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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管理十条规定

监控录像管理十条规定
监控录像管理十条规定

监控录像信息安全管理十个规定

为加强我局监控录像信息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特制定监控录像信息安全管理十个规定。

一、维护员、安全保卫负责人、稽查员、网点负责人为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其他人员严禁操作监控系统。

二、不得擅自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录像信息。

三、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操作人员使用监控系统不定期修改密码。

六、操作员严禁将监控系统密码告知其他人员。

七、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八、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九、本网点人员因业务差错调阅监控录像,需由网点负责人填写《调阅监控录像记录审批表》,局长批准后由网点负责人调阅。

十、公安等机关调阅监控必须提供县级或以上相关证明,并由网点负责人填写调阅监控录像记录表审批表,由局长批准后由网点负责人调阅。本规定自2011年12月20日起执行。

附件:《调阅监控录像记录审批表》。

调阅监控录像记录审批表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公司监控室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公司视频监控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公司监控室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视频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稳定运行,充分发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防范作用,制定了监控相关管理规定。 一、监控报警值班监看责任制 1、电子监控室实行保安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监控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监控、报警、交接班和值班记录以及内部安全保卫等工作。 2、电子监控室未经许可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参观、采访。监控室值班人员不得将图像信息、操作员密码、监控点数及探头安装的位置对外泄露,违者将追究其相关人员责任。 3、电子监控室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审核、登记备查等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操作各种设备并学会常用故障的排除。 4、电子监控室的信息按保密信息进行管理,所有信息独立备份、建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和销毁。查阅、复制、销毁信息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 5、发现重大或紧急情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站领导并及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6、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保密意识和高度的责任心。严禁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 7、非维修、保养人员禁止随意关闭硬盘录像机、摄像头的电源,防止人为对硬盘录像机的损坏。突发停电或系统故障,系统不能正常工作,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设备管理人员,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监控系统运行中如出现死机等情况,应退出后再重新启动。 二、监控报警资料查阅调用责任制 1、客运站安排一名熟悉电脑的保安员负责视频信息的管理工作,对我站监控信息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2、监控过程中获取的违法人员活动或重要事件的视频信息须备份存档,未经许可禁止查阅、复制、公布或销毁;严禁自行删除存储设备上的视频信息。 3、严禁将视频信息带出监控室或指定的存放区域。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拷贝视频信息,因工作需要查阅、拷贝视频信息,必须做好记录。 4、需要查阅、复制或销毁监控视频信息的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做好登记。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系统领导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安保人员应及时报告站领导,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并给予积极配合。 5、涉及刑事、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依法调取与案件有关的视频信息时应当如实提供。使用属于敏感的信息和涉密的信息须经相关领导审批。 三、监控报警存储备份责任制

监控查询管理制度

监控查询管理制度 篇一:监控查询管理制度 中控室监控查询管理制度 为规范小区消防监控录像的管理,确保各监控区域的监控录像资料不外泄、不遗失,在小区发生意外事件,有需要时及时向公安机关、楼宇各业主提供第一现场资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所有监控录像资料在一个星期内应该保持不删除、不遗失。 2、小区各监控区域的监控录像资料在小区发生意外事件时,小区各业主可以到管理处提出查阅要求。 3、当有小区内业主到管理处提出要求查阅监控录像时,首先须确定提出要求查阅监控录像的人员必须是单元的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公司名义购房的必须有有效公司公章的证明),填写要求查阅监控录像的书面申请,申请中注明查阅的原因、查阅的区域(房号)、查阅的时间段等,经秩序维护部主管批准同意后,可以查阅。 4、查阅时由秩序维护班长专门负责,按照申请的内容调出相关的监控录像查看。 1 5、在监控录像自行回放中,申请人如有疑问,可向秩序维护班长询问,秩序维护班长视情重复回放相关时间段的录像情况。 6、公司内部人员需查看监控录像的,需经申请部门主管、秩序维护部主管批准同意后,可以查阅。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允许查看监控录像。 7、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监控员需严格执行,遵守各项操作流程。付1: 监控录像申请查询流程

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或业主需查询监控录像——需有监控室值班员在场——需由秩序维护部主管或班长在场——查阅指定区域指定时间的监控——对查阅情况按秩序维护部要求进行登记——秩序主管后同意可直接查阅后再进行登记——秩序维护部对查阅记录进行存档 江苏路劲服务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篇二:监控录像查询管理规定 监控录像查询管理规定 1、监控录像必须按规定设置存储时间,任何人不得擅自缩短存储时间或删除 监控录像。 2、监控录像查询程序:查询部门提出申请?保卫部门审核同意?指定人员查询? 反馈查询结果?做好查询记录。 3、查询监控录像时,必须由指定专人操作,其他人员不 2 准擅自操作查询。查询结果须由经办人员向保卫部门或有关人员汇报说明,不得隐瞒不报或误报查询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将监控录像查询结果通报给与工作无关人员。 4、监控录像拷贝、下载或外借必须经保卫处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将监控录像 资料拷贝、下载或外借给他人观看或作为解决矛盾、诉讼等使用 篇三: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1. 相关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看监控录像资料,应经部门经理、物业管 理处、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调看监控录像审批表”,方能到监控室进行查看; 2(查看录像须讲明原因,说明要查看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内 容,由监控室操作人员进行查看后,将结果反馈给查看者。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质监部、生产计划部、动力装备技术部、输油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2.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2.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3.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3.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完整版)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天津滨海中远集装箱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场区内、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

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公司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公司安全管理能力,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和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是指安装在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围 第四条公司保卫处的职责:

(一)公司保卫处负责公司办公楼、×××××以及公司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和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公司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和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公司保卫处定期对公司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和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有机硅厂管理标准 QG/XHG.YJG0607-04-2007 代替QG/XHG.YJG0707-01-2003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2007-10-16 发布 2007-11-01 实施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机硅厂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不同点在于: -取消3.5安环科安全管理人员、生管科调度员、动力车间维护人员共同负责存盘内容的清查和删除工作。 -将3.6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但无调整权改为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如需对画面调整,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 -增加视频监控权限申请流程表。 -增加视频监控使用管理流程。 本标准由厂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起草部门:动力车间 本标准起草人:洪超 本标准审核人:胡暾 本标准批准人:严跃和 本标准历次版本替代情况为: -QG/XHG.YJG0707-01-2003

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办法、权限、日常维护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考核工作。 2 职责 2.1生管科是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落实与考核。 2.2动力车间负责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并负责本系统设备使用、维护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3 使用管理 3.1生管科制定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权限分配,综合办可根据保卫需要提出相应要求,汇总至动力车间,由动力车间维护人员负责对权限的设定与管理。 3.2生管科根据工厂实际提出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具体监控内容,经技术科、安环科专业审查后报厂分管领导批准,(对一些涉及到安全运行的情况进行重点监控。)按监控内容要求由动力车间负责设定与调试监控画面,必须确保合成精馏控制室与水裂解控制室显示器上日常监控画面准确完整。 3.3调度员负责本值期间的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日常查阅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协同安全管理人员对存盘录像进行翻阅,并及时对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给予考核。 3.4其他执纪、保卫及工厂中层以上领导也有权在中控室或调度室浏览监控系统画面或查阅存盘录像。如需调整画面内容,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并在使用结束后恢复原来的状态。 3.5当班班长可以在控制室内浏览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画面,如需对画面调整,需通知调度员并征得其同意。 4 维护管理 4.1登录权限:动力车间专业维护人员、调度员。 4.2调度员在计算机上监控系统的登录使用实行各值交接班制,每次交接班时必须对系统每一画面进行检查,确认完成状态下,重新登录当值的账户。 4.2动力车间仪表班负责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如出现故障,由调度员出具检修工作票通知仪表班进行检修,若仪表人员无法修复,动力车间应通知厂家派专业维修人员,修复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仪表班要进行每周一次的线路检查和不定期的维护工作。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监控录像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监控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监控录像、监控室的管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监控室的管理。 3.2生产车间负责监控的正常开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保系统的风险评估,并形成记录。 3.3生产车间负责评估后提报新的安装布局点或旧布局点的更新。 3.4行政人事部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安装或更新监控布局点以及监控设施异常时的故障排除与修复工作。 4.内容 4.1监控室的管理 4.1.1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质量部体系专员负责监控室卫生的清洁工作,每周至少打扫一次。 4.1.2监控室应上锁管理,钥匙由质量部体系专员保管,禁止将钥匙移交其他部门人员保管和配制。进入监控室人员需阐明事由,填写《监控室进入申请登记及巡查记录表》,经质量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许可,禁止入内(原则上白天进入,夜班若有特殊情况需电话联系质量部经理)。 4.1.3所有进入人员(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除外)需如实登记姓名、事由、进

出时间等,填写至《监控室进入申请登记及巡查记录表》上。 4.1.4监控录像应至少保存7天,车间需保障各摄像头的正常开启及禁止随意移动摄像头位置,监控室由质量部体系专员每天进行巡查,对各监控录像头进行检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各监控点是否有黑屏现象、是否开启、显示范围是否正确、能否录像、是否保存等故障,做到及时发现,并在《监控室进入申请登记及巡查记录表》的备注中进行异常情况的填写,质量部对监控点每周调取1次(主要内容为是否存在蓄意污染或破坏企图的潜在产品风险,洗手消毒处调取2次),调取结果形成报告,邮件知会生产体系各部门主管;每月覆盖所有布局点,特别关注交接班、生产异常情况、员工异常情况。 4.1.5巡查人员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提报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通过邮件方式通知行政人事部进行故障排除,需要维修的,还应按相应报修流程进行维修。 4.1.6生产车间经评估后需增设监控布局点或更换布局点时,需邮件通知行政人事部并按相应流程提报,由行政人事部与供应商联系,进行增设或更新,行政人事部收到提报后,应第一时间安排工程改造。 4.2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监控图像信息,查看人员应予以保密。 4.2.1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监控图像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2.2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4.2.3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713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

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

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安全,保证工作需要,根据有关法规及保卫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包括监控室所使用的视频监控平台及其配套计算机和相关的网络设施,以及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工作要求建立起来的客户端软件。 第三条,本处的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由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组织,本处各科室根据本科室业务需要按照规范进行各类监控视频的调用。 第四条,治安科要确定专人负责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并配合办公室和教育技术中心共同做好全局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管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 第五条本处治安视频监控设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在教育技术中心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下,充分利用各方面的条件,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行配置和建设。 第六条本处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配置的治安视频监控设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编号和建档,纳入本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进行管理。 第七条纳入本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各类治安视频监控设备,未经办公室同意,各科室不得随便调换或改变其配置,不得将其拿到保卫处以外或供给外单位使用。 第八条校卫队员、校内其他部门或外单位要进入监控室,必须在治安科的指导下,才能进入。值班人员要做好人员进出的登记工作。 第九条监控室值班人员按照本方法和各类计算机设备的操作使用说明正确使用治安视频监控设备,并做配套计算机设备的管理、保养和维护。发生故障不能自行处理时,须报告治安科进行处理。 第十条设备严重损坏需要报废或因其他原因将其调出监控室,必须经治安科同意。无论其产权是否属于本处,均需由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机型合理评估,报办公室或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报废处理。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公司视频监控系统 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本部、选厂部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规程待培训后整理成文,报公司批准后下发)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理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摄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长沙**化工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csxg 6S-2013 厂区摄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受控编号: 2013年6月5日发布 2013年6月6日实施长沙**化工有限公司发布

长沙**化工摄像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公司监控系统的正常投用,并保证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现场监控,保安监控设备运行、维修管理。 3、职责划分(P阶段) 3.1设备管理中心是监控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控设备的维修、点巡检、 检查考核管理工作,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完好。电仪组负责具体的监控设备的采购计划申报、维修、点巡检、检查工作。 3.2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是生产监控设备运行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保证生产监控 设备的有效运行。负责定期检查生产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录像的调用记录。 3.3综合管理中心是保安、质检监控设备的运行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保证保安、 质检监控设备的有效运行。负责定期检查保安、质检监控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录像的调用记录。保卫科负责围墙报警系统、大门、道路和围墙监控摄像头、办公楼、宿舍保安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工作。 3.4使用单位负责本区域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包括生 产技术部:调度室、六大生产车间、化验检测中心;设备管理中心、仓库。 综合管理中心保卫科、质检站。 4、工作标准(D阶段) 4.1工作标准化程序 4.1设备维修程序 4.2监控设备备件的申报、采购、入库流程 4.3领料流程 4.3监控设备奖惩流程 4.2、工作要求 4.2.1制定本单位关于摄像监控系统的管理规定,工作标准,清扫标准等,并严格执行;设备管理中心要建立监控设备固定资产台帐、检修台帐,根据检修需要确定备品备件的安全库存。

项目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项目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促进项目和现场标准化管理,保证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时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是指运用监控联网对项目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场容环境、作业条件等进行远程实时图像监控(包括视频采集、录像、传输、编解码和终端监控)的系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及工程项目。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对监控项目的接入审核及日常监控管理。

第五条公司企业发展部负责公司总部监控平台的建设和运维工作,提供监控平台接入的技术支持。 第六条项目所属各单位负责远程视频监控的选点和前端建设,项目部负责前端运维工作。 第三章安装范围 第七条新开工及主体未封顶的房屋建筑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室内装修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暂不列入安装范围)施工现场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 对于不具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条件的项目,可提交申请,经分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核准,公司批准后,可不做安装。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装要求

第八条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摄像头,主要安装于工地出入口、材料加工和堆放区、施工作业面(塔吊)及其它需重点监控区域的关键位置。对于工地临时性用房、工地围挡等区域可根据实际需要安装。 第九条安装的位置应稳定、稳固,尽可能便于线缆的敷设,尽量避免因工程进度的变化而更改;安装的角度应避免阳光直射,以免产生反射光,影响监控效果。为提高监控效果,工地夜间应尽量保证照明。 第五章接入平台管理 第十条所属单位在建设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前,需填写《项目远程视频监控接入申请单》(见附表), 经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公司企业发展部做接入兼容性评审,可兼容后报公司生产经理审批。

(完整版)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及时掌握施工现场 动态的形象进度,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贯穿于施工全过程,集团公司决定在所有 符合监控系统安装条件的施 F ??、" / 」I I ; I 1 工现场安装无线视频监控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 ? _ ~_ fi \\ *■ i ___ __ : I J S I ? ( \ ”.___ / 1? ?I 第二条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安全标识、临建搭设以及现场作业情况进行监控,通过远程可视化管理措施,借以促进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效果,达到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前期准备、施工建设、维护保养、完工拆除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单位和职责

第四条信息化部负责监控软硬件系统的建设、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4.1.软件部分: 、f I I. 42硬件部分 4.(二)负责保障本地区范围内监控系统的网络运行通 道,协调当地调度通信部门确保网络畅通。

■, f _ 二 fi \\ *? i : I J (三)2.4定期检查监控系统运行状况,发现或接报出现故障情况,应迅速联络相关单位查明原因,及时排除,恢复正常。查属网络不畅应报请调度部门运营商将通道恢复;查属设备质量问题故障应通知供货厂商赴现场予以修理;查属现场施工造成事故应要求责任单位整改复原;查属系统平台问题应联系技术管理单位予以消缺。 (四)要求供货厂商履行合同要约,保证设备产品质量

及提供售后服务。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监控系统现场设备的安装及日常管理 维护工作。主要职责: W 1 :'2 5.(一)1指定专人负责对现场监控系统设备进行管理。 、i / i | \ 1 ! J ” JL、孔 _ ———-—— 也屮少I I f I ..

宾馆酒店查看监控录像规范流程

宾馆酒店消防中心查看录像规范流程 由于宾馆监控设备的局限性,在调看录像时不能同时进行监控录像。为加强监控设备的管理,更好的利用设备提供有效合法依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正常事件的取证工作,同时做好宾馆区域范围实时监控管理,制作本流程。 1、调看录像的权限 宾馆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总值人员、保安部经理。 2、部门调看录像程序 宾馆各部门如需要调看录像,请填写“越秀宾馆监控录像查看申请表”(已发文),交保安部批准后,由监控中心当值领班及监控人员负责调看录像,相关部门需派一人到监控中心监督查看并签名确认。 3、对客调看录像程序 客人丢失物品、财物如需调看录像,应到前台联系大堂副理,由其决定是否需要,确定需要查看录像取证的,由前台到监控中心调看录像,监控中心人员报部门经理批准实施,不需填写“越秀宾馆监控录像查看申请表”(已发文)。查看结束后由宾客关系主任签名确认,并将查看结果告知客人。 4、合作单位、租户调看录像程序 各合作单位、租户发生偷盗、物品丢失事件,可联系前台大堂副理,由其通知保安部处理,监控中心在接到前台通知后,报部门经理批准,一并查看后把录像结果告知当事人。(严禁报案人进入监控中心查看录像) 5、车场发生事故、刮碰调看录像程序 有司机反应在本车场发生车辆事故、刮碰事件,需查看录像取证,可直接联系车管员或者保安部,当值领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报部门经理批准后

调取录像查看,并将查看结果告知当事人(严禁报案人进入监控中心查看录像),事后将此情况通报前台。 6、外来人员调看录像程序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到宾馆调取录像资料,保安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由保安部负责人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来人必须提供有效单位介绍信(洪桥派出所警员除外,其他人员均需出具介绍信或证明,如有属地派出所人员陪同,可不需提供介绍信),否则不予办理。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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