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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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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发的〔〕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 经销; 生产)的

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 合格; 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

请你单位收到此单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我单位电话、传真:

我单位地址、邮编:

异议受理单位电话、传真:

异议受理单位地址、邮编:

(下达通知书单位公章)

年月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编号)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公章及日期)

附件11说明:

1.本文书是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后通知受检企业(生产企业)、任

务下达部门和负责抽查后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结果时所使用的文书。

2.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结果通知书,寄送后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分三种情况寄送:①抽样领域为生产企业,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②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已确认生产企业的,若生产企业属于下达任务部门行政区域管辖,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若生产企业不属于下达任务部门行政区域管辖,寄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③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无法确认产品生产企业的,寄送给负责抽查后处理的流通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此单应以特快专递等快捷、便于核实查询的形式寄送待确认的受

检企业。

4.规定时限自受检企业收到(以书面证明为据,如邮局、快递公

司等出具的收件人签收查询单、签收证明等)此单之日起计算。

5.《检验报告》应与此单一起寄送。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

规定页码页次 1 / 3 制定部门 1.0.目的:规范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的时效性,确保产线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制程、出货品质异常的处理。 3.0.职责与权限:NO. 部门职责与权限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分析及改善有效性确认。 1 负责品质异常的改善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2 生产部负责协助参与原因分析及相应的预防改善措施。 3 技术部 4 其它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安排异常改善通知的配合。 4.0.术语与定义: 4.1 制程品质异常:a、严重缺陷超过3%;b、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c、同一缺陷连续发生; d、不遵守作业标准或不遵守工艺卫生要求;e、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f、其他情形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4.2 出货品质异常:出货发现严重缺陷超过1%; 5.0.运作流程:无 6.0 作业程序: 6.1 制程品质异常: 6.1.1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需立即找QC 或工程师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生产,不可接收依6.1.2执行。 6.1.2 IP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应开具《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并评估异常的严重性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 6.1.3针对已生产产品依产品标识卡信息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6.1.4 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不良品如可以进行

通知单管理规定页码页次 2 / 3 制定部门返工、返修达到合格要求,生产依需求的返工、返修方案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需交付IPQC 进行检验,合格品进行流向下一站,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1.5生产后IPQC负责跟踪相关工序,确认临时应对措施是否有效。6.1.6制程品质异常开立时机: 6.1.6.1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IQC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6.1.6.2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同种异常现象不良率超过3%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待技术与品质协助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质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6.1.6.3品质再现(品质异常重复发生)时,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评估重复发生事宜的情况通知生产单位停线整改。 6.1.7所有制程中《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需生产部进行会签,技术部接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后1小时内需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 6.1.8责任单位需于收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48小时内,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 6.1.9 品质

产品检验任务申请通知单【模板】

产品检验任务申请/通知单 编号:标识号:8.2.4-01-2013

填写说明: 1、检验任务申请/通知单编号按《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方法》执行,具体如下:。 口口(部门代号) —口口(项目代号) —口口(流水号)—口口口口(年代号) 2、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检验/试验产品名称、产品阶段、产品标识、数量、课题号、所属 项目名称、检验类别、检验依据、送检部门、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栏目由科研人员填写。科研人员应确保每个栏目的内容都要填写清楚,不留空白;表中所填内容应与文本文件内容完全相符;对于信息不全、内容不一致的表单,质检中心有权拒绝接收。其中,“合同编号”和“合同名称”栏目,所填写内容应与实际文本合同内容一致;“检验/试验产品名称”栏目,应与文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名称、型号一致;“产品标识”栏目,应与实际送检产品本身的标识一致;外包产品入所检验时,“数量”栏目,应与外包合同审批单数量一致;“课题号”和“所属项目名称”栏目,应与科研管理部门提供的实际课题号和项目名称一致;“检验依据”栏,应详细填写送检产品所须检验依据的具体技术文件名称、唯一性编号等信息。对未按程序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检验申请的项目,应由科研人员本人填写情况说明栏目,并由项目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项目负责人栏目需本人签署,并对申请单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4、任务下达部门、检验起始时间由项目管理人员填写,项目管理人员签批栏须由项目管理人 员本人签署,并对产品检验任务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5、产品状态栏应在科研人员送检产品时,由科研人员和质检中心人员共同对送检产品状态及 其附件情况以文字形式进行详细描述,并签字确认。双方均需对送检时的产品状态负责。 6、外包产品入所检验时,质检中心人员在接受检验任务前应确认外包产品相关资料、记录的 齐套性,若不齐套则不应接受检验任务。

产品质量检验管制制度431111.doc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431111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版本版次 制定部门页码页次 1 / 3 1.0.目的: 规范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的时效性,确保产线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制程、出货品质异常的处理。 3.0.职责与权限: 4.0.术语与定义: 4.1 制程品质异常: a、严重缺陷超过3%; b、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c、同一缺陷连续发生; d、不遵守作业标准或不遵守工艺卫生要求; e、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f、其他情形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4.2 出货品质异常: 出货发现严重缺陷超过1%; 5.0.运作流程: 无 6.0 作业程序: 6.1 制程品质异常: 6.1.1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需立即找QC或工程师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生产,不 可接收依6.1.2执行。 6.1.2 IP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应开具《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并评估异常的严重性 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 6.1.3针对已生产产品依产品标识卡信息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6.1.4 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不良品如可以进行

文件名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版本版次 制定部门页码页次 2 / 3 返工、返修达到合格要求,生产依需求的返工、返修方案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需交付IPQC进行检验,合格品进行流向下一站,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1.5生产后IPQC负责跟踪相关工序,确认临时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6.1.6制程品质异常开立时机: 6.1.6.1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IQC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 立,则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6.1.6.2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同种异常现象不良率超过3%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 待技术与品质协助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质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6.1.6.3品质再现(品质异常重复发生)时,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评估重复发生事宜的情况通知 生产单位停线整改。 6.1.7所有制程中《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需生产部进行会签,技术部接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后1小时内需 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 6.1.8责任单位需于收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48小时内,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 6.1.9 品质工程师针对责任单位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责任单位重新回 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IPQC跟踪后续品质状况,依6.1.10~6.1.11执行。 6.1.10 IPQC 针对责任单位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 2 天(或 3 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6.1.11 如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2 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6.2 入库品质异常: 6.2.1 F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 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6.2.2 FQC 于半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并附不良样品(功能不良请技术协助分析处理),通知生 产安排返工。 6.2.3 生产部接FQC《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或《验货通报》及不良样品后,当天安排返工作业,FQC 负责跟 踪返工及验证工作。 6.2.4 生产返工后的产品需重新送FQC 检验,重新检验合格予以合格入库,检验不合格依《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要求执行。 6.2.5 针对异常改善后产品,FQC 时行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 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6.2.6 如异常发生后连续2 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6.3 出货品质异常: 6.3.1 O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仓库立即移至 不良品区域。

产品质检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产品质检规范 篇一:产品质量检验规程(已审) 篇二:产品检验规程 产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的符合性,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检验规程,对产品的检验实施有效控制。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3、职责 3.1技质部为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3.2技术厂长为产品检验的主管领导。 3.3产品检验由兼职质检员进行,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4、控制规程 4.1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特点制定。 4.2技质部负责制定本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验证规范、在制品检验规范、最终产 品检验规范; 4.3进货检验:依据“采购产品验证与确认规程”进行

严整;4.4过程检验 根据在制品的重要程度和加工的难易程度,过程检验采用: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自/互检、巡检、首件检验方式; 4.4.1“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随在制品流程,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此工序责任人于“纪录卡”上标印。任务单下达后,确立关键工序,流程时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并将结果纪录于“纪录卡”上: 4.4.2每道工序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自检。下道工序人员, 对上道工序的在制品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轻微质量问题,报请所在部门处理; 4.4.3巡检方式是质检员按《工艺手册》、“图纸”不定时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例行 检验,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对确认不合格的在制品,出具“不合格通知单”。送责任部门、技质部: 4.4.4产品数量大于50樘:或结构过于复杂(技质部视情形而定),投入批量生 产前,应进行首件检验,检验人员按《工艺手册》、《钢质防火门检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后填写《产品首件检验纪录单》; 4.4.5对例行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 () : 根据下发的〔〕号文件要求,我单位于年月日对你单位( 经销; 生产)的 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为( 合格; 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 请你单位收到此单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15日内向 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我单位电话、传真: 我单位地址、邮编: 异议受理单位电话、传真: 异议受理单位地址、邮编: (下达通知书单位公章) 年月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编号)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公章及日期)

附件11说明: 1.本文书是完成监督抽查工作后通知受检企业(生产企业)、任 务下达部门和负责抽查后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结果时所使用的文书。 2.结果为不合格的检验结果通知书,寄送后处理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分三种情况寄送:①抽样领域为生产企业,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②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已确认生产企业的,若生产企业属于下达任务部门行政区域管辖,直接寄送负责抽查后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若生产企业不属于下达任务部门行政区域管辖,寄送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③抽样领域为流通领域,且无法确认产品生产企业的,寄送给负责抽查后处理的流通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3.此单应以特快专递等快捷、便于核实查询的形式寄送待确认的受 检企业。 4.规定时限自受检企业收到(以书面证明为据,如邮局、快递公 司等出具的收件人签收查询单、签收证明等)此单之日起计算。 5.《检验报告》应与此单一起寄送。

OQC检验标准

成都鸥威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OQC检验标准 1 目的 规范OQC检验流程,使检验按照检验规定流程进行出货品质管控,确保出货品质的可靠性。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新产品和量产品的出货检验(on-line抽检、off-line抽检(OBA)/出货检)。 3 职责与权限 3.1 质量部: 3.1.1质量部OQC负责建立和维护本文件 3.1.2质量部OQC负责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流程,并按照检验标准执行检验 3.1.3质量部OQC负责出货检验异常品的扣押和解扣押 3.1.4质量部OE工程师负责OQC产品检验标准的建立和limit sample提供 3.1.5质量部QE工程师主导OQC抽检功能异常处理 3.2生产部组检:负责OQC外观不良批的返工 3.3研发部:负责新产品阶段产品异常的分析和改善 3.4工程部:负责量产品阶段产品异常的分析和改善 3.5市场部:负责出货讯息通知 4 作业程序 OQC检验流程请参照附件1 4.1 OQC on-line检: 4.1.1组检后的产品,由OQC安排on-line检验员按组别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检

验 标准按照《产品检验基准书》以及limit sample,对检验合格的产品,检验员贴 上合格标签后通知组检包装组队产品进行包装。 4.1.2 OQC on-line 抽检项目和频率:按照附件2、出货检验频率。 4.1.3 OQC on-line 异常处理:对于OQC抽检NG的批次由组长对不良品进行复判, 复判结果确实NG的产品,由OQC开具不合格通知单退回组检返工,返工后 的产品,需重新送OQC on-line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4.2 OQC off-line(OBA)检: 4.2.1包装后的产品由组检包装组送OQC off-line(OBA)安排抽样检验,检验按照 《产品检验基准书》和SIP进行。 4.2.2 OQC off-line(OBA)抽样检验项目和频率:按照附件2、出货检验频率。 4.2.3产品外观和所有功能项目检验结果均合格的产品,由OQC在产品小标签上盖 上OQC PASS章,并由OQC组长在入库单上签字后产品才可以入库,仓库接 收入库的依据必须是:产品小标签OQC PASS盖章和组长签字后的入库单。 4.3 OQC off-line(OBA)检异常处理: 4.3.1对于外观不良、功能检验OK的产品:由OQC开具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组检 组管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需重新送OQC on-line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产品检验规程

产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的符合性,满足顾客对产品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检验规程,对产品的检验实施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采购产品,在制品和成品的检验。 3、职责 3.1技质部为产品检验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 3.2技术厂长为产品检验的主管领导。 3.3产品检验由兼职质检员进行,并对检验结果负法律责任。 4、控制规程 4.1本规程依据国家标准,企业标准和产品特点制定。 4.2技质部负责制定本公司主要采购产品的验证规范、在制品检验规范、最终产品检验 规范; 4.3进货检验:依据“采购产品验证与确认规程”进行严整; 4.4过程检验 根据在制品的重要程度和加工的难易程度,过程检验采用: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自/互检、巡检、首件检验方式; 4.4.1“产品工序流程纪录卡”随在制品流程,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此工序责任人于 “纪录卡”上标印。任务单下达后,确立关键工序,流程时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并将结果纪录于“纪录卡”上: 4.4.2每道工序的操作人员,都必须对生产的半成品进行自检。下道工序人员,对上道 工序的在制品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轻微质量问题,报请所在部门处理; 4.4.3巡检方式是质检员按《工艺手册》、“图纸”不定时的对每道工序进行例行检验, 及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理。对确认不合格的在制品,出具“不合格通知单”。 送责任部门、技质部: 4.4.4产品数量大于50樘:或结构过于复杂(技质部视情形而定),投入批量生产前, 应进行首件检验,检验人员按《工艺手册》、《钢质防火门检验标准》规程进行,检验后填写《产品首件检验纪录单》; 4.4.5对例行检验不合格的在制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6本公司对在制品不实行例外放行。 4.5最终产品检验

产品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规定(2021新版)

产品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规定 (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51

产品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规定(2021新版) 1、总则 1.1质量检验是根据产品图样技术要求和工艺规范、以及国家标准。采用测量、试验等方法,将单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与规寇要求作比较做出判定的过程。 1.2检验活明过程包括: 1.2.1明确标准、熟悉和掌握产品的质量标准与检验方法,并作为测量或试验比较和判断的依据。 1.2.2测量或试验:采用一定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或理化分析仪器,按规定的试验方法,对产品质量特性进行测量或试验。 1.2.3比较:把测量或试验结果与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比较。 1.2.4判定:根据比较结果进行判定合格与否。.

1.2.5处理:根据判定,对合格产品进行接收,对不合格品则拒收并按评审结论做好标识,督促隔离和处理。 1.2.6记录:把所测量或试验的数据做好记录,经过整理统计计 算和分析,形成报告和质量信息。 1.3原则 1.3.1质量部独立行使本厂的质量检查督促职权。 1.3.2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 1.3.3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技术与管理标准、规范,以及公司对质量方面的规定,对未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产品不准投入使用、加工、转序及出厂。 2、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2.1供应部门向质检部门发出“质量检验入库通知单”及供方单位的质量保证书和其他质量文件。 2.2检验员凭“质量检验入库通知单”进行检验。 2.2.1核对质量文件是否符合进厂验收标准要求。 2.2.2对进广材料核对规程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结果通知书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被抽样单位、标示生产者名称): 我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 请你单位收到此通知书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传真或寄送文本)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请阅读复检须知)。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我单位电话、传真 我单位地址、邮编 (组织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章) 年月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签收入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检验结论有异议,被抽样单位或被抽样品的生产者(以下统称复检申请人)可申请复检。被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品的生产者不一致时,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涉及委托加工关系的,委托方或被委托方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其中一方提出。2复检申请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抽样检验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提出。被抽样单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抽样量有特别规定,对抽样检验结果向受检单位下达通知书,那么有关aa的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aa,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被抽样单位、标示生产者名称): 我局于____年___月___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 请你单位收到此通知书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传真或寄送文本)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请阅读复检须知)。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我单位电话、传真 我单位地址、邮编 (组织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章) 年月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 )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签收入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检验结论有异议,被抽样单位或被抽样品的生产者(以下统称复检申请人)可申请复检。被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品的生产者不一致时,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涉及委托加工关系的,委托方或被委托方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其中一方提出。 2复检申请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抽样检验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提出。被抽样单位和食品标示生产者不一致 的,若其中一方或双方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一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3复检申请人应及时告知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复检申请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签署复检机构受理意见的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具有复检项目资质的证明、复检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复检必须是在备用样品上进行。各样用品由初检机构寄、送至复检机构。备用样品达到复检机构后,应由复检申请人、初检机构、复检机构共同对备用样品进行确认,并填写《复检样品确认和移交单》。若复检申请人、初检机构不到复检机构现场确认样品的,在其提供相关蚕托书后,复检机构在确认备用样品完好的情况下可自行启用备样进行复检。 5复检申请人应告知复检机构原则上需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实施细则指定检验方法对提出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报告须给出食品是否合格的复检结论,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6复检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提出复检之日起2 0日内向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复检报告,特殊情况时不得超过初检周期(样品到达初检机构到初检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周期)。 7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先行垫付,复检结论与初检机构检验结论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复检申请人自行承担;复检结论与承检机构检 验结论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检机构应不予受理复检: (一)检验结论显示微生物指标超标的; (二)复检备份样品超过保质期的; (三)逾期提出复检申请的; (四)其他原因导致备份样品无法实现复检目的的。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范文(2020122921403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范文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隔离、评审和处置的程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对采购产品不合格品、外协加工件不合格品、工序(过程)不合格品、产成品不合格的控制。 2 引用标准 QG/PLA 08.04-2002 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3 定义: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 职责: 4.1 制造本部总经理负责批准降级改作他用。 4.2 制造本部总经理批准不合格品的报废。 5. 工作程序与要求: 5.1 采购产品不合格品、外协加工件不合格品的控制 5.1.1 控制流程:

采购产品不合格品、外协加工件不合格品控制流程 5.1.2物流部收料员对入厂的采购产品和外协加工件送检,物流部物料检验员按检验文件进行检验并判定。 5.1.3检验员对判为不合格的物资用红色标签(红色圆形标签)进行标识,并对其不合格内容在[来料检验记录表]上予以记录。 5.1.4收料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隔离存放,来料检验员进行监督。 5.1.5来料检验员填写[物资检验不合格通知单]并传递给技术部门签署处置意见,再由工程部材料工程师签署最终意见。收料员按[物资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上签署的意见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置。 5.1.6不合格物资处置方式有三种: a退货:对不合格物资不进行任何处理退回供方。 b挑选:因生产急需时,可进行全检挑选合格品使用。 c偏离许可:因生产急需时,不合格特性指标不影响最终产品 功能特性时。

5.2工序不合格品的控制 521控制流程: 工序不合格品控制流程 522对于最终检验、工序检验、ICT测试、老化测试等工序不合格的产品采用此控制流程,对于SMT、THT线出现的焊接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贴红色圆形标签直接送修焊人员进行返工,不需要填写[产品故障记录]。 5.2.3工序操作员负责对工序不合格品进行判定、标识、记录和隔离。5.2.4工序不合格的产品粘贴圆形红底色加绿色直径线条的不干胶,单板在[产品故障记录]上填写不合格内容,整机在[整机质量跟踪卡]上填写不合格内容。 5.2.5维修组对不合格品进行维修,并将维修情况记录在[产品故障记录]或[整机质量跟踪卡]上,返工后需复验合格才予放行,同时贴上圆形黑色不干胶标识。 5.2.6对于无法修复需要报废的产品,由物流部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制造本部总经理批准后予以报废,不合格品随[报废申请单]送维修组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谷风文书)

流程分类供应链管理维护部门品检部 文件编号UM- 文件版本A0 生效日期2014-04-01 页次5页 原材料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目的 为规范公司处理(来料异常、制程异常、入库异常、出货异常、客户投诉反馈异常)作业程序,提高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产品的如期上市和达到顾客的满意需求,特制定本流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品质异常问题解决过程。 拟制:李高峰审核:薛涛批准:闫海余 日期:2014-03-26日期:日期: 发至:公司各部门店铺HR 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经销业务中心化妆品中心总部HR 总经办行政部直营业务中心电脑部买手部设计部技术研发部产品战略 采购部实验室物流部工程管理顾客关系服务品牌部公共关系通路开发流程管理组财务部 WTM品牌 由:流程管理组

历史修订记录: 版本新增/更改内容新增/更改理由说明修订人修订日期A.0

一、职责和权限 1.1.品检部: 负责判定异常产生的原因和异常严重程度的级别,并结合异常从技术角度给出初步处理方法;; 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 1.2.生产单位: 负责对品质异常协助处理及从产品生产工艺方面给出产生异常原因及长期改善对策; 1.3.采购部: 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取得异常原因处理的长期改善对策; 1.4.异常责任单位: 负责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 1.5.其它相关单位: 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大质量异常的处理方案; 二、扣款规定: 4.1特采使用需扣除工时费用40元/H。 4.2除扣除特采使用的工时费外,同一供应商连续两次发生异常时,需作相应的惩罚处理,扣除总 额的相对应比例,如下表: 连续2次发生 合格率90%-95%80%-89%≥79%以下 扣款比率(A类异常)5%6%12% 扣款比率(B类异常)3% 4% 8% 扣款比率(C类异常)2% 3% 4% 质量问题分级参考表 异常类别定义等级 严重缺陷预计会对人身造成危险,违背安全法规和导致严重后果的缺陷。A类 一般缺陷预计会导致产生功能故障,影响正常生产的使用,不能完全执行规定的效果。B类

产品出货检验管理规范

产品出货检验管理 规范 1

出货检验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产品之品质管制,确保出货品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制造完成之产品,在出货前之品质管制,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出货检验规定 2.1.成品入库检验 成品入库前,依<最终检验规定>。采取逐批检验入库之方式,每一订单之成品能够一批或数批之方式交验入库。 2.2.成品出货检验 同一订单(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库完成后,在出货之前,应进行成品出货检验。检验方式如下: 1)由客户派员或客户指定验货机构人员对产品进行出货检 验。 2)客户授权由本公司品管部派员做出货检验。 3)上述两种情形以外之产品,本公司视同(2)款之情形,由品 2

管部派员做出货检验。 2.3.客户验货配合 1)业务部提前联络客户验货人员到本公司验货。 2)品管部派员协助客户作抽样及检验工作。 3)由客户出示验货报告,品管部存档并汇总。 2.4.合格出货 客户或本公司品管部出货检验判定合格之成品,能够办理出货手续。 2.5.拒收重流 1)客户或品管部出货检验判不合格(拒收)之成品,由品管部 填写<不合格通知单>通知相关部门。 2)品管、生技、制造部联合制定重流之对策,其中: A)品管部主导重流的对策。 B)生技部主导重流的作业流程。 C)制造部负责重流作业。 必要时,因重流时间较长,应由生管部作计划调度安排。 3)重流后,制造单位视同其它成品,依交验批逐经FQC最终 检验并入库。 4)待整个订单批(制造命令批)重流并检验合格入库后,再由 客户验货人员或品管部人员进行复检。 5)品管部负责追踪后续生产之预防改进对策。 3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 (被抽样单位、标示生产者名称): 我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生产□经销□自制□采购)的(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质量等级)食品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检验报告附后。 请你单位收到此通知书后立即将《检验结果确认回执》传真或寄送回我单位。对检验结果若有异议,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提出书面(传真或寄送文本)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反馈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请阅读复检须知)。 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你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我单位电话、传真 我单位地址、邮编 (组织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印章) 年月日 ………………………………………………………………

检验结果确认回执 () □我单位对检验结果无异议; □我单位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 企业签收入签字: (企业公章) 年月日 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检验结论有异议,被抽样单位或被抽样品的生产者(以下统称复检申请人)可申请复检。被抽样单位和被抽样品的生产者不一致时,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其中一方提出。涉及委托加工关系的,委托方或被委托方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其中一方提出。 2复检申请人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5日内向组织抽样检验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书面提出。被抽样单位和食品标示生产者不一致 的,若其中一方或双方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需双方协商统一后由一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检验结论。 3复检申请人应及时告知组织抽检监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复检申请情况,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签署复检机构受理意见的复检申请书、复检机构具有复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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