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明泰)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明泰)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明泰)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明泰)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安全。

4、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8、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9、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10、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11、当起重设备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下表1的规定安装防雷装置。野外作业的流动式起重机,再雷雨天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机伸臂放下或收回。

表1 机械设备安装防雷装置的规定

12、各起重设备的检查、试验等工作可参考附录J的有关资料。

二、各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1.1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任部准登上起重机或桥式起重机的轨道。

1.2各式起重机的齿轮、转轴、对轮等露出的转动部分,均应安设保护装置。

1.3格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起重臂俯仰限制器、行程限制器、连锁开关等安全装置;其起重、变幅、运行、旋转机构斗应该装设制动器,其中起升和变幅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式的。臂架式起重机应设有力矩限制器和幅度指示器。铁路起重机应安有夹轨钳。

1.4起重量在30t及以上的桥式起重机,其起升机构的每一套独立驱动装置应设两套制动器,且每一套制动器均具有能单独支持额定起重量的制动能力。

1.5各式起重机的驾驶室均应装有音响(喇叭、电铃)或色灯的信号装置,以备操作时发生警告。

1.6起重机上的配电盘、变压器及滑动环应有保护装置。

1.7起重机及起重设备上所有电缆,应用橡胶绝缘电缆;裸线只允许作为滑行导线。电源电缆应有专人(电工)负责检查是否应磨损而有漏电现象,如发现胶皮损坏,应进行处理。

1.8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1.9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除铁路起重机外都应在距轨道末端2m处设车挡和缓冲器。轨道应接地,轨道间应有电气连接,每隔20m接地一次,接地电阻应部大于4Ω。轨道上禁止涂油或撒沙子。

1.10未经起重机械主管部门同意,起重机械各部的机构和装置不得变更或拆

换。

1.11对在起重机械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记录。起重机械每使用一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查。对于起重机的技术检查,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以及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其次,再检查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及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1.12对新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均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静负荷及动负荷试验。起重设备的检查与试验参见附录J。

1.13 装有过卷扬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以及起重臂俯仰限制器等的各式起重机,在工作时,指挥和操作人员应在其限制范围内工作,禁止利用这些安全装置来代替正规操作动作,但属于自动化操作范围内的安全装置除外。

1.14 吊物上不许站人,禁止工作人员利用吊钩来上升或下降。

1.15 起重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中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使吊钩斜着拖吊重物。在吊钩已挂上而被吊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做旋转动作。

1.16 起重机在起吊大的或大规则的构件时,应在构件上系以牢固的拉绳,使其不摇摆、不旋转。

1.17 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锁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在起吊过程中,如发现绳扣不良或重物由倾倒危险时,应立即停止起吊。

1.18 起重机传动装置在运转中变换方向时,应经过停止稳定后再开始逆向运

转,禁止直接变更运转方向。运转速度不宜变化过大,加速或减速均应逐渐进行。

1.19 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1.20 起吊重物不准让其长期悬在空中。有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禁止驾驶人员离开驾驶室或做其他工作。

1.21 禁止用起重机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1.22 起重机作业完毕后,应摘除挂在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对于用油压或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吊钩钢丝绳呈收紧状态。臂架式起重机应将起重臂放至40°-60°,刹住制动器,所有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并切断主电源。如遇天气预报风力将达6级时,应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风力将达7级时,应将臂杆放下。

1.23 起重机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但不得在运行中进行调整或修理工作。起升机构进行调整或修理时,应将吊钩降至地面;动臂式吊车变幅机构进行调整或修理时,应将伸臂降至地面或采取措施将伸臂可靠固定。

2.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件物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2.1 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2.2 每台起重机的荷重均不准超过该机80%的额定起重量;当厂房内采用专用吊具两台桥式起重机抬吊发电机转子时,每台起重机的荷重不准超过该机的额定起重量。

2.3 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两台起重机的驾驶人员均能看清的地方。

2.4 各台起重机的起重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应协调一致。

2.5 应在工作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由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

3.电动起重机应执行下列安全规定:

3.1 电气设备应由电工进行安装、检修和维护。

3.2 电气装置应安全可靠,熔丝应符合规定。

3.3 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时,应先切断电源。

3.4 作业重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将所有的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工作完毕或休息时,也应切断电源。

3.5 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3.6 漏电失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禁止用水浇泼。

4.桥式、门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规程

4.1 大型机组汽机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应装有可靠的微量调节控制系统,以保证大件起吊时的可靠性。由厂房台架登上起重机的部位,宜设登机信号。

4.2 任何人不得在桥式起重机的轨道上站立或行走。特殊情况需在轨道上进行作业时,应与桥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桥式起重机应停止运行。

4.3 起重机在轨道上进行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在作业区两端的轨道上用钢管夹夹住,并设标水牌。其他起重机不得进入检修区。

4.4 厂房内的桥式起重机的机身上不得随意安设增加受风面积的设施。其驾驶室内,冬天可装有电气取暖设备,工作人员离开时,应切断电源。不准用煤火炉或电炉取暖。

5.流动式起重机安全工作规程

5.1 起重机停放或行驶时,其车轮、支腿或履带的前端或外侧与沟、坑边缘的

距离不得小于沟、坑深度的1.2倍;否则应采取防倾=防坍塌措施。

5.2 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

的规定。不得在暗沟、地下管线等上面作业;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超过暗沟、地下管线允许的承载力。

5.3 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

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和表3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

表2 与架空输电线路及其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拦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

5.4长期或频繁地靠近架空线路或其他带电体作业时,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5.5履带起重机行驶时,回转盘、臂杆及吊钩应固定住,下坡时不得空挡滑行。

5.6履带起重机吊物行走时,吊物应位于起重机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住,缓

慢行走;吊物离地面不得超过50CM,吊物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当时允许起重量的70%。

5.7汽车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收紧。上车操作室禁止坐人。

5.8汽车起重机及轮胎式起重机作业前应先支好全部支腿后方可进行其他操作;作业完毕后,应先将臂杆放在支架上,然后方可起腿。汽车式起重机除具有吊物行走性能者外,均不得吊物行走。

5.9铁路起重机在接近允许负荷时应夹好夹轨钳,支好支撑并进行试吊。带负荷向弯道内侧旋转或带负荷行走时,其负荷量不得超过当时允许起重量的80%。起重机在坡道上停留时,应在车轮下安设止轮器。

6.卷扬机使用安全规定

6.1基座的设置应平稳、牢固,上方应搭设防护工作棚,操作位置应有良好的视野。

6.2旋转方向应与控制器上标明的方向一致。运行中改变旋转方向,应待卷扬筒完全停止后进行。

6.3制动操纵杆在最大操纵范围内不得触及地面或其他障碍物。

6.4卷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或滑轮切线)相垂直。卷筒轴心线与导向滑轮轴心线的距离:对于平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20倍;对于有槽卷筒应不小于卷筒长度的15倍。

6.5钢丝绳应从卷筒下方卷入,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作业时钢丝绳卷绕在卷同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小于5圈;回卷后最外层钢丝绳应低于卷同突缘2倍钢丝绳直径的高度。

6.6作业前应进行检查个试车,确认卷扬机设置稳固,防护设施、电气绝缘、离合器、制动装置、保险棘轮、导向滑轮、索具等一切合格后方可使用。

6.7作业时禁止向滑轮上套钢丝绳,禁止在卷筒、滑轮附近勇手扶运行中的钢丝绳,不得跨越行走中的钢丝绳,不得在各导向滑轮的内侧逗留或通过。吊其的重物必须在空中短时间停留时,应用棘爪锁住。

7.扒杆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

7.1选用扒杆及其缆风绳应经过计算。扒杆一般应有四根缆风绳;人字扒杆应有两根滥风绳;向前倾斜的扒杆如不能设置稳定缆风绳时,应在其后面架设牢固的支撑。所有缆风绳均应固定在已经计算过的地锚或建筑物上。

7.2新扒杆组装时,构件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总支承长度的1/1000;多次使用的扒杆再重新组装时,每5m长度内中心偏差和局部塑性变形均不得大于40mm;在扒杆全长内,中心偏差不得大于总支承长度的1/200。组装扒杆的连接螺栓必须紧固可靠。

7.3扒杆的基础应平整坚实、不积水。

7.4扒杆的金属结构、连接板、扒杆头部和回转部分等,应每年对其变形、腐蚀、焊、或螺栓连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在每次使用前,也应进行检查。

7.5缆风绳与扒杆顶部及地锚的连接应牢固可靠;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一般不大于45°;缆风绳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16-2的规定。

7.6地锚的分布及埋设深度应根据地锚的受力情况及土质情况确定。地锚坑在引出线露出地面的位置,其前面及两侧的2m范围内不得有沟、洞、地下管道或地下电缆等。地锚埋设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试吊时应指定专人看守。

7.7由于安装斜臂扒杆而使建筑物的个别部分增加符重的,必要时应采取加固

措施,并应事先征得有关单位的同意。

三、起重工器具使用安全规定

1、钢丝绳、纤维绳(麻绳、棕绳、化纤绳)

1.1钢丝绳的使用,应按照制造厂家技术规范的规定。如果没有厂家技术规范的规定时,应按GB8918-2006《重要用途钢丝绳》的规定从钢丝绳上取样试验,以确定该钢丝绳的技术性能。钢丝绳使用重应加强寿命管理,严格按附录J的有关规定按月检查;使用达到寿命期,外表完好的也要报废。其他绳索也要遵循同一原则。钢丝绳的检查报废,除应符合GB/T20118-2006《一般用途钢丝绳》的要求外,还应按照GB/T5972-2006《起重机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进行检验和检查。

1.2 钢丝绳应按其力学性能选用,并应配备一定的安全系数。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及配合滑轮的直径应不小于表4的规定。

表4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及配合滑轮直径

1.3 绳索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

1.4 钢丝绳不得互相直接套挂连接。插编式钢丝绳吊索、环绳及用编结法连接钢丝绳时,其插编结合段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吊索及环绳应经1.25倍允许工作荷重的静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5在吊起重物时,其绳索间的夹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大于120°。

1.6在任何情况下禁止钢丝绳与电焊机的导线、其他带电体、灼热物体或火焰接触。

1.7通过滑轮或滚筒的钢丝绳不准有接头。往滑轮上缠绳时,应注意松紧,同时不使其扭卷。起重机的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1.8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锐边直接接触,应垫以半圆管、木板等,防止钢丝绳受损伤。

1.9钢丝绳在机械运动中不得与其他物体或相互间发生摩擦。

1.10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规格应与钢丝绳直径相适应,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力的一边,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卡的数量应不少于表5的要求。绳卡连接的牢固情况应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易接近处,可采用将绳头放出安全弯的方法进行监视。

表5 钢丝绳端部固定绳卡的数量

两根钢丝绳用绳卡搭接时,除应遵守上述规定外,绳卡数量应比表16-5的要求增加50%。

1.11钢丝绳、纤维绳均应在通风良好、不潮湿的室内保管,要放置在架上或悬挂好。钢丝绳应定期上油,纤维绳受潮后应加以干燥,在使用中应避免碰到酸碱液或热体。

1.12钢丝绳上的污垢及干涸的润滑油,应用抹布和煤油将其清除,不准使用钢丝刷及其他锐利的工具清除。

1.13麻绳、纤维绳用作吊绳时,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N/cm2。用作绑扎绳时,许用应力应降低50%。有霉烂、腐蚀、损伤者不得用于起重作业;有断股者禁止使用。

1.14纤维绳在潮湿状态下的允许荷重应减少1/2,涂沥青的纤维绳应降低20%使用。

1.15禁止在机械驱动的情况下使用纤维绳。

1.16切断绳索时,应先将预定切断的两边用软钢丝扎结,以免切断后绳索松散。钢丝绳在切断前每边需要扎结的道数为:麻心钢丝绳3道,钢心钢丝绳4道。

2、卸扣安全使用规定

2.1卸扣应是锻造的,并经过热处理,禁止使用铸造卸扣。不准超负荷使用。卸扣不得横向受力。

2.2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

2.3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

3、吊钩安全使用规定

3.1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应经校验,查明性能合格后方可使用。新吊钩应做负荷试验。

3.2起重设备中所用的吊钩和吊环,应用锻成的或用钢板铆成的,不准使用铸成的或用钢条弯成的。有裂纹或显著变形的不准使用,也不准在吊钩上焊补或在受力部位钻孔。

3.3吊钩应设有防止脱钩的封口保险装置。

4、滑车及滑车组使用安全规定

4.1滑车及滑车组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纹、轮沿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

4.2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用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应对吊钩采取封口保险措施。

4.3滑车组使用中,两滑车滑轮中心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6的要求。

表6 滑车组两滑车滑轮中心最小允许距离

4.4滑车不准拴挂在未经计算的结构物上。使用开门滑车时,应将开门的钩环紧固,防止钢绳自动跑出。

4.5拴挂固定滑车的桩或锚,应按土质不同情况加以计算,使之埋设牢固可靠。如使用的滑车可能着地,则应在滑车底下垫以木板,防止垃圾窜入滑车。

5、千斤顶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5.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螺旋式千斤顶或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或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禁止使用。

5.2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千斤顶应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5.3禁止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或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5.4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5.5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往下放时,应随重物下放高度逐步撤去垫板。

5.6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5.7油压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螺旋式及齿条式千斤顶的顶升高度不得超过螺杆或齿条高度的3/4。

5.8禁止将千斤顶放在长期无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5.9下降速度应缓慢,禁止在带负荷的情况下使其突然下降。

6、手动链条葫芦安全操作规程

6.1使用前应检查吊钩、链条、传动装置及刹车装置是否良好。吊钩、链轮、倒卡等有变形时,以及链条直径磨损量达10%时,禁止使用。

6.2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

6.3起重链不得打扭,亦不得拆成单股使用。

6.4不得超负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一人拉链;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不得随意增加人数猛拉。操作时,人员不得站在链条葫芦的正下方。

6.5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应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

6.6在使用中如发生卡链情况,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进行检修。

6.7悬挂链条葫芦的架梁或建筑物,应经过计算,否则不得悬挂。禁止用链条葫芦长时间悬吊重物。

(完整版)吊装(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黄玉川煤矿 XX吊装(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措施编号:HYC-**-JD-2016 -01 -01 施工单位: XX队 编制日期:年月日

XX吊装(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吊装(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作业项目概述(胶带机组装) 1、作业地点:(××××工作面) 2、作业内容:吊装皮带驱动部(电机、减速器组件、) 3、计划作业时间:××××年××月××日 二、重点措施摘要 1、现场管控重点:设备拆装过程中起吊设备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害; 2、重点管控措施: 起吊前核实起吊物重量,选择合格的吊具;起吊前应对起吊设备各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并试运行;起吊物本身有起吊环的应将吊钩挂在起吊环上,吊环无法使用应采用吊带或绳索捆绑牢固,确保重心位置,起吊物悬挂位置不当将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三、现场施工组织分工 1、现场负责人:跟班队长 2、现场安全监护人:作业负者人 3、主要作业人员:钳工、皮带检修工等 4、辅助作业人员:其他人员 四、作业工艺流程或施工方案 (一)、吊具选择 (1)起吊锚索 起吊锚索选择Φ17.8×8000mm,单根起吊最大承重力为16吨,起吊件重量4 吨 安全系数K=16*2/ 5 = 8>4 验算结果:合格

(2)手拉葫芦选择: 选取2台10吨手拉葫芦进行起吊作业。 安全系数K=20/ 4 =5>4 验算结果:合格 (3)40T链子和马蹄环选择 40T链子核定载重量为40T,安全系数K=40/ 4 =10 验算结果:合格。 根据《黄玉川煤矿起吊环与起吊标准》中规定,马蹄环的最大起吊重量为5吨,采用双环连起吊,2×5×2=20/4=5吨>4 吨,满足要求。 验算结果:合格。 五、施工工序 (一)准备工作 1、检查作业地点顶帮情况,及时处理片帮鳞皮。 2、在起吊地点上方打2根专用起吊锚索,并确保锚固力合格。 3、清理作业现场周围有碍作业的杂物、材料等 4、检查作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浓度以下方可作业。 5、根据验算结果,准备合适的起吊工具,并检查完好情况。 (二)起吊作业 1、将电机、减速器运至起吊点下方; 2、将吊钩挂在电机和减速器的起吊环上,若吊环损坏应采用完好的吊带或绳索捆绑牢固起吊,捆绑时注意重心位置。 3、将两台10T葫芦分别挂到两个起吊锚索的吊环上,将葫芦链条捋顺; 4、其他人员撤离周围,起吊人员站在葫芦的侧下方操作; 5、先用两台葫芦相互配合,缓慢将起吊物移至起吊点垂直下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 第 2 页共 2 页

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第九条使用各种起重机械、吊具和索具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各种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按机械本身的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经特殊作业人员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作业前须对起重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及吊具、索具等进行详细检查,吊装前必须进行试吊检查。试吊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大型吊装必须有华胜公司项目管理部的安全管理人员在场,经允许后方可起吊; 第十条各种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吊装,吊索具必须进行计算、选择使用; 第十一条严禁在起重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大型构件或设备吊装要设警戒区,防止坠物伤人。 第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 2 页共 2 页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为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加强施工现场起重吊装施工的安全监督与指导,保护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确保本项目部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结合本工程的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 1、起重作业操作规程: 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拴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 ¥ 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拴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①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倍处。 ②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乘杆件全长。 ③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的内侧。 . 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起吊物件旋转时,应将工作物提升到距离所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为宜。 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交绕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卡环应使其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当使用设有大小钩的起重机时,大小钩不得同时各自起吊物件。 & 当用两台以上起重机同吊一物件时,事前应制定详细的技术措施,并交底,必须在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下进行,起重量分配应明确,不得超过单机允许重量的80%,起重时应密切配合,动作协调。 起重机在架空高压线路附近进行作业,其臂杆、钢丝绳、起吊物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规定距离,如不能保持这个距离,则必须停电或设置好隔离设施后,方可工作。如在雨天工作时,距离还应当加大。

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安全技术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起重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工艺不断更新,施工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建筑机械日益增多,由于建筑产品生产的不固定性和作业环境经常变化,建筑机械常常随着工程发展不停地流动、运转,经常拆、装、运输,而且多为露天作业,日晒雨淋,灰尘大,易磨损,不安全的因素较多;如安装和使用不合理,检查保养不及时,安全装置不灵敏可靠,就更会增多不安全因素。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保养等环节的管理。随着高层和多层建筑的日益增多,起重设备特别是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范围日益广泛,因而,如何合理地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全管理就更为突出。应做好下述几件事: 1)作业地点确定 在施工平面图中明确定出塔式起重机架设位置、行走路线、与建筑物的安全距离等,以便搭设安全网,又不影响机械的行驶;如果是长臂式的塔式起重机,还要考虑与建筑物架设支撑固定点的位置。 2)几台起重机在同一范围内同时作业,除满足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架设地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两台起重机塔身之间的最小距离为低位起重机的起重臂长加2m,以防两机相碰。一台起重机中最低的部件〈吊钩在最高位置或被提升物品的最高位置〉和另一台起重机中最高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能小于 2m。 b.如两台起重机平行移动时,两机相距不能小于2m,并应采取适当装置,防止其中一台靠近另一台起重机。 c.当一台起重机在另一台顶部工作时,处于高位的一台应有一定的装置,能防止起升钢丝绳进入低位起重饥的起重臂和平衡重扫过的范围内,它们之间的距离最小应保持2m。 d.所有起重机应装风向标。 e.采用两台吊车抬吊,应选用同类型的起重机,两台吊车的动作必须互相配合,两台吊车吊钩滑轮组不能有较大的倾斜,以防一台吊车失重而使另一台吊车超载。各台吊车的安全载荷不易超过起重量的80%.; 3)各类起重机对地基的要求 履带式起重机的履带对地面的压强较大,行走时需要有较好的道路;轮胎式和汽车式起重机不适合在松软或泥泞的地面工作。起吊时,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1936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保证措施 Safety guarantee measures for lifting opera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吊车作业安全保证措施的制定原则 为使---立交主线桥工程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常施工,起重吊装施工过程有效控制,起重作业符合有关操作规程,重点是起重作业过程中安全保障工作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二、起重吊装作业施工部位及施工项目 1、进场钢筋、机械的卸车作业。 2、各墩位钻孔桩施工钢筋笼的吊装作业。 3、各墩位墩柱、箱梁施工模板的吊装、拆卸作业。 4、满堂红支架预压构件的吊装作业。 5、梁部施工各种小型机具及张拉设备的吊装作业。 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组织机构 1、成立起重安全作业领导小组,负责起重作业安全措施

的落实。认真审定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现场做好安全把关工作,解决起重施工中可能影响安全的问题。 2、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起重作业施工中,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指挥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到位。安全负责人在开始作业前认真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按标准作业程序作业,作业前要明确吊车性能状态、作业环境、人员配备等情况,保证作业安全。 四、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措施 1、制度管理 1)领导干部盯岗制度:在每次起重作业时,起重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中组长和副组长必须有1人现场指挥。 2)岗前培训教育制度:起重作业前,对所有参加吊装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吊装作业安全的思想。 3)班前交底制度:施工人员在作业前,由现场领工员进行当天起重作业安全交底,起重作业时的安全注意事项及作业现场安全检查。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74158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起重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一切生产施工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第三条对于大型或重型设备的吊装必须编制专门的设备吊装方案,并应得到公司HSE管理部门的批准。对于20T 以上的重物和刚结构工程主体的吊装,或吊物不足2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都应编制吊装方案。 第四条用于吊装设备的车辆或机具应有使用合格证,参与起重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吊机手),驾驶员应有驾驶证。这些机具和人员施工单位应向

HSE管理部提供一份清单,待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车辆必须购买了保险。 第五条起重吊装工作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并规定统一的联络信号。起重机械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各部位的灵敏可靠。 第六条从事起重吊装、校正工作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和安全帽,作业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身体失稳坠落。 第七条不得利用厂区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做吊装锚点,未经项目管理部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做吊装锚点。 第八条起重重物时要栓溜放绳,吊装构件不得长时间在空中停留,构件或机械设备未固定前不得松钩,作业人员不准在起重物上行走操作,严禁将安全带挂在起吊的构件上。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一般注意事项 1、对重大起重作业方案以及起重工作所采用起重设备的技术规程、标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须经过安装、试车、运行的起重设备及其电力、照明、取暖等接线,行驶轨道或路面、路基的状况及号志的设置等一切有关部分,均应由有关的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检查和试验,出具书面证明确认设备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起重设备的停置、燃料或附属材料的存放等一切有关环境及措施,应事先予以查验或提出规定要求,以确保安全。 4、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并经实际操作及有关案值规程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其合格证种类应与所操作(指挥)的起重机类型相符合。起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5、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如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和试验,并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因历史原因,没有制造厂铭牌的各种起重机具,应经查算,并做荷重试验后,方准使用。购置起重设备,应按国家有关生产许可管理制度,从获得相应资质的企业中选购。

6、一切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必要时可设置中间指挥人员传递信号。起重指挥信号应规范。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制订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作业时应有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准施工。 (1)重量达到起重设备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2)两台及以上起重设备抬吊同一物件。 (3)起吊重要设备、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4)爆炸品、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5)起重设备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8、遇有大雾、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各工作地点或起重机操作人员未获得有效指挥时,不准进行起重工作。 9、遇有6级以上的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风力达到5级以上时,受风面积较大的物体不宜起吊。 10、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11、当起重设备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备的防雷装置接闪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48-38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 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安全技术的一般规定 ①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②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③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二)防止高空坠落 ①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

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②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③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④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⑤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①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设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最新版)

设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最新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77

设备吊装作业安全措施(最新版) 1设备吊装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设备吊装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2.1项目经理的HSE职责 A项目经理是项目吊装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主持组建吊装指挥领导小组,明确吊装作业参与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C批准吊装安全管理制度,为吊装实施提供足够的资源。 D负责主持项目部吊装作业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审批吊装作业和管理方案。 E主持吊装安全过程中的HSE管理活动,组织进行大型吊装检查。 2.2项目QHSE经理职责 A在项目现场经理、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项目吊装安全

管理工作。 B组织安全工程师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C督促起重作业班组落实起重作业安全的措施。 D编制适合本项目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组织项目质量人员、材料设备人员、设备工程师进行吊装作业安全条件确认。 F组织实施大型吊装的专项安全技术培训。。 G负责组织对起重设备的有效性和完好性进行监督检查。 H审查重大起重方案。 2.3安装工程总工程师的HSE职责 A负责吊装作业布置平面图的规划设计,并组织完成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B在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生产活动。 C负责制定起重设施配置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起重设施进行监测。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承诺书

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承诺书

中国中铁昆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北延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O一八年七月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我作为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和安全第一负责人自愿作出如下承诺:第一条本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住建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起重吊装作业安全卡控红线》、中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地铁施工常用起重吊装设备标准化手册》等法律法规、规范、规定。 第二条起重吊装方案管理 1、大型和特殊吊装作业组织编制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2、小型起重吊装作业组织编制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

3、施工现场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实施起重吊装作业。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1、起重机械操作司机、司索工、信号工等持合法、有效的证件上岗。 2、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强化对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3、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上岗。 4、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制度。 第四条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1、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性能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生产要求,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不带病运转。 2、进场起重机械(含租赁、分包单位自带)设备按照设备的管理要求纳入分部统一管理; 3、设备进场前按规定进行验收; 4、特种起重设备经过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和安全标志,经备案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 5、大型设备使用前,核实在各种工况下主要受力构件(部位)应达到的标准和满足的条件,并进行相应检查。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编号:AQ-BH-01210 ( 应急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 预案 Safety measures and emergency plan for hoisting operation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备注:应急预案明确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当发生超过应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时,便于与应急部门的协调,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提高起重吊装作业应急处 理能力,将起重吊装作业因违章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保障国有资 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危险性分析及相应控制措施: 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起重吊装作业有造成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和重 要环境因素。1、无吊装方案或方案未报批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 措施是吊装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批准不得开工;2、吊装作业人员无 证上岗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3、构件就位后未采取固定措施摘钩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 构件就位后,应立即将拉杆和支撑焊牢或锚固,方可摘钩。4、疲劳 驾驶操作、精力不集中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合理调整工 休时间,杜绝疲劳驾驶;5、吊车力矩限位器、行程限位器等不灵敏 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落实设备日检、巡检责任制,及时

检修,确保设备状况良好;6、超载、超限或吊装不明重量的构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7、斜拉、斜吊或吊地下埋设的物件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七禁止”“十不吊”规定;8、恶劣天气从事吊装作业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9、起重臂下停留、行走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主要施工机械操作规程》规定;10、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带护品引起重大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从事特种作业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11、钢丝绳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6条规定;12、卡环质量缺陷引起一般起重伤害,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15条规定;13、起吊物件不设溜绳起重伤害一般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23条规定;14、构件倒运未放稳搁实或支撑不牢导致物体打击,控制措施是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531条规定;15、酒后作业起重伤害一般禁止酒

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

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 1、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安全技术的一般规定 ①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 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②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 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③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 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 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 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 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 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二)防止高空坠落 ①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②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③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④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⑤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①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一、起重作业基本要求 1、采购或租赁前应对生产厂家或租赁方进行考察,起重机械必须检测合格,方可进入建筑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进场后,要遵守安全技术规程作业,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3、重视施工设备的管理,明确专业对口部门行使管理职责,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与保养。 4、起重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相关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 5、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使用单位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注销。 二、起重吊装作业范围 材料、机具的装卸;钢筋笼的装卸及吊装入孔、钢筋笼在孔口上吊装焊接;异常情况处理提笼作业、雷雨大风下雪天气作业。 三、吊装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1、钢筋笼吊挂不牢。 2、钢筋笼起吊时钢丝绳拉断。 3、笼身悬空后没有牵引绳牵引出现飘荡。 4、吊车起重臂与钢丝绳及钢筋笼、安拆导管等距临时供电高压线路过近导致触电。

5、夜间吊装时施工现场照明不足。 6、吊装作业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指挥、操作不当。 7、雷雨大风下雪天气冒险作业,发生雷击或机身失稳。 四、吊装作业十不准 1、超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歪拉斜挂,埋在地下物件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靠近高压线又无可靠安全措施不吊; 7、物件上站人或物件上浮放有活动物品不吊; 8、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9、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10、违章使用,违章指挥时不吊。 五、吊装作业安全技术 1、人员要求 (1)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电工、司机、指挥等,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起重机司机所持特种作业证的操作项目必须与司机所驾驶起重机类型相符。汽车吊、轮胎吊必须由起重机司机驾驶,严禁同车的汽车司机与起重司机相互替代(司机持有两种证的除外)。 (3)起重机的信号指挥人员其信号应符合《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与起重司机之间的信号联络要准确及时。 2、吊装作业机械安全 (1)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工具绳索作全面的检查,并对起吊物的捆绑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符合有关要求、规范,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 (2)起重机的行驶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一般情况纵向坡度不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检查标准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检查标准 (一)施工方案 1、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实施。 2、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起重机型号选择,平面布置,吊装工艺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起重机械 ①起重机 1、起重机必须取得准用证,进场安装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使用。 2、起重机必须设置可靠有效的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 ②起重扒杆 1、起重扒杆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经企业技术部门审批。 2、起重扒杆必须按照设计进行安装,作业前进行试吊,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钢丝绳与地锚 1、起重钢丝绳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磨损、断丝不得超标。 2、缆风绳安全系数必须大于3.5。 3、滑轮、地锚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或施工方案的要求。 (四)吊点

起重吊点符合设计规定,所用的索具、钢丝绳规格型号、绳径倍数符合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 (五)司机、指挥 1、司机、指挥必须持证上岗,起重机械必须由本机型的司机操作。 2、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信号传递措施。 (六)地耐力 起重机作业路面的地耐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否则应采取相应的铺垫加强措施。 (七)起重作业 1、每次作业前均应进行试吊,正常后才能作业。 2、被吊物体应明确重量,不得不明吊重或超载作业。 (八)高处作业 1、吊装作业必须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悬挂在牢固可靠的地方。 2、应设置人员上下专用斜道、爬梯,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九)作业平台 1、起重吊装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作业平台应坚实、牢固,单独支撑,且宜采用4cm厚以上木板或防滑钢板铺设严密,临边防护符合“三宝四口”中有关要求。 (十)构件堆放 1、构件堆放整齐,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其他构件堆放

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Q/SHQT.01.SD.010-2015 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齐泰石化公司内吊装作业分级、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作业中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和《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 3.目的 为加强厂区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证公司职工生命和生产设施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4.术语和定义 4.1.吊装作业 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2.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 5.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5.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5.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5.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6.管理要求 6.1.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1.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 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6.1.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 作业指挥和操作。 6.1.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设备动力部应要求吊装作业单位编制吊 装作业方案,进行风险评价。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6.1.4.不应靠近输电线路进行吊装作业。确需在输电线路附近作业时,起重机械的安全距离应大于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通用版)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通用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40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通 用版) (一)安全技术的一般规定 ①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②参加吊装的人员应经体格检查合格。在开始吊装前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③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对起重运输和吊装设备以及所用索具、卡环、夹具、卡具、锚碇等的规格、技术性能进行细致检查或试验,发现有损坏或松动现象,应立即调换或修好。起重设备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有磨损的应及时修理;重要构件吊装前应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位正常后才可进行正式吊装。 (二)防止高空坠落

①吊装人员应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佩安全带,穿防滑鞋,带工具袋。 ②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③运输、吊装构件时,严禁在被运输、吊装的构件上站人指挥和放置材料、工具。 ④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应站在操作平台或轻便梯子上工作。吊装层应设临时安全防护栏杆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⑤登高用梯子、临时操作台应绑扎牢靠;梯子与地面夹角以 60-70°为宜,操作台跳板应铺平绑扎,严禁出现挑头板。 (三)防物体落下伤人 ①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

起重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示范文本

起重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 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起重和吊装作业的安全措施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参加起重和吊装作业人员需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 格后方可上岗,并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帽、 安全带、手套等)。 2、施工现场应指派专人统_指挥,参加的施工人员要 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并有明确的分工。‘ 3、作业人员首先要检查吊装机具的可靠性和安全 性。.机具包括:钢丝绳、钢丝绳扣、.绳夹、螺栓、吊 耳环、吊索、吊钩、卡环、滑车、绞车及其锚具、千斤 顶、葫芦等,按施工技术操作手册要求配置完整,并有一 定的安全系数。 4、吊装构件时,吊具要与构件规定的吊点正确扣接(挂 钩、绑扎),保证扣结牢靠,并进行试吊,待检查各部正常

后,方可继续工作。 5、起重和吊装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起重吊装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起重吊装安全预防控制措施 1. 总则 1.1 目的 为保证施工现场起重吊装工作顺利进行,保护操作者及他人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施工项目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预防措施 2.1 起重吊装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2.2 吊装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有关责任人员审批。 2.3 汽车吊、轮胎吊、门式吊、塔吊的司机必须经专门培训,并应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则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 2.4 起吊物件的重量不允许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禁止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与地面冻结以及被其它重物卡住的物件。 2.5 汽车吊作业时,支腿应完全伸出,并按规定支垫平稳、牢固。 2.6 机上严禁用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零件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扔。 2.7 起重吊装工作使用的桅杆、人字架等自制工具要有材质证明书

及性能证明资料。 2.8 起重吊装工作使用的钢丝绳应离开电线与电焊把线。其报废标准按GB6067-85之规定执行。 2.9 桅杆拖拉绳按方案设置,跨过道路时,距路面高度不得低于5米。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电气安全规程。 2.10 起重吊装用的卷扬机要有接地保护。 2.11 夜间作业时,起重机上及工作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2.12 吊装作业时,任何人不得随同工件或吊装机具升降。特殊情况必须随同升降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2.13 吊装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在工件下面、受力索具附近及其它有危险的地方停留。 2.14 高空作业时,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带,并系挂在可靠的地方。施工人员所带的工具应拴上保险绳,防止脱手坠落。 2.15 高空作业区严禁抛掷物件,只能用绳索拴系传递。 2.16 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2.17 严禁在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进行吊装作业。 2.18 严禁将重物悬在空中停机检查。严禁吊件悬空过夜。 2.19 塔机停机时,将起重机开至安全无干扰处,将臂杆转至顺风方向,并夹紧夹轨器。 3. 监控措施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