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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规约(参考草案)

业主管理规约(参考草案)
业主管理规约(参考草案)

(小区名称)管理规约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小区名称)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管理规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好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三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装饰装修物业:

(一)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二)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五)为保持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规划建设原貌和整体美观,同意按照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不在高层住宅室外设置晒衣架;

不封闭阳台、平台;不更改护栏的颜色、材料、增加门扇等;建筑设计时或综合改造后,未预设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平台及配套输水管道的,不得在屋顶上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

(六)为保证业主大件物资的安全,在无业主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该户大件物资的搬出进行控制;

(七)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施工人员从晚上点到早上的点,应当撤离施工现场;

第四条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条同意遵守由业主委员会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等,在征求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意见后确定的管理办法,以保持住宅区车辆行驶和停放的有序;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车辆行驶和停放进行管理。

第六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管理规约外,应当首先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使用物业时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用途,以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和构建和谐居住区;

(二)将一套住房出租给非同一家庭人员且多人居住,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低于十二平方米,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纠纷的产生,保证住宅区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维护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

(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私搭乱建;

(四)侵占绿地、毁坏绿化;擅自摆摊设点,无序停放车辆;

(五)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

(六)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树木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七)在消防通道上设置路障,损坏或者挪用消防设施;

(八)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饲养动物;

(九)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十)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八条业主的维修责任

(一)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业主委员会、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十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应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一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作为公共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二条各业主同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及更新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小组书面同意后,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费用按规定列支。

(一) 物业维修和更新费用在元以上元以下;

(二) ;

(三) 。

第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管理规约,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制定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实施;

2、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

第十四条各业主在转让物业时,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清物业服务费用,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业主转让或者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的内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者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的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承租人应当遵守本管理规约。

第十五条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整体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室号进行催讨;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业主违反本管理规约规定的,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下列第项措施予以制止:

(一) 禁止施工人员进入物业管理区域;

(二) ;

(三) 。

第十七条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本管理规约的内容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规约经业主大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即日起生效。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玫瑰花园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规约,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郑州市玫瑰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长江中路105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用 建筑面积:162000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郑大南路 西至:金海农贸市场 南至:二七消防大队 北至:长江中路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

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公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发电设备、太阳能、鱼塘、健身器材、树木花草等所用的共用设施。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六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八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九条业主因按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合同。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能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2

版本A修改状态0 名称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页数1/5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规范办公区域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北京博兴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百信弘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内所有使用公司邮件系统的员工。 第二章规定说明 1、行为准则 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1.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1.3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商业和业务机密;若公司员工私自将公 司机密泄漏,则公司有权立即调岗、辞退。 1.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对 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 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1.6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1.7 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律使用普通话,禁止使用方言。 2、工作态度 2.1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勇于面对竞争与挑战。 2.2对待工作应敬业爱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对自己的工 作全面负责。 2.3对待合作,同事间应互相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待人接物态 度谦和,以获得公司同仁的支持和客户的支持。

版本A修改状态0 名称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页数2/5 2.4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公 司领导工作调动与安排。 3、工作环境 3.1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办公场所、会议室、洽谈室 及卫生间的整洁。 3.2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场所。如被发现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 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 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4 保持通道、楼梯口的清洁,不乱扔纸屑、烟头、茶渣。 3.5下班时最后离开的员工应注意关好所在区域的门窗,关闭空调、引水机、 电灯等公用设施。 4、工作纪律 4.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 环境的安静有序。 4.2员工上班期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 4.3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 原则上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4.4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不得进行虚伪的和隐 瞒事实的汇报、报告。 4.5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其他职业,也不得由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4.6除业务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粗暴使 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的物品。 4.7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在公司内丢失或损坏。其责任与风险有个 人承担。

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试行)

管理规约示范文本(试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说明 1、本管理规约文本为示范文本,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管理规约是以全体业主合意为基础,通过业主大会确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范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以及业主的权利、义务,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自主管理行为准则。 2、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管理规约。 3、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管理规约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4、本文本中相关条款有空白行的,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5、本文本条款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管理规约 为了维护(物业区域名称)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物业区域公共秩序,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管理规约。本管理规约对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县)(路、街)号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总占地面积: 总建筑面积: 第一章业主的基本义务 第一条业主是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执行、遵守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

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有关决定,支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管理制度,积极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和管理活动。 第二条本物业区域内设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依本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履职。 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服从并自觉遵守。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由受理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报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三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业主应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确保能得到及时沟通,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更新。业主不提供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相关资料邮递或投送至物业所在地的该户业主信报箱、专有房屋内或者按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草案 为加强XX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全体业主、使用人均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的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 理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遵守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 定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 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与物业管理企业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 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如出现失火、失窃和其他刑事案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业主装修房屋,应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

饰装修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房屋装修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 对于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业主违规装修房屋或防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而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物业保修期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由业 主负责。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专有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的,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相应费用。 七、维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管理,按照《济南市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八、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 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坏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相邻业主的关系。凡属人为损坏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行为人负责修复或赔偿,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九、因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 权益时,及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由业主单独或共同维修、养护承担责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的,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专有建筑面积分摊筹集资金。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员工行为,体现员工良好精神风貌,创建良好的工作秩序,塑造优秀的企 业文化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2.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3.职责:人事部、行政部、工会负责员工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 4.员工道德行为规范 4.1基本道德行为准则: 4.1.1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4.1.2敬业爱岗,忠于职守,服从指挥,接受监督; 4.1.3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爱企业; 4.1.4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尊重他人,关心同事; 4.1.5尊重知识,崇尚科技,学而不厌,勇攀高峰; 4.1.6精神饱满,举止文明,热忱服务,礼貌待客; 4.1.7精诚团结,务实高效,锐意创新,追求卓越。 4.2职业道德规范: 4.2.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对于公司制度建设方面的建议, 员工应通过正当的渠道反映。 4.2.2严守公司的秘密。员工应保管好业务资料,保护好公司的一切技术成果和知识 产权,不以任何形式盗窃、泄露公司的秘密和向外传播公司书面、电子资料。 4.2.3员工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克己奉公,以公司、集体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 个人、集体和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得有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不以权谋 私、贪污腐化、损公肥私、敲诈勒索、行贿受贿、虚报瞒报,不得私自经营与 公司业务有关的职业和兼任公司以外的职务。 4.2.4不得超过职权私自向客户、他人做出业务方面的口头承诺,书面承诺必须获得 上级和公司的批准,做出的有效承诺必须履行。不得有任何欺骗公司的行为。 4.2.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照操作规程与标准,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与目标,主 动汇报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不得推诿塞责,隐瞒工作问题 与缺失。 4.2.6尊重他人职权,服从上级领导、指挥与监督,服从业务部们和人员的工作指导, 积极配合审计、稽查部门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原则上不得擅自越职越权, 不得越级指挥,越级汇报。 4.2.7工作中要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发扬艰苦创业的**精神,发挥各种资源的 最大效用。爱护公共设施、办公作业设备、花草树木,注意维护好公共卫生和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规约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凡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制定管理规约均应依照本示范文本制定。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业主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但应将修改、增补或删减的条文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告,提请业主注意。 3.制定管理规约,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物业名称)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大会通过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本规约由业主大会制定、修改,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按规定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第七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放规则。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高空抛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或物业小区禁止的其他行为。

业 主 管 理 规 约

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公约社区大法> 为加强小区(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本规约。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法规和本规约、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按法规和本规约制定的管理规定,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居住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管理规定,合理使用物业。业主邻里相互尊重、关心、帮助,互谅互让、和睦相处。 二、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义务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赋予物业管理企业对本小区内日常物业管理中的进出来访登记、进出搬迁放行登记、车辆进出查验登记、住户档案管理、住宅装修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等的权利,并对此承担共同遵守履行的义务及责任。 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要在家中放置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将此类物品存放到银行保管箱,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业主家中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的保管及管理责任。 六、装修房屋时,应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装修管理规定》、《小区室内装修指南》及有关物业装修的规定,并事先告知物业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如有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七、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八、凡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如:毗连房屋内渗漏水),或有碍外观统一、小区观瞻的(如:空调外挂设备不按指定位置安装,擅自张贴或安装可通过外观看到的任何标识牌、广告牌或标语等),按规定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整改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整改;拒不进行维修整改的,由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整改,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业主不得人为阻挠维修整改,因阻挠维修整改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 九、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规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七日内,将本房屋出租情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中创云投基金管理员工行 为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办公区域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创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创云投基金管理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规定说明 1、行为准则 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1.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1.3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商业和业务;若公司员工私自将公司泄 漏,则公司有权立即调岗、辞退。 1.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对 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5 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1.6 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1.7 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律使用普通话,禁止使用方言。 2、工作态度 2.1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勇于面对竞争与挑战。 2.2对待工作应敬业爱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对自己的工 作全面负责。 2.3对待合作,同事间应互相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待人接物态 度谦和,以获得公司的支持和客户的支持。

2.4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公 司领导工作调动与安排。 3、工作环境 3.1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办公场所、会议室、洽谈室 及卫生间的整洁。 3.2办公区域严禁吸烟,吸烟需到指定场所。如被发现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 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 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3.4 保持通道、楼梯口的清洁,不乱扔纸屑、烟头、茶渣。 3.5下班时最后离开的员工应注意关好所在区域的门窗,电脑、空调、饮水 机、电灯等公用设施。 4、工作纪律 4.1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 境的安静有序。 4.2员工上班期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 岗位。 4.3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中聊天。原则上不 得用公司打私人。 4.4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不得进行虚伪的和隐 瞒事实的汇报、报告。 4.5未经允许,不得从事其他职业,也不得由经营自身业务的行为。 4.6除业务上的目的,不得使用公司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粗暴使 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的物品。 4.7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在公司丢失或损坏。其责任与风险有个人 承担。 4.8 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发生冲突,员工不得与管理监督人员发生冲突和争 执,如有异议可向本部门领导进行汇报,有部门领导之间沟通协商解决。

业委会业主监事会章程(公示版)

X X X X X X X 业主监事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业主监事会组成和职责 (3) 第三章业主监事会会议 (4) 第四章其他规定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监事会是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监督机构,业主监事会依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及授权开展工作,向业主大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二条业主监事会的宗旨是依据业主大会决议、决定及授权,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监督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负责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业主自治管理规约的解释,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无决策和实施权。 第三条业主监事会对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的监督工作的具体计划、方案、步骤、方法、措施等有决策权和实施权;对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无决策和实施权。 第二章业主监事会组成和职责 第四条业主监事会组成人员为3人,此3人为正式成员,另选2为候补,正式成员中住家户为2人、商铺1人,设监事会召集人1人,由监事会正式成员选举产生,且必须是住家户业主(理由为按二者比例大小确定以谁为主)监事会成员津贴为业主委员会成员津贴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业主监事会的职责 1、制定任期内的工作计划,报业主大会批准;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报业主大会批准; 3、在业主代表大会期间,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监督工作的实

施情况; 4、了解并监督本物业区域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业主委员会和委员的工作情况; 5、了解并监督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及委员日常工作中违反业主公约、议事规则及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行为,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和委员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侵占和挪用业主共有财产和资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6、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和业主监事会章程等业主自治性管理规约进行解释; 7、了解并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不称职行为,必要时应提出对有关委员的停任要求和建议;在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和严重损害业主利益事提议或启动召开业主大会; 8、了解并监督本物业区域的有关的财务状况、财务收支去向和共有房屋、设施、设备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公共经营收益情况; 9、了解并监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并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 10、派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和参与签订有关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合同和决议; 11、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出或启动召开业主大会;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不称职和侵害业主权益的委员提出罢免建议和意见。 12、业主大会选举、表决的计票、监票和统计工作;

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附件5: 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约。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由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自觉遵守。 第二章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本物业小区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臵:; 总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共同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一)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

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二)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房、物业服务用房、、、等。 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有关规定,全体业主同意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查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第五条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为建设单位所有: (一); (二); (三); (四)。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装修 第六条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将装修项目、装修部位、装修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同

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有关装修备案等事项书面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业主或装修人员收取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装修保证金(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押金(或工本费),具体标准及管理办法根据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 第七条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时,应自觉遵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装修。 第八条在装饰装修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装修活动涉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内容的,没有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四)违法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五)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六)违法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七)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附件 业主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维护(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安全与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规约,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臵;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五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六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七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

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八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九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臵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其他时间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三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臵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臵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臵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

公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公司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编辑日期: 版本号: 编撰人: 批准人: 制度编号:

一、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准则,建立公司的企业形象,完善企业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特制订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 内容: 第一条 着装要求:员工着装标准(包括胸卡、胸徽)是工作服必须保持熨烫平整、干净。一般着装规范: 1、要求正装(男士:浅色衬衣,深色西裤,不得穿运动鞋和旅游鞋;女士不允许穿牛仔裤、运动鞋和旅游鞋) 2、员工在每周的正式上班时间内,必须按上述规定着装。每周末,视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可允许穿工作便装。下述类型的服装可视为工作便装:带领T 恤衫和便裤。牛仔衣、短裤、紧身衣裤、运动鞋之类的服装和鞋类不可作为工作便装,不适合办公时穿着。 3、在接待客户时必须着职业服装,着装要求是在对外交往中,如会见客户、政府官员、来访者,体现职业气质所必不可少的。 4、接待客户时的衣着仪表要求 (男性) 5、接待客户时的衣着仪表要求 (女性) 在进入公司前请确认: 头发是否妨碍工作 妆画得是否过于浓艳 是否有头皮屑 服装是否得体 饰品是否过于华丽 服装是否整齐 甲是否修整好了 (指甲油是否过于浓艳) 鞋是否干净 牙齿上是否有异物 第二条 吸烟规定:为营造安全、舒适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建立企业形象,吸烟需要到指定的吸烟区。 1、在有禁烟桌牌标志的区域严禁员工吸烟。 2、有吸烟习惯的员工到指定吸烟区吸烟。公司提倡公用办公室禁烟。

3、公司严禁任何人吸游烟(即禁止手上有点燃的香烟时走动)。 4、公司召开各种会议时规定禁烟。 5、违反的员工将处罚50元/次,经理及以上人员处罚100元/次。 第三条应答电话 1、应答电话时不允许超过三声,应答时必须报出公司名称:“您好,龙骑天际”或根据情况报出部门名称。电话转接时必须回答对方:“请您稍等”之后转接。没有马上接电话时,请先说“您好,让您久等了”。 2、为保证办公室的工作环境,员工应尽快应答电话,如不在位置上请周围的员工代接电话应答时,代接员工应先自报姓名,应答或转接电话,一定要尽力帮助对方。切记你代表的是龙骑天际,第一形象十分重要。打电话的人会根据你接电话的语言及态度做出判断。 3、提示: 1)应答电话要精神振作,声调悦耳; 2)对方留言时,要正确记下对方的姓名和电话号码、认真记录5W1H(5W1H—何时、何地、谁、干什么、为什么;何种方式),并且要重复。 3)如同事离开办公桌,要替他应答电话; 4)如自己离开办公桌,要告诉秘书或同事,或在桌上留言,讲明去何处及估计何时回来。 第四条工作场所礼仪 1、上班进入公司内,初次与同事、主管相见,要礼貌热情点头致意,并率先问候:“早上好!”或“你好!”,声音要清晰洪亮。 2、下班离开前,要礼貌与同事道别,问候“再见!”或“明天见!”。 3、日间办公时间出入,与公司领导、同仁相遇要礼貌点头致意,并问候“你好!”。 4、国内外客户与外宾参观来访时,行进间相遇,应停留侧立礼让先行,并微笑点头致意,问候“欢迎光临”或“您好”等;如正在岗位工作状态,微笑点头示意后应立即投入工作,不得无理观望、议论,或东张西望,要体现出应有的礼貌修养与工作投入感。 5、欲与别人谈话时,请先征得对方同意:“对不起,打扰您一下。可以吗?”或“可以占用您一点儿时间吗?”。交谈时态度要亲切、礼貌,谈话声音要清晰、小声。谈完后请不要忘记说“谢谢!”。 6、进入其他办公室沟通或请示、报告,一定要先轻轻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入内;出入行走及开关门亦要动作轻。 7、办公时间,不要谈论与工作无关事宜,特别是不要和其他人谈论公司内部人事或其他机密;严禁到其它办公室随意走动闲聊;严禁在办公时间放音乐干扰他人。 8、维护安静、严肃的工作气氛,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大声喧哗、高声叫人、吵闹。休息时间请不要忘记可能还有别的同事在工作。 第五条办公室管理规定 1、办公桌面可摆放电脑、电话、资料架(夹)、必要的办公文具、茶杯。放置必须整齐、美观、安全,不得摆放个人物品。 2、抽屉、文件柜须按大小、常用与否、类别等分类建档管理,保持其整齐、清洁。 3、涉及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任意摆放,须锁藏在抽屉里。 4、每天下班前,必须整理桌面、抽屉。将一天所使用的文具、资料等归回原位。 5、每月整理一次抽屉、文件柜。一个月以上使用一次的物品、资料,放置在抽屉里。 6、每季度最后一天,定为“清理日”。将保留物和舍弃物清理出来。保留物按规定存放;舍弃物及时处理掉,其中保密资料必须严格处理、销毁。 7、每天上班,必须对办公桌桌面进行清洁。维持桌面干净无尘,电话、文件柜、文件架(夹)、电脑等的表面清洁;每一位员工对自己的办公区域的用品、桌面、地面清洁负责。 8、不得在禁烟区吸烟。不允许在办公室内吃零食。 9、接听电话、接待来客时应言行得体。交谈声音不宜过大,以免干扰他人办公。不在公司打私人电话。原则上不得在办公区域接待来客。 10、离开座位时,请先把椅子放到桌子下面。 11、各部门经理对维持其部门办公区域的办公环境和本管理规定的落实负责,人力资源部对此管理规定的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业主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______________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物业实际,制定业主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规约)。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本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业主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约,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服务机构的物业服务活动,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第三条本规约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拟定;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通过,并自通过之日起十五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报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 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监督业主对本规约的遵守。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陕西省---------(市、县)---------区--------- 路(巷) ---------号;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总户数:__________。 土地宗地号:__________ 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见附件一)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和物业权属登记(或物业买卖合同)证明,业主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相关业主或全体业主共用的部分(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公共门厅、公共走廊通道、公共楼梯间、水

(完整版)员工行为规范及管理制度.docx

页号 /总页数 1 / 5 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工作和行为标准,严肃公司纪律,维护正常经营 秩序,提高公司整体素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具体规定 (一)职责内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1、任何人员都有阻止违纪行为发生的权利义务,不得对所辖人员违纪现象不予纠正、有意包庇。 2、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 3、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单位职责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分配安排,主动协调工作关系,单 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拒不履职,影响工作,不作为者。 4、不按规定时间提报反馈信息或相关报表。 5、为方便业务联系及沟通,全体员工应保持手机全天24 小时开机状态(单位领导及重要岗 位人员休息日也不例外),不得无故关机失联。 以上职责内违规违纪行为,视情节严重度处以100-500 元罚款,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500 元罚款。 (二)行为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1、工作期间不得串岗、带非工作人员进工作场所;不得打牌、下棋、干私活、吃零食、聚堆 闲聊、打盹睡觉、玩手机,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报刊物,用公司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行为(浏览 与公司无关的网页、视频,聊天工具等)等。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或私用公司办公电脑电子 设备等违规违纪行为,违犯者处以100-500 元罚款,其所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500 元罚款。 2、未按公司规定佩戴工作证者,处以100 元罚款。 3、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包括中午及值班期间),违反者处以500 元罚款。 4、业务单位宴请需向直接上级汇报请示,批准后方可赴宴,如有违反者处以500 元罚款。 5、不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谩骂、恐吓、威胁打击报复他人,违反者视情节严重处以500

业主管理规约

Xxx小区业主管理规约 第十七条(业主提交通讯联系方式的义务) 各业主应当直接或者通过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业主委员会提供新的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业主不提供或未及时提供联系地址、通讯方式的,物业管理活动中相关资料按原预留联系地址、通讯方式送达或投入物业所在地的该户业主信报箱、房屋内为有效送达方式。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选聘一般规范) 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物业管理招标活动的相关事宜。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应当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选聘方式、具体实施者、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表决。 主大会依法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与其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加盖业主大会印章。 第十九条(选聘程序的启动)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事宜,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合同届满前三个月;物业服务企业书面提出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条(选聘方案的制定和表决) 业主委员会应当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制定具体选聘方案。选聘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信用情况和管理实绩要求; (二)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内容及标准;计费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 (三)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四)选聘方式; (五)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条款; 该方案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内公示15日,听取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内公告。 第二十一条(选聘工作的实施) 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依照业主大会决议,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工作,并代表业主大会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继续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管理服务并符合续聘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的,且业主大会讨论决定采用续聘方式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

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格式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首信股办〔2002〕13号 关于下发《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了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随文下发,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二ΟΟ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行为规范管理办法通知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 2002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个人行为规范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个人行为规范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部室、业务单元、研究院所属员工。 第二章:着装及仪容仪表规范 第三条:正规着装: 1、男士:西装、衬衣(长袖或短袖均可,衫衣下摆不应外露)、西裤、领带、 皮鞋; 2、女士:套装、衬衣(长袖或短袖均可)、西裤、西装裙、长裙、丝袜、皮鞋。第四条:便装:

有领T恤、长裤、皮鞋。 第五条:特殊岗位着装: 1、保安人员:保安制服 2、生产线、仓管等工人: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时间任何员工不得穿着的服装(包括但不限于):无袖服装、无领服装(男士)、牛仔服装、运动服、短裤、拖鞋(机房除外)、运动鞋、厚底鞋等非 正规服装。 第七条:着装规范: 1、公司管理及行政人员、职能部门全体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正规着装。 2、软件开发及工程服务人员可着便装。 3、特殊岗位人员工作时间按特殊岗位统一规范着装。 4、重大公司活动及对外市场活动,参加人员必须正规着装或按公司统一要 求着装。 第八条:仪容仪表规范: 1、头发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2、皮鞋应经常擦拭,保持干净,男士不得光脚穿凉鞋。 3、男士正规着装时应着配色袜子;女士丝袜保持光洁,无破损。 4、着装干净整齐,不得卷裤腿,工作牌不得装在口袋里。 5、不得佩带过量或夸张的饰物。 6、经常清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第九条:违反规定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 第二章使用电话规范 第十条:接打电话应使用基本礼貌用语,语言温和恰当。 第十一条:接打电话时,在保证对方可以清楚听到的基础上应尽量降低声音,以免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及泄露保密事宜。 第十二条:当电话铃持续鸣响而当事人不在座位时,所在部门员工应及时将其电话接过来,尽快给客人以应答。 第十三条:帮他人接听电话时应耐心服务,若要找的人不在座位则应尽量找到对方通知,不要在工作大厅大声呼叫。如该 人已外出应告知对方,并作好记录及时转交当事人。 第十四条:为保证前台及时准确地接转电话,公司员工在打传呼时必须讲明分机号码;从外往公司打电话时,要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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