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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合病人转诊新规定

农合病人转诊新规定
农合病人转诊新规定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卫生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新秩序,保证我市新农合分级诊疗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市新农合制度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参合住院病人转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逐级转诊的制度

县内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越级转诊病人,村卫生室转诊病人首选所在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转诊病人首选当地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得直接向市以上医院转诊病人。县、镇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协议,并做好转诊登记工作。

二、实施县外转诊备案制度

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参合病人需要转诊到上级医院住院治疗的,首选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越级向省级以上医院转诊。对于需要转诊到省、市级定点医院或市外其他医院住院治疗者,由转出医院(县以上)出具转诊证明,并到县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经县级经办机构授权也可直接在县级定点医院办理转诊手续),备案后的转诊证明有效期为15天。

三、规范市级定点医院住院病人转诊管理

自9月1日起,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急危重症患者不再实施网上转诊。参合急危重症患者未能提前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应及时将病人收住院,接诊医院应提醒病人亲属于入院后15天内(出院前),持接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或门诊病历等资料到当地县级经办机构补办转诊手续,逾期未办理转诊手续或病人已经出院的,按照非正常转诊处理。农村重大疾病患者建档与审批以及档案撤销、门特病人的建档管理等政策不变,继续执行《徐州市新农合住院病人转诊管理规定》(徐卫农卫〔2014〕2号)相关规定。

四、切实做好分级诊疗管理病人救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分级诊疗病人的救治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规范建立双向转诊、对口支援协作机制,市、县定点医疗机构要帮助下级医疗机构开展各项诊疗工作,确保纳入分级诊疗管理的病人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以切实减轻参合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传染病专治医院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及时上报区疾控中心,转相应的传染病医院救治。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区规定的分诊点进行初诊;三、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将患者转到定点传染病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在隔离室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医院进一步治疗。 四、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五、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六、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医院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 及时、科学的防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责任报 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检验科、放射科发 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H1N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报告防保科,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在 2小时通过网络直报,同时报告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 带者,应于24小时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 填写报告卡(按要求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报告 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四、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 工作,在接到辖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卡片或)后,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3年。 五、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安装杀毒软件,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正常运转。

仪器设备共享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仪器设备共享及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实验医学研究中心(简称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属学院的固定财产,实验中心作为学院科研、研究生教育和科研交流的平台,负责这些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实验中心的实验场所、仪器设备面向全院系统开放和共享,并提供科研课题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技术问题咨询;但由于部分仪器设备存在着使用寿命、使用中的消耗材料和人力消耗等原因,须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于仪器的维护和补充等,故制订本办法,凡本办法没有提及的问题可在使用中与中心管理人员协商解决。 一、本办法适用于非中心固定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面向全院系统开放,实行仪器共享制度。仪器共享的范围包括广州医学院本部、二级学院、直属医院和各级教学医院等。 三、仪器设备共享的基本原则:符合共享范围的各级人员可以免费使用仪器设备,部分仪器设备只收取维持性费用和消耗品费用。长期使用中心开放实验区域的课题组,其使用费在总费用中计算;对于间断使用者,中心根据使用次数和时间,收取少量费用用于设备维护、消耗材料的补充及维修费用的分担。 四、可以免费共享的实验设备: 1.PCR仪中心有梯度PCR仪和原位PCR仪、普通PCR仪共5台,位于各实验操作室内,由各室责任人具体负责,在获得责任人的许可后(由于实验中心工作的课题具有优先使用权,可能需要提前预约),在工作日内登记使用。 2.高速冷冻离心机中心仪器室有最大容量50ml,转速低于20,000rpm的低温离心机,用于蛋白质、核酸和细胞组分的收集和提纯,须预约登记使用。各操作室有微管式低温离心机,随时可以为院内科研项目提供服务。 3.制冰机10楼洗涤间内24小时可免费提供碎冰,为冰上操作的实验提供方便。 4.杂交箱位于10楼仪器室,为开展核酸杂交实验的技术人员服务。 5.细菌培养摇床大容量低温细菌摇床位于操作间,用于中等规模的细菌培养和基因工程重组菌的培养。 6.低温水浴箱位于各操作间内,可用于连接反应和其他低温恒温反应实验,须在责任人的指导下使用并登记。

车间消耗品管理制度.doc

车间消耗品管理制度4 消耗品管理制度 耗材产品指生产用的焊条,焊锡,密封带,打磨片,磨头,切割片,旋转锉刀,清洁剂,润滑剂等容易消耗的工业用品。为了加强消耗品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贯彻“物尽其用、杜绝浪费”的方针,制定本制度。 1.耗材产品的入库:由于耗材产品每次订货量较大,所有物品入库,均应凭入库单办理验收清点手续,严格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发现数量短缺、盈余、损坏、质差或凭证不符等情况,必须立即与有关经办人联系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入库物品应及时对耗材产品进行建卡登记,说明书、图纸和其它资料,是物资的组成部分,要随物资妥善保管好。 2.耗材产品的保管:产品存放要按不同的物资类别分类摆放,做到整齐、易找、易清点、易存取;管理员应每周对耗材产品盘点一次,对库存物品心中有数;每月末全面清点、统计耗材产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上报;要经常检查耗材产品的存放情况,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腐、防爆、防尘、防潮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3.耗材产品的领用: 计划内的物资首次领用时应按规定填写《物料领取单》,注明用途,由有关领导审批后方能领用;凡超计划领用者,必须申明原因。领用物品时,保管员应仔细审查手续是否齐全,领用是否合理。耗材产品的二次领用时必需以旧(坏)换新,仓库管理员回收旧(坏)品后方可发放与旧(坏)品数量等同的新的耗材产品;对没有完全消耗或者可以修复的耗材产品不能用于换领新的耗材产品。 4.耗材产品的废旧品统计:对用于换领的旧(坏)品,仓库管理员应该对其进

行分类存放并每月统计一次旧(坏)品的数量。所得数据提交给耗材产品管理或产品采购部门。{由于耗材产品的特殊性质,耗材产品管理部门或者采购部门可以根据仓库管理员每月提交的旧(坏)品的数量,对耗材产品的性能,月需求量等方面内容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生产辅料管理规定 一、生产辅料是指维修作业过程中易损易耗、价值较低、不需在结算单上体现、不直接和客户结算的生产辅助 用品。 二、生产辅料主要有:螺丝、螺帽、垫片、电线、胶布、胶水、铁线、焊条、线扣、塑料扣、砂布、破布、刷 子、洗衣粉等。 三、生产辅料由工具资料员管理。工具资料员建立专门的帐本,对采购员采购回来的辅料进行登帐,同时建立 《生产辅料领用登记本》(见附件),对生产人员领用进行登记。领用按最小单位和实际需要发放,对消耗品实行定人定量配发,避免浪费。 四、工具资料员每月28日根据生产辅料库存情况和每月的需求量上报次月的采购品种、数量给辅料采购员。 对临时紧急需要的辅料,及时上报给采购员。但应尽量减少临时采购的次数。 五、采购员在每月3日之前完成该月生产辅料的采购任务。对临时的采购任务应及时完成。

传染病住院隔离、转诊制度

传染病住院隔离、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滕州市中医医院 传染病人住院隔离和转诊制度 1、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做好预检分诊记录。导诊护士做好第一级预检分诊工作,并及时将发热、肠道、急性呼吸道感染、及其它急性或慢性传染病引致感染性疾病科就诊,感染性疾病科负责第二级预检分诊工作,将传染病及疑似患者留观,将其他病人引致普通门诊治疗。 2、做好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预检分诊记录。 3、临床科室、检验科、放射科等必须建立传染病异常诊断信息反馈预警和传染病登记本,详细记录接收人姓名、时间、科室名称,以备查验,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公共卫生科,以备疫情分析,重大传染病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警与信息发布。 4、公共卫生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5、传染病诊疗、诊断、处置遵照传染病诊断标准,按照本院传染病诊断分类、处置管理制度执行。 6、各临床包括门诊、医技科室应建立传染病护理规范,并建立传染病人处置、培训、健康教育、医疗废物等多方面的工作记录,有自查与改进整改措施。 7、严格遵守传染病诊疗与转诊制度:(1)甲类或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等急性传染病,

以及其它本院不具备严密防护和处置条件的传染病,一律转往传染病专科医院(中心人民医院)。(2)肺结核及疑似病人转往结核病专科机构系统管理。(3)孕妇艾滋病感染者转往专业艾滋病防治机构,进行母婴阻断。(4)普通科室不再进行传染病的专科治疗。(5)慢性传染病确因需要在普通病区治疗的,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建立处置记录,避免传染病引起医院感染发生。 8、对转诊患者应将其病历复印件一并转至转诊医院,使用专用车辆或用过的车辆进行终末消毒。 2016-5-17修订

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厦门理工学院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耗材的采购、保管、领用和处置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耗材包括办公耗材、教学、实验耗材及其他耗材。 (一)办公耗材是指日常办公时使用的消耗性产品。包括硒鼓、粉仓、墨盒、文件夹、笔、档案盒、订书机、笔记本、便签本、色带框与色带、碳带、纸张、复印纸、彩喷纸等。 (二)教学、实验耗材是指全校教学及实验项目所需的教学、实验用耗材,包括管控类耗材(危化品)和教学、实验专用类耗材。教学、实验专用类耗材又包括材料类耗材和易耗品类耗材,其中材料类耗材是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实验小动物和

装、改使用的元件、零配件等。易耗品类耗材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和低值耐用品,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玻璃器皿、一般用具以及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还包括足球、篮球、乒乓球等低值体育用品等。 (三)其他耗材是指各单位为完成本职工作所使用到的上述耗材以外的耗材,如水电维修材料、信息化材料等。 第三条学校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专人负责、节约使用”的原则,对耗材进行规范化管理,提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自觉管好用好耗材,反对铺张浪费、公物私用等行为。 第四条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用耗材采购与管理工作 的监管;科研处负责全校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平台等耗材采购与管理的工作监管;产融处负责全校横向科研项目及平台耗材采购与管理工作的监管;后勤处负责全校行政办公耗材采购与管理工作的监管;财务与资产管理处负责耗材管理办法的制定,负责组织批量耗材的集中采购;二级单位是耗材采购与管理的具体实施者,对耗材的采购与管理等负直接责任,负责制定本单位耗材采购计划,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管理与处置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耗材(不含危化品)的采购、验收、报账 第五条教学用耗材应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否则不予报账。教务处定期汇总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耗材采购实施计划

(完整word版)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湖北省医疗服

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 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湖北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六)严格医疗耗材申购、领用审批程序。医院所用医疗耗材,由设备科、供应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负责购置、储备、管理。非特殊情况,科室不得自行购置医用耗材;各业务科室,不得私自对外签订购买合同,或向厂商承诺购置

检验试剂统一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2017年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统一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 作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方案》(辽市卫发〔2017〕6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管理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参加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 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活动的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及配送企业。 第三条由辽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管。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 第四条市卫计委严格按照《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配送及结算工作方案》文件,拟定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招标方案和组织专家遴选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需求目录。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辽阳市医疗卫生机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以下简称“中标目录”)中的低值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以下简称“耗材试剂”),不得擅自采购“中标目录”外的耗材试剂。 第六条列入“中标目录”的耗材试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辽阳市药械云”(以下简称“药械云”)采购。 注:未进入辽宁省阳光采购平台的中标产品,取消其在辽阳市的中标资格。中标产品的价格将与辽宁省阳光采购平台公示价格相比较,在辽阳市执行二者相比较的最低价。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按照“药械云”操作规范进行耗材试剂采购;建立健全耗材试剂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人员的规范管理;采购专职人员应业务能力强、熟练掌握“药械云”操作规程。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每月需按照发票与“药械云”上的耗材试剂发货单进行逐一核对,核对发票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价格、数量、批号、配送企业等,发现问题要及时与配送企业沟通,确认无误后及时入库,避免月末结算时出现未入库、漏报发票、发票与“药械云”信息不一致等问题的发生。

2014年版武汉市医疗机构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交易实施细则

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挂网交易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依据《2014年武汉 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结合武汉市医疗 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实施范围 全市及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 办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三级医疗机构),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市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作为本次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人,必须 参与此次集中采购的价格采集、网上交易、公开招标;其他二级及 以上医疗机构参照市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的限价结果,部省属医疗 机构采取自愿原则参与。 具体详见:《采购人名录》,若采购人发生变动,以网上公告为准。 二、挂网采购品种范围 市属二、三级医疗机构常用医用耗材均纳入挂网交易范围。挂 网交易目录分为三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具体品种分类目录如下: (一)高值医用耗材:包括心脏起搏器、电生理、心脏介入、 神经介入、外周介入、心胸外科手术耗材、脑外科手术耗材、眼科

耗材、口腔科医用耗材、透析耗材、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骨科耗材。 (二)低值医用耗材:包括医用高分子及注射穿刺类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麻醉科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耗材、消毒剂。 (三)检验试剂:包括检验试剂和部分检验耗材。 各分类具体挂网采购品种见《采购目录》。 三、挂网采购方式 通过武汉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实现医用耗材采购全程公开透明。根据挂网采购品种范围对现已在武汉市医疗机构在用产品实行挂网限价交易,定期或不定期对网上交易品种进行调整,实现网上交易全过程监管。 市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网上采购,不得网下交易。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暂不实行网上采购,参照市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的限价结果,采取按需增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挂网交易 一、公告方式 武汉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所有公告、通知、信息均通过武汉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7515465180.html,对外发布。 二、在用品种采购价格上报 此次只对列入《采购人名录》的医疗机构进行价格收集。在用品种采购价格上报工作分为两部分,一是医疗机构上报《在用品种汇总表》,二是配送企业上报《配送产品清单》。

生产耗材使用管理规定

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生产耗材使用管理规定 目的:为加强车间备品&备件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的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全体员工 一、生产耗材的内容:生产耗材指硬件设备及工具备品&备件,日常生产应用中经常消耗 的所有必需品,具体包括手套、焊帽、护镜等劳保用品、焊条、焊丝、飞溅液、刀片(手刀和推刀)、钻头、丝锥、角磨片、抛光片、透明胶带等日常用品。 二、生产备品&备件、生产耗材的管理 1、仓库根据需求到综合部报采购申请,由综合部统一登记制表后公司统一采购。 2、根据计划单作出初步预算,参照前期采购情况进行采购,采购前应评估采购数量, 单价等。 3、综合部建立备品&备件&耗材账簿进行核算,库管负责备品&备件&耗材管理,登记 备品&备件&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每月进行盘存。 4、由备品备件耗材库进行按组分类存放,并在库存品外标明相关信息。 三、生产耗材的领用 1、领用生产备品&备件&耗材必须登记并注明领用日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的地方 和数量,到仓库开具领用单据, 2、管理人员对车间的耗材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保有效利用,防止浪费。 3、劳保用品必须验旧换新,生产备品&备件&耗材以磨损的情况进行以旧换新,旧品 综合部统一处理。 4、新到人员领用时综合部人员必须交待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5、每月由综合部统计并公布耗材使用情况,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四、处罚 1、不能提供旧品的,须有生产主管签订领用单,故意丢弃责任人按产品原单价进行处 罚。 五、表单 《领用单》 《采购申请单》 《物料领用登记表》 营口营鸿汽车保修设备有限公司

物资联合采购座谈会会议纪要

物资联合采购座谈会会议纪要 物资采购会议纪要究竟要怎么记录会更加清晰呢?下文是物资采购会议纪要,欢迎阅 读! 会议:高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座谈会 时间:20XX年7月6日下午14:30 地点:浙江教育综合大楼812会议室学院路35号 主持人 出席: 会议纪要如下: 为了推进落实高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工作,省教育厅和后勤协会组织召开了物资联合 采购座谈会,会议就高校商贸、物业和学生公寓的部分物资联合采购工作进行了讨论研究,与会同志就高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相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在7月12日前,由浙大联配中心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浙 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稿进行进一步完善,并经协会和省教育 厅审定后,以协会名义尽快颁布实施。 二、高校新增相关后勤物资联合采购参照现伙专会物资联合采购模 式实施,具体由协会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指导下,依托浙江大学相应实体成立联合采购 平台实施。 三、商专会、物专会、寓专会应在7月12日前召开主任会议或是 常务理事会议,专门研究联合采购相关事宜如采购范围和组织实施方案等,并与相应 的浙大同力商贸、浙大求是物业、浙大新宇集团进行对接。 四、建议协会尽快成立物资联采领导小组暂定名,加强对联合采 购工作的领导。 送:浙江省教育厅计财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发: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会议名称:砂石料采购评审会

会议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会议时间:××年×月2日 参加人员签字: 会议纪要: 一、物资部市场调查: 1、××建材经营部现有运输车辆20余辆,现在给×××等工地正供应砂石料,其注册资金为万元,各种协调人员12人,无论从运输设备、人员配置,还是从从业资质来看均能满足我项目部施工需要。其资金比较充足,经洽谈,其口头承诺可以长期占压50-100万资金,在付款方式上对项目部后期施工比较有利。 2、价格方面,按照同期市场价格,同等规格的中砂市场价格为38-40元/立方之间,石子价格为68-75元/立方之间,而×××建材经营部报价最低,中沙为35元/立方,石子价格为64元/立方。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3、地方关系方面,因为砂石料具备很强的地域性,该建材经营部法人为当地人,在地方关系协调,运输道路方面具有明显的地方优势,中途不会出现因为地方关系问题影响砂石料供应。 4、该经营部供应的砂石料均为其资产的,市场为其自由,砂子为其采砂船自采,在供应方面具备明显的料源优势。 二、试验室试验结果:经试验室委外检测,该经营部委送的×××市场的石子和 ×××河沙均检测合格,完全能满足我单位施工要求,另外委送的两家单位一家石子强度不合格,一家砂子含泥量太高,均因为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要求。 三、因为砂石料的特殊性和地域性,在具备价格等优势的基础上确定×××建材经营部为供应单位,由设备物资部牵头,起草合同文本,进行具体合同细节谈判,尽早签订采购合同,及时备料,一边尽早开展施工生产。 ×××年××月××日 时间:20XX年3月31日上午9:30时 地点: 主持人: 出席人员: 记录:

传染病管理制度(八个制度一个职责)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实训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实验实训耗材计划、采购及管理办法 (暂行)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采购及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计划合理、采购严谨、管理科学的目的,防止积压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总则 1、实验实训耗材由后勤处统筹管理,总库设在后勤处。要求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根据实验实训耗材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2、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明确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购置、使用、回收和报废各个环节实施办法与责任。做到预算目标管理,采购合符规范,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回收环保勤俭、定期核对检查。耗材的保管人员,应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一、实训耗材分类 1、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实训耗材是指实验实训课程、技能竞赛、考证培训、创新实验和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2、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 二、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管理

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及财务预算标准,实施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学期计划需要经教研组、系部、实训中心、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1、每学期末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后,各系要根据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及学生人数,以课程为单位组织,编制下学期将开设的各实验实训项目所需要使用的实验实训耗材QMSD-503-03 C 类物资购置申报表(见附表1),计划应详细准确,有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总金额及相关技术参数。C 类物资购置申报表要经过分管领导以及院主要领导审批,报送院采购中心汇总。 2、实验实训耗材C 类物资购置申报表一旦被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实训耗材申购预算计划,需在该实训项目开课前30 天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 三、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 1、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并成立耗材采购小组,主要由后勤处相关人员以及各个专业实训教师(使用人)组成,采购人员负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采购任务,采购人员实行轮换制;采购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采购的全程监督。 2、学期末采购小组应根据已批准的实验实训耗材申购表,依据实训教学的进程和任务,分轻重缓急保质保量及时完成采购任务。 3、院采购中心按采购标的金额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以及学院相关采购管理办法,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上报政府集中采购,符合本院采购的由院采购中心组织,由各相关系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相关专业使用人组成招标小组,通过招标确定合格供方。招标过程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操作

耗材管理办法

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上网 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2008年4月修订) 为了推进我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减轻患者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是指按省药招办有关规定要求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必须采购由省药招办公布的集中上网的医用耗材目录内的产品,其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公布的最高限价,并接受相关机构监督。 第二条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实行每月积分制,积分总分为120分,9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 第三条阳光采购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按要求应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上采购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须采购由省药招办公布的集中上网的医用耗材目录内的产品。分值30分。 (二)网上采购,须规范操作。分值20分。医疗机构采购上网目录品种内上网生产企业的医用耗材,其金额应达到该医疗机构采购该类医用耗材总金额的一定比例。 (三)医疗机构接受监督及遵纪守法。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医用耗材应接受相关机构监督,且未发生执纪执法机关

认定的违纪、违法事件。分值20分。 (四)执行价格情况。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有关医用耗材价格的规定。分值20分。 (五)付款时间。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双方签订有合同的,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分值10分。 第四条公示: 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上每月公示各有关医疗机构阳光积分。重点公示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积分前十位和阳光积分不合格医疗机构的名单,起到警示和自律作用。 第五条奖励和处罚: (一)鼓励加分。分值20分。 1.鼓励医疗机构低于限价采购。分值10分。 2.其它鼓励措施。分值10分。 (二)应上网采购而未在网上采购的医疗机构,当月记零分。 (三)当月未开展网上医用耗材相关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当月记分为90分。 (四)经检查核实,发现漏报、错报阳光采购积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五)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内容及标准已纳入市(州)卫生局和相关医疗机构目标管理考核中。对年终考核医用耗材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平均积分低于90分的市(州)卫生局,扣减卫生局目标管理分值。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病区、科室 为了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省、市采购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使医院物资(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化学试剂、办公用品、床上用品、设备、基建材料等后勤用品)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有效制止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我院领导班子经过反复思考、深入调查,决定制定《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加强领导 1、成立招标采购委员会,由院长任招标采购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物资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全程监督。 2、成立院采购中心,由分管院长负责,需要采购的部门选派1-2名人员作为兼职成员。采购中心负责全院各类物资采购事宜,对采购项目、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具体运作进行组织、控制和管理。 二、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 1、招标采购委员会人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2、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3、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4、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得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5、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6、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公开或暗箱索贿、受贿;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公司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范围 1、采购方式: 先报后批进行招标采购、定点采购、零星采购、分期付款的方式 2、采购范围:

单位办公耗材耗材管理办法法

单位办公耗材耗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集团在 全子集团范围内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集团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对集团的硬件进行合理的管理和维护,加强耗材使用管理、保障有效供给、切实减少浪费,确保公司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特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硬件及耗材包括集团及各下属子公司使用的所有计算机 硬、软件设备、办公耗材、相关配套文件、资料、档案。 第三条硬件类、耗材类说明: 第二章硬件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现使用计算机及外设,由信息办等级造册,部门公共设备由 部门主管负责管理,个人办公使用设备及外设由使用者管理,部门主管督导管理第二条应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打印机或其它外设,杜绝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的硬件损坏、各部门不得私自拆卸配件及外设。

第三条使用人应保持计算机主机、显示器、键盘的清洁,对灰尘污垢定期清理,使用人应定期使用杀毒软件进行病毒检查。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第五条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改系统的基本设置信息和删除系统文件,对计算机上安装的软件,不得随意删除、更改路径等。 第六条各部门需使用的应用软件,必须通知信息办,必要时由信息办人员负责安装。 第七条不得使用未经许可的软盘或光盘,不得对外拷贝内部软件及资料。 第八条使用人离开计算机时,应该及时锁定密码以免他人操作计算机。 第九条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不得操作本单位的计算机。 第十条使用人必须管理好各自所管理的企业信息资料,对共享文件必须设立密码,并仅向有权知情人开放。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第十二条下班后必须按规定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服务器除外)。 第三章耗材使用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使用耗材领取采用’统一管理,以旧换新’的原则; 第二条各部门根据年度预计需要耗材种类及数量绘制耗材需求清单,报信息办备案,保障耗材安全库存; 第三条严禁虚报冒领,否则根据奖惩措施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条办公用品耗材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使用原则,不得随意浪费 第五条各部门使用耗材统一向信息办申请领用,信息办需根据当前库存情况及年度各部门预算合理通知采购部申请购买相应耗材,以保障各部门日常所需。 第四章硬件及耗材采购管理 本办法中涉及到的采购是指以各种合同方式取得的产品、技术及服务,包括 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维修及维护等。 第一条硬件及耗材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原则(附件1采购流程图);

实训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省技师学院 实验实训耗材计划、采购及管理办法 (暂行) 为了加强我院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采购及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计划合理、采购严谨、管理科学的目的,防止积压浪费,特制订本办法。 总则 1、实验实训耗材由后勤处统筹管理,总库设在后勤处。要求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合理调配、节约使用,根据实验实训耗材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2、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明确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购置、使用、回收和报废各个环节实施办法与责任。做到预算目标管理,采购合符规,验收严肃认真,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健全,回收环保勤俭、定期核对检查。耗材的保管人员,应力求稳定,必须调动时,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一、实训耗材分类 1、本《办法》所称的实验实训耗材是指实验实训课程、技能竞赛、考证培训、创新实验和日常管理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品及物资。 2、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重复使用的(也称一次性耗材)物品和物资;低值耐用品是指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 二、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管理 实验实训耗材的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及财务预算标准,实施计划管理,总量控制。学期计划需要经教研组、系部、实训中心、分管院长、院长审批。

1、每学期末在落实下学期教学任务后,各系要根据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及学生人数,以课程为单位组织,编制下学期将开设的各实验实训项目所需要使用的实验实训耗材QMSD-503-03 C类物资购置申报表(见附表1),计划应详细准确,有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单位、数量、总金额及相关技术参数。C类物资购置申报表要经过分管领导以及院主要领导审批,报送院采购中心汇总。 2、实验实训耗材C类物资购置申报表一旦被批准,原则上不得更改。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申报实验实训耗材申购预算计划,需在该实训项目开课前30天办理申请、采购审批手续。 三、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 1、院采购中心办公室设在后勤处并成立耗材采购小组,主要由后勤处相关人员以及各个专业实训教师(使用人)组成,采购人员负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采购任务,采购人员实行轮换制;采购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负责采购的全程监督。 2、学期末采购小组应根据已批准的实验实训耗材申购表,依据实训教学的进程和任务,分轻重缓急保质保量及时完成采购任务。 3、院采购中心按采购标的金额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以及学院相关采购管理办法,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上报政府集中采购,符合本院采购的由院采购中心组织,由各相关系部负责人以及各系部相关专业使用人组成招标小组,通过招标确定合格供方。招标过程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 4、实验实训耗材的采购可以一次性购买,或“一次审批,分批购买”。也可“逐次审批,逐次购买”,对教学急需的实验实训耗材,可优先安排采购,具体实施由采购中心与各系部商定。

生产耗材使用管理规定

生产耗材使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生产设备备品&备件生产耗材使用管理规定 目的:为加强车间备品&备件耗材领用管理,保障有效的供给,切实减少浪费,提高利用效率,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全体员工 一、生产耗材的内容:生产耗材指硬件设备及工具备品&备件,日常生产应用中经常消 耗的所有必需品,具体包括手套、焊帽、护镜等劳保用品、焊条、焊丝、飞溅液、刀片(手刀和推刀)、钻头、丝锥、角磨片、抛光片、透明胶带等日常用品。 二、生产备品&备件、生产耗材的管理 1、仓库根据需求到综合部报采购申请,由综合部统一登记制表后公司统一采购。 2、根据计划单作出初步预算,参照前期采购情况进行采购,采购前应评估采购数量, 单价等。 3、综合部建立备品&备件&耗材账簿进行核算,库管负责备品&备件&耗材管理,登 记备品&备件&耗材的购进与发放数量,并每月进行盘存。 4、由备品备件耗材库进行按组分类存放,并在库存品外标明相关信息。 三、生产耗材的领用 1、领用生产备品&备件&耗材必须登记并注明领用日期、备品&备件&耗材使用的地 方和数量,到仓库开具领用单据, 2、管理人员对车间的耗材类型、数量进行登记,确保有效利用,防止浪费。 3、劳保用品必须验旧换新,生产备品&备件&耗材以磨损的情况进行以旧换新,旧品 综合部统一处理。 4、新到人员领用时综合部人员必须交待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5、每月由综合部统计并公布耗材使用情况,根据使用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四、处罚 1、不能提供旧品的,须有生产主管签订领用单,故意丢弃责任人按产品原单价进行处 罚。 五、表单 《领用单》 《采购申请单》 《物料领用登记表》 营口营鸿汽车保修设备有限公司

传染病八项制度

一、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 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 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 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 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 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二、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 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 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备注: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三、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 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并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3、报告的程序为: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按要 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网络直报(需电话报告县CDC的按要求报告)。 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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