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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建金〔2011〕9号文件出台: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住建部建金〔2011〕9号文件出台: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住建部建金〔2011〕9号文件出台: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或异地转移申请书;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同城转移: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同城转移手续

2、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同城转移不超过3个工作日,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办理封存或启封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或者委托受委托银行从单位账户扣划汇缴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到服务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核-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缴款手续-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委托银行扣划汇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与管理中心、单位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协议-受委托银行于约定划款日划款-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有条件的也可通过网络上传资料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表;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

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资料;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管理中心审批-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手续-通知单位执行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管委会授权的,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二、提取服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有条件的,经审核可直接转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银行存折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贷款服务

(一)贷款办理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2、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5、已支付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凭证和二手房估价报告;

6、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签订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抵押—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抵押登记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可采取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的方式。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提前还贷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证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一次性归还本息: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审批-到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2、提前部分还贷:借款人提供要件材料-确定提前还贷金额、剩余贷款的还款计算方式、提前还款日-管理中心审批-与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签订变更合同-办理还款手续办理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信息查询

查询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客户服务热线(号码)、网上客户服务中心(域名)、自助查询终端等。柜台和自动查询终端查询服务应提供近三年的职工或单位的明细账信息,电话及网络查询服务应提供当年缴存、提取、结息及余额信息。

查询内容:单位和职工可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明细。

查询所需要件:

1、通过柜台查询的,职工应出示身份证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单位经办人员应出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和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2、通过电话、自助查询终端或网络查询的,职工应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或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号及密码,单位经办人员应输入单位缴存登记号及密码。

查询时限:通过柜台、电话、自助查询终端申请查询的,

应当场予以答复;通过网络查询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申请查询超过三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应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单位或职工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管理中心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请人。

五、政策咨询

咨询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或咨询台、客户服务热线(号码)、网上客户服务中心(域名)等。

答复时限:柜台、咨询台及电话咨询当即答复,疑难问题或网上回复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六、投诉建议

投诉渠道:办理场所的柜台、意见箱和意见簿、投诉热线(号码)、网上客户服务中心(域名)等。

反馈时限:管理中心收到投诉建议后,在第一时间与投诉人沟通,15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有关要求:

指引中下划线部分由各管理中心依据本地现行的政策文件,对相应内容作具体规定。

文中办理时限为最低标准要求,各地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缩短办理时限。

各地在公布服务指南的同时,应一并公布如下内容:

1、当地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号码、服务时间;

2、当地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服务网点地址、服务时间、联系电话;

3、受委托银行服务网点地址、服务时间、联系电话;

4、管理中心投诉电话、受理时间;

5、管理中心的服务项目均不收费。其他与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的收费项目,应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收费单位。

XX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北京福润达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如下: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2%,缴费缴费=投保基数×12%; 第四条缴费基数 管理人员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53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分(上限为5300元,下线为1318元) 一线员工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1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门(上限为2100元,下线为1318元) 第五条管理部门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专员负责集团及子公司公司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六条 员工公积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第七条 集团行政部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转移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 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集团或者子公司人事专员为其办理公积金的停缴手续。《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 员工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人事部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条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公司人事专员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当事人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南京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手册) 目录 一、登录与控件安装向导 (4) 1.1 浏览器设置 (4) 1.1.1 关于浏览器版本 (4) 1.1.2 浏览器设置 (5) 1.1.3 禁用保护模式 (5) 1.2控件安装 (5) 1.3证书用户登录 (6) 二、归集业务 (6) 2.1 单位基本资料变更 (6) 2.1.1 功能描述 (6) 2.1.2 操作流程 (6) 2.1.3 办理规定 (6) 2.2单位比例变更 (6) 2.2.1 功能描述 (7) 2.2.2 操作流程 (7) 2.2.3 办理规定 (7) 2.3 基数调整 (7)

2.3.1 功能描述 (7) 2.3.2 操作流程 (8) 2.3.3 办理规定 (9) 2.4 打印年度基数调整单 (9) 2.4.1 功能描述 (9) 2.4.2 操作流程 (10) 2.5 个人开户 (10) 2.5.1 功能描述 (10) 2.5.2 操作流程 (10) 2.5.3 办理规定 (11) 2.6 个人开户取消 (11) 2.6.1 功能描述 (11) 2.6.2 操作流程 (11) 2.6.3办理规定 (12) 2.7 个人资料变更 (12) 2.7.1 功能描述 (12) 2.7.2 操作流程 (12) 2.7.3 办理规定 (13) 2.8 个人封存 (13) 2.8.1 功能描述 (13) 2.8.2 操作流程 (13) 2.7.3 办理规定 (14)

2.9 个人启封 (14) 2.9.1 功能描述 (14) 2.9.2 操作流程 (14) 2.9.3 办理规定 (15) 2.10 个人补贴开户 (15) 2.10.1 功能描述 (15) 2.10.2 业务流程 (15) 2.10.3 办理规定 (16) 2.11 个人转移 (16) 2.11.1 功能描述 (16) 2.11.2 业务流程 (16) 2.11.3 办理规定 (17) 2.12 个人转移撤销 (17) 2.12.1 功能描述 (18) 2.12.2 业务流程 (18) 2.12.3 办理规定 (18) 三、缴存业务 (18) 3.1 单位汇缴登记 (18) 3.1.1 功能描述 (18) 3.1.2 业务流程 (18) 3.1.3 办理规定 (19) 3.2 个人补缴登记 (19)

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引

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指导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各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控制技术风险,促进信息系统规范化与标准化建设,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建金管2004]34号)、《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1999]77号)、《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等制定本技术指引。 第二条本技术指引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机构暂时未调整到位的分中心; 本技术指引中的《条例》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章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健全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的管理的组织体系和配套的业务体系,业务与技术有机结合,相互支持。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加强内控管理,推荐引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对中心进行管理。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设立信息主管(或同等职责)岗位,信息主管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实施以及其它与业务管理系统相关的业务需求设计、系统开发、运营管理、技术审计、安全保障等工作的管理与组织协调。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对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安全管理进行合规性审核、技术审计及定期风险评估。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业务运作与技术支持之间的相互隔离,信息技术人员、财会人员之间与其它业务人员之间职责不得相互交叉。 第八条对各重要岗位的人员上岗要有相应的资质要求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对重要岗位人员建立轮岗制度和定期培训制度。 第三章机房和运行环境 第九条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应建设相应的中心机房。机房建设、机房环境、供电系统等应符合《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 第十条中心机房监控应达到以下要求: 1. 机房进出口和重要通道应安装监视系统和门禁系统;监视资料应完备、清晰,妥善存放,便于检查且保存足够长的时间; 2. 安装环境监控系统和设备监控系统,对环境和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报警。 第十一条中心机房管理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建立人员和设备的进出管理制度; 2. 实施7x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 3. 建立机房设备管理制度,并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定期对其进行更新和保养,提高设备的可靠性,降低故障隐患; 4. 机房供电系统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5. 对机房的照明、空调、防火、门禁等机房环境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 严禁易燃、易爆、强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四章网络和通信 第十二条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核心网络应做好统一规划。对于核心网络的建设应遵循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性能、可扩展性、可管理性、标准化等原

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通知

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引(试行) 为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定本服务指引。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 2、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去受委托银行开立个人账户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单位缴存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工办理信息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 2、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指定的窗口 办理要件: 1、单位注销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 2、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解散或破产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和注销工商登记等文件及复印件; 3、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管理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公积金中心在选址、机房建设、综合布线、信息点设置、强弱电配置等方面都需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做到网络结构规划合理化。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涉及机构管理、角色管理、角色权限分配、操作(柜)员管理、柜员指纹采集、特殊数据统计报表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发展而设立的一项辅助性住房保障制度,各城市在制度建设、管理方式和机构设置方面大同小异,归结起来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归集、自我归集模式,即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工作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另一是间接管理模式,中心将归集、贷款等具体业务委托银行,中心则承担统筹协调、监督审核工作。 由于系统的需求是随着制度的变化与完善而不断变化、完善,因此必须采取规范化的建设开发模式,以适应不断发生的变化;也由于系统的运行需要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保障,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管理和安全措施,以满足用户方面的使用要求。 硬件设备建设合理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个人贷款发放、个人贷款回收业务的办理及住房公积金资金账、业务账的核算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工作的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外部客户服务业务的管理工作。作为准金融机构,其对硬件设备的要求不亚于银行机构。 公积金中心在选址、机房建设、综合布线、信息点设置、强弱电配置等方面都需充分考虑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做到网络结构规划合理化。如各管理部以及外联单位与中心机房直接通过专线连接,实现中心与其他各机构网络的统一管理,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及可靠性;机房设备选型采购需要结合本市市情及公积金业务未来的发展趋势,保证机房建设既能满足目前业务需求,还能满足未来系统要求的扩展性;在综合布线、信息点设置方面,都需要有统一的规划,为将来内外网划分管理做好准备。 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的各项工作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又存在业务流程、数据安全、外联需求等方面的差异性,将公积金整个系统的网络结构按照工作模块进行划分,是其网络化的必然要求。可以将整个网络分为三个虚拟专用网(VPN)区域:核心交换区、外联接入区、互联网接入区,并使用防火墙进行安全防护管理,以此实现内外网逻辑切离、敏感数据加密传输,最大程度地保证中心各项业务办理及账务核算的数据安全性、办理高效性,降低数据外泄的风险。 需求制定标准化 硬件设备网络化是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的基础,而软件系统需求制定则是软件系统设计和开发的前提。任何一个系统都必须在需求制定基本确定之后,才能依据需求规格进行系统设计及开发。一个符合实际业务及软件开发要求的需求是极其重要的。因此,在需求制定前期应该充分考虑本市市情,通过向其他兄弟城市调研交流,制定出合理的具有标准性的需求,以指导后续软件系统的设计及开发。 需求制定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各个业务流程、功能界面、数据存储、参数维护、权限管理等内容在需求中的体现。业务流程是需求制定的主线,只有功能界面、数据存储、参数维护、权限管理等满足了业务流转的要求,才有进一步细化其需求编制的条件。功能界面应该明确界面的格式,如数据输入项、数据输入格式、反显数据项、工作流等的显示,数据的批量导入导出功能,同时包括相关文字提示及错误信息提示,做到既满足数据输入及显示与实际凭证信息(如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房产信息等)相符,又需有友好、高效、便利的人性化功能。数据处理应该明确数据间的数学运算、逻辑运算、错误校验、存储关系等。 参数维护主要包括公积金归集业务类、个贷业务类、公共管理类等参数维护,如存贷款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 1 总则 1.1 为指导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依据《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各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工作。 1.3 本导则所指的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包括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项目管理、数据资源管理、服务外包等工作。 1.4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以缴存职工为中心,以便捷服务为导向,在保证资金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作。 2 基本要求 2.1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满足规范性、实用性、安全性和可扩展性的要求。 2.2 规范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3 实用性。公积金中心在系统建设中,应充分考虑未来五年业务发展,配置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用的基础

设施;在系统升级改造中,应注意保护既有投资成果,避免重复建设、过度投资。 2.4 安全性。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保证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5 可扩展性。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可根据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变化,及时增加相应的系统功能,满足业务管理和服务的需求。

3 建设要点 3.1 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应包括便捷服务、高效业务处理、支持异地转移接续和贷款、风险防控、辅助决策支持、安全保障六方面内容。 3.2 应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提供多渠道、多形式的便捷服务,满足缴存职工个性化服务要求。 3.3 应建立简明高效的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处理系统,采用全国统一的银行结算应用系统,实现业务驱动财务、自动对账、自动平衡检查的会计核算机制。 3.4 应通过统一接口,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实现异地转移接续和贷款功能(附录一)。 3.5 应建立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规范安全运作。 3.6 应建立基于数据分析的辅助决策支持体系,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以及日常工作持续改善提供依据。 3.7 应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登陆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 概要说明 (3) 第1章登录 (4) 1.1操作指南 (4) 1.1.1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指南 (4) 1.1.2个人用户登录 (5) 第2章个人用户登录相关功能 (10) 2.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1.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2密码修改 (12) 2.2.1密码修改 (12) 2.3贷款管理 (14) 2.3.1贷款审批进度查询 (14) 2.3.2贷款额度试算 (15) 2.3.3贷款还款计划试算 (17) 2.3.4贷款楼盘查询 (19) 2.3.5贷款信息查询 (20) 2.3.6贷款明细查询 (21) 2.4申请表打印 (23) 2.4.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3) 2.5个人查询 (25) 2.5.1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25) 2.5.2当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6) 2.5.3往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8) 2.6个人变更业务 (30) 2.6.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 (30) 2.7短信签约 (32) 2.7.1归集短信签约 (32) 2.7.2贷款短信签约 (34)

概要说明 网上办事大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和缴存公积金职工提供的一种网上办理业务的渠道,可以让单位用户更方便的办理业务,让缴存职工更方便的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业务的真实有效性和到管理部办理相同。 网上办事大厅可正常操作的浏览器为:IE 8.0以上版本,建议使用IE内核的浏览器,如IE7、IE8、IE9、360浏览器等,否则可能导致证书信息不能正常加载,无法登录到系统中办理业务,请用户选择系统兼容的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谢谢合作!

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及思考

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及思考 创建服务型部门是加强住房公积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住房保障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创造良好的公积金发展软环境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以”转变工作职能、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中心”为宗旨,以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什么、怎么提升”为主题,切实建立一流的机制,营造一流的环境,提供一流的服务,争创一流业绩。 一、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 (一)创新思维,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体系。树立服务与被服务的新理念,有效形成良性互动。首先是要找准定位,努力做到“四个转变”,即由满足于本部门住房公积金业务向服务招商、谋好项目转变;由做“眼睛”工作向超前服务转变;由被动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向主动服务、创造性工作转变;由封闭式服务向开放式服务转变。其次是要丰富服务内涵和方式,由以前客户办事“拿凳子、端茶水”的“体能式”服务,到“电话咨询、电脑记账”的“技能式”服务,发展到“网上审批、网络助民”的“智能式”服务。办提取,放贷款,作决策,始终把职工“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依托业务优势,构建住房公积金归集服务制度体系。满足不同群体需要的归集服务,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大市场接受面并占领市场。根据这个要求,我们一是依托政策优势,深入东方百货、伟嘉纺织公司、外国语幼儿园等10多家企业办宣传专栏,把资料送到职工手中,为他们讲政策,与他们交朋友;二是依托银行信贷优势,对伟嘉纺织公司等几家外商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为企业员工建缴住房公积金;三是依托人社部门就业合同管理职能,拓宽就业人员同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渠道;四是依托上市企业出具证公积金部门缴交证明制约优势,规范湖北雄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太力公司等3家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五是依托贷款楼盘备案管理优势,加大以贷促缴归集力度,从而探索适合非公企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模式,构建专业化的非公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体系。 (三)打造对接平台,构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管理体系。市场拓展,业务创新,管理必须先行。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化、多元化等服务需求,全面加强楼盘备案管理,初步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个贷服务的公平化、网络化、集约化。通过对富水花园、惠水花园、公园一号等楼盘备案管理,切实防范贷款发放风险,进一步维护职工利益,同时实现批量个贷,扩大贷款规模。为了确保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公平性,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我们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新手指南 (版)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已正式运行,各缴存单位免费开通后可登录“网上服务厅”,即可办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职工帐户设立、封存、启封、转移、补缴、基数调整、单位缴存信息核查以及住房公积金帐户信息查询、打印等业务。为了更好地服务各缴存单位,现将相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如何开通网上业务? 网上业务开通分为数字证书办理开通和“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二个步骤。 、数字证书办理开通。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新办数字证书,或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 ()选择新办数字证书的单位,需携带《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公章(《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填写加盖好公章可以不带公章)等资料到同和软件办理。 ()选择在税务申报数字证书上叠加公积金应用的单位,登录“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申请开通”功能进行网上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开通。 、“网上服务厅”签订服务协议流程。 登录常州公积金网()或“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公积金专区”→点击“网上服务厅”进入→点击确定开通→查阅并签署服务协议→核对单位信息并设置查询密码→完成开通。 二、系统安装、登录的小贴士 、系统的安装。 首次使用或重新安装电脑操作系统后,需要到同和服务网()下载中心下载并安装同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完整安装包)、数字证书助手安装程序(行助手)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打印组件三个程序。 、数字证书的登录口令是多少?。 数字证书的登录初始口令为。如您已修改了数字证书口令,请注意妥善保管。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出现提示“贵单位数字证书尚未进行住房公积金应用功能的开通,是否进行开通?”。 首次登录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会出现该提示,只需点击“是”,然后按照流程进行服务协议的签署、核对修改单位信息后进行开通即可。 、如何获取培训教材(培训视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信息化建设项目概况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名称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_咨询设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周期 项目服务周期:2年(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结束)。 三、项目预算 本咨询设计服务项目预算不超过78万元。 四、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概况 2016年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以数据资源整合为核心,业务流程优化为导向,全面提升客户体验;通过对业务流程重组以及数据的分层隔离,实现业务流程和手续的简化,同时提高业务及资金风险的防控能力;依托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以及稳定运行的基础设施环境,构建一套安全、方便、高效的信息化支撑系统,实现对中心各类核心业务、对外服务、内部管理和外部关联业务的信息化全覆盖。 (一)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预算为5000万元。 (二)建设周期 建设周期为2年,预计建设时间从2016年9月开始,到2018年9月结束(具体以该建设项目为准)。

(三)建设目标 业务管理更规范、更精细——建立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通过业务流程的重组和数据的分层隔离,加强组织内外部之间、核心与外围业务之间的解耦和协同,提高业务支撑的灵活性,加强业务过程的安全性,提高对业务风险的管控水平,最大限度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和减低管理成本。 资金运作更高效、更安全——通过与业务系统无缝链接实现高效的业务核算、通过与银行实时链接实现高效的资金结算;通过资金运作过程中的风险防控措施,提高资金的安全性。 客户服务更多样、更便捷——统筹服务渠道,统一服务内容,对外由专职人员提供服务,对客户信息和客户行为进行分析,为不同客户提供精准个性的服务。 辅助决策更科学、更智能——加强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利用主题库概念对数据资源进行规划梳理,对数据深度挖掘,根据“大数据”思路进行分析利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依据。 统筹利用的信息资源——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和共享交换标准规范,实现数据采集、共享、整合和利用的全生命周期统筹化管理,提升数据资源的整合能力。 保障能力可持续化——提高IT治理的成熟度;提高应用系统架构的稳定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夯实硬件基础设施能力,构建一整套开发测试、培训、生产以及容灾的基础设施环境,提升应用系统的建设管控水平以及系统稳定运行基础保障能力。 (四)建设原则 1、稳定性原则 业务是类金融业务,安全、稳定是信息化发展的根本。在信息化工作中,继续推进数

浅谈住房公积金中心如何做好窗口服务

浅谈住房公积金中心如何做好窗口服务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仪征分中心郑兴春 服务工作是公积金管理工作中的灵魂,窗口服务更是服务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如何提升住房公积金系统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干部职工服务能力提高、效能提速和质量提优,实现住房公积金事业科学、有序、健康地发展,笔者现就如何做好住房公积金窗口服务工作,谈点粗浅认识。 一、调整心态,做到快乐服务 窗口工作人员是直接面对缴存职工,代表了住房公积金的形象,在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做好微笑服务、快乐服务,努力把自己摆在服务者的角度,全心全意为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服务。工作中,若是你让别人别扭,自己也痛快不了;若你对人不耐烦,自己也必烦躁。工作中老端着、绷着自己,也会压抑、失衡,一旦自己不快乐,在“正能量”不足的情况下,又被强迫必须为别人付出,那么,别人能得到的服务品质,恐怕是缺乏保障的。在笔者看来,一个人不快乐却又必须把职工的需求放在第一位,那个“第一”其实是很令人质疑的,只有快乐的服务人员,才能快乐工作,缴存职工方能获得优质满意的服务。 二、提高本领,做到准确服务 光靠有满腔的工作热情和认真的工作态度显然是不够的,优质的服务还要靠熟练的业务水平来支撑。这就要求我们住房公积金窗口人员不断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把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去。在受理业务时,既热情、耐心、细致,又要准确、专业,还能结合职工的实际迅速为他们提供最好最实用的建议:在购房提取时主动了解职工需要办理贷款吗?如若贷款个人账户则需保留6个月的公积金余额;退休提取有公积金卡吗?若没有住房公积金卡则提取单需先到职工所在单位盖章;职工生一般的病症不能提取使用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但若是患医保规定范围的13种特殊病种的,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则可以凭相关手续办理职工患病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以解燃眉之急。在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我们会根据职工家庭的具体情况用我们的专业知识,给职工设计出最合理的方案供其参考;在每个扣款日后,我们对未及时扣款的职工都进行电话提醒,这样,既体现了我们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也降低了贷款的风险,是一种双赢的策略。 三、加强沟通,做到真诚服务 由于政策的缺陷和宣传的原因,职工对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知晓和理解程度不一,在窗口岗位从事服务工作,时常会遭到职工的误解甚至谩骂,如何应对和化解矛盾,尤其是对棘手问题的处置,加强沟通,真诚服务这时候就显得十分重要。面对职工提出的政策问题,对于能解答的,立刻解答;对于不能解答的,记下问题,然后请教上级业务部门或作专题研究,及时向职工反馈。工作中,要多用文件、材料、凭证去进行相关的论证、说明,决不能糊弄职工,更不能态度蛮横或向职工摆架子。遇到职工无理取闹的时候,我们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项制度的设定总是维护大部分人的利益,也要有人做出局部或暂时的牺牲,按规定和制度做事是我们的职责所在,服务对象无过错,职工对政策一时的不理解,只能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还没有做到位,我们没有理由不对他们真情相待,可邀请职工所在单位的领导和住房公积金协管员前来做疏导工作,也可进行冷处理,与服务对象就某一个争议问题进行约谈,用细腻的工作作风赢得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理解、支持和感动。保持着良好的心态,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语气上,不能盛气凌人,要面带微知,举止得体,语言上要礼貌 业务上面要熟练一些,这样才能更好做好窗口的工作。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

目录 提取业务 (1) ? 离、退休提取 (1) ?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1) ?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2) ? 离职提取 (3) 查询业务 (3) ? 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查询 (3) ? 个人账户明细查询 (4) ? 个人变更信息查询 (5) ? 个人贷前咨询 (6) ? 贷款进度查询 (8) ? 贷款信息查询 (9) ? 网厅交易历史记录查询 (11) ?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打印 (12) ? 还款计划 (14)

提取业务 ?离、退休提取 业务描述 用户满足退休年龄时,可通过离、退休办结功能一步办结。 操作步骤 用户点击左侧菜单栏“提取受理”,菜单展开后点击“离、退休提取”,进入离、退休提取页面。 如果用户的年龄没有满足退休要求,则提示用户,并禁止用户进行操作。 如果用户的年龄满足退休要求,用户需要录入收款银行账号,提交即可完成离、退休办结。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业务描述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 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提取受理”,再点击展开的“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

确认贷款信息后,用户录入收款银行账号并点击“提交申请”即可办理。 偿还组合贷款提取 业务描述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且一年内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通过该业务办理偿还组合贷款提取业务。 操作步骤 公积金缴存用户点击左侧菜单的“申报业务”,再点击展开的“偿还组合贷款提取”选项,进入如下页面: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创建活动方案汇编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与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特色服务品 牌创建活动方案汇编 住房公积金承诺书 一、行政职能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业务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缴存单位前来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总表》、《赣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明细表》。 2、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月工资的5%。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高缴存比例。 3、工作人员对缴存单位填报表格及有关情况审核后,为缴存单位和个人指定承办银行,设立单位和个人帐户,确定缴存方式。 4、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5、需要办理变更手续的,由缴存单位每月20日前申报,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表》。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变更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1、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个人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提供相应的有关材料。 2、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缴存单位经办人、本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填写《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3、经三级审批程序后,财务人员凭提取通知书和有关凭证通过银行转帐至缴存单位或开具现金支票,由职工个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指定银行领取。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1、由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并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表》。 2、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属于贷款对象和符合贷款条件。 3、由工作人员提出拟贷款对象、金额和期限等意见。 4、办事处贷款审批小组召开审贷会议,根据审核意见集体研究审批。 5、通知贷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三、社会服务承诺 (一)、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服务承诺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缴存余额的,经办事处受理当天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一)已有四川CA“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的用户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 填写《“E证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并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开通。 (二)无四川CA“e证通”数字证书的用户,请按以下办理: 提交下列资料(均加盖公章,证照为最新年检有效) ①《“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业务受理 新办数字证书的地点、方式,由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四川“CA”认证中心根据情况确定后告知单位。 新办用户当月提交资料,请于次月凭电话通知,由经办人本人前来领取“e 证通”数字证书。 三、相关费用 已有证书开通业务免费 证书开户费:200元/个(2011年免开户费) 企业数字证书服务费:400元/年(2011年免费) KEY解锁:免费 证书变更:20元/次 遗失补办、损坏更换:80元/个 (解锁、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损坏更换请到四川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

地址:草市街2号(四川省/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86936568 附件1:“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附件一: “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2、『新办』、『更新』、『变更』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①单位证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解锁』『注销』『补办』业务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e证通”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 “e证通”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业务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经“e证通”签名的电子文档与手写签名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使用“e证通”经授权后可以进入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能够降低开展网上业务的成本, 提高数字证书的使用效率,但同时也可能会使单位内部原本分权管理的核心信息无法实现分权管理。为合理使用“e证通”,在享受“e证通”好处的同时降低使用风险,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 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 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 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因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信息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提供免费变更服务。 六、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 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 一切责任。 八、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川CA向 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 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用户所提交的鉴证资料有效期先于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用户应在原资料有效期届满前更新资料,否则四川CA有权注销用户的证书,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十二、如果用户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 验收评分细则 一、渠道开通情况42分 (一)开通12329服务渠道12分 1.12329热线 6分 (1)基础服务4分 基础服务以人工语音方式为主。 ①受理业务咨询2分 受理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业务办理时间、网点等内容的咨询。 ②受理投诉建议1分 受理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业务办理中不规范行为等得投诉,接受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或业务的建议等。 ③回访调查1分 由客服人员主动呼出,对投诉建议处理结果、服务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回访和调查。 (2)扩展服务1分 扩展服务以自助语音方式提供。 提供业务查询1分 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贷款信息查询、单位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提供业务指南1分 业务指南包括政策查询,按类别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业务网点查询,查询网点分布。 2.12329短信或信息 6分 (1)业务短信实时推送4分 ①归集:缴存信息通知 1分 ②提取:提取资金到帐通知 1分 ③贷款:审批及进度、到帐通知 2分 (2)宣传短信手工发送 2分 包括业务通告、活动信息。 (二)开通互联网渠道12分 1.纯网站4分 通过互联网为缴存单位、职工及社会公众提供综合性、交互式信息服务。 (1)信息公开服务2分 ①公共信息1分 包括但不限于中心概况、政策法规、通知公告、行业新闻 ②业务指南1分 (2)交互式服务2分 ①在线留言1分 ②投诉建议1分

2.纯网厅8分 面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及相关单位,覆盖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实现业务在线办结和结算。 (1)单位网厅4分 ①信息查询2分 ②业务办理2分 (2)个人网厅4分 ①信息查询2分 ②业务办理2分 如其中一种渠道能兼具《导则》中规定的网站和网厅的功能,可仅开通一种渠道,分值合并计算。 (三)开通移动互联渠道10分 1.手机APP5分 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综合性、交互式服务,具有灵活便捷、高可定制性、用户体验佳等特点。 (1)个人信息查询1.5分 (2)业务办理1.5分 (3)交互式服务1分 (4)信息公开服务1分 2.微信公众号5分 向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快速发送住房公积金政策和业务文本、音频、视频和图片,提供综合性和交互式服务。

以信息化为基础推动智慧公积金建设

以信息化为基础推动智慧公积金建设 发表时间:2019-10-11T15:53:08.800Z 来源:《河南电力》2019年3期作者:于光宗1 葛江瑜1 赵宇冰1 蔡建军1 申富泰2 [导读] 目前我国公积金管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对于公积金的使用带来了较大的不便。 (1.国家电网甘肃省电力公司 730000;2.国网思极飞天(兰州)云数科技有限公司 730000) 摘要:目前我国公积金管理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对于公积金的使用带来了较大的不便。以信息化技术为基础来推动智慧公积金管理体系的建设,有助于提升公积金管理水平,不但方便了公积金的管理,而且使得人们对于公积金的使用更加便捷。基于此,本文对信息化背景下智慧公积金建设展开了分析和探讨,仅供参考。 关键词:信息化技术;智慧公积金;管理措施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自实施以来,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必须看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设计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覆盖面窄、政策制定缺乏弹性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偏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未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及农民工纳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十分有限。经深入调研,沈阳市以私营企业为主的一些单位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些单位往往农民工就业人数较多;同时,部分已开户单位未给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临时用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建制率低也是目前存在的普遍现象,而这类人员大多是低收入群体,需要给予更多政策上的帮助和扶持,但实际却被排除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外。另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制度尚未将我国农村区域纳入进缴存范围内,这与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相比,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地域覆盖面过窄。据沈阳市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 年末,沈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29.1 万人,其人数是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的3.1 倍。从数据上反映出,许多单位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比较淡薄,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没有足够的重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制度设计存在缺陷 近年来,全国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一直处于高水平状态,但中低收入群体的使用率却不高,提取和贷款政策制定上的“一刀切”模式,造成了住房公积金的多缴交者与少缴交者以及使用贷款者与不使用贷款者之间存在着住房公积金权利享用的不均等,产生了“贫帮富”的社会现象,严重制约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图1 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职工必须符合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条件,方可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低收入群体,没有足够资金购买住房的缴存职工则无法提取公积金。这就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即高收入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其正常生活,并且通过现金购房或申请贷款,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加以使用;而低收入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由于没有条件购房使其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使本能用于改善生活的资金沉淀在公积金账户中,无法及时使用。导致了最需要住房公积金给予保障的低收入人群买房越来越难,而高收入人群买房却越来越容易。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帮助没有足够自有资金购房的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者,通过优惠利率增强其购房时的支付能力。但是目前,在制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时,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环节有着严格的限定,即对贷款职工的收入状况有着严格的要求。除了规定其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和最高可贷额度外,贷款金额还与申请贷款职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及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而公积金月缴存额又是根据职工的实际收入确定的,这就导致了工资收入高者,其公积金月缴存额就高,其可贷额度就越多,而低收入者只能少贷或不贷。 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对策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1. 调整住房公积金制度关于缴存对象的限定 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储蓄政策,住房公积金制度需要与时俱进,永葆生命力和吸引力。当前,要分阶段完成住房公积金从“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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