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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维修申请表

公务车维修申请表

附件三:

公务车维修申请表

编号:申请人:申请日期:

车型:车牌号:

维修申请表格

广州市 汽车维修一类企业 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企业名称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填报日期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与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处监制

填写说明 一、递交本申请表时,需同时递交下列证件、文件: 1. 开业(迁址或变更经营范围)书面申请报告; 2.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证明材料,非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 3. 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 厂区平面和工艺布置图; 5. 法人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 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7. 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8. 各项基本制度(包括质量管理、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车辆维修档案管理、设备管理、配件管理、服务承诺等制度;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9. 经营场地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相关材料; 10. 外商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二、上述证件如提供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或企业负责人签名;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列出目录清单;需提供原件的由主管部门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三、员工持证情况一览表和生产设备一览表不够位置填写时可另附页。 四、本申请表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资料齐全的,由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许可证。 五、本申请表一式二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一份,申请单位一份。 六、请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七、如有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企业名称、经济性质等变动,请及时报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企业迁址和变更经营范围按新开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汽车维修法律法规

汽车维修法律法规 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维修经营行为,保障汽车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区域内从事汽车维修经营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维修管理工作;汽车维修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汽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商行政、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安全生产监督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汽车维修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汽车维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鼓励汽车维修经营者实行集约化、专业化和连锁经营,推进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促进汽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第六条汽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本市对汽车维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汽车维修经营企业分类标准实施。 第八条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包括:一类、二类、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许可,其具体许可事项是: (一)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和二类汽

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全部业务。 (二)二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全部业务。 (三)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散热器(水箱)维修、空调维修、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曲轴修磨、气缸镗磨、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业务和小型车的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个别零配件的更换业务。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许可是指可以从事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货物的汽车维修和一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的全部业务。 第九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厂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维修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措施。 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价格结算、业务接待、质量检验的汽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不得使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区域内的场地,不得在居民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内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产生噪声、有害气体等污染的汽车维修经营。 第十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向所在地县级汽车维修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2016年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资料

附件2 编号: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2016版) 业户名称: 业户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业户名称:按营业执照的业户名称填写。 二、业户地址:按详细通讯地址填写。 三、经营类别:三类汽车维修经营类别分为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若为连锁型业户应在上述经营类别之后增加“(连锁型总店)”、“(连锁型直营店)”或“(连锁型加盟店)。” 四、经营范围: 1、汽车综合小修。从事汽车故障诊断和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 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维修业户(三类)。

2、汽车快修。汽车快修是指以快速、便捷为特性,对乘用车类汽车进行诊断、 维护和小修为作业内容(除汽车整车维修、总成修理和二级维护作业外)的汽车维修。 3、汽车专项维修经营范围再细分为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 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 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14种。 五、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经济类型填写。 六、人员配备情况:按从业人员主要承担的工作岗位或工种填写。 七、所在国省道代码:所处国、省道的名称,如G104; 路线名称:国、省道路线起讫点,如北京—福州; 桩号里程:所处具体路线桩号里程位置,如2329K+875。 八、申请人应在“业户自查情况”栏中确认各类人员是否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或者未 培训或不符合要求,确认方式在相应行的□中打“√”,二者选一。 九、设备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或者型号等项目不同的设备,可在“空格栏”中填报。 十、申报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的申请表及随附资料一式一份,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保存。 十一、《申请表》的第五表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维修经营项目分项填写,无需将第五表的16张表格均申报。 1 一、申请书 填写或粘贴备注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维修经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济类型经营类别及范围模式、规模、期限等;2、汽车维修业户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厂址方位示意图、厂房工艺布 置图等。 2 二、维修业户基本概况(1)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所需资料、材料模板和受理条件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健全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相关制度。) 6、现有维修设备、设施、消防器材明细表。 7、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 8、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的租赁合同。 9、允许外协设备的外协协议书原件和复印。 10、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环境保护措施。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第1号令)规定,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和有喷涂工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营者已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或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可作为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 12、维修工时定额及价格备案表。 13、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5、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1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填写说明:(1)请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填写此表;(2)其他备案材料:维修经营者备案应依法提交第1至6项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还需提交第7至10项材料,维修连锁经营服务者还需提交第11至13项材料;(3)承办人是指备案机关受理备案并对备案材料依法进行审查的工作人员,复核是指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复核并备案编号的工作人员;(4)办理备案变更的,仅需填写变更事项,并与原备案表一并存档。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书

河北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申请材料表 () 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负责人: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河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

填表须知 1、填表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有关机动车维修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规范和标准,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名称: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企业预先核准全称或个体经营者姓名。 3、本表封面括号及“经营业务”一栏由申请者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填写一类汽车(或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汽车(其他机动车)维修、三类汽车(其他机动车)维修、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一类摩托车维修、二类摩托车维修。 4、本表“经营项目”一栏,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根据所修车型填写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货车、小型车辆维修;具有两种以上维修车型时在经营项目中并写。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还应填写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汽车专项维修业户填写具体维修经营项目。摩托车维修业户填写摩托车总成大修、摩托车维护、摩托车小修。 5、本表除签字和签署意见外均应使用微机打印。 6、申请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的填写一式四份,申请其它类别机动车维修业户填写一式三份,并附软盘一张。 7、审查意见一栏,对一、二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签署人需根据专家评审报告签署并附《专家评审报告》。 8、对汽车专项维修业户、摩托车维修业户签署人直接填写实地审查意见。 9、在汽车维修设备条件情况中,未列设备在空白处填写。

附:报本表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文件、证明材料 1、企业管理负责人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位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式附后) 2、机动车维修设备基本情况(表式附后) 3、设备外协协议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6、质量管理手册及各种制度 7、有关法规及维修标准、技术资料目录 8、厂区平面布置图 9、维修车间工艺布局图 10、维修工艺流程图 11、土地使用证明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规定》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类别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标准。本标准是为方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报备机动车维修经营范围的参考标准,也是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从事一类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等业务的条件 1.人员条件 应具有维修企业负责人、维修技术负责人、维修质量检验员、维修业务员、维修价格结算员及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油漆(车身涂装)人员。喷烤漆业务外协的,可不配备涂漆岗位维修技术人员 维修企业负责人应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 维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汽车维修或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掌握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了解机动车维修专业知识及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熟悉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知识,掌握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操作知识,熟悉机动车后市场相关知识维修质量检验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企业应至少配备3名 企业维修工种设置应覆盖维修业务中涉及到的各专业。维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机修、电器维修、钣金和涂漆(喷烤漆业务外协的除外)等岗位,一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2人,其中一人的技术等级为高级工(含)以上;二类企业应至少各配备技术等级为中级工(含)以上1人。其它维修岗位的从业人员配备,一类企业应至少1人,不能兼职;二类企业允许一人二岗,可兼任一职维修业务员应熟悉与本行业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熟悉机动车维修收费标准及零配件价格,掌握机动车构造和工作原理,了解机动车常见故障及故障诊断的基本方法,熟悉机动车各种维修工艺流程及技术要求,熟悉机动车配件常识 维修价格结算员应熟悉国家、北京市、行业有关机动车维修价格的政策和标准,熟悉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及机动车零配件定价方法,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及机动车维修企业管理软件

公务出行与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使公司公务交通出行管理更为明晰,同时使公司车辆使用更为规范,在综合考虑公务交通便利性、公司车辆使用及交通费成本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工具使用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2.2 本公司所属车辆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3. 权责: 3.1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修改并推行。 3.2 各部门应配合本制度的推行。 4. 内容: 4.1 公务出行交通管理 4.1.1 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情况下,公司提倡员工外出公干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公交 车)。 4.1.2 公交确实不便利或办事时间紧急的方可选择先搭乘出租车至交通便利处再转乘 便利的公共交通工具。 4.1.3 因公产生的出租车费(包括黑车及三轮车费,尽量少乘私人黑车)实报实销。凡单次超出100元以上的出租车费用,应提前请示领导,否则不予核销。出租车费报销必须以出租车票为准(黑车亦应向司机索取发票),并且应在每张票据背后注明日期、事由、起讫地点;如无票据应填写无据报销单,并书面详细列出清单附后。 4.2 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 4.2.1 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调配、管理,供需求部门公事使用,任何私人理由用车一 律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同意并通知综合部。

4.2.2 综合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公务轻重缓急来安排优先级,原则上先计划先使 用。遇到用车时间冲突,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2.3 公务用车需要使用人提前申请(原则上提前一天), 申请需以书面(纸质、邮件 或企业QQ)提报综合部主任,说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地点等,如需携带 公司物品出厂的亦应说明物品大小和数量。 4.2.4 综合部根据用车计划和车辆实际情况进行调度,驾驶员根据综合部主任安排,领 取钥匙按指定地点执行出车任务。每次出车驾驶人须进行出车登记(包括往返 时间、驾驶人、事由、里程),“行车登记表”放在车辆内部规定位置,以备 查证,因未登记而无法查证的,由车辆专管驾驶员负责。 4.2.5 公务车辆应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部专人保管,每次出车之前 和返回之后需要到综合部进行车钥匙交接登记。 4.2.6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综合部派车任务不准出 车。 4.2.7 任何人员不得以无公车或交通不便利为借口进行搪塞, 如发生延误公务之情事, 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3 公务车辆管理 4.3.1 乘车人员、无驾驶证之人员及未具驾驶资格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如因此发生 肇事之情事者,除负肇事全部责任外,同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4.3.2 公司车辆应爱惜使用,驾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 证等。 4.3.3 公司车辆验车及行驶证审照、换照手续由车辆专管人员按照程序办理。 4.3.4 经公司领导同意,车辆外借给非本公司人员,综合部需安排专职驾驶员在借出前 后进行车况检查,并登记往返时间和里程。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出行及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令狐采学 1. 目的 为使公司公务交通出行管理更为明晰,同时使公司车辆使用更为规范,在综合考虑公务交通便利性、公司车辆使用及交通费成本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交通工具使用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2.2 本公司所属车辆均依照此规定办理。 3. 权责: 3.1 本规定由综合部负责解释、修改并推行。 3.2 各部门应配合本制度的推行。 4. 内容: 4.1 公务出行交通管理 4.1.1在不影响办事效率的情况下,公司提倡员工外出公干搭乘 公共交通工具(公交车)。 4.1.2公交确实不便利或办事时间紧急的方可选择先搭乘出租车 至交通便利处再转乘便利的公共交通工具。 4.1.3因公产生的出租车费(包括黑车及三轮车费,尽量少乘私人黑车)实报实销。凡单次超出100元以上的出租车费用,应提前请示领导,否则不予核销。出租车费报销必须以出租车票为准(黑车亦应向司机索取发票),并且应在每张票据背后注明日期、

事由、起讫地点;如无票据应填写无据报销单,并书面详细列出清单附后。 4.2 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 4.2.1公司车辆由综合部统一调配、管理,供需求部门公事使用, 任何私人理由用车一律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同意并通知综合部。 4.2.2综合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公务轻重缓急来安排优先 级,原则上先计划先使用。遇到用车时间冲突,在不影 响办事效率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4.2.3公务用车需要使用人提前申请(原则上提前一天), 申请 需以书面(纸质、邮件或企业QQ)提报综合部主任, 说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地点等,如需携带公司物 品出厂的亦应说明物品大小和数量。 4.2.4综合部根据用车计划和车辆实际情况进行调度,驾驶员根 据综合部主任安排,领取钥匙按指定地点执行出车任 务。每次出车驾驶人须进行出车登记(包括往返时间、 驾驶人、事由、里程),“行车登记表”放在车辆内 部规定位置,以备查证,因未登记而无法查证的,由 车辆专管驾驶员负责。 4.2.5 公务车辆应由综合部统一管理,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部专 人保管,每次出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综合部进行 车钥匙交接登记。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首次备案□备案变更)经营者名称 经营地址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个体不填写此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负责人 (个体填写经营者,企业填写法人任命 的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 企业 性质 □国有□集体□私营□ 外资(国别) 经营 类型 □综合修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授权维修□其他()□连锁经营 经营范围业务 类型 □汽车维修□摩托车维修□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 类别 □一类□二类□三类□一类□二类□一类□二类□三类 项目 种类 一类□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可多选) 二类□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小型车维修(可多选) 三类 □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 □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可多选) 其他备案材料通用 要求 □ 1.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 3.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4.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 5.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 6.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特殊 要求 □ 7.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等相关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8.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9.安全管理人员汇总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10.安全操作规程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填写) □ 11.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 12.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 13.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条件承诺书(连锁维修经营者填写) 本经营者声明: 1.已知晓《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8189)等国家机动车维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知晓机动车维修开业条件要求和备案要求; 2.所提供的备案材料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真实有效。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备案材料齐全; □备案材料不齐全,请补充: 承办人(签字):年月日复核(签字): 备案编号: 备案机关(盖章):年月日 填写说明:(1)请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填写此表;(2)其他备案材料:维修经营者备案应依法提交第1至6项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者还需提交第7至10项材料,维修连锁经营服务者还需提交第11至13项材料;(3)承办人是指备案机关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1、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从业资格证明;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汽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6)维修管理制度(副本); (7)环境保护措施; (8)企业法人代表、许可申请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委托书。 2、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她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3)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4)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5)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3、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变更和终止经营 (1)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合并、分立或者变更维修经营范围或者经营作业场所迁址的,按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办理。经营作业场所迁出原许可行政区域的,还应当向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2)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设备挪移、设施条件变化等事项、但不影响原许可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应当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同时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拟终止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日告知作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原许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将注销情况书面告知原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搞汽车维修三类证需要什么证件

搞汽车维修三类证需要什么证件 现办理汽车维修需要办理证件了,你知道办理三类汽车证应需要什么吗?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办理三类汽车维修应需要什么证件,希望能帮到你。 国家规定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收费标准: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收费依据:在未制定收费标准前暂不收费。 数量:无数量限制。 许可时限:期限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许可程序: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由受理人员对其申请许可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当场予以受理,发放《机动车维修经营开业审批表》,送达《受理许可通知书》,由道路运输管理站做出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许可的核发《经营许可证》。 不属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范围的,当场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送达《材料补正通知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持《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申报材料(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标准、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五)维修检测设备清单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厂房平面图及外景照片;(七)外协设备合同书; (八)相关制度复印件; (九)按照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科室 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地点设在道路运输管理站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办结科室 各县(区)道路运输管理站,办公地点设在道路运输管理站综合业务受理窗口,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营业范围需准备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 验资报告 3. 场地证明(代办可提供样本) 4. 租赁合同(代办可提供样本) 5.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填表用复印9份) 7.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8. 准备好公章,办手续用 9. 办理时间1个半月左右

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附件1 编号: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 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2016版)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企业名称:按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填写。 二、企业地址:按详细通讯地址填写。 三、经营类别:分为一类汽车维修和二类汽车维修。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若为连锁型企业,应在上述经营类别之后增加“(连锁型总店)”、“(连锁型直营店)”或“(连锁型加盟店)”。 四、经营范围: 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范围分为乘用车维修、客车维修(小型客车维修)、客车维修、货车维修(小型货车维修)和货车维修。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一类汽车维修企业,在经营范围中应增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 五、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经济类型填写。 六、人员配备情况:按从业人员主要承担的工作岗位或工种填写。 七、所在国省道代码:所处国、省道的名称,如G104; 路线名称:国、省道路线起讫点,如北京—福州; 桩号里程:所处具体路线桩号里程位置,如2329K+875。 八、申请人应在“企业自查情况”栏中确认各类人员是否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或者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确认方式在相应行的□中打“√”,二者选一。。 九、设备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或者型号等项目不同的设备,可在“空格栏”中填报或另加页。 十、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一类汽车整车维修企业,除填报相应一类汽车维修经营申请表外,还应另填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附加申请表。 一、申请书

备注:申请书主要内容应包括:1、汽车维修经营投资总额、注册资本、经济类型、经营类别及范围、模式、规模、期限等;2、汽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厂址方位示意图、厂房工艺布置图等。

维修资质申请书

维修资质申请书 篇一:申办维修资质整体流程 申办维修资质整体流程 i. 核名 (一)、资料准备: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2、预办理的企业名称,至少3个; 3、注册资金的确定、出资人占有比例;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出资时提供并加盖鲜章)。 (二)、办理地:当市政地审批中心工商核名处(万州:观音岩)。 (三)、相关表格: 企业名称预 先核准申请书.doc ii. 环评 (一)、资料准备: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

构代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场地证明书。 (二)、办理地:当地区环保局环评科(万州:周家坝,联系电话:58142589)。 (三)、办理流程: 1、上交《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2、环评科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主要调查废物走向及周边有无敏感目标,如机油、冷却液、喷漆房所产生的气体、污水、周边有无学校、居民房等); 3、验收合格后由环保局出具环评报告(红头文件)。 (四)、相关表格: 重庆市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申报表.doc iii. 居委会允许办理修理企业证明 由运管所出具的申请书至所在地居委会签字盖章。 iv. 机动车维修许可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

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汽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三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业务,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按申报类别(一、二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二、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市政务服务中心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模板】

XX市政务服务中心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书)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机动车维修经营 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第9号,2007年3月1日施行)第三十一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为6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在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发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服务单位变更的,应当到交通主管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从业资格证件变更手续。” 四、受理机构:XX市交通运输局 五、决定机构:XX市交通运输局 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经审核满足换发、补发、变更条件的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 八、禁止性要求:无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 发、补发、变更登记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 彩照两张; (三)驾驶证及;(质量检验人员、车辆技术 评估(含检测)人员需提供); (四)换发或变更服务单位的需要提供原从 业资格证件; (五)变更服务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交原服务 单位同意转出证明和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如果 原服务单位不出具转出证明的,申请人可以用个 人承诺书代替原服务单位的转出证明,承诺书中 必须说明申请人自愿由原服务单位转出,由此产 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劳务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 担; (六)遗失补办的申请人需提交在本市市级 以上报纸登发的遗失声明; (七)代理他人进行申请换发、变更服务单 位及遗失补发的应出具证件所有人或证件所有 人所在单位的委托书;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十、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审 核→发证 十一、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承 诺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收取工本 费,10元/本,收费依据“桂价费〔2005〕 31号”; 十三、结果送达:XX市罗浮新区高 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通局窗 口领取或委托邮政速递部门代为领取审批 结果邮寄到指定地址。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XX市政务服 务中心 联系电话:******** 十五、办公地址和时间:地址:XX 市罗浮新区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 三楼交通局窗口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十六、咨询途径:窗口联系电话为 ******** 十七、窗口权限:1、受理权。2、协 调处理权。3、办理结果送达权。 十八、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报送资料及要求 一、适用范围及备案主体 适用于辖区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是指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将表明具备所承修车型服务能力的材料提交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拟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公民、法人是备案的责任主体。 二、备案要求 (一)《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登记表》(附件1);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并盖公章;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有“机动车维修经营”项目; (三)维修场地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业务接待室、停车场、总成大修车间面积)平面图、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等复印件(附件2);

(四)维修人员信息。《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规定的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列表。经理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及从事燃气汽车、电动汽车维修经营的,还包括燃气系统维修、电动高压系统维修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毕业证或资格证等证明(附件3)。 (五)维修检测设备汇总表及计量检测设备的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附件4); (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根据备案内容要求,对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16739-2014)及有关标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核准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确定经营范围,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经营范围由业务类型、业户类别和项目种类三部分构成。 (1)业务类型:分为汽车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和其他机动车维修。 (2)业户类别:汽车和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 (3)项目种类:一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燃气汽车维修和电动汽车维修;二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燃气汽车维修和电动汽车维修;三类汽车维修项目种类分为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汽车润滑与养

2019年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19年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

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汽车维修行业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 申请书 韩城市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位于韩城市龙门镇龙钢大道东端,东邻西禹高速公路,西靠108国道,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远离市区。目前主要经营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各类营运机动车辆(重型汽车100余辆、装载机70余台、吊车5台等)的后勤维修工作,同时可以为高低速过往车辆提供汽车配件、汽车维修/保养等最优质的一条龙服务。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始建于2008年,在企业建立的初期,便制定“专业修车,以客为尊”的经营理念,以努力为客户降低使用成本为宗旨,采取稳步经营,持之以恒的发展策略,在日益竞争激烈的汽车维修市场中,依托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先进管理,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也为自己争取到了珍贵的发展空间。目前,陕西龙钢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拥有500平方米的封闭式大厂房1个,900平方米的大工棚1个,维修地沟共计10个(其中15*0.8米8个、30*0.8米2个),有效空间均得到了有效利用。同时机械设备先进齐全,目前拥有救援车1辆、10T行车和5T行车各1个、喷油泵实验台1个、高压共轨实验台1个、车辆检测电脑1台、车床1台、空气压缩机4台、电焊机6台、充电机3台、钢

板拆装机3台、砂轮机1个、洗车机2台等50余项大小维修设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利不但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而且也十分重视人才的吸收和培养,我们在引进技术精、高素质人才的同时,高度度重视职工技能和素质培训,以激发员工奋发向上,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现在我们已拥有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信誉度高的服务队团队。目前拥有员工98人,其中培养出汽车维修高级技师1名、二级技师12名、高级工2名、助理工程师1名、安全工程师1名。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当前现状,按照陕西省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的条件标准,无论是在厂房、设备等硬件方面,还是在人员配置、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软实力方面,均已达到要求,现申请将为二类机动车维修单位,请考察审核批准。 特此申请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昌龙运输公司修理厂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 经营业务)办事指南 大项编码NH16A176 小项编码NH16A176-04 事项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二级事项名称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三级事项名称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修理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璜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颁发的证件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颁发的证件及有效 期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3年)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 力审批类型:核准 法律效力: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方可从事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 审批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37号)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审批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 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 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 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各类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编号: 三类汽车维修业户经营许可登记申请表 (2016版) 业户名称: 业户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类别: 经营范围: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业户名称:按营业执照的业户名称填写。 二、业户地址:按详细通讯地址填写。 三、经营类别:三类汽车维修经营类别分为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若为连锁型业户应在上述经营类别之后增加“(连锁型总店)”、“(连锁型直营店)”或“(连锁型加盟店)”。 四、经营范围: 1、汽车综合小修。从事汽车故障诊断和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汽车工作能力的维修业户(三类)。 2、汽车快修。汽车快修是指以快速、便捷为特性,对乘用车类汽车进行诊断、维护和小修为作业内容(除汽车整车维修、总成修理和二级维护作业外)的汽车维修。 3、汽车专项维修经营范围再细分为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14种。 五、经济类型:按营业执照经济类型填写。 六、人员配备情况:按从业人员主要承担的工作岗位或工种填写。 七、所在国省道代码:所处国、省道的名称,如G104; 路线名称:国、省道路线起讫点,如北京—福州; 桩号里程:所处具体路线桩号里程位置,如2329K+875。 八、申请人应在“业户自查情况”栏中确认各类人员是否已培训且符合要求,或者未培训或不符合要求,确认方式在相应行的□中打“√”,二者选一。 九、设备清单中,未列出的设备或者型号等项目不同的设备,可在“空格栏”中填报。 十、申报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快修和专项维修的申请表及随附资料一式一份,由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保存。 十一、《申请表》的第五表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维修经营项目分项填写,无需将第五表的16张表格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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