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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导管室工作常规和放射保护制度

心导管室工作常规和放射保护制度
心导管室工作常规和放射保护制度

心导管室工作常规和制度

1心导管室的条件

1.1 建筑设计

1.位置:应设在清洁和安静要求较高的部位,为避免X线机对四周环境的辐射损害,应尽量设在建筑物底层的一端,自成一区。

2.机房的位置:安装X线机的房屋应选择适当的位置,要与有关的工作室邻近,并要考虑到邻室的防护问题。墙壁应有2毫米铅当量的防护厚度,以推拉门为好,防止射线外漏。

3.手术间内结构:手术间内结构以便于清洁处理为原则。墙面和天花板采用可隔音、坚实、光滑、无孔隙、防火、防湿、易清洁的材料。颜色采用淡蓝、淡绿、淡黄等。墙角呈圆形,防止积灰。门应无门槛能自动开启的感应门,以方便推车进出,避免用易摆动的弹簧门,以防气流使尘土及细菌飞杨。地面应坚硬、光滑、无缝隙、可冲洗、不易腐蚀、不易被血污浸染,并设有下水地漏,地漏方向坡度不小于1%。室内要有多路电源和足够用的插头,地面有导电设备,防静电,电灯开关要有明显标志,防止搞错。电源插座应有防火花装置,电缆电线宜安装在暗设的壁槽和地槽内,即便于维修又便于清洁。造影间不易装对外的窗户,依靠空调、空气过滤装置进行室内空气交换及温度调节。操作间与造影间之间安装的铅玻璃以宽大为宜,便于操作和观察。

4.面积:X线机机房的大小,除足够容纳机器外,必须有足够的余地,以给予病人出入的方便,工作人员操作及必要时抢救的方便。要尽量使其宽敞,通风良好,保持室内干燥,空气新鲜。

5.入口的布局:入口布局的设计要符合功能流程与洁污分区要求,设双走廊,洁污分流,大门处设有病员出入处和工作人员出入处。工作人员出入处最好建有风浴、气浴的通道设备,以除去工作人员带入的灰尘和细菌。病员出入处应有入口管理台,护士在此核对病人及病历卡后更换手术间推车进入。亦可以在此地上铺一消毒水地毡,可减少车轮带入的灰尘。

6.附设工作间的配备:附设工作间应设有操作间、微机房、洗手间、器械室、敷料准备室、无菌物品存放室、导管存放室、器械清洁室、男女值班室、贮藏室、会议室、医生休息室、护士值班室、卫生通过室、医护办公室、男女更衣室、男女淋浴室、厕所、污敷料室等。

1.2 造影室内设备、器材的要求

1.一个现代化的导管手术间必须具有空调装置。窗式、立式空调能控制室温,但不能输入新鲜空气,不易清洁。中心空调可输入新鲜空气,每小时至少20次空气交换,但必须将输入各间的管道分组,防止各间的交叉感染,风管需要定期清洁和消毒。目前较理想的是采用生物洁净技术,通过初、中、高三级过滤,除去空气中尘埃,达到空气净化的目的。不管何种装置,室温必须保持在24~26℃之间,相对温度保持在50%~60%左右。室内应有温度表、湿度表。

2.应具有中心吸引,中心供氧装置,220伏及380伏等各种电源装置,心电监护仪、手术无影灯、万能手术台、器械台、抢救车、处置柜等。

3.墙壁嵌有电钟、X线片观片灯、音控对讲机等。

4.造影室内只允许放置必需的器材、物品,以减少X光散射线,避免影响C形臂的旋转,使尘埃堆积附着细菌,并固定位置放置,便于抢救使用和清点。

5.造影术中医师一般站在患者的右侧,故无菌手术台应放在患者右侧。处置台应在无菌台附近,急救车、壁柜、导管柜应靠近处置台,这样可减少物品供应的路程,提高工作效率。

6.X线机的要求:心血管造影所用X线机不同于普通X线机,它要求必须能在数秒时间内获取一连串高质量图像。血管造影机X线发生及控制系统往往采用40~50千伏范围,可达800~1250毫安,可连续或脉冲式曝光;控制系统多为全计算机化,程序化,以键盘或等离子触摸屏等方式输入各种指令,操作简便,显示清楚。C形或U形臂和诊断床能够方便的从各种角度显示心血管解剖结构,而且尽可能不妨碍手术医生的操作。动态旋转减影要求C形臂从LAO到RAO旋转角度达180o以上,旋转速度达30o/秒。诊断床的纵向、横向及升降运动范围要大,并可左右旋转,方便患者交换。C形臂和诊断床的控制应方便、灵活,手术医生及技术员均能对其进行操作,可手动或电动操作,以便步进式追踪造影剂减影。影像增强器及监示器:通常采用的影像增强器直径为9~16英寸,一般均可进行多种视野大小变换,高分辨的影像增强器应配备高清晰度监视器。造影室内监视器须配较大屏幕或采用多屏幕、多分割或画中画形式,便于随时进行前后、动态、左右等各种方式的对比。影像采集、记录方式及储存系统:血管造影图像可选用数字化图像、电影、100毫米切割片、快速换片器、录像等多种方式进行采集和记录。一般一台血管造影机应具有2~3种方式。由于心血管造影数换量特别大,采用可读写光盘或8毫米数据磁带进行不失真

储存,后者存盘时间快、经济,是目前较流行的方法。影像处理系统:分图像重放部分:用于控制循环放映的速度、方向,截取放映范围等。图像处理部分:窗宽窗位调谐、黑白转换、放大漫游、边缘增强、像素移位、多种时间减影方式及其对减影效果的调整。图像分析部分:系统可提供多种分析手段,如密度测量、距离测量,还可能提供多种分析软件包,进行左心室功能分析,血管分析,血流测量等。图像管理部分:可以删除图像,储存图像,挑选图像进行激光或多幅相机照相。

2导管室的管理

2.1 无菌管理

无菌管理在导管室的业务管理中的重要性居首位,是保证手术成功的关键。无菌技术有灭菌法、抗菌法和有关操作规则,管理制度所组成,与建筑条件、设置也有密切关系。因此,无菌管理涉及每个参与手术的工作人员和手术中各个环节。为避免人为因素的感染,必须加强以下管理。

1.检测管理:手术间的空气、一切物体表面、各种消毒灭菌方法(包括“外科洗手”效果)与手术感染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因此,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测,以了解消毒灭菌达到的程度。空气检测宜应用空气微生物采样机,目前公认手术室空气合格率为细菌量<500cfu/m3;紫外线灯应用微型紫外线强度计检测>70 w/cm2为合格;压力蒸气灭菌效果的检测可采用热电偶测试法、留点温度计测试法、化学指示剂测试法以及嗜热脂肪芽胞杆菌菌片检测。“外科洗手”效果的检测宜采用无菌棉签蘸含有中和剂的无菌营养肉汤,在手的规定范围内作采样。化学消毒液浓度应作定期检测,含氯制剂可应用G-I型消毒剂浓度试纸,用比色法检测,计算其浓度。

2.监督管理:无菌技术环节众多,涉及人员面广,包括手术间的管理,各类物品的灭菌程度,参加手术人员的无菌技术操作以及病人手术野的消毒等基本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全部无菌技术的失败。因此,加强监督很重要,特别在手术上台时,急症抢救时及更换实习进修生时,更要加强监督管理,并且应人人参与管理,形成处处监督的负责局面。

3.制度管理:导管室的制度是保证贯彻无菌操作的纪律,要自觉地养成习惯,但对初进导管室者或非自觉者来说则是一种约束。加强无菌管理必须落实制度着手,反复说明重要意义,经常检查落实情况。

2.2 安全管理

由于导管室工作具有严格无菌、急症抢救、护士执行医嘱为口头医嘱等特点,故更应要求工作细致,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在手术中较易发生的差错事故有下列情况:用错药、接错病人、误用未消毒器材。为确保病人安全,必须加强以下管理:

1.加强医德教育医德是医务人员在自己的职业生活中形成的关心与爱护病人的基本道德。病人在手术时,将生命交给了医护人员,所有参与手术人员的认真作风、负责精神对手术的成败、优劣起重要作用。因此,加强医德教育,培养认真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这是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2.技术精益求精为提高手术质量,消灭差错,手术前要充分做好计划,遇有情况能准确、迅速地处理,这就要求医护人员有科学的理论知识与娴熟的技术。努力学习,严格训练,更新知识,技术上适应科学发展的

需要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关键。

3.严格规章制度分析发生差错的原因,绝大多数是未严格执行制度,尤其是查对制度所造成的。实践证明,规章制度是从前人的经验和病人的痛苦中总结出来的,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这是安全管理的有力保证。

4.注意防微杜渐预防差错事故的教育不可能一劳永逸,必须结合临床实践,将可能发生问题的苗头或其他单位的有关教训经常告诫医护人员。注意防微杜渐,将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并注意表扬在预防差错中的好人好事。如已发生差错,则应认真讨论,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办法。对差错事故的防范采取预防为主的方法是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3 物质管理

导管室的物质管理主要有设备、仪器、手术器材、药品、面类敷料、导管的管理,严格的、科学的管理是保证日常手术、急症抢救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1.X线设备应由指定技师操作、保养、维修、清洁,设有故障、维修登记本。

2.抢救仪器,如除颤器、心电图机、监护仪、吸引器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保养、清洁,每次用后做使用记录,每天进行功能检查,保证其完好备用。

3.手术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清点,注意防锈、防损、防失,每次用后上油保护。

4.药品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定位放置,注意有效期限及时更换,每次用后及时补充,剧毒药品每次用后做好登记。

5.布类敷料应选用致密而厚的棉布制做,宜用浅蓝或浅绿色,减少手

术台上白色及光的刺激,并易与非手术用布类区别。布类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报废布类应及时增补,以保证供应。

6.导管的管理:导管库由护士长专人管理,建立入库、出库登记。可查寻导管的失效期、数量、价格、规格、型号。按失效期顺序摆放,防止混乱,便于拿取。日常用导管由房间护士负责管理,每日造影术后按基数补充导管,并进行登记。造影术后由配合护士根据术中实际应用划价、开单,患者记费后将收费条返回导管室,未及时交回的由配合护士负责催促。

3 导管室的规章制度

3.1 一般规则

导管室需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规程,除参加检查、治疗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患呼吸道感染者不得入内,手部感染者不得参加手术。

凡进入导管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更换鞋、衣裤、口罩、帽子,外出时更换外用鞋,穿好罩衣,检查完毕,衣裤、口罩、帽子、鞋放于指定位置。

导管室内应保持肃静,不得大声谈笑,禁止吸烟、会客等与治疗无关的活动。

导管室内器械、物品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需经负责人许可,并做好借用记录。

检查申请单应于前一日上午十时前送到导管室,检查时间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更换,手术人员应于约定时间前半小时进入导管室,因故变动者,应事前与导管室联系。

急症手术由值班医生通知导管室,同时或随后补填导管申请单以免发

生错误。如急症手术与常规手术发生冲突时,优先安排急症手术。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接受急诊病人,不得擅离。

导管室人员均应熟悉本室内各种物品的固定位置及使用方法,用后放回原处。急救药品、器材必须随时做好准备,以便立即取用。一般药品、器材必须随时检查,及时补充。

手术完毕,用过的器材、物品应及作清洁或消毒处理,然后放回原处。患传染性疾病患者用过器械物品,应做特殊处理,手术间亦应重新进行消毒方可再用。

严禁不熟悉各种造影设备使用规则的人乱摸乱动机器,发现机器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及维修人员。

注意X线防护,造影机器运转期间,室内工作人员应穿铅衣。

3.2病员入室规则

术前30分钟,按导管申请单到病房接患者,核对无误后接病员携带病历到导管室,与护士共同清点带来的物品,沿病员出人处进入到手术间。

导管室护士热情接待病员,按病历核对手术病员的姓名、床号、住院号、所用造影剂、腆试敏结果、血型、出凝血时间、肝功、肾功、乙肝各项等化验结果及术前医嘱执行情况。如发生不符须及时采取措施。急诊造影由医生电话通知导管室,病房或急诊室做好一切术前准备,由医护人员护送入室。

重危抢救病员入室搬运时要注意病情变化。

3.3工作人员入室规则

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人室人员必须严格控制,除参加手术的医生、本室工作人员、进修人员、维修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如有特

殊情况,应通知科主任及护士长。

进入导管室人员须经工作人员出人处换鞋,更衣,按无菌要求戴好口罩、帽子。

带菌者不宜人室。

非手术用品不得带入手术问。

人室后要轻声、轻走、轻动作,保持室内肃静,不可大声谈笑,禁止吸烟,手术进行时尽量不从正门进入。

工作需要外出时,必须更换外用鞋,更换外用衣。

工作人员离室时应换下手术衣裤、口罩、帽子、鞋等放于指定位置。

3.4参观制度

参观人员必须经导管室护士长同意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参观。人室后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非本院工作人员入室参观必须持介绍信经医务科同意后与导管室护士长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

每次造影参观人数不得超过3人。

参观人员在观看造影时应注意安全,不能依附某物或攀高,甚至越入无菌区,有条件的导管室参观人员可在闭路电视室内观看。

教学医院的实习医生、护士由专职老师带教,并在前一日与导管室护士长取得联系。

患者亲友一律谢绝参观。

3.5 清洁制度

导管造影室每日晨湿式清洁门、窗、器具、地面、台面、物品柜等,每周大扫除一次,包括墙角、紫外线灯管、日光灯、墙面等。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包括移动固定柜,清洁高墙等。做到室内无浮灰、无血迹、无

各种药液残留。

术中保持室内清洁,污物立即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术后彻底清扫,整理,揩去器具上的血迹,拖扫地面,必要时用1:400丽洁消毒液或0.1%~0.2%过氧乙酸擦拭。每天造影结束需紫外线照射消毒60分钟,每周终末行空气熏蒸消毒。

附属工作间每天清洁整理,拖扫地面,每两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走廊每天拖地2~3次,生活用间除必须生活用具外,不得放有其他物品,保持室内整洁。

各种常备抢救用品,如吸痰器、氧气瓶等,每次用后清洁消毒,没有特殊使用,每周消毒一次。

患有传染性疾病病员造影后,房间需特殊清洁消毒后用40%甲醛熏蒸法封闭12小时或过氧乙酸消毒法封闭24小时。

每月做空气培养一次,如菌落数超过指标,应重新清洁消毒,直至培养合格。

3.6 安全制度

导管室内电器设备应有专职人员保管维修、保养,使用者必须熟悉各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做到术前检查,术后安全存放,发现问题及时与专职维修人员联系。

各种易燃剧毒药品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易燃物品需远离火种、电源。

导管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保证各例造影安全完成。

值班人员又是安全值勤者,应负责室内水电、煤气、门窗等安全检查,

发生意外情况应立即向院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3.7保管制度

导管用布类、器械、造影器械包、敷料包,需每天核对,及时增添。

工作人员衣裤、口罩、帽子、更衣柜的钥匙由专人收发。

造影用各种药品,消耗材料,每天检查,及时补充。

贵重仪器,抢救器材,专人负责,保证使用。

导管室物品、器材不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需请示科主任,护士长同意,需要时立即返还,以不误本室使用为原则。应设有借物、维修物品登记本。

3.8登记制度

导管检查应有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造影号、临床诊断及造影诊断。记录术中用药,用导管情况以及所发生的特殊情况。术后登记,保管好患者各种造影资料。

4导管室的消毒隔离原则

4.1器械物品的消毒

1.物理灭菌法

(1)干热灭菌法:是利用干热对微生物的作用,破坏细胞原生质,使细菌致死,适用于耐高温、不耐高湿或湿热不易穿透的物品,如玻璃器皿、液体石蜡等。由于干热穿透力差,一般干烤箱加温160℃,2小时;170℃,1小时;180℃,30分钟。如用热空气消毒箱则180℃,15分钟可杀灭各种病原体。干热灭菌以嗜热脂肪杆菌芽抱为生物指示剂。

(2)压力蒸气灭菌法:是利用水和水蒸气传导的职能,在高压、高温、湿度大、穿透力强的作用下杀灭一切细菌和芽子包。适用于耐湿、耐高温的物品。灭菌温度及时间见表1。

表1 几种常用物品的灭菌温度、压力和时间

为达到预期灭菌效果,要提前排净冷空气,柜内物品不超过容积柜的85%,物品体积不得大于400米×30米×20米。如选择预真空灭菌器更为理想,它占柜可达93%,温度132℃,3~5分钟就能杀灭病原菌。压力蒸气灭菌法以3M指示胶带和嗜热脂肪杆菌芽抱为化学指示片和生物指示菌片。

(3)辐射消毒:钴-60Y射线,它干扰微生物代谢,破坏细胞膜,引起酶系统紊乱。适用于一次性包装物品,如口罩、帽子、纱布、纱垫等。剂量为2~3Mrad 48~72小时。短小杆菌芽抱E601(ATCC27142)为生物指示剂。

(4)紫外线消毒:它破坏微生物细胞内的DNA。适用于导管室的空气消毒。空气消毒1W/m3,有效距离2米以内,30~60分钟。紫外线灯管需每周用无水酒精擦拭,以防灰尘沾于灯管上,吸收紫外线而降低其发射量。每3个月用紫外线强度计测定发射紫外线强度,低能管要及时更换。枯草

杆菌黑色变种芽抱(ATCC9372)为生物指示剂。

(5)微波消毒:利用热效应。适用于包装厚或导热差的物品,如药品消毒,微波内外同时加热,杀灭微生物速度较快。

2.化学消毒法:

(1)戊二醛:能与细菌体内酶的氨基起反应,阻碍细菌的新陈代谢。常用于医疗器械消毒,浸泡时间需10小时,物品取出时需用无菌水冲净。

(2)环氧乙烷:它与微生物蛋白质产生烧基化作用,使微生物酶代谢受阻。适用于消毒各种导管,合成纤维,医疗器械,精密仪器等。环氧乙烷灭菌器消毒用量0.4~0.7千克/立方米,12~24小时。目前已采用环氧乙炕与惰性气体按12:88比例混合而成一种气体,它具有使用安全,不燃不爆的特点。可用环氧乙烷化学指示片监测其灭菌效果。

(3)消毒灵:它干扰细菌的新陈代谢。适用于浸泡污染物品,揩擦墙壁、地板、器具等,常用浓度为0.5%~1%,1~2小时。

(4)福尔马林:它能凝固蛋白质,还原氨基酸,使蛋白质分子烧基化。适用于空气消毒。用5~10毫升/立方米加热蒸发4~6小时,用于室内空气消毒,或用0.5克高锰酸钾与1毫升甲醛/立方米,氧化用于室内空气消毒。空气消毒时,室内要保持室温18~20℃,相对湿度70%~90%。熏蒸物品应悬挂、暴露。用于导管消毒,用100毫升每立方米于密闭容器中,自然挥发,12小时。

(5)洗必泰:它能抑制脱氢酶的活性,破坏细胞浆膜,凝集抱浆内成分。适用于泡手液及外阴部消毒。常用浓度1:1000或1:2000。在使用溶液时注意勿与皂类及有机物接触。

(6)乙醇:它可破坏脱氢酶,干扰细菌的新陈代谢。适用于皮肤消毒和术前手浸泡消毒。常用浓度为70%,乙醇易挥发,应及时监测浓度,它不

能杀死细菌芽抱,故使用时应有选择性。

(7)腆伏:它是腆与表面活性剂的不定型结合物,在溶液中逐渐释放,能较长时间杀菌。适用于施术者手、病员皮肤和器具消毒。浸泡物常用浓度3%~10%,1~2小时。使用腆伏时应注意颜色的变化,当颜色褪至无色或微黄时,杀菌力显著下降。

(8)灭菌王:它是一种无毒、无刺激的无色透明中性液体,对芽抱真菌均具有杀菌力。适用于施术者手的消毒。使用灭菌王时应注意不能与肥皂、甲醒、红隶、硝酸银合用。

4.2室内空气消毒

紫外线照射法:1瓦/立方米消毒1小时。

乳酸熏蒸法:12毫升/立方米加等量水,加热蒸发,封闭30分钟。

福尔马林熏蒸法:5~10毫升/立方米加热蒸发4~6小时,或1毫升加高锤酸饵0.5克/立方米自然氧化封闭12小时。

生物洁净法:主要采用空气净化技术,除掉空气中的微粒尘埃,达到空气洁净的目的。初级过滤用泡沫海绵,过滤率在50%以下,中级过滤用元纺布,过滤率50%~90%之间,高级过滤用超细玻璃滤纸,过滤率99.95%左右。

过氧乙酸消毒法:电动喷雾法,1%溶液16毫升/立方米;加热蒸气法,0.75~1克/立方米。

4.3手的消毒

施术者在进行手术之前要进行手的消毒,在消毒手之前还要进行洗手,

洗手的目的是去污脱脂,使消毒剂充分起杀菌作用。目前常用的刷手液有皂水、腆伏、洗必泰、灭菌王等。浸泡液有酒精、腆伏、洗必泰等。应订出各种溶液的洗手规则,悬挂于洗手处。现以乙醇和灭菌王为例说明洗手规则:

1.乙醇洗手法:用皂水洗双手及臂至肘上约10厘米。

用无菌刷蘸皂水刷洗双手及臂,程序是先指甲、手背、手掌、臂至肘上约10厘米,后用清水冲净,冲洗时自手指向肘部流下,共刷洗3遍,约10分钟。

用无菌巾揩干双手及臂,或用烘干器将于及臂吹干。

双手及臂浸于70饵乙醇内5分钟,双手上举至干后穿手术衣、戴手套。

2.灭菌王SA型洗手法:清水冲湿手及臂,后用毛巾揩干。

用无菌刷蘸3~5毫升灭菌王刷洗双手及臂至肘上约10厘米,程序同乙醇洗手法,共3分钟。

清水冲净。

用无菌巾揩干双手及臂。再取灭菌王3~5毫升涂抹至肘部,干后穿手术衣、戴手套。

连台造影子术刷子法:

先洗去手套上的血渍。

由他人解开衣带,将手术衣向前翻转脱下,脱衣袖时,顺带将手套上部翻转于手上。

右手伸入左手套反折部之外圈中脱下该手套,左手拿住右手套内面脱去该手套。

双手及前臂浸泡于消毒液中3分钟,然后穿手术衣、戴手套。

如手已接触它物或已用清水冲洗,则应重新刷手,泡手5分钟。

4.4手术区皮肤的消毒

目的是消灭切口及其周围皮肤上的细菌。

先夹取3%~5%腆町纱球由手术区中心开始向周围皮肤无遗漏地涂捺药液,待硕町干后换一敷料钳夹取70%酒精纱球以同样方式将腆町擦净2次。外生殖器可用1:1000新洁尔灭或7096酒精消毒。

消毒皮肤时,应由手术区中心部向四周涂捺。

手术区皮肤消毒范围要包括切口周围15厘米的区域。

手不可碰到手术区,消毒皮肤完毕,铺手术巾,然后双手再浸泡于消毒液中3分钟。

4.5无菌物品的保存及周期灭菌

导管室内设有无菌敷料柜,存放已灭菌的物品,所有物品均应注明灭菌日期。

高压灭菌的物品,可在无菌柜内存放7天。过期不能再用,应每日检查。

煮沸消毒和化学药品消毒的物品,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已打开包布的元菌物品,限24小时内使用,不得再放回无菌敷料柜。

浸泡持物钳、慑等的容器,每次手术消毒、换液一次。其他浸泡器械的容器,每周消毒、换液两次。

无菌棉签盒每日更换、消毒备用,专人负责。

5导管室的无菌技术常规

1.洗手法:详见手的消毒。

2.穿手术衣:取得手术衣后,离开周围人员和物品再穿,以免碰脏手术衣。

双手拿住手术衣两肩部,抖开手术衣,然后稍抛起顺势将两手同时伸入袖筒内,也可以分别先后穿入袖筒。

双手交叉提起腰带近端,由巡回护士在身后接过腰带远端,帮助穿衣,并依次系好背部的带子和腰带,拉直手术衣。

再戴干手套(湿手套则先戴)将手套口反折部上翻至袖口上。

穿好手术衣后,双手半前伸置于胸前,避免触碰周围的人或物,靠近器械台等待手术开始。如因故不能马上开始手术,应以无菌巾包盖双手,置于胸前。不可将手置于腋下、上举或下垂。

如手套或手术衣碰及周围的人或物以致污染或手套有破口,皆须随时更换。

3.戴手套法:

先穿手术衣,后戴手套。

用无菌滑石粉涂擦双手,以利戴手套。

右手拿住手套反折部之内面,取出手套,左手先伸入左侧手套中,戴手套后,将左手伸入右手套反折部之外圈内,然后右手伸入手套(先戴右侧手套亦也)。

将手套之反折部拉到袖口之上,不露出手腕。注意在未戴手套前,手不能接触手套之外面,已戴手套后,不能接触皮肤。

戴完手套后,用无菌盐水冲净手套上滑石粉。

4.无菌持物钳的使用:

持物钳与浸泡液桶一并灭菌后,将浸泡液桶底垫置无菌纱布,然后倒

入消毒溶液,如7596酒精,0.1%新洁尔灭(加0.5%亚硝酸纳以防锈)等,以浸没持物钳的2/3以上为宜。

每一浸泡液桶内只能放一把持物钳,每次手术消毒换液一次。

使用时保持钳端向下,不可倒转向上以免消毒液倒流污染钳端。

持物钳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浸泡液筒内,如需夹取远处物品,应将浸泡液桶一起带走。

持物钳专供夹取无菌物品用,不可用无菌持物钳敲打安瓶或作其他用。

持物钳应保持无菌,浸泡液桶用双层纱布盖好,以免尘埃落入。持物钳被污染,则不能放回原处,需重新消毒。

5.无菌巾的铺置

由执行消毒的医师消毒后在穿手术衣之前按下、左、上、右顺序将四块无菌单折边向下铺于手术野四周。显露双侧股动脉先纵铺一块四折长条治疗巾于耻骨联合上。

穿手术衣、戴手套后在手术野周围铺两块孔巾,手术野周围元菌巾要求四层以上,其余部分覆盖两层,应有足够大的覆盖面积。

无菌布巾、布单必须是干燥的,覆盖手术区后,中单不可移位,尤其不准从外周向切口移动。

6.无茵操作注意事项:

任何人发现或被指出违犯无菌技术时,必须立即纠正。术者脐平面以下区域均视为有菌区,因此手和器械都不可放到该平面以下,如器械掉至该平面以下,须重新灭菌处理才能再使用。

手术者或助于皆不可随意伸臂横过手术区取器械。

已取出的无菌物品包括手套、手术衣、手术巾、器械、敷料、注射器、

针头、导尿管、各种导管等,虽未被污染,也不能放回元菌容器中,须重新灭菌后再用。

手套破口时,应及时更换。凡怀疑物品、器械被污染时,要重新灭菌后再用。

6导管室各级人员职责

6.1导管室主任职责

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

制定本室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化,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各岗位技术人员劳动纪律及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工作。

经常学习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导管检查新项目。做好资料积累和科研工作。

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并担任一定的导管检查工作。

组织各科导管技术攻关和协调各种导管检查工作,审定导管订货计划及掌握导管使用、管理情况。

督促检查本室人员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医疗差错及事故发生;做好放射卫生防护工作,确保本室人员安全工作。

负责安排进修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本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本室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

完成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2导管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本室医疗、教学、科研及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和带领下级医师及技术人员进行正确的导管检查操作,严格执行各项导管检查或治疗的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负责审查导管检查的诊断报告。

定期查房,出诊;组织导管术前会诊,讨论及术后处理工作;认真做好随访工作。

承担本室教学和外来进修人员、实习生的培训|提高工作。

努力学习和不断提高更新专业知识,吸收和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经常开展新项目,应用新技术,不断提高导管检查及治疗的质量。

负责完成本室的主要科研工作,并指导下级医师不断提高科研能力。

完成科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3导管室主治医师职责

在科主任领导下及上级医师指导下,负责本室日常的导管检查及治疗工作。

负责一般导管检查的技术操作,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常规,避免医疗差错和事故发生。

协助主任做好导管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参加导管检查或治疗的各种术前讨论及术后处理工作。

注意学习和收集国内外先进技术;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总结经验,搞好资料积累和科研工作。

负责部分教学和指导进修生工作。

负责督促和检查下级医师的业务工作。

完成科主任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6.4导管室住院医师职责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全权负责处理。 组长:范伟伦 成员:滕晓静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3、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

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机房门是否关闭。 四、设备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机器的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堆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应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 3、设备应开展定期的维护(三个月一次)、检查。 五、监督检查 1、放射安全领导小组应每月一次对科室的防护操作进行检查,科室负责人每周应进行检查。 2、对放射工作人员违规操作行为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科室落实整改。

2021年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 欧阳光明(2021.03.07) 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 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 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

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 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三、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 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 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 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医疗纠纷。(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8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protection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放射科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与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9)工作人员在使用X线摄影时,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使有用线束限制在临床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10)施行X线检查时注意受检者防护,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摄影中除受检者,其他人员应在机房外等候,对受检者需要扶携时,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11)进行X线摄影检查时,合理选用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熟练掌握暗室的操作技术。

X射线影像诊断质量保证方案 (1)根据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技术、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2)放射工作人员,工作时佩戴个人剂量元件并按规定参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 (3)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场所和诊疗设备进行防护与状态检测。(4)严禁对妊娠妇女进行X线检查,尤其是妊娠8—15周的妇女。(5)对儿童进行X线检查时,应尽量采用X线摄影检查,照射野面积一般不超过胶片面积的10%,并采用短时间曝光的摄影技术。(6)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放射诊疗设备,请取得资质印证的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正确掌握适用范围,合理使用X线诊断。 (8)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后过滤”和小照射野工作。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 2.检查室及操作室必须严格、定期接受国家有资质检测 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 4.检查前确认检查室防护门已完全关闭并反锁。 5.使用各种成像参数,以减少曝光量。 6.受到辐射的医务人员,除登记其姓名、受照射日期及 照射次数以及使用的放射诊断技术外,应定期查血至正常 为止;必要时应暂时脱离射线环境。 7.一般情况下,患者性腺及射线敏感器官屏蔽。 8.室内除放置必要的配套设备外,不得放置任何其它杂

物。 9. 放射工作人员须进行就业前体检和定期体检,接受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知识培训及法规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做到“个人剂量档案、健康档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档案”三档齐全。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80491

xx人民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目录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二、放射治疗工作制度 三、放射防护安全责任制度 四、放射源管理规章制度 五、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 六、放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 七、核医学科放射性操作及防护规程 八、GE Lunar DPX-NT双能X线骨密度仪操作规程核 九、GE Infinia VC Hawkeye 4 SPECT/CT操作规程 十、放射防护应急预案 十一、DSA机房管理制度 十二、介入放射科工作制度 十三、西门子DSA操作规程 十四、介入科各岗位责任制度 十五、介入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十六、放射剂量监测计划 十七、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一、放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证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2.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放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3.医院指定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放射安全和防护的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放射诊断与治疗的专业技术及操作常规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并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每四年参加一次符合要求的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4.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个人剂量监测的工作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并做好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6.因进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短期或临时从事放射性同位素操作的人员,必须通过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负责组织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并在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操作。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令狐采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放射防护工作由“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全权负责处理。 组长:范伟伦 成员:滕晓静 一、警示告知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3、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管理制度守则DR

XXXX医院文件 XX [XXXX]XX号 关于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医院各科室、各位员工: 为加强我院放射诊断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医院办公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放射诊断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的放射诊断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医院办公室为放射诊断管理机构,周奕博同志为兼职的放射诊断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医院的放射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诊断和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诊断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机构放射诊断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制定放射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记录本机构发生的放射事件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

《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 《放射医生职责》 《DR操作规程》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医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断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 2、开展放射诊断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XX区卫计局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XX区卫计局进行诊断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XX区卫计局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须提交正、副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医院开展放射诊断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XX区卫计局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断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和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断场所、诊断设备以及诊断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XX区卫计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时,应及时刊登遗失公告,并在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X XX年XX月XX日 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推荐)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放射科放射线防护制度 (一)放射防护原则 在实施放射防护工作时,必须对利益、代价和效果进行权衡,以求付出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防护效果。尽可能做到放射实践的正当化、放射防护的最优化,保证个人所受辐射剂量不超过国家防护规定的相应限值,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采取各种防护措施,使人体受照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二)防护措施 1、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放射防护意识,具有明确的针对工作人员和患者以及环境的辐射防护措施,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2、机房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辐射防护的要求,并经有关专业辐射检测部门检测,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以保证周围环境无辐射污染。 3、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范,在保证检查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照射条件,减少患者的辐射剂量。 4、对受检者的非检查部位中的敏感部位(性腺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怀孕妇女一般情况下禁止照射,因抢救生命等特殊情况必须行放射检查时须经上级批准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6、尽量避免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对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患者进入机房的家属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7、放射工作者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定时参加体检。工作中必须按规定佩带个人辐射剂量检测计,定时检测并记录入档。禁止超剂量、长时间在辐射环境下工作。 8、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 放射科辐射防护相关强制性规定 不应将X线胸部检查列为婴幼儿、青少年体检的常规项目。 X线诊断的筛选普查应避免使用透视方法。 不管是放射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公众,个人所受照射的剂量当量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未满16周岁者,不得参与放射工作。 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非特殊需要,不得对孕妇(尤其是受孕后8-10周)进行下腹部X线检查。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度本制度。 一.警示告之 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入口处显眼位置设置:“孕妇和儿童对辐射危害敏感,请远离辐射。确需放射检查,请与医生说明并在知情同意书签名。”的温馨提示标语。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二.屏蔽防护 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时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 1.医疗照射目的明确,控制剂量,严格执行资料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3.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4.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5.实施放射性药物给药物给药和X射线照射操作时,应当禁止非受检查进入操作现场;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检时,应当对陪检查者采取防护措施。 6.使用便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7.每次检查实施时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房门是否关闭。四.设施维修保养 1.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对机器使用,保管,清洁,维护负责。机房内保持清洁,不放杂物,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机器。 2.设备开机后检查是否正常,先预热球管后才能工作。3.设备定期维护。(三个月一次)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 一、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对新、改、扩建的放射诊疗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才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2.在制度建设上,建立了法人代表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了职业病 防治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兼)职人员负责放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等的建立。 3.专(兼)职人员负责安排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技术指标和防护性能 的检测、评价工作,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立即向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汇报,研究整改方案,通过整改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放射防护知识的培训。 5.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检 查和维护,并对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进行督查。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来我院检查指导,根据上级部门和

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和完善。 二、放射防护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治疗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创建医、患双方的和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1、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不发生职业性放射病及受检者不发生受照事故。(2)积极主动的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放射卫生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电离辐射危害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和卫生要求。 (4)按照规定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置警示标志及红色工作指示灯,同时要求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 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 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并事先告 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以免引起医疗纠纷。(5)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要求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建立并规范健康监护档

放射科工作制度流程

放射科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衣帽整洁,挂牌服务,遵守劳动纪律,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三、各项影像检查须由临床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急诊病员随到随检,老弱病残患者优先。各种特殊影像检查和造影检查应事先预约。 四、各岗位人员均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详细阅读申请单,了解病史、体征、检查目的,必要时亲自询问和检查。 五、重要的摄片由放射科诊断医师和技术人员共同确定,摄影完后,待观察影像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去。 六、危重病员的检查,必要时应由临床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大出血、血压过低、休克等危重病员须经临床处理待病人稳定后再做检查。 七、在规定的时限,由执业医师密切结合临床病史、体征,按规范书写诊断报告,并实行双签审核制度。进修和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八、坚持每日集体读片,评定影像和诊断质量,科内定期组织专业知识学习和讨论,不断提高检查和诊断水平。 九、影像资料由专人管理、归档、借阅。 十、重视安全工作,严禁在科内使用电炉,燃油(气)具,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 十一、做好病人、家属和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工作,保护好患者的隐私。 十二、爱护设备,定期保养,出现故障立刻汇报,并与设备科联系,及时解决。 十三、X线摄影、CT提供24小时×7的急诊检查服务。 放射科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下设诊断质量控制、技术质量控制两个二级管理小组,质量控制管理小组负责质量检查、督促。 二、建立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 三、严格执行投照质量控制标准和诊断报告质量控制标准,减少医疗缺陷、差错,杜绝责任事故。 四、诊断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诊断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五、技术质量控制小组负责投照质量日常检查,定期进行质量情况汇总、分析和报告,开展质量管理讨论。 六、建立质量管理资料档案。 七、建立质量缺陷控制检查与改进措施记录本。 八、严格执行集体阅片制度和疑难病讨论、会诊制度、业务学习制度及重点病例随访与反馈制度。 九、对影响较大、造成后果的诊断、投照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不得隐瞒、拖延。 十、质量目标管理落实到个人,与年终奖和晋升聘任挂钩。 投照质量控制制度及标准 一、投照人员上班时应对X线机、电源、洗片机、激光相机等设备、器材例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器材的完备、正常、清洁。 二、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投照目的和部位,合理设计胶片规格、数量。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科X 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放射科各X 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 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 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 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 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 周至15 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 线检查。 10.使用携便式、移动式X 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X 线机球管2 米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 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归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辐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额因辐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执业性辐射疾病病人应当通知辐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 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1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标 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国家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国家卫生部关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全面评价放射工作人员胜任本职工作的健康状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常规医学监督 第四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对在甲种和乙种工作条 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1次;对在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2-3年体检1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第六条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第七条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 第八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安全地履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 第九条对从事核反应堆(包括各种核动力堆)工作的人员,除一般的健康要求外,必须具有正常的视觉、听觉及良好的精神状态,并对穿戴防护用具无过敏现象。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从事放射工作,已参加放射工作者可根据 情况给予减少接触、短期脱离、疗养或调离等。 1.血红蛋白低于120g/L或高于160g/L(男),血红蛋白低于110g/L或高于150g/L (女); 2.红细胞数低于4×1012/L或高于5.5×1012/L(男),红细胞数低于3.5×1012/L 或高于5×1012/L(女);高原地区可参照当地正常值范围处理。 3.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低于4.5×109/L或高于10×109/L者,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白细胞总数持续(指六个月,下同)低于4×109/L或高于1.1×1010/L者。 4.准备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低于110×109/L;已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血小板持续低于100×109/L。 5.患有心血管、肝、肾、呼吸系统疾患、内分泌疾患、血液病、皮肤疾患和严重的晶体混浊或高度近视者。 6.严重神经、精神异常,如癫痫、癔病等。 7.其它器质性或功能性疾患,卫生部门可根据病情或接触放射性的具体情况(包括放射工作种类,水平等)、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技术需要等综合衡量确定。 第四章健康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卫生部在国家卫生标准分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国家级放射疾病诊断组,其职责是: 1.对全国健康检查和放射疾病诊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核工业部放射疾病诊断组或负责诊断放射疾病的医疗机构提出的疑难病例和问题; 3.参加重大放射事故的医学处理工作。 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为国家放射疾病诊断组的办事机构,负责其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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