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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考试简答题总结

经济法期末考试简答题总结
经济法期末考试简答题总结

第一章经济法导论

1.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是一门什么学科?

1、经济法是协调国家经济运行之法。

2、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公民个人之间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调整全局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P4)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

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主体法)

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市场秩序法)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调控法)

4、社会分配及保障关系(社会保障法)

3.经济法的特点?

1、是法学中的新兴学科。

2、是一门边缘学科。

3、是一门应用学科。

4.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①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律关系的独立参加者,或者说是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归属者。它是指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经济权利、承担义务的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经济组织)和公民。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经济法所规定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须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

1、国家机关(权力、行政、司法)

2、各类企业(包括内部组织)

3、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4、农户、个体户和公民(自然人)

要点:主体资格是法律赋予的。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1、有形财物2、经济行为(劳务、一定的工作、如设计)3、无形财物

要点----也有资格的问题。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参加该法律关系时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法能够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资格。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根据法律规定或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必须作为或不作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的概念?

1、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经济学的解释

2、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法的解释

第三章利用外资法

1.外商投资企业:由中外双方共同投资或由外方投入全资设立在中国境内的经济组织。包括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外资企业

特点1、涉外性2、设在中国境内3、依照中国的法律。

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1、共同投资

2、共同经营

3、共负盈亏

4、有限责任

5、独立企业

6、股权式的合作方式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点是什么?

1、合作的性质是契约式的

2、企业的组织形式:单一与多样化

3、经营管理方式的不同

4、出资方式问题:需要计算股权的与否,出资比例规定的有无。

5、收益分配:以股权或以契约

第四章企业破产法

1.破产的含义?;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权人债务的一种状态。

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注意掌握几个要点;1、是到期的债务2、是全部偿还(资不抵债)3、毫无任何办法还债

4、存在2个以上债权人,要求公平

5、由法院执行(债务人所在地)

事实状况:指债务人处于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倒闭清算)

法律程序:指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法律程序。(破产清算程序)

2.破产的程序,由谁受理?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企业破产法的作用?

1、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竞争力

2、有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4、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

5、有利于推进市场经济的进程

第五章市场秩序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特点有哪些?

1、专门立法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法群的形式;有关的规定散见于《价格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中。

2、以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主要对象,也涉及限制竞争的行为。

3、集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的规范为一体。

立法目的: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11种)选择、判断题。

1、假冒混淆行为

a、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假冒——相同或相似

b、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

c、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d、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

e、伪造产地的

2、商业贿赂行为

注意与正当的折扣、佣金区别(合法、明示、入账)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意大利进口家具(聚酯漆油漆的)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经营秘密

5、倾销行为。注意有四种行为不属于倾销

6、搭售或其他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商品的行为

7、违规的有奖销售行为P150

8、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的行为

9、不正当的招标、投标行为

10、公用企业和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3.简要回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1、消费的主体---消费者;狭义指---个人

2、消费的客体---商品与服务。

3、消费的类型---生活消费品,但是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生产消费品---受《产品质量法》等法规的保护。

4.消费者的权力(9条)考小题

1、保障安全权(人身与财产安全)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自主选择权;

A、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B、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C、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D、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4、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a、质量保障、b、价格合理、c、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获取知识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5.经营者的义务。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4、提供真实信息,不做虚假宣传

5、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6、保证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7、进行公平合理的交易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8、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

6.争议的解决途径。

A、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e、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倾销:低于成本价出售。(长期积压、鲜活商品即将到期的商品不限)

7.产品质量法的对象。

a、国家通过行政机关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b、生产者、销售者与产品用户、消费者及其受害人之间的产品质量责任关系。

第六章工业产权法

1.工业产权的含义:1. .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法律所保护的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2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在工商等经济活动中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对工业产权应作最广义的理解,不仅应适用于工业和商业本身,而且也应同样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适用于一切制成品或天然产品,例如:酒类、谷物、烟叶、水果、牲畜、矿产品、矿泉水、啤酒、花卉和谷类的粉。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大体上可归纳为: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

2.工业产权的特点(法律特征):1独占性(垄断性、专有性)a、在法定期限内,只有权力人独享,他人若要使用这种权力,必须得到权力人的同意,与权力人否则就是侵权。b、一项权利只能授予一次。

2、地域性:在一定的地域(申请权利的范围)范围之内受保护。一国所确认和保护的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只有在该国领域内有效。如果要在其他国家得到确认和保护,则应按照所在国的法律规定,经申请批准后方能实现。

3、时间性:法律对该权利的保护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保护期限内,这种权力归权力人所有,任何人不能侵犯。法定期限届满,这种权力成为全世界共有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3.专利制度;有利于鼓励、保护、推广发明创造的法律制度。

4.专利法的保护对象。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不同于发现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俗称小发明)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

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7.专利权怎么取得?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未公知与未公用。相对标准:全国范围内未公知未公用;绝对标准,全球范围内未公知未公用;混合标准,全球范围内未公知、全国范围内未公用(我国采用)。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a、能够实施产业制造

b、产生效果(经济与社会)

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专利的审批:发明专利的审查——早期公开、延期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审查: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

华南理工大学自然辩证法概论(2017年度)考点情况总结

自然辩证法概论复习纲要(2017) 第一章 第一节二、三 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与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 二者产生的自然科学基础、主要观点、特征第二节一、三 系统论自然观:系统的几个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系统整体与部分关系 系统结构与功能的关系 生态自然观:生态环境恶化的根源 生态自然观观点与特征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及其原则 第二章 第二节一 科学的内涵与本质特征 第三节一、二 科学发展的模式:归纳主义、逻辑实证主义、证伪主义科学发展的模式及动力第三章 第一节二 何谓归纳法和演绎法?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归纳和演绎的关系如何? 如何理解归纳法的合理性?如何对待归纳法? 第四节一 (了解获取科学事实的方法:观察与实验。) 科学仪器在科学认识中的作用; 观察与理论的关系——观察渗透理论; 实验与理论的关系 观察的客观性问题 第四章 第一节 科学技术与社会变迁;科学技术与人类发展第二节 科学共同体与技术(工程师)共同体的伦理规范

(2)机械的广泛使用;(3)新哲学体系的提炼 (1)物质观:认为一切物体都可以还原为最小的粒子——原子,一切物体都是由原子在粒子间力的作用下,按力学规律形成的,因而也具有原子的基本性质。这种原子论的物质观是经典力学世界图景的理论基础。 (2)时空观:“绝对的、真正的和数学的时间自身在流逝着,而且由于其本性而在均匀地、与任何其他外界事物无关地流逝着,它又可以名之为‘延续性”’。“绝对的空间,就其本性而言,是与外界任何事物无关而永远是相同的和不动的。” (3)运动观:认为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物体具有匀速直线运动的固有性质,并以惯性运动作为全部理论的出发点。 (4)因果观:认为可以把经典力学的因果关系推而广之,用力学模型和规律描述所有运动形式和自然现象的因果关系 (5)相互作用观:认为物质粒子之间或由它们构成的物体之间存在着万有引力,引力相互作用在空间中以直接的瞬时超距的形式传递,并支配着各种天体的运行。 (6)人类统治自然:自然被当作奴隶来统治和压迫;人类企图代替上帝的地位,充当宇宙的统治者和创造者。 [课本] 自然界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世界,物质的性质取决于组成它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微粒的数量组合和空间结构,物质具有不变的质量和固有的惯性;一切物质运动都是物质在绝对的空间和时间中的机械运动,都遵循机械决定论的因果关系,物质的运动来源于外力的作用;自然界的未来发展严格地取决于其过去的历史,不存在偶然性和随机性;人与自然界是分立的。 (1)机械性。承认自然界事物的机械运动及其因果关系,主张还原论和机械决定论。 (2)形而上学性。承认世界的物质性和永恒不变性,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解释自然界,看不到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与变化发展。 (3)不彻底性。虽然承认自然界的物质性,但仍主张“自然界的绝对不变性”、神的“第一推动力”和“合目的”的上帝创造论,使自然科学又回到神学的怀抱中。 静止、片面、孤立、绝对。 无法解释演化问题,最终不得不回归神学的上帝,因此是不彻底的唯物主义。 割裂了不同运动形式之间的联系,无法认识到运动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2. 18世纪末和19 (1)天文学:康德——拉普拉斯星云假说。1755 年,康德的《自然通史与天体论》提出天体的星云演化假说,指出了太阳系不可避免的毁灭,在僵死的机械论自然观上打开了第一道缺口。41 年后,拉普拉斯提出了一个类似的更详细的星云假说,为辩正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形成提供了天文学方面的基础。 (2)地质学:地质渐变论。1830 年,赖尔出版《地质学原理》,提出地质渐变论,以地球的缓慢变化这样一种渐进作用来说明整个地球、地球表层以及植物、动物的变化都是自然力作用和演变的结果。这个学说与有机物种不变假说不相容,同时对“灾变说”进行了有力的批判。 (3)生物学:细胞学说。动植物由细胞组成,打破了物种之间的界线。生物进化论。达尔文《物种起源》说明生物演化的连续性,以自然科学的众多事实彻底驳斥了神创论。 (4)物理学: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19 世纪40 年代,迈尔、焦耳等人通过各自途径发现了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指出了自然界的一切运动都可以归结为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不断转化的过程,打破了形而上学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

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点整理 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2、公平互利原则 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 二、国际经济法的主体 1、自然人、法人与跨国公司 2、国家与单独关税区 3、国际经济组织 三、国际商事惯例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华沙—牛津规则》《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适用范围 (一)公约适用的主体范围 (1)货物的买卖必须具有国际性。 (2)买卖合同与公约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缔约国具有公约所规定的某种联系。(二)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 公约适用的客体范围是“货物买卖” (三)公约排除了以下几种买卖: (1)以直接私人消费为目的的买卖; (2)拍卖; (3)依法执行令状或法律授权的买卖;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和货币的买卖; (5)船舶、气垫船和飞行器的买卖; (6)电力的买卖。 五、贸易术语 装运港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 FOB CIF CFR 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贸易术语:FCA CIP CPT 其它贸易术语: EXW DDP

附: FOB——船上交货、装运港、适用于海运、装上船时风险转移 CIF——“成本+运费+保费”、目的港 CFR——“成本+运费”、目的港 FCA——货物承运人、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货交承运人风险转移 CIP——运费、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目的港 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 六、要约的构成要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 2、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3、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 4、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 七、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得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之前或者同时送达受要约人。 2、撤销,指要约送达受要约人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要约人将要约取消,时期效力归于消灭。(公约第16条规定,在订立合同之前,要约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可是如果要约写明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它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或者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而且受要约人以奔着对该要约信赖行事,则要约不可撤销。) 八、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 1.什么叫自然辩证法?其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性质: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它从自然观、认识论、方法论与价值论方面,研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思想理论基础。 内容: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方法论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仍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织部分。 范围:它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涉及如下广泛的领域:自然界—科学—技术—社会。 体系:自然辩证法的体系和主要内容是: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2.学习自然辩证法有什么意义?结合你自己所学的专业谈谈学习自然辩证法可能在哪些方面对你有帮助。 自然辩证法既是辩证的自然观和自然科学观,又是自然科学研究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改造自然的实践的方法论。辩证法就是哲学在生活中最生动、最突出的体现,展示了辩证法无坚不摧的强大威力。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和普遍规律的学说。这就是说,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引发的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的概括、总结和展望。 自然辩证法作为自然观、科学技术工程产业观和科学技术工程产

业方法论,是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从整体上来把握自然界、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以及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的。 学习自然辩证法的意义:有助于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助于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态度;有助于提高研究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助于研究生树立科学发展观自然辩证法为科学技术研究提供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和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利于科技工作者培养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树立科学的思维方式,增强创新能力;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利于提高科技工作者对科学技术领域中出现的各种哲学社会思潮的分析鉴别能力;学习自然辩证法,有利于科技工作者认识科学技术的本质和规律,加深对我国科技方针政策的理解,从而更加自觉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我认识到:无论是学习和进行科学科学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用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来研究和认识世界。科学技术既是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活动与成果,又是改变人们的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科学技术是人与自然的中介,又是人与人的关系的中介。科学技术研究的辩证法研究和揭示人类通过科学技术实践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一般规律;科学技术发展的辩证法研究和揭示作为一种认识现象和社会现象的科学技术发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自然辨证法可以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启迪,以帮助和促进科学技术的认识和实践。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名词解释 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一定人数的股东所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别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挬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5.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产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期限和地区内享有的专有权。 6.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简答 1.经济法调整对象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即指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体来讲,包括五类:(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 (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5)涉外经济管理关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者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⑵股东出资带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①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采用法定(或称实收)资本制; 多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万,采用折中资本制; ②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股东出资首先必须满足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即不低于人民币3万元;其次,首期出资不仅不低于3万元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剩余部分可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足。 ③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⑶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⑸有公司住所(了解确定住所的法律意义)。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自然辩证法考点重点

★★★★★1.如何理解自然辩证法 定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性质: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它站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上,从整体上研究和考察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在内的自然的存在和演化的规律,以及人通过科学技术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研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的性质和发展规律;研究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自然辩证法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哲理性的特点。 研究内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和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石。 ★★★★★3.创新型国家建设 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为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促进科学技术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建设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的具体体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中国特色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 ★★★★★4.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定义: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及其与人类关系的总的观点;它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本体论基础和方法论前提;它和自然科学发展相一致,并随其每一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改变自己的形式;它在发展历程中,始终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等论争。 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观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具有革命性、科学性、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等特点的辩证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思想渊源包括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理论基础和重要标志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 ★★★★★5.论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 一、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 观点:自然界的本质是一种物质或某几种抽象的东西;自然界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生物是进化的,并在其中分化出了人。 特征:整体和直观、思辨性臆测性、自发和不彻底性。

经济法概论考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考点总结 第一章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之一。它就是指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2、经济法主体的特征: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就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组织,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与市场主体两大类。 ②不同类别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活动宗旨具有质的区别。作为经济法律主体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的活动宗旨就是实现对市场经济的管理与调控,而市场主体的活动则就是以盈利为目的。 3、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①国际经济管理机关:又分为综合经济管理机关,部门经济管理机关,只能经济管理机关,经济监督机关,经国家特别授权的政企合一的组织 ②市场主体:又分为法人(法人就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公民(自然人) 4、法人:法人就是相对于公民的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我国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就是具有民事权利与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与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法人的条件: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与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法人的分类:①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而非企业法人(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具有直接从事经济活动的宗旨) 7、经济法的内容: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 8、经济法上的权力: 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进行各种经济管理活动或者其她经济活动。 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根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可以要求负有义务的一方做出一定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以保证实现自己的意志或利益。 ③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她人的行为而使自己的权力不能实现或者遭受损害时,有权请求有关国家机关予以保护。 9、经济法上的义务: ①承担义务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必须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惊醒一定的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以实现特定权利主体的权利。 ②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仅以法律或者合同规定的范围为限。 ③经济法上的义务就是以一种法律约束,义务人必须自觉履行,若不履行或者旅行不当,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0、经济法权利的种类:最重要的权力就是经济管理权。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两大类。 11、经济法的客体:就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经济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自然辩证法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它站在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1)从整体上研究和考察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在内的自然的存在和演化规律,以及人通过科学技术活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普遍规律;(2)研究作为中介的科学技术的性质和发展规律;(3)研究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哲理性的特点。它是从具体科学技术认识上升到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的中间环节,是联结马克思主义与科学技术的重要纽带。 自然观;科技观;科技方法论;科技社会论;中国科技观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具体体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关键。 【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及其与人类关系的总和的观点;它是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本体论基础和方法论前提;它和自然科学发展相一致,并随科技发展而改变形式;它的发展历程始终存在着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等论争,并由此推动其演化和进步。思想渊源: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和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理论基础和重要标志: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观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核心;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具有革命性、科学性、开放性和与时俱进等特点的辩证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 体现在具体的物质形态中;自然界处于永恒的产生和消灭中,处于不断的流动中,处于无休止的运动和变化中,人和其他动物都来源于自然界。主要特征:直观性、猜测性、思辨性等。作用: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形成的思想渊源。2从某一方面为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缺陷:1受原始宗教和神话影响,存在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2受当时自然哲学限制,不能在细节上科学具体地说明自然界,缺乏科学论证和严密的逻辑体系。 物质的性质取决于组成它的不可再分的最小微粒的数量组合和空间结构,物质具有不变的质量和固有的惯性;一切物质运动都是物质在绝对的空间和时间中的机械运动,都遵循机械决定论的因果关系,都是来源于外力的作用;自然界的未来发展严格地取决于其过去的历史,不存在偶然性和随机性;人与自然界是分立的。主要特征:1.机械性2.形而上学性3.不彻底性。作用:1.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奠定了唯物主义思想基础。2.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形成提供了方法论前提。缺陷:1.它把自然界看成一架机器,各种运动都归结为机械运动,抹杀了物质运动形式及其性质的多样性,割裂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固有联系;2.以孤立、片面、静止的思维方式考察自然界,否定了辩证的思维方法;3.认为自然界是绝对不变的,物质运动和自然界的合目的性创造都来自上帝。 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2自然界是在永恒的流动和循环中运动着;3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意识和思维是人脑的机能;4实践是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界的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能动的活动,成为人类存在的本质和基本方式;5认识自然界要遵循客观性原则。主要特征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②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③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④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⑤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3、经济法律事实 (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调整关系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履行经济职责的义务、依法从事经营的义务、接受合法监督的义务、依 法纳税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 (4)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经济法律事实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直接原因。这种现象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特征:营利性、法人性、法定性。 5、公司的种类 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其中公司制企业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有限性是指股东都以其出资的多少对公司负责,而没有对公司的债务清偿的无限连带责任。 6、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责任的有限性、封闭性、设立程序较为简便、组织机构的设置比较灵活、人资两合性7、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人数50人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①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②缴纳出资的期限,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③出资方式,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物资作价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出资。④货币出资额的要求,全体股东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3)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8、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9、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指其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股东人数的限制性、资本的股份化和形式的证券化、责任的有限性、信用基础的资合性、经营状况的公开性。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总结 一、简答题 1、自然辩证法含义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的一般发展规律,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基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和总结。自然辩证法是就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内容 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一个完整的科学学说体系,它的研究内容有:(1)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自然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界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根本观点,它旨在对自然界的存在方式、演化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作出科学的说明。 (2)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技术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根本观点,反映了自然观和社会历史观的统一。 (3)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从辩证唯物主义立场出发,总结出分析与综合、归纳与演绎、从抽象到具体、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等辩证思维形式,并且汲取具体科学技术研究中的创新思维方法和数学与系统思维方法等根本方法,对其进行概括和升华,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方法论。(4)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论。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论是从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出发,探讨社会中科学技术的发展规律,以及科学技术的社会建制、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等的普遍规律。 自然辩证法的四部分内容,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共同揭示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的本质。 3、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基本思想、主要观点、特征 (1)基本思想: ①唯物论与辨证法的统一 ②自然史与人类史的统一 ③天然自然与人化自然的统一 ④人与自然能动性和受动性的统一 (2)主要观点: ①自然界是先在的和历史的自然界 ②自然界是相互联系和变化发展的自然界 ③用辩证的思维认识世界 (3)特征:实践性、历史性、辩证性、批判性 4、系统自然观的特征 系统性、复杂性、演化性、广义性 5、人工自然观的特征 主体性、能动性、价值性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最新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自考国际经济法概论复习重点 题型:单项选择题20*1’+多项选择题10*2’+简答题3*5’+论述题2*15’案例分析题1*15’ 1.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新兴的法律部门。 2. 国际经济法的特征 主体: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自然人和法人。 调整的对象: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私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各国国内有关法律法规。 3. 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1)国际商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市民法和万民法(调整罗马人和外国人之间的关系) (2)国家经济公法的产生与国际协调(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阶段,国内和国际经济关系的巨大变化) *资本输出与跨国公司的产生于发展 *国家干预经济 *国家间经济矛盾的加剧和尖锐化 (3)普遍性国际组织的产生与国际经济立法的发展

普遍性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的产生。1944年《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1947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构成国际经济体制的三大支柱。标记国际社会进入了用多边条约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新阶段。***新独立国家的兴起与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 ***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区域性和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 4.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1)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 (2)国内法方面的渊源: 统一制:制定的国内经济法统一适用于涉内与涉外各种经济关系。如,美、英、德、日本 分流制:调整一般民事法律关系的民商法仍实行统一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则内外分流。发展中国家。 5.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该原则 ***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自然辩证法知识点(研究生)

老师点题:生态环境所面临的问题、伪科学的泛滥、高技术中的伦理问题 1-1、自然观 “自然观”是人们对自然界与人的关系的根本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旨在对自然界的存在方式、演化规律以及人和自然的关系,作出唯物的同时又是辩证的说明。系统自然观与生态自然观,反映了人类最新的认识成果。 1-2、什么叫自然辩证法?其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自然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与活动进行哲学概括与总结的产物。 对象: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性质: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它从自然观、认识论、方法论与价值论方面,研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思想理论基础。 内容: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方法论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仍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织部分。 范围:它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涉及如下广泛的领域:自然界—科学—技术—社会。 体系:自然辩证法的体系和主要内容是: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1-3、什么叫自然辩证法?其性质和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自然辩证法是研究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一般规律、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的科学,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于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成果与活动进行哲学概括与总结的产物。 对象: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性质:是一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思维科学相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它从自然观、认识论、方法论与价值论方面,研究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是科学技术研究的思想理论基础。 内容:主要以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为研究内容,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方法论是自然辩证法的基石,自然辩证法仍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织部分。 范围:它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涉及如下广泛的领域:自然界—科学—技术—社会。 体系:自然辩证法的体系和主要内容是: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与社会。 1-4、为什么说辩证自然观的创立实现自然观的历史的革命性变革? 答:克服了古代朴素辩证法自然观的局限性(直观性、思辨性、猜测性),吸取了它关于自然运动、发展和整体联系的思想,坚持了唯物论,告别了用神话来解释世界。以近代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为依据(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生物进化论,细胞学说等),批判了机械唯物主义自然的机械论、形而上学的不彻底性。为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观、科学方法论、和科学与社会的研究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为科学与技术的研究提供了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与价值论的理论前提;为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结合提供了理论依据。(补充的部分) 1-5、自然演化的自组织机制。自组织理论及其意义 答:自组织是自然界物质系统自行有序化、组织化和系统化的过程。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通过其与环境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能够形成有序的结构,或从低序向高序的方向演化。开放性、远离平衡态、非线性相互作用和涨落,是自然界物质系统演化的自组织机制。 通过对自组织理论的认识,我们可以分析现在的各个国家甚至社会的发展。我们在对自组织理论有更深入了解的同时,还可以将得到的实际经验应用到社会中去,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 1-6、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的关系,有没有本质区别? 答:天然自然是大自然中已经存在的并且未经人类利用的自然。人工自然是人利用或改造天然自然,创造天然自然中所不存在的人类文明,可分为两类:①人工自然界,即人工生态系统;②人工自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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