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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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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 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范 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号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市(旗、县、市、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___盟(市)_______旗(县、市、区)_________村(街道) 本市(旗、县、市、区)住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内农牧规发〔〕号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

内农牧规发〔2015〕1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465 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征占用草原管理工作,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58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征占用草原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号:NMYF-2015-000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1月16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办公室2015年1月16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内蒙古自治区 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

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征占用草原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 (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三)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占用草 原的审核审批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承 担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条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70公顷以上4份、70公顷及以下3份);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批准文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 (六)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草原补偿、安置补助协议; (八)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区域坐标图; (九)使用草原可行性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文件 内农牧机发[2008]55号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农机监理所: 进入新的一年以来,中央及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农业部制定印发了实施意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调度统计和报送等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6号)。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工作,深入开展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处理向主动防范转变的有效手段,是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措施。国务院办公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监理机构要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成立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周密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农机安全监理日常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切实把本地区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实。自治区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机监理站,联系人:包澄。 二、抓住重点,精心组织 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对象是,拥有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的各类农牧业生产单位;排查的范围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牧业机械的停放、作业、转移场所。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三是重要农时季节和重点作业区域,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违法行为的发生率是否明显降低。四是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五是农业机械库棚、维修、储油等设施安全情况。六是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已产生的农机事故是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讲课教案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安全生产方针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法治,追究事故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 5、“五落实五到位”即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明确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6、HSE(健康、安全、环保)对应的法律是《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 7、HSE管理的核心是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控制。 8、HSE管理的目的是事前预防,过程控制,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HSE目标。 9、实施HSE管理:责任在领导,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完整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 动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完 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号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本市(旗、县、市、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颁发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农经发〔2010〕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发〔2013〕28号),为推进我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加强对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服务与扶持,培育壮大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增强辐射带动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下简称“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是指以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价格保护、服务协作和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方式与农牧户建立生产和利益联系,使农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企业规模、经营指标和产品质量安全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的农牧业企业。 第三条对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引进竞争淘汰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农牧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职能,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凡申报或已获准认定为自治区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申报 第五条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或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他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2.企业经营产品。企业中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70%以上。 3.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4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 4.以规模化种植、养殖基地为主业的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3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以上。 5.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达到5亿元以上,入住商户200户以上或解决就业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 6.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企业应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无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80%以上。 7.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8.企业带动能力。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自建基地等形式直接带动农牧户。通过股份合作、订单合同、价格保护、服务协作和流转聘用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牧户的数量一般应达到8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方式从农牧民、合作社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60%以上。 9.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处于领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重点 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内农法发(2003)83号 为了推动我区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区农村牧区经济和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根据农业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会同畜牧业厅、发展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厅、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内蒙国税局、内蒙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中国证监会呼和浩特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供销社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一、重点龙头企业标准 l、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其它形式的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以及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企业,直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开办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 2、企业经营的产品:企业中农畜产品加工、流通的增加值占总增加值的70%以上。

3、加工流通企业规模: 总资产规模:4000万元以上 固定资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 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 4、农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额:1亿元以上 5、企业效益:企业总投资报酬率平均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企业应达到不欠农牧户农畜产品收购款、不欠税、不欠职工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不亏损。 6、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应低于60%;银行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含A级)。 7、企业带动能力:企业要与农牧户通过合同、契约或中介组织等建立起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达到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带动农牧户的数量在10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畜产品加工流通过程中,从当地采购的原料占所需原料总量的60%以上。 8、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自治区领先水平,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产销率90%以上。 二、重点龙头企业的管理 1、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管理由自治区农业厅牵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文处理 【发文字号】内农牧法发[2013]354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3.12.14 【实施日期】2013.1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 度》的通知 (内农牧法发[2013]354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于2013年以政府令第191号发布实施。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对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修订,现予以印发,请各处室局、各单位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12月14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 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于2013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发布实施。根据新修订的《办法》,对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进行修订。 第一章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其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文件。 第二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二)维护法制和政令统一; (三)坚持公开、公正和透明; (四)坚持精简、效能和权责统一。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不得限制或者剥夺公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精编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 安全生产法规培训教案(doc 1页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科: 安全科 课程名称安全生产法规 学 时 分 配总学时: 4 讲授: 2 课程类别必修课( ) 选修课( ) 公选课( √) 实验: 授课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授课班级课堂讨论: 任课教师艾金连职称习题课: 1 选用教材煤矿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 材机动: 1 教学目的要求 熟悉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的自觉性,杜绝“三违”现象。

教学 重点难点重点: 1.法律基础知识 2.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难点: 1.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2.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参考 书目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 审阅 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授课章节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教学目的学习相关法律基础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水平。 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 1.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2.犯罪的构成 教学难点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教学方法讲述、案例相结合、引导式提问 教学手段板书、多媒体

教学过程时间分配 教学内容学时数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违法、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0.5学时第三节犯罪构成 教学过程设计 首先对常考知识点作出解析,指导学员将教材的重点难点作好记录,结合考试题库的习题巩固知识点,而后引用事例加强理解。 实验 思考题及作业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 教后感 学员积极性较高,学习兴趣较浓,接受能力很强,对此次 学习机会较重视,较珍惜。 安全生产法规教案 教学内容教提示法及备注第一节法律的概念与特征注:只有立法机关 一、法律的概念经过立法程序制定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反映认可的法,才有实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施保证,而群众组 织,社会团体的文二、法律的基本特征件,不具有国家强(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制力的保证,不属(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不能成(3)法以强制力保证实施。为法律。

(完整word版)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一)国际公约类 1.《在工作场所保护工人健康建议书》(1953-6-25) 2.第139号公约《预防和控制致癌物质和制剂导致职业危害公约》(1974-6-24) 3.第155号公约《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3-8-11) 4.第171号建议书《职业卫生设施建议书》(1985-6-26) 5.第161号公约《职业卫生设施公约》(1985-6-26) 6.第170号公约《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6-25) 7.ILO-OHS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导则》(2001-4-27) 二)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第60号主席令)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44号) 3.《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 4.《职业病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108号) 5.《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文件,[2002]63号) 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1号) 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6年卫生部长令第49号)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63号) 9.《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3号) 10.《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4号) 11.《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5号) 12.《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20号) 1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02年卫生部长令第31号) 1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三)强制性标准 1.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3. GBZ 3-2002 职业性慢性锰中毒诊断标准 4. GBZ 4-2002 职业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诊断标准 5. GBZ 5-2002 工业性氟病诊断标准 6.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7.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8. GBZ 8-2002 职业性急性有机磷杀虫剂中毒诊断标准 9. GZB 9-2002 职业性电工性眼炎(紫外线角结膜炎)诊断标准 10. GBZ 10-2002 职业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诊断标准 11. GBZ 11-2002 职业性急性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12. GBZ 12-2002 职业性铬鼻病诊断标准 13. GBZ 13-2002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诊断标准 14. GBZ 14-2002 职业性急性氨中毒诊断标准 15. GBZ 15-2002 职业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诊断标准 16. GBZ 16-2002 职业性急性甲苯中毒诊断标准 17. GBZ 17-2002 职业性镉中毒诊断标准 18. GBZ 18-2002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 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草原管理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5.01.16 【实施日期】2015.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的通知 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征占用草原管理工作,规范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58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征占用草原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号:NMYF-2015-000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1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农业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征占用草原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等需要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审核; (二)临时占用草原的审批; (三)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使用草原的审批。 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工作。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机构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条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草原征占用申请表(70公顷以上4份、70公顷及以下3份);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批准文件;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复; (六)拟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权属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七)草原补偿、安置补助协议;

与幼儿园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doc

与幼儿园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成长、幼儿园保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准绳,同时也是处理有关意外事故的法律依据。但是,有些园长法律意识淡薄,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这些法律、法规,因而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常常不知所措。依法办事、以法治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希望全体幼教工作者,特别是幼儿园的园长们,都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民法”中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 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成长、幼儿园保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准绳,同时也是处理有关意外事故的法律依据。但是,有些园长法律意识淡薄,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这些法律、法规,因而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常常不知所措。依法办事、以法治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希望全体幼教工作者,特别是幼儿园的园长们,都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民法”中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

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成长、幼儿园保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准绳,同时也是处理有关意外事故的法律依据。但是,有些园长法律意识淡薄,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这些法律、法规,因而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常常不知所措。依法办事、以法治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希望全体幼教工作者,特别是幼儿园的园长们,都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民法”中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 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成长、幼儿园保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准绳,同时也是处理有关意外事故的法律依据。但是,有些园长法律意识淡薄,几乎没有认真学习过这些法律、法规,因而在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时,常常不知所措。依法办事、以法治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希望全体幼教工作者,特别是幼儿园的园长们,都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幼儿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法规武装自己,增强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民法”中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 近些年来,我国陆续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儿童成长、幼儿园保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是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粮改饲发展草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文字号】内农牧畜发[2015]303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09.25 【实施日期】201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畜发〔2015〕303号) 有关盟市农牧业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草食畜牧业发展,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粮改饲试点工作的通知》(农财金[2015]3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政策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9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粮改饲发展草食畜牧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发展草牧业,促进循环农牧业发展,按照2015年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粮改饲试点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当前我区农区和半农半牧区草食家畜存栏已超过总存栏量的50%,依靠资源禀赋条件,继续扩大草食家畜养殖规模的潜力巨大,今后新增存栏量将主要来自上述地区。目前以种植籽食玉米为主的生产结构,不利于减轻国家粮食收储压力,草食家畜饲喂玉米籽粒和秸秆,营养结构不均衡,饲草料转化率低,难以有效增加草食畜产品产出,控制生产成本,提升养殖效益。 我区总体目标是,围绕“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目标,选择玉米种植主产盟市,以旗县为单位开展粮改饲试点,调整玉米种植结构,加大青贮专用玉米、燕麦、甜高粱和豆类等饲料作物种植,通过养殖者自种自养和订单种植等形式扩大青贮玉米和其它饲料作物种植面积,促进青贮饲料过腹还田,就地转化,引导试点区域牛羊养殖从玉米籽粒饲喂向全株青贮饲喂适度转变,促进增饲增畜,带动养殖户增收。进而实现全区以奶牛为主的草食家畜达到畜均种植2亩青贮地,全株青贮等饲料种植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构建出种养结合、粮饲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生产结构,推动我区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提纲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提纲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一)基本概念: 所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就是调整和规范人们安全生产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的总和。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归属于行政法的范畴。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框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经过几十年的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基本依据,以《安全生产法》为基本法律规范,以《矿山安全法》、《消防法》、《煤炭法》、《电力法》、《铁路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公路法》、《民航法》、《建筑法》等专业法律为补充,以《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府规章为支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三)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简介 1、安全生产法 2、矿山安全法及配套法规 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6、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8、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9、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10、江西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颁布,2002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安全生产法》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是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是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六是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制度。 七是损害赔偿制度。 八是行政责任追究及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制度。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2001年4月28日以国务院302号令的形式发布关于《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主要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示 范文本) Labor contract of farmers and herdsmen in Inner Mongolia Aut onomous Region (model tex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工劳动合同(示范 文本)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号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本市(旗、县、市、区) 办公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 __________盟(市)_______旗(县、市、区)__________村(街道) 本市(旗、县、市、区) 住址: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合同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日开始;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扶贫业务知识与相关法律法规

扶贫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1、什么是精准扶贫? 答: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 2、精准扶贫的“五个精准”是什么? 答:一是对象精准, 二是内容精准, 三是目标精准, 四是措施精准, 五是考评精准。 3、精准扶贫的“四个到村到户”是什么? 答:基础扶贫到村到户、产业扶贫到村到户、教育扶贫到村到户、金融扶贫到村到户。 4、精准扶贫的“三个深度融合”是什么? 答:一是扶贫攻坚与双联行动深度融合, 二是扶贫开发与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深度融合, 三是扶贫攻坚与社会扶贫济困深度融合。 5、精准扶贫的“五个助推”是什么? 答:一是深化双联行动助推精准扶贫;

二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助推精准扶贫; 三是加强社会帮扶助推精准扶贫; 四是强化基础建设助推精准扶贫; 五是落实低保政策助推精准扶贫。 6、什么是精准扶贫“十大要件”? 答:一是领导精力要集中到扶贫攻坚上; 二是财力支出要使用到扶贫攻坚上; 三是项目布局要倾斜在扶贫攻坚上; 四是基础设施要优先在扶贫攻坚上; 五是工作作风要展现在扶贫攻坚上; 六是排忧解难要着力在扶贫攻坚上; 七是改革举措要结合在扶贫攻坚上; 八是力量组织要集合到扶贫攻坚上; 九是用人导向要体现在扶贫攻坚上; 十是工作落实要显示到扶贫攻坚上。 7、精准扶贫“1+10”方案是什么? 答:“1”即《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10”即“村道硬化、饮水安全、动力农电、农村危房改造、富民产业培育、标准化卫生室建设、村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劳动力培训、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社会保障”等十个精准扶贫专项实施方案。 8、双联扶贫“五个员”是什么?

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来源:- 时间:2009-3-12 13:01:10 字体:大小【我要纠错】(1)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 (2)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城市合作银行会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制度。 医院会计制度。 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中小学校会计制度。

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 测绘单位会计制度。 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 (3)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通则。 金融企业财务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 证券公司财务制度。 关于对《证券公司财务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的通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医院财务制度。 地质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地质勘察单位财务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农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国家物质储备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4)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关于深化企业会计核算的制度改革、实施会计准则的意见。(5)审计准则。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序言。 独立审计基本准则。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27条)。 独立审计实务公告(10条)。 (6)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7)会计核算方法。 汽车运输企业内部单车承包租赁产权转让经营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计核算办法。

在全县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上的讲话

在安全生产法规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2年3月1日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举办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此来推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在正式培训前,我讲四点意见: 1、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一是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绝不能以损害人民利益甚至牺牲职工生命为代价。二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2011年我县安全生产不容乐观,发生了一起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最关键的还是人的因素,还是管理上的问题。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律培训正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必要手段。三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均明确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这次培训就是要强化大家的安全意识、增强大家的法制观念,提高大家的安全管理能力,督促大家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安全投入,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发展。 2、要以培训为契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这次培训活动既是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同时也是我们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新起点。各企业的安全负责人都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以对企业和广大职工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把生产生活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靠到具体人身上。要针对本行业、本企业的特点,切实增加安全投入,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查处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要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生产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通过多种手段调动从业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要建立健全切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3、学以致用,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体现学习成果。 本次培训班主要学习内容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病死畜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内农牧医发[2014]351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日期】2014.12.29 【实施日期】2014.12.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 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医发〔2014〕351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农牧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4〕63号)要求,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标语 3.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 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摘编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12月29日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建立病死畜禽 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的相关规定,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立,依法推进我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4〕63号)要求,结全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任务 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我区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的贯彻落实,向全社会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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