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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考场纪律

面试考场纪律

面试考场纪律

一、考生在面试当日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场。考生迟到15分钟、随意离开考场和缺考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通迅工具等。

三、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格遵守时间和考场有关规定。

四、考生在候考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向考务人员打听考试内容,不得到候考室以外的地方谈论、逗留。

五、面试时,考生要按照考官的要求回答问题,面试完后,不得带走试题签和稿纸。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到考室外指定的地方等候成绩通知,接到成绩通知后立即退出考场,不得返回考场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七、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浅谈管理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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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 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 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 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

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2010年*市*局遴选公务员面试 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5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4 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_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_工作负直

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_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_规定,严守秘_,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面试时间。 7.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作为考生的表率。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考试工作纪律)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全国计算机二级笔试和上机考试考场规则

笔试和上机考试考场规则 一、笔试考场规则 1.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军人使用军人身份证、未成年人使用户口本)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磁盘,以及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和计算器、手提电脑、PDA等辅助工具和其他物品;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4.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级别、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与监考员说明情况。 5.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看试卷,不得在试卷、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6.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45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7.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8.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或钢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9.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采用网上评卷的级别,必须采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11.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铃响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 二、上机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考前30分钟到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核验考生准考证、身份证。考生持持准考证、

考试考场纪律

考试考场纪律 一、学生应在考试前做好准备工作,备足文具,并在考试前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能参加该场考试。 二、学生应按要求持身份证(或一卡通)、学生证(两证)参加考试,进入考场时必须出示证件。考试期间应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备查。 三、不得携带书本、笔记、资料和草稿纸参加闭卷考试。 四、在考试过程中要尊重监考人员,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调动,按规定的座位就坐。 五、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或其他需用铅笔答题的除外),如遇字迹模糊不清或缺页等情况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询问周围考生。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如确需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七、考试时间终止应立即停止答卷,并按统一指令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整理好后,等待监考人员收取。收卷完毕,监考人员宣布退场后方可离开考场。 八、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纪行为: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监考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九、学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作弊行为: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如MP3、MP4、电子辞典、计算器及其他具有存储和浏览功能的电子产品)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如携带开机状态的移动电话、微型耳机、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期末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按《教师监考信息表》的要求,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提前15分钟到场,开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在开考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按学院提供的考生名单顺序排座,清点参加考试学生人数。 2.清理考场,宣布考场纪律,提醒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上交;核查考试证完毕后依次发放答题纸和试卷。 二、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关闭手机,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得坐下监考、不准抄题评卷等。 三、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学生对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发现考生违纪或作弊时,应及时终止其考试,扣留违纪或作弊证据,并在《考场记录》上如实填写舞弊情况和处理意见。考试完毕立即向院长和教务处汇报。 五、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人员守则》和《考场规则》,并严格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要注意掌握考试时间,并于考试结束前15分钟时提醒考生。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缩短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按要求当场清点试卷和答卷,确认收回数与发放数相符,如实填写考场记录,对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应有明确记录。考试材料按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考务办公室,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密封卷头。 七、监考人员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期末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必须持考试证参加考试,在指定座位就座后将证件放在座位外侧。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一律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半小时内原则上不得退场。 二、考前,监考教师要认真清场。课桌上及抽屉内不得留有任何书籍、纸张等。清场、核查证件完毕,提前五分钟依次发放答卷纸、草稿纸、试卷。闭卷考试,除教师指定的必备工具外,教材、参考资料、笔记本、卡片、纸张及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进考场(经教师同意使用的计算器和各种计算用表及工具书一律自备,不得交换使用);开卷考试,只准携带教师指定的参考资料等;口试、实验操作考试抽签,以一次为准,不得要求更换考签。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检查试卷类型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缺页和印刷等问题(如遇试题漏字、印制不清楚时,可在原座位举手示意,经监考教师允许后可轻声询问,但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与答题有关的内容。),然后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学号、科目、学院和专业年级。考试过程中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随意讲话、起立或走动。考生提前交卷,应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放在座位上,举手示意,待监考教师清点试卷、答卷、草稿纸无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离场。 当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 四、考生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场的,须经监考教师同意,由一名监考教师陪同方可离场。在同一时间内因故暂离考场只限一人。 五、考试时间一般不延长,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须经教务处处长批准。 六、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试(闭卷)开始后,发现有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资料、草稿纸在其附近的; 2、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场附近或者学校禁止的区域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监考教师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细则

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提高笔试工作水平,保证笔试工作质量,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考试。 第三条宜昌市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笔试考务工作由人社部门委托所属的人事考试机构或者由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第四条笔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笔试工作应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笔试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笔试内容与程序 第七条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职业能力和其他相关知识。专业科目内容主要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其它专业知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中所占比重,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公共科目所占比重原则上不低于40%。 第八条笔试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笔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考务小组; (二)制定笔试方案并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三)编制笔试试题及准备相关考务资料; (四)培训考务工作人员,做好笔试准备; (五)组织笔试; (六)组织阅卷; (七)核分、登分; (八)公布笔试成绩。

第三章方案制定与命题 第九条笔试方案由人社部门委托所属的人事考试机构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经人社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笔试方案主要包括笔试的时间、地点,考场设置、考试规则、考务安排及笔试的组织机构等内容。 第十条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应加强公共基础知识和部分专业基础知识的考试题库建设。 第十一条笔试命题实行全封闭,命题过程由人社部门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 招聘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笔试命题由本级人社部门所属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招聘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由本级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组织专家集中命题。公共基础知识命题由人事考试机构负责;专业基础知识命题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或委托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命题组卷及印制由人社部门所属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第十二条命题原则 (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原则。 (二)“为用而考”原则。 (三)以客观题为主原则。 (四)突出选拔性原则。 (五)语言精练明确原则。 (六)题量适度原则。 第十三条命题人员及要求 (一)成立命题小组,人事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命题组长。 (二)命题人员应为行业领域专家或业务骨干。 (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命题应按招聘公告中公布的考试范围编制。公共基础知识从题库中抽选确定;专业基础知识的初始命题数量至少为试卷题量的三倍,组卷时进行必要的筛选和重新组合,经命题组长签名后方可定稿。 命题人员根据定稿试题拟定参考答案供阅卷参考,答案应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命题工作纪律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附件6.10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面试时间。 7.在面试过程中,考官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一举一动都要

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

笔试须知及考场规则 各位考生: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的要求,本次考试采用线上笔试的方式。请大家仔细阅读以下内容,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一、本次考试需要考生准备以下硬件设备:带有摄像头、麦克风、音响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支持下载软件及上网的智能手机;为了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请确保正式考试的硬件设备在考前进行过模拟试考。 二、考生需在独立、安静、封闭的环境进行在线笔试,作答背景不能过于复杂,光线不能过暗,保持正常光线;不允许在网吧、宿舍等公共环境作答,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生成绩。 三、考生要保证网络环境的稳定、硬件设备的电量充足、视频设备的正常显示,可使用 Windows或 Mac系统的电脑,网络、电力、硬件设备出现的问题和耽误的时间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为确保笔试系统稳定,请使用360极速或谷歌浏览器作答,宽带网速建议在10M以上(考试前请考生准备好备用考试设备及网络热点,以防考试中设备及网络故障影响考试)。 五、考前试测(模拟考试)准备: ①电脑试测笔试系统 测试设备:笔记本电脑或带有外置麦克风和扬声器台式机电脑; 测试方式:请考生根据收到的短信内容提示进行测试(模拟考试)。

考生通过准考证中“模拟练习”链接进行考试设备和系统测试,测试过程中请确保考试界面左上角实时摄像人物处于居中位置,如摄像区域未出现自己的画面,请检查谷歌浏览器设置-隐私设置和安全性-摄像头功能是否开启(考生需提前检查设备拍照功能、网络、浏览器等情况,防止考试中软硬件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正常考试)。 ②手机登录腾讯会议测试 考生需要提前用手机下载腾讯会议,试测的时候没有会议ID,考生自行预定会议,进入会议后打开“视频”,将手机放置在可以拍到自己作答环境及全身的位置即可(大概在自己侧后方位135度)。 在正式笔试前,将通过短信或邮箱的方式下发腾讯会议号,考生需在临考前3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间,确保自己手机麦克风和声音是关闭状态,视频开启状态后,将手机放置在与试测时一样的位置即可(大概在自己侧后方位135度)。 六、考试形式为在线考试,双摄像头监控(考试系统和手机腾讯会议实时监控)。考生除了身份证、白纸、笔之外,严禁将各类资料及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座位,考试过程中如发现以上物品未放置于指定区域的,则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请将电脑摄像头功能和麦克风打开,确保监考人员正常监考,考试期间不允许离开监控范围,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考生成绩。 八、考生请考前30分钟通过个人短信或邮箱链接登录考试界

关于针对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附件6.10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考场纪律

一、学院考试纪律 1、每个学生每学期都必须按教学执行计划的安排按时参加各种课程的考核,凡无故缺考者,不准予参加该课程的学期补考。 2、对于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凭医院证明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在考试过程中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经监考教师同意后,到校指定医院就医,凭当日医疗证明办理缓考手续,学生缓考可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成绩按卷面成绩记载,学生缓考需填写缓考申请书经批准后方可缓考,考试后补办的病假证明一律无效。 3、擅自缺考、考试不交卷或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同时取消补考资格。 4、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期末考试, 5、学生应在规定考试时间开始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入座,单人单桌,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学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挪动位置。 6、学生凭学生证参加考试,遗失学生证的,可用身份证代替。 7、学生迟到20分钟,取消考试资格,作旷考论处。考试5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试期间,学生不得离开考场; 8、学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时,非考试文具用品一律不得带入座位。答卷纸和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不准带入、使用个人自备纸张。所有的考试禁止学生使用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如文曲星、掌上电脑等)。 9、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携带的移动通讯设备必须关机上交监考教师处,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学生应将答过的试卷有字的一面向下放置。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回试卷和草稿纸,并填写姓名、学号、班级,经监考教师验证后方可离开考场。学生交卷后,不准在考场内和考场附近逗留、喧哗。考试结束信号发出(或铃响)后,应停止答卷,等待监考教师收卷,不得故意拖延时间。学生不交卷,按缺考处理。不交卷而又谎称已交者,给予纪律处分。已经带出考场的试卷作废。 10、考试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以违犯考场纪律处理,给予“黄牌”警告。 (1)参加考试未带任何有效证件,或迟到二十分钟以上,经劝阻不离开考场; (2)闭卷考试时将书包、书籍资料、笔记本、草稿纸、垫板和带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等物品带入座位; (3)在考场内随便说话,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者。 (4)企图偷看他人试卷,企图抄袭他人答卷者。 (5)有明显作弊倾向被监考人员警告两次(含两次)以上; (6)不按时交卷或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 (7)交卷后在考场附近谈论考试内容,直接影响他人考试,或大声喧哗,扰乱考场秩序; (8)不服从监考老师监督、劝告和管理; (9)经监考人员和有关部门认定确属考试违纪的其他行为。 11、考试时有下列情节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红牌”警告 (1)以各种方式(包括使用各种计算、通讯工具)传递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和答题方法等;(2)抄录书籍、笔记或小抄者或在考生座位、衣服、文具、身体等处发现有与考试课程有关的内容; (3)冒名顶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考; (4)互相交换试卷或拿他人试卷抄袭; (5)延时交卷并向他人询问答案和答题方法; (6)交卷时,向他人提示或提供答案和答题方法; (7)在一门课的考试中受到两次被黄牌警告者。

考试规则(笔试)

考试规则(笔试) 1.考生在考前25分钟(第一单元: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室,并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到,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右上角,以便核验。 2.参加纸笔考试的考生应自备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铅笔刀,其他任何书籍、纸张、计算器、手表、手机、手环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以及一切与考试无关但有作弊嫌疑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室。 3. 在监考员启封试卷袋前,考场内准考证号为首位和末位的两位考生负责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并签字。 4.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在考试规定时间前完成答题或要求提前结束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务人员的监管下,在警戒线区域内指定地点等待,等待期间不得使用通讯工具,考试结束后方能离开。 6. 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首先检查答题卡是否有印制质量问题或脏污折叠,检查试卷页码是否连续、完整,是否有印制质量问题,核查试卷封页右上角试卷标识码与页内页眉外侧标识码是否一致等情况。如有问题,应举手向监考员申请更换,考试一旦开始,不得申请更换。 7. 考生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无误后,应按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在试卷封页上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和考室号,在试卷第1页的指定位置上填写姓名,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区、考点、试卷标识码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准确将试卷标识码、准考证号和考试单元相应的信息点涂黑。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承诺内容,并用黑色签

字笔在签字栏内签名确认。用2B铅笔填涂答题信息点。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凡不按要求使用2B铅笔填涂信息,或错涂、漏涂、涂写过浅、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答题卡,导致信息判读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试卷、答题卡损坏的不予更换备用试卷和答题卡。 8.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员解释试题,如遇问题,可举手询问。外籍或台湾、香港、澳门考生进入考室后,必须使用普通话。 9. 考生在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窥;不准吸烟。 10.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再次核对试卷封页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和考室号是否填写正确,试卷第1页上的姓名是否填写正确,答题卡上的姓名、试卷标识码、准考证号、考试单元是否填涂正确,核对无误后,将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课桌上,严禁带出考室。 监考员回收试卷和答题卡后,考生须在《考生签到签退表》上签退,对于未签退的考生,如发生答题卡丢失造成考生没有成绩的,后果由考生承担。监考员清点答题卡和试卷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11.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监考工作。对违法违规的考生,将依据《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精品)

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一、理论计算机考试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监考人员宣读考试规则和应试人员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对考生身份进行核验,在签到表上签字按手印,发现非本人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允许离开候考室,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允许在考场及候考室逗留,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2.考生可以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严禁携带各种书籍、资料,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进入考场。已带入考场的按照作弊处理。 3.考生按照签到表顺序进入考场,依次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登录系统进行考试。点击登录考试按钮前须调整好摄像头,并在视频调整窗口显示考生完整头像,进行考前抓拍。考试客户端不能接入互联网,考生不得查阅本地或局域网内的考试题目和资料。考试结束提交考卷时,应同时对准摄像头,显示完整头像,进行头像抓拍。系统抓拍图像不清晰完整有效的,按照替考处理。 5.考生未在候考室签到及中途离开候考室的,不能参加考试。 6.考试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举手示意监考人员,

依监考人员指示进行相关操作,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关机、冷热启动、复位等操作。 7.考生不得中途离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离场,须经监考人员准许。 8.每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考试结束、时间到系统会自动交卷,考生此时应禁止任何操作。 9.考生答题结束后,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征得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安装、删除程序,爱护机房设备。 11.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在考场内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作弊,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12.违反考场规则的按照《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理论纸质考试考场规则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开始入场,入场时须经监考人员身份核验。考生不得以伪造证件或由他人冒名顶替入场。开始考试20分钟后,未入场考生不得入场。 2.除必要的考试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籍、资料,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无关设备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按照作弊处理。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建立良好的考试秩序,杜绝考试作弊事件发生,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考生必须携带附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如发现有替考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对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分别给予相应处分。迟到2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程考试,按旷考处理。 2.监考教师在考前要认真核查带照片的证件,除教师指定必须携带的考试工具和笔墨外,学生不得自带其它学习用具、纸张和书籍进入考场;不得带手机、传呼等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3.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按监考教师指定的顺序就座,拒不按监考教师安排座位就坐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根据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考生考试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须经监考教师同意方可离开,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离开考场。 5.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因病须持有校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字后生效。如事情紧急无法提前办理缓考者,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在考试前第一时间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缓考手续应于当日补办,否则视为无效,按旷考处理。考试开始后除因突发疾病不能坚持考试者可凭当日医疗证明补办缓考手续外,不得申请缓考。未经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6. 监考教师需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需填写《监考教师调整申请表》(教务处网站—教师专区下载),按相关要求办理调换教师手续。 7.监考教师应严格履行监考职责。发现学生有作弊倾向时,应及时提醒、制止,避免学生犯错误。对于已作弊的学生,监考教师应保留证据,并立即停止其考试,填写《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登记表》。如违纪学生拒绝在《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登记表表》上签字,可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考教师写明情况,并签字确认。监考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后将此表原件、违纪作弊材料、学生试卷交至教务处,经教务处转交学生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巡考教师发现学生作弊而监考教师未尽职责时,学校追究其监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doc

考场规则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结合我办本次招聘考试实际,制定本规则,供全体考生遵守: 一、考生须自备黑签字笔等文具参加笔试(试室内不允许相互借用文具)。 二、考生须提前3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试室,签到后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供工作人员核对。 三、进入试室后,考生须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电子、数码设备,以及书刊、资料、纸张〈纸条〉等)放在试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机须确认已关机或已设置为无声状态、闹钟功能已取消)。 上述物品如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即视作违规。贵重物品不要带进考场,招聘方不承担保管、赔偿责任。 四、考生领到答题纸、答题卡后,先在答题卡上正确填写(填涂)编号(即准考证号),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准确填写准考证号、姓名等信息。领到试卷后,须在试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要求工作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题、答题纸发放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破损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要求更换。 六、客观题的答案必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主观题的答案必须写在指定位置上。须保持答题卡、答题纸的整洁,不得出现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符号。 七、开始考试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开始考试30分钟后,方可提前交卷。提前交卷的考生须举手向工作人员提出,经工作人员清点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草稿纸并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试室。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 八、开考后30分钟后才允许考生上卫生间。考生上卫生间须先举手向工作人员报告,获准后方可离开座位。考生上卫生间期间,不得私下与外界联络, - 1 -

考试纪律规定

七、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的规定 一、考试纪律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敖畅、在制定位置就坐。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准参加该课 程考试,按旷考处理。考试进行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必须携带考试卡、学生证。闭卷考试不得接待任何书籍、手册等资料。 开卷考试只能携带主考教师制定的书籍、手册等资料; 3、在考试过程中,考生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4、考生必须按时胶卷,不得拖延时间。交卷后,考生应按考场指令离开考场; 5、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人员允许,考生不准胡杰任何文具及其他物品,如试题字迹不清或 有疑问时,考生之间不准互相询问,应举手示意,由监考教师负责处理; 6、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以任何接口和方式找任课教师查卷、查分,不得要求教师提分。 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并由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考生公布; 7、不准违纪考生或其委托人唯独访求监考人员讲情或要求从轻处理; 8、考生不得擅自缺考(如因病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者,按《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 定》第二十条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场内考生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 设备(如电子词典、通讯设备等)带入考场考试座位或身上的; 2、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3、手中持有试卷的考生主动与另一考生讲话,后者没作回答(不论讲话内容是否与考试内 容相关),绮主动讲话的; 4、考试时间内打手势、暗号的; 5、考试时间内窥视他人试卷者或为他人窥视其试卷提供方便的; 6、考试时间内在考试的课桌上、身体上涂写与考试相关的文字与符号的; 7、考试结束时不按时交卷,拖延考试时间的; 8、未经监考人员允许借文具的; 9、未经办理考试手续擅自离开参加考试的; 10、未经监考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 11、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12、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答题纸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 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13、不服从监考人员指挥,影响考场秩序的。 三、考场内考生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 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现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试试了考试作弊行为: 1、课程闭卷考试时,将带有字迹的纸张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垫在试卷下面或我在手中 的; 2、考试过程中考生之间谈话的(不论谈话内容与考试是否相关,也不论是否动笔);

模拟卷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Using the research method of literature, means of observation, behavioral approach, conceptual analysis and the pattern of information-seeking of local and overseas were analyzed and compared, Basic pattern strategies of technology information-seeking 附件 20××年广州市××面向××公开选拔×× 面试考务人员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一、主考官、考官工作职责及纪律 (一)面试成立评委会 面试评委会由×人组成,包括主考官1 人,考官×人。 (二)主考官职责 1.主考官是面试评委会的第一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3.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维持考试秩序,规范和协调考官的工作。 4.面试实施过程中,宣读试题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内容。 5.能够准确辨别考生回答内容中的正确信息和错误信息。 6.在第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组织评委会进行初评合议,统一评分标准,根据测评要素对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 7.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暗示。面试结束后,不得随意对考生进行追加提问。

8.指导面试考官和其他考务人员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把握面试时间。 9.负责对面试试题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对面试保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考官职责 1.明确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 2.对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根据统一的评分标准和测评要素,对考生面试情况进行独立打分。 3.对面试保密工作负责。 (四)工作纪律 1.遵守面试回避制度和有关考试保密规定,严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任何考试内容。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作风正派,不徇私情,时刻持有公平、公正心;评分时实事求是,不得搀杂其他主观因素。 3.主考官和考官在初评时是平等的,每位考官都可以发表意见,如有分歧,由主考官进行仲裁。 4.应当熟练掌握题目的评分标准,不能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在考试过程中如对评分标准有疑问,先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把问题记录下来后统一由主考官向市公选办汇报。 5.必须按照既定的面试程序和要求实施面试,不得随意变更面试程序、面试题目和要求。 6.对面试时间的掌握要公正、平等,不得随意缩减或延长

最新中学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资料

中学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西宁市虎台中学期期末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做好期末考试工作,根据西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进行西宁市中学20XX—20XX 学年度第二学期末调研测试的通知》66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虎台分校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请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一、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的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务工作。 组长:冯永清、曲永臻、陈德峰、孙西宁 组员:李铁英、郭海宁、司忠献、张生梅、季立新、严文明 考务办公室主任:李铁英 考务人员:季立新、董渝宁、刘梅花 考务办公室设在四楼教务处 二、考试安排 1、考场安排:本次考试共设12个考场,初一年级3——5班、初二年级1——4班、初三年级4——6班、物理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初一年级和初二年级学生按考号安排到

初一、初二、初三年级教室及物理、生物实验室考试。班主任按要求在7月17日下午布置好考场,及座位号的粘贴; 2、考试时间和科目安排: 3、监考工作安排: 监考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必须按《监考表》的安排监考,不允许调换监考场次、时间,如需调换,须教务处同意,否则按私自调课处理; 监考教师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考场钥匙,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提前5分钟发卷。英语考试监考教师必须提前将考场多媒体打开,做好听力播放的准备工作,开考5分钟开始播放听力。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示学生考试结束时间;考试终了方可允许交卷,考试结束后将教室的门窗关好,将试卷、钥匙交到教务处。 监考教师应指导并检查考生在正确位置上填写姓名、考号、班级等基本信息。 监考时,不允许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杂志、看报纸、做考卷、批改作业、批改试卷、接打电话、教师间交谈等。 监考过程中,要加强巡查。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行为,对于作弊事实进行记载,并及时通报巡考领导,交由政教处处理。学生作弊行为未及时发现者,一经学校发现,

面试考场规则之七

面试考场规则 1、面试考场和候考场应保持整洁、卫生。周围环境应保持安静,不得有人在考场门、窗附近大声喧哗或偷听、偷窥。考场内除考官、监督员、计分员、考生外,其他人员谢绝入场。 2、考生和工作人员须在开考前提前20分钟到达候考场,考官须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候考场。面试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考生,除非用人单位的责任,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场。 3、除身份证、准考证外,严格考生携带任何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可提供考生所需的笔、纸等物品,但要及时收回,不得带出考场。 4、考试开始后,场内所有人员均须关闭通讯工具,除主考官同意外,严禁在考试过程中与场外联系、沟通。 5、考官应精神集中,尊重考生,不得在考生回答问题时擅离岗位;不得对考生做任何提示性动作;不得东张西望、交头接耳,影响考生情绪。 6、主考官负责试题的主要提问,根据计时情况宣布考试的开始和结束,负责考场纪律的执行情况。 7、其他考官在主考官提问时不得随意插话。如确有必要,可在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后,征得主考官同意,补充提问。 8、为了保证评分的公正性,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考官也不得询问考生的姓名、职位号、考号等个人信息。 9、各考官应独立打分,考官之间不能互相议论,任何人不得干扰或暗示考官打分。 10、计分员应细心、负责,做好考分的统计和保密工作,评分统计表经复核无误后,由考官、监督官、计分员、核分员在评分统计表上签名以示负责。 11、考生面试完毕后,在附会议室静候片刻,待领取面试成绩回执后,应迅速离场,不得与候考场的考生接触。 12、候考场应有专人负责。考生进入候考场后不得随意离场,进出洗手间须有工作人员陪同。 面试考场规则宣读完毕,请各位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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