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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适用济政发〔2015〕6号文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首批适用济政发〔2015〕6号文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首批适用济政发〔2015〕6号文件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分宜县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2019)

分宜县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2019) 为加快推进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维护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意见》(余府发(2011)33号)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办事处制定了《分宜县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请县政府研究批准印发。 妥否,请批示。 分宜县钤东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13日 分宜县钤东街道办事处 关于《分宜县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 补偿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与依据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步伐,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分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分宜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批进行、规范运作、扎实推进,确保快速高效推进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围绕我县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让利于民、因房而改的原则,采取分批进行、梯次推进的办法,做到依法征收、文明征收,规范有序推进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详见《矿建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2019年1月21日~3月13日,征求了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12个单位的意见。 回复无意见的有11个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城投公司、县群工部、县工信局。 回复有意见的有1个单位:县住建局。回复意见已采纳。

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 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编制依据 第1节编制说明 1、我公司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就是根据高县来复镇森林所棚户区改造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要求,并结合有关的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条件、工程特点及我公司设备、技术、施工管理水平等诸方面情况编制。 2、本工程在工程质量、进度安排的统一部署原则下,由土建队伍为主线施工,装饰、安装协助土建施工共同完成任务。 3、公司领导层高度重视本次工程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将参加

类似工程施工的有关人员聚集一起,形成方案编制专题小组,力求方案重点突击、可操作性、针对性强。 第2节编制依据 1、国家及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标准。 2、建筑工程施工操作规程、工艺标准及施工工法。 3、本工程采用主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及图集: 1)工程测量规范GB50226-2016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3)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4)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6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 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5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6 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5 11)建筑给水排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16 1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 13)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收通用规范GB50231-2017 1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7 15)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3 16)建筑基坑(基础)(基础)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5 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1004-2015

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一)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收购棚户区土地,实行熟地出让。土地出让金退给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土地收购资金周转及棚户区改造。 (二)棚户区改造项目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有关政策,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含非住宅用地),行政性收费减半,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与管理。 (三)居民回迁房、定销商品房建设用地享受土地划拨、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性收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四)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红线外没有大配套管网的,电业、供水、供气、供热、电信、邮政、广电等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分别出资同步建设。应由市政承担的公用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要落实资金,优先建设。 (五)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照顾。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征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5〕34号,以下简称《意见》),鼓励棚户区居民按期搬迁,调动承接城市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积极性,现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列入全省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适用于本通知,具体项目以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协调小组下达的棚户区改造计划为准。 二、相关税收政策及减免税管理 (一)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承受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具体为:①以拆迁补偿款自行购置住房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免征契税;如购置住房超出普通住房标准,则以购房成交价格扣除拆迁补偿款的余额征收契税。②以实物补偿方式承受住房的,对不超过原拆迁面积的(在原拆迁面积内不受分户的限制)免征契税;对超过原拆迁面积而低于普通住房标准的,可免征一处房屋的契税。其中,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改造棚户区,意义深远。城市中一些脏、乱、差的死角得到了治理,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也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通过改造棚户区,不仅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而且促进了存量土地的有效利用,节约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有利于政府更好地规划、建设城市,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探索棚户区改造的经验做法: 北京市:探索建设“集中安置区”棚改安置模式 近日获悉,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市政府统筹规划,拿出一定规模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与此同时,还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 一、2020年前完成总目标 “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棚户区改造将坚持“疏”、“堵”并重,调控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疏解非首都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探索新的路径。目前正在组织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研究制订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努力把棚改工作作为疏解人口的重要手段,破解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介绍,下一步,将加快房屋征收立法工作,破解征收拆迁难题。学习借鉴其他省市成功经验,尽快实现地方立法,深入推动棚改工作。 二、探索“集中安置区”模式 北京市还将研究难以实现资金平衡项目的实施路径。针对难以实现资金平衡的棚改项目,由北京市财政局牵头研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制定亏损部分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担的原则和办法。同时,研究市属国有大型企业承担这类项目的相应政策措施。北京市将探索建设若干“集中安置区”的棚改安置模式。由北京市政府统筹规划,抓紧研究,拿出一定规模的土地,集中建设安置房,安置核心城区疏解的居民。 此外,还将对接在京央企棚改工作政策。建立北京市与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协调机制,就央企棚户区改造的立项审批、规划指标、剩余房源使用、属地政府配合支持等问题形成统一政策意见,明确计划任务和责任落实。 三、已搬迁居民4.3万户 北京市重大项目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底本市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北京市先后实施门头沟采空棚户区和丰台南、通州老城区等城市棚户区和京煤集团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累计建设筹集安置房7.3万套,搬迁居民4.3万户,有效改善了居民住房条件。

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一、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锦荣路东,富贵路南,文通路西,祭城路北。 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计划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栋、套,共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于年月份开工,目前已全部封顶,正在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等手续,其余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三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文汇路东,九州路南,紫寰路南,琼花路北。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整体在进行主体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号)、环评(郑环审【】号)、控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后潘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广惠街后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地块内建筑未拆迁完毕,至今尚未动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手续,其他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区社区合村并城项目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归月路南,纬四路北,韩砦路西,雁鸣大道东(东安置区);归月路北,月明路南,伴月路东,雁鸣大道西(西安置区),属于合村并城项目。项目拟征收住宅户户,计划建设安置房套,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万元。其中列入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台账套。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已开工套,其中套已基本建成、套正在主体施工、套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棚户区改造补贴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贴标准 一、2019年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是多少 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你应当查阅当地的通知,或咨询当地的住建局等主管部门。 补偿标准计算方法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 注意: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二、棚户区改造有哪几种补偿方式 棚户区改造补偿分为两类,一类是现金补偿,一类是房屋置换。 1.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 (1)规定一定比例的置换,如旧新按1:1.5的面积置换等; (2)将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3)其他的搬迁奖励。 3.关于面积认定。 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对这个一定有一个明确规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因为棚户区形成已久,加上历史遗留问题多,还有分户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积都是不够,这样一来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内建筑。这种情况,面积怎么算,那就必须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而定了。 三、最新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1.1.2建设地点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昌吉市新域街,规划范围为新域街社区棚户区,规划面积48259.20平方米。 1.1.3建设内容 根据昌吉市棚户区的分布数量、人口和社会构成、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昌吉市新域街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用1年时间基本完成新域街社区集中连片的城市和工矿棚户区604户、1657人的改造任务。 具体建设内容有:住房建设主要包括:符合城市规划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的产权调换安置房、廉租房、集资房解危解困房以及公共租赁用房;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工程设施;交通设施:主要包括城市支路网系统和静态交通设施;环境绿化主要是运用拆除重建、改善、公私合作营造等多种手段营造的城市环境。 1.1.4建设规模 昌吉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面积48259.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35.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500平方米,公用设施建筑面积4235.9平方米。

1.1.5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 单位性质: 行政 项目负责人: 市长 1.1.6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1、项目建设总投资10279.8万元,其中,住宅工程建设投资5692.8万元,占建设投资的54.4%,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3400万元,占建设投资的3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2.4万元,占建设投资的6.9%,预备费581.9万元,占建设投资的5.7%。 2、筹资通过国家支持、个人投入、政府启动等方式解决。其中国家及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约占总投资的30%,地方其他方式筹资约占总投资的70%。 1.1.7建设时间 项目改造期为1年 自2014年至2015年 1.1.7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1.2 昌吉市概况 昌吉市是一个维吾尔族为主体的多民族聚集区,地处天山北麓、亚欧大陆腹地、准噶尔盆地南缘,昌吉州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昌吉市集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于一体,中原文化与西域文化荟萃于一身,是多民族风情异彩纷呈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昌吉市市行政区域总面积8215平方公里,总人口36.33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72%,下辖八镇、两乡、六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国家级农业科技园。昌吉市GDP

关于进一步深化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关于进一步深化棚户区改造的几点建议 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和省市委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年7月11日,李克强总理来我市宏文路片区视察,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做出指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棚改工作做实做细,尽快满足居民出棚进楼的期盼。”这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提供了重大机遇。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棚户区改造作为重大的民心工程,落实责任,精心实施,一大批居民喜迁新居,城市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金台区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点区域,自2005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代家湾、东仁堡、光明村等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住房3.08万套,惠及群众12325户、3.8万人。2017年纳入省棚改计划14127户,占全市计划的60%。 虽然我市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土地权属性质复杂。涉及棚户区改造的老旧企业多,房屋和土地权属、性质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加之企事业单位主管上级多、级别高,问题协调难度大,在很多方面迟滞了棚改工作的进程。二是区位优势不断弱化。经过多年的开发,地理位置优越、经济价值高的区域大部分已被开发利用,房地产行业已整体进入“啃硬骨头”阶段。棚户区改造成本不断提高,群众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开发企业的利润空间缩小,参与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不高,通过市场化运作推进的难度越来越大。三是资金使用问题突出。首先是时间紧迫,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是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支撑,目前离享受利用国家棚改政策只剩2年时间,2017年项目若在2019年没有开工建设,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未使用资金就要被收回,不再保留额度。其次是资金使用率低,为保证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偿还安全,政府要求参与企业必须提供抵押,目前参与棚改的均为本地开发商,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及统建安置实施方案 第一条X县X镇X片区地处X县城门户区,区位优势明显,其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是县委县政府实施新时代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该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城市功能配套,改善片区人居环境,提升X县城整体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X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实施办法》、《X县城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律政策,结合X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三条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配套建设、自求平衡,分期实施,安置优先”的指导方针。本方案征收人为X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部门为X 县国土资源局,房屋征收部门为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X片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被征迁人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的所有人或使用人。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X县X镇X片区规划范围需要征收的土地、建筑物及其附属物、地面附着物。征收范围以X县规划委员

会批复通过的《X县X片区大数据产业园及棚户区改造项目控制性规划》所确定的红线范围。 第五条征收集体土地。X片区规划范围内被征收人的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饲料地、菜园地、集体预留地及公共用地等所有集体土地均由村、组集体统一一次性收回,注销土地承包经营和使用权,交由征收部门依法征收,被征收土地上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统一实施拆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照《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办发〔X〕5X号)文件执行。规划范围以外的X村1-3组山坡地统一征收并予以补偿,不计算安置面积。 第六条征收国有土地。征收属于政府划拨的国有土地,按照现行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给予补偿;征收属于出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X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按市场评估价予以货币补偿。 第七条X片区各类管线一律实行地埋敷设,禁止空中架设。征迁中涉及电力(含铁塔)、通信、电视、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供水等管线迁改事宜,由征收实施单位与产权单位协商解决,原则上管线迁移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产权单位适当拆迁补偿自行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关注政策改革栏目的朋友们欢迎阅读本文哦,更多资讯尽在独特网,敬请阅读和关注!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政策解读 所谓最低补偿面积,即在房屋征收(俗称拆迁)过程中,给予居住困难户的一种补贴。 政策简单而言,即“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由修订稿可见,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条件成为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唯一要求,具体为“征收个人住宅或者公有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的,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 根据武汉统计信息网数据,,武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78平方米。而武汉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之一则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 武汉房地产业内表示:“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按照30平方米给予征收补偿”实际是一个执行超过10年的“老政策”。只不过之前的要求较多,分别是: 一是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 二是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及配偶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另无产权住宅房屋或者承租的公有住宅房屋;

三是征收个人住宅,建筑面积不足30平方米(涉及房屋所有权、承租权共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且为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唯一住房。 名词解释:房改政策,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指的是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对未享受房改政策或者住房保障政策者在拆迁过程中提供补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2017年武汉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武汉晚报讯(见习记者张希为)棚户区改造作为旧城改造的民生 工程,也为房地产去库存带来新的机遇。武汉晚报记者近日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今年武汉棚户区改造的目标是5.2万户。棚户区改造将提高货币补偿的比例,货币补偿占比将超过50%。 棚户区的形成可追溯至建国以后的工业潮,武汉最大的棚户区兴起于上世纪50年代,十多万产业工人支援武钢建设,住进临时工棚,逐渐形成11个棚户集中社区,居住着13709户共4万余人。棚户区由于缺乏规划、年久失修,房屋质量差、治安和消防隐患较大,地势低处遭雨家里“水漫金山”,一有火情就“火烧连营”。2005年开始,老工业基地东北三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16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2016年全国还要开工改造600万套棚户区,同时要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棚户区改造政策汇编 一、棚户区改造简介 (一)?棚户区由来 最早的棚户区多是在一些工矿区搭建的供劳工居住的劳工房。解放后,原有的一些棚户区未能及时得到整治和改造,而且还在一些厂区和矿区周边陆续建设了一大批过渡性的简易房。目前棚户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经梳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目前我国棚户区主要有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类。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由来 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2005年,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全国棚改启动。2014年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工作重心向棚户区改造转移,棚户区改造成为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 经梳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成效,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2019年棚改办棚户区改造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棚改办棚户区改造上半年工作总结 棚户区改造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现将我区份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我区确定的XX个片区XXXXX户棚户区改造安置任务,估算总投资XX亿元,占全市总任务的XX%。截至目前,已累计改造XX个片区XXXX户,X个片区(铁东社区)移交XX县改造安置,建成安置房XXXX套XX.X万平方米,完成房屋征收XXXX 户,完成投资XX.X亿元。 X-X月份,我办一是认真做好了棚改项目复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XX个续建项目及时复工;原物资局家属院和福利院东西片区X个新建项目及时开工建设;粮库家属院因施工单位主体报验手续不完善耽搁,近期可复工;静宁苑片区因规划调整预计X月底开工建设,棚改项目X-X月份共计完成投资X.XX亿元。二是积极督促协调,确保了XXXX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时入住。三是积极配合做好自治区审计厅及区审计局对棚改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四是积极做好招商项目对接服务工作,协助物资局家属院、福利院东西片区客商完善项目规划、土地、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确保了两个项目顺利实施;积极协助胜利片区客商注册公司、办理土地招拍挂前期手续。五是认真做好继红村、一棵树两个项目甲方工作,完成了门窗、太阳能分项工程的审核及招投标工作,督促静安公司加快两个项目水、暖、电、气、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设计及招投标工作。六是完成原煤机一二厂XXX户居民二期购房款的收缴工作。七是完成XXX户零散片区的调查摸底工作,积极协助市住建局做好回购房相关事宜。八是积极与国开行对接,做好世纪大道、一棵树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款项的支付工作。九是积极配合发改、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做好XXXX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统计、考核及XXXX 年重点项目的申报、统计工作。十是完成市区各级项目检查、督查、调研XX次。十一是认真做好棚户区居民的信访答复,共完成XX起XXX人次的来信来访。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进度不均衡。一是裕吉巷、原煤机一二厂二期、星海苑等项目计划年内建成交付使用,但大多处于调整规划、基础施工阶段,年内难以建成交付使用。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的原则与标准 棚户区改造能够有效的处理低收入住宅的艰难。通过棚改的方式,不仅能够改进老百姓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还能够进一步的完善城市功用,改善有些落后的城区相貌。经过改造,统筹考虑了效劳配套和根底条件的改进,特别是改造项目的施行采纳招商引资的方法,既节省了县财政资金的投入,又能够加速城市根底设施建造步伐。而且棚户区改造能够优化装备土地资源,推进土地的合理使用。 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棚户区改造,虽然不少百姓搬进了新家,改善了住宿环境及生活水平。可是依然有一部分人,因棚改,导致原本就过得比较艰辛生活更不如从前。 罗先生是齐齐哈尔人,在棚户区改造当中,罗先生的家也被纳入了棚改的范围之类,然而,在征收的过程中,就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同时补偿方案也很不合理,对此,罗先生深深怀疑此次的征收过程中一定存在问题,慌乱之下,罗先生便向有关部门询问,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因此,罗先生没有签补偿协议,为了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罗先生决定走法律程序,委托了凯诺所的贾启华主任。 贾启华主任为了能够尽快解决罗先生面临的问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以及现场调查走访获取了大量的材料,通过分析,贾启华主任认为,此次的棚改项目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都存在着很多的纰漏。于是,多次走访相关部门,希望就罗先生的补偿事宜同相关部门协商,可初期的效果并不理想。为此,贾启华主任向齐齐哈尔市政府邮寄了《律师函》,在《律师函》中阐述了此次征收过程中的相关问题:首先,在征收行为实施之前,征收部门并没有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听证,而且,按照《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对于非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并不合法,甚至远远低于住宅房屋的补偿安置标准,这是严重有悖于市场规律的,将其作为罗先生房屋补偿安置的依据着实不当。此外,评估公司对罗先生所做的评估报告,既没有对罗先生房屋进行实地勘察,也没有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也未能及时公示。这样不严谨的征收行为所产生的补偿方案着实令罗先生不敢恭维。 最终,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到了罗先生,于是,在贾启华主任的陪同下,就罗先生补偿事宜通过协调得以解决。 在征地拆迁当中,不管是农村房屋拆迁还是棚户区改造,都应该得以重视,被征收人千万别拿自己以后的生活开玩笑。如果在征地拆迁当中发现疑点,补偿不合理就要及时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应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本着这个原则,房屋拆迁的补偿包括三种方式: 迁建安置 1、有条件的,首先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很多农民朋友并不习惯住楼房,多年来的生活方式也不能马上转变,所以当地有条件的,可以选择迁建安置。当然,如果因为征收土地没有多余的土地进行分配和建房,是没办法选择此种方式的。 纯货币补偿 2、农村房屋如果选择纯货币补偿的话,是宅基地的地价加上房屋的重建成本价,关于宅基地的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区位补偿价。 房屋置换 3、农村房屋拆迁应当有房屋置换的选择,让被拆迁的农民自行选择是要货币补偿还是要房屋安置,如果选择房屋安置的话,应当是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安置房屋面积1:1的最低比例进行安置,这是最低的标准,各地的实践不同,有的是按照1:1.2,有的按照1:1.5,甚至更高,但如果低于1:1的标准,则是不合理的。 棚改补偿标准

浙江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序言 (3) 第一章、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现状情况 (4) 一、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成效 (4) 二、城市棚户区现状 (4) 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分析 (5) 第二章、规划总则 (8) 一、规划依据 (8) 二、指导思想 (9) 三、基本原则 (9) 四、规划期限 (10) 第三章、规划目标 (11) 一、总体目标 (11) 二、分期目标 (11) 三、年度计划 (11) 四、各市计划 (12) 五、土地和资金需求测算 (14)

第四章、实施要求 (18) 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18) 二、做好征收安置补偿分配 (19) 三、严格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19) 四、提升项目改造建设品质 (19) 第五章、保障措施 (20)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 二、强化要素保障 (20) 三、加强监督检查 (21) 四、健全法规政策 (21) 附件一:全省已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规划目标情况表 附件三: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土地及投资需求情况表 附件四: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项目表(略)附件五:2013-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建设项目表(略)

序言 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老旧、使用年限久,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棚户区改造,既包括集中成片的城市棚户区改造,也包括非成片的危旧房、城市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 加快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加快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生活富足、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的基础性工作。 为有序推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在各市县开展城市棚户区现状调查和编制改造专题规划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本规划。 本规划深入分析了全省城市棚户区现状,根据今后五年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需求,提出了2013-2017年全省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南京、上海、河南)

2017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南京、上海、河南)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召开了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今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600万套的目标任务已经确定,要加快棚改进度,2017年新开工项目进度要快于去年,续建项目也要力争早日竣工和入住。为了加快棚改进度,各地也推出了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下面我们来看下。 南京 2016年9月19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意见》。这份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奖励措施。南京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直管公房承租人在签约期限内搬迁,仅选择货币补偿且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可以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 上海 依据网上公开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以及《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内容,居住房屋的价值补偿为: 1、公房:评估价格×8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2、私房:评估价格×100%+套型面积补贴+价格补贴 评估价格=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评估单价×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如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评估均价的,按评估均价计算) 套型面积补贴=评估均价×补贴面积。 河南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份意见给出了明确的奖励措施。积极推进和参与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居民,除享受国家已出台的支持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财政补贴支持。提高货币化安置项目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分配时的权重,适当减少实物安置项目补助资金。省财政在分配补贴资金时,要对上年度货币化安置率较高的省辖市、县(市、区)进行奖励。 (二)金融信贷支持。省直相关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金融机构对接,对实行货币化安置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省辖市、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融资的基础工作,积极与金融机构做好项目对接,完善各类手续,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放贷条件。

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情况 一、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锦荣路东,富贵路南,文通路西,祭城路北。 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计划拟征收住宅户2417户,计划建设安置房51栋、6426套,共771120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230500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于2013年12月份开工,目前已全部封顶,正在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2013】62号)、环评(郑环审【2015】102号)等手续,其余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二、郑州市中牟县绿博三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文汇路东,九州路南,紫寰路南,琼花路北。该项目属于合村并城项目,拟征收住宅户2046户,计划建设安置房5870套,704400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225705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目前,项目已全部开工,整体在进行主体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牟发改资【2013】100号)、环评(郑环审【2013】145号)、控规、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招投标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郑州市中牟县广惠街后潘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中牟县商都大道以北、西环路以东、滨河路以南,属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是广惠街后潘庄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拟征收住宅户231户,计划建设安置房317套,38040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26838万元。 (二)项目进展情况 由于项目地块内建筑未拆迁完毕,至今尚未动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立项、环评、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手续,其他工程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四、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镇区社区合村并城项目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中牟县归月路南,纬四路北,韩砦路西,雁鸣大道东(东安置区);归月路北,月明路南,伴月路东,雁鸣大道西(西安置区),属于合村并城项目。项目拟征收住宅户1910户,计划建设安置房4775套,573000平方米。年度计划投资200550万元。其中列入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台账2180套。 (二)项目进展情况 该项目已开工2576套,其中1599套已基本建成、99套正在主体施工、878套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三)手续办理情况 项目已完成可研、立项、环评等手续,其余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2020年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调研报告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棚户区改 造工作的调研报告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安排,10月份,组织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的同志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深入住建局、街道,实地查看了部分棚户区改造项目,听取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棚户区改造(以下简称棚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年来,党委、政府积极策应上级党委、政府号召,把棚改作为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完善城市功能的现实要求,举全体之力开展棚改工作,刷新了棚改速度,形成了棚改模式,创造了棚改品牌,吸引了全国各地前来观摩学习。过去三年共完成棚户区改造总面积近达X万平方米,分别为X万平方米、X万平方米、X万平方米。今年,扎实推进了X 个棚改征迁项目,已完成棚户区改造面积X万余平方米。主要做法可用“四个力”来概括。 1.组织领导有力。明确每个项目由1-2名县级领导挂点指挥,并成立了政策宣传组、控违拆违组、拆迁协商组等7个专业工作组。各个重点棚改项目的指挥部前移至征收一线,要求所有指挥部必须设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指挥长全部驻点办公。采取兵团作战的方式合力攻坚,由组织部从各单位、各镇街和村居抽调富有征迁经验、群众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组建征迁小组,搭配最优攻坚力量,以最快的速

度扫除棚改工作的“阻梗”。同时,征迁工作人员围绕项目需要适时调整。 2.工作机制得力。实行挂图作战,将棚改整体任务上墙,逐月制定计划,党委、政府实行红牌否决、黄牌警示等动态管理。各项目部有总体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每天对项目进度、每户的签约,进行每日调度、每日汇报。坚持“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密集召开棚改项目调度会,精准调度落实棚改进展情况。明确各镇街“一把手”为直接落实者,要求其带头研究棚改征收方案,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汇报衔接项目进展,做到底数清、目标明。各征收工作组进村入户,宣讲政策、听取意见、解疑答惑,掌握全面、直接的一手资料,做到签订征迁协议无反复。同时,把棚改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建立重点项目督查群,对落实情况全程督查,每天晒情况、每天比进度、每天看落实。 3.让利于民聚力。做实做细方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按照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两种方式执行。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选择产权调换的,采取预先补偿后购买的办法,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参照国有土地执行,并制定了《关于棚户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指导意见》。做精做优保障。坚持把征收改造所得收益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充分尊重百姓意愿,分村就点、就近安置。

《四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四平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四棚改办【2006】14号) 第一条为加快我市棚户区改造,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建改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吉林省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由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棚户区内的房屋拆迁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棚户区改造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拆迁、统一建设的原则。 第四条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可以执**屋产权调换,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第五条房屋产权证照上记载为住宅,但被拆迁人利用房屋的某一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具有住宅兼营业的下列情形之的,按住宅房屋安置补偿。 1、利用自家住宅房屋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 2、利用自家住宅的某一间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在自家住宅房屋附近搭建临时简易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 4、将自家住宅房屋腾出从事经营活动,又未经批准在自家住宅附近搭建其它建筑物居住家庭成员的; 5、在一套住宅房屋内既居住家庭常住人员又从事经营活动的; 6、其它确属住宅兼营业情形的。 第六条房屋产权调换办法 (一)住宅房屋 l、拆迁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 2、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的户型为36㎡、45㎡、55㎡、65㎡。拆迁面积在36平方米以下(含36平方米)的安置到36平方米,36平方米以上45平方米以内(含45平方米)的安置到45平方米,45平方米以上55平方米以内(含55平方米)的安置到55平方米,55平方米以上的安置到65平方米。靠近户型增加面积部分按850元/㎡结算,其中一层820元/㎡,二层850元/㎡,三层930元/㎡,四层930元/㎡,五层850元/㎡,六层720元/平方米。在应安置面积之外增加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3、拆迁公告发布前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具有拆迁区域内正式独立户口)原住有合法产权证照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小于36平方米(含36平方米)实行产权调换的,原房屋建筑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靠近最小户型36平方米增加面积部分,增加面积款由市政府承担,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市房产局负责管理并向被拆迁人按廉租房标准收取租金。 4、拆迁无合法产权证照的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不予房屋产权调换。但被拆迁人(具有拆迁区域内正式式独立户口)属下列情形且要求房屋产权调换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被拆迁人所得的房屋货币补偿款按650元/平方米进行折算,折算出的面积由拆迁人给其“拆一还一”,不找差价,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增加面积部分按第六条(一)第2款、第3款规定执行。 5、拆迁人必须保证第六条(一)第2款所舰定的回迁安置用房的户型房源数量。 6、回迁安置地点按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求确定。 7、产权调换的楼栋、楼层按《产权调换协议书》顺序号的先后顺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在房源保证的情况下,不准以楼栋、楼层位置不适为由拒绝回迁入住。 (二)非住宅房屋 拆迁具有合法产权证照的非住宅房屋,原拆迁面积部分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与产权调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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