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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三者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

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

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

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三者的区别?

1?作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管项目的选址、性质、用途等;〈建设用地批准书》主要管项目在建设前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管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注明。

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一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一一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一国土部门。

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一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一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单位或个人。

4?领取的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一征收土地前;《建设用地批准书》一一项目建设前;《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一项目建成以后。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

法律凭证。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

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

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

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

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定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3、供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

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

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4、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具体化内容目前尚未统一,有的是直接领取被拆迁土地上土地使

用证,实际是一地两证;也有提供了出让协议;还有是政府批准用地批文。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法院认为,政府批准同意被拆迁范围土地其有权使用,进行以开发为主题的旧城改造,领取拆迁许可证所要求的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符合要件了,法律没规定什么样

的批准文件,法院不再审查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手续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合法。我认为,

法院应当对于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作全面审查,程序上是否符合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内容

上是否建设用地具体规定。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申请规则 为指导和规单位、个人取得建设用地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以下情形: (一)土地储备; (二)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鼓励和引导优先开

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标准,促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倡建造村民公寓式住宅;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地方式提供土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 (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

什么是“一书两证”,简述相应的规划管理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什么是“一书两证”,简述相应的规划管理的目标、内容和程序。一.一书两证 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统称为一书两证。 二.规划管理的目标、内容和程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①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证;②是土地部门提供土地,计划部门项目立项的依据;③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 一、规划管理内容: ①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③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采取的运输方式; ④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⑤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 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二、规划管理目的: 1、保证建设项目的布点符合城市规划; 2、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 3、综合协调建设选址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规划管理程序: 1、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时,应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县、市、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选址申请。申请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①是已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②是建设单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报告; ③是该项目有关的基本情况和建设技术条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文件。 2、参加选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计划部门、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一同进

行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包括现场踏勘,共同商讨,对不同的拟建地址进行比较分析,听取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 3、选址审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条件分析和多方案比较论证求对该建设项目选址进行审查。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慎重研究府和市长研究决定。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过选址审查后,核发选址意见书。对于特别复杂的建设项目,可委托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然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报告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一、规划管理内容: 1、控制土地使用性质和控制土地使用强度; 2、确定建设用地范围; 3、调整城市用地布局; 4、核定土地使用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二、规划管理目的: 1、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2、节约建设用地,促进城市建设和农业的协调发展; 3、综合协调建设用地的有关矛盾和相关方面的要求环境的综合效益; 4、不断完善、深化城市规划。 三、规划管理程序: 1、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有关文件,如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投资文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等,如果符合受理申请条件和要求,则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受理后填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表。

建设用地批准书

申请《建设用地批准书》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 《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 二、办理部门:建设用地处。 三、办理时限:18个工作日。

根据档案管理规定,除图件资料以外,复印件一律采用A4或A3纸复印,加盖各单位公章,并向收件人员提供原件核对。 五、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程序: 申请人按《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03〕16号)取得前述资料后,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 1、窗口收件; 2、建设用地处处领导派案; 3、建设用地处经办人审查、办理; 4、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处科长审核; 5、建设用地处处领导复核; 6、局领导签发; 7、建设用地处综合组缮印; 8、建设用地处经办人校对; 9、建设用地处综合组用印、分送交换、归档; 10、窗口发件。 七、授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申请用地属于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用地规模合理,供地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的,授予行政许可。其中,使用国有土地的要求已经办理有偿(划拨)使用手续。 — 2 —

由于每年收取的工本费总额不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银行代收费后,给用地单位带来极大不便。目前,我局已致函市物价局,建议取消此项工本费。2004年4月12日,市物价局以穗价函〔2004〕91号文答复,称目前正在开展“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城市运行成本”工作,取消该工本费已纳入清理工作的总体方案,待市政府批准后再一并公布取消。 九、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书格式文本及获取方式: 到市国土房管局收件窗口(豪贤路193号3楼)索取复印,或从市国土房管局公众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7510199267.html,)下载打印。 申请书格式文本见附件。 — 3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注意事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3、《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申请条件(一)建设工程 以出让方式供地: 1、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以划拨方式供地: 1、取得选址意见书并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设计方案);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以划拨方式供地和以出让方式供地以外(含临时用地): 1、取得规划条件,根据规划条件的审批意见办理;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3、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设计方案)。 (二)市政工程 1、取得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并审定市政工程规划方案; 2、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办理材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 发流程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流程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3、《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二、申报条件 1、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 2、城市道路、桥涵、广场、公路、铁路、港口、机场、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等; 3、各类杆、管线工程; 4、防震、防洪、消防、人防等防灾工程;公园、雕塑、风景区、公共绿地等绿化美化 工程;河湖水系整治工程;给排水工程;大型户外广告、灯市和建筑外装饰等工程。 三、申报材料 1、经营性用地: (1)合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土地部门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各一份; (3)已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图2份; (5)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6)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非经营性用地: (1)合肥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2)计划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立项计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3)有关用地协议和现状土地权属证明(市政类杆、管线工程除外);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及审核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6)标明准确位置、面积的1:500或1:1000的地形图1份; (7)选址、设计条件阶段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如环保、园林、供电等相关部门意见; (8)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说明:经营性土地是指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土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非经营性土地指除以上用途土地以外的各类土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四、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报建室分件——处室办理——总工程师审核——局长签发——窗口取件。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准予批准的应在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咨询电话 地址:市政务大厅规划窗口

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规划部门一书两证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申请建设单位的报告(内容包括:拟选地点用地面积、建设规模、用地性质、计划工期、投资总额,对市政配套设施的要求等) 2、发改委批文(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审查意见。 4、土地权属证明和用地协议,或会议纪要。 5、1:500或1:2000地形图一式3份(原件盖章、刻光盘CAD) 6、法人委托书 7、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单位营业执照 两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报建人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委托书。 2、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报告(内容包括:建设地点、用途、用地面积、建设规模、计划工期、造价等。) 3、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4、发改委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5、1:500或1:1000地形图、总平图一式五份(CAD图电子图)。 6、经市规划局审核盖章,批准的总平面布置设计图及有关图件各一份。 7、发改委的立项批文一份。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9、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土地预审意见。 两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告一份。 2、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3、发改委的立项批文一份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 5、有效的土地权属证书复印件(查看原件))。 6、建设项目规划图3份,建设项目全套施工图各2份。 7、建(构)筑物(市政管线)建筑设计方案审批资料复印件1份。 8、市政管线综合规划图3份,各种管线单项施工图2份。 9、1/500现势地形图和市政管网各1份。 10、消防建审文件一份。 11、建筑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12交款、领证、施工。凭规划局的交款通知单到指定的银行交款,收据作为领取许可证的凭据。

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

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 为指导和规范单位、个人取得建设用地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情形: (一)土地储备; (二)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鼓励和引导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标准,促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倡建造村民公寓式住宅;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地方式提供土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 (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

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是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是建设用地批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作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法定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法律对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唯一法定形式,不能用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偷换概念的予以代替。国家土地法在第56条规定了使用国有土地批准文件的两种形式,即以出让有偿使用方式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无偿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它完全涵括了土地无偿使用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的批准文件形式,根本就不存在其他方式。在2004年6月6日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46号)这一文件的第5部分《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明确指出:“严格拆迁许可证的发放,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补偿案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原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国务院的[2004]46号文件在这里明确的指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是两个不同概念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等于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把两者等同起来不但于法无据,而且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 申请拆迁许可的法定要件之一是“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不是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是与拆迁许可要件无关的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批准的是在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申请进行建设的批准文件,是

HSE管理体系“两书一表”的作用及应用

HSE管理体系“两书一表”的作用及应用 (1)引言 从20**年开始,在HSE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中,****各基层生产单位普遍推行了“项目HSE计划书”“岗位作业指导书”和“HSE现场检查表”(简称两书一表)。经过近两年的研究、试行和反复修改,使得“两书一表”越来越贴近基层HSE管理的实际,在防范风险危害、预防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性质和作用 在HSE管理体系中,“两书一表”包含了基层单位应执行的HSE体系程序文件和大部分内容,它既是若干程序文件的综合和简化,又是程序条款的具体化。单就HSE现场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来说,它包括了程序文件中“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环境保护”“设备管理”“职工健康管理”“风险评价管理”“工作记录控制”等应由操作岗、基层管理岗执行的多个程序文件的内容,还包含了《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等日常管理制度的许多内容。它的突出特点是,将项目风险评价中预见的各种可能危害和危险点源、可能导致危害的各种因素,转化为各岗位的关键任务,又把关键任务分解为本岗位操作和管理应着重控制的若干点和项。一个单位所有岗位检查表的总合,就形成了对作业全过程健康、安全、环境的全面控制,实现了对重点风险多层覆盖的有效管理。一套好的并且真正认真执行的检查表,在安全管理中可以起到强化员工责任意识、落实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预防风险危害发生的重要作用。 (3)编写原则和方法 1 检查表的编写原则 检查表是基层作业单位全面执行程序文件、保证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因此,编写检查表必须研究作业过程安全生产的一般规律,抓住岗位的特点、突出安全的重点。其编写原则应当是由下而上,层层覆盖。检查设定的内容应该做到:操作岗“点多、项少、面窄”;管理岗逐级“增项、扩面、减点”。达到横向各点面俱到,纵向重点要害层层覆盖,检查工作量大体平衡的预定目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证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三者区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三者的区别? 1.作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管项目的选址、性质、用途等;《建设用地批准书》主要管项目在建设前取得土地的合法性;《国有土地使用证》主要管建筑物、构筑物所有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注明。 2.颁发的部门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土部门;《国有土地使用证》——国土部门。 3.颁发的对象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单位或个人;《国有土地使用证》——产权单位或个人。 4.领取的时间不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征收土地前;《建设用地批准书》——项目建设前;《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建成以后。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 法律凭证。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 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 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 合法权益的,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方式进行维权。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项目需 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2、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定供地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需要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3、供地方案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使用 国有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4、土地使用者应当依法申请土地登记。

三书一证一表与五证

“三书一证一表”与房产商预售时必须提供的五证 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 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由于大部分两书都不写明违约责任,业主一旦与开发商有相关纠纷,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会以合同为主,两书仅作参考使用。因此,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应把与质量相关的问题明确写入购房合同,以免上当受骗。 何谓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验收备案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规划xx的办理 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 二、受理范围 1、xx、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 2、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 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 三、办理总程序 1、送审规划设计方案 2、申请《建设用地规划xx》 四、送审规划设计方案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新建、迁建单位需使用土地的,原址扩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的土地或者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计划部门的当年投资计划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4、按我局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两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 5、建设单位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 16、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由拍卖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提交以下资料: 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 3、根据拍卖地块的范围及规划条件,由具有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两套及CADDWG格式电子数据壹套; 4、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送审规划设计方案的办理程序及期限 建设单位送齐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经窗口受理申请并发给建设单位立案回执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二十天内审查完毕(不含市政府审查、专家审查和方案公示时间),发给建设单位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 1、建设单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规划方案后,再次填报《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第二次送审)》,报窗口受理。 2、如无修改意见,建设单位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单位报送规划设计方案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送审图纸应符合规范化要求,须有设计单位图签、设计单位资格证书编号、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签名,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出图章。 七、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填报《建设用地规划xx申报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原件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的程序 题要 (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有着巨大的利用空间,开展农村建设项目的情况也越来越多,要进行农村土地建设必须要进行审批,那么审批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请大家继续往下阅读。 ▲农村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不同情况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不同。 ▲一、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工业建设项目用地) 3、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 ▲(二)办事程序 提出申请——现场踏查——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手续——区国土资源局初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三)承诺时限 对手续齐全、符合用地条件的,自大厅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上报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四)收费标准 ▲二、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兴建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审批 ▲(一)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4、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计委立项批复文件 7、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8、联建协议(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建设的除外) 9、原集体土地使用证 10、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勘测定界报告图 11、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①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绘制;②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要标注定位点、主要设计数据;③设计说明:用地平衡、经济技术指标、建筑物统计及其它说明事项;④设计单位晒图、盖章确认) 12、其他相关材料

五证两书一表

五证两书一表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或者出让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至”:四至范围即指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的边界。一般有一定的标志性和百姓的认可性,比较容易找到的、形象的指明具体的位置的方法。 书写格式:如:东至XX路,西至XX街,南至XX小学,北至XX公园。 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六、"两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七、"一表" 《竣工验收备案表》。

买房五证两书一表都是什么? 房地产五证两书一表是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必备的文件,购房者只有认真查验房地产五证两书才能减少买到烂尾楼的风险。 "五证"是哪五证呢?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或者出让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在查验开发商五证两书的过程中,*重要的是检验《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另外,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两书"指的是什么呢? 房地产五证两书中的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京国土用[审]字()第号 北京市 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 申请用地单位(章):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制

以上由申请用地单位填写,并保证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章)年月日

《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申请用地单位:依据项目立项、规划批准文件中所注单位全称填写。 单位性质:依据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书填写。 用地单位主管机关:一般指建设单位按行政或业务隶属关系直属的处、局级以上的领导机关。涉及两个以上不同隶属关系建设单位主体的,应填写两个以上上级主管部门的名称。 建设项目名称:指立项、规划主管部门共同指认审定的项目名称,填写时要用全称。 申请用地位置:指建设项目座落土地上的街道、道路、里、胡同、巷等位置对应的门牌号码或社会认知的地点名称。 用地四至:指申请用地的四至范围,可依据市规划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复函》或《规划意见书》等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申请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城市道路用地面积、代征城市绿化用地面积、其它用地面积:指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给定的用地范围中符合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的用地面积,依据市规划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内容填写。 计划建设期限:指工程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日期。 建设用地规划用途:依据市规划委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方案意见(复函)》或《规划意见书》等文件相关内容填写。 投资金额、资金来源:依据项目立项(可研)批复内容填写。 土地所有权性质:指是国有性质或农村集体性质。 拆迁情况:指拆迁户数,包括单位数和居民数。

项目立项(可研)批复文号: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立项批复文号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核准立项批复文号。 规划方案意见文号: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方案复函》文号或《规划方案审查意见》文号。 规划用地许可证号:指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文号。 项目计划通知书文号:指中央单位的建设项目提交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设项目征地计划通知书》或施工计划批准文件文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号:指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各分局核发的土地预审批准文号。 危改立项批复文号:指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古都风貌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危改项目立项批复文号。 经济适用房批复文号:指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济适用房立项批复文号。 土地征地批准文号:指新征地的需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征地)文号。 征地结案情况:指新征地的需提交征地补偿及安置完成的证明文件。 农用地转用情况:指农用地转用的需提交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一书两证流程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流程图(不包含土地拍挂项目)材料及证件: 1.建设项目选址的书面申请和法人委托书(附报建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3.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4.提供关于建设项目的情况和选址要求说明,报送经认定的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6 份 5.提供国土部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关文件 6.项目对周围区域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建设项目,须附送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其 他有关要求的资料 7.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路程图材料及证件: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书面申请和法人委托书(附报建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经批准的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项目批准文件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5.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划拨协议(验审原件,提供复印件) 6.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一份 7.经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设计或审查的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及有关图件各八份 8.其他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材料及证件: 1.建设工程书面申请及《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和法人委托书(附报建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施工方案通过审查后,经有资质的审图单位审查盖章施工图(建筑施工图二套、结构、 水、电、市政配套施工图各一套)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附图 5.政府用地批复文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验审原件) 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或批准立项文件 7.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图或方案及竖向图(附电子版),规划设计文本内 容 8.人防审查意见 9.消防建审文件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认可流程图材料及证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批准的规划图件 3.建设工程竣工图一套。包括: a.由测量中介机构实测的现状地形图及符合标准的地形图电子文件一套(标明建筑物 高度等竖向指标) b.建筑单体的平、立、剖面竣工图 c.配套设施的竣工图 4.消防验收文书 5.由测量中介机构实测房屋测绘报告及户型面积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末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材料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加盖单位印章); (2)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项目,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用地红线图及设计要点;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出具选址意见书或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土地划拨文件(征地协议书、划拨决定书)

及土地勘测定界图或宗地图(原件及复印件及dwg格式电子文档,复印件需盖骑缝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出具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及勘测定界图或宗地图。

两证一书

两证一书 目录 房屋两证一书 建筑工程两证一书 “两证一书”分为“房屋两证一书”和“建筑两证一书” 编辑本段房屋两证一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楼的《竣工合格证》,现在有些地方实行一房一验,并且给每套房都出具合格证书.例如江苏省。 “两证一书”应该在交房的时候给买房人的,这可以视为开发商的一种保证,但是没有也不会影响什么,因为质量保证国家有强制规定,开发商没有保证书它也必须遵守,至于竣工合格证,开发商为了能提前交房,这个证在交房的时候很可能没有,但是在办理房证的时候,验收合格证明是必须提交的 “两证”中,红本是全国统一的,由国家建设部监制,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绿本为一些经济适用房或者尚须缴纳土地出入金的特殊房本,一旦缴 纳以后,可以换红本. 蓝本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如宅基地使用证等)或者在地方政府一定范围内认可的土地使用证(如乡证等). 现行的房产证有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证》 以颜色区分的话, 红色:《房屋共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 蓝色:《房屋他项权证》 简单的讲,“红色”代表物权,由产权人持有;“蓝色”代表债权,由债权人持有。 编辑本段建筑工程两证一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城市规划行政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 另一版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最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 根据规定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用地单位属于非法用地,这样的房屋是不合法的,是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的。对于开发商来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合法建房的有效凭证,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项目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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