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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余华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特征

论余华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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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余华小说中的人物形象特征——以《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中的徐福贵与许三观为例

叶政

【摘要】余华作为一名崛起于八十年代后期出色的先锋作家。他立足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之上,运用传统的写实手法和民间叙事技巧,表达出了中华民族对生命、人性、世界和历史的独特感受,也在作品中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本文主要以《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两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徐福贵和许三观的形象特征进行分析对比,更进一步的去解读作品,探求作品所反映人物的共同特征。通过具体的人物形象,从人物本身出发,揭示出描写了近半个世纪来中国城镇社会中低层人民所遭遇的苦难与种种的不幸。

【关键词】余华命运现实特征

《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都属于余华后期创作的作品,与他前期的作品在内容和写作手法上都有明显的区别。这两部作品,所有在形式上带有装饰意味的东西都消失了,叙述的重心倾倒在了人物的命运上。这个时候的余华,看起来像是一个诚实的现实主义者,余华的叙述也就变得老实而含情脉脉起来。而这两部作品,也被众多的批评家和媒体评选为九十年代最有影响力的作品。

《活着》主要讲主人公徐福贵是地主家出身,年轻时是个浪荡公子,经常去城里的一家妓院吃喝嫖赌。后来他中了别人的套,把家里包括田地、房产的全部家产输了个精光,于是全家一夜间从大地主沦为了穷人,福贵的父亲郁闷而故。这个打击如当头棒喝,亦如一瓢冷水,使福贵清醒过来,决定重新做人。从此,他成了租种过去属于他家的田地的佃户,穿上了粗布衣服,拿起了农具,开始了他一生的农民生涯。不久,福贵的母亲生病了,他拿了家里仅剩的两块银元,去

城里请医生。可是在城里发生了意外:他被国民党军队抓了壮丁。辗转两年,最后他被解放军俘虏并释放了。这时回到了家乡,他的母亲早已故去,女儿凤霞也在一次高烧后成了哑巴。福贵的一生经历了中国历史的变迁,社会的动荡,如解放后的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度、大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文革等等,都通过男主人公的眼睛和亲身经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生动的再现。而在此期间,福贵也经历了与每个亲人、朋友的悲欢离合:为了让儿子有庆上学,他把女儿送给了别人,不久后女儿跑了回来,全家重又团圆;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一位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国民党军队时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后来的文革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几年后,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不久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去世了,只剩下他和女婿二喜、外孙苦根祖孙三代相依为命;几年后,二喜在一次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一起生活;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也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后,福贵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也给它取名叫“福贵”,一个人平静地生活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的故事发生于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那时主人公许三观还是一个青年,他被周围生活不断地压迫,为了生活,不得不拼命地工作,但是依然无法保证生活。后来在自己家乡农村得知,卖血可以换钱,也是身体强壮的表现。虽然卖血可以成为他生活的经济来源,但是,他没有用卖血来维持生活,除非在非常无可奈何或者无助的时候,他才会卖血来解决。他为了给儿子治病,坚持十五天卖一次血,以还清欠债,最后导致大病不起。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随着岁月的流逝,许三观身体一日不如一日。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

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这两部作品,从内容看起来有着天壤之别,而作品主人公徐福贵和许三观之间好像有着某种联系。表现了在当时那种社会大背景下,低层人民对生活的无奈,为了活着而活着的希望,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一、盲目的乐观主义

福贵和许三观他们没有抗争,没有挣扎,对自己的痛苦处境没有意识,对自己身上的伟大品质也没有任何发现,他们只是被动、粗糙而无奈地活着。他们不是生活的主人,而只是被生活卷着往前走的人。无论是徐福贵,还是许三观,他们都是被命运俘虏的人,他们没有任何能力承担命运的变幻无常,也没有任何一刻有“痛苦的清醒意识”。福贵对于苦难的承受是被动的,他的乐观主义也是盲目的,他虽然学会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也仿佛有着和那头老牛一样的超然,但是,存在的幸福并不会因此而到来。小说开始就写到:“赌场里的先生龙二,他常赢少输,可那天他载到了我的手里,接连的输给我。每次输了还嘿嘿一笑,两条瘦胳膊把钱推过来时一百个不愿意。我想龙二也该惨一次了……龙二和另外两个债主拿出帐薄,一五一十的给我算起,我才知道半年前就欠上他们了,半年下来,我把祖辈留下的家产都输光了。”[1](P19-21福贵认为自己可以把爹先前输的一百亩地赢回来,光宗耀祖,可没想到龙二一开始就在算计他,最后使他倾家荡产。福贵是没有抗争,没有挣扎,对自己的痛苦处境没有意识的。自己倾家荡产、凤霞成了哑巴、友庆抽血致死、凤霞难产死亡、二喜在施工中意外死亡、苦根活活的被毛豆胀死,他已经麻木了,没有知觉了,只是被生活卷着往前走。《活着》到最后写到:两个福贵脚上沾满了泥土,走去时却微微晃动着身体,我听到老人对牛说:“今天友庆,二喜耕了一亩,家珍,凤霞耕了也有七八分田,苦根还小都耕了半亩。你嘛,耕了多少我就不说了,说出来你会觉得我是要羞你。话还得说回来,你年纪大了,也是尽心尽力了。”[1](P194)福贵主动将那头老牛称

为福贵,与自己同名,主动将自己的存在等同于动物的存在,而这种乐观所表现出来的平静,实际上只是一种麻木之后的寂然而已。

到了许三观,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这个人,好像很善良,很无私,身上还带着顽童的气质,但他同时也是一个讨巧、庸常、充满侥幸心理的人,每次家庭生活出现危机,他除了卖血之外,就没想过做一些其他事情,当他生活极其槽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槽糕,他也会心满意足。说白了,这就是许三观的平等思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他自己做了乌龟,许一乐因为打破了别人的头,要出医疗费,他替何小勇养了九年的儿子,如今还要替何小勇的儿子还债务,自己没钱家里东西也被别人搬走了,他感到不公平就教导许二乐和许三乐长大后去强奸对方的女儿,想到这里他笑了,决定自己可以去卖血了,他觉得公平了,也乐观了;他知道妻子曾经和何小勇有过私情后,在林芬芳病的时候也搭上一腿,他觉得这是公平的,所以他很乐观,觉得没有对不起妻子;他卖血养大儿子,时刻想着的是儿子将来如何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因为以后可以来报答我,所以就去卖血……这些就是许三观乐观的“平等”思想又有点像鲁迅笔下的阿Q的形象,而最终表现出的只是一种盲目的乐观。

二、人物自身的“执著”

关于余华笔下人物的“执著”,可以说既是人物本身具有的非理性本质的造成,又有整个社会、文化的大环境的作用。我们可以通过福贵和许三观这两个人物形象来看看他们的“执著”。

在《活着》一书中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2](P4)《活着》中而当福贵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开自己:凤霞成了哑巴、友庆抽血致死、凤霞难产死亡、二喜在施工中意外死亡、苦根活活的被毛豆胀死,一系列的死亡对福贵来说是始料

未及的。在读者看来,是上天不公,让一个人承受这么多亲人死亡,经历如此多的苦难,福贵承受了这样命运的无常,他也学会了平和坦然的接受,不然他不会在晚年和老黄牛超然相伴。直至最后剩下自己一个人,这里面的惨烈是不亚于余华小说中的任何一个人物,但余华成功的为福贵找到了一条缓解苦难的有效途径——忍耐。这使得整部小说的叙述也因这种宽阔的忍耐,变得沉郁,悲痛而坚定,没有血泪的控诉,没有撕心裂肺的尖叫,甚至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忍耐包容一切,以至于大的苦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缓解在忍耐之中。最终,福贵真的是达到了与孤单相依为命的地步。而作者本身也说:“《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而活着”。[2](P8)确实是这样的,福贵到了最后还是孤独而执着的活着。

在《许三观卖血记》中的主人公许三观同样也是这样“执著”地活着。“执著”首先突出表现在许三观对“血液”的非理性的疯狂崇拜,应该说有一种“血液情结”在其中。我们看许三观不论是他要娶媳妇也好,还是在面对三年自然灾害,许一乐得病亟需救治等一系列困难,需要救急的时候,他都是依靠出卖自己的血液来维持着家庭的运转,这使得他的“血液情结”越来越死,使他无法自拔,“执著”已极。我们可以看到书的最后,当许三观年过六旬再去卖血时,年轻的“血头”拒绝的了许的请求,甚至讥笑道:“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3](P247)这令他感到恐惧万分,因为一旦没法再卖血意味着人的身体已经“败”掉了,尤其回想到过去四十年中,家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是依靠自己卖血,现在不能再卖,今后再遇到困难的时候怎么办?于是许三观不由得悲从中来,在街头痛哭。“灾祸”来临时的支柱没有了,人立即处在了崩溃的边缘。作者显然将这一份“执著”发挥到了极致。

还有许三观在各种行为中对自己的妻子许玉兰也有着一种“执著”,但是这个“执著”并不是像“血液情结”那样十分明显地表露

在外,而是较为隐性的。我们知道许三观对绰号“油条西施”的许玉兰是一见钟情,然后采取一步到位的手段得到了许玉兰。应该说这样的感情基础是极不牢靠的。但是就在发生了“许一乐”事件以后,许三观仅仅是采取了打骂、体罚、最多自己去偷情等手段,他没有进一步采取离婚这样的激烈手段。这说明他还是放不下。在文革中,许玉兰被诬陷而遭批判,许三观对许玉兰依然很好,在家里给许玉兰倒热水烫脚,给她送饭,甚至偷偷给她做了红烧肉,看到许玉兰由于长时间弯腰接受批斗“脊背弯得就像大字报上经常有的问号一样”时,“心里一阵一阵得难受”。在那个荒诞的时间,他们的儿子都已经不再理自己的母亲。家庭批斗会上,许三观说了自己曾去偷情的事情,教导儿子说:“其实我和你们妈一样,都犯过生活错误,你们不要恨她……”

[3](P173)这份“执著”是在生活和患难与共中生出的。余华在《许三观卖血记韩文版自序》中说:“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3](P6)的确如此,许三观还有一份对平等的“执著”。但是他追求的平等是非常简单和表面的,就是生活上的平等,吃穿用这方面的东西。其实这也是几千年来国人共有的一份“执著”。

三、人物的非理性

余华是善于描写暴力的,也是善于描摹苦难的,更是善于塑造暴力和苦难中隐忍着的悲剧人物和他们荒诞的命运。他所塑造的人物通常都是冰冷的,有着偏执怪诞的思维方式,如他在《细雨中呼喊》中胆怯、冷漠、绝望的孙光林,在《许三观卖血记》中麻木、隐忍与命运抗争的许三观,在《现实一种》中的冰冷的山峰、山岗两兄弟。这些人物不仅性格怪诞还有着独特的审视世界的眼光,有着超出常人的生命体验。

最典型的就要数《活着》这部小说了,一个农民在草地上平静的叙述一家人是如何一个一个的死去。小说在一开就写到:“我年轻的时候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我常去的那家妓院是单名,叫青楼……里面有个肥胖的妓女,我经常让她背着我去逛街,我骑在她身

上像是骑在一匹马上。我的丈人,米行的老板,穿着黑色的绸缎站在柜台后面。我每次从那里经过时,都要揪住妓女的头发,让她停下,脱帽向丈人行礼:“近来无恙?”我丈人当时脸就像松花蛋一样……”

[1](P10)福贵面对自己的丈人时,表现的是不恭不敬,没有晚辈对待长辈的理性态度,而表现出的是一种无知的,地痞流氓式的态度,甚至有一点调戏的感觉。这在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中,的确是罕见的、也是难以想象的、也是非理性的。在小说写到福贵的妻子家珍去找正在赌博的福贵时:“家珍又扯了扯我的衣服,我一看,她又跪到地上。家珍细声细气地说:“你跟我回去。”要我跟一个女人回去?家珍不是存心出我的丑?……我对她又打又踢。我怎么打她,她就是跪着不起来,我就在赢来的钱里抓出一把给了旁边站着的两个人,让她们把家珍拖出去,我对他们说:“拖得越远越好。”家珍被拖出去时,双手紧紧捂着凸起的肚子……”[1](P19)面对自己的妻子已经怀孕七个多月,福贵对妻子又打又踢,最后被拖到了大街上。我相信世界上很难在找出第二个这样的丈夫,对于福贵这种非理性的表现,也只能是一种丧失了人性的悲剧。福贵的爹是被他气死的、娘是病死的、儿子死于给县长老婆献血、乖巧的哑巴女儿凤霞死于难产、女婿又死于工地事故、只剩下一个小外孙却竟然是吃豆子涨死的,写遍所有离奇的死法。显然,余华的文字是有感染力的,余华的文字是最煽情的,却又是最抽离人物冷峻旁观的。当一个人承受着所有亲人都离奇死亡,而自己还能坚强的活着,这本身就是一种非理性的。

《许三观卖血记》中,我们看到余华已成功地将他的“非理性世界”本质与看似传统的故事情节融为一体。《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一个出身于农村的丝厂送茧工许三观三十几年的生活经历。回乡探亲的许三观偶然得知乡人们“卖血”的习俗后随同前往医院,并以换取的三十五元钱在城里娶下了“油条西施”许玉兰。在以后的几十年中,每有家庭变故,许三观就以卖血来挽救危机。直到三个儿子终于各处组建家庭后,他才恍然发觉岁月已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在街头痛哭起来。《许

三观卖血记》无疑是一个家庭故事。这个家庭在中国最近的三十几年的戏剧性极强的政治、经济变故中,取得了理所当然的戏剧性效果。然而正是在这个曲折但并非离奇的家庭故事之下,随处埋藏着“非理性——荒诞”的影子。

小说的开头就具有强烈的非理性色彩。写到:“许三观把徐玉兰带到那家胜利饭店,吃了一笼小笼包子、吃了一碗混沌、吃了话梅、吃了糖果、吃了半个西瓜。……我不能嫁给你,我有男朋友了,我爹也不会答应的,我爹也喜欢何小勇,……于是许三观提着礼物来到徐玉兰家里。许三观对徐玉兰的爹说:“你只有一个女儿,徐玉兰嫁给了何小勇那家就断后了,生出来的孩子不管是是男是女,都得姓何。要是嫁给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的香火也就接上了。”[3](P14)许三观娶妻之举也并非在理念计划之中,而是在拿到钱后的突发奇想,并采取了怪异的求婚方式——请素不相识的许玉兰吃饭,饭后计算出给许玉兰花用的钱数“总共是八角三分钱”,紧接着就理所当然地提出“你什么时候嫁给我。”而玉兰父亲的允婚则基于两点原因:首先,许三观的钱比何小勇多;其次,双方都姓许,女方的香火亦可以延续。许玉兰父没有考虑自己女儿的主观意愿,然而这一非理性方式又恰恰是中国传统的成规惯例,没有人会对这一情节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无论是对于求婚过程,还是求婚的原因,都将是非理性的。小说中不是写到:“许三观把徐玉兰带到那家胜利饭店,吃了一笼小笼包子、吃了一碗混沌、吃了话梅、吃了糖果、吃了半个西瓜。”[3](P17)最后把吃剩下的半个西瓜给了许三观。在当时的那个年代,购买的食物的量是很足的,一个二十多岁年轻的少女,是不可能吃掉怎么多东西的,何况在对徐玉兰的描写中写到她的身材婀娜,有“油条西施”之称。所以非理性贯穿了整部小说,小说的处处表现着非理性。

在许三乐受到欺负时,作为大哥的许一乐给自己的弟弟许三乐报仇。因为打破了别人的头,要出医疗费,他自己做了乌龟,他替何小勇养了九年的儿子,如今还要替何小勇的儿子还债务,自己没钱家里

东西也被别人搬走了,他感到不公平就教导许二乐和许三乐长大后去强奸对方的女儿,想到这里他笑了,决定自己可以去卖血了,他觉得公平了,也乐观了。他知道妻子曾经和何小勇有过私情后,在林芬芳病的时候也搭上一腿,他觉得这是公平的,所以他很乐观,觉得没有对不起妻子最后他甚至发现长在自己身上的毛都不平等,于是抱怨道:“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这就是我所理解的余华两部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在那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小说中人物所表现的种种特征。

参考文献:

[1] 余华.活着[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

[2] 余华.活着·序言[A].活着[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 年.

[3] 余华.许三观卖血记[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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