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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大纲复习资料 2018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大纲复习资料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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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劳动关系与劳动关系主体

一、管理方机雇主协会的概念

1、识记

(1)管理方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从狭义上看,管理方是指在生产组织过程中通过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职能,率领其隶属人员完成既定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从广义的角度看,管理方除了包括企业中的各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各类正式与非正式的雇主协会。

特点:1、管理方具有职权。2、管理方通过合法程序获得职权。3、职权是自上而下逐级授予的,权责对等十分重要。

(2)雇员参与管理的形式:1、持股;2职工大会(民主管理);3、共决合同制;4、工厂委员

(3)雇主协会

定义:是一种团体组织,它由雇主组成,代表并维护雇主的利益

作用:1、参与谈判;2、解决纠纷;3、对会员提供帮助和建议;4、代表和维护雇主的利益

2、理解

(1)管理方的管理模式:

从职权结构划分:独裁型,集权型,自主型

从管理理念划分:剥削型,宽容型,合作型

(2)雇主协会的类型:行业协会、地区协会、雇主组织。

二、雇员的内涵

1、识记:雇员的定义:雇员也称劳动者,我国的广大劳动者是在各种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中从事有组织的社会劳动的人。

2、理解:现代知识工作者的就业特征:1、自我雇佣;2、工作成为个人的发展平台;

3、工作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4、知识工作者任然处于卖方市场(供不应求)

三、工会的实质(备注:工会各概念是超级重点,每年必考)

1、识记

(1)工会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特点:1、工会必须是一定人数以上的雇员的团体,一般不允许雇主及其代理人加入。2、工会属于社会团体而非政治性或经济性组织;3、作为社团,工会具有法人资格;4、工会有同雇主或其团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监督雇主遵守《劳动法》等项权利;5、工会在与雇主的关系中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

(2)工会的结构分类:职业工会、行业工会和总工会

职业工会:职业工会是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从事某种特殊职业的所有雇员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所处的行业

行业工会:是将某一特定行业中从事工作的所有工人都组织起来的工会,而不考虑这些雇员的技术技能以及从事的职业。

(3)工会的行为方式:1、互保互助;2、集体谈判;3、劳动立法;4、直接行动;5、政治行为

(4)工会的职能:1、整合职能;2、经济职能;3、民主职能;4、服务职能

2、理解

(1)工会的发展过程:早期职业公会时期、行业工会时期和总工会时期。

(2)工会承认的方式:自愿承认,法定承认

(3)工会化的原因:1、对就业条件及管理方提供的待遇感动不满;2、认为建立工会是表达这种不满的一种有效方式;3、对劳工运动有所了解。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本质

一、劳动关系的概念(超级重点)

1、识记:

(1)劳动关系的含义:劳动关系是指人们为了从事社会劳动而结成的关系,是就业组织中由雇用行为而产生的关系。其基本含义是指管理方或者管理方团体与劳动者或劳动者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和冲突关系的总和。

狭义的劳动关系就是劳动力的雇佣双方在劳动力的雇佣过程中的相互关系。

(2)劳动关系的特征:(2016.10简)

1)劳动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2)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劳动使用者(或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

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劳动者要依法服从经营者的管理,

遵守规章、制度。这种双方之间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关系的特点。

2、理解:

(1)劳动关系的三个方面:1、从业关系、2、劳动组合关系;3、劳动者的利益组合和关系

(2)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冲突和合作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

1、识记

(1)冲突的含义:是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的时候的表现形式。冲突一般包括显性的冲突和隐性的冲突。

(2)产业行动的含义:所谓产业行动又称为集体行动,是指劳资关系双方在劳动关系中为实现自己的主张和要求,依法采用罢工或关闭工厂等阻碍企业政党运营手段等进行对抗的行为。是劳资双方在难以通过正当谈判达成一致解决争议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采取的具有保护性、权益性、临时性的行动。

(3)合作的含义:

(4)合作的根源:劳动关系理论一般认为,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合作主要源于“被迫”和“获得满足”

2、理解:

(1)冲突的根源:1、异化劳动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差异;3、雇佣关系的性质;4、劳动合同的性质;5、心理契约的不履行;6、广泛的社会不平等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等社会因素

(2)冲突的表现形式:

显性冲突:对于员工来说主要表现为罢工、抵制、辞职、诉怨等;对于用人单位来讲表现为关闭工厂、停工、惩处或辞退员工等。

隐性冲突;对于员工来说主要表现为职务内绩效的降低,比如怠工、旷工、缺勤、偷懒等。对于用人单位则表现为排挤员工、任意安排员工等。

(3)产业行动的方式:

雇员的产业行动:1)罢工,是产业行动中最明显的方式;2)怠工,作为雇员产业行动的一种基础手段;3)联合抵制,是指雇员通过影响消费者的方式来阻止雇主销售最终产品;4)纠察,指员工在靠近企业入口处或有关区域调警戒线,用以阻止其他员工或者人员进入;5)“恶名单”、“好名单”

雇主的产业行动:1)关闭工厂2)雇佣替代劳动者3)雇主充当罢工破坏者4)复工运动5)黑名单6)排工

(4)罢工的具体形式:

根据罢工的目的可以将罢工分为三种:经济罢工、反对不当行为的罢工、同情罢工。

根据罢工有无工会的组织,可以分为两种:正式罢工、野猫式罢工。(野猫式罢工:在劳动基本权立法比较健全的国家,把那些没有工会领导的、劳动者自发的、无组织的罢工,称作“野猫罢工”)

三、劳动关系的双方转化:沟通和共同协商

1、理解:劳动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劳动关系的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客体:劳动行为

第三章政府与劳动关系

一、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1、识记:

(1)新保守主义政府理论的主要观点:政府除了维持法律和秩序、保障国防安全、促进自由市场运作外,应该尽量减少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干预。

(2)管理主义政府理论的主要观点:管理注意主张对企业、机构、组织等采用经营技术进行规划和管理。

(3)正统多元主义理论的主要观点:现代社会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的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而展开竞争,因而利益冲突不可避免,但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是可以调和的。(突出政府的裁判

作用)

(4)精英主义政府的主要观点:社会按照收入、职业、权力、地位等标准划分不同的阶层,精英处于社会的最高阶层,一般由政府官员、政府领导、管理方组成。

(5)激进主义政府的主要观点:他们认为政府是资产阶级的工具,主张建立超国家机构来协调和控制国家之间的政策和行动,同时也加强工人阶级自身的团结和发展

2、理解:劳动关系中政府的角色及作用

角色:①劳动规则的订立者,②劳动规则的执行者、监督者,③人力资源市场的宏观调控者,④劳动争议的调停者,⑤公共部门的雇佣者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定位是指政府在劳动关系的形成、运行和演变中的介入程度。

二、政府对劳动关系的管理

1、识记:

(1)劳动关系在建立阶段的政府管理主要内容:就业方面的管理,劳动合同方面的管理

(2)劳动关系存续阶段的政府管理的主要内容:

①工资管理(工资: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印履行劳动义务而获得,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②对劳动安全的管理

③对职业培训的管理(职业培训:指根据社会职业需求和劳动者从业的意愿及条件,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活动)

④对社会保险的管理(社会保险:是国家一法律法规形式规定保障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性物质帮助)

(3)劳动关系解除、终止阶段的政府管理的主要内容: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行为是否①公平、②履行法定程序、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以及确定赔偿的标准。

三、中国政府的劳动关系管理探索

我国劳动关系变化的特点:

(1)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从“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转变为“利益型的互利互惠关系”。

(2)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从政府行政分配为主走向市场选择为主。

(3)劳动关系的调节手段从行政调控为主转变为法律调控为主。

(4)劳动关系中的利益分配由平均主义转变为分配差别化。

第四章劳动法

一、劳动法的概念

1、识记:

(1)广义上的劳动法:劳动法是调整特定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中,劳动法是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2)狭义上的劳动法:狭义上的劳动法,一般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

(3)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1)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

2)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

3)劳动关系协调方面的法律

4)劳动标准方面的法律

5)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

6)劳动权利与救济方面的法律制度

(4)劳动法的特征:

1)劳动法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

2)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

3)劳动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

4)遵循三方性原则

2、理解:

(1)劳动法的历史演进: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规,是1802 年英国议会颁布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2)我国劳动法的概况:1995 年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综合性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该法的主要成就体现在以下四点:

第一、基本适应我国现阶段转型时期对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如劳动合同制的实施,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等。

第二、该法内容体系结构完整,囊括了涉及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的所有内容,并规范了解决争议的程序、法律责任、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三、该法原则上规定了最低工资、工时休假、职业安全与卫生、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工奖惩等重要的劳动标准。

第四、该法为适应现阶段我国劳动就业的总体形势特点,在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等项规定上,突出了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3)劳动法与劳动关系:

(4)劳动法的功能

1)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自愿安排并为之提供保护,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

2)解决纠纷。

3)确定基本劳动标准,如最低工资、最低的就业年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安全卫生标准等。

二、最低工资制度:《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

1、识记:

(1)最低工资的法律含义:在我国,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与发布:

确认因素:按这五个因素计算的最低工资,应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平均工资。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发布: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违反最低工资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或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5 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相当于低于部分的25%)

2、理解:

(1)工资的法律含义: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的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工资总额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劳动分红和劳动提成等。

(2)工资支付的原则:

1)货币支付规则

2)直接支付规则

3)全额支付规则

4)定期支付规则

5)优先支付规则

6)紧急支付规则

三、工作时间、劳动安全和卫生

1、识记:

(1)工作时间立法的形成:1995 年5 月1 日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中规定;“职工每是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实行国家统一标准。

(2)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休息休假的概念: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自行支配的时间。

(4)女工保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1)就业权利保护——平等就业权

2)女工禁忌从事的活动

3)四期保护

(5)未成年工保护标准的主要内容

1)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部门需招收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禁止任何单位使用童工或为未满16 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2)禁止未成年工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3)定期体检。(用人单位就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实行登记制度。(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2、理解:

(1)工作时间法规: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是和标准工作周。

标准工作时间:1995 年5 月1 日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职工每是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40 小时。”实行国家统一标准。

非标准工作时间:非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在特殊情形下适用的不同于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时间。我国的非标准工作时间可以分为:1、缩短工作时间;2、不定时工作时间;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和计件工作时间。

(2)休息休假的种类:

1)工作日内的间歇时间,即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劳动者休息和用膳的时间。

2)两个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即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至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前的休息时间。

3)公休假日,工作满一个工作周以后的休息时间。我国劳动者的公休假日为两天,一般安排在周六和周日。

4)法定休假日,即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于开展庆祝、纪念活动的休息时间。

5)年休假,即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带薪连续休假。

6)探亲假,即劳动者享有探望与自己分居两地的配偶和父母的休息时间。

(3)加班加点的条件和限制

条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41 条规定明确了加班加点的条件: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工作场所的规定:《劳动法》对工作的场所的要求主要通过劳动安全和卫生制度做了专章规定体现出来(5)对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得意义:是保护人类健康繁衍生存和劳动力再生产质量的大事

第五章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识记

(1)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过协商达成的书面的协议。

2)特征:劳动合同作为契约的一种,除具有普通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特定性。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身份上的从属性。

(3)劳动合同中的不自由性。

(4)劳动合同可能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

劳动合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结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理解:

(1)劳动合同的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2)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劳动条款。

(3)劳动合同的条款:

法定内容:①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②劳动者的基本情况,③劳动合同的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书上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法内容)

约定条件:①试用期,②服务期,③商业秘密,④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⑤竞业限制,⑥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识记:

(1)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强调自愿原则,自愿是一切合同的精髓)

①合法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平等原则

④自愿原则:(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自主地决定订立或不订立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自由决定同谁订立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有权决定劳动合同的内容。(4)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5)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有权选择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形式。

⑤协商一致原则

⑥诚实信用原则

(2)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①用人单位提出合同;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③双方还应鉴证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一般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我国除了1 个月以内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之外,原则上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依法成立劳动合同,自成立这日起生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生效约定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2、理解:

(1)劳动合同履行的条件和原则

条件:依法订立的有效劳动合同(自己猜的)

原则:①亲自履行原则,②全面履行原则,③协作履行原则,④权力义务统一原则

(2)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及处理

1)无效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答:①以欺诈,胁迫手续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处理: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在确认其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识记:

(1)劳动合同变更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被依法消灭,即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再存在。(是指劳动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消亡。即劳动法律关系的结束。)

(3)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2、理解

(1)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p144)

(2)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①劳动合同期满的;

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③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⑥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⑦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责任(p152 分析题,选择题)

第六章员工民主参与

一、员工民主参与管理概述

1、识记:

(1)员工民主参与的概念:员工民主参与管理,也称员工参与管理,或者简称员工参与。是指在不同程度上让员工参加企业组织中的决策过程及各级管理工作,让下级、员工与企业的高层领导者处于比较平等的地位来研究和讨论企业组织中的重大事务。

(2)员工民主参与的方式:

1)自愿参与和被迫参与,被迫参与是雇主允许或者要求员工参与民主管理,自愿参与是员工自愿参与此项事务或者自愿接受雇主的安排。

2)非正式参与和正式参与,非正式参与是基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个人协定;正式参与是指企业内存在员工参与管理的组织机构,比如有雇主和员工组成的企业委员会

3)间接参与和直接参与,间接参与是员工选出员代表,由员工代表去参加管理、决策;直接参与是参与民主管理的员工都会参与共同决策、企业管理。

2、理解

(1)员工民主参与的程度

(2)参与管理的内容

(3)员工民主参与的必要性

二、员工民主参与管理的组织形式

1、识记:

(1)员工参与的理念

2、理解

(1)员工民主参与的组织形式

三、我国私营企业员工民主参与管理

1、识记:

(1)私营企业员工民主参与管理的措施

2、理解:

(1)私营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私营企业实行民主参与管理的要求

第七章集体谈判与集体合同

一、集体谈判概述

1、识记:集体谈判的概念:(也叫集体协商)指雇员组织与雇主或者雇主组织依法就一个单独的企业,甚至一个行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工作时间、工资和福利保障、解雇保护及其他雇佣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包括一揽子解决方案的集体合同的行为。

2、理解:

(1)集体谈判的功能

①集体谈判可以显示集团利益要求

②集体谈判可以保护弱势个体的合法利益

③集体谈判可以促进社会稳定

④集体谈判可以提高员工素质和企业效益

(2)集体谈判的必要性:首先,集体谈判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其次,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谈判协商是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必不可少的润滑剂,再次,不同的社会利益集团为取得各自的最大利益,必然产生矛盾和摩擦,为了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能没有集体谈判。最后,集体谈判可以公开和引导隐性谈判,反映弱势群体的呼声,有利于构筑和谐社会。(p164自己总结的)

二、集体谈判的结构、过程及结果

1、识记:

(1)集体谈判的结构:通常分为“正式”和“非正式”谈判结构。

正式谈判结构是指为集体谈判的目的而设立、并受集体协议覆盖的实际谈判单位。

非正式谈判结构一般反应了正式谈判单位与其他谈判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尤其是一个谈判单位的解决办法与其他谈判单位的解决办法之间相互关联的情况。

(2)集体谈判的过程:集体谈判的全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谈判主体之间的自愿协商阶段。在这一阶段里如果问题得到解决,谈判就会到此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假若第一阶段的谈判不能解决问题,产生争端,就必须使用外部力量进行干预,以促进争端的解决,这就是集体谈判的第二阶段,通过外部干预解决争端阶段。在自愿协商阶段,包括四步工作:谈判准备、谈判代表资格确定(谈判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相当,每方至少3 人,不超过10 人,并各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单选)、正式谈判、签订集体合同。

2、理解:谈判结果的影响因素:①谈判力量,②利益和期望,③谈判技巧

三、集体谈判的法律调整

1、识记:

(1)不公正劳动行为:是指工会在组建过程中或组建后,一方采取非法方式对抗、破坏对方的措施和行为(2)不公正劳动行为补救措施:①行政救济;②民事救济

(3)诚实谈判的原则:

第一方面,双方会面并开始谈判

第二方面,全面讨论双方面临的问题、所处的立场和理由

第三方面,任何一方不得隐匿,歪曲信息,也不得故意误导对方

第四方面,任何一方都不得通过自相矛盾的方式来破坏谈判

2、理解:罢工及其争议处理:

(1)罢工:是劳动者为改善劳动环境而实施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暂时停止工作的行为

(2)争议处理:和解和裁决(裁决:是对争议的最终处理手段,仲裁不以自愿为基础,通过免除工人罢工权限、限制雇佣双方的民主权力等强力手段,最终迫使双方接受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满意的裁决决定)

四、我国集体谈判的现状及思考

1、理解:我国集体谈判的现状:①行业协会缺失,②主体双方不平等,③企业利率低,增资协商缺少条件,

④员工对集体谈判的自觉意识较弱

五、集体合同概述

1、识记:

(1)集体合同的概念: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集体合同的特征:(2016.1简答题)

1)集体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2)集体合同的内容(偏重维护雇员的利益,强调雇主的责任和义务)

3)集体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程序和形式要求

4)集体合同是特殊的双务合同

5)集体合同具有劳动基准法的效能

2、理解:

(1)集体合同的作用

1)集体合同制度可以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改善员工的生活福利条件;

2)集体合同制度可以较好的体现员工在企业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形式;

3)集体合同制度可以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较好地发挥工会的作用,提高工会在职工中的威信;

4)集体合同制度可以弥补劳动法规的不足,健全劳动法制。

(2)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

1)主体不同;

2)内空不同;

3)目的不同;

4)适用范围不同;

5)效力不同;(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有冲突时,优先适用集体合同)

6)形式不同;

7)纠纷处理方式不同

8)产生时间不同

六、集体合同的签订

1、识记:

(1)集体合同的当事人:工会代表与企业,选举职工代表与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的情况)

(2)集体合同签订的原则:

1)合法原则;

2)平等原则;

3)协商一致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

5)兼顾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6)服从大局的原则;

7)实事求是是的原则。

2、理解: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

七、集体合同的内容

1、识记:集体合同的条款内容:

第一,劳动标准条件规范部分,这是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个人劳动合同起制约作用

第二,过渡性规定,主要包括因集体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的解决措施,优先招用被解雇的职工等

第三,关于集体合同本身的一般性规定,包括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变更解除条件等。

2、理解:

(1)集体合同的分类

(2)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

(3)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的程序

(4)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

八、集体合同的效力

1、理解:

(1)对人的效力: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而不仅限于工会会员。

(2)时间效力:即集体合同在多长的时间内有约束力。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第16 条规定:“集体合同期限为1 至3 年,在集体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对集体合同进行修改,”

(3)空间效力:即集体合同适用的地域和范围

第八章劳动争议与处理

一、劳动争议概述

1、识记:

(1)劳动争议的概念和特点

概念: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劳资纠纷或劳资争议。广义的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狭义的劳动争议则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实现劳动权利或履行劳动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主体是争议的双方当事者,即劳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争议客体则是指争议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特点:

1)劳动争议主体的特定性

2)劳动争议范围的限定性

3)不同的劳动争议适用不同的程序(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程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4)解决劳动争议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

(2)权力争议的概念

(3)利益争议的概念

(4)个人争议的概念: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显著特征是对既存权利的争议)

(5)集体争议的概念:是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因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又称为团体争议或利益争议)(6)个别争议的概念(我国):是指劳动者一方不足法定集体争议人数的劳动争议。

(7)团体争议的概念(我国):之劳动者一方达到法定的集体争议人数,并通过集体选出的代表提起申诉的劳动争议。

(8)合同争议的概念

(9)法律争议的概念

(10)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①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原则;②尊重事实依法处理原则;③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11)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概念

(12)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种类: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③人民法院

2、理解:

(1)劳动争议的分类:即上文的个别争议和集体争议

(2)劳动争议的范围:

其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其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其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劳动争议的处理目的和意义:妥善处理企业的劳动争议,保证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好的劳动关系;保证改革开放事业的顺利发展。

(4)劳动争议处理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二、劳动争议调解

1、识记:

(1)调解的概念:所谓劳动争议调解,指的则是在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道德规范,通过平等协商,劝导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矛盾的一种方式和方法。

(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概念: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按照有关法律,在企业内部成立的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的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纠纷的组织。(自己总结的)

2、理解:

(1)劳动争议委员会的调解范围:本企业的劳动争议

(2)劳动争议委员会的调解原则:1)自愿原则、2)依照事实原则、3)及时原则、4)平等原则、5)民主协商原则、6)尊重当事人申请仲裁和诉讼的权利原则。(2016.10简答题)

(3)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4)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和期限

程序:

1)劳动争议调解的申请(侵害日起30日以内)和受理(4日内决定受不受理)

2)受理前的准备

3)实施调解

4)调解的终止

(5)调解协议的执行:自愿执行,因为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所以当事人不履行时应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再次调解,如不愿调解,应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

(6)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

三、劳动争议冲裁

1、识记:

(1)仲裁的概念:劳动争议的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向负责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法定机构提出申请,由其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的判断和裁决的活动。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概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指县、市、市辖区设立的裁处企业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组织机构。(百度百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

(3)仲裁时效:《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30 日内结束。争议复杂或遇影响处理的其它客观原因而需要延期时,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15 日。

在处理集体劳动争议时,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争议申诉书之日内3 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15 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长期最长不得超过15 日。

(4)仲裁裁决:

2、理解: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2)仲裁时效制度

(3)仲裁调解的程序

(4)仲裁的效力和程序

(5)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裁定不予执行的情形

四、劳动争议诉讼

1、识记:劳动争议诉讼概念:劳动争议诉讼是指在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情况下,

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和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2、理解:

(1)通过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的程序的几个步骤的主要内容:劳动争议诉讼的主要环节包括六个部份:起诉和受理;案件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裁判;上诉;强制执行。

(2)劳动起诉的条件和方式

条件:①原告是与本劳动争议案件有直接关系的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案件已经过劳动争议裁决

⑤起诉应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提出诉讼)

方式:以书面起诉为原则,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3)劳动争议诉讼的时效

(4)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

(5)劳动争议诉讼的原则

(6)劳动争议案件的执行

(7)劳动争议诉讼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1)劳动争议诉讼制度是在国家审判机关主持下进行的。审判权由法院独立行使。

2)劳动争议诉讼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作为劳动争议的后盾。无论在诉讼的过程,还是执行过程,均得到国家强制力的支持。

3)劳动争议诉讼的当事人是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原则上必须有劳动关系,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同是上诉讼前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

4)劳动争议诉讼是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的。

劳动法重点整理

劳动法重点整理

劳动法 一、劳动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劳动者为获取劳动报酬而从事的、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社会劳动。 2特点: (1)主体为劳动法中的主体; (2)目的为获取劳动报酬; (3)性质为履行劳动法律义务的行为; (4)形式为社会劳动。 二、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征(重点) 1概念: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若干称谓:雇佣关系;劳资关系;劳工关系;劳使关系;产业关系 2特征: (1)主体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2)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 (3)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兼有平等和不平等性质,但不平等性是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5)内容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相结合; (6)兼有对抗性与非对抗性。 3类型: (1)所有制类型的劳动关系 (2)劳动者身份类型的劳动关系 (3)产业类型的劳动关系 (4)工作时间类型的劳动关系 (5)劳动合同方式的劳动关系 三、劳动法的概念、地位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1、劳动法的概念(广义和狭义之分): 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特征 (1)公法与私法的结合; (2)保护法与管理法的结合; (3)协调法与标准法的结合; (4)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 3、性质 劳动法是兼有公法与私法双重性质的法律,属社会法范畴。 社会法(广义和狭义) 4、劳动法的体系(重点) (1)劳动法总则 (2)劳动关系协调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职工民主管理法、劳动争议处理法 (3)劳动基准法:工时法、工资法、劳动保护法、劳动安全卫生法 (4)劳动保障法:促进就业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福利法、劳动监督法 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1)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 保护弱者;倾斜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18年最新劳动合同范本53683

企业合同档案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___ _____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联系电话__ _____ 家庭住址 :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劳动法期末考试知识点

主讲人:经济法学院徐志强博士 一、劳动法是个什么鬼? 1、劳动法是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七分之一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1)部门法属性:调整对象、调整手段(国家干预与契约自治) (2)法域归属:属于社会法,社会本位与社会利益、社会法定义 (3)中国劳动法生成中的“私法公法化”与“公法私法化” 近代民法的三大原则的修正:职业保险义务 劳动基准、合同期限限制解雇保护 工伤无过错责任 2. 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关联的其他社会关系(也称附随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关系、生产关系、产业关系 (1)劳动法上的劳动的内涵? 六性:自由性(劳动教养)、为他性(自我雇佣)、从属性、职业性、有偿性、契约性(2)劳动法中的劳动力的特征 七性:人身不可分割性、形成的长期性、利用可重复性、不可回收、容易贬值、流动性差、需要持续供养、需求层次低、劳动力总是供大于求 3.劳动关系的生成基础 *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劳动力与资本的分离,出现交换的“诱惑”与“冲动” *劳动力的天然从属性特质——进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从属性体现在: (1)在人格上被雇主纳入劳动过程而受到支配,形成劳动力与劳动者人身的支配控制关系——人格从属性 (2)在经济上为了资本利益而劳动,自身的劳动力价值依赖于与资本的结合并获得对价——经济从属性 (3)在组织上纳入资本的组织体系——组织从属性 *劳动力的权利化——劳动力产权——劳动者最大的“财产权” 4.劳动关系的特征 *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劳动力与劳动者合体性,名为劳动力的商品性交易,实际为劳动者的人身交易) *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缔结劳动关系后,劳动者将纳入到雇主的经营管理控制关系中) 5.附随劳动关系(前提+保障) *劳动市场服务关系:就业登记、职业介绍、就业培训 *劳动行政管理关系:劳动监察、劳动安全卫生设计、鉴定、教育、研究活动 *社会(职业)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社会费保险服务、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基于资本对于人身的控制和生命延续对于资本的依赖,需要化解劳动风险) *劳动团体关系:组织工会、集体谈判、罢工 *劳动争议处理关系:调解、监察、仲裁、诉讼 二、劳动法是怎么产生的? *劳动者是高等动物,连低等动物都有保护法,劳动者也需要。 *需要——权益——法律

【2018最新】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word版本 (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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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 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 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 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可 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15、“公示或告知”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可以采取劳动者人手一册、学习培训等法律认可的方式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知晓。 16、《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 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简答) 一:劳动权平等原则。 1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平等就业。反对就业歧 视,劳动者 不因性别、年龄、种族、宗教信仰 等方面的不同而受到差别待遇 2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平等原则 体现为待遇均等。同工同酬体现 为:○1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与其 劳动给付相当。○2给付相同劳 动的劳动者之间,应该享有平等待 遇。 3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 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1劳动条 件应当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来确 定○2针对特定的劳动者群体,其 劳动条件也应该采取不同的规定。二:劳动自由原则。 1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契约自由。 ○1劳动者的缔约自由

○2劳动者的辞职自由 2 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1结社权:积极结社权,即有 组建和参加的自由。消极结社 权,即有不参加和退出的自由。 ○2团体自治: A工会团体的人 格独立。相对独立于国家,独立于 雇主 B工会团体的行 动自治。工会 团体依法享 有依自身职 能采取维护 劳动者合法 权益的集体 行动自由 3 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 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劳动力的人 身属性决定了劳动的不可强迫性。三:倾斜保护原则。 1 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体现为解雇保护。《劳动合同法》 中,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到严 格的单方限制。 2 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 要表现为基准法定。国家对于用人 单位基于强势地位可能的肆意行 为的限制,倾斜保护劳动者,以确 保劳动者的生存。 3 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 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对劳动者的救 济保障。 ○1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制度减少 了救济成本○2举证责任倒置○3 有限的一裁终局避免了用人单位 滥用诉讼权利而妨碍劳动者的权 利救济的实现 劳动基准法:是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 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劳动条件最 低标准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的地位:劳动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位 置,包括部门法地位和法域地位两

2018年最新劳动法对请假的规定

劳动法病假时间规定 病假在劳动法中被成为“医疗期”,员工的医疗期一般在3—24个月,具体规定为: 1.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病假工资计算系数为: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工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

病假工资劳动法规定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2007年修改)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休事假有工资吗?怎么算? 请事假企业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 1. 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2. 企业中的行政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不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请事假每个季度在两个工作日以内的,照发工资,超过两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工资; 3. 职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和路程期间内,照发本人的标准工资; 4.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经过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期; 5.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前去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企业可以不发病假工资吗? 【提问】休病假期间部分医疗费已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这种情况下企业是否可以不发病假工资? 【回复】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期末复习笔记(整理精华版)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期末复习整理笔记(含重点知识点考点及PPT截图) 一、劳动关系词源△ 1,狭义: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 2,劳资关系:是劳动与资本之间的关系,劳方资方界限分明,关系中包含一致性与冲突性。 3,劳工关系:与中文劳动关系是同一词,强调劳动者,工会与雇主之间的互动过程,集体谈判过程。 4,劳雇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强调受雇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重点在于权利义务结构。 5,劳使关系: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强调其技术性意义,中性温和。源自日本。 6,产业关系:又称工业关系,狭义指劳资关系;广义产业及管理者与受雇者之间的所有关系,包括雇佣关系所有层面,以及相关的机构和社会、经济环境。源自美国。 考点1:劳动关系概念 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经济社会关系。 广义:劳动关系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者、职工及其职工组织(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之间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权、责、利关系。 ①企业与全体职工(包括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②企业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③经营者与职工之间的关系; ④经营者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⑥职工与职工组织之间的关系。 狭义: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雇主)与职工(雇员)及其组织之间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形成和调整的劳动法律关系。 ①(直接)目的:实现生产劳动过程。 ②主体:基本主体:劳动者;劳动力使用者 相关主体:政府(社会生产过程的组织协调者);工会(劳动者利益代表);雇主组织(利益代表)③(基本)性质:劳动关系的基本性质是社会经济关系。 二、劳动关系的本质(性质、实质)▲ 1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影响。 (简而言之,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双方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的相互交织。)△2 双方以集体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形式,甚至心理契约的形式,规定彼此的权利义务、是非曲直。 △3 劳动关系双方选择合作还是冲突,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 △4力量,是影响劳动关系结果的能力。分为劳动力市场的力量和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 △5 劳动力市场力量,反映了工作的相对稀缺程度,由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中的稀缺性决定的。(劳动者技能越高,市场力量越强。) △6 双方对比关系的力量,是指劳动者进入就业组织后能够影响资方的程度,其中以退出、罢工、岗位三种力量最为重要。 退出:劳动者辞职给用人方带来的成本,如寻找和培训顶替辞职员工的费用。 罢工:劳动者停止工作给用人方带来的损失。 岗位:在岗员工不服从、不配合用人方的工作安排而带来的管理成本的增加。

(精选)2018年4月自学考试06089《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06089)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在劳动关系中,权力往往集中在 A.政府 B.员工团体 C.管理方 D.雇主协会 2、按照差异化视角的分类方法,与通用人才相适配的劳动关系契约类型是 A.激励约束型契约 B.规范合作型契约 C.交易松散型契约 D.互惠共生型契约 3、影响企业劳动关系诸多因素中最复杂、最深刻、最主要的变量是 A.政治环境 B.经济环境 C.技术环境 D.社会文化环境 4、在一切需要之中,最优先的需要是

A.生理需要 B.安全需要 C.感情需要 D.尊重需要 5、提出“通过建立各种明确的规定、条例、标准,使一切科学化、制度化是提高管理效能的关键”的学者是 A.亚当?斯密 B.弗雷德里克?泰勒 C.雨果?芒斯特伯格 D.哈罗德?孔茨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第1页(共5页) 4.现代劳动关系管理的新趋势是 A.冲突型劳动关系 B.协调型劳动关系 C.合作型劳动关系 D.对峙型劳动关系 5.组成雇主协会组织的是 A.企业法人 B.自然人 C.雇主 D.管理方 6.标志着管理思想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的是 A?自主型组织设计的出现B.雇员参与计划的出现 C.全面质量管理的建立 D.薪酬体系的建立 7.工会的基本职责是 A.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B.遵守、维护宪法和法律 C?协助政府开展工作D.支持企事业单位依法经营 8.自由改革主义的代表是 A.管理主义理论 B.公共选择理论

2018年游戏公司劳动合同范本

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一、总则 本合同是确立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依据 (一)乙方声明在订立本合同时,已经对甲方有关规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乙方保证订立本合同后承认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三)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制度执行。 二、合同类型与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类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二)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双方未重新订立有关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长续签(变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对双方不再发生法律约束。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基本工作内容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点相应调整。 (三)在合同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业绩、考核结果,安排和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和相对应的工资级别,乙方自愿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兼任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国家机关的其他工作。 (五)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从事工作所产生的职务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和知识产权等的一切权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办理的有关事宜,非经甲方追认,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______小时,每周平均工作不超过_______小时。 (二)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安排员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据加班申请依法给予乙方相应补偿,未经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不属于加班行为,乙方无权要求加班费。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属于公司规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调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与休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五)乙方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五、劳动报酬(若非特别说明,均为税前工资) (一)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试用期期间月工资为______元,正式录用后月工资为_______元。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执行,甲方在每次薪酬变动时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自考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劳动法考试背诵重点 题型:单选题20*1+多选题10*2+名词解释题4*3+简答题3*5+论述题1*15+案例分析题2*9 1.劳动法:包括宪法规定的基本劳动制度及劳动主体的权利义 务一系列子法、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等。 2.劳动:契约上义务,从属的关系,职业有偿的劳动。 3.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国际劳工公约;规范性劳动法律、法规解释。其他如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惯例等。 4.劳动法5功能: ◆保护权益,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 ◆组织社会劳动,提高生产率 ◆规范市场,完善法律保障体系 ◆维护和发展稳定劳动关系,促定团结。 ◆推进社会进步。 5.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发生的 社会关系。5特征:主体;存在过程之中;兼有双重性质; 具有相互交错的特征;主要内容。 6.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7个主要内容及特点:缩短了 劳动时间,扩大了适用范围;改善劳动条件;工资保障法律; 工会组织合法地位的法律;社会保险法;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 7.当代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法4特点:关系缓和。社会保障 体系为基础。经济全球化冲击和挑战。信息化结构性影响。 8.国际劳动立法的4形式:组织章程。公约和建议书。组织的 决议和会议结论。对国际劳动组织章程以及公约的解释和“判例法”。 9.国际劳动立法的4内容(核心劳动标准):自由结社与集体 谈判:废除强迫劳动:平等权:禁止使用童工 10.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立法,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 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 本准则。4条件: 贯穿始终,体现核心和灵魂;执法的基本准则,法律规范的最高效力;立法和约束劳动执法相对的稳定性;立法、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5内容:维护合法权益;按劳分配;平 等竞争与公平保护;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基准制约相结合; 法律调节与“三方”对话相结合。 12.劳动法律关系:之间,在过程中,依据,形成的劳动权利与 劳动义务关系。5法律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 ◆交错共存的特点 ◆内容双重意志 ◆客体特定的劳动行为和财物 ◆围绕劳动者的保护 13.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 联系: ◆基础,表现形式,是现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外衣。 ◆反映劳动关系,产生积极的影响,运行与不断完善。 ◆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社会内容和法的形式的统一。 区别: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参与,享受和承担当事人, ◆劳动者:法定年龄、劳动能力,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自然人。 ◆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和管理劳动者,规定或的约定劳动条 件,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组织。 14.劳动者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4特点:统一的。不可 分割性。各种因素差别的限制。已经参加了某一种劳动法律 关系,一般就不能再参加另一种劳动法律关系。 15.劳动法律事实:法律规定,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 更或消灭的一切客观情况。 16.劳动者的8个基本权利: 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权、职业安全权、接受职业技能 培训权、生活保障权、结社权与集体协商权、合法权益保护 权 17.劳动者的5个基本义务:履行劳动、提高技能、执行规范、 遵守纪律道德、其他义务。 18.劳动就业:劳动能力的、法定劳动年、自愿、劳动报酬或经 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 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经济范 畴 思想意志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上层 建筑范畴 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现实社 会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 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内容是劳动内容是法定的权利义务

《劳动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劳动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人们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 A.工作 B.生活 C.劳动 D.生产 2.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 B.没有劳动就没有人类,就没有社会的发展 C.劳动法的劳动,是指一切劳动 D.劳动法都是和劳动有关的法律 3.1944年在美国费城召开的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 A.《国际劳动宪章》 B.《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 C.《费城宣言》 D.《关于禁止火柴制造中使用白(黄)磷会议》 4.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802年英国议会颁布的()。 A.《暂行工厂规则》 B.《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C.《劳资关系法》 D.《劳工仲裁条例》 5.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 A.《劳动立法原则》 B.《暂行工厂规则》 C.《劳动法案大纲》 D.《劳动立法大纲》 6.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法律本身规定终止生效或某些特定条件出现时自然失效 B.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颁布新的法规后而原有法规失效 C.劳动法的失效情况,可以是旧法规长期闲置而无效 D.劳动法可以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7.我国劳动法采()形式。 A.成文法 B.判例法 C.成文法为主,判例法为辅 D.判例法为辅,成文法为主 8.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是()。 A.《工会法》 B.《合同法》 C.《劳动法》 D.《宪法》 9.我国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的未成年人。 A.14周岁 B.15周岁 C.16周岁 D.18周岁 10.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 A.健康检查 B.劳动补贴 C.设备更新 D.知识教育 11.劳动者所享有的福利包括社会福利和()。 A.国家福利 B.个人福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通过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制定的法律,下面给大家带来2018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word完整版)2018年最新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合同档案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民族:— __ ______ 文化程度: 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 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劳动纪律

劳动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劳动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填空 . (共 11 小题, 20.0 分) 1. 劳动关系 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 1.0 分 ) 3. 1802 年英国议会通过的 《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为 这是资产阶级 “工厂立法 ”的开端。 ( 1.0 分) 4. 1919 年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 创始会员国 。( 2.0 分) 5. 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划分,劳动法律关系可分为 本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和 兼职单位 劳动法律关系。 ( 2.0 分 ) 6. 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 劳动权利 能力和 劳动行为 能力。 ( 2.0 分 ) 7.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水平在 经济发展 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 工资总额 实行宏 观调控。 ( 2.0 分 ) 8. 《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 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和 社会承受能力 相适应。 ( 2.0 分) 9. 《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 专门培训 并取得 特种作业成员 资格 ( 2.0 分 ) 10. 职业介绍所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 职业介绍 工作的 专门 机构。 ( 2.0 分) 11. 女职工应包括从事 体力 劳动和 脑力 劳动的妇女。 ( 2.0 分 ) 二 . 单选 . (共 10 小题, 10.0 分) 1. 一般认为,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是 A .18 世纪 B .19 世纪上半叶 C .19 世纪下半叶 D .20 世纪初 答案: D 2. 我国劳动法的性质是 社会主义 的劳动法,具有 社会主义 的本质。 ( 2.0 分 ) 是第一个限制工作日长度的法律,一般认 ______ 。( 1.0 分)

2018年劳动合同范本(新劳动法)

说明:新劳动法合同,用人单位可参考 劳动合同 甲方: 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方基本情况 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基本情况 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甲方相关制 度和乙方岗位特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 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期望双方保持良好的长期聘用关系。 第一章合同期限 1、试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章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点,甲方聘用乙方在部门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范围内。 2、乙方工作内容界定以岗位职责说明书和甲方布置的阶段性或临时性工作要求为准。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小时。 2、乙方应在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甲方不鼓励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

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 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 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 报酬。 3、甲方对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女员工生育假、带薪休假等休假应按照劳动法要求执 行。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安排乙方婚丧假期、女员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计划性 的休假如生育假、带薪年假、婚假等应提前至少30天申请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亲 属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预见性的情况可临时申请临时安排。 第四章劳动报酬 1、双方根据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规定确定乙方岗位工资。甲方根据乙方现任职务和工作 岗位,试用期工资为元/月,约定工资为元/月(其中基本工资元,其他为岗位工资元)。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工资发放时代扣代缴。 2、乙方应发工资扣除个人应付费用后在次月10日以货币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导致延迟发放须提前1个工作日说明。 第五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有关费用,乙方应缴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甲方可根据乙方服务时间、岗位特点酌情核发年功津贴、职务津贴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将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水平和自身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整体薪酬水平、完善员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条件 1、乙方在工作期间或利用甲方资源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甲方。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专用技术、技术诀窍、非专利技术成果等)和经营信息(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属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乙方须保守秘密,不得 对外泄露,不得用于个人谋利或者帮组他人谋利。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 失和技术价值10倍的赔偿金。 3、乙方在职期间和离职后3年内,不得在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投资、兼职, 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活动。如乙方所从事岗位甲方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

2018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2018年最新版劳动合同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合同范本要求注明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人力资源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期末考试重点总结 (2)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考试重点总结 劳动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一)圈地运动:雇主和雇员形成的前提 (二)身份解放:实质平等的需求 19世纪英国法律史家梅因在其《古代法》中,曾这样概括人类历史的发展趋势:“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此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三)工业革命:社会关系的转变 (四)工业劳动社会化的法律调整——劳动法的产生 劳动社会化是指孤立、狭小的劳动转变为由紧密的大规模分工和协作联系起来的共同劳动过程。 1、生产资料使用的社会化 2、劳动操作过程的社会化 3、劳动成果的社会化 (五)公私法融合与劳动法的产生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1、劳动关系 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关系。(1)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2)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劳动关系的特点之间具有相互对应密切的逻辑联系,形式上的财产性决定了形式上的平等性,而实质上的人身性决定了实质上的隶属性。 而劳动力的双重属性,使得劳动关系具有多层的结构内涵:劳动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关系、物权关系和人身权关系。 2、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根据劳动关系的相关人的性质不同,劳动法所调整的其他社会关系主要包括: (1)劳动行政关系。 (2)社会保险关系。 (3)劳动市场服务关系。 (4)劳动团体关系。 (5)劳动争议处理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后者的用工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地位不同:前者具有人身隶属性;后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 2、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是一种社会法上的关系,由《劳动法》等调整;雇佣关系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民法通则》调整。 3、处理机制不同 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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