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保障研发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项目研发的顺利完成,对科研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二条省、市、区各级科研部门下拨的项目研发专项经费。
第三条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项目研发专项经费。
第四条企业内部自筹的项目研发专项资金。
第三章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各级政府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的项目研发资金专项用于所研发的项目,并设立专门的帐册进行记录、汇总、归集。
第六条企业内部自筹的项目研发资金在项目专用帐册中记录、汇总、归集。实报实销。
第四章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批与管理
第七条经费的使用由担任研发任务的部门或人员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