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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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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东宁市妇幼保健院

(一)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确定有无民事赔偿责任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民事赔偿项目的确定

获得赔偿、解决纠纷

(二)什么是医疗事故,及其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https://www.wendangku.net/doc/752811969.html, 蓬勃范文网:[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

医违主人因疗法观身果事行过损关故为失害系主

1

(三)医疗事故中的重要证据

1、病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A、医学证据;

B、法律证据

2、证人证言

3、尸检报告

4、证据保全:物证及其检验报告

5、处分权的证据

在同意书上签字:

手术、麻醉、特殊检查、输血、拒绝合理医疗、病危通知书

(四)医学会鉴定流程图

医学会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人民法院指定鉴定 5日内通知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

当事人1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相关资料

受理不受理

预交鉴定费组织鉴定当其经非卫事它法法生委托鉴定移交鉴定人医院行部协商交费申请方交费甲学已医门方会调行规专家组实施鉴定申已解为定请受或的医疗事故非医疗事故鉴理判其定鉴决他

定情

2

(五)《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

甲等(死亡)

乙等(伤残一级)

二级医疗事故

甲等(伤残二级)

乙等(伤残三级)

丙等(伤残四级)

丁等(伤残五级)

三级医疗事故

甲等(伤残六级)

乙等(伤残七级)

丙等(伤残八级)

丁等(伤残九级)

戊等(伤残十级)

[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鉴定流程图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 受理交费提交

3

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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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不服)行政复议相关阅读: 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与固定?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与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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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IV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图

HIV职业暴露后处理流程图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洗粘膜。 2.轻轻挤压伤口旁端,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冲洗后,用75%乙醇或%碘伏进行消毒,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报告医院领导,填写报告卡,到疾控中心就诊咨询由本单位专人和/或当地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暴露的级别:一级、二级、三级暴露源类型: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 在充分了解利弊的基础上,在暴露后尽快由被暴露者自愿选择按基本用药程序或强化用药程序使用预防性药物。 医疗机构应在暴露发生后抽血留底,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HIV 本底检测,并于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做好相关人员的咨询和心理支持。 机构对暴露情况进行登记按要求汇总上报 登记与上报随访与咨询预防性用药评估与分级马上报告专人负责严格保密报告医院领导,填写报告卡,到疾控中心就诊咨询由本单位专人和/或当地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完成:暴露的级别:一级、二级、三级暴露源类型: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机构对暴露情况进行登记按要求汇总上报医疗机构应在暴露发生后抽血留底,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HIV本底检测,并于第4周、

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做好相关人员的咨询和心理支持。在充分了解利弊的基础上,在暴露后尽快由被暴露者自愿选择按基本用药程序或强化用药程序使用预防性药物。

医院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医疗纠纷、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临床、医技及护理人员等。 第三条各科应进一步健全各项医疗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重视医疗安全工作,积极防范医疗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受理 第四条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当事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应积极做好患者及家属的解释工作,并妥善保存病历,收集和保存有关实物及证据等,尽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科室层面,并及时上报医院医务科。 第五条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立即封存有关的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核实和调解,及时组织科内讨论,得出初步结论,并将情况如实向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报告,向家属通报、解释。 第六条较为复杂或严重的医疗纠纷由主管副院长或院长根据医务科的报告,组织院内医疗事故处置专家小组进行讨论和鉴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第七条医疗纠纷发生后经医患双方协商,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由医务科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按程序进行。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院内鉴定 第八条医院医疗事故处置专家小组承担我院医疗纠纷鉴定工作,医务科承担日常工作,其程序如下:(一)各科室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必须组织科内讨论和评析,并把结果及时上报医务科。 (二)纠纷主要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要写出书面报告材料,包括事故发生经过、自己应负的责任及吸取的经验教训。 (三)医务科负责收集患方投诉材料。 (四)整理有关资料,组织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院内医疗纠纷鉴定。 (五)纠纷发生科室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有责任配合进行有关医疗事故调查及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第九条组织院内医疗纠纷鉴定的目的: (一)医疗纠纷处置专家小组应对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存在的缺陷、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意见。 (二)医院有无过错及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及责任大小。 (三)纠纷性质的判定,初步判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1 总则 为加强对紧急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司员工生命与财产安全,制订本应急处理与报告流程。 2 应急原则 2.1 应急处理应先救人、后救物; 2.2 应急处理应先控制、后抢救; 2.3 应急处理应边抢救、边报告; 2.4 应急报告应谁主责、谁报告; 2.5 应急报告应谁在场、谁报告; 2.6 应急报告应谁发现、谁报告。 3 紧急事件分类 3.1 人身伤害事故:导致人员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的事故。 3.2 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的事故。 3.3 交通事故:车辆在道路上因行为人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含第三方)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3.4 灾害事故 3.4.1 火灾事故: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 3.4.2 自然灾害事故: 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事故,如火灾、洪灾、风灾、地震、冰雹等灾害。 3.5 失窃事件:指公司财物发生被盗。 3.6 经济损失事件: 3.6.1 现金、有价证券、重要文件资料、机台设备及零配件、工具、用具等遗失; 3.6.2 生产物资、零配件、工具、用具、办公器材等非正常损坏。 3.7 食物中毒事件:因食用有毒物质出现身体不良反应的事件。 4 应急处理能力 4.1 信息捕捉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及时感知、迅速捕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4.2 事件研判能力:对紧急事件信息分析并研判出事件真实情况和可能发展趋势; 4.3 语言表达能力:准确表述紧急事件信息和应急评估分析报告; 4.4 应急协同能力:快速协调各资源,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 4.5 应急处置能力: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程序、要求,能够控制事态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6.医教部在接待医疗纠纷中,被投诉科室科主任必须在场,如因特殊情况不在时,应向医教部报告后,可委托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业医师现场负责对对投诉者提出的有关专业问题的解答。 7.发生医疗纠纷,我院在接到病人家属投诉之日起,在七个工作日将结果答复病人或家属。 8.当投诉者对我院医疗鉴定结论不服时,须按有关程序向上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学鉴定。 9.医务人员在接待医疗纠纷的投诉者时,应耐心、认真听取意见,合理科学

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图

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流 程图

某学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图 各单位、职能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院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能力,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确保政治和治安稳定,我院相关部门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一个”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指挥有力,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工作措施,根据应急工作的任务、要求和范围,坚决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切实承担起共同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附件:1.宣传思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学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顶岗实习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安全事故接警应急预案 5.外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6.网络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7.弱电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校园一卡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9.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0.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11.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2.资金防盗防抢应急预案 13.学生公寓、教学楼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4.学院食堂突发事件或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附件1: 宣传思想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着力推进和谐校园建设,切实做好我院突发危机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为学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专项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本预案所指突发危机事件,是指在我院范围内发生的,造成或有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宣传思想类事件。编制本预案旨在切实提高学院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后,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损失减少,全力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客观、公正地公布事件情况,促进学院发展的新跨越,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处理原则 在程序上要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在宣传报道上必须有利于统一思想、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工作大局,有利于促进危机事件在法制的轨道上妥善解决;具体要遵循”以我为主、以事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wendangku.net/doc/752811969.html,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 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 (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 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 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 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 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②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3、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其内容如下:

跌倒坠床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图

跌倒、坠床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图一、应急预案 1、立即就地查看病人,了解病人病情。 2、报告医生协同处理,使对病人的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3、将病人抬上病床,检查意识、瞳孔、生命体征是否正常,是否有外伤(擦伤、肢体骨折等)。 4、遵医嘱予以B超、CT检查,确定是否有内脏损伤或出血。5、病人出现意识、瞳孔、生命体征变化时,立即遵医嘱予以输氧、输液、心肺复苏等处理。 6、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其恐惧、紧张心理 7、详细交接班,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及心理变化。 8、将事情发生的经过及对、如实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应立即了解病人病情,做好相应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护理部报告。 9、坠床为病人住院期间影响病人身心健康、引发护理纠纷的不安全因素,严重者可加重病人病情甚至危及病人生命。护士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对可能发生坠床的高危人群、危险因素,制定预防与处理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发。 10、坠床的高发人群。 (1)病情危重、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病人。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休克、极度衰弱病人。

(3)瘫痪、惊厥、婴幼儿、年老体弱病人。 (4)躁动、癫痫、视力障碍、精神障碍、不合作病人。 (5)自杀倾向病人。 11、坠床的危险因素。 (1)护士不了解病人病情及心理。 (2)未及时使用护拦、约束带等保护用物。 (3)健康宣教不力。 (4)病人转运、改变体位过狴中未采取保护措施。 12、坠床的预防措施 (1)护士长组织科室全体护士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法规文件,树立护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高度责任感。 (2)保持护拦、约束带、推车等用物性能完好,病房地面、走廊、卫生间等环境干净安全,对科室的环境、设施、护理操作等各个方面 (3)对于极度躁动病人,床旁设护拦,应用约束带约束肢体,并注意约束适当、加强局部皮肤检查、做好交接班。 (4)护士加强巡视病房,及时观察病人病情,了解坠床的高发人群,以采取保护措施。 (5)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安全防范指导,做好专科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及其家属的安全保护意识。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病人,指导其不做体位突然变化的动作,以免因体位性低血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Ⅱ级 分管副县长 任总指挥 Ⅲ级 卫生局局长 任总指挥 Ⅳ级 卫生局分管副局长 任总指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承办部门:卫生局 监督电话:8019313 应急办(一)工作制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期处置,专家评估(县卫生局) 报告县政府、市卫生局(逐级上报审批) 分级应急响应(启动相应级别预案) 应急处置 专家评估 处置结果 Ⅰ级 县长任总指挥 疫情报告员 乡镇卫生专管员 监测、预测与信息报告 (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村卫生 所收集 信息 县卫生局丰宁县疾控中心 丰宁县卫生监督所 上报市卫生局和 县委、县政府 承德市政府 向各乡镇及有关 部门传达领导指 令 协助 善后处理 终止预案 恢复重建 调查评估 动员主要部门 和卫生系统相 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相 关部门参与 动员卫生系统 相关单位参与 动员全县 力量参与

1、应急办工作制度 (1)根据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各类应急预案。 (2)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3)开展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工作。 (4)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的调拨计划。 (5)及时报告受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掌握事态、疫情的发展,做好记录及跟进工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7)根据上级要求和年度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方案。 (8)做好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根据库存情况及时提出采购计划,保证供应。 (9)做好信息收集及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和档案。做好相应文字记录。 (10)协助完成县政府应急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办工作职责: 1、组织医疗机构、疾控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2、应急接种与预防服药。 3、督导检查与事件评估。 4、制定技术标准和规范。 5、普及卫生知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附件一:

职业暴露管理流程图及说明教学内容

职业暴露管理流程图 及说明

湘雅医院研究生职业暴露管理流程

本院研究生职业暴露管理流程相关说明 1. 局部伤口紧急处理: ①发生皮肤及粘膜暴露,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反复冲洗; ②溅入口腔、眼睛暴露等部位,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粘膜; ③利器刺伤或割伤,在伤口旁从近心端向远心端轻轻挤压伤口,尽可能 挤出损伤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大量流动清水反复冲洗伤口,冲洗后用 0.5%碘伏、75%的酒精消毒伤口,必要时进行包扎。 2、保留暴露源、请旁证人证明、准备相关资料 ①职业暴露后请妥善保留暴露源(如注射针头、手术刀片等),不要将 暴露源丢弃、毁坏; ②暴露现场需有1-2名旁证人,如现场无证人,在第一时间内请科室医 生或护士长为其作证明人; ③查看暴露源的诊断及相关的检验结果,复印暴露源病案首页和相关的 检验结果各1份。 3、就诊须知: 请在24小时内携带与暴露源相关的检验结果去医院感染控制中心(新医疗区七楼)诊治并请医生(副教授级别以上)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由院感中心提供)的第五条评估栏目内容。《职业暴露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原件交研究生部,复印件交院感中心留存。 4、相关血液检测、紧急预防处理 相关血液检测和紧急预防处理均按医院门诊流程进行,请保留门诊各项费用发生的发票以便作报销凭证。 5、交研究生部报告书写要求:

请详细说明职业暴露的时间、地点、经过,有1-2名旁证人签名,导师、暴露发生所在科室主任签字及加盖科室公章。 6、报销费用所需材料 ①损伤报告,报告上附旁证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科室公章; ②暴露源原始病历或住院病历首页和相关的检验结果各1份; ③发票、清单原件; ④身份证及学生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⑤本次申报费用的就医病历本复印件。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讨论稿)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发生 纠纷妥善解决 医务科进行调查核实,拿出初步处理意见 医务科必要时通知安保部门介入,或请求当地派出所干预,患方出现七种行为(见备注)时,可拨打110报警 经科主任解释沟通无效的或可能存在医疗损害的 纠纷妥善解决 科主任尽早介入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医务科接待,了解患方诉求,登记备案,与患方进行初步沟通 医务科按照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意见、建议,形成最终处理决定(备案) 不能即刻解决的,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 医患双方妥善协商解决 患方不满意医院的处理决定 患方直接投诉到医务科(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 纠纷发生所在科室 医务科通知科主管参与沟通解释工作,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 及时上报医务科,当事医务人员或科主任写出相关书面材料 科主任组织科内讨论,总结教训,提高工作质量

医务科告知患者医疗纠纷处理其他四条途径 上级行政部门调解;第三方人民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 备注: 1、医疗纠纷处理四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上级行政部门调解; 第三方人民调解委调解;司法解决。对患方索赔三万元以上的 医疗纠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与患方协商解决。 2、患方出现以下7种行为时,可拨打110报警:在医疗机构焚烧纸 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私拉横幅、违规停尸、聚众滋事、围堵大门或重要入口影响人员正常进出的;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 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毁损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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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防和正确处理医疗投诉与纠纷,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及医院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创建平安医院,根据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1.医疗安全管理基本规定 1.1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医院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失误或过错并导致患者人身、财产、精神受到损害,或者对服务态度和服务价格以及医疗过程中的其它服务不满意,向有关人员或部门投诉要求维护其权益者称之为医疗投诉;如通过解释沟通后仍不能理解,要求医院和医务人员赔偿或承担其他责任甚至采取妨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时称之为医疗纠纷。 1.2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医患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诉讼三条途径,必要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务部有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 1.3医务部总体负责全院医疗安全。住院病人和急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医务部负责接待并处理;门诊病人关于医疗、医技方面的投诉由门诊部负责接待并处理。其他方面的投诉由医务部或门诊部接待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流指引到相关部门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由护理部负责处理;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由监察办负责处理;医疗收费方面的投诉由财务部和监察办负责处理;医院秩序、治安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保卫办负责处理;后勤服务方面的投诉和纠纷由后勤

办负责处理。护理方面的投诉以及门诊病人有关医疗医技的投诉上升到医疗纠纷时移交医务部处理。 1.4各有关部门均设投诉电话与接待专人,在接待投诉和处理纠纷时,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解释并做好记录,所有患方和院方书面及电子资料均应存档。 1.5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应指派专人立即完善病历及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等原始资料并妥善保管,严禁涂改、伪造、隐藏、销毁,患方复印或封存后禁止对病历进行任何修改。各种有关药品和材料均应制定专人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擅自采取转移和调换等方式改变其原貌。如有标本者必须保留,以备鉴定。 1.6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医院有关医疗安全工作的规定,如《曹村镇卫生院患者安全目标》、《关于进一步提高手术安全的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安全管理的通知》等,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加强医患沟通。 1.7各科室、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经常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医疗安全隐患和不良事件,并积极上报。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医疗纠纷者,医院将给予一定奖励。 1.8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对医疗纠纷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吵闹或有意扩大事态。 1.9医务部定期将重大、复杂的医疗纠纷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讨论,分析原因、明确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吸取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以防止对患者损害后果的扩大,减少给患者造成的损失,同时也有利于医疗事故的及时、妥善处理。处理医疗事故的一般程序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同时,处理医疗事故的一般程序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规定报告制度有以下作用: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故或事件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2)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有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准确鉴定、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因此,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只有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才能及时派专门人员保管各种为查明案情所需的材料和封存保留现场,以避免发生某些不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和处理的情况。(3)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对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往往发生争议,难以统一认识,这就要求进行技术鉴定或尸检。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死亡事件,可以及时进行尸检,确保尸检结果的准确性。尸检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3)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提请地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所做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办公室共同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应急处置流程图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第十部分医院感染管理流程图 1. 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应急处理流程图 医务人员被锐器刺伤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 (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用肥皂液和流动水冲洗 用75%或者0.5%碘伏消毒 包扎伤口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3.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报告流程图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 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报告医院感控办 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2. 医务人员发生锐器刺伤后报告、登记和应急处理流程图 医务人员被锐器刺伤 立即采取相应局部保护性措施了解锐器污染源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对污染物来源患者材料报告医院院感办 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进行抗体检测 2.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 报告经开区疾控中心 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 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 用75%或者0.5%碘伏消毒 根据污染源的不同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4. 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理流程 短期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 医务科、护理部 流行病学调查 证实医院感染暴发 查找感染原因, 报告给主管院长 制定防控措施, 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结果上报经开区疾控中心 长春市疾控中心 5. 传染病患者处理流程图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科室发现疑似病人 上报院感办、医务部 防控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诊) 确定疑似病例 经开区疾病控制中心转运病人至定点医院院内终末消毒隔离 进行网络直报 6. 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流程图 产生单位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图

医疗事故调解流程图

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介 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医调会)是专职从事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它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构,是独立于医患双方第三方调解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市医调委是依据市宣传部、市综治办、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和桂林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立桂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工作方案》和《桂林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规定》(桂综治办[]号)的文件精神,并经市司法局备案而成立。 市医调委业务上受卫生、司法、保险行业协会等行政部门指导,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主要职责 1、实现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标准化、程序化及网络化动作;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3、为医患双方提供医学、法学及保险专家等纠纷调解专业援助力量;

4、建立公开、公正、公平及合法、合理、合情的调解机制; 5、建立医患双方平等沟通、信息对称的纠纷解决平台; 6、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7、搞好医疗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医疗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当地相关行政部门汇报。 调解受理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市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它民事纠纷。 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 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1、报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规定报告制度有以下作用: (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故或事件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2)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有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准确鉴定、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因此,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只有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才能及时派专门人员保管各种为查明案情所需的材料和封存保留现场,以避免发生某些不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和处理的情况。(3)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对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往往发生争议,难以统一认识,这就要求进行技术鉴定或尸检。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死亡事件,可以及时进行尸检,确保尸检结果的准确性。尸检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 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3)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提请地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所做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

医务科工作流程(全套)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对全院医疗工作和医疗行政工作实施管理。协调全院各专业科室正常地进行医疗业务工作,保证科室间工作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对病人实施完善的医疗服务,办理日常的医疗事务。 2.组织实施卫生支农及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 3.制订、修改院内与医疗相关的制度、指标和文件。负责发布医院医疗业务的有关通告、通知。配合有关部门修改和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和考核评定方案。 4.制定医院医疗工作总体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并总结汇报。 5.深入科室、了解情况。经督促、检查医疗工作制度、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医技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情况。 6.组织重大抢救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院内外会诊。 7.组织和协调医疗投诉、医疗纠纷的处理,重大事故、纠纷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制度流程 一、日常医疗事务督查内容 了解全院病人总数、危重病人分布及病情、急诊收治病人处理结 果、有无突发事件。 总结一月内参加的病例讨论数量、内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结果; 总结日常查房中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及整改结果; 总结三级医师查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晨会交接班 跟踪查房 每月总结 信息反馈 不定期参加科室的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发现病历、流程、诊治、专业设置、医疗制度等方面的缺陷。 病例讨论 日常检查内容:交接班记录本记录是否完善、科室值班表排班是否合理(坚决杜绝无照医师值班)、病例书写及时性、各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疑难病例是否需要协助组织会诊及讨论等。 按照各科室上报的科主任查房日期,安排查房时间;依据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的要求检查主任查房的时间、程序、内容。 将检查了解的缺陷及时反馈科主任,提出整改意见;对临床科室提出的问题,及时讨论后尽快给予答复。 查房 有危重病人:了解危重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单位、病因、生命体征、检查结果、治疗措施、病历书写情况、与家属沟通情况、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是否需要协助组织会诊等。

跌倒、坠床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图

跌倒、坠床应急预案与处理流程图 一、应急预案 1、立即就地查看病人,了解病人病情。 2、报告医生协同处理,使对病人伤害降到最低限度。 3、将病人抬上病床,检查意识、瞳孔、生命体征是否正常,是否有外伤(擦伤、肢体骨折等)。 4、遵医嘱予以B超、CT检查,确定是否有内脏损伤或出血。5、病人出现意识、瞳孔、生命体征变化时,立即遵医嘱予以输氧、输液、心肺复苏等处理。 6、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安抚工作,消除其恐惧、紧张心理 7、详细交接班,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及心理变化。 8、将事情发生经过及对、如实报告护士长。护士长应立即了解病人病情,做好相应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护理部报告。9、坠床为病人住院期间影响病人身心健康、引发护理纠纷的不安全因素,严重者可加重病人病情甚至危及病人生命。护士应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对可能发生坠床的高危人群、危险因素,制定预防与处理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发。 10、坠床的高发人群。 (1)病情危重、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病人。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休克、极度衰弱病人。 (3)瘫痪、惊厥、婴幼儿、年老体弱病人。 (4)躁动、癫痫、视力障碍、精神障碍、不合作病人。

(5)自杀倾向病人。 11、坠床的危险因素。 (1)护士不了解病人病情及心理。 (2)未及时使用护拦、约束带等保护用物。 (3)健康宣教不力。 (4)病人转运、改变体位过狴中未采取保护措施。 12、坠床预防措施 (1)护士长组织科室全体护士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安全管理制度等法规文件,树立护士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高度责任感。 (2)保持护拦、约束带、推车等用物性能完好,病房地面、走廊、卫生间等环境干净安全,对科室的环境、设施、护理操作等各个方面 (3)对于极度躁动病人,床旁设护拦,应用约束带约束肢体,并注意约束适当、加强局部皮肤检查、做好交接班。 (4)护士加强巡视病房,及时观察病人病情,了解坠床的高发人群,以采取保护措施。 (5)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安全防范指导,做好专科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病人及其家属安全保护意识。对于有可能发生病情变化的病人,指导其不做体位突然变化动作,以免因体位性低血压而导致虚脱。 (6)对于精神障碍、自杀倾向病人,留陪人并向其详细交代相关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及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医疗收费单据计算。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及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不予赔偿。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医疗费还包括“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和“适当的美容费” 2、“原发病医疗费用”是指非医疗事故所致的、患者治疗本身原有疾病的医疗费用。可从两个方面加以审查:(1)以医疗事故发生的时间判断。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2)以处方药品和治疗项目判断。凡用于治疗患者本身原有疾病或损伤的药费、检查费、治疗费等为原发病医疗费用。但上述原则也不完全尽然,如以时间判断为例,医疗事故发生前的医疗费用为原发病医疗费用,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反之却不必然,因为医疗事故发生后,往往两种医疗费用会同时交混发生,即在治疗因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损害的同时,也在治疗患者的原发疾病,特别是当患者的原发病为重危疾病、而医疗事故只给患者造成较轻伤害(如四级医疗事故)时,单纯以时间来划分,将医疗事故发生后的所有医疗费用视为非原发病医疗费用,显然有失公平。出现争议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鉴定部门单纯就医疗费用予以鉴定。 3、后续治疗费。是否需要继续治疗,应以专家鉴定组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为依据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此外,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3、误工日期的认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陪护费的计算期间只限于患者发生医疗事故后的“住院期间”,均以上一年度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日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只有经鉴定为三级以上医疗事故即构成十级伤残以上的,才能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等级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计算该赔偿项目。 本项规定的30年、15年、5年只是承担残疾补助费责任的最高年限,并非任何一起医疗事故都必须赔偿满30年、15年或者5年。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1)一级乙等医疗事

[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东宁市妇幼保健院 (一)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确定有无民事赔偿责任确定民事赔偿主体民事赔偿项目的确定 获得赔偿、解决纠纷 (二)什么是医疗事故,及其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https://www.wendangku.net/doc/752811969.html, 蓬勃范文网:[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 医违主人因疗法观身果事行过损关故为失害系主 1 体 (三)医疗事故中的重要证据 1、病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A、医学证据; B、法律证据 2、证人证言 3、尸检报告 4、证据保全:物证及其检验报告 5、处分权的证据

在同意书上签字: 手术、麻醉、特殊检查、输血、拒绝合理医疗、病危通知书 (四)医学会鉴定流程图 医学会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人民法院指定鉴定 5日内通知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 当事人10日内提交相关材料 审查相关资料 受理不受理 预交鉴定费组织鉴定当其经非卫事它法法生委托鉴定移交鉴定人医院行部协商交费申请方交费甲学已医门方会调行规专家组实施鉴定申已解为定请受或的医疗事故非医疗事故鉴理判其定鉴决他 定情 2 形 (五)《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一级医疗事故: 甲等(死亡) 乙等(伤残一级) 二级医疗事故 甲等(伤残二级) 乙等(伤残三级) 丙等(伤残四级) 丁等(伤残五级) 三级医疗事故

甲等(伤残六级) 乙等(伤残七级) 丙等(伤残八级) 丁等(伤残九级) 戊等(伤残十级) [医疗事故解决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鉴定流程图 医患共同向市医鉴会提起(或委托鉴定) 受理交费提交 3 陈述书等材料查看专家名录选出需回避的专家专家随机编号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患医各陈述15分钟退庭专家讨论出具医鉴结论报告 (不服)向省医鉴会提起再次鉴定。 相关阅读: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发生医疗纠纷向医疗机构投诉复印封存病历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区部门作出处理决定 (不服)行政复议相关阅读: 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与固定?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与固定? [] 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与固定? 【医疗纠纷】医疗纠纷原始证据如何保存与固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患者的维权途径做了明确的规定。发生了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采取下列三种方式进行维权: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 [] 【医疗纠纷】病人请假外出受到伤害,医疗机构担责吗?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与操作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1.一旦发生医患纠纷,要迅速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医务科、后勤 部门、临床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医患纠纷处理小组。遇到双方分歧较大,多次协商不能解决,患方有扬言上访、冲击医疗单位、报复医务人员等情况,应向上一级行政部门及当地派出所、公安局通报。 2.处理医患纠纷时,要耐心听取患者或家属反映的意见,对提出的 问题,要及时答复,耐心解释,不简单化、不冷淡、不敷衍,并认真做好记录。 3.发生医患纠纷时,对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亡原因的,医疗单位应 及时告知死者家属申请尸检的有关规定,并将情况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医患纠纷确因医务质量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操作失误引起的后果, 事后,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单位应视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对有关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5.医疗纠纷赔偿大多以经济赔偿的形式解决,为了教育其本人,维 护医院利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赔款金额与科室、个人挂钩,其赔偿比例按院有关规定。 6.对涉及医疗质量、技术的医疗纠纷处理结束,科内或院内要及时 组织讨论,分清责任,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A,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1)调查病人及家属。 (2)调查有关当事人主要是被投诉人员。 (3)调查旁观人员。 (4)查阅有关医疗文书等资料。 (5)进行技术咨询。 为慎重起见,调查时最好请被调查人将情况写成文字材料,有条件时应进行录音。调查的内容主要是事件发生的经过。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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