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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责任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部责任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部责任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质量部责任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1.目的

为了完善和细化质量责任,不断强化员工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减少人为因素给公司造成质量损失,不断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质量部所有人员。

3.晨会制度

3.1员工提前5分钟到达晨会现场,并且穿戴工作服;如未按时到达或未穿戴工作服,每发现一次考核10元,均未达到考核20元;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3.2开会期间,队列整齐,认真听负责人员讲话,严禁交头接耳,做一些与晨会无关事项,违反一次考核10元。

3.3晨会期间,负责人需及时向员工传达昨天工作进展情况及当天工作计划,讲话应洪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传达积极的工作态度,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违反一次考核20元。

4.工作纪律

4.1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和公司规定的劳保用品,违反一次考核20元。

4.2 上班期间不得玩手机、不得与其他部门人员闲聊、嬉闹或其他非工作相关事宜,违反考核50元。

4.3 员工不能擅自离岗,有事离岗必须向负责人请示,如遇特殊情况,按照请假程序,工作完成交接后,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岗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违反考核50元。

4.4 员工在请假时,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执行,必须得到直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离开;不得口头或电话请假,需提前说明事由后请假,未得到批准擅自脱离岗位按旷工处理。4.5 质量人员在下班、离岗或用餐时,需把所在工位辅助工具摆放整齐或放到指定区域,如有用电设备,无特殊原因,需断电处理,违反考核20元;

4.6 各工位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违反考核50元。

4.7 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安排,处理事宜需逐级上报;如认为负责人安排不合理,可以越级反映到质量部或公司总经理处,但必须先执行直接上级的安排,不得拒不执行或者消极怠工,违反考核100-1000元,情节严重者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5.质量控制管理

5.1原材料检验,报检人必须提供产品所需信息和信息来源证据,信息和证据不全,质检人员可以拒收;信息和证据不全,质检人员接受,因信息和证据不全,造成搁置,一次考核质检员20元。信息和证据不足,且办理入库,一次考核质检员50-1000元不等,因信息和证据不足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5.2 原材料检验,来货后,取少量产品留样并与上批合格产品对

比,外观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检验,未按照工艺文件执行,或者出现漏检、错检或者记录错误,未造成损失且及时更正,一次考核20元;生产领用,发现原材料不合格且因质检因素导致,一次考核质检人员100元;已使用且造成损失,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5.3外协件检验,报检人必须提供产品所需信息和信息来源证据,信息和证据不全,质检人员可以拒收;因信息和证据不全,质检人员接受,造成外协件搁置,一次考核质检员20元。信息和证据不足,且办理入库,一次考核质检员50-1000元不等,因信息和证据不足给公司造成损失,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5.4外协件检验出现漏检、错检或者记录错误,未造成损失一次考核50元,办理入库且生产领用后再次检验发现产品不合格,一次考核质检人员50-10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公司制度执行。

5.5 试验室试验,送样人员未正确填写试验委托单或未正确交接,一次考核责任人20元,造成试验延误或者试验信息有误,一次考核责任人50元。

5.6 试验件切割不符合尺寸外观要求,一次考核试验员20元,因试验件尺寸外观不符,试验后造成数据不符,一次考核50元。5.7 未正确保养试验设备和填写保养记录,一次考核20元。

5.8 因试验结果有误,及时发现未造成损失,一次考核50元,若生产进入下一工序,造成损失且无法返修,按公司制度执行。

5.9 未按试验规程试验或者试验方法有误,造成试验结果错误,

可以补救,一次考核20元,无法补救且数据无参考价值,一次考核5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公司制度执行。

5.10 试验记录、电子档错误或未按要求填写,一处考核20元。

5.11 产品检验未按工艺执行,一次考核100元。

5.12 产品首件、巡检、工序检、成品检出现错检、漏检,未造成损失,一次考核20元,造成少量产品不合格报废的,一次考核100元。

5.13 产品首件、巡检、工序检、成品检出现错检、漏检,造成大量产品不合格报废的,一次考核200元,批量产品不合格,按公司制度执行。

5.14 在生产过程中,如发现上一工序不良品,由于检验人员经检验后未检验出,检验人员考核20元,罚金奖励给发现人员;若间隔多个工序且由于检验人员未检验出不良品,则每一工序检验责任人各考核20元,罚金奖励发现人员。造成少量、大量或者批量产品不合格报废的,按公司制度执行。

5.15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废品,若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根据废品数量考核20-1000元(报废损失=材料费+全部工时×--元/小时)不等。

5.16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良品,需要返工的,根据返工损失(返工损失=返工工时×--元/小时)考核20-200元不等。

5.17 经检验的产品无标识或者标识不清造成产品混淆,一次考核50元,因产品混淆,造成不良或者流入下一工序不良,一次

考核100元。

5.18 检验不及时导致延误生产,责任人考核20元。

5.19 现场检验发现产品异常,未及时反馈或者擅自处理,导致大量产品不合格,责任人考核50元,批量产品不合格,责任人考核50-1000元不等。

5.20 问题反馈不及时导致延误生产,责任人考核30元。

5.21 问题处理不当导致延误生产,责任人考核50元。

5.22 其他部门相关文件需检验人员填写处,未填写或者填写不正确,经查实,责任人考核10元。

5.23 每完成一项检验过程,对应相应记录,无记录、记录不完整、缺项,责任人考核10元,记录存档时发现不符合,责任人考核10元,复核人员考核10元。

6.6S管理

6.1 员工应将使用的计量检具、工装等维护完毕后放回原处或指定位置,已便他人使用,未达到要求,考核20元;如遗失或人为破坏按原价赔偿。

6.2 当天卫生区未打扫,责任人考核20元。

6.3 工作区域无杂物、排放整齐,未达到要求,责任人考核20元。

山东菏泽德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质量部编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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