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操作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顺行,特制定本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炼钢生产工序普碳钢方坯工艺操作。 3. 术语/定义
3.1 术语:使用IS09000标准术语 3.2 定义
4. 职责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工艺路线
5.2 工艺条件
5.2.1 铁水条件:P ≤ 0.200%,S ≤0.055%,0.40% ≤Si ≤ 0.85% 5.2.2 增碳剂:使用煤质或石油质增碳剂、碳线。 5.2.3 保护渣:使用普碳方坯专用保护渣。 5.2.4 钢包:底吹透气性能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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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合金选择Fe-Si、Si—Mn、Si-A1-Ba、Si—Ca-Ba。
5.2.6 中包水口用φ20mm锆质复合水口。
5.3 到站温度高,必须加废钢调温;氩后温度超上限不允许浇注,
5.4 中包温度低于下限允许浇注;连铸第一炉,中包温度高上限大于10℃禁止浇注;连浇中包温度高上限大于5℃禁止浇注。
5.5 终点、成品成分控制及脱氧合金化
5.5.3 终点采用高拉补吹法,终点降枪大于40s,倒炉次数2次。
5.5.4终点控制
当终点C≤0.06%时,提温幅度大于30℃时,应加FeSi升温,并补加100-300Kg石灰。
5.5.5成品目标成份控制执行如下标准:
5.5.5.1 自用坯牌号与化学成分见下表:
5.5.5.2 外销坯号与化学成分见下表:
5.5.6 脱氧合金化
5.5.
6.1 Si、Mn按终点情况配加至相应牌号中限,Si收得率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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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收得率88~92%。
5.5.
6.2 脱氧剂加入量
5.5.
6.3 强脱氧剂在出钢过程随钢流加入厂连铸第一炉、终点C≤0.06%时,强脱氧剂按上限加入。
5.6 吹氩操作
5.6.1出钢过程全程吹氩,到站吹氩时间必须大于3min;开新炉、补完炉第一炉、终点钢水过氧化时,吹氩时间必须大于5min,吹氩时严禁包内液面大翻;吹氩站成分微调后,继续吹氩大于2 min。
5.6.2 如需等待浇注,必须在吹氩前等待,不得在吹氩后等待。
5.6.3 吹氩后立即加入6~8袋覆盖剂保温。
特别处置:①连铸第一炉、补完炉第一炉、终点C≤0.06%、补吹≥2次等,到站必须喂80—120m Si—Ca—Ba线进行钙化处理;
②底吹未吹开、未吹氩,钢水严禁上台浇注;
③终点钢水过氧化严重(终点C≤0.04%,Mn≤0.20%)时,必须喂BaCaSi线120-015m处理.继续弱吹氩2分钟.
5.7 连铸操作
5.7.1 方坯连铸执行方坯浇钢操作规程。
5.7.2 配水执行普碳钢方坯配水模式。
6. 相关/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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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质量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