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外委单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外委单位精细化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外委单位与公司的安全、健康、环保目标相一致,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秩序,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4.

4.1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1.2 具有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资质资格。

4.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附安全主管、安全员名单,有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4.1.4 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规程齐全。

4.1.5 有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4.1.6 有外委施工单位人员花名册及安全教育培训材料。

4.1.7 外委施工单位自带的特种设备,如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证书。

4.1.8 需公司支持,到用电、用气或有毒有害区域作业的,必须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4.1.9 外委施工人员严禁到非施工区走动、逗留、休息,严禁私自动用公司的各种生产设施。进放生产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走安

全通道。

4.1.10

4.3安全管理

4.3.1 安全环保部应检查外委单位人员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清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调整,不得冒名顶替。人员调整,要先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备案后实施。

4.3.2 外委单位人员入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实行“一人一卡制”,培训合格后持合格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环保部发放合格证(红卡)。

1.2 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部门对持红卡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该部门发放合格证(橙卡)。

1.3 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设备责任班组对持橙色合格证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由该班组发放合格证(绿卡),作业人员持绿卡方可入厂作业。

2.安全环保部对外委单位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未持绿卡作业人员,按照《安全管理协议》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3.合格证(红、橙、绿卡)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制作,下发至各责任部门自行管理。

4.综合管理部负责给外委单位办理带有本人照片和工种的“工作证”,并在上岗时佩戴。“工作证”严禁转借。凡增补人员和更换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重新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外委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和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公司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汇报工作。

4.3.4 外委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30人以上外委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监察人员。30人以下外委单位必须设立兼职安全员,并配戴明显的标志。外包单位按工作需要划分班组的,其班组名单应报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班组长即是班组的安全第一责任人,班组内必须设立兼职安全员。

4.3.5 外委单位必须有齐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3.6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不具备资格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4.3.7 凡增补人员和更换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重新组织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设备责任部门和安全环保部备案。

4.3.8 外委单位必须具备齐全、完善、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4.3.9设备责任部门向外委单位交代现场安全、技术注意事项、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并由双方签订《安全技术交底表》。

外委单位在进行工作前必须对承担项目编制安全措施,经设备责任部门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

4.3.10 对外委单位必须做到与本公司同等要求、同等待遇、同等规范,严格贯彻执行“两票三制一卡”、“风险预控措施”。

4.3.11

4.3.12 外包单位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例会;外包单位各班组必须每周进行班组安全活动,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的文件和通报等。

4.3.13 外包单位必须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各类安全检查,并按要求积极参加山西临汾热电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例会等活动。

4.3.14 外包单位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由安全环保部门按规定统计上报。严禁弄虚作假,隐瞒不报。

附件1:

施工承包商考核细则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 席令7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艺设备变更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 第二条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避免因外委施工单位在公 司施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并因此带来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注:外委施工单位是指公司使用的建筑工程队、设备安装工程队、技术改造工程队、防腐、保温等工程队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国 家对承包商管理的有关规定,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公司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施工单位应对承包的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负全面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其安全施工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对每项安全施工项目负全面责任。 第六条公司工程部负责独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综合管理。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作业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七条公司安全部负责对外来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综合监管。 1审查各项资质,建立外委施工单位的人员、资质等台账。 (1)施工单位有关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业绩介绍等资质复印件。 (2)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质:项目经理资格证、特殊工种人员作业证(电工类作业证、焊工类作业证、油漆类作业证、高空类作业证及其它类作业证等)的复印件。(若是复训人员,需将复训审核日期一页一同复印在资格证下方,以证明特种作业证的有效性) (3)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相关资质等复印 件。 注:公司资质可只带复印件,人员资质带原件、复印件。所有资质复印件上必须盖施工单位公章,可标注金达公司专用等证明。 2、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安全方案。 3、负责施工单位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时间 不少于16学时,同时做好培训记录,组织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 相关人员不准进厂作业。培训内容包括: (1)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外委、外包、保产、施工等项目的安全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下发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的外委、外包、保产、施工单位(以下统称为外委方)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3、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3.1安全管理部、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是对外委方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2各项目主体单位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

责辖区内外委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3.3审控部负责签订合同时,对安全协议、技术协议签订的审查工作。 4、资质审定 主管业务部门(包括工程部、设备部、供应部等)和项目主体单位负责各项目的外委方的资质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招投标。 4.1资质审定的内容 4.1.1外委方必须提供承揽工程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包括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1.2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器材、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 4.1.3外委方已健全施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并保证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4.1.4外委方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特种作业证》; 4.1.5施工作业人员人数在2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

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项目部工作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项目部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对分包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工作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工作前,必须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工作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工作合同及进场工作。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生产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工作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作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简历和近三年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工作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工作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 页脚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凡属进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芳烃厂HSE科和工程公司 质安处安全教育考试,考试合格取得进厂胸卡后再到项目部安监部接受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⑴参加培训人员需提前2天报到项目部安监部,由安监部负责与芳烃厂HSE 科和工程公司质安处预约培训时间。 ⑵人员上必须注清楚姓名、性别、身份证、工种及单位名称。 ⑶报名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若有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探伤工等特殊工种,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2份。 ⑷培训时不准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若所缺人数超过各家所报人数的20%,缺1人罚款50元。 ⑸所有入场人员年龄必须控制在18岁-55岁之间。 ⑹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交纳20元制卡费。 3.项目部安监部教育容为: ⑴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定和《扬子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⑵扬子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扬子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⑶承建装置改造检修的施工特点及业主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⑷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一般防毒知识等。 ⑸典型事故案例。 ⑹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法等。 ⑺化系统的“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人身安全十大禁令”和“车辆安全十大禁令”。 二、现场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带胸卡,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和调换使用。 2.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统一劳保着装,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帽,帽带必须扣紧,穿劳保皮鞋,禁穿短袖衣服,更不允穿凉(拖)鞋、背心或光膀子进入施工现场。 3.各施工班组要开好班前会,班长要做到“三交一清”并做好施工记录,施工记录缺一天罚班长10元;施工单位要开好一安全例会,安监部进行检查,不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罚负责人50元。 4.工作时应思想集中,禁打闹、开玩笑,班前、班中禁饮酒,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更不准从事施工作业,若有违者每项罚款100元。 5.距坠落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即为登高作业,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而且要做到高挂低用,不得以绳或其他物品代替安全带,若有违者罚款50元。 6.高处作业不准穿硬底、铁掌或易滑的鞋,禁走单梁、上下投掷材料和工具,必须由绳索吊运,若有违者罚款100元。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职责 1、发包单位(基地、车间、科室)负责外协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公司施工。 2、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存档。 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合格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基地安全员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6、工程施工前,项目外协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文明施工。

8、施工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基建科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11、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12、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 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施工队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施工队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845 施工队管理制度 Model of construction team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施工队人员管理 1、加强用工管理,对于使用外委施工队的单位,每月应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人员变动情况,报送人员变化表。 2、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录用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按工程需要配备电工、钳工、电气焊工、管道工、木工等技术工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为加强现场管理,并保证施工队长现场跟班作业,配备施工队长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3%,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施工队长不得少于3人。每位施工队长必须通过公司严格的考核,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施工队长持证后,标志着对各种工艺要求的透彻了解,应以身作则带领施工人

员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规范施工过程,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低于全部人员的2%,总人数不到100人时,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3人。 6、新录用的工人,3个月内不得从事采矿、天井掘进、竖井掘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6个月内不得独立作业。 二、对外承包的方式、范围的要求 1、各分矿原则上不准使用外委施工单位,但分矿无能力对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必须报请公司,经公司同意后,方能对外承包。 2、各分矿对外承包的工程,要求采用清包方式,杜绝大包形式。 3、各分矿的工程对外承包时,大型设备、主要设备、主要器具,如:1O米以上卷扬、电机车、装岩机、绞车、矿车、水泵、变电(供电)设备等,原则上由分矿配备。 三、分矿对施工队的管理 1、分矿必须将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611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目的 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目标,明细安全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例行工作,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的新建、续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一)实现人身死亡事件“零目标”; (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件; (三)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件; (四)不发生水淹厂房(基坑)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件;

(六)杜绝特大交通事件; (七)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重大垮(坍)塌事件; (八)不发生社会稳定事件。 四、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公司对建设工程按照“归口管理、专业负责、分级管理、全员参与”原则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直管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所管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一)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目标;指导、监督建设工程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协调安全生产重大事项。 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控措施,监督安全隐患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

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四篇)目录: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外来务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二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三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四 - 1 -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一 为加强企业内部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提高进厂劳动者的安全防护技能,切实做到作业中零事故、零风险,力争实现年度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的总目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具备施工资质,工程委托部门有义务通知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前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签订协议前,必须按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材料,对不签订安全协议的单位,不办理施工人员的进厂手续,对私自开工建设的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门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单位签 订安全协议的罚款1000元; 二、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2万元; 三、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重伤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5000元; 四、外来施工单位,每发生一起险肇事故,除承担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处罚外,加罚3000元; 五、外来施工队伍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报公司安全处备案,未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再进行施工。 六、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施工人员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较大安全隐患必须先制定整改方案报到公司安全处审核后方可作业进行整改;涉及到特种作业岗位的员工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我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同时施工方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及台帐。 2 / 2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按期、安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西安精细化工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精细化工厂施工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1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不得参加施工。 4.1.2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电气设备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4.1.3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

盖板。 4.1.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4.1.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机械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4.1.6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1.7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1.8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9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1.10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4.1.1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4.1.12施工中必备的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4.1.13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4.1.14现场材料堆码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材料长时间堆放在施工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4.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4.2.1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外包、外协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明确公司内外包、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维护公司安全环境和秩序,预防事故发生,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区域内作业的管理。 3、定义 本规定相关用语的定义: 外包作业,是指承包公司有关工程的作业,包括:产品实现过程(PIM)中需要发包的相关工程、建筑与土木承包工程、设备维修承包工程及后勤服务承包等。 外协作业,是指供货的厂商人员、技术服务人员与废材(物)处理厂商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相关作业。 发包部门,是指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合同的RHM相关部门。 4、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单位在与RHM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应与RHM(一般工程由发包部门部门长代表,重大工程由总经理代表)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样式附后),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在RHM作业应当遵守的基本安全规则及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与RHM长期协作的外包单位,可与其签订年度的安全管理协议;对于外协单位可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一式三份,安全环境部、发包部门、承包方各保存一份。 5、安全管理责任 RHM对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5.1.1 RHM发包部门在与外包、外协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对外包、外协单位须具备的安全资质和安全管理的能力与状况等进行必要的考察与审查,确定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外包、外协单位。 5.1.2 RHM 发包部门对所管的外包、外协单位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和指导,并对其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资格审查。 5.1.3 RHM安全环境部对外包、外协单位作业人员视同公司员工进行同等安全监督。 外包、外协单位应确立在RHM作业的现场作业体制(责任制),指定现场作业责任人,落实事故预防对策,切实进行自主安全管理,外包、外协单位对其作业人员在RHM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外协单位及其作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遵守RHM的安全规定,服从RHM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参加RHM召集的安全会议等,及时了解RHM有关的安全要求并切实组织实施。 6、作业资格 外包、外协单位在RHM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特种作业有效资格。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规定(试行)

外委施工单位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行为,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外来施工单位。 三、职责 (一)组织人事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外委单位人员管理和考核,负责对承包方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和签订承包合同。 (二)设备材料部负责分管范围内外委施工队伍的资质和条件审查,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分管范围内外委施工队伍的资质和条件审查,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四)安全管理部负责外委施工队伍的综合监管,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建立资质档案,负责督促车间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以及监督检查。

(五)技术研发中心主要负责施工技术方案审批及技改合同的签订,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六)经济保卫科主要负责施工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和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七)施工所在车间必须明确该施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并安排负责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开工前的各项手续,如进厂前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措施审批、作业票证办理等。 (八)施工单位必须明确该项目负责人,并明确一名专职安全人员,施工队伍负责人每天要与施工所在车间该项目负责人沟通,交流施工进度、施工现场安全状况以及需车间配合解决的问题等。 四、内容 (一)外委施工队伍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外委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持有关材料到安全管理部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双方签定《安全协议书》。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1.合同 2.验证外委单位经营业务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 2 -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美好的明天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YYTH ·DM 22301-2013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2013-04-1发布2013-04-1实施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word0

美好的明天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 4.2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word0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包括了5个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制度保证、技术保证、资金保证。 思想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施工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强施工项目所有人在内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积极开展例会及阶段性教育,使安全生产的观念始终贯彻在项目施工的建设中。积极组织安全活动,并在施工处设立醒目的安全标语等,促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警觉,维持施工安全进行。 组织方面,建立项目部安全机构,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检查落实。 制度方面,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监理单位安全制度,上级积极监督检查,并落实施工单位等各处制度学习遵循情况。 技术方面,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落实项目设计要求,并对各个部门人员实施安全技术交底。 资金方面,建立奖罚分明的制度和惩奖措施,实行每月安全绩效考核,以保证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贯彻。 安全管理措施: 基础设施具体方面: 1.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在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悬挂高度距地面1.5米以上2.5米以下为宜。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即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赢符合国家《安全标志》(GB2894-82)的规定(1.禁止标志; 2.警告标志; 3.指令标志; 4.提示标志)制作美观、统一。 (5)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色卡》GB6257.1—86(安全色有四种颜色:(1)红色——禁止、停止;(2)黄色——警告、注意;(3)蓝色——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4)绿色——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6)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和架设地点,均应协调、统一,并取得建立工程师的认可。 2. “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或重大庆典、检查活动期间,于施工现场醒目处适时悬挂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主题标语,应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安设安全警示牌,各类安全标识、警示、视线诱导、指路标志等标牌应醒目,安设规范。 3. 应当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电气产品、架设机具、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 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5. 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做好驻地、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的防火、防洪、放风、防爆、防震、防雷等工作。 6. 对于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施工单位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严禁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7. 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对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8. 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对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在重点防火区必须禁止带入火源。 9. 应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专职电工人员,认真落实施工用电管理制度,按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布设供电线路和用典,并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10.办公室内墙上应装裱管理图表。管理图表包括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图、工程进度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等有关图表及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指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等;办公用品整齐有序,文件陈列、管理规范。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9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 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 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 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2013-04-1实施2013-04-1发布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Q/YYTH ·DM 22301-2013 Q/YYTH·DM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发包、承包安全管理、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明确了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工程项目应具备的安全资质、安全条件和发包方的安全责任、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以达到安全管理规范,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 本规定适用于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土方剥离、原煤生

产、土建施工、设备安装、绿化施工等期间的所属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AQ3103 《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3 名词解释 3.1 工程项目: 土方剥离工程、原煤生产工程、土建施工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施工等。 3.2 外委施工单位: 承包公司工程项目的承包商。不包括参观学习、采购、销售等外来单位或人员。 3.3 发包单位: 具有工程项目对外发包权限的单位。 4 职责 4.1 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主管领导4.2 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是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 4.2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工程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草、修订及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建立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对口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从业(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签定安全协议,协调、监管外来施工单位在公司作业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和行为安全。 4.3 外委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公司进行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对其在公司发生事故的一切善后事宜的处理;承担因其设施、行为造成公司财产和人员伤害的相应责任。 4.4 外委施工单位发生涉及轻伤以上级的事故,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4.5 公司其他相关单位是本规定实施的配合单位。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安全资质审查 5.1.1 安全环保部对承包、承租等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从业资质、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从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条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留存备查。 5.1.2 外委施工单位应提供以下安全生产资质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④安全技术交底既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全面,同时要考虑环境影响。 ⑤安全技术交底后要随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⑥遇到工程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安全技术要求高的生产项目,必须由总工程师会同各专业工程师,制定严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⑦安全技术交底要做记录保存,完善安全技术交底台帐,进行存档。 C、安全教育考核制度 ①项目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种法律法规。 ②做好新工人进场三级安全教育、转换工种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③制定日常安全教育计划,做好工人日常安全教育。 ④项目对工人进行危险设备、区域防护、个人防护、消防设施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 ⑤抓住典型事故案例,做好安全教育。 ⑥对教育的效果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准其上岗,不合格者继续进行教育,直至合格为止。 ⑦做好教育考核记录,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资料台帐。 D、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①每天上班前各班组要针对当天的工作内容,由班组长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及气候条件方面的交底。 ②上岗前各班组班组长要对本班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环境、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情况进行检查,确无隐患方可上岗。 ③各班组每周由班组长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邀请本班的主管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参加,小结一周本班组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先进纠正不足,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警钟长鸣。 ④对上岗前的交底、检查及安全活动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并入安全资料。 ⑤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班组,项目管理人员有权停止该班组作业,进行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