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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经费管理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经费管理办法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经费管理办法

杨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

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校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要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第三条食堂聘用人员食品加工费、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及设备折旧不计入营养餐成本,在“营养餐计划经费”之外单独解决。

第四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二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后,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学校会计和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食堂的帐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定期保存。

第五条食堂所有采购非当日耗用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入、出库登记管理,保管人员对采购人员交来的原材料或物资进行如实验收入库,在采购员交来的清单上签字,分类登记学校食堂食材台账。出库时,保管人员须填写学校堂食材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两个周做一次账,如实反映盈余情况,及时把学校食堂食材盘存表报送学校财务人员和食堂负责人。

第六条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可对原材料或物资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学校要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向就餐师生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及时公布和反馈调查结果。

第七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3、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4、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

5、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7、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监管:

1、建立健全食堂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单独建立食堂账目,实行成本核算,厉行节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2、加强食堂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成本开支范围,保证伙食质量。

3、建立健全食堂应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等信息。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结算,并将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同时报送教育管理部门备案。

4、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餐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行为。

5、建立专项资金管理问责机制。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杨柳小学,学生营养餐膳食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江龙镇杨柳小学

2013年2月25日

餐营养餐管理规定精编

餐营养餐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营养餐”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学生。 二、发放时间: 每天上午11:30发放。 三、发放场所:… 四、发放要求及规定: 1、“营养餐”专人负责,定时定点发放。 2、管理人员(学校当天的行政值日教师)和各班值日教师组织学生排队领取。 3、管理人员(学校当天的行政值日教师)负责向全校各班发放食品(每天11:30前负责将食品按班级学生数进行分装和按序发放),如管理人员(学校当天的行政值日教师)因失误导致班级学生按时领不到食品,则扣当天值日教师期终或年终绩效总分3分。 4、各班值日教师由各班主任上报学校备案(按每周班主任教师负责3天,科任教师负责2天的原则进行轮流值日)。 5、各班值日教师职责及失职处理:负责组织学生到学校食堂专用窗口排队领取食品;负责指导学生检查食品是否存在过期或变质现象(发现过期或变质食品应立即阻止学生食用并立即上报当天管理教师),如因失职导致学生食物中毒,则视其情节扣当天连带管理教师的期终或年终绩效分5分(轻微)、10分(严重)、15分以上(及其严重);负责自始至终组织学生食用食品,要求并督促学生将食品垃圾清理入池;杜绝学生将食品带出教室甚至带出

校园,失职者,发现一次扣当天该班管理教师期终或年终绩效分2分。 6、管理人员和各班值日教师在“营养餐”发放过程中没有出现问题的,统一给其期终或年终绩效总分加5分。 五、台帐管理: 1、学生签字确认:每周周五,学生对一周食用营养食品情况进行确认,在发放登记册上签字。 2、“营养餐”发放人员确认签字。 3、“营养餐”管理负责人确认签字。 4、“营养餐”发放登记册、汇总表留存学校办公室,存档备查。

社区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XX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专项经费 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的管理,规范使用,提高效能,推进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是指保障社区居委会工作正常运行的各项费用。 第二章经费来源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包括: 1、省、市、区财政部门定期拨付社区的专项工作经费; 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社区居委会的专用资金; 3、有关部门或单位拨付社区“费随事转”的专项工作经费; 4、支持社区工作的社会赞助资金; 5、社区设施经营性收入; 6、其他资金来源。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四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由各区民政局、财政局监督管理。市财政局根据确定额度,每年年初、年中分两次将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拨付到区财政局社保专户,其他资金及时纳入社保专户管理。 第五条社区居委会工作专项经费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对购买服务、办公设备及用品、工程项目等支出,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日常小额零星支出,可采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专户。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应设置专账,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专账会计科目应规范设置,总账科目应设置:拨入经费、其他收入、暂存款、暂付款、经费支出、现金、银行存款、结余、固定资产、固定基金等科目,“其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专项资金、赞助资金、经营收入、存款利息、资产处置收入等。经费支出要按需要设置二级科目。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独立帐页,单独记账核算。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支出,应登记经费支出流水账,便于向居民群众公布账目,并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的主要依据。

学校营养餐食堂管理规定通知

学校营养餐食堂管理规定 通知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万兴乡中心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 通知 2015年3月20日 万兴乡中心学校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 通知 学校食堂服务对象特殊、供应时间集中、社会影响大, 具有劳动密集性、手工操作性、加工流程复杂性、工作时间长及员工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特点。加强食堂安全管理,提升规范化操作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防范和减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各校(园)长免除责任追究、有效自我保护的必然要求!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2015年3月13、14号保山市教育局学生食品安全暨卫生防控工作培训会要求,结合全乡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经中心学校研究,对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作以下要求,请各校(园)认真遵照执行。 1、食堂里的工具、设备有明显标识标记。标识标记由中心学校统一制作,4月20号前发到各校(园),请各校(园)按规范粘贴好。

2、食堂做好灭蝇灭鼠工作,杜绝苍蝇、老鼠进入食堂。灭蝇采取在操作间,餐厅装灭蝇灯和装纱窗,灭蝇灯由各校(园)购买,纱窗由中心学校结合各校(园)实际组织安装;灭鼠采取足鼠洞或用粘鼠胶粘鼠等,由各校(园)解决。 3、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食堂做到每天餐后一冲洗,每星期进行1-2次消毒。 4、食堂的操作间和餐厅至少要配三个及以上有盖子的垃圾桶。请配置不够的校园要配足配齐,凭发票到中心学校财务室在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中报销。 5、后勤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每位工作人员不少于两套工作服,由各校(园)购买后,凭发票到中心学校财务室在寄宿制学生公用经费中报销。 6、各校(园)所采购大宗食品(米、肉、油、蛋、乳制品)的供货商必须持有健康证。请各学校(园)及时与供货商接洽,办好《健康证》,于4月20号前把《健康证》提交学校,若提交不了请各校(园)调整供货商,与有健康证的供货商进货。 7、食堂《饮食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得过期。请各学校注意到期时间,及时办理。 8、食堂内不得有过期食品,更不得给学生食用过期食品。不得制作凉菜、发芽土豆、四季豆、菌类食品。

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办法

忠信小学食堂营养餐资金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资金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校食堂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应坚持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坚持“0利润”原则,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做到“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质量、收支平衡”。学校食堂要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学生营养餐计划的有效实施,让学生满意。食堂财务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教师缴费陪餐和在保障学生供给的前提下教师自愿缴费搭伙就餐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教育发展和师生服务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学校和师生个人利益的关系。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和运行机制 1、学校食堂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校长助理)、总务主任(副主任)和食堂主管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2、学校食堂必须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规范财务(经费)管理。按照上级要求,食堂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必须至银行单独开设基本存款帐户,设置食堂账簿,实行专项成本核算,专款专用,保持收支平衡。学校应定期对食堂每一阶段的收支情况进行财务审查,并列入校务公开项目。 3、学校食堂必须按照“0利润”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算。食堂财务收支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食堂财务预算,应由食堂管理部门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办公会议或校务会议审议批准后执行。 4、学校应在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由中心校对食堂账目管理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5、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校长在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下,可授权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负责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提交学校办公会或校务会决定。 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相应的专(兼)职财会人员,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每学期结束时,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有关学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学 生 活 动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团总支学生会 2012年4月

一、总则: 1.为使学生经费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管理轨道,更好地执行上级有关财务规定,促使本院学生经费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运行,特制定本条例。 2.院团总支副书记对学生经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对学生经费使用原则、方向、项目与额度进行管理与调控。 二、经费的来源 1.按年度划拨给学院的校学生工作管理经费。 2.院自筹的学生工作管理经费。 3.各有关部门、单位核拨的单项活动、专项活动经费。 三、经费管理和使用原则及办法 经费归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钱账分开,各项工作暂挂款必须经团总支副书记批准;经费报销需经团总支副书记核定签字。 学生工作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1.从全局出发,通盘规划,分清轻重缓急与主次先后,适当照顾各方面的需要,妥善分配资金,以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的全面正常开展。 2.对每次学生活动要进行年度预算,使用经费时必须先办理暂借款手续,限期报销。 3.根据经费项目的不同,在使用经费时,以坚持专款专用为原则,具体工作中再按客观需要进行统筹安排。 4.对特困补助经费,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核

实鉴字,团总支副书记批准后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四、经费使用管理程序 1.学生各部口在经费使用前,先提出有关工作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并报送分管主席处审阅。 2.在经费使用时,经手人首先向办公室领取申请单,并由团总支副书记批准签字后,再向老师领取钱款,进行购物、活动等,其间要保存好发票。 3.活动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票据的整理、分类: (1)对在行政经费中开支的钱款,由负责购物的学生填单,分管主席签字,团总支副书记审批后,到院分管财务的领导处审核并开红票,凭红票到财务处报销。 (2)对在学生经费中开支的钱款,经手人需贴好票据并附活动预算清单复印件,由分管主席签字,团总支副书记审批,到负责记帐的老师处记帐,由记账老师在票据右上方注明报销单编号,并记入记账本,再在相关老师处领取现金。 4.老师定期到财务处支取活动经费,及时将报销现金支付给学生,做到票款两齐,并要求经手人在报销票据上签上报销人名字。 5.辅导员个人办公所产生的票据一律由本人填写报销单,由团总支副书记审批签字。根据票据的情况分别在学生活动经费或行政经费中报销,不得请学生代填或混贴到学生活动的票据中。 6.购物时必须由两人经手,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遵守报销手续。尽量要求开正规发票。对于突发或应急所产生的餐饮费、车船费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汇编1

学校营养餐管理制度1 营养餐改善计划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一、营养餐改善计划食品原料必须由专人负责,采购员熟悉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对于米面油及调味品等定型包装原料采购要遵循定地点、定价格原则,采购员采购,食品管理员验收。要求做到“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即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资料应加盖供方红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 3、采购粮、油、面粉;肉、禽、蛋、蔬菜、豆制品等大宗食品的,采购人员向持有有效工商执照和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点采购。 5、严禁采购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过期的食品和非定点屠宰的猪肉及其它肉食品。 6、购定型包装食品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全的不应采购。 7、采购食品时应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污染。 8、采购食品时应做好所采购食品的各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登记,建立登记帐册。 三、学校食品专门人员验收登记 1、学校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作为食品验收员,验收员须对采购的所有食品、原料进行认真清点与查验;严格把关,拒收无合格证、无

厂址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QS标识(米、油、面粉、调味品等)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和原料入库。 2、学校须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对采购人员采购的所有食品和原料认真登记,以便检查。 3、验收人员对采购人员所索取的票据、证照复印件要归档保存。 四、若因食品采购把关不严而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的相关责任;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营养餐储藏室或架,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食品入库。入库的食品应认真登记。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天出库食品应做好登记,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6、加强对食堂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食堂,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7、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离地20cm,离墙15cm。 8、做好对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食堂从业人员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

最新小学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小学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学生营养餐资金管理办法与使用制度》的办法。 第一条学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条学校食堂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银行结算专户,财政补助经费的划入和拨出必须经过该专户。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第三条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及设备折旧不计入营养餐成本,在“营养餐计划经费”之外单独解决。 第四条学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二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后,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学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 第五条学校食堂所有采购非当日耗用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入、出库登记管理,保管人员对采购人员交来的原材料或物资进行验收入库,填写学校食堂食材入库单,分类登记学校食堂食材台账。出库时,保管人员须填写学校堂食材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月

月底清查盘点一次,如实反映盈余情况,及时把学校食堂食材盘存表报送学校财务人员和食堂负责人。 第六条学校营养餐结余款项,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其它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与学校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费中列支。 第七条学校要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根据食堂就餐人数,食堂采购人员可预支一定限额的备用金,定期结报。 第八条学校要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校长、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掌握监督、处理问题的主动权。 第九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价格明显高于批发市场,甚至高于零售市场批发价的,与供货商暗中勾结,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4、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手续,节约开支,公平合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差旅费 出差必须严格把关,报销从严掌握。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事先必须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照临财行[2002]10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出差途中的餐费一律不得报销。 出差伙食补助费,按自然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标准省外为25元,省内为15元,市内为9元。 出差在外出租车费报销,省外每人每天15元,凭据报销;省内每人每天10元,凭据报销。 住宿费报销标准: 1、省外出差,每人每天15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12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100元。 2、超过限额部分个人自负20%,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给予报销。 3、参加与工作对口的电大、函授、进修、职称考试,需经局领导批准,取得学历和职称后,其学杂费方可报销,其住宿费按公差额度的50%,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负,不报出差补贴。 出差人员报销,先由计财科审核后,再报有关领导审批。 招待费 招待费用开支必须从严掌握,严格把关。根据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先填报《招待费审批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标准一般控制在人均80元。接待来客应尽量安排在局食堂就餐。 招待时尽量减少陪同人员,一般由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固定资产及设备购置 各类固定资产和设备购置应由科室提出计划,分管局长同意,报局长审批后,方可购置,并办理入库登记保管领用手续。每年由办公室、计财科联合进行检查核对。 日常办公经费 各科室日常所需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订出购置计划,报经局长批准后,按计划采购登记领用。 临时急用物品购置,须按财务报销审批权限审批,方可购置登记领用。 政治、业务学习资料和报纸、杂志订购,根据上级规定和实际需要,从严从简掌握,经局长批准后订阅,由各科室统一保管使用。 各类文件资料的邮资管理,由办公室统一购买邮票,使用人按需登记领用。 召开各种业务、工作会议的,召集单位或召集人须事先提出开支方案,报局长审批。 医药费 医药费报销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劳保和福利 劳保和福利的发放,由局领导确定后,再发放。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发放。 所有开支报销票据,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 各种“规费”收入,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收取。 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新晨范文网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社团经费管理办法

武昌理工学院艺术学院学生社团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社团规范化管理,增加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化,透明化,培 养本学院学生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意识,保护学生权益,使社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 1、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并可接受有关单位或个人合法赞助,同时团委支持部 分活动经费。即其来源主要为:会费;社会赞助;学院拨款。 2、各社团会费一般在每学年初由校社联统一组织的社团招新时向新会员收取。 会费金额由各社团负责人视本社团活动情况商定,原则上均不得高于15元。 会费每年收取一次(如遇特出情况,经社团注册会员共同表决四分之三同意者,可经社团部向团委及校社联申请追加收去一次会费)。 3、任何部门或个人在需要使用会费时,须提交一份申请,各社团在收取会费时, 应对每笔会费的收缴记录清楚,包括交纳的人数,每人上缴的金额,及收缴时间等。所有会员均应登记在册,经社团部上报存档。 4、每学期初,各社团应对本期活动做出科学的计划,并据此做出预算。各社团 负责人将活动计划书和经费预算表按时递交至社团部,以便团委做出正确的规划。 5、每年开展“优秀社团”申报评比活动团委为获优秀社团称号的社团预留活动 经费。 三经费管理 1、社团经费使用由各社团组织专人负责(会长不得负责),形成以社团负责人 为中心的财务小组。分工明确,相互牵制。主要负责人决定经费使用的审批,指定专人进行帐务管理,现金由社团部统一管理。

2、建立独立的帐簿,记录社团经费收支情况。帐簿记录格式必须规范,第一列 记载本项收支的日期,精确到年月日,第二列记载发生本项收支的事由摘要,第三列为收支金额,最后为结余金额。 3、实行严格的票据管理制度,票据原则上是发票,且应注明日期,摘要。购买 物品的型号,数量和金额,有审批人,经手人签名。如遇特殊情况无发票,对收据或自制凭证必须写明情况,并由经手人,负责人和证明人签字后方可入帐。 4、经费使用情况每学期期末应向广大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5、社团应全力配合院社团部对其经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的审核(定期与不 定期审计相结合)。 6、经费管理人员更换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工作 全部交给接管人员,由负责人及部分会员代表监督交接。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原会计账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新老负责人交替,则离任负责人应接受离任审计。 7、奖惩条例凡检举以下行为之一者,将给予嘉奖;凡触犯以下规定者,将立即取消会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至校方,给予校纪处分: (1)不经正当手续领取会费者 (2)虚报用费金额者 (3)用假发票,假证明骗取会费者 (4)超越会费使用范围者 四经费使用 1、社团经费使用的原则是必要、合理,最大可能地服务于广大会员及全院师生。 1、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社团宣传费、组织各项活动的费用,必要用品购置费及 表彰费等。不得将社团经费公款私用。 2、社团经费开支50元以下(包括50元),需社团部负责人审批;50元以上的, 需经社团部交团委审批。

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乡镇)

广饶经济开发区乐安街道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使用管 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充分保证村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根据《县村级组织工作服务 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农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是为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 高村级组织为民服务能力,增强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由各级财 政安排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省市县及区财政下达用于保障村级 组织正常运转和服务的补助资金等。 第四条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每村平 均 10 万元,由县及以上财政、区财政按照6∶ 4 的比例落实。 第五条区财政于每年将承担的资金全额划拨到经管站。经管站 及时足额将资金划拨至各村账户。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分配方式:资金分配不做“一刀切”,根据各村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及为民服务 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倾斜,加大补助资金,确保分配合理。一是每村 平均 5 万元;二是每村 2 万元乘以上年度村级工作考核分系数;三 是按照村上年度实际实有人口数人均30 元的标准核定;四是设立专项资金 100 万元,根据各村年度为民服务工作投入情况予以补助,

上述四项村均 10 万元。鼓励村党组织利用经费开展便民服务活动,经费年度若有结余,可结转下 年继续使用。 第七条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主要包括运转经费、服务经费两 部分。原则上,各村运转经费使用控制在所拨付总额的40%以内。 第八条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中的运转经费 , 主要指用于办公用品费、水电暖费、报刊征订费(党报党刊)、会议活动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开支。该项支出必须实行按月报账且单据规范。 第九条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中的服务经费 , 重点用于加强党组织建设、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在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 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区统一审核把关,须经以下程序: 1、提出动议。村党组织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 了解群众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经费使用动议。 2、确定项目。村党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对服务经费使 用项目进行民主决策, 村党组织填写村级组织工作服务经费使用审 批表 ?,报区审批。 3、项目实施。村党组织牵头,组织力量抓好项目实施。区对项 目实施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和进度。 4、支出报销。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应进行实地核查,相关 票据经党 (工 )委组织委员签字后,按财务相关规定办理支出报销手 续。

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 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教学过程中实习环节的教学效果,为实习环节提供经费保障,保证带队教师带学生实习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根据《关于<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理工应发[2015]9号)及结合实习工作实际,本着专款专用、勤俭节约、强化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习的基本要求 1、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习,均属必修环节,各系部应认真组织,教研室具体抓落实,每个学生应参加和完成实习任务。 2、学生在校期间实习原则上至少安排3至4次,即金工实习、工厂见习、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 3、外出实习应按一个自然班或25名学生配1名实习带队教师。对班级人数小于或等于50人的按平均两个头实习,对班级人数小于或等于75人的按平均三个头实习,以此类推。 第三条实习经费预算及支出范围 1、实习经费预算由教务办公室统筹分配与管理,按文理专业标准、各系部学生人数划拨至各系部使用。预算分配标准按学费为

10000元的专业每生每年110元、学费为8000元的专业每生每年90元,实习经费由各系部负责在全系范围内统筹使用。 2、实习经费的支出范围 (1)差旅费。包括带队教师的城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企业实习期间的交通补助费等。 (2)企业进场费。对于一些进场费较大的实习专业,需先审批后实施。 (3)校外实习聘请专家(老师)讲座薪酬。 (4)集中外出实习的学生交通、住宿补贴。 (5)实习基地维系费用。 (6)院内实习基地的建设费用,部分学科竞赛项目的补充经费。用于院内实习基地建设和部分学科竞赛项目的补充经费的须先立项、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实习的报告、审批与监督 1、实习报告制度。在每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出发前,由实习带队教师负责按《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填写《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学生外出集 体活动审批单》报学工办备案。 2、实习审批制度。各教研室应提前做好实习计划工作,妥善安排实习环节,充实实习内容,做好相关预算。由带队教师填写《江 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实习计划表》,履行审批程序。批准的实 习计划表报系部、教务备案。做到先审批后实施。

营养餐管理各项管理规定

营养餐管理各项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营养餐工作食品验收、储存制度为确保蛋奶面包储存管理规范,责任明确,特制定以上制度: 1、学校设置专用的储藏室,配备好储存设备,确保食品储藏安全卫生。 2、管理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储存管理工作。 3、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破蛋入库,更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面包入库。入库的物品应认真登记,必须做到出厂时间和检验信息真实。 4、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台账。 5、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 6、出库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7、加强对储藏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储藏室。室内不准吸烟,不准在室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8、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蛋奶面包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9、做好对储藏保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管理员必须每天打扫库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10. 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营养餐工程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以正常渠道进货,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检验或检疫合格或化验单的复印件,方可签署购销合同。

2、每月定期检查供应商提供的证件是否有效,如发现即将过期,学校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已年检或新的有效证件。 3、如发现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一个月)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则暂停与其合作关系,直至证件齐全方可考虑继续购入其货物。 4、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及其他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食品。 5、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6、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7、搞好仓库内外环境卫生,与采购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8、其它原因出现腐败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一律不交到下工序加工。 9、食品储藏室不得储存蛋奶外的其它物品。 储藏室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储藏室的卫生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学校要加大对储藏室的管理力度,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的服务理念,坚决杜绝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学校“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储藏室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督查等方面的工作。 3、储藏室应当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食品存放按茶陵县教育局规定执行。 4、储藏室地面、货架、容器保持清洁,设有防鼠、防潮、防霉、防蛀措施。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136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Model Fund Management Meas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经费开支管理办法为加强经费管理,使开支符合科学、合理、规范、节约的原则,待制定本经费管理办法。一、公司经费实行分块核定、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二、公司经费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核报。公司行政办公室和财务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一)办公费用管理1、办公用品(纸张笔、墨水、复印、打印等)费用按部门定编10元/人月核定;2、软皮记录本每人每月领取一本,钢笔自备;3、办公用品由行政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登记造册,各部门根据办公计划和工作需要登记领取,费用实行年度累计考核,每月汇总结算并予以公布,超出标准部分由各部门自行承担;4、行政办管理人员原则上只配电脑,不配置打印机,打印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筹安排在商务中心进行打印、复印;5、打字耗材在行政办公室主任处

登记领取;6、复印、打印费用由商务中心打字员进行统一登记,部门承办人员签字,每月汇总一次并予以公布;7、文件材料复印、打印必须经行政办兼职人员登签发表格,由行政办主任批准;8、行政办原则上不承担各部门的打字、复印业务,各部门如需打字、复印必须到商务中心进行。(二)业务招待费管理1、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业务招待,实行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就餐申请单就晚,宴请定点为百花村快餐公司一楼快餐部和二楼美食广场;2、招待标准:一般接待按30元/人(含酒水)核定,重要接待按50元/人(含酒水)核定;超支部分由宴请人员自理,特殊情况接待申报部经理批准后另行核定;3、公司所有宴请必须提前填报审批单,报公司部经理批准后交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完毕后由宴请领导在结帐单上写明宴请人数并签名,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结帐,无就餐申请单的公司一律不予以结帐;4、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座陪人数最多不能超过宴请人数,无关人员禁止陪餐,严禁私人宴请,一经查出,加倍处罚;5、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加班(节假日或晚上),经部门主管领导申请、行政办主任批准发放就餐单,按每餐10元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营养餐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设学校学生营养餐结算专户,由学校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建账进行成本核算,保持收支平衡。实行一日一结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报账以及定期审计制度。并且每学期由膳管会进行一次清账,清理结果在学校公示。 2、学生营养餐就是要以较少的消耗,达到食品营养卫生、丰富可口、方便实惠、物美价廉,以满足学生的需要。在工作中,必须贯彻经济性、民主性、公益性的原则,严格财务纪律、严格成本核算,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发生账务上混乱、支付不合理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3、建立物资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学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其相应的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单等材料。所索取的票据和资料必须加盖供方单位印章或供方亲笔签名的原件,确保学生营养餐安全保障机制。 4、学生营养餐的管理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专管员)、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学生营养餐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预算单位做到会计有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出纳按要求设置

“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实施学生营养餐学校总务主任(专管员)要有专账,出纳有现金日记账,保管员有实物账。 5、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会计(专管员)负责费用收支,票据整理及报销。学校营养餐食品采购必须实行内部监督制度,一般实行三人采购。验收人员至少两人,验收人员在货物验收后应当场在票据上签名,采购人员和验收人员一般一学期进行轮换,条件成熟后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团体采购加配送的方式供货。 6、会计(专管员)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专管员)有权不予接受,在向学校校长报告的同时,并向中心学校校长报告。 7、出纳必须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大宗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账支付。 8、学校领导班子对学校学生营养餐工程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一般以一周的日常费用为限。

《小学托管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托管经费管理办法》 1、经费收入。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按照成本核算,适当收取一定管理服务费。 2、经费管理。“托管”服务费第一部分是聘请托管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少量工作运行开支,该项费用由家长委员会进行成本核算,由学生家长分担;第二部分是是场地及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该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所、功能室文体器材等,承担托管服务的水、电等后勤保障费用。家长委员会要制定经费管理办法,接受家长、学校和相关部门监督。我校将建立经费使用监督机制、专款专用,保障活动正常开展。管理人员工资由财务人员造册,家长委员会审核,财务人员将按月收取“托管”服务费。 3、学校托管经费按照专款专用,托管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 4、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托管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托管经费使用效益。 7、我校托管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托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8、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占用托管经费。 第二篇:岗底小学托管经费管理办法岗底1.岗底小学托管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托管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托管业务与管理、教师补助、托管期间的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2.学校托管经费按照专款专用,托管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教师补助费按照学校年度托管经费预算总额的70%安排,用于教师进行托管工作的补助。30%作为教育业务费(包括教学水电费、取暖费、教研教改费、资料印刷费、托管所需物品购置费等)。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托管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托管所需要的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区级财政部门、区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托管经费使用效益。 7、我校托管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托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

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汽车工程系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系部志愿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全面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鼓励支持团总支、师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服务队的各项活动,系部设立专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并实行经费定额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管理,配合系部二级管理的推行,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来源 1.系部预算安排。 2.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的捐赠与赞助。 3.其他合法经费来源。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预算与划拨 (一)志愿服务活动经费实行学年定额预算管理。 由系部根据学生人数、上年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当年物价标准、围绕系部中心工作,列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并核定用款预算。 (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 按照系部二级管理办法中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划拨比例,用于系部师生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支撑系部志愿服务组织日

常运营,购买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物资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由系部负责预算、计划、使用,系部负责人对该项经费的审批负责。各部门配合系部对该项经费审批、使用进行监管。 系部工作人员要本着“事前预算、事后决算”的原则合理、节约、有序的安排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运营,并在每学期定期将该项经费预算、使用情况报系部备案。 系部对该项经费使用情况、使用范围进行抽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其他情况。 1.经费按下达的额度使用,原则上不得突破经费额度。本学期预算指标如有节余,可累积转入下一学期继续使用。原则上节余不能超过该学期经费总预算的10%。 2.接受企业、个人或社会团体对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捐赠与赞助,由系部统一收取,单独列账,使用权归接受捐赠部门所有。 三、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审批及报销 (一)审批。 1.志愿服务经费开支由系负责人审批,并对活动开展、款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并为该项经费设立专门的支出台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经费管理办法

杨柳小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管理 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规范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收支、监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行为,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我校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食堂资金管理必须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非营利性”要求,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二条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要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在校学生营养餐食品的购置费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或套取专项资金。 第三条食堂聘用人员食品加工费、大型设备设施购置和炊具添置的经费、食堂使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及设备折旧不计入营养餐成本,在“营养餐计划经费”之外单独解决。 第四条食堂所有的原材料或物资采购遵循三定原则,即:定品牌、定地点、定价格,并由二人以上参与、专人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后,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

入账。购物的发票必须有采购人员、学校会计和学校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食堂的帐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定期保存。 第五条食堂所有采购非当日耗用的原材料或物资都必须实行入、出库登记管理,保管人员对采购人员交来的原材料或物资进行如实验收入库,在采购员交来的清单上签字,分类登记学校食堂食材台账。出库时,保管人员须填写学校堂食材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账,做到先进先出。每两个周做一次账,如实反映盈余情况,及时把学校食堂食材盘存表报送学校财务人员和食堂负责人。 第六条要建立信息反馈渠道。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师生可对原材料或物资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学校要定期召开就餐师生代表、家长代表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向就餐师生开展一次问卷调查,及时公布和反馈调查结果。 第七条发现下列情况的,必须立即查清事实、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1、原材料或物资质量明显不符合卫生要求仍采用的。 2、伙食账目不清,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收支及原材料或物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的。 3、伙食质量差,管理混乱,师生反映强烈的。 4、虚列支出,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的。 5、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7、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的监管:

社团经费管理条例

社团经费管理条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社团经费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的监督和管理,正确、合理地管理社团的各项经费,营造良好的财务环境,规范财务工作、明确财务流程,使会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使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活动费用和日常支出得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针对于本校各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3、本制度所称社团必须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为前提。 第二章经费来源 1 会费收入:会费在会员入会时收缴我校所有社团属于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禁止向任何社员以任何形式收取不正当费用,违反此条者,按情节严肃处理。 2.各社团可自行根据活动的需要,经社团联合会批准对外拉赞助。社团获得的赞助费应用于社团活动和社团发展,社团获得赞助应提前向社团联合会上交书面介绍及协议书,未经校团委批准,各社团不得为赞助商进行宣传或商业活动。 3.各种奖励:学生社团获得的各种奖励经费不得用于任何的个人支出,需在公开公正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管理使用。 4其他经费: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活动支持的经费。 第三章经费的审批及报销 经费的审批原则为:预算合理并且有益于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 社团在进行活动需要使用经费时必须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活动方案和指导老师意见,交由社团联合会审批,经批准后方能使用。活动结束后,社团必须填写经费使用结果,包括经费流向、所剩资金、或亏空资金在社团经费支出记录本上详细登记。第四章经费的使用 1、社团所有固定资产和资金均归该社团所有。各社团拥有该社团财产的使用权。

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食堂财务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我镇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 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仁怀市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 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工会、总务和班主任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3、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 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 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生活质量,建 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本制度自2013年3月1日起试行。 二、财务管理 1、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立明细账,独 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 堂搞“创收”、谋福利。 2、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3、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 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对于重 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 决定。

4、学校食堂必须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 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 账账、账证相符。 5、加强食堂经营管理。学校食堂不得实行承包制,要加强饭菜 的质量、数量、经费的监督检查。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要集中讨论、研究,对每周食谱进行合理安排,挂牌公示,每月对食堂膳食 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三、收入支出管理 1、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生活活 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学生生活费费收入、教职工生活费收入、代办生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捐资收入等。 2、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生活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3、上级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爱心营养餐”等拨款,学校食堂根据拨入“爱心营养餐”等专款的情况设立台帐,详细登 记和记录学生的就餐情况,并按《标准菜谱》的配备标准和数量足 额配制“爱心营养餐”。 4、收取生活费时由学校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 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花 名册,以便核查。收取的生活费原则上必须及时存入镇中心银行账户。 5、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擅自转移食堂 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6、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 项生活原材料支出为依据,食堂工人工资、燃料、水电、设备添置 维修等一律不得在学校生活账中列支。 7、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收货人共同签字 后报校长签批,方可入账,严禁白条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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