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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保证全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地管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中发(1997)11号文件、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以及《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特编制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处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原则:

(一)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二)科学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重点保证交通、能源、水利建设和三峡移民迁建用地;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开发复恳整理耕地基本平衡。

第三条编制本规划的任务是: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现状出发,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按照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各区、县(市)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在全市范围内调整好用地结构,协调各类用地矛盾,合理配置各项用地;制定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和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四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是重庆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江河、湖泊

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也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即是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及土地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实施。任何单位不得突破规划确定的占用耕地指标和随意改变规划的土地用途。

第六条本规划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重庆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具体的实施管理。

第七条规划期限,以1996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年,

2030年为展望年。

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

第八条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全市土地总面积82339.33平方公里(折合12350.9万亩),其利用现状是:

(一)农用地616.34万公顷(9245.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74.85%。其中耕地255.64万公顷(3834.6万亩),园地16.26万公顷(243.97万亩),林地300.78万公顷(4511.7万亩),牧草地20.59万公顷(308.83万亩一,水面23.07万公顷(346.7万亩),分别为土地总面积的31.05%、1.98%、36.53%、2.5%和 2.97%。

(二)建设用地52.86万公顷(792.98万亩),占土地面积的

6.42%。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43万公顷(644.94万亩),交通用地

7.67万公顷(115.02万亩),水利设施用地2.2万公顷(33.02万亩),分别为土地总面积的5.22% 0.93%、0.27%。

(三)未利用地154.19万公顷(2312.8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18.73%(其中难利用地占76%)。

第九条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均土地数量少,耕地质量较差。全市1996年总人口为3022.77万,人均土地仅为0.273公顷(4.09亩),为全国人均0.78 公顷(11.7亩)的1/3。人均耕地0.084公顷(1.27亩),比全国人均0.106公顷(1.59亩)少0.02公顷(0.32亩);人均林地0.1公顷(1.49亩),比全国人均0.187公顷(2.8亩)少0.087公顷(1.31亩); 人均草地0.007公顷(0.1亩),仅为全国人均草地0.22(3.3亩)的1/33。主城区周边地区人均土地、耕地、林地低于全市人均水平。

全市坡耕地占耕地总面积95.3%, 15度以上的坡耕地占48.2%(25度以上坡耕地占16.1%)。在全市耕地总量中,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的为36%比全国平均低4个百分点。中低产田土达60% 以上。

(二)耕地不断减少,用地矛盾突出。从1991年至1996年的6

年间,全市共减少耕地4.59万公顷(68.87万亩),平均每年减少0.77万公顷(11.5万亩),同期开恳的耕地0.88万公顷(13.22万亩),相抵后净减少3.71万公顷(55.65万亩),每年平均净减少0.62万公顷(9.3万亩)。城镇周围和交通沿线的良田沃土减少较快。在减少的耕地中,非农业建设占用 1.764万公顷(24.46万亩),农

业建设占用0.089万公顷(1.34万亩),农业结构调整占用1.967 万公顷(29.51万亩),灾毁耕地0.77万公顷(11.56万亩),分别占减少总数的38.27%、1.95%、42.84%和16.94%。

(三)三峡工程淹没和迁建占用耕地面积大。库区淹没耕地

22.98万亩,移民迁建用耕地7.32万亩,两项合计占用耕地30.3 万亩。

(四)土地利用不平衡,粗放量大。多年来,建设用地以外延拓展为主,用地规模迅速扩大,少数地区利用不充分,经济效益差;征而不用,闲置撂荒,重复建设,浪费土地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农用地实际利用水平和产出率低。林地和部分园地产出很少。

(五)水土流失面积大,土地退化损毁严重。重庆属重危岩滑坡

地区,山地灾害频繁,损毁面积大。全市水土流失面积达 4.9万平

方公里,占土地面积的59.7%。平均侵蚀模数达每平方公里4864.83 吨。近些年来,虽加强治理,但治理面积未超过流失面积的10%

一些地区土地退化损毁有相当严重。

(六)可开恳为耕地的后备资源匮乏,且分布相对集中。全市未

利用土地154.19万公顷(2312.89万亩),可开恳为耕地的3.29万公顷(49.36万亩),占未利用土地的2.1%。在可开恳为耕地利用地中,有1.61万公顷(24.22万亩)集中分布在开发难度较大的黔江开发区。

第十条土地利用潜力

(一)未利用土地开发潜办:在全市利用土地中,除可开发为耕地的外,有33.67万公顷(505万亩)可开恳为林地、园地和牧草地。

(二)中低产田土改造潜力:全市耕地中,高产移产田土、中产田土、低产田土各占三分之一。只要加大投入,不断进行坡耕地的水土流失治理和培肥,大力发展水利设施,改善排灌条件,可望把三分之一左右的中产土建设成为疝产稳产地,三分之一左右的低产地改造成为中产地,产量和经济效益将较大提高。

(三)农田整理潜力:全市坡耕地面积大,占耕地总量的95%以上。其中大部分坡耕地,只要经过整治,改进耕作方法,可以提高土地质量和产出率,还可增加耕地面积。

(四)非农业建设用地改造潜力:目前全市旧城改造量大,用地仍有潜力。农村居民点零星分散,占地面积偏大。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36.78公顷(551.64万亩),人均用地150.26平方米(含住宅周围林盘地)。可通过集中兴建农民新村,增加复耕面积。

(五)废弃地开发潜力:全市有灾毁及其它废弃地约2万公顷(30 万亩),可开发复恳。

(六)三峡水库建成后重庆段水域利用潜力: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竣工后,将形成纵深600公里、面积达10.87万公顷、库容393亿平方米的巨型带状水库。重庆市水面积达9万公顷,大面积的港汊库湾和水面为发展水产养殖和水面种植提供了良好水域资源,搞好合理开发利用对促进库区经济发有重要作用。

第^一条跨世纪时期土地利用与管理面临的形势

(一)重庆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商业重镇,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幅员广阔,地形地貌复杂,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丘陵面积占94%)。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80%以上,且贫困面大,农村贫困人口300多万,大巴山区和武陵山区的十多个县均是国定贫困

县,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些地区的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小城镇建设等方面还很落后,需要加快建设以弥补欠帐。重庆承担了85%以上的三峡工程移民安置,任务特重,用地特多。

(二)重庆直辖市的建立和三峡水库的建设,国家对重庆投入的加大,全国各地的对口支援,尤其是通过自身坚持不懈的努力,将推进全市经济的迅速发展。至规划期末,全市经济、社会将有更大发展,人口有所增加。据预测,人口总数将达到3229万人,在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是: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

心,形成长江上游新兴产业群,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综合经济实力达到

国内省市中等偏上水平。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应适应这一新的发展形势。

(三)国家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三峡水库的建成和库区移民迁建,农业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矛盾将更加突出。

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

城市化发展水平将由1996年的18.99%提高到2000年的28.5%,至U 2010年将提高到37。30%城市建设、工业交通的快速发展,将占用大量土地,土地供需矛盾更加尖锐,加强土地的利用与管理更加迫切。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方针

第十二条2010年土地利用目标

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和国土资源部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指标(即1997—2010年控制耕地减少341万亩,其中建设占用60万亩,生态退耕275万亩,灾毁6万亩;1997—2010年土地整理开发增加耕地面积62万亩,2010年保有耕地面积3539万亩)作为依据,制订的土地利用目标是:

(一)耕地保有是目标:1996年,有耕地255.65万公顷(3834.71万亩),规划期内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18.33万公顷(275万亩),三峡水库淹没耕地15320公顷(22.98万亩),建设用耕地24680公顷(37.02万亩),灾毁耕地4000公顷(6万亩),共减少耕地227333公顷(341万亩),整理开发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 万亩)。增减相抵,到201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为237.05万公顷

(3555.71 万亩)。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在规划期内,全市建设用地(含农业建设和非农业建设)控制在8万公顷以内(120万亩),其中占用耕地4 万公顷(60万亩),即国家下达给我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

(三)土地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目标: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弥补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开发、复恳、整理增加耕地41333公顷(62万亩),其中开发复垦增加耕地17333公顷(26万亩),整理增加耕地24000公顷(36万亩)。

(四)退耕还林、还牧、建园目标:在规划期内,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183333公顷(275万亩),其中安排造林13.33万公顷(200万亩),建果园、茶园等2万公顷(30万亩),种草30666.6公顷(46 万亩)

(五)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在规划期内,土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势头得到基本控制,土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逐步建立一批城市污染治理设施;大力植树造林,进一步治理水土流失。全市森林覆盖率由20.98%提高到36%做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第十三条2030年土地利用展望

2011年到2030年间,将是重庆经济社会初步实现现代化的阶段。这20年,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的需要量将有较大增加,农业用地与非农用地矛盾更趋突出,仍需要在提高耕地、园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同时,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继续控制耕地的减少,努力开垦未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按1997年2010年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数量保护占补基本平衡的情况,预测2011年到2030年减少耕地和补充耕地可在40000—46667公顷(60-70万亩)左右进行平衡。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方针

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循以下方针:

(一)把保护耕地放在土地利用与管理的首位。特别要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将质量好的农地优先用于粮油生产,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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