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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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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残疾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而不是歧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

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每年我国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出生人口质量,还造成了沉重的社会及家庭经济负担。

[代表法条]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法律解读] 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可以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和残疾的发生。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康复”一章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以实用、易行、受益

广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这些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尽早发现和预防出生缺陷、促进残疾人康复等具有重要意义。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立法背景] 根据2019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各类残疾人达到8296万多人,占总人口的6.34%,目前尚有858万有劳动能力、达到就业年龄的残疾人没有实现就业,而且每年还将新增残疾人劳动力30万人左右。

[代表法条] 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保障残疾人就业义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法律解读] 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将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上升为国家制度。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规定的比例”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最低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不得低于1.5%)。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此外,国家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超过规定比例或者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

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

享有更多社会保障

[立法背景] 2019年,全国共有594万残疾人享受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但残疾人作为最困难的群体,生活状况大大低于社会平均水平,有数据显示,2019年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12.95%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规定的683元贫困线。“一人致残、全家致贫”的现象普遍存在,残疾人的生存问题远未得到解决。

[代表法条] 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法律解读] 残疾人作为我国公民,当然享有作为中国公民所能享有的全部社会保障权利,同时,残疾人作为一类特殊群体,还享有一些特殊的社会保障权利。为此,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第四十六条作出总括性规定的基础上,又作出了社会保险补贴、社会救助、护理补贴和政府供养等细化规定。

创设无障碍环境

[立法背景] 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但由于无障碍立法滞后,我国的无障碍建设只能靠政策来推动,大部分城市的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公共交通未进行无障碍改造,新建的设施还存在不符合无障碍规范等问题。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则更为薄弱,电信与网络没有充分考虑残疾人的需求,电

影、电视节目没有普遍加配字幕,盲人、聋人不能及时获得有效信息,不能参加中考、高考和诸多的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代表法条] 第五十三条: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符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规定,逐步推进已建成设施的改造,优先推进与残疾人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对无障碍设施应当及时维修和保护。

[法律解读] 无障碍环境是一个既可通行无阻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完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功能不可或缺的一个基本元素。残疾人和健全人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只要国家和社会能够消除这些障碍,残疾人可以像健全人一样参与社会生活。

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为残疾人提供了如下“无障碍环境”:一、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物、道路、交通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二、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便利。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有条件的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设置专用停车

位;四、鉴于我国在申办2019年奥运会时曾承诺导盲犬可以入境,同时考虑到许多国家在其法律中对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作出了规定,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相关资料: 法律9篇行政法规4篇部门规章17篇其他规范性文件16篇地方法规380篇裁判文书4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36篇修订沿革2篇条文释义1篇英文译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8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康复 第三章教育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五章文化生活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1篇)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4篇)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条文释义相关论文2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修订沿革条文释义)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第46条 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释义】本条是关于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权利规定。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和各国实践来看,社会保障的本质在于通过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手段对公民生活进行一定干预,以应对公民的生活风险,使每个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得到保证,使每个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实现。抽象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为保障人们的生活安全、保证人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实现而采取的行为总和。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正处于建立健全过程中。一般可以将社会保障理解为: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公民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残疾人作为我国公民,当然享有作为中国公民所能享有的全部社会保障权利;同时,残疾人作为一类特殊群体,还享有一些特殊的社会保障权利。 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宪法的这一规定成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权利的宪法依据。围绕这一规定,我国已经建立了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多层次的法律体系。在这个法律体系中,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保障和特别扶助等。上述内容在本节中得到了集中规定。 (一)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第一,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障是残疾人的法定权利。 社会保障有几个特点:一是国家性,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由国家通过各层次的立法建立制度来提供的。二是普惠性,面向全体国民,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都可以享受。三是扶助性,主要是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四是渐进性,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然要与该国的国情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随着该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保障往往有一个从低到高,从局部到全面的发展过程。 根据社会保障的这些特点,就可以有以下几个判断:一是社会保障制度需要通过国家立法来建立。在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之前,公民可以通过政治层面等渠道呼吁建立社会保障

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20210321001322)

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 一、单选题(共80 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 年( )1 日起施行。 A、10 月 B、2 月 C、7 月 2、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A、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B、宪法 C、民法通则 3、残疾标准由( )规定。 A、国务院 B、残疾人联合会 C、国家机关 4、残疾人是指在( )、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 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A、心理 B、智力 C、精神 5、残疾人的( )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公民权利 B、劳动权利 C、受教育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并制定( ) 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7、每年5 月的第( )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A、一 B、二 C、三 8、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

疾、精神残疾、( )和其他残疾的人。 A、听力言语残疾 B、双重残疾 C、多重残疾 9、(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 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A 、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0 、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以上。 A、25% B、5% C、15% 11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 )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A、劳动 B、经济 C、生活 12 、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 )服务。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13、全社会应当发扬( )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支持残疾人事业。 A、社会主义 B、人道主义 C、积极向上的 14 、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 ),应当在生产服务、技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

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 读文档 Document Writ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 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 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 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

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每年我国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出生人口质量,还造成了沉重的社会及家庭经济负担。 [代表法条]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

《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

《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 一、单选题(共8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 )1日起施行。 A、10月 B、2月 C、7月 2、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A、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B、宪法 C、民法通则 3、残疾标准由( )规定。 A、国务院 B、残疾人联合会 C、国家机关 4、残疾人是指在( )、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A、心理 B、智力 C、精神 5、残疾人的( )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公民权利 B、劳动权利 C、受教育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 )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7、每年5月的第( )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A、一 B、二 C、三 8、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

力残疾、精神残疾、( )和其他残疾的人。 A、听力言语残疾 B、双重残疾 C、多重残疾 9、(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0、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以上。 A、25% B、5% C、15% 11、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 )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A、劳动 B、经济 C、生活 12、国家鼓励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 )服务。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13、全社会应当发扬( )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A、社会主义 B、人道主义 C、积极向上的 14、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 ),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购销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A、肢体残疾人 B、农村残疾人 C、聋哑残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释义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释义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通过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切实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和社会保障等基本权利,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为了帮助社会各界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联特编辑此稿对有关条文进行解读。 一、《残疾人保障法》修订和施行的重大意义 对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是惠及全国八千多万残疾人的一件大事,对于发展我国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发展残疾人事业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基本法律。修订后的《残疾人保障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况,总结了十七年来的实践经验,借鉴了国内外残疾人立法的最新成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残疾人保障法》不仅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的实现、促进残疾人全面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和施行,不仅是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人权保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 二、《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 《残疾人保障法》的立法宗旨一是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发展残疾人事业;三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四是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三、《残疾人保障法》的主要内容 《残疾人保障法》共分九章六十八条,分别为总则,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法律责任,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十四条,(一——十四条)主要是立法的目的和依据;残疾的定义;残疾人的权利;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经费保障;保障残疾人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残联组织;对残疾人的抚养义务;残疾人的义务;残疾预防工作;对残疾军人的特别保障;表彰和奖励;助残日。 第二章康复,共六条(十五——二十条)主要是康复服务;康复工作总体要求;兴办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培养康复专业人才;残疾人辅助器具。 第三章教育,共九条(二十一——二十九条)主要是残疾人的教育权利;残疾人教育方针;实施残疾人教育的要求;设置残疾人教育的机构;普通教育机构的责任;特殊教育机构的责任;对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 第四章劳动就业,共十一条(三十——四十条)主要是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方针;集中残疾人就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自主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doc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最新解读 对于残疾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而不是歧视。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

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每年我国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出生人口质量,还造成了沉重的社会及家庭经济负担。 [代表法条]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法律解读] 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可以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和残疾的发生。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康复"一章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复内容

残疾人保障法发展与启示

残疾人保障法发展与启示 ——以日本为例分析 姓名:夏洁如 班级:2013级2班 学号:201321013225 摘要: 残疾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医疗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以及无障碍环境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发展残疾人福利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要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开展及时、有效的医疗与康复,避免或减轻残疾;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和培训,提高残疾人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培养残疾人的自立能力;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培养残疾人自立、自强精神;建设一个无障碍的社会环境,为残疾人参与社会提供有利条件;做好残疾预防工作,从根本上减少残疾的发生。 关键词: 残疾人保障法发展启示 正文: 中国残疾人福利是随着新中国的成立,随着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开始成立残疾人组织,开展生产自救,残疾人工作逐步开展起来。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残疾人福利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受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在建国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 中国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与立法的演进 1978年以后,中国第三个阶段是我国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的主要阶段,也是成果最为丰硕的一个时期。以2008年北京残奥会为契机,中国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将进入一个快速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1978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恢复活动;1984年3月,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成立;1986年7月,联合国“残疾人十年”(1983~1992)中国组织委员会成立;1987年4月,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1988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成立;随后,各省、市、区县陆续建立了残联组织,形成了统一的残疾人组织体系。1993年9月,国务院成立了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2006年更名为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地方各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在方针、政策、法规、规划等重大问题与措施上加强领导与协调,初步形成了残疾人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 我国1982年《宪法》首次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1988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颁布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1991年12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及其16个实施方案,随后分别又制定了“九五”、“十五”、“十一五”等计划纲要,就残疾人生活保障、教育、医疗康复、就业、无障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目标。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残疾人教育条例》;2007年2月,又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2008年又对《残疾人保障法》进行了修订。目前,中国已有《残疾人保障法》等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法律50多部、《残疾人教育条例》等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门性法规100余部以及大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和其他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地方法规,中国残疾人福利政策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全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培训课件

全国残疾人保障法知 识问答题

一、单选题(共9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 C )1日起施行。 A、10月 B、2月 C、7月 2、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 B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A、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B、宪法 C、民法通则 3、残疾标准由( A )规定。 A、国务院 B、残疾人联合会 C、国家机关 4、残疾人是指在( A )、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A、心理 B、智力 C、精神 5、残疾人的( A )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公民权利 B、劳动权利 C、受教育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 A )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7、每年5月的第( C )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A、一 B、二 C、三 8、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c )和其他残疾的人。 A、听力言语残疾 B、双重残疾 C、多重残疾

9、( C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0、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A )以上。 A、25% B、5% C、15% 11、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 B )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A、劳动 B、经济 C、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歧视、侮辱、侵害残疾人。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国家和社会对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员以及其他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致残的人员实行特别保障,给予优待和抚恤。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采取措施,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组织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具体机构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基层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履行光荣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第八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残疾人联合会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九条残疾人的法定扶养人必须对残疾人履行扶养义务。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对于残疾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而不是歧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

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每年我国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出生人口质量,还造成了沉重的社会及家庭经济负担。 [代表法条]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法律解读] 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可以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和残疾的发生。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康复”一章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以实用、易行、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新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8年4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康复 第三章教育 第四章劳动就业 第五章文化生活

第六章社会保障 第七章无障碍环境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第四条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自(C )起施行。 A.2008年4 月1日B.2008 年5 月10 日C.2008年7 月1 日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共有(A )。A.九章六十八条B.八章五十四条C.九章六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 C )修订通过。A.2008年4月16日B.2008 年4月20日C.2008年4月24 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是根据(B )制定的。A.法律B.宪法C.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的残疾类别有(C )。A.6 类8 种B.8 类C.7类8种 6、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A )。 A.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B.共享改革开放成果C.共享经济社会成果 7、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C )。 A.政策保护B.道德规范保护C.法律保护 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要求全社会对残疾人(B )。A.同情、抚慰、关怀、支持B.理解、尊重、关心、帮助

C.怜悯、爱护、照顾、扶持 9、国家鼓励残疾人(A ),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A.自尊、自信、自强、自立B.自制、自助、自给、自足C.自持、自勉、自爱、自重 10、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国家有计划地开展(A )工作。 A.残疾预防B.康复工作C.卫生 11、残疾人组织对残疾人通过(C )其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应当给予支持。 A.依法维护B.司法援助C.诉讼维护 12、国家和社会采取措施,逐步完善(C ),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A.专门措施B.无障碍设施C.特殊措施 13、对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对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为残疾人服务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给予(B )。 A.表彰和奖励 B. 通报和表扬 C. 表扬和宣传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A )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 A.必须招收B.视情况招收C.应当招收 15、盲人持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等公共交

全国残疾人保障法知识问答题

一、单选题(共90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自2008年( C )1日起施行。 A、10月 B、2月 C、7月 2、为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根据( B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A、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 B、宪法 C、民法通则 3、残疾标准由( A )规定。 A、国务院 B、残疾人联合会 C、国家机关 4、残疾人是指在( A )、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 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A、心理 B、智力 C、精神 5、残疾人的( A )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A、公民权利 B、劳动权利 C、受教育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 A )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 A、优惠 B、免费 C、特殊 7、每年5月的第( C )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A、一 B、二 C、三 8、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 c )和其他残疾的人。 A、听力言语残疾 B、双重残疾 C、多重残疾

9、( C )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10、政府和社会依法兴办的残疾人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和其他福利性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残疾人职工,应当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A )以上。 A、25% B、5% C、15% 11、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 B )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A、劳动 B、经济 C、生活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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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残疾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而不是歧视。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

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每年我国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出生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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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读]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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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2篇 Interpretation of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 na on the protection of the disabled in 2020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 读文档2篇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 文档 2、篇章2: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文档 篇章1: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解读文档对于残疾人,我们应该给予同情,而不是歧视。下面小 泰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 障法最新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 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 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 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 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 “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 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 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规章制度.doc

2020年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最新解读规章制度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 [立法背景]我国有8300多万残疾人,涉及2.6亿家庭人口。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1年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后,我国的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但同时,社会上歧视、虐待、伤害残疾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代表法条] 第三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 [法律解读]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指基于残疾而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领域,损害或取消对残疾人人权和基本自由的认可、享有或行使。 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是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的一大亮点。作出这一修改的主要理由是: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的范围比禁止歧视残疾人的范围更宽。我国政府已签署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缔约国应当禁止一切基于残疾的歧视,保证残疾人获得平等和有效的法律保护,使其不受基于任何原因的歧视。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视,包括拒绝提供合理便利。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基于残疾的歧视包括了一切形式的歧视,不限于教育、就业等歧视,还包括拒绝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等不作为情形;此外,现实生活中,歧视的对象除了残疾人以外,还包括与残疾人有联系的人或组织,如残疾人的配偶、残疾人的亲属、残疾人的照料者、残疾人的同事、残疾人的工作单位、残疾人供养和托养机构、残疾人组织等等,对上述对象的歧视都要禁止。 出生缺陷早预防早发现 [立法背景]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100万新生儿患有各种出生缺陷和先天残疾,其中30%在出生前后死亡,40%造成终生残疾,只有30%可以治愈或纠正,每年我国因出生缺陷和残疾儿的出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这不仅严重影响我国的出生人口质量,还造成了沉重的社会及家庭经济负担。 [代表法条] 第十一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母婴保健和预防残疾的知识,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法律解读] 对新生儿出生缺陷进行预防、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可以有效减少新生儿死亡和残疾的发生。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在康复一章中进一步明确规定,康复工作应当以实用、易行、受益广的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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