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际经济法考前题

国际经济法考前题

《国际经济法》2012年4月考试考前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融资方式的是()。

D.国际直接投资

2.从实践来看,目前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多采取()。

C.浮动汇率制

3.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把残存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请求取得全部保险金额,称为()。

D.委付

4.下列关于技术贸易的表述正确的是()。

D.技术贸易是以技术为标的的贸易,与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关系密切

5.国家对国际贸易的法律管制包括国家对()。

D.国际技术贸易、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的管制

6.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是()。

B.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国际投资法组成部分的是()。

D.国际政府间机构拟定的有关跨国投资活动的建议性文件

8.委付成立后,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应当按()。

C.全部损失赔偿

9.ICSID对投资争议的仲裁()。

B.仅限于因国际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议

10.从违约的程度上,可以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卖双方的违约类型分为()。

D.根本违约和一般违约

11.ADR是通过诉讼和仲裁之外的方法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各种程序的总称,其()。

D.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于诉讼和仲裁程序

12.许可证协议的标的是()。

A.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

13.借款人向贷款人承诺在偿还贷款之前将不得在其资产和收入上再行设定任何抵押权的条款属于约定事项中的()。

D.消极担保条款

14.下列有关承诺的表述,正确的是()。

C.承诺逾期到达要约人的不是一律无效

15.货物经由二艘以上船舶运输至目的港,而由承运人在装运港签发的全程提单是()。

B.转船提单

1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和第十四条规定了成员国负有()。

B.取消和限制外汇管制的义务

17.国际债券在本质上是一种()。

B.债权凭证

18.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负责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的机构是()。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属于国际服务贸易方式的有()。

A.跨境提供

B.境外消费

C.商业存在

D.自然人存在

2.下列选项中,属于非关税壁垒的措施有()。

A.关税配额

B.绝对配额

C.外汇管制

D.政府采购政策

3.下列选项中,属于纳税人进行国际避税的主要手段是()。

A.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

B.通过征税对象的内部交易进行国际避税

D.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

E.跨国纳税人利用投资形式进行避税

4.下列关于海上货物保险单的表述正确的有()。

B.保险单中应当载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内容

C.保险单可以自由转让

E.保险单的转让与转让时货物是否灭损没有关系

5.从各国实践看,关税征收的方法主要有()。

A.从量税

B.从价税

C.混合税

D.选择税

6.下列选项中,属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的范围有()。

A.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B.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C.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及救济

7.下列选项中,属于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缔约国法院可主动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况有()。

A.仲裁裁决依据执行地国的法律为不可通过仲裁解决的事项

C.承认与执行此项裁决与法院地国的公共政策相抵触

8.我国的境外股票融资中普遍采用的结构和类型有()。

A.境内上市外资股结构

C.境外上市外资股结构

E.存托证境外上市结构

9.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对约定的风险造成的损失、费用进行赔偿。这里的风险包括()。

A.海上风险

B.一般外来风险

C.特殊外来风险

10.国际实践中,ADR解决争议方式的表现形式有()。

A.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

C.第三者进行调解

E.模拟法庭

11.我国外贸经营者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其他缔约国当事人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采取的形式有()。

A.合同书

C.信件

D.行为

E.电子邮件

12.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国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国内法措施的有()。

B.实行评估所得制度

C.采用独立竞争的原则

D.强化税务的会计审计制度

E.加强国际税务申报制度

13.在Incoterms2000规定的CIF术语中,卖方的义务主要有()。

B.按通常条件自负费用订立运输合同

C.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至船上

D.自负费用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海运保险

E.向买方提供保险单

14.对国际货物贸易法律管制的正确理解包括()。

D.各国关于管制本国对外货物贸易的法律制度大多具有强制性

E.出口管制措施是国际货物贸易法律管制的重要内容

15.下列选项中,属于能够体现税收管辖权法律特征的是()。

B.税收管辖权受国家主权范围的限制

E.各国享有平等的税收管辖权

1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限制性商业条款的是()。

A.不合理地限制受让方产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价格

B.限制受让方从其他渠道获得类似的技术

D.限制受让方继续改进引进的技术

E.要求受让方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

17.根据《Incoterms2000》的规定,在下列贸易术语中,风险转移以装运港船舷为界的有()。

C.FOB

D.CIF

三、名词解释

1. 商业存在

解答:

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形式提供服务--在进口国设立机构,如保险公司等。

2. 国际项目融资

解答:

国际项目融资是指国际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国际融资类型。

3. 限制性贸易做法

解答:

指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对国际贸易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及其经济发展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或者通过企业间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协议或安排,造成了同样影响的一切行为。

4. 非债务人所能控制的障碍

解答:

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其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

5. 独占许可

解答:

指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许可方对许可的技术拥有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使用该技术,也不能将该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6. 普通关税

解答:

又称一般关税,指一国政府对与本国没有签署友好协定、贸易协定、经济互助协定的国家和地区普通税率征收的关税。

7.根本违约

解答:

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行为,致使该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8. 背对背信用证

解答:

指贸易商将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交给其往来银行作为担保,请求银行依据原信用证条款(金额期限除外)开发以第三者供应商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四、简答题

1. 简述解决国际经济贸易争议的司法外方法(ADR)的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

解答:

ADR是"通过诉讼和仲裁之外的方法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各种程序的总称。"这种争议解决方法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通过ADR解决争议的协议。其法律特征是:

(1)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自愿解决争议的方法。

(2)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没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3)ADR既可单独适用,也可适用于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

ADR主要表现形式有:

(1)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

(2)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第三者调解。

(3)模拟法庭。指当事人之间安排的一种自愿的、私下进行的、非正规的解决争议的方式。模拟法庭由争议双方有权作出决定的公司主管和一位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第三者组成。

2. 简述托收的概念和种类。

解答:

托收是由出口商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可分为以下两种:

(1)光票托收:指汇票不附带任何货运单据的托收。

(2)跟单托收:是汇票附有托运单据的托收。按照支付单据的条件不同,跟单托收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

①付款交单(D/P)。指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的付款为条件。代收行必须在付款人付清票款之后,才能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又可分为:

A、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出口人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

时,进口人见票并审核单据无误后,应立即付款赎单。

B、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出口人在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在审核无误后先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再领取货运单据。

②承兑交单(D/A):出口人的交单以进口人承兑汇票为条件。进口商只要办理承兑汇票,就可以从代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时才交付票款。

3. 简述国际债券的概念和特征。

解答: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政府机构、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可自由流转的债权凭证。

其特征有:

(1)不同于国内债券,国际债券的发行人与投资人分属不同国家或地区,受不同国家法律的调整。

(2)不同于国际股权证券,本质上是一种债权凭证。

(3)不同于国际贷款债权文件,国际债券是证券化的可自由流通的债权凭证。

五、论述题

1. 试述国际贸易管制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解答:

国际贸易管制,又称国际贸易管理,是指一国政府及其主管机关在发展对外贸易的过程中,以国家的法律为依据,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对内对外政治经济政策的需要出发,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施的行政管理。有广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国家对对外贸易的各个方面进行的管理和监督,它涉及对外贸易活动的各个方面,如商品的进出口、外汇、海关及关税、外贸计划、外贸企业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卫生检疫等。狭义仅指对外贸企业和进出口商品的管理。

国家的对外贸易法律管制大多属于行政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任意在合同或合同中加以排除和变更。

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法律制度是实现其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种法律和规章对本国的对外贸易加以管理和控制。这些外贸管制措施反映了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要求,是其制定和实施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对其对外贸易的干预和管理,不仅决定着对外贸易的方向、规模,也影响着其他国家的相关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国据以对其外贸活动进行干预和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具体措施也就构成了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内容上讲,国际贸易管制法律制度应该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以及国际服务贸易管制三方面的内容。国家对国际货物贸易的管制重在对货物进口的管制,而对货物出口除特别需要外大多采取鼓励的政策。与国际货物贸易不同,无论是技术进口国,还是技术出口国都对国际技术贸易实施较强的国家管制。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特殊性,国家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管制更为重视,突出地表现在市场准入等方面。

各国对对外货物贸易管制的具体内容可分为进口管制和出口管制两方面。对进口贸易的管制,主要是通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对出口贸易的管制措施包括奖励出口和出口配额和许可证制度等。

(注:意义部分,答对意思也给分。)

2. 试述反倾销法的概念、特点及对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作用。

解答:

反倾销法是指进口国政府为维护正常的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对出口商、进口商和进口国国内生产者在产品出口和进口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倾销与反倾销关系进行调整、管理和监督的行政法律规范。

具有以下特点:

(1)具有行政法性质。是各国通过国内立法程序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

(2)各国制定反倾销法的目的都在于通过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采取其他反倾销措施来抵销对本国工业造成的损失,从而保护本国经济和相关产业及生产厂商的利益。

(3)反倾销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倾销和反倾销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发生在出口商和进口商之间,而是发生在出口商与进口国相关产业生产者之间。

(4)反倾销法所采取的救济方法仅以征收反倾销税等行政措施为主,同时,征收反倾销税的目的仅在于抵销差价,消除倾销对进口国工业造成的损害,一般不具有制裁惩罚功能。

(5)反倾销法的内容既包括实体法规范,也包括程序法规范。

反倾销法对维护国际贸易秩序的作用表现在:是国家维护对外贸易秩序的重要法律手段,可以克服行政手段的任意性;可以制止不公平交易,规范贸易竞争行为;可以维护国家宏观经济利益,促进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可以保护本国经济利益。

(注:作用部分答对意思也给分。)

3. 试分析国际税法的概念、特点及作用。

解答:

国际税法是调整国际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通常认为,国际税法是调整基于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而产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国家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税收征纳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这是一种广义的国际税法概念,也是目前较为通行的一种国际税法的概念。此外,狭义的国际税法的概念为,国际税法是调整基于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而产生的国家之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税法调整国际税收关系,在调整主体、客体和规范性质方面都有显著的特征。

(1)国际税法的主体有国家、自然人和法人。其中,国家在税收分配关系中作为税收利益分配的一方,属于一般的主体;而在税收征纳关系中,国家则是征税主体,实际上只享有权利,行使国家的征税权,而不承担义务,因为国家对纳税人征税是强制的和无偿的。而自然人和法人则是税收征纳关系的纳税主体,只承担纳税的义务,一般并不享有权利。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不是国际税法的主体。因为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都依照其宗旨和原则行使自己的职权,都没有征税的权利,同时一般的国际组织和机构也没有纳税的义务,所以不能成为国际税法的主体。但是,一些盈利的国际经济组织如世界银行等可以成为国际税法的纳税主体。

(2)国际税法的客体是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跨国所得指所得来源地与所得收益人所在地或国籍地不在同一国境内的所得。国际税法的客体仅限于跨国的应税所得,而将流转税、财产税等税种排除在外。

(3)国际税法法律规范属于公法性质的法律规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实体法规范,又包括程序法规范。

国际税法的作用表现在:

(1)是各国维护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

(2)是国家间贯彻平等互利原则、促进国际经济交往不断扩大的有效法律手段。

(3)可以有效地保证本国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措施真正发挥作用。

4. 试述TRIMS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其对我国外资立法的影响。

解答:

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TRIMS) 除序言外共有9个条款和一个附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只适用于货物贸易,而不适用于知识产权和服务贸易,即只有那些"可能引起(货物)贸易限制和扭曲作用"的投资措施才适用此项规定。

(2)禁止缔约国采取与关贸总协定第3条第4款(有关国民待遇的规定)第11条第1款(关于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相违背的措施。

与国民待遇不符的措施包括:一是当地成分要求;二是贸易平衡要求。

与取消数量限制不符的措施包括:一是贸易平衡要求;二是进口用汇限制;三是国内销售要求。

(3)发展中国家成员应有权暂时背离关于投资措施方面的国民待遇和普遍取消数量限制的义务。

(4)各类国家成员的过渡期(即取消与TRIMS不符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期限)分别为:发达国家成员2年,发展中国家成员5年,最不发达国家成员7年。

(5)成员国应加强其投资政策、法规及做法的透明度。

(6)设立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

为了与TRIMS协议相一致,我国在入世前已对合资企业法、合作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作了相应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取消与国民待遇不符的投资措施、取消有关数量限制的投资措施。

(注:对我国外资立法的影响部分,答对意思也给分。)

5. 试分析信用证基本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及处理信用证关系的一般原则。

解答:

(1)信用证基本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信用证关系中有四个最基本的当事人:即开证申请人(一般是进口商);开证行;受益人(通常是出口商);通知行。

其间的关系是:

①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是基于货物买卖合同建立起来的契约关系;

②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③开证行与通知行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④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基于信用证的不同而不同,如果是不可撤销信用证,则两者之间即为契约关系,如果是可撤销信用证,则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2)处理信用证关系的一般原则

信用证方式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在于其所奉行的独立性原则和严格一致原则。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特征:

①开证行承担绝对的第一付款责任。

②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规范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契约。信用证虽因买卖契约成立后,由买方依约请求当地银行所开具,然而信用证本质上与其交易基础之买卖契约为完全独立的交易行为。

③信用证业务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货物有关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可见,开证行在信用证业务中所奉行的原则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即要求各项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与单据在表面上必须一致,而对单据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则一概不问。

④欺诈例外原则。信用证的独立抽象性原则和严格相符原则并不能掩盖自身所随附的局限性。近年来,国际上利用信用证进行欺诈的势头有增无减,严重动摇了信用证交易的基石。于是,在信用证制度中也衍生了独立抽象性原则的例外制度(英美法系国家称之为欺诈例外原则),赋予当事人在一定条件下直接向法院申请信用证止付令,通过司法手段阻止银行对外承兑或付款的权利,从而排除信用证独立抽象性原则的适用。

6. 试述特别提款权的作用和特征。

解答:

特别提款权(SDR)是基金组织为补充国际储备不足而于1969年8月创设并于1970年1月开始向参加国发行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

特别提款权的作用在于:

(1)主要用做成员国及基金组织之间的国际支付工具(不能直接用于国际贸易支付)和货币定值单位。

(2)可在成员国和基金组织之间兑换成可自由使用的外汇。

特别提款权的特征:

(1)是参加国在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户下享有的对其自有储备资产的提款权,不同于成员国对

基金组织一般资源账户下享有的借贷性提款权。

(2)是由基金组织根据国际清偿能力的需要而发行,并且基金成员国集体监督管理的一种国际储备资产。

(3)本质上是由基金组织为弥补国际储备手段不足而创制的补充性国际储备工具。

(4)是一种货币定值单位,基金组织可在任何时候改变其计价方法与原则。

不老的是江山,易逝的是红颜,淡看浮云散,潇洒天地间。人的一生,很短又很长,短的是快乐,长的是烦恼;短的是人生,长的是痛苦。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有些事是无法掌控的,有些事是不合情理的,有些事是不尽人意的。但无论发生了什么,都要淡然的去面对,坚持自己的原则,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清清白白的做事,坦坦荡荡的做人。

什么是生活?是它发生在我们身上了,还是我们让它发生了?有人说生活是一杯酒,酸甜苦辣都有,有人说生活是一首歌,莺歌燕舞,多彩多姿,充满了幸福与快乐。

也许有些事情是因为我们经历了,才对这些事情有了深深的感触,即使同一件事情,发生在不同的人身上,也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们总是往往去依赖一些事情,我们的内心,总是容易受外界环境的感染,总在不知不觉中被外在的因素所左右,所羁绊。

比如我新买了一件衣服,朋友说好漂亮啊,明天我也去买一件,我的心情就非常高兴。倘若有人说,你这衣服不好看,我就会有失落感。难道别人的一句赞美就这么重要吗?那是因为,我的内心有了某种期盼,而一旦这种期盼无法实现,就必然产生落寞与幽怨,心戚戚然。因为你把自己和外界联系在一起了,别人一句话就搅乱了你的心境,所以你的情绪就发生了改变。

很多时候,你把自己变成了情绪的奴隶,把原本快乐的心情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成了你快乐的主人。是因为你有欲望,有所求,而一旦你的欲望产生,你的烦恼也就随之产生了。

亲情,爱情以及友情,都是一样,当你对他们的期望值越高,或许你的烦恼就会越多,你的失望就会更高。因为你没有得到你想要的回报,孩子没考上好的大学,爱人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朋友没有给你及时的帮助。

佛说,一切皆由心生。要想让人生变得快乐,就要找回那个真实的自我。首先要让自己的心获得自由,不受任何牵绊。学会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这是做人的最高智慧。我的快乐我说了算,与心情有染,与别人无关,嘴长在别人身上,快乐是我自己的感受,我又何必让别人来主宰我的幸福?

人生最大的苦恼,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想要的太多。欲望越多,痛苦就越多,欲望越少,快乐就会越多。

什么时候你能做到心如止水了,你的人生也就尽善尽美了。要想追求快乐的人生,就要保持一份淡泊明志的心境,不悲不喜,不骄不馁,“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豁达通透,荣辱不惊,静待花开,静赏叶落。

我们无法改变环境,但我们可以转换自己的心情,我们不能改变别人,但我们可以选择掌控自己,我们无可预知未来,但我们可以把握现在。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得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人生看透但不能看破,看破红尘了,你就无法生存了,看破人情了,你就无法做人了,看破人生了,你就无法前行了。学会用心去悟,悟懂了人生,才会明白,明白了也就快乐了,快乐了人生也就圆满了。

世界很美,生活很好,不要自寻烦恼。人生苦短,要好好珍惜每一天,不给生命留遗憾。万事不可能皆如人意,花开还有花谢,日出还有日落,四季不可能常绿,只要我们在心中植一树菩提,生命之树就会四季常青,葱茏如昔!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