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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书、刊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所借书刊资料,妥善保管,不得圈点、污损、撕页和丢失,如发现上述情况,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读者损坏、丢失所借书刊,应以原样新书赔偿(同著者、同书名、同版本)。

(二)如无法赔偿原样书刊时,视馆藏和流通情况按原价的2—5倍赔偿。

1、文艺类图书和过刊,近两年以内的按3倍赔偿,比较陈旧的按原价2 倍赔偿。

2、有关专业图书,近两年以内按原价4倍赔偿,比较陈旧的按原价3倍赔偿。

3、工具书、报刊复印资料按原价5倍或5倍以上赔偿。

4、当年期刊按年价赔偿。

5、报纸按月价2倍赔偿。

6、成套图书丢失其中一本,则按整套价赔偿。

(三)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如在一个月内找到原书刊时,而书又未损坏,可持原书和赔款收据,由本馆有关工作人员核查后收回原书,退回赔款。

(四)读者借阅的书刊如果损坏,但没有损坏其内容的应酌情处理。

1、轻微的划线,应给予批评,或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2、污损较重时,除收回原书外,应按原价的10%—100%酌情赔偿。

3、如发现撕页、损坏图书内容的,则按丢失书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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