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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第12条清收账款由销售部统一安排路线和客户,并确定返回时间,销售业务员在外清收账款时,无论是否清结完毕,均需随时向销售经理电话汇报工作进度和行程。

第13条销售业务员于每日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表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企业财务部。

第14条销售业务员收取的汇票金额大于应收账款时,非经销售经理同意,现场不得以现金找还客户,而应作为暂收款收回,并抵扣下次账款。

第15条销售业务员收款时对于客户现场反映的价格、交货期限、质量、运输问题,在业务权限内时可立即给予答复,若在权限外需立即汇报销售经理,并在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给予客户答复。

第16条销售业务员在销售产品和清收账款时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分别给予罚款或者开除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2.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3.转售不依规定或转售图利。

4.代销其他厂家产品。

5.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6.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第4章应收账款交接

第17条销售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

第18条凡销售业务员调岗的,必须先办理包括应收账款、库存产品等在内的工作交接,交接未完,不得离岗,交接不清的,责任由移交者负责,交接清楚后,责任由接替者负责。

第19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20条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在生效日期前要完成交接,若交接不清又离职时,仍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21条销售业务员提出离职后须把经手的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的承诺担保,若在1个月内未能收回或取得客户付款承诺担保的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22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坏账理赔事宜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理赔不因经手人的离职而无效。

第23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24条销售业务员接交时,应与客户核对账单,遇有疑问或账目不清时应立即向销售经理反映,未立即呈报,有意代为隐瞒者应与离职人员同负全部责任。

第25条销售业务员办交接时由销售经理监督;移交时发现有贪污公款、短缺物品、现金、票据或其他凭证者,除限期赔还外,情节重大时依法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第26条应收账款交接后1个月内应全部逐一核对,无异议的账款由接交人负责接手清收。第27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

第5章附则

第28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财务部。

第29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收款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子城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及下属各项目部收款管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内容 第三条项目部: (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填写缴费通知单; (二)根据缴费通知单,向客户收取费用; (三)将收到的款项及时交予财务部; (四)负责辅助财务部填写收款台帐,并对收款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条财务部: (一)确认缴费通知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二)辅助项目部对收款情况的监督、控制; (三)办理收款并填写收款台帐。 第三章收款计划编制 第五条公司在与客户开展经济业务往来前期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并对合同收款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部门预算与合同约定制定下月收款计划报财务部,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八条财务部汇总各部门的收款计划,召开会议审核,确认收款计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章收款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及本月收款计划,填写缴费通知单,在合同约定收款期间内向客户下发缴费通知单。 第十条合同类: 所有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同时需建立《合同台帐》,统计合同台帐格式以财务部确认表样为准,项目部所经手的每份合同均需纳入台帐。 第十一条非合同类: 所有非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同时需后附收款依据及金额计算过程,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 (一)经办人的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收款手续的源头,须在充分掌握收款情况、认真熟悉合同约定并对照收款计划的情况办理收款手续,其责任如下: 1、按收款计划及合同约定、公司规定,备齐相关附件,完成相关手续。 2、认真填写缴费通知单,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收款依据。 3、向部门主管提交缴费通知单审批,并及时跟踪审批情况。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权责 1、营销部主要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营销部应设置销售台账和样机台账,准确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 2、营销部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开具“送货单”,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保管及开具发票,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将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样机费明细账和台账,并对销售合同信息、开票信息、收款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报。 四、定义 1、订单销售是指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再行组织销售的商业行为; 2、零售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到公司直接交款提货或由公司邮寄没有签订合同或

订单的商业行为。 五、文件内容 (一)、订单销售管理规定 1、合同订单管理 (1)与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的商业交易必须签订合同或格式订单。 (2)合同订立。公司授权营销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金额超过10000元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由季总签字,季总出差在外,应取得邮件同意。 (3)合同审批流程。营销部商务专员与客户拟定合同草案→营销售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季总审批。财务部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票开具、收款方式进行审批。 (4)对约束性不强框架协议,如一年一签,数量较大,单价确定,但需分批发货,而批量及发货时间由客户确定的合同,在组织销售前,客户必须有盖有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订单原件或传真件作为确定资料,否则不能组织备货及销售。 (5)合同与订单一式四份,客户两份。营销部一份,办事处一份,营销部负责向财务部备一份复印件。相关部门设专人管理,定期整理,在文件夹前需打印合同清单,方便查阅。 (6)商务专员负责将订单信息录入到ERP系统内,新增产品编码(物料编码)必须向物料编码专员申请。 2、销售与发货管理 (1)销售组织由营销部负责牵头。由营销部跟单协调采购、生产、出入库、

销售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XXXXXX畜牧有限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市场推广行为,防 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企业销售生猪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3.企业的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为减低销售业务的下列风险 至可控制水平: i.销售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 失和信誉损失。 ii.销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iii.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或资产运营效率低下。

iv.合同协议签订未经正确授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舞弊和法律诉讼。 v.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不善,账龄分析不准确,可能由于未能收回或未能及时收回欠款而导致收入流失和法律 诉讼。 vi.对应收款项的客户信用和偿还能力评估不足,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4.企业在建立与实施销售内部控制中,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 的控制: i.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 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ii.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规范严密。 iii.应收账款应当有效管理,及时催收;往来款项应当定期核对,如有差错,及时改正。 iv.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建立起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 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适当的职责分离有助于防止各种有意或无意的错误。 2.业务归口办理: i.销售部门(或岗位) 主要负责处理订单, 执行销售政策, 须及时了解和掌握销售行情信息,做好销售市场调研工作, 开发销售市场,建立客户档案,评价客户信用,管理销售 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ii.运输人员主要负责运送生猪及签收确认出栏的数量, 猪车的管理, 如消毒保养等, ; iii.财务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纪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iv.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具,销售人员应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v.门卫室主要负责出门管理, 严格凭出门条放行,每月出门条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派人检查门卫是否 尽责履行门卫责职。

公司收款管理制度完整

收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现金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 金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 行交接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2.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 3.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 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 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二、支票收款的管理: 1.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 ①支票有无折损、涂改;②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 10个自然天);③ 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④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晰;⑤支票填写是否正 确;⑥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写正确;⑦无误 后立即填写支票抬头(公司);⑧不得收取远期支票。 2.收入为支票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 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3.不得收取除太原以外的外地支票。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支票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 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三、汇款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查询汇款进账情况。 2.收入为汇款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产品的流出、货币资金的流入、应收帐款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规范销 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降低 坏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要按照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对销售与收款实施岗位分工控制、发货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销售确认 控制、销售计划控制及收款控制,以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 其中发货控制、销售确认控制、收款控制是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公司的主机厂销售业务归口商务部进行管理,市场销售业务归口营销部进行管理,物流部(中转库)为主机厂配送业务的 实际操作部门。 第五条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业

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务部、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物流部(中转库)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财务部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2.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第六条商务部、物流部及营销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相关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 销售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七条营销部市场销售产品原则上应执行“款到发货,货款两清”,如需赊销产品必须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同时必须经过公司高 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操作。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应收款 项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货控制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XXX有限责任公司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该制度所指应收款项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二)销售、采购部门应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应收款项是企业主要的流动资金之一,周转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企业资金质量和营运能力。 (三)应收账款是企业的资源,应该作为扩大销售额的一种手段,制定良好的信用政策加以利用。企业信用政策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标准:根据以往客户的资信程度,对客户做一个等级评价,再采取相应的信用政策; (2)信用条件:信用期限、现金折扣、折扣期限; (3)收款政策:对未收回的款项,按照客户等级制定相应的收款方案催收。 (四)企业应当按照客户设立应收款项台帐或辅助账,详细反映如下内容: (1)欠款发生的部门、依据合同、协议等文件; (2)欠款客户的全称、地址、经办人; (3)每笔欠款的账龄、增减变动;

(4)每笔欠款的信用额度、期限、逾期时间; (5)每笔逾期欠款的催收记录。 二、应收款项流程管理 一、销售开票员开具销售票据,传递给收款员,收款员依据销售票据中的金额按照收款类型收取现金或办理代销(附表四)、赊销手续。 二、每笔销售未收款的销售票均应附有《欠条》,欠条应具备下列要点: ①客户亲笔签字或由客户委托书中指定的代理人签字。 ②填明欠款金额,发货名称及数量。 ③填明约定收款日期及付款条件。 三、每日工作结束前一小时整理当日销售单据,并依照收款类型编制当日的《销货日报表》(附表五),按收款类型依此整理票据及收款、赊销依据文件附在附表五后交财务。 附表五:销售日报表 制表人: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

销售与收款

销售与收款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xx号——销售与收款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企业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

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内容 3.1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质保金管理 3.3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诉讼收款管理 3.5坏账管理 4定义 4.1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 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 实际操作。 4.4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5逾期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 的通知书。 4.7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关信息(电 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期内应收账管理 1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2工作流程和内容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处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四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四)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六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七条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5、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九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内,内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维修基金的小计及累计

应收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接单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77151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信用管理制度,落实集团优化流程,构建企业竞争新优势,突出应收账款的精细化管理,有效促进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集团发布的《广州***公司应收账款项指引》及《***公司应收账款客户评级》文件,经过梳理所有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因赊销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各种债权(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 2、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 2.1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的成立 为了明确岗位职责,使得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进一步落实义务和责任,拟定以下人员为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为公司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业务分管领导,组员为财务部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 2.2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的职责 组长负责准呆账、呆账、准坏账、坏账分类的最终批准和托收的授权及准呆账追收事项的执行批准。副组长负责监察所有组员对本管理制

度的执行力度,适时给予指导。财务部负责人则负责落实自身部门关于应收账款的核对,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而业务部负责人负责落实关于与财务部门核对应收账款、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的工作。 3、部门职责 3.1营销中心的拓展部、推广部、商超部、综合部是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如下职责: ⑴负责与客户联系; ⑵负责与财务部门核对应收款项; ⑶负责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 ⑷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 ⑸妥善保存催收记录。 3.2财务部们在应收款项管理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⑴负责与营销中心业务部门核对应收款项; ⑵督促并配合业务部门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 ⑶负责监督和班里应收款项的资金回收。 4、客户信息档案 4.1营销中心拓展部、推广部、商超部、综合部负责收集客户信息资料,简历客户信息档案。 4.2拓展部、推广部、商超部、综合部的经理为客户信息档案的最终责任人。 4.3对收集的客户信息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评定,以便确定信用额 度和赊账期限。 4.4业务人员应定期走访客户,在走访中根据所得信息资料重新评估客户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款回收流程,便于应收账款及时回收,预防发生坏账,特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公司的货款回收。 3 定义 3.1未收款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3.2催收款 “未收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众即日起到月底止,将此应收货款列为”催收款”。 3.3准呆账 3.3.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已有明显的要破产的迹象。 3.3.2客户因其它债务而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的可能。 3.3.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没有令人信服和理由,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5催收款的回收明显有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4管理办法 4.1未收款的管理 4.1.1财务部应于每月5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市场部业务员。 4.1.2业务员应将未收款之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对策、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3日内以书面表式提交市场经理,市场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向该客户提供销售。 4.1.3市场部经理每月应监督各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4.1.4财务部根据业务员承诺的收回货款时间于每月底检查执行情况。 4.2催收款的管理 4.2.1市场部经理应将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式之未收回款的原因及对策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副总,转呈总经理批示。 4.2.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副总经理应于30日内监督各相关业务员收回货款。 4.2.3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30日内货款尚未收回,将暂停对该客户提供销售。4.3准呆账的处理 4.3.1准呆账的回收仍以市场部为方办,由屠务部协助,必要时由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3.2正式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由市场部相关人员同法律顾问前往处理。 4.3.3法律顾问以专案形式处理准呆账时,由市场部协助,往来会计确保法律顾问随时知会市场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予以跟进。 4.3.4财务部每月初对应收款进行检查,将准呆账填写”坏账申请批复表”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为坏账的货款将对该相关业务员进行处罚。

应收帐款的管理制度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欠办公室的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督促项目部搞好进度结算、竣工结算及应收帐款对账签证工作,对应收工程款回收情况进行过程控制。 2、负责我处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经济合同的保管与传阅工作。 3、协助我处聘请的律师搞好法律清欠工作,及时整理诉讼材料。 4、负责竣工工程的清欠工作,把握诉讼时效。 5、负责出台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清欠措施和目标。 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管理 项目经理部及清欠办公室应当按照施工项目设立应收帐款台帐,详细与建设单位应收帐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项目经理部会计及清欠办公室应当定期编制应收帐款明细表,向上级部门、处领导、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提供应收帐款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和账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收帐款管理情况,提请项目部及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企业资产损失。应收帐款台账应该按每项合同进行设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编号、客户企业性质、主营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土地证情况、建设用地规划情况,合同金额、开竣工时间、合同结算方式、合同付款条件,保修期限及保修金额,每月及累计对内上报进度金额、每月及累计甲方审批的进度额、每月及累计甲方付款额、每月及累计付款比例等内容。 三、建立应收帐款催收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确定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应收款项催收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单位会计主管为第二责任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件履行义务,同时积极向建设单位催收帐款,对于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帐款的建设单位,必须立即进行积极的协商,必要时给予停工,防止无条件的垫付资金。项目经理的承包兑现,严格按收帐款回收比例进行兑现,真正落实项目经理应收款项回收的终身负责制。对于不积极进行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项目经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以予行政、经济处罚外,终身不再聘用。 四、建立应收帐款年度清查制度 每年年终时,清欠办公室应组织、监督和指导项目经理部会计全面清查应收帐款,积极和建设单位进行对帐,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清欠办公室及时回收对帐结果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呈交主管领导审阅,防止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帐款发生。对于工程在建期间,无法核对应收帐款余额的,应该与建设单位核对已回收工程款金额。对于不认真进行对帐工作的会计,将视其情节轻重程度,调离会计岗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五、应收帐款回收的方法和措施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24641

销售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况 制度目的规范公司销售收款工作,规避财务管理风险。 定义无 参与部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 制度关键点关键点说明支持文件签订认购协议、合同 收款/开票 日常清帐 二、相关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将认购协议转到财务部备案。 (3)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填写合同日报表。 (4)通知客户交款。 (5)开具收据或发票。 (6)录入销售台账更新销售资源。 (7)与财务部对接收款事宜。 (8)与财务部进行收款票据的交接 (9)编制销售资金回笼计划。 (10)与财务按揭专员对接,备齐全部的按揭资料。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2、财务部 (1)、统计公司开发产品的明细情况:项目类别、产品数量、产品面积、产品预算价格、产品实际价格、产品存销情况。 (2)、核算销售人员业绩及提成。 (3)、及时核对销售款项已收(定金、首付款)、应收(分期收款、按揭收款)、退付情况。 (4)、正确编制相关的销售凭证和账簿登记。 (5)、及时统计分析各种销售财务数据,及时上报各种销售财务报表。 (6)、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对销售进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催促销售款项的即时回收。 (8)、及时与营销部沟通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9)、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销售情况。

(10)、及时与营销部、按揭银行沟通,催促按揭资料的报备和按揭款的到位。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三、销售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和销售核算的及时,保障收款现金的安全,加强对销售财务的监督,提升销售财务的服务水平,规范销售流程中的各项经营行为,防止差错和舞弊的产生,提高经营效率,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销售流程管理的一般要求:保障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时性;保证已销售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促进销售行为程序化,对可销售产品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的价格以总经理审批的目标均价及各阶段的定价为基础,以公司总经理签批的价格表为依据。销售均价与价格调整按公司办公室制定的授权程序审批。 第二章认筹(排号)、退筹(退号) 第一条公司项目在集中认筹期间,由营销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财务部安排(现场)出纳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退筹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身份证原件等。营销部根据客户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营销部经理在收据上签字,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在退筹表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营销部登记退筹台账并每天与财务核对。 第三条遗失收据的客户退筹时,由客户提出申请,经营销人员、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确认,经与财务核对台账后,客户凭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客户声明书(包括承诺、卡号、票号、手印),由现场出纳核对身份证原件,办理退款。 第四条营销部建立并登记认筹、退筹台账,每天与项目会计进行账目核对。 第三章解筹(摇号)、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第一条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大定期间,由营销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财务部安排出纳人员,确保解筹、下大定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营销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审批意见,不足金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日期自约定补交款期满的次日起。 第三条客户退大定,根据营销部制定的《退定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安排出纳和现金,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所涉及的应收款指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 1.2 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及个人收取的款项。 1.3 为适应市场变化,加强资金周转和避免公司损失,必须加强对应收帐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应收帐款上升。 2 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 2.1 公司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销售部门和独立核算的子(分)公司作为应收帐款的归口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应收帐款进行日常管理。 2.1.1 财务部门在应收帐款中的管理职责是; a 分管应收帐款总帐核算与管理。 b 每月与归口部门进行对帐分析,对不正常上升作出详细报告。 c 督促归口部门按期与客户对帐,要求对帐准确可靠。 d 根据职能部门对帐反映的问题及时协助处理。 2.1.2 归口部门在应收帐款管理中的职责内容: a 组织货款回笼,提供市场变化信息,对客户经营状况和短期还款能力进行分析。 b 负责应收帐款的明细核算。 c 负责与客户对帐,并提供可靠的对帐依据,查明误差原因,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d 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名称及变更记录、应收帐款余额变化记录、主要使用产品种类、合同订立资料、对帐资料、发货及还款资料、客户前景分析、帐龄分析、其他。 e 在涉及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实物资产抵债提出处理意见。 f 对坏帐单位提出书面可靠依据及主观意见,报经批准后处理。 g 建立坏帐损失备查簿,由专人负责,除经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坏帐损失外,对已冲销可能追回的坏帐,公司保留债权,落实人员催讨,对收回的部分冲转坏帐准备。

2.2 如果客户发生暂时性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帐款,且今后不可能再有经济业务,经公司领导同意,与客户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按以下原则处理: 2.2.1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抵债资产必须要有销售渠道或者在集团内调剂使用,价格公允,取得对方增值税发票,归口部门办妥手续后处理。 2.2.2 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必须具备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双方经办人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2.2.3 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的,必须是具备双方签订协议书及取得有价证券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额度或坏帐损失额度,单笔损失在一万元以上和损失比例超过10%,必须经公司财务副总或公司总经理批准。 2.3 应收帐款的核算管理 2.3.1 应收帐款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2.3.2 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 2.3.3 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详细原因,属经办人过失追究责任;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由归口部门提出可靠依据,书面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坏帐处理。 2.3.4 损失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债务单位破产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依照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b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c 债务人发生长期性财务困难,毫无转机,事实上无能力清偿债务的。 3 预付帐款管理 3.l 预付帐款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由财务部门按供应商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定期督促经办部门人员及时清理。 3.2 预付帐款的管理视同应收帐款管理。 4 应收票据的管理 4.1 “应收票据”为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收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清欠办负责合同的审核,归档,和应收款的呆坏账清理。稽查办负责应收款及其帐务的巡查监视监督。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营销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销售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办事处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销售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

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经营目标 通过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确保产品销量与收款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2.财务目标 确保销售与收款业务及其相关会计帐目的核算真实、完整、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财务报表合理揭示产品销售业务发生的折扣与折让。 3.合规目标 保证销售业务及其税金的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 (二)业务风险 1.经营风险 由于产品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产品销售及价格、信用政策等与目标要求不一致,或出现舞弊和差错。

.财务风险2. 可能导致会计核算多记、少(漏)记或错记销售收入、应收帐款以及其他相关会计事项,造成核算和反映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3.合规风险 可能导致销售业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受理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1)销售部门分析客户需求,受理客户订单,订单应按类别连续编号。 ★(2)所有订单均由别授权人核准,并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初步核查。 销售部门依据客户信用状况及订单和生产计划、库存等情况,编制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的销售计划与赊帐方案,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2.审定销售方案和信用政策 ★(1)产品销售计划传送给公司分管业务的领导审定,特别重大的产品销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定。 销售产品拟采用赊销方式的应对客户信用进行审核。销售部门应首先根据本部门已掌握或客户提供的信用资料。结合产品销售市场情况,提出准予客户赊销的期限和额度,经部门领导审核后连同有关信用资料等一并传送给信用管理部门。.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酒店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挂账单位的信用管理,避免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参与应收款项管理活动的有关部门或人员。 第二章应收款项的范围 第三条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第四条应收账款是指酒店因销售客房、餐饮、会议、停车等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产品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五条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账款外酒店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债权,如社保公积金个人应承担部分、挂靠的社保公积金款、预付的宿舍等各类押金等。 第三章应收账款的管理 第六条根据业务类型、业务量及客户信用等级的不同,应收账款实行“双限”的签单挂账管理,即是指允许客户在约定信用额度和信用限期内先消费后结算。 第七条签单挂账范围 (一)有签订签单挂账协议的单位。 (二)有签订销售或业务合同协议已付定金或约定“先

消费后对账结算”的单位。 (三)集团公司内部所属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签单挂账的管理 (一)原则上在签单挂账范围外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签单挂账消费的。如因特殊原因,关系单位或关系人需临时挂帐(无挂帐合同)的,须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临时挂账。 (二)如需签单挂账的,须按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签单挂账。未经审批的签单挂账一律无效,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全额承担。 (三)如未能事先书面审批的,可先以微信、电话或口头形式进行审批,事后补签。 (四)签单挂账协议或销售或业务合同协议中,消费单位必须指定签单权限人,预留签单权限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签字字样等信息。 (五)酒店合同协议签订人应及时将签单挂账协议、销售合同协议或业务合同协议交财务部核数员,由核数员负责通知前厅、餐厅等相关部门,并完善前厅管理系统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签单权限等信息。 (六)签单挂账单位消费时,由签单权限人员通过销售部预订或前厅部门负责人通知。如无提前预订或通知,客户直接在前厅提出签单挂账的,前厅人员应及时联系销售部或部门负责人核实情况,确认真实身份后,3日内补办签单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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