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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工人请假卡

第七节工人请假卡

第七节工人请假卡

注:请假核准人由人事部门依人事规章规定另行加盖橡皮印。

打卡请假制度

打卡请假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刷卡请假制度 (一)打卡制度 1.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及时找主管登记,忘记打卡两次取消当月全勤奖;上 班迟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经主管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执行打卡者,当天按旷工处理;上下班均无打卡记录,且无任何请假或外出手续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2.迟到或早退:员工未按工作时间规定到岗或离岗视为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 5分钟以内,取消当月全勤;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5元/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罚20元/次,超过1小时扣罚半天工资。 3.旷工:员工未办理请假或外出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或各种假 期逾期无续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以及伪造出勤记录等行为视为旷工。旷工1天(半天视为一天)者扣3倍日薪,月旷工累计3天或年旷工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且员工当月工资不予发放。 4.绝不允许代替打卡。如果被打卡者本人出现迟到,早退或者旷工,替打卡者 处罚双倍,代替打卡者处罚双倍。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审批权限逐级上报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休假当天上午9:30通过电话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短信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按旷工处理。 3、请假时间在两小时以上不满半天者,按请假半天处理;请假时间在半天以上不满一天者,按请假一天处理。 广州全护卫生用品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有些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制度有些 有的单位并不是随随便便一个理由就能够请假的,比如事业单位,我们来看看它的职工请假制度详情吧。以下是给大家带来事业单位职工请假制度介绍,以供参阅。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 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 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 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 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维护机关事业单位良好工作秩序,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贵州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赫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工作人员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办理,如无特殊情况,上班时间不准随意请事假。请假原则上以书面请假为准(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事由、请假起止时间,按程序报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生效),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通过手机短信请假,得到同意请假的回信后视为批准,但事后要补办书面请假手续。请病假达一个月以上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疾病证明书及治疗发票复印件(原件须

同时送审,经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方有效)。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口头、电话请假的一律无效。 第三条干部职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的资格。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六条请假审批程序 (一)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含3天)以内并在县内的,县直部门的向县分管领导请假获准,乡(镇)的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请假获准,并向县委书记汇报;3天以上并在县内的,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离开县域的,一律向县委书记请假获准。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乡(镇)长的在向县委书记请假的同时向县长汇报。 (二)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连续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的,县直单位的报经县级对应分管领导审批,乡(镇)的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审批;连续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含15天)的,由县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 (一)请事假的理由及程序 1、工作人员除国家已明确规定的各种公休节假日和假期以外,如遇特殊情况本人必须离开工作岗位的可请事假。 2、事假应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由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人事部门备案。 (二)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未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未超过15天(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 3、工作人员请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的,其超过天数的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4、工作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超过天数停发本人全部工资。 5、工作人员凡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旷工6天及以下的,扣除本人旷工天数的基本工资;旷工7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当月全部工资。 (三)有关事宜 1、事假工资将本人的基本工资折算成日工资(每月按 21.5天计算)计发,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2、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3、工作人员按比例计发事假工资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贴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4、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请事假的,其事假及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请事假不足两个月的,见习工资照发,请事假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从第3个月起,停发见习工资,并相应延长见习期。 6、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在探亲假期满又因本人特殊原因请事假的,需提前向单位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本规定执行。 7、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满,本人因特殊原因需请事假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规定执行。 8、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9、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10、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员工请假流程

员工请假流程 有事请假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并安排好工作,以防休假期间延误了公司计划进度。《请假单》经部门主管批准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员工进行休假。 紧急情况休假可以先行通知部门主管请主管转告行政人事部,待到岗之后补填假条。 主管及以上职位请假需征得公司总经理许可并告知行政部。 各种假期分类:事假(1~3天)、病假(视个人情况,一般最多不超过15天)、产假(一般为3个月,自行选择起止时间)、婚假(一般为2个星期,可自行选择分散休假或者集中休假) 1~3天: 1、员工如需请假1~3天包含3天,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签字,并将请假单交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2、员工假满,需及时到岗并向部门主管报到销假,同时告知行政人事主管。 3~15天: 1、员工请假在3~15天内包含15天,须提前一周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单》由部门主管签字以及行政人事主管签字认可,假条交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2、员工假满,需及时到岗并向部门主管报到,同时告知向行政人事主管,以免由误会引起扣罚工资状况发生。 请假流程: 员工向部门主管(上级)提出请假申请 上级主管签字确认批准假期 《请假申请表》交由行政部保管,方便计算考勤 员工按批准日期休假 上级主管批准 员工填写《请假申请表》 如有紧急状况,员工可以先行与上级领导请假离岗,待回来到岗补填《请假申请单》

员工外出: 1.员工因私人原因在上班时间外出且时间不满半天的,需提交《外出申请单》标注好时间段。如:xx 月xx 号xx 时xx 分 至 xx 时xx 分 ,由部门主管签字证明。 2.员工若因公事外出需告知行政人事助理,以便人事助理进行登记记录,若无登记一经发现视为旷工处理。 3. 私人问题外出请假流程: 员工向部门主管(上级)提出请假申请 上级主管签字确认批准假期 《请假申请表》交由行政部保管,方便计算考勤 员工按批准日期休假 上级主管批准 员工填写《外出申请表》 如有紧急状况,员工可以 先行与上级领导请假离 岗,待回来到岗补填《外 出申请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

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

Township tw o learn a do lear ning arra ngements spe cific programme the Party (total) branch: for advance full stri ctly rule party, a ccor ding to XX m uni cipal on in city members i n the carri ed out "learn Constit ution Party rule s, and learn series spee ch, do qualified mem bers" learni ng education impl ementation programme, and XX muni cipal organizati on Department on "two lear n a do" learning arra ngements of spe cific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教育局所属各学校、卫生局所属各医院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依照本规定,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条县委任命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主任科员、由科级领导职务转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年初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说明后,暂不纳入本规定管理。 第五条请假类别及待遇 (一)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

员工不按规定请假

员工不按规定请假 篇一: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制度 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能无故缺勤或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需请假,应提前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需持有市、区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及药费单据,并填写《员工请假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如因急诊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员工必须电话告知经理,由经理代其填写请假单,请假期限由经理酌情而定,一日交由部门经理审批,一日以上三日以内交由人事经理审批,三日以上交由总经理审批。 2、请假员工需在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 当日将病历证明及药费单据交至人事部。 3、员工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所休假期全部视为旷工。 4、如负责人未按上述程序办理,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说明理由,且提前三天向部门提出申请,

并填写《员工请假单》,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员工必须电话告知部门经理,由经理代其填写请假单,请假期限由经理酌情而定,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部门负责人应提前一天或当天将《员工请假单》交人事专员处备档,如未按时送交,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3、主管、经理请假,需由总经理审批;并填写《员工请假单》,报人事专员处备档,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注:病假一日扣一日工资,事假一日扣两日工资。 三、丧假: 1、如直系亲属(包括双方父母、祖父祖母、爷爷奶奶、配偶、子女及直系兄弟、姐妹)去世,员工将享受有薪丧假3天。 2、丧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员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当日 将逝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交至人事专员处备档。逾期未交,员 工所休假期全部视为旷工。 四、婚假: 1、如员工结婚,可持结婚证明,申请有薪婚假3天。 2、婚假必须提前15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向人事专员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完整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第一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请假条 姓名 职务 累计参加工作时间 工龄 已休假 天数 病假天数 高温休假天数 事假天数 上次休 假情况 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天。 实际休假情况: 集中休假: 年月日年月日 分散休假: 年月日年月日 本次休 假情况

按规定可享受的休假天。 申请休假情况: 集中休假: 年月日年月日 分散休假: 年月日年月日 股(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意见 单位负责人意见 注: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二篇: 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人社发〔201X〕28号 关于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514号令)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颁布后,原省人事厅、省直机关工委印发了《关于做好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1X〕52号),省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保障了职工享受休假的合法权益。近期,一些部门和单位询问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

的有关问题,有的单位在具体执行中也不尽一致。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入年休假的假期。 一、国家和省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不计 二、工作人员参加有组织的休假活动的天数,计算为本人当年已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已休年休假后再参加有组织的休假活动,如已休年休假天数和参加活动天数的总和超过本人当年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其超过天数相应抵扣次年的年休假天数。 三、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安置的人员、新调入人员及有工作经历的公招人员,由单位根据原工作单位出具的本人休假情况证明,按规定安排年休假。 四、当年退休的工作人员,单位应安排其在退休前休完年休假。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其在退休前休完年休假的,按照工作人员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以工作人员上年度日工资收入计算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折算办法为: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年休假天数。 五、当年死亡的工作人员,按工作人员生前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以上年度日工资收入计算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发放,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即按照本人应休未休当年日工资收入的200%一次性支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 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迟到、早退5次算1天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二、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中小学(含党校、幼儿园)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1、假期: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

职工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 (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照发,其休病假时间超过两个月及以上的,见习期时间相应顺延。 9、工作人员因公负伤或因公受伤部位复发休病假的,其休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10、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11、女性工作人员休产假期满,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可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12、在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最新事业单位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 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 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 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 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 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 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 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 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

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 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 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 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 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 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 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 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

员工请假制度的规定

关于员工请假制度的规定 关于员工请假制度的规定有哪些每个人都会因一些事而耽误工作,不得不向老板请假。有些请假是带薪的,有些是要扣工资的,接下来,我们一起到下文了解详细情况。 一、事假 1、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 2、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3、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 4、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 二、病假: 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 2、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 1)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 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

3、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4、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 1)每月请病假不能超过1天 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 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 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 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 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三、年假: 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 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

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 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 工作日数÷365天×12天 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 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 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 1、请假≤1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 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 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 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 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 四、考试假

事假、病假制度

事假、病假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员工手册基本制度 一、出勤: (一)考勤打卡规范要求: 员工每天上下班需在考勤卡的上、下班处打卡。 (二)考勤管理制度: 1、以任何方式伪造考勤记录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1—5天基本工资。 2、员工因工作原因未能打卡,应由所在部门经理或以上领导签卡方为有效,否则以旷工论处。签卡人员必须真实公正,一经发现任何包庇行为,将承担过失责任。 3、迟到、早退: 15分钟以内扣10元钱,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扣30元,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扣一天基本工资。月累积迟到早退60分钟—80分钟或迟到早退4次按旷工一天计算;超出以上范围的,当月岗位考核工资分数为零。 二、加班、调休、请假: (一)请假卡规范:详见“租赁公司员工加班/调休/请假卡”。 (二)加班、调休、请假手续: 1、原则上公司不实行加班及调休制度。因特殊原因加班后 调休的,需填加班调休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休。 2、员工申请任何假期应先到行政专员处领取本人的“租赁 公司员工加班/调休/请假卡”并详实填报,办理请假手续。遇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请假,并在假满当日及时补办手续。总经理向

董事长请假,各部门经理一律向总经理请假,员工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可准假一天,一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罚两天基本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旷工两天扣罚四天基本工资+岗位考核工资,以此类推。 (三)请假制度: 1、事假: 以工作日计算,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因个人私事请假。确需请事假的,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当月事假时间累计达两个工作日,在扣发基本工资的基础上另扣除10%的岗位考核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达5个工作日,扣除事假当日的基本工资及岗位考核工资。 2、病假: 病假需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否则以事假计算。以工作日计算,病假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两天以上,按实际请假时间扣发基本工资,当月病假累计4个工作日,扣除10%的岗位考核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达6个工作日,扣除病假当日的基本工资及岗位考核工资。 3、婚假: 以日历日计算,凭结婚证到公司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男女双方达到国家规定晚婚年龄的给予5天假期,若有一方未达晚婚年龄的给予3天。 4、丧假: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事项 1、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必须经过批准后,交党政办主任登记。请假1天的,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2天以上(含2天)先经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党政领导请假一律由党委书记或主任批准。 2、机关工作人员休假(丧假除外)必须先本人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经人事部门审核,报书记或主任批准后并交党政办主任登记方可休假。休假完毕后,必须及时销假。 3、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急性病及丧假除外)均得事先请假,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办法及待遇 (一)病假休假办法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因患急性病需住院治疗的,由本人或委托人写出申请;因患慢性病需需住院治疗的,凭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介绍信按程序办理住院审批登记手续。 2、病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病假期间的年终目标管理奖。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

(3)病假超过6个月的,扣除其病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从第7个月开始只发放其基本工资。 (二)事假休假办法及待遇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制度,非特殊情况不得请事假,确因特殊须书面报告经审批后方可准假。 2、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1)事假在1个月以内的,扣除其事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按出勤天数比例扣除其事假期间的年终目标管理奖。 (2)事假超过1个月不满2个月的,扣除其事假期间下乡补助和交通费,并扣除其全年年终目标管理奖。 (3)事假超过2个月的,按请长假人员待遇对待。全额拨款人员每月发300月基本生活费,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人员每月发260月基本生活费,不在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同时还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 (三)年休假办法及待遇 1、休假条件。凡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由人事部门确定)已满5年,依法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2、休假天数。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可休假7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可休假10天;满20年以上的,每年可休假14天。 3、休假待遇。按正常出勤对待。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制度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 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管理,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事假、休假作如下规定。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此规定,形成制度,同时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 一、病假规定 (一)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提供医疗机构相关证明和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同志备案。(二)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 (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 (四)有关具体事宜 1、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本规定的工资待遇,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2、病假工资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 3、本规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资”,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之和;机关工人指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工人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4、工作人员计发病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现行工龄计算有关规定执行,即从参加工作之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身体恢复后在两个月内能够坚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两个月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累计计算。 6、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7、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继续享受除奖金和岗位性津帖以外的其它津(补)贴和福利待遇。 8、新录用人员在见习(试用,下同)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间工资

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制度 如无充分理由,员工不能无故缺勤或请假,如有特殊事由需请假,应提前申请,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一、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需持有市、区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及药费单据, 并填写《员工请假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如因急诊或其他 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员工必须电话告知经理,由经理代其 填写请假单,请假期限由经理酌情而定,一日交由部门经理审 批,一日以上三日以内交由人事经理审批,三日以上交由总经 理审批。 2、请假员工需在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当日将病历证明及药费 单据交至人事部。 3、员工未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所休假期全部视为旷 工。 4、如负责人未按上述程序办理,对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二、事假: 1、员工请事假应说明理由,且提前三天向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 《员工请假单》,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员工必须电话 告知部门经理,由经理代其填写请假单,请假期限由经理酌情 而定,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部门负责人应提前一天或当天将《员工请假单》交人事专员处 备档,如未按时送交,对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3、主管、经理请假,需由总经理审批;并填写《员工请假单》, 报人事专员处备档,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注:病假一日扣一日工资,事假一日扣两日工资。 三、丧假: 1、如直系亲属(包括双方父母、祖父祖母、爷爷奶奶、配偶、子 女及直系兄弟、姐妹)去世,员工将享受有薪丧假3天。

2、丧假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员工假期结束返回工作岗位当日 将逝者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交至人事专员处备档。逾期未交,员 工所休假期全部视为旷工。 四、婚假: 1、如员工结婚,可持结婚证明,申请有薪婚假3天。 2、婚假必须提前15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向人事专员出 示结婚证书副本,消假未交,员工所休假期全部视为旷工,并 对部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注:员工工作满三个月才可享受丧假和婚假,休有薪丧假、婚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不影响满勤奖、提成及奖金,不影响 优秀员工的评选。 五、年假: 1、酒店员工工作满13个自然月,可提前15天申请有薪年休假8 天。 2、年假时限按自然日为单位计算,不分班次。 3、酒店员工休年假期间,不影响满勤奖、提成、奖金及优秀员工 的评比。 4、申请年假的员工需填写《员工请假单》,由人事专员审核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再交总经理审批,最终将申请单交人 事专员备档。 注:年假只在12个月内有效,逾期不休作废,员工休年假时,主管要合理安排工作,出现问题主管负全责。 六、产假 1、员工在本酒店工作一年以上的女员工享受产假90日,其中一 年以上的员工15日有薪假期。两年以上的员工30日有薪假期。 2、员工在本酒店工作一年以上怀孕流产者可享有20天假期,其 中5日有薪假。 七、工伤假: 酒店员工如确实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受伤,休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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