它存在形式,但Annuncio公司的设计理念是要开发运作于网络上的软件。网络的使用将大为加快系统的反应速度,而且运作成本也将大为降低。 Haque对这个领域的现状十分熟悉。他已经研究过几例 "营销自动化"初创期的融资申请,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未能最终投资。Haque开始与Moretti联系,而此时Moretti已经开始与Henkens接触商谈类似的想法。由于具有共同的兴趣,三人决定一起共商大计。

企业债券与信用评级市场

企业债券与信用评级市场 一、债券市场不发达的状况及其原因在资本市场正在发生结构性变化的新形势下,在机构投资者日益壮大,并逐渐成为市场主力的情况下,债券市场已经成为完善市场结构的必然选择。近几年,我国的债券市场虽然发展迅速,但债券总量只占GDP的 24%,相比 国际上95%的比例,所占比重还很小,与国外成熟市场相比,我国债市无论是市场规模、债券品种,还是市场发育程度,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表现为市场规模过小,品种过少,市场参与者单一,债券流动性差,市场体系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截至2002年 2月,国债余额约为14000亿元,债券余额接近 8400亿元,全部为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发行的准政策性债券;作为债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企业债券,在我国的规模较小,余额800亿元,仅为国债余额的5%,为同期股票市值的近2%,随着 国债和金融债券规模的不断增加(见上图),相对而言,企业债券的规模还在不断的下降。即便是规模少之又少的企业债券,也全部为大型优质国有企业所发,具有准国债性质。 造成企业债券市场如此不发达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是一级市场严格受管制,企业更喜欢股权融资,债券市场的流动性不足等。除此之外,债券承诺了还本付息,对收益的满意程度和还本付息能力的综合评价是投资债券的前提。在我国的市场环境下,信用评级市场的不发达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本文仅就信用评级存在的及其与企业债券的发展间的相互进行探讨。二、造成评级市场不发达的主要原因 1.受债券品种缺 陷的影响,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在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市场十分不发达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复杂、审批漫长、额度控制等措施严重制约了企业债券的发行,发行债券的企业几乎全部为大型优质企业,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信用等级全部为AAA级,因此,债券评级意义不是很大,评级的目的在更大程度上是为满足 主管部门的要求,评级地位的重要性很难确立。 2.利率限制的影响使信用评级失去了 意义按照《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利率按照不超过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40%为上限由人民银行审批。在银行利率水平较低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债券的吸 引力,企业债券的利率水平基本上要达到规定的利率上限,这就减弱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给企业发行债券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使债券信用评级失去了意义。因为,无论信用等级的高低,企业债券利率水平基本一致,在融资成本和收益的决定方面,资信评级无论对发行人还是投资人都失去了意义,发行人评级的积极性受到制约,投资人对信用评级的需求被弱化。 3.评级机构的权威性是制约自身发展的主要障碍由于我国师事务所、资 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做假现象屡禁不绝,因而评级机构的形象在公众心目中权威性很难确立,评级结果的可信度受到很大影响,评级市场难以发展。在评级市场较小的情况下,评级机构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很难长进,评级结果也难以得到市场检验,从而抑制了评级机构业务的开展以及评级结果权威性的确立。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很难形成像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投资服务公司等具有国际知名的评级公司,投资人很难根据评估结果对债券进行判断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也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4.制度缺陷限制了评级公司

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若干问题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若干问题 本文希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律师实务,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投资架构、交易流程和中国境内审批程序进行介绍,供有意进行境外投资的国有企业参考。 一、境外投资架构 (一)直接和间接投资架构 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架构主要有以下两种: 1.直接投资架构:即境内国有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直接持有境外企业或项目的权益(见图1)。 2.间接投资架构:即境内国有企业通过其控制的离岸公司(可以设多层离岸公司)在境外设立或取得既有企业或项目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间接持有境外企业或项目的权益(见图2)。 (二)两种架构的利弊 相比于直接投资架构,间接投资架构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优势: 1.境外企业/项目变更时的境内审批程序较为简单 在直接投资架构下,境外企业/项目发生变更时(包括但不限于总投资金额、股权/权益结构等发生变更),境内国有企业通常须向发改委、商务部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办理一系列的境内审批程序。在间接投资架构下,由于境内国有企业并不直接持有境外企业/项目,境外企业/项目发生变更时,境内国有企业通常仅需就重大事项向国资委或其委托监管单位办理事后备案,涉及的境内程序比较简单。 2.离岸公司可以作为境外投融资运作和资金调配平台 在间接投资架构下,境内国有企业可以将离岸公司打造为境外投融资运作和资金调配平台,由其作为融资主体在境外进行股权或债权融资,并可以将境

外投资所得留存于离岸公司,这样,当出现境外投资机会或相关境外企业/项目存在资金需求时,离岸公司可以融资所得或境外投资所得资金迅速进行投资或调拨资金,避免了境内繁琐的审批程序及外汇管理政策限制,并节约时间和费用。 3.合理避税并隔离境外投资风险 离岸公司通常设立于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港,该等离岸金融中心或避税港一般具有运营环境良好、税率低、保密性高等优点,境内国有企业可以通过离岸公司更充分地利用各国税法制度及税收协定,进行税务筹划以合理避税,同时,对于一些可能导致投资者承担股东或无限责任的境外企业/项目,离岸公司也可以起到隔离风险的防火墙作用。 4.淡化国企管理制度的影响 间接投资架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淡化国有企业特殊的人事任免等管理制度及公司治理制度对境外企业/项目的直接影响,有利于境外企业/项目建立更符合国际竞争需求的管理和治理制度。 相比于直接投资架构,间接投资架构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劣势: 1.设立和维护离岸公司存在一定成本和费用; 2.境内国有企业设立离岸公司、离岸公司投资境外企业/项目时须分别向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向国资委或其委托监管单位办理审核或备案手续。 二、境外投资的交易流程 境内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交易流程通常如下图所示(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 三、境外投资的境内审批程序 境内国有企业境外投资通常须履行下述境内审批程序(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现状分析与战略思考_王含笑

3. 2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特点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实际情况,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呈现出自身的特点。 3. 2. 1交易规模呈上升趋势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中国企业 跨国并购的数量和总量都呈上升趋势。其中不乏一些大金额的并购事件出现。 2002年中国海洋石油收购西班牙瑞普索公司在印尼的五大油田部分权益,并购 金额达5. 85亿美元,紧接在2003年又以6. 15亿美元收购英国石油气集团里海 卡拉干油田8. 33%的股权。同年,中国石化以6. 15亿美元收购哈萨克斯坦北里 海项目1/12权益。2004年,联想集团以12. 5亿美元收购IBM个人电脑事业部。 圈在跨国经营的方式上,中国虽然仍以新建为主要投资方式,但是以跨国并购 的方式进入国际市场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并且规模也在扩大。这将是中国企业 跨国并购的发展趋势。 3.2.2目标公司的区域与行业呈多元化趋势 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的最初阶段,由于受到自身实力较弱,国际市场的信息 获取不灵通等条件限制,目标企业主要为东南亚地区的公司,并且多数为发展中 国家。东南亚国家地理位置与我国相邻,而文化氛围与我国相似,拥有丰富的自 然资源(石油,天然气,矿产等),因此它自然成为许多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首 选之地。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实力的积累和壮大,东南亚地区的市场 己经不能满足它们的投资需求,于是它们逐渐把目光投向了北美、南美、欧洲等地。从90年代初开始,我国海外投资的企业分布区域广泛,己遍及160多个国 家和地区。投资区域逐渐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延伸。不仅如此,我国企业跨 国并购涉足的行业也越来越多元化。除了自然资源,我国在其他行业的投资并购 总量明显增加,如电子、电器、信息通讯、汽车制造业等行业。国外的这些行业 拥有着成熟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先进的理念,对于我国企业的自身发展是十分 有利的。而国外的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一些服务公司也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借鉴 的,随着我国这些行业的迅速发展和企业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跨国 并购将发生在这些领域之中。 3.2.3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仍然是跨国并购的主体 近年来,随着民营企业的成长发展,它们逐渐活跃于跨国并购活动当中。如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2口以3. 8亿美元收购韩国现代 半导体株式会社(Hynix)属下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HYD工S)的TFT-LCD (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业务。这是国内民营企业最大的一起海外收购案。 但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跨国并购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国有企业的经济实 力较为雄厚,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发展成熟,并且有政府的支持,这无疑将降低 并购的风险。因此它们有实力并且也敢于选择跨国并购这条道路。 3. 2. 4我国跨国企业并购的层次仍然较低 西方国家共有五次并购浪潮。第一次并购浪潮发生在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 横向并购是这次浪潮的特点,主要通过同行优势企业并购劣势企业,从而扩大生 产规模,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第二次并购浪潮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这次并购 主要以纵向并购为主,即被并购的目标公司的产品处在并购公司的上游或下游, 并购后,企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可以一体化,更利于管理,获得更多的利润。X29' 20 世纪的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发生的第三次并购仍然以横向并购为主,但混合的并 购形式也呈上升趋势。而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形成的第四次并购浪潮中又 出现了新的特点,这次并购形式呈多元化,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与混合并购并存。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字体大小:大中小2011-04-29 16:17:04 来源:一大把网站 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的价格大手笔展开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在与雪铁龙公司拉锯战、美国政府干预等情况下,最后撤回收购。 2007年,华为和美国贝恩资本试图以22亿美元联手收购3Com公司,但因美方担忧国家安全而流产。 2009年,中铝与澳大利亚力拓的195亿美元“世纪大交易”失败。 2010年,腾讯竞购全球即时通讯工具鼻祖ICQ失败。 2010年,中海油联合加纳国家石油公司出价50亿美元,竞购加纳Jubilee油田23.5%股权交易失败。 2010年,中化集团与新加坡淡马锡联手用约50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钾肥的计划失败。 2010年,华为竞购摩托罗拉业务失败,被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以低于华为报价的12亿美元收购成功。 2010年2月25日,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通用汽车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通用汽车表示,因为四川腾中无法在拟议的交易时间里,获得中国监管部门许可,因此这项交易无法完成。 2011年1月,光明食品集团退出了收购美国维生素零售连锁店健安喜(“GNC”)的谈判。光明食品与GNC的交易破裂,是因为双方未能就价格和其他条款达成一致。 2011年3月21日,光明食品证实,全球第二大酸奶制造商法国优诺公司已与通用磨坊公司签订了排他协议,其竞购优诺公司的项目以失败告终。 2011年2月11日,华为美国并购受阻,美国国会小组以安全考虑为由,要求中国的华为技术公司剥离已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公司3LeafSystems所获得的科技资产。华为公司曾一度拒绝此项提议,表示退出该交易将会对其品牌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并等待美国总统奥巴马作出最终决定。不过随后,华为公司宣布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建议,撤销对美国三叶公司技术资产的收购,这意味着华为第二次进军北美市场的尝试再次以失败告终。(综合媒体报道) 编辑:张一帆 本文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一大把”网站

境外投资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直接网上申报;; 2、提交纸质材料,境内投资主体在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时,除按现行规定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3、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6、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广州市商务委给予受理; 4、初审转报,广州市商务委对网上提交材料及纸质资料进行初审后,转报省商务厅; 5、审批,省商务厅做出审批决定; 6、领取证书,市商务委通知企业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提交纸质材料,境内投资主体在办理对外投资备案或核准手续时,除按现行规定提交《境外投资备案表》或《境外投资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或合同、协议); 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3、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全套);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 5、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格式附后)。 6、属于并购类对外投资的,还需在线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2、网上申请,申请企业登录“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直接网上申报;;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的广州市商务委给予受理;4、初审转报,广州市商务委对网上提交材料及纸质资料进行初审后,转报省商务厅;5、审批,省商务厅做出审批决定;6、领取证书,市商务委通知企业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问题以及对策研究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 商学院08经济学一类一班黎鑫(0802010260) 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数量剧增以及国外企业的大量涌入,国内的竞争环境进一步恶化,资源大战也悄然打响,为了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全球资源以及获取技术以实现产业升级,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宽松的宏观条件下走出国门通过跨国并购来实现自己的国际化战略,如2001年海尔收购意大利迈尼盖蒂公司冰箱工厂、2002年TCL收购德国施耐德电子公司、2004年上汽集团收购韩国双龙汽车、2004年联想收购IBMPC业务,2010年吉利收购沃尔沃等,中国企业已逐渐成为跨国并购中活跃的主角。 一、中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现状 基于跨国并购对于中国企业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能否在这个经济周期的转折点有所突破,从而扩大中国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研究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现状对于中国企业做出下一步的战略部署意义深远。 (一)跨国并购的动因分析 1.开拓海外市场 对于处于高成长性的中国企业而言,跨国并购可获得的增长可能要比在新的领域或新的市场自行开拓花的成本更低、时间更少,同时能够利用原有销售网络渠道进入东道国市场。2002年中加入WTO后,我国外贸出口增幅非常快,因此在许多行业由于受到了遭遇到了反倾销等形式多样的贸易壁垒,对我国贸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收购就可以避开各类贸易保护壁垒,直接进入当地市场。中国企业通过并购当地的企业,可以利用当地企业享有的权利进行生产,就可以绕过各种贸易壁垒直接进入国际市场,从而达到巩固和扩大原有市场,开辟新市场的目的。这样做的同时贸易摩擦也有得到缓解,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比如在2004年12月,中国最大的电脑公司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收购了工BM的PC业务,打开了PC美国销售市场,同时联想也跻身于世界第三大PC之列。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案例。 2.寻求资源 中国虽然是一个资源大国,但人均占有量却居世界53位,而且分布不均匀。据预测:未来20年内,中国工业化进程所需的石油、天然气将至少出现上亿吨的缺口。到2020年到2020年,中国发展必需的45种大宗矿产资源,将只有6种能够自给自足,全国现有的铜矿储量则仅够使用10年。对于国内资源消耗型的企业为了谋求企业的长期利益则必须走出国门,充分利用全球的资源实现企业利益的长远增长。 1 作者:黎鑫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特点问题及对策

浅析中国企业海外投资 摘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中国“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国海外投资获得了显著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巨大成绩,然而,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海外投资也出现了许多问题:地区分布不尽合理,投资规模小,经济效益偏低;投资存在一定的盲目性,缺乏高效统一的宏观管理与协调机构;海外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人才,经营管理水平不高;我国海外投资风险评估能力不足及防范措施有限,在这个背景下充分认识到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找到应对之策就成为中国企业的当务之急。 关键词:走出去战略中国企业海外投资 一、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现状 1、投资合作地区分布越来越广 随着我国“走出去”战略的广泛实施,我国企业参与世界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对外直接投资的区域分布越来越广。至2008年底,中国12000多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的174个国家和地区,投资覆盖率为71.9%。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发展中国家依然是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对象。以2008年对外直接投资地区分布为例,亚洲和非洲国家依然是我国最大的海外投资目的地,分别达到90%和84.1%。 2、投资模式出现多样化 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起步较晚,国际化发展的经验相对缺乏。因此,为了更快更好的开辟和适应东道国市场,初期投资多以试探为主,通常采取合资方式。但是近几年的投资模式不断创新,投资办厂、兴建生产基地、国内销售、跨国并购、参股控股等方式逐渐开始兴盛。 3、投资规模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总量不断增加、增速不断加快。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2009年9月8日联合发布《2008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共同发布中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数据。2008年中国对外投资者在全球174个国家(地区)设立境外直接投资企业12000家,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1839.7亿美元,境外企业资产总额超过1一万亿美元。 4、行业领域不断扩大 随着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行业领域

中国海外收购案例5篇

中国海外收购案例5篇 篇一: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近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案例一览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1-04-29 16:17:04 来源:一大把网站 2005年,中海油以185亿美元的价格大手笔展开收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在与雪铁龙公司拉锯战、美国政府干预等情况下,最后撤回收购。 2007年,华为和美国贝恩资本试图以22亿美元联手收购3Com公司,但因美方担忧国家安全而流产。 2009年,中铝与澳大利亚力拓的195亿美元“世纪大交易”失败。 2010年,腾讯竞购全球即时通讯工具鼻祖ICQ失败。 2010年,中海油联合加纳国家石油公司出价50亿美元,竞购加纳Jubilee油田%股权交易失败。 2010年,中化集团与新加坡淡马锡联手用约500亿美元收购加拿大钾肥的计划失败。 2010年,华为竞购摩托罗拉业务失败,被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以低于华为报价的12亿美元收购成功。 2010年2月25日,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通用汽车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通用汽车表示,因为四川腾中无法在拟议的交易时间里,获得中国监管部门许可,因此这项交易无法完成。 2011年1月,光明食品集团退出了收购美国维生素零售连锁店健安喜(“GNC”)的谈判。光明食品与GNC的交易破裂,是因为双方未能就价格和其他条款达成一致。 2011年3月21日,光明食品证实,全球第二大酸奶制造商法国优诺公司已与通

用磨坊公司签订了排他协议,其竞购优诺公司的项目以失败告终。 2011年2月11日,华为美国并购受阻,美国国会小组以安全考虑为由,要求中国的华为技术公司剥离已收购美国服务器技术公司3LeafSystems所获得的科技资产。华为公司曾一度拒绝此项提议,表示退出该交易将会对其品牌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并等待美国总统奥巴马作出最终决定。不过随后,华为公司宣布接受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建议,撤销对美国三叶公司技术资产的收购,这意味着华为第二次进军北美市场的尝试再次以失败告终。(综合媒体报道) 编辑:张一帆 本文欢迎转载,转载请 注明来源:“一大把”网站 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案例一览 字体大小:大中小 成功案例一览: 吉利成功收购沃尔沃 吉利以18亿美元的“彩礼”成功迎娶了沃尔沃公司,为这场中国最大的海外收购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中国企业收购安迪苏 2006年1月17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星)以4亿欧元完成对法国安迪苏集团的收购,填补了中国蛋氨酸生产的空白。图为坐落于法国普罗旺斯的安迪苏集团厂房。 中航并购奥地利FACC公司 从中航工业收购的首家海外航空制造企业奥地利FACC公司获悉,归于中航工业西飞旗下之后,FACC公司财务状况迅速好转,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不仅实现扭亏,

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中国债券信息网

浅议我国公司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创新 刘凡蔡国喜 独立、公正、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会对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投资者来说,信用评级可以作为判断信用风险、评价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有利于投资者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利益;对于发行人来说,有利于按照优惠条件迅速实惠发行,并为在更大范围内筹资提供了可能;对于监管当局来说,有利于有甄别地实施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而对社会以来说,则可以降低信息成本,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发达国家公司债券市场的信用评级体系 在公司债券的定价过程中,发行公司的信用价值是十分重要的因素,这以债券的信用等级为标志。国外公司债券市场一般都具有严格、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成熟市场大多数公开发行债券在发行前(承销团组建后、发行价格确定之前)都会聘请专业评级机构对所发行债券进行评级。在美国,较有名的评级机构有标准普尔公司(S&P)、穆迪投资服务公司(Moody)、菲特投资服务公司(Fith)和达夫&菲尔普斯公司(Duff&Phelps),其中S&P 和Moody是最大和最著名的评级机构。 不同评级机构都具有自己的评级方法和标准,但其基本原则和考核思路是一致的:发行人的财力状况是影响信用评级的最主

要因素,通过会计质量、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资本结构、财务弹性等方面进行现金流量分析衡量发行人的财务风险;还对发行人所处宏观环境、行业状况、竞争地位、管理层素质、经营效率、筹资项目等方面进行经营风险分析;并考虑发行人治理结构、债券发行条款、政府支持态度等各方面的支持因素,最终通过信用分析对发行债券评定信用等级。通常,信用评级越高,违约的风险性越小;信用评级越低,违约的风险性也就越大。 债券一旦获得评级,评级公司将定期及不定期进行复审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是评级的一个必要过程,目的是根据未来情况的非正常变化,及时对评级结果进行修正。定期跟踪是评级机构定期根据发行人按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判断发债主体经营情况的变化,进行分析并对债券的信用级别进行复审。而当出现可能或足以影响信用状况的重大事件时,评级机构将随时据以调整债券的信用级别。 评级的公正性依赖于评级机构的中立性,成熟市场中评级机构也极为重视自身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他们尽最大努力使自己在人员或资金方面不与自己存在厉害关系的各方(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等)以及政府和金融当局发生任何利害关系,评级活动不受发行人的干扰。从评级机构的收入来看,在20世纪60年代之前,评级机构在对债券进行评级时,并不收取发行人的费用,而是向投资者收取有偿信息服务;而在60年代之后,评级机构开始向发行人收取评级费用,目前所有的发行人都必须支付此类

境外投资流程

境外投资流程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境内投资者”)如到境外投资开办非金融类企业(机构),须遵守以下规定,履行以下手续: 一、申请到境外投资的境内投资主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二)资信良好,无违法行为记录; (三)具备相应的人才、资金和技术,有一定的研发、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 二、经区、县商务局向北京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内容包括境内外投资主体介绍、境外开办企业(或机构)的名称、企业注册资本、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组织形式、股权结构等); (二)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或者所属局(总公司)的意见; (三)境外企业章程及相关协议和章程,境外机构(办事处、代表处)工作条例及主要负责人简历; (四)境内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影印件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资格或资质证明; (五)董事会决议;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报送的其它材料。 三、境内投资主体到境外开办企业如需从境内汇出外汇,在向上海市商务局提出以上申请的同时,须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1、填写《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申请表》; 2、境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5、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包括:使用自有外汇资金的,应提供有关外汇账户

的开户批准文件和最近一期的余额对账单;使用国内商业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投资主体与贷款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贷款行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援外合资合作基金外汇贷款、外贸发展基金外汇贷款等国内政策性外汇贷款的,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使用该项政策性资金的批准文件; 6、视情况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提交以下文件进行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1、批准文件; 2、外汇资金来源的审查意见; 3、投资项目的合同或者其他可证明境内投资者应当汇出外汇资金数额的文件。 五、上海市商务局对核准的境外企业(或机构)代发商务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六、外企业或机构的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当立即持批准证书复印件向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报到登记。 七、经核准的境外企业和机构在当地注册后15日内,将注册文件复印件报送上海市商务局。 八、境外投资企业在当地注册和开户后,应在三十天之内将当地注册证明及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有关材料,由其境内投资者报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 九、境内投资主体须按规定报送经核准的境外企业的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参加境外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和年检工作。 十、境内投资者来源于境外投资的利润或者其他外汇收益,必须在当地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调回境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结汇或者留存现汇。未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存放境外。境内投资者从境外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者其他外汇收益,自该境外投资企业设立之日起5年内全额留成,5年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留成。 十一、境外投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在当地会计年度终了后6个月内,由其境内投资者向外汇管理部门报送。 十二、境外投资企业依照所在国(地区)法律停业或者解散后,其境内投资者应当将其应得的外汇资产调回境内,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者存放境外。 十三、境内投资者以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所分得的利润或者其它外汇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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