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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死猪处理方案

病死猪处理方案
病死猪处理方案

牧业有限公司

病死猪处理方案

病死猪乱扔乱丢会直接影响猪场环境,严重的会引起猪场暴发疾病。如被不法分子拉走食用更会影响人类健康。如何妥当处理病死猪是有关猪场安全和猪场形象的工程,全场员工必须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执行此方案。

一、预防措施

1、加强猪群管理,提高猪的抗病能力,尽可能的减少死亡。

2、加强猪场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外来车辆进出。对来场装猪的车辆严格消毒,严防外来病菌带入场内。减少猪场疾病的风险。

3、实行全进全出制度,饲养员未经许可不得串舍。每周一次全场带猪消毒,空舍清洗后二次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

4、加强疾病检测,每年四次定期检测,严格落实猪场的免疫程序和各种保健措施,杜绝疫情发生。

5、对母猪产后的胎衣和个别死胎要集中放置,专人处理。

二、处理措施

1、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母猪产后胎衣及所产死胎,经兽医确认后,饲养员放到指定位置,由专门人员一天三次用专用车辆拉到集中处理处,用高温煮热处理法煮沸2-3小时。

3、病死猪由兽医经临床确诊后,对一般性如打架死亡的猪用高温煮热处理法煮沸2-3小时。

4、对确诊由疾病原因死亡的猪和死因不明的猪,根据临床表现作焚烧,深埋等无害化方法处理病死猪。

5、掩埋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当土开裂或下陷时,应及时填土,防止液体渗漏和野犬刨出尸体。

6、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8、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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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要求【2020版】

附件4 非洲猪瘟无害化处理要求 在非洲猪瘟疫情处置过程中,对病死猪、被扑杀猪及相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农医发〔2017〕25号)规定执行。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技术,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规定的染疫动物及其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屠宰前确认的病害动物、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以及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动物及动物产品。 本规范规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工艺和操作注意事项,处理过程中病死及病害动

物和相关动物产品的包装、暂存、转运、人员防护和记录等要求。 2 引用规范和标准 GB19217 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 GB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T16569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19218 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 GB/T199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 当上述标准和文件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3 术语和定义 3.1 无害化处理 本规范所称无害化处理,是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消除危害的过程。 3.2 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在焚烧容器内,使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的方

病死猪的处理方式

病死猪的处理方式 以往都是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现在比较先进的开始用生物化尸机,直接把病死猪做成高档有机肥,厦门那边有一家叫厦门康浩科技,可以去看看 要看怎么病死的。 一般是: 交有关部门: 1、深埋。 2、焚烧。 3、高温消毒。 按照国家要求,应该对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对大多数养殖户来说,处理死猪需要耗费不少的时间和金钱。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随意扔掉,有人甚至将其偷偷卖掉,给环境和食品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现实中,死猪如何处理?有没有更稳妥科学的方法? “无论你养殖水平有多高,死猪总是会存在的”。的确,即便是养殖水平一流的广东温氏食品集团,也难以避免死猪的现象。温氏集团常务副总裁严百草近期在接受农财宝典记者采访时透漏,每年的养殖过程中都会出现5%左右的死亡率。而2012年第一季度受年初流行性腹泻等疾病的影响,死亡率一度超过了6%。 大集团尚且如此,中小的养殖户更无法独善其身,新兴县的一位存栏150头的小型规模养殖户为农财宝典记者算了一下全年的上市率,“一般情况下,100头猪中最后大约有90头上市,而出现疫情的情况下,上市率远没这么高。”整体看来,死亡率最高的是处于乳仔猪阶段的小猪,农财宝典记者在几个月前针对流行性腹泻作调查发现,不少处于断奶阶段前的仔猪在部分猪场的死亡率一度超过了50%。 事实上,除了腹泻外,近几年的疾病感染渐渐呈现出致死率过高的现象,同时中大猪死亡的情况也屡见不鲜。博罗和记兴牧动物保健总经理翟元旭有十多年的从业经验。在接受农财宝典记者采访时,他曾总结,近几年的复杂猪病导致的死亡率确实有所上升。即使是以前致死率很低的五号病,近几年也呈现了上升的趋势,一旦发病,并发症很多,在某些猪场,死亡率竟然能够接近30%。 死猪难以避免,而事实上,国家对死猪肉的处理早已做了明文的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养殖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都应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做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严格禁止生产经营病死猪肉,严格禁止流入食用环节。 在实际操作上,处理病死猪有两种无害化方法,深埋和焚烧。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可编辑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的通知》,落实市县关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使我县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实到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我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做好无害化处理及登记工作我所对辖区内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进行了登记造册,报省、市备案和公示,并组织人员指导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分乡镇指定两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病死动物及处理情况实施监管。出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立即上报,在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

表》,并由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严格登记保存原始凭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将拍摄的资料编号留存或存于安全的介质中,作为附件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并填写**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所。 四、做好无害化处理核查,汇总好全年报表由于不是全部的养殖场每月都有病死猪登记,在汇总全年报表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又组织人员重新对有发生病死猪的养殖场进行登记、汇总饲养量和死亡量。汇总出我县年出栏50头以上养殖场户全年申报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17头。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附送: 病残儿鉴定申请书范本 病残儿鉴定申请书范本 一、个人申请条件 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小孩年满4周岁,女方年满28周岁,方可申报。 二、申请资料 1、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2、科级以上干部、党员、医务工作者的申报对象,要求填写病残儿非农业干部审核表,按照要求审核盖章。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c5910599.html,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作者:李孟嵩 来源:《农家致富顾问·下半月》2018年第11期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病死猪的处理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目前我国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中还存留着许多问题,比如养殖户对无害化处理的意识不到位、商贩为了牟取暴利在市场上出售病死猪等,因此本文主要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对策,希望能够提供一点参考依据。 关键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问题与对策 由于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因此对食品的安全以及生态环境越来越重视,其中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关注也显著提高。因为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的处理的要求以及成本较高,所以一些不法分子和商贩为了节约成本提高利润,不按要求处理病死猪,将其在市场上贩卖,让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1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方法主要有四种,包括焚烧法、化制法、掩埋法以及发酵法。其中焚烧法就是集中焚烧病死猪;化制法就是对病死猪进行高温处理,首先要将病死猪切成小碎块,然后将其放入高温炉中进行集中处理,这个方法是最为安全可靠的;掩埋法包括两种,一种是直接进行掩埋,另一种是化尸窖,使用掩埋法一定要合理选择掩埋的地点,远离饮水的源地、公路以及人口密集的区域,有效避免病死猪对人群造成的危害;发酵法就是把病死猪和一些辅料进行摆放,然后加入一种特定的制剂将病死猪的尸体进行发酵或者分解。 2 病死猪带来的危害 由于病死猪的猪肉以及其内脏携带了大量的病原体和有毒物质,当对其进行处理或者清除的时候,相关人员的手或者刀被病毒污染,然后通过食用进入人们的消化道,最终进入人体,威胁了人体的生命安全,会造成人们产生腐败物中毒、细菌毒素等情况,严重者可能会导致人们死亡。 3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现状 3.1 养殖户的无害化处理的意识不足 因为养殖户大多数都是农民,相关的法律意识不足,且没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只是将病死的小猪仔进行无害化的处理,领取一些国家规定的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助,而在面对病死的大猪时,往往无法抵挡高额利润的诱惑,将这些病死猪卖给专门的中介或者违法的屠宰场等[1],导致这些病死猪出现在市场上,危害人们的生命安全。

病死猪处理方案

牧业有限公司 病死猪处理方案 病死猪乱扔乱丢会直接影响猪场环境,严重的会引起猪场暴发疾病。如被不法分子拉走食用更会影响人类健康。如何妥当处理病死猪是有关猪场安全和猪场形象的工程,全场员工必须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地执行此方案。 一、预防措施 1、加强猪群管理,提高猪的抗病能力,尽可能的减少死亡。 2、加强猪场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外来车辆进出。对来场装猪的车辆严格消毒,严防外来病菌带入场内。减少猪场疾病的风险。 3、实行全进全出制度,饲养员未经许可不得串舍。每周一次全场带猪消毒,空舍清洗后二次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 4、加强疾病检测,每年四次定期检测,严格落实猪场的免疫程序和各种保健措施,杜绝疫情发生。 5、对母猪产后的胎衣和个别死胎要集中放置,专人处理。 二、处理措施 1、必须坚持“五不一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母猪产后胎衣及所产死胎,经兽医确认后,饲养员放到指定位置,由专门人员一天三次用专用车辆拉到集中处理处,用高温煮热处理法煮沸2-3小时。

3、病死猪由兽医经临床确诊后,对一般性如打架死亡的猪用高温煮热处理法煮沸2-3小时。 4、对确诊由疾病原因死亡的猪和死因不明的猪,根据临床表现作焚烧,深埋等无害化方法处理病死猪。 5、掩埋地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当土开裂或下陷时,应及时填土,防止液体渗漏和野犬刨出尸体。 6、当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除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外,还应根据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的决定,对同群或染疫的动物进行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7、无害化处理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原传播。 8、在无害化处理过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间要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传染给人。 牧业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总结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的通知》,落实市县关于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相关文件精神,为促进我县生猪生产健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使我县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落实到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 我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了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操作程序,落实专人负责,将其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做好无害化处理及登记工作 我所对辖区内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进行了登记造册,报省、市备案和公示,并组织人员指导生猪规模化养殖企业(场、户)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所有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分乡镇指定两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病死动物及处理情况实施监管。出现病死猪时,养殖场(小区)立即上报,在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填写《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并由养殖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 三、严格登记保存原始凭证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将拍摄的资料编号留存或存于安全的介质中,作为附件进行登记,以备核查。并填写**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统计表》上报市所。 四、做好无害化处理核查,汇总好全年报表 由于不是全部的养殖场每月都有病死猪登记,在汇总全年报表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又组织人员重新对有发生病死猪的养殖场进行登记、汇总饲养量和死亡量。汇总出我县年出栏50头以上养殖场户全年申报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17头。

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2016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绩效评价报告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项目资金设立于2015年,设立依据为《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字[2011]63号)、《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青牧发[2013]9号)、《关于加快构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青政办字[2013]115号),用于对即墨市区域内从事生猪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补助。该项目实施后能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绩效评价结论。 2016年安排资金200万元,执行资金137.49万元,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主要经验做法。 1.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以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的意见》(即政办字〔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置工作的通知》(即政办字〔2015〕9号)明确镇(街道、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相关部门职责,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网格化管理和联防联控的监管工作格局。 2.制定方案,完善流程,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下发了《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即畜牧发[2015]3号),对即墨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养殖的

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病死猪(不含流产的死胎)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做了详细的规定,制定了一整套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处置、建档、确认、汇总上报、公示等处置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并在即墨市畜牧兽医局政务网站进行了公开,全面启动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另外,又陆续下发了《进一步规范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的通知》、《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户)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和《生猪养殖场户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处置工作流程》3个补充文件,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做了进一步的规范要求。后期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即畜牧发[2015]50号),从申报、确认和集中收集、签封、转移和交接、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等方面对集中无害化处理流程做了详细说明,并统一编制了病死动物报告登记台账、养殖场(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确认登记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转移交接单、无害化处理厂病死动物处理登记表等相关表格,保证收集处理全程无缝隙监管,保证病死动物全部安全处理,保证补助资金全部安全使用。 3.建立健全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建立了病死动物查勘由监管兽医与保险人员共同到场“两确认”制度,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赔付的前提条件,促进了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开展。 4.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强化督查。每月对各基层动监站及无害化处理厂上报的数据按照10%比例进行抽查,每年不定期开展2次集中督查,采取现场随机抽查,入场入户的方式,有效促进各项工作规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医发[201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遵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部制定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省份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非试点省份也要及时组织建立本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农业部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部分大中城市、养殖密集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重点水域周边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经验,总结完善,逐步推广,尽快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试点范围 (一)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型城市的全部区域; (二)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省的部分地级市、部分生猪调出大县; (三)辽宁、吉林永吉、海南等经农业部评估认可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试点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试点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

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蒋法成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宣传贯彻执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高,对一些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生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规模猪场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在对病猪尸体处理常采用的方法是就近挖坑、焚烧、掩埋,进行彻底销毁,部分猪场建设填埋井(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动物疫病防控部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猪进行焚毁处理。在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时,建议注意以下几点: 一、及时诊断疫病,防止疫病扩散 猪场应该配备必要的诊断仪器、设备和试剂,及时准确诊断动物疫病,或者将病料及时送 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十一条建议 文│蒋法成(江苏省淮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葛东红(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王得兵(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范磊(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至有关单位诊断。及时诊断疫病,及时销毁病猪及被其污染的相关物品,对被污染的环境及时全面消毒,彻底消灭病原微生物,防止病原扩散。 二、及时上报疫情,取得政府支持 如果诊断结果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必须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原则,及时向猪场所在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上报疫情,当地有关部门会迅速派遣兽医专家前往猪场诊断疫情,给出进一步处理意见。 三、火速扑灭,严格监管 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当地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将立即启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发布“封锁令”,调动各部门相关人 对病死、死因不明或染疫生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已经成为规模猪场一项重要工作,动物疫病防控部 门积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建设焚化炉对病死猪进行焚毁处理。 法制建设 Legal Construction 70 ☆中国畜牧业

病死猪死家禽的处理方法处理措施

病死猪死家禽的处理方法处理措施人们都在苦苦寻找病死猪处理方案,病死猪的处理方式,病死猪无公害处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秦皇岛易森自控设备有限公司。易森数十名专业科研开发人员,不断创新,最新研制易森病死猪处理机,易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就是把病死猪投放到该机器中,经过该机器高温杀毒,灭菌,经过24小时把病死猪生产成粉状有机肥的机器。众所周知,目前病死猪的处理方式常规有三种: 1、挖地深埋 2、找地焚烧 3、化尸制肥 前两种都是着地处理,比较看来化尸制肥效果能好些,不妨看看易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备,专门处理病死猪、病死畜禽,采用易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把病死猪制成有机肥方式是目前处理病死猪的 最佳选择。秦皇岛市易森自控设备有限公司率先探索出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生态化处理新模式,并成立了秦皇岛市动物生物处理研究中心,成为河北省首个生产处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设备”生产厂。 易森病死猪处理机具有三大特点: 1、占地面积小,设备长5米,宽2米,高2.2米,操作方便简便。

2、节能环保,整个生产过程中是在密闭的条件下进行,体现零污染、零排放,安全环保。 3、制肥速度快,24小时把病死猪生产出粉状有机肥。 据了解,该项目生产线采用物理与生物相结合的处理手段,将死猪投入易森病死猪处理机内密封,经过分切、绞碎、发酵、杀菌、干燥五大步骤,将病原性细菌彻底剿灭,在投放病死畜禽同时添加菌种等辅料,通过生物处理收获有机肥,有机肥实施还田。项目整个处理过程均在全封闭环境下进行,实现零污染、零排放。目前相关项目已获得专利授权。 据介绍,在具体工作中,各市将根据病死动物的收集数量给予处理中心一定的财政补贴,购置病死动物收集车辆享受农机补助政策。目前,该设备火热销售中、年处理病死猪20万头、产生物有机肥上万吨,可实现全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病死猪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编制

病死猪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 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咨国联出品

目录 第一章总论 (9) 1.1项目概要 (9) 1.1.1项目名称 (9) 1.1.2项目建设单位 (9) 1.1.3项目建设性质 (9) 1.1.4项目建设地点 (9) 1.1.5项目负责人 (9) 1.1.6项目投资规模 (10) 1.1.7项目建设规模 (10) 1.1.8项目资金来源 (12) 1.1.9项目建设期限 (12) 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12) 1.3编制依据 (12) 1.4编制原则 (13) 1.5研究范围 (14)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1.7综合评价 (1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8) 2.1项目提出背景 (18) 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20) 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20) 2.3.1促进我国病死猪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1) 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1) 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22) 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2) 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22) 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23) 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23) 2.4项目可行性分析 (24) 2.4.1政策可行性 (24) 2.4.2市场可行性 (24) 2.4.3技术可行性 (24) 2.4.4管理可行性 (25) 2.4.5财务可行性 (25) 2.5病死猪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发展概况 (25) 2.5.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26) 2.5.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26) 2.5.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26)

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兽医兽药 【发文字号】农医发[2013]3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3.09.23 【实施日期】2013.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关于印发《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的通知 (农医发[201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尽快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遵照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我部制定了《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省份要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本省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细化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试点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部。非试点省份也要及时组织建立本省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农业部 2013年9月23日 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方案 为构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国务院同意,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问题,探索有效的无害化处理方法,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奖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部分大中城市、养殖密集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及重点水域周边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探索经验,总结完善,逐步推广,尽快在全国建立完善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猪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猪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猪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试点范围 (一)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型城市的全部区域; (二)河北、黑龙江、江苏、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省的部分地级市、部分生猪调出大县;

死猪尸体处理情况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死猪尸体处理情况报告 篇一:病死猪处置方案 病死猪处置方案 病死猪乱扔乱丢会直接影响猪场环境,严重的会引起猪场爆发疾病。 一、预防措施 1、 2、加强猪群管理,提高猪的抗病能力,尽可能的减少死亡。加强猪场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外 来车辆进出。对来场装猪的车辆严格消毒,严防外来病菌带入场内。减少猪场 疾病的风险。 3、实行全进全出制度,饲养员未经许可不得串舍。每周一次全场消毒,空舍清洗 后二次消毒。员工进入猪舍必须经消毒池消毒。 4、加强疾病检测,每年定期检测,严格落实猪场的免

疫程序和各种保健措施,杜 绝疫情发生。 二、处置措施 1、必须坚持“五不处理原则”即不宰杀、不贩运、不买卖、不丢弃、不食用,进 行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2、把生产过程中的病死猪全部进行无害化发酵处理,发酵无害化处理是利用人工 培育的高效有益发酵微生物快速降解、消化猪尸体的过程。猪场内设有安全填 埋井一个,内为砖混结构,以锯木、谷壳等有机物作为垫料,在垫料中加入生 物活性菌,加上人工辅助翻耙,使猪的尸体与垫料充分混合,在垫料中生物活 性菌的作用下,对猪尸体进行及时发酵、分解和转化。 3、无害化处置完后,必须彻底对其圈舍、用具、道路等进行消毒、防止病源传播。 篇二: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无害化处理猪尸体的高效方法 动物尸体的无害化处理,一直是养猪业比较头疼的问题之一,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0XX年3月份上海出现黄浦江死猪事件,近期甘肃盐锅峡死猪事件等,一直

有关于死猪问题困扰着我们,目前应该如(:死猪尸体处理情况报告)何更高效的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呢? 目前动物尸体处理方法有:焚化(火葬)、熔化(化尸池及各种-水葬)集中或单机堆肥罐,做成新产品。(金、口)、掩埋(土,合法)、堆肥法(木葬)。死猪处理方式有很多种,却没有一种完全令人满意的。福建永诚在第三届中美养猪高层论坛上分享了目前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高效方法——发 酵堆肥法处理动物尸体。 一、发酵堆肥法介绍 发酵堆肥法是一种尸体简单高效的无害化处理的方法 之一,是目前美国中西部地区比较普遍的管理方法。 发酵堆肥法符合自然界物质循环。在可控制的条件下利用微生物对有机质进行分解,使之成为一种可贮藏、处置以及土地利用的物质,并对环境无负面影响。成本合理、环境无害、杀灭病原体、操作简单,在美国最早用在家禽,然后到牛、猪、鱼、马。 二、发酵堆肥法原理: 1、细菌、真菌、放线菌在适宜温度下进行的一系列反应,细菌为最主要的反应物。 2、生物过滤器是用来减轻堆肥产物中的气味,需要在动物尸体周围保持一层厚的生物过滤器(主要成分为潮湿的碳源材料—木屑)。

政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行办法

政府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全县畜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遵循“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集中处理、联防联治”的原则。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由乡镇(办事处)实施属地管理。 第三条按照企业投资、政府监管的原则,依托具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质和技术力量的企业,组建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承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第四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须具备无害处理、资源化利用、减量化排放功能,处理设施设备功能先进,处理过程和标准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要求、生物安全要求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要建立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无自行处理能力的必须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处理协议,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因重大动物疫病死亡的畜禽,必须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处理。 第六条禁止将任何病死畜禽作为动物饲料饲喂动物,

严禁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第七条具有一定规模的畜禽养殖场,应自行配备能够暂存病死畜禽的冷冻设施设备。 第八条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根据各乡镇(办事处)实际情况需要设置回收点,安排专用车辆定期到畜禽养殖场和回收点回收病死畜禽,并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畜禽养殖场(户)出现病死畜禽时,要及时报告所属乡镇(办事处)畜牧兽医服务部或回收点、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填写《病死畜禽登记表》。 第十条县畜牧兽医局要与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签定监管协议,并实行驻厂监管。监管人员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流程实施监管,并填写《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第十一条对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按照“谁上交补贴谁、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分类分段落实上交、回收和处理补贴。对其它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补贴按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县财政局负责上述补贴资金的拨付,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按照《病死畜禽登记表》支付给养殖户。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鼓励群众对非法收购、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擅自销售病死畜禽的养殖场(户)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单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明白纸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不仅关系到畜牧生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生态环境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动物及有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作为养殖场(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无害化处理的义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畜禽养殖场(户)出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染疫畜禽时,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当地动物防疫站报告,并按照“五不准一处理”的要求规范处置: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食用、不准转运、不准丢弃,必须在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根据规定,规模养殖猪场(户)规范处置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的经济补贴。 二、畜禽养殖场(户)不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依法落实畜禽免疫、消毒、封闭管理、隔离等综合防控措施,推进标准化养殖,完善并建立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制度,特别是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需要建设沉尸井等设施,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健康养殖水平,降低畜禽死亡率。 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式有投入沉尸井、深埋等。1、深埋处理具体方法要求为:掩埋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坑的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侧卧之尸体即可,坑深不得少于2米;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死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实施焚烧处理;坑底铺2cm厚的石灰,将尸体侧卧放入,将污染的土层、捆尸体的绳索一起抛入坑内,然后再铺2-5cm厚的石灰,用土覆盖,覆盖土层厚度不少于1.5米,尸体掩埋后,与周围持平,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对疫病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2、封闭沉尸井基本要求和容量:规模养殖场(户)根据自己实际生产情况建立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封闭沉尸井,这种方法是将尸体抛入专门的动物尸体发酵池内,利用生物热的方法将尸体发酵分解,以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要求池深不低于3米,池壁及池底用不透水材料制作成 (可用砖砌成后涂层水泥),池口高出地面约30厘米,池口做一个盖,盖平时落锁,池内有通气管,封闭发酵,待尸体完全腐败分解后,可以挖出作肥料。 五、希望广大养殖场(户)对无害化处理要有充分认识并自觉遵守,发现问题积极举报,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举报电话:0456——7895048 建边农场动物防疫站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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