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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合同章程

中外合资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〇七年在十一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莞市

目录

1.总则

2.合营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

3.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董事会和监事

5.管理机构

6.劳动管理

7.税务、三项基金和利润分配

8.财务与会计

9.银行帐户和外汇

10.期限和提前终止

11.清算与解散

12.政策和程序

13.其它

中外合资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本章程由下述各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以下统称为“合资法”)以及中国正式颁布的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于年月日签订的为设立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而签订的合资经营合同(下称“合资经营合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居民,其住所地为,其居民身份证号为 (下称“甲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居民,其住所地为,其居民身份证号为 (下称“乙方”);

有限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地

为,其法定代表人为,国籍[中国](下称“丙方”)

有限公司(), 一家依中国公司,其住所地为:() ,?其董事为:,国籍[中国](下称“丁方”);

有限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地为,其法定代表人为,国籍[中国](下称“戊方”);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或戊方在本章程中可以单独称为“一方”,或合称为“各方”。除非本章程的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资经营合同中定义的用语应在本章程中具有相同含义:

各方特此商定如下:

1.总则

1.1合营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a)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Kungfu Catering Management Co.,Ltd。

(b)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1.2名称的使用

除非经各方事先书面同意或因有关公司名称许可合同终止,否则合营公司的名称不得改变。

1.3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对合营公司的义务、责任、债务和亏损承担的责任应以各自在中国法律要求的期限内对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为限。除非在一方与第三方单独订立的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一方无需对合营公司的任何其他义务或责任承担责任。合营公司的债权人仅对合营公司的资产具有追索权,不得因合营公司的债务向各方提出索赔。如果合营公司的任何债权人因合营公司的任何不行为对任何一方提起任何法律行动或提出索赔,合营公司应为该一方辩护,并使其免受该等索赔、法律行动或由此产生之损失或开支的损害,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除一方根据合资经营合同投入的资金外,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合营公司或代表合营公司投入任何额外资金。

1.4法律资格

一旦营业执照签发,合营公司即为中国境内的法人。合营公司应受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法规的管辖并有权获得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法规的保护。合营公司应享有作为企业的一切权利、利益和优惠待遇。

1.5利润与亏损

各方应按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并在出现亏损的情况时,分担合营公司的亏损。

1.6无代理关系

任何一方都不是另一方的代理人,每一方亦无权约束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为另一方承担或设立明确或默示的责任义务。无论合资经营合同或合资经营合同中所

提及的任何其它合同均不得被视为构成各方的伙伴关系,或在各方之间建立使一方应为另一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的某种法律关系。

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经董事会批准并在必要时经审批机构和分支机构和/或子公司所在地的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合营公司可在中国成立分支机构和/或子公司。

合营公司的宗旨、经营范围

合营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合营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如下:以弘扬中华民族餐饮文化为宗旨;经营范围: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农产品加工机械及储藏设备开发;农副食品加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转让开发后的技术;农产品加工机械及储藏设备、农产品、玩具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农产品加工机械及储藏设备、农产品、玩具进出口和其它相关配套业务;中式快餐制售、餐料加工、糕点制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营公司的权力

合营公司为实现其主要宗旨应有权在中国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

(a)雇佣、酬报和解雇经理人员、职工以及维持聘用、酬报和解聘外部代理人、咨询人、顾

问和承包商;

(b)在中国境内购买、租赁或另行设立、收购、维持和经营办公室、设施、分支机构、子公

司等;

(c)租赁、购买或另行收购场所和其他一切种类的财产;

(d)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与任何个人、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实体签订和履行有关合同;

(e)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购买或另行收购和从事任何其他公司、企业、经济组织或实体

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的业务、资产和责任;

(f)在合营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以及在合营公司的清算和解散过程中出售、出租或另行

处理合营公司的资产;

(g)取得和处理专利、版权、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

(h)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银行业务关系以及开出和处理支票、汇

票、本票和其他流通票据;

(i)获得贷款、信贷或其他合适的融资及获得或提供担保、赔偿保证和授权证书,以

及作为对贷款的担保而抵押、质押、设立担保权益于,或以其它方式设立财产留

置权于其任何资产;

(j) 发行债券、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证券;

(k) 投保合营公司经营中必需的保险;

(1) 处理争议以及参加一切类型的法律程序,包括调解、行政程序或仲裁;

(m) 以合营公司的收入投资以及分配合营公司的利润;

(n) 从事实现合营公司宗旨的一切必需的或合乎需要的其他合法事项。

3.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3.1投资总额

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元人民币(RMB )。3.2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RMB) 并应由各方按下列比例出资:(a)甲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人民币(RMB ),占合营公司注册资

本总额的 (%),出资形式为现金和实物资产。其中现金为元人民币

(RMB),实物资产为元人民币(RMB元)。

(b)乙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RMB ),占合营公司

注册资本总额的(%),出资形式为现金和实物资产。其中现金为元

人民币(RMB),实物资产为元人民币(RMB )。

(c)丙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RMB ),占合营公司注册

资本总额的 (%),出资形式为实物资产。

(d)丁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相当于元人民币的美元(RMB ),占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出资形式为美元现汇。

(e)戊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元人民币(RMB),占合营公司注册

资本总额的百分之四点五( %),出资形式为现金。

额外融资

合营公司可根据董事会和各方批准的条款和条件,向国内或国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以取得额外资金。合营公司也可从各方或其关联公司取得贷款或担保,其条款和条

件由有关各方确定。

出资时间

各方应在本合同得到审批机构批准后向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合营公司的注册

资本分期缴付。营业执照签发前,缴付不少于增加的注册资本的 %。其余注册资

本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年内缴付。但是,根据实际条件并在符合有关法规的情况下,前述出资经董事会一致投票赞成后可以调整。

出资证明

在各方缴付各自的首次出资额后的天之内,合营公司应聘请一位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在该会计师做出验资报告后,合营公司应向出资的每一方签发一份由董事长签字的临时出资证明,证明出资付讫。合营公司可不时根据各方对注册资本的进一步出资,经上述会计师在每次出资后的二十天(20)天之内验资后,签发该等临时出资证明。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已由各方付清之后的二十天(20)天之内,合营公司可要求一位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每一方的全部出资额并出具最终的验资证明。在收到会计师的最终验资证明后,合营公司应立即向每一方签发列明该一方出资总额的最终出资证明。在合营公司签发上述最终出资证明的同时,该一方应向合营公司交回所有以前签发给该一方的临时出资证明以便注销。上述最终出资证明应由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签署,并由合资公司盖章。

注册资本的增减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应得到董事会批准,并提交有关的审核批准机关审批。在收到上述批准后,合营公司应把注册资本的增减向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有关注册资本增加涉及的优先购买权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第7.2条至7.6条规定执

行。

出资额的转让

合营公司出资额的转让应得到董事会批准,并提交有关的审核批准机关审批。在收到上述批准后,合营公司应把出资额的转让向有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有关出资额转让涉及的优先购买权按照合资经营合同第8.2条至8.6条规定执行。

董事会和监事

成立

合营公司董事会应由各方建立组成并在成立R后的三(3)天之内举行首次会议。组成和任期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其中一(1)名董事由甲方任命,一(1)名董事由乙方任命,一

(1)名董事由丙方任命,一(1)名董事由丁方任命,一(1)名董事由戊方任命。除非各方

另有书面协议,否则董事长应由甲方任命,副董事长应由乙方任命。董事和与副董事长

或董事的任期为三(3)年,经原任命一方继续任命可以连任。如董事会的董事职位出现空

缺,应由造成空缺的董事的原任命一方填补。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出于任何原因均可解

聘由该一方任命的任何或全部董事,并任命他人取代被免职的董事,在相关任期的剩余时间里出任董事。

4.3法人代表

董事长是合营公司的法人代表,只依照董事会的具体决定、决议和指示行事。当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董事长应授权副董事长或另一位董事代表合营公司。

4.4权限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并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4.5董事的个人责任

合营公司的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对其代表合营公司在合资经营合同、本章程或董事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所采取行动不承担个人责任,除非其行动:

(a)在本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赋予的批准范围或权限之外;或

(b)违反中国的公司法关于董事诚信义务之相关条款;或

(c)违反中国的现行法律法规。^

任何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行为违反本章程或董事会决议,该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应为其招致合营公司的一切损失或产生的责任和开支,向合营公司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营公司应对任何董事诚信履行义务时产生的损害或损失进行补偿。

4.6一致批准

有关下列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应有全体五(5)名董事(本人或派代理人出席)在按规定程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一致投赞成票方可通过:

(a) 章程的修正;

(b) 注册资本的增减或转让和每一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权益比例的调

(c)合营公司与任何其它经济组织合并或联合,合营公司的分立或合营公司

重组;及

(d)合营公司续延、终止、清算或解散。.

董事会的其它重要决定

除第4. 6条规定的事项外,有关合营公司所有其它重要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应有董事会超过半数董事投赞成票方可通过。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批准合营公司业务范围的任何变更;

(b)成立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c)订立代理合同、物业租赁合同、重大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商标许可/

' 转让合同或者对该等合同做出任何重大修正;'

(d)转让、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资产;收购其它公

司或实体的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资产;或做出正常业务过程以外的投

(e)对合营公司在任何一个财政年度里涉及总值或总额超过一亿人民币(RMB100,000,000)

或董事会不时确定的其它价值或数额的任何资产设置担保权益;

(f)批准任何一个财政年度里涉及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RMB100,000,000)或董事会不

时确定的其它数额的任何担保、租赁协议或贷款协议;

(g)批准合营公司在任何一个财政年度里涉及总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RMB100,000,000)

或董事会不时确定的其它数额的资本支出;

(h)批准合营公司在连续三(3)年遭受严重亏损后继续经营的业务计划(其中列明了

方针与程序);

(i)订立正常业务过程以外的非正常交易;

(j) 开设银行帐户、确定取款程序、申请公司信用卡以及签发支票;

(k) 为合营公司选择保险公司并确定承保范围和保险费;

(1) 宣布和分配红利;

(m) 确定三项基金的拨款数额;

(n) 审查和批准重大报告,包括长期业务规划、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以及财务报P3;

(j)修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其他管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确定其报酬或任免;(P)任免外聘审计师或法律顾问;

(q)提起涉案金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RMB100,000,000)或结果可能对合营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索赔;以及

(r)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或任何安排。

4.8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的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通常应在合营公司的注册地址举行,但亦可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选择的任何其它地点举行。

4.9董事会临时会议

如有三分之一(1/3)以上的董事要求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则在收到其提议后的三(3)天之内,董事长或者(在董事长缺席或不能履行职责期间)副董事长应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通知。

4.10会议通知

董事长或者(在董事长缺席或不能履行职责期间)副董事长应在任何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提前至少十四(14)天发出书面通知,通知中应列明会议的具体日程、时间和地点。经所有亲自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会议通知亦可免发。董事会会议应在通知发出之日后十四(14)天至二十八(28)天的时间内召开。

4.11出席

董事可通过本人出席、电话会议或指定代理人代其出席并投票的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上述指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应由董事签字,并应列明代理人可以代理的会议和适用于代理人的任何其它指示。董事可指定其他董事作为其代理人。作为代理人的人士可代表一名或多名董事。

4.12法定人数

三分之二董事[四名董事]通过本人出席、电话会议或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出席会议即构成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但是,如果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已经适当发出,而一方指定的董事未能通过本人出席、电话会议或委托代理人的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使会议不能达到前句所述的法定人数,则该等董事会会议应被押后并于十五(15)日之后在同一地点和时间重新召开。如果在重新召开的董事会上,上述董事仍未能通过本人出席、电话会议或指定代理人的方式出席会议,则重新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应被视为上述董事指定的代理人代其出席会议并就有关决议投票(上述决议的草案应已与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一并发送给董事)。以上述方式通过的决议应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4.13表决

董事通过本人出席、电话会议或指定代理人的方式出席会议可对任何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每位董事拥有一(1)票。不需要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在符合法定人数的董事会会议上以董事的简单多数票决定。

4.14书面同意

董事会可采用通过通信表决或者传阅表决形成的书面同意文件来代替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并根据该等书面同意文件从事任何业务、做出任何决定或采取如果董事会会议召开则根据董事会会议决议本应适当采取的任何行动。

4.15报酬与开支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合营公司不支付任何费用、报酬或补贴。如果董事会同意,董事出

席董事会会议发生的合理旅费、食宿费和其它生活费用可由合营公司报销。

4.16会议记录

董事会的每次会议均应做会议记录,由全体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顺利进行,副董事长应任命一位被指定人负责会议。该被指定人的职责是对会议做出详细记录、获得适当的签名使该等记录得到通过、翻译或安排他人翻译并向董事发送与会议有关的文件。董事会会议记录应以中文做出。董事会会议记录的中文本应按合资经营合同第26.4条所列地址送交各方。

4.17监事

合营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蔡达标方推荐,各方共同委派。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4.18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a)检查公司财务;

(b)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

司章程或者董事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c)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

正;

(d)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19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5.管理机构

5.1建立

(a)合营公司的董事会应建立由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负责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和

管理。管理机构应由一(1)名总经理领导。总经理由甲方提名。

(b)各方同意将责成其任命的董事批准所有被提名的管理人员人选。每位担任管理人员

的个人的任期为三(3)年,经提名一方重新提名可以连任。如因解雇或

辞职的原因需要更换担任管理人员的个人,则原提名该等个人的一方应提名一位替

代人选在相关任期的剩余时间内出任管理人员。

5.2总经理的职责

总经理的责任包括执行董事会的决定并组织和指导合营公司的円常经营与管理。总经理应拥有下列权力和职责:

(a)执行董事会决议;

(b)为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分工和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能制订规章制度,并在董事

会批准后,执行此类规则制度;

(c)监督管理人员;

(d)依据董事会订立的一般原则发展和执行战略;

(e)负责确定合营公司工作人员的合格条件和数量并且制订人员培训计划;

(f)与各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确定与各工作人员有关的薪金、工资、补贴、

福利、保险、津贴、奖励和其他报酬事宜;

(g)给予警告、记过、扣工资、解雇或以另外方式解除任何工作人员的工作;

(h)在董事会于董事会决议中授权的范围内,负责对外关系和代表合营公司与第三方签

署商业文件以及代表合营公司签署其他公司文件;

(i)在任何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的检控或抗辩中代表合营公司;

(j)向董事会提交恰当的经营事项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长期业务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财务计划和预算;和

(k)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和在董事会设立的限制的约束下,处理其他事务。

5.3年度计划和预算

总经理还应负责准备合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下一会计年度的经营计划和预算应在每年十一月一日前提交董事会审查批准,并且应包括下列事项的详细计划和预测:

(a)预测的合营公司的收入、支出和利润;

(b)合营公司的营销和销售计划;

(c)提供服务的预计范围;以及

(d)职工配备水平和合营公司人员培训计划。

董事会应于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前完成对每个下一会计年度的经营计划和预算的审查和批准。总经理应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5.4财务经理的职责

在总经理的监督下,财务经理负责合营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职责:

(a)合营公司的财会事务管理;

(b)建立和管理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和程序;

(c)保存合营公司的会计帐册和记录;

(d)管理合营公司的保险事宜;和

(e)在总经理和董事会要求时按其要求向其提交财务报告。

5.5兼职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管理人员均不得在任何其它公司、单位、实体或组织兼职或工作(借调人员除外)。

6.劳动管理

6.1企业自治权

对于工作人员的招聘、雇用、报酬、福利分配、劳动保险、晋级、纪律和解雇,合营公司应享有中国法律法规项下所有可以获得的自治权。合营公司的劳动政策应依照中国适用的劳动法规和广东省东莞市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

6.2聘用

工作人员的资格和数量应由总经理根据合营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合营公司聘用工作人员的先决条件是工作人员与合营公司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其中包含禁止工作人员披露在合营公司任职期间所获保密资料和限制工作人员与合营公司的业务进行竞争之能力的规定。工作人员在完成各自的任务时应遵守合营公司就其业务制订的规章制度。对于违反其劳动合同的条款的工作人员,总经理可根据其自行判断和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有关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减薪、解雇乃至开除等处分。

6.3报酬

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津贴、福利、保险、补助、奖励和其它报酬事项在合营公司与每位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

6.4培训

在正式成为合营公司的雇员之前,合营公司雇用的所有候选工作人员均应令人满意地完成劳动合同中指定的培训项目和此后连续六(6)个月的工作试用期。总经理有绝对权力代表合营公司决定上述人员是否成功地完成试用期并应予以录用,或出于任何原因(包括资历不够、减员或其它原因)而不应予以录用。试用期后不获合营公司所录用的人员将在解聘前得到通知。如果合营公司决定不录用某人,合营公司毋须对任何个人或一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6.5工会

(a)合营公司的当地中国雇员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工会

的法律和法规成立工会组织和参与工会活动。合营公司的工会应代表合营公司雇员

的权益。

(b)合营公司应依据中国有关工会基金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合营公司的工会基金投

入此类款项供合营公司工会使用。

7.税务、三项基金和利润分配

7.1税务

合营公司应按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纳税。三项基金在弥补以前年度的全部累计亏损(如有的话)和依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纳税之后,合营公司应从其当年税后利润中拨出一定比

例的款项投入到三项基金。为三项基金拨出的金额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按年确定。

7.2利润分配

(a)在依法纳税和向三项基金拨款后,合营公司的剩余收益应用于向各方分配红利。总

经理应在合营公司每个财政年度截止后的三(3)个月之内向董事会提出红利分配建

议供其考虑、批准或修改。在其建议中,总经理应考虑到合营公司是否拥有充足的

资金用于支付红利并满足现预算年度业经批准的资本开支预算和流动资本需求。除

非以前财政年度的全部亏损得到弥补,否则合营公司不得分配红利。以前年度尚未

分配的剩余红利可与现年度的红利一同分配,董事会在任何时候均可批准对以前年

度尚未分配的剩余红利进行分配。

(b)红利应按每一方在分配之时所持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向各方分配。分配给丁方

的红利付款应以美元支付,为支付上述红利需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的汇率应为中国

人民银行在宣布分红之日所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

8.财务与会计

8.1会计制度

(a)合营公司应依照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合资经营合同和本章程的规定并且以

完全满足中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和各方财务与税务报表的要求的方式保持其帐册。

合营公司的会计制度和程序应由财务经理在总经理的监督下制订。

(b)合营公司的财政年度自每年的一月一日开始至同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合营

公司的第一个财政年度自成立日开始至同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截止。合营公司的

最后一个财政年度自合营公司终止之年的一月一日开始至合营公司终止之日截

止。

8.2帐册和记录

合营公司应依照中国适用的会计法律法规保持真实和准确的帐册和记录。

8.3检查帐册和记录

为监控合营公司的财务状况,每一方均有权检查和复制任何必要或适当的任何种类

的会计帐册、记录、票据、合同和文件。每一方均可在合营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内

进行上述检查和复制,条件是该等检查和复制不得无理干扰合营公司的业务经营。

每一方均可通过其代理人、雇员或其指定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行使该一方的上述权

利。

8.4计帐单位

合营公司的计帐本位币为人民币。在发生外币交易的情况下,为便于记录,外币金

额应折算为人民币。外币交易帐户余额的任何增减均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外币交

易之日或外币交易发生之月的第一天公布的官方外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8.5报表

合营公司应编制并在下列时间向各方提供下列报表:

(a)在每个财政年度最后一天截止后的九十(90)天之内,提供合营公司到该财政年度

截止时的资产负债表和届时截止之财政年度的相关损益表和现金流动表,上述各

项报表均按以下规定得到审计。

(b)在每个财政季度最后一天截止后的三十(30)天之内,提供合营公司到该财政季度

截止时未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该季度以及当年)的相关损益表。

(c)在每个月最后一天截止后的三十(30)天之内,提供(i)该月的损益表;以及(ii)

对现财政季度剩佘时间的预测/展望,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数量、收入、现金平衡和开

支。

8.6审计

合营公司应聘请一家在中国注册并得到董事会批准的独立并具有良好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合营公司的审计师,审查和验证合营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并将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总经理。每一方还有权指定一家在中国或外国注册的审计师审计合营公司的帐目,以每个财政年度一次为限。如果该等审计的结果与合营公司审计人员审计的结果有重大差异且为董事会所接受,则上述审计的费用应由合营公司承担。合营公司将允许上述审计师接触合营公司的帐册、记录和管理人员,并为上述审计师提供办公场所和所有其它合理的设施,使其能够开展审计工作。

8.7纳税申报单

合营公司应向提出要求的任何一方免费提供其向任何政府部门进行申报所需的所有纳税申

报单和报告的副本。合营公司应尽早提供上述纳税申报单和报告的副本,以使上述一方在向政府部门申报之前有充足的时间对该等文件进行审查。

9.银行帐户和外汇

9.1银行帐户

合营公司应在中国获得授权的银行开设人民币和外汇帐户。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也可在董事会指定的海外外国银行开设外汇帐户。

9.2合营公司的外汇需求

合营公司的全部外汇收入应存入其外汇帐户,所有外汇支出应从其外汇存款帐户付出o

10.期限和提前终止

合营期限应自成立日开始并持续无限期的时间,直到其依照合资经营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终止。各方应在合营公司的合营期限(或本章程的任何延期)到期前至少一(1)年就是否延长合营期限以及延长多久进行协商。由一方提出并经其他方同意的延长合营期限的书面申请应在合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报审批机构批准。

11.清算与解散

11.1清算

在董事会解散合营公司的一致决议获审批机构批准之时,或者在法院判令或仲裁庭裁决解散合营公司之时,董事应通过对合营公司进行清算的决议。在解散合营公司的法院判令或仲裁裁决作出之日(“清算开始日”)后的七(7)天内,合营公司需要将其拟议的清算以书面通知所有有关的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包括海关、外汇和税务部门)和银行。在清算程序完成之前,合营公司不得开展任何新的经营活动。

11.2建立清算委员会和公告

在清算开始日后的十五(15)天内,董事会应任命至少三人(3)组成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在清算委员会组成后的十(10)天内,清算委员会应将合营公司的拟议清算

以书面通知合营公司的所有己知债权人,并且至少在一(1)份全国性报纸和一(1)份当地报纸上刊登关于合营公司拟议清算的公告。在清算委员会组成后的六十(60)天内,清算委员会应至少在一(1)份全国性报纸和一(1)份当地报纸上第二次刊登关于合营公司拟议清算的公告。

11.3清算委员会的职能

(a)清算委员会应对合营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彻底检查,编制资产和债务声明、规定

资产评估依据和制定清算方案,并将其提交董事会由合适的批准机构批准和核准。

根据清算委员会的推荐,合营公司的资产应原则上作为一家继续经营的企业按市场

价值评估。

(b)在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合营公司处理合营公司未结束的业务和参与涉及合营

公司的任何法律程序。清算委员会应在其成立后尽快代表合营公司与合营公司的债

务人结清任何应收欠账。

(c)合营公司的资产应依据清算委员会通过的特别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清算程序一般应

规定,包括各方在内的买方应公开受邀投标。经董事会批准,清算委员会也可决定

是否将合营公司的全部资产作为一家继续经营的企业或在单独或共同的基础上进行

投标。对于同价或同类的资产(视乎情况而定),符合最高要约的投标应中标(但

是,以同等优惠的条款和条件购买该资产的一方对其有优先否决权)。

11.4清算收益的支付顺序

清算收益应按下列优先顺序分配:

(a)支付清算费用和开支以及酬报清算委员会的成员;

(b)支付亏欠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薪金、工资、补贴、福利、津贴、奖励和其他报酬;

(c)支付欠的税款和关税;和

(d)支付合营公司未担保的债务。

任何剩余的收益应按各方各自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比例分配给各方。

11.5注销登记

在合营公司的清算完成后并且不迟于清算开始日后的一百八十(180)天(除非特别

餐饮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自公司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 第六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桶装水生产及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017年XXXX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

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叁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

投资管理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 投资管理公司 、、八 章

年月 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 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4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手续。 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货币 货币 (以下简

合计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公司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五承担违约金;若超过30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

餐饮管理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餐饮管理服务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就大学校区的饮食服务项目,委托乙方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量的高校餐饮服务, 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2、 坐落位置:具体以总平面图标明的位置为准。 3、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4、 委托管理的建筑物详见图(附件一)。 6、现有设备:待工程完工后移交时另签设备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项目委托方一 大学为甲方,服务提供方为乙方。 第三条委托服务经营事项 大学校区学生食堂饮食服务。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服务经营期限为- _______ 年,自—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 日至— _______ 年 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_个月,艮卩 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____ 月— _____ 日至 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日,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 不遵守承 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 方提岀任何索赔要求。 5、厨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图(附件二) !1!

第五条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是指乙方根据本中招标项目要求所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 2、根据乙方此次投报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中标价, 房屋及设备折旧费年合计人民费中标价; 币元°其中

3、支付方式为:每年按1。个月计,每年8月和1月假期时间除外。乙方须在每月10日以前,按月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房屋及设备折旧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3、审定乙方提出的食堂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并根据合同实施奖惩。 4、承担食堂冷气使用费的50%和乙方一年内超出元(不含元)的部分费用。 5、甲方负责在食堂第四层免费提供建设面积平方米作为乙方的工作场地。 6、甲方的有关部门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进行次全面的考核评定,并在此基础上作出年度考核。如该年度政府主管部门有同类考核的,甲方认可该项考核结果,不再进行重复考核。考核评分参照、师生满意度等基本内容,由双方协商制订。 7、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管理失误或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 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 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投资公司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XXXXXX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具体范围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第十九条公司经营方式:研发、生产、批发、零售、服务、进出口贸易。 第二十条经营原则: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程序可在国内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机构。在遵循公司宗旨的原则下,适度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体。 第三章股东结构与投资资金

餐饮有限公司章程

XXX餐饮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八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证件)号码: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占总投资比(%): 出资时间: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证件)号码: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占总投资比(%): 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缴纳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标准版)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等__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省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拟定三个并排序)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对新农村建设业、美丽乡村建设业、旅游业、娱乐业、酒店业、建筑业、商务服务业、工业、农业、体育休闲业、高科技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专项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专项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____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实收资本是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股本总额。公司变更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并按照公司章程载明的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缴纳出资。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____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时股东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物流配送协议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物流配送协议 甲方: 乙方:加盟店(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统一xxx公司品牌形象,有利于公司总部对加盟店进行更好的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对于直接影响xxx形象和xxx特色的系列产品,本着双赢的宗旨,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配备必备物资,其它物资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必备物资清单》、《选购物资清单》如下: 注:详见物配中心价格及配送表 二、甲方在配送货物过程中,对乙方实行先款后货原则。

三、乙方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应于开业前30天提前订货。按首配物资的实际货款金额,汇款到甲方指定帐户,以便确保乙方开业物资的充分配送。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在订货后,应及时汇款到甲方指定帐户。(也可一次性汇款,若乙方余额不足订货款时。应及时汇款,便于物配部及时进行物品配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帐户进行汇款,汇款金额后面必须以加盟店名及物资联系人签名以便查实,同时汇款回执单必须传真至物配中心备案。不写或不传真汇款回执单,物配中心一律视为没有汇款。 五、乙方接收货物后,根据货运方提供的传真、快递或随货单据对货物进行清点,并根据提货单付运费。如有字迹不清、涂改或不提供提货单据等疑问时,请你拨打物配中心电话进行查证、核实。 六、收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破、缺、坏等情况应采取拒收或让货运方出示相关证明(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进行收货,并在24小时内通知物配中心,否则物配中心将视为货物已经完整收到无误。 七、乙方应根据货物运输周期、货物使用周期和物品备货周期做好订货计划,然后同汇款回执单一起传真至物配中心进行货物订购。(必须使用标准格式,见附件1)不进行传真订货和汇款传真的加盟店,物配中心有权拒绝发货。 八、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传真和汇款传真后,在第二天将货物发出。 九、甲方根据乙方需货时间,应为乙方选择最佳货运方式,确保货物配送及时,快捷、安全、价廉。乙方若指定货运部的情况下,甲方应按乙方要求进行货物配送。 十、货物配送过程中产生的运输费用,市内运费由甲方承担,市外运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若因货运部车辆故障、车祸、意外事故、道路中断、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货物不能准时到达,甲方不负责任。 十二、甲方将货物配送出去后电话通知乙方,告知乙方货运部、到站时间、提货电话等相关信息。 十三、若乙方收货后,未按要求保存,造成货物变质,甲方不予退换。 十四、禁止乙方降低服务标准,出售伪劣、低质物品。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十五、甲方应及时准确地对乙方提出的货物咨询和货物配送信息进行解答。 十六、乙方物资联系人联系电话。 十七、如以上联系人员和电话发生改变,乙方应及时通知物配中心,确保双方联系方式准确无误。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_有限公司 、、八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本公司的法律地位,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法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依法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在国家政策下,按照市场需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和实现资产增值保值为目的。 第七条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八条公司坚持股权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九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的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条公司中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第十五条公司承认已登记的股东为股权的绝对持有者,拒绝其他一切争议。 第十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宗旨:积极发挥股份制企业的优势,立足成都,面向国内、国际,大力发展行业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商品渠道、品牌输出等产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 走科、工、贸一体化发展道路,用一流发展思路,用一流的管理,致力于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佳追求。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九条公司经营方式: 第二十条经营原则:合法经营、公平竞争。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程序可在国内外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

最新餐饮有限公司章程

贵州省***餐饮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公司名称:***餐饮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开行路金洲大厦4楼 第三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餐饮、物业管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

资比例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货币10万元人民币50% *** 货币10万元人民币50%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

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5)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021

最新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0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南京宁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样本

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畴 第三章股份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董事会 第六章总经理 第七章监事会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派和审计 第九章告知和公示 第十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她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或者由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立)。公司在郑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获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五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郑州神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范文)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餐饮服务和管理的公司,其旗下品牌“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经过数年的经营和推广已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现乙方向甲方提出加盟经营“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这一品牌的意向,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在充分阅读并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加盟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特许经营权 1.特许经营权的范围 甲方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包括:“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注册商标及服务标志、相关产品及制作技术、产品包装设计、门店装修风格设计、网络域名、销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及经营模式等。上述权利全部归甲方

所有。 2.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开设加盟店,专门提供“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的餐饮服务。甲方向乙方颁发《特许加盟证书》并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3.乙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二、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确定与支付 (一)加盟费 1.单店加盟。甲方根据乙方门店场地面积大小一次性收取加盟费。 1.1门店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0万元; 1.2门店面积在300平方米—4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8万元;(最佳店面面积) 1.3门店面积在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35万元; 1.4门店面积在500平方—6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加盟费用40万元; 1.5门店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的,产品结构要做较大调整,加盟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2.区域代理。“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省级代理费为人民币1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薛阿婆巴蜀民

投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和xx双方共同出资,设立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成立日期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风险投资、企业、个人贷款服务、投资咨询服务。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方式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认交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时间如下: xx:认缴出资额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分3期:分别出资1600万、800万、1600万,出资时间分别是×年1月、×年6月、×年12月; xx: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

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分3期,每期400万,200万,400万,出资时间分别是×年1月、×年6月、×年12月。 第十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xx任为公司执行董事、xx任公司总经理、 XXX为公司监事。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关于餐饮管理公司的章程介绍

关于餐饮管理公司的章程介绍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是:以农香园品牌为基础,在做好单店经营的同时,组织相关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组织特色食品、绿色饮料、高 档白酒的研发生产;组织“农香园”品牌饭庄连锁经营;组织“农香园”“节能分餐火锅成套装置”的生产运用和普及推广;开展特色火 锅店连锁经营;开展餐饮业职业技能培训;开展食堂酒店管理服务;开 展其它经营活动。最终,通过相关产业的配套发展,打造农香园企 业产业链条并最终实现农香园企业的跨地域和跨行业规模发展。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初步确定为:“贵州省普定县农香园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有关部门审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住所在普定县城关镇文明路63号附1号农香园饭 庄5楼(普定县城外环路自来水公司路口—顺达加油站路段)。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餐饮服务、餐饮业用具开发与推广、餐饮业原料生产及物流配送、餐饮服务连锁经营、食品生产、饮料 生产、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业专业人员劳务输出、食堂酒店 管理服务、其他相关经营。 第七条、公司的组织及经营模式为:以餐饮业为运动轴心的链条式产业经营,主营餐饮服务,兼营其它相关产业。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元,其中,“农香园”产权房屋米,折价出资元,“农香园”节能就餐火锅专利权折价出资元,货币出 资元,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出资。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四)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取红利; (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转让出资额; (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投资管理行业公司章程范本 为维护______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股东的权益,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两方共同出资成立______投资治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企业名称、住所 第一条企业名称: 第二条企业住所: 第二章企业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营范围: 第三章企业注册本钱 第四条企业注册本钱:______人民币万元。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本钱,必需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企业减少注册本钱,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___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_______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动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 出资方式 出资额

第六条企业成立后,_______日内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知道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股利及企业利润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企业新增的注册本钱;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企业财务报告及其它财务资料。 第八条股东负责以下义务 1、遵守企业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若未按期缴纳,应及时缴纳,并按日按未交纳总额的千分之_______负责违约金;若超过_______日仍未缴纳的,其余股东可缴纳其认缴的不足出资并享有其相应的出资权利;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负责企业的债务; 4、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彼此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餐饮管理公司合同范本

餐饮管理公司合同范本 Model contract of catering management company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餐饮管理公司合同范本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够采用先进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 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之在市场上有较强的竞争力,并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管辖。 第二章合同各方 第三条本合同: 甲方为:_______;在_______注册;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在_______注册;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责任

第四条饭店的最高权力机构是:__________________。最高权力机构的责任是负责制定财务预决算,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营计划、工资计划、人事任免及奖惩制度等项工作。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提供一切营业必备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当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法律条例。 3、经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和有关技术资料。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的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 3、乙方负责甲方的对外宣传、推销。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管理资料。 第四章管理方式及范围 第七条根据双方协商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经营管理服务,其管理范围如下:(注明管理方式即可) 第五章收费标准

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餐 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参考。 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仇青青等共同出资,设立xx市xx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市xx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xx市xx区xx路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湘菜川 菜等 第四章公司资本 第六条公司资本:十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需要减少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八条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 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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