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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49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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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标准版本

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

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

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负

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八条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A 证和B证的所有待取证人员。

第九条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

理论培训:以岗位应知应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辩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等为重点内容。

实际操作培训:以规范操作、危险源辩识、正确

处理各类险情及相邻作业、关联作业、交叉作业过程中的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等为重点内容。

基层管理人员培训以熟练掌握HSE“两书一表一卡”基本要素、风险识别方法、应急预案、应知应会和安全管理技能等为重点。

第十条培训时间: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其中复审培训不少于8学时;实际操作培训应根据岗位及现场熟悉程度确定,一般不少于4学时。

第十一条培训形式:岗位操作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岗位、班站为单元,采取分期分批、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二级单位合理、统一组织实施。

基层管理人员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以作业区、车间为单位,由二级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实

施。

第十二条各二级单位要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档案,培训计划、教员资格、考试答卷、考核成绩等资料要存档、备案。

第四章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十三条员工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四条安全上岗证的考核分为安全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安全上岗证取证培训理论考试题由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部门按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两个层面,分专业、类别、工种、工艺特点建立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题库,考核、复审时从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内容要结合岗位特点与现场实际确定。

第十五条发证:岗位操作人员理论考试70分以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由二级单位质量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A)”。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有一项不及格或不合格者,不得发证。

基层管理人员经过理论考试70分以上并能熟练辩识和分析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能正确判断伤害(危害)方式,危害因素原因分析准确、预防措施切实可行、应急措施得当、应知应会清楚的,由本单位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签发“安全上岗证(B)”,准予单独顶岗组织指挥生产。

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管理和操作人员,经重新培训后允许补考1次,补考合格后予以发证。没有取得安全上岗证的员工不得单独上岗操作或组织指挥生产。

第十六条复审

(一)复审内容。除包括本办法第九条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岗位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技能考试、考核。

(二)复审确认。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复审部门申请再次复审。复审单位可根据申请,再复审1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的,则安全上岗证失效。

(三)复审周期。安全上岗证一年复审1次。由安全环保和人事教育培训部门在复审栏填写“至某

年某月有效”条形印章。

第五章管理与奖惩

第十七条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持安全上岗证人员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安全部门应当定期对申报、培训、考核、复审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各单位人事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12月10日前向安全环保处、人事处报送本年度本单位有关安全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的统计资料。

第十九条员工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部门收缴其安全上岗证,并及时组织进行培训、考核和复审。

(一)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

2次以上的;

(三)弄虚作假骗取安全上岗证的;

(四)拒绝出示安全上岗证或拒绝上级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私自涂改证件内容或撕毁证件的;

(六)将证件转借他人使用的;

(七)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作业的。

第二十条离开本岗位达3个月以上的岗位人员、转岗、并岗、调整岗位人员或安全上岗证丢失的岗位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取得安全上岗证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从事安全上岗证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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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全部子公司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子公司(全) 中国石化分(子)公司信息 全资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武汉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子公司 中国石化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油田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勘探开发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洋油气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炼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化肥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中国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分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分公司 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29、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员工安全上岗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安全生产法》及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为全面实行全员安全上岗证制度,规范岗位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发证与复审工作,提高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技能和防险避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上岗证采用A证和B证两种。 生产岗位操作层员工持A证上岗。包括:采油、采气、油气集输、炼油化工、辅助生产岗位及三级以下站库的班站长等操作岗位人员。 基层生产组织、指挥管理层员工持B证上岗。包括:三级以上(含三级)站库的站长、井区长等管理岗位人员。 第三条安全上岗证是岗位员工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技能、符合单独上岗条件的基本证明,员工必须持安全上岗证上岗,随身携带,一人一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基层管理、操作岗位的各类用工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油田公司HSE委员会全面负责全公司安全上岗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六条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取证工作由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牵头,人事教育部门配合。安全环保处具体负责制定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取证管理办法、确定试题范围及日常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员工安全上岗证的培训、考核及复审等工作。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上岗证的取证培训及发证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 第八条培训对象:安全上岗证的培训对象为A证和B证的所有待取证人员。 第九条培训内容:员工安全上岗证培训,分理论培训(包括熟悉了解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制度等)与实际操作培训两个方面。 理论培训:以岗位应知应会、员工安全生产合同条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源辩识、工作过程安全注意事项、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理等为重点内容。 实际操作培训:以规范操作、危险源辩识、正确处理各类险情及相邻作业、关联作业、交叉作业过程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石油库系指集团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第 2 页共 2 页

3、对重点防火部位,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各种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 5、按《安全台帐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台帐、记录、档案,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第六条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技术工作,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和隐患整改方案; 3、负责安排、检查班组安全活动; 4、负责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制止“三违”作业; 5、参加事故调查,负责用火申请,落实用火安全措施; 6、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第七条班组兼职安全员主要职责: 1、班组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或副班(组)长兼任,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第 2 页共 2 页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理制度doc资料

液化石油气站安全管 理制度

生产作业区管理制度 1、公司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等生产作业区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外单位人员随身携带火种(打火机、火柴)交给专人保管。 2、公司职工和外单位人员一律不准穿带钉子鞋进生产作业区。不准在生产作业区打手机。 3、凡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各种车辆,必须在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安装防火帽。 4、来公司的人员和车辆须经批准方能进入生产作业区。 5、不准在生产作业区内修车、擦车、防水。 6、外单位人员不准动用加气设备,充装区设备、供气设备。 7、对违反各项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禁火禁烟十大禁令 1、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内吸烟、携带火种,严禁打手机、BP机和照相机。 2、严禁未办理动火手续,在生产作业区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未穿防静电的服装进入生产作业区。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生产作业区。 5、严禁在生产作业区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作业区,批准进入的车辆必须戴好防火帽。 7、严禁在生产作业区内排放易燃、易爆物料(污油、污水)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作业。 9、严禁堵塞生产作业区消防通道及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生产作业区各类防爆及报警设施。 危险作业报告制度 一、危险作业的范围 1、一类危险作业范围 加气区、充装区、供气区、储罐区内贮运压力容器和管道设备动火;在液化石油气罐区、压缩机间、烃泵房、加气区的动火;槽车装卸台、槽车处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处的动火;加气、充装、供气设备管网接改线的动火。 2、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生产作业区内除一类危险作业范围外的动火均属二类危险作业范围。 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 1、凡属一类危险作业,由作业单位拟定作业方案。 (1)作业的内容; (2)作业的具体部位,画草图说明;

2.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解析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41-2009)等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 动火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铝热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锯弓锯金属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不包括人工冷切割方式作业); (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四)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管理应当遵循“管工作管安全”的原则,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计划书》(附件1)和《动

火作业许可证》(附件2)管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在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系统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现场签发,作业申请人和批准人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动火作业安全。 第五条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作业许可证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第六条在动火作业准备过程中,作业单位应与生产单位密切配合,进行危害识别、制定动火措施、做好变更管理及应急预案。 第七条节假日、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夜间及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动火作业;确需作业的,《动火作业计划书》要升级审批,现场要升级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动火作业分级 第九条油田公司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一)一级动火 1. 原油储量在10000m3以上(含10000m3)的油库、联合站围墙以内爆炸危险范围内的动火; 2.在用容量大于5000m3 (含5000m3,包括原油罐、污油

公司规章制度之上岗证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之上岗证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之上岗证管理办法 为规范上岗证的佩戴,加强上岗证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上岗证为统一制作,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更换、除尘滤布涂改上岗证内文字照片,不得自行更换上岗证护套及吊带。 二、对上岗证要勤加爱护,妥善保管,不得折弯及污损,吊带要勤清洗,丢失由个人负责。 三、上岗证要正面佩戴于前胸,不得隐藏于外衣下及口袋内。 四、下列情形要出示和佩戴上岗证: 1、机关工作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在工作岗位。 2、检修人员进入检修工作现场。 3、抄收、维护人员到客户处工作。 4、压滤机滤布厂家运行值班及营业厅人员。 5、其它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五、凡要求出示和佩戴上岗证的场所必须按要求出示和佩戴。不按要求出示和佩戴的,一经查实,处以每次伍拾元的经济处罚。 六、党委办公室为上岗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上岗证的规范管理和检查抽查及处罚。七、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之上岗证管理办法》 附送: 公司规章制度之中心办公室规章制度 公司规章制度之中心办公室规章制度

部门职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协调各部门的工作;3.负责办公室值班的安排;4.收集各种反馈信息,并及时上报;5.整理勤工助学各类资料;6.协助开辟勤工助学岗位;7.根据原则安排勤工助学人员上岗;8.管理勤工助学数据库档案;9.每月3日(法定假日另行处理)前收齐考勤表,并交于财务部;10.完成每月评优工作的汇总。11.负责联络各岗位及用人单位。工作流程:==》勤工助学岗位变动信息信息登记--- 考察可行性分类存档----- 信息处理----- 招聘 ----- 按原则安排上岗----- 单位接受学生----- 收考核表并交于财务部----à学生工作得报酬----- 意见反馈----- 接受反馈及意见、整理存档----- 处理意见)==》客户需求信息信息登记-à信息处理-à分类存档-à交由有关部门处理-à交财务部考核表做工资-à发放工资-à接受反馈意见-à处理意见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主任职责主持开展中心内部的全面工作,负责各部门(基地)间的协调,以及配合组织部丰富内部生活文化的延续;协助中心主管老师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三、制定及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制度、管理条例,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四、监督各部门(基地)的工作,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反映全体员工的思想动态等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负责勤工助学内部的月底评优及年底评估,做到公正严明,奖罚分明,确保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工作台的正规化; 六、协助组织部召开每周例会、安排勤工助学办公室值班人员的值班;七、带头学习勤工助学内部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勤工助学指导中心的管理条例,严格要求自己、以己律人;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室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正 式版

石油库安全管理的规定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石油库系指集团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喷气燃料、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的仓库或设施。 第二条石油库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183《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炼化企业石油库符合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符合GB50074《石油

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岗位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安全岗位),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

中国石油十五项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十五项制度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HSE培训管理规范》、〈〈行为安全观察与沟 通管理规范》、〈〈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范》〈〈启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范》〈〈工艺和设备变更管理规范》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范》 〈〈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范》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范》 〈〈挖掘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德索Q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 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 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长庆油田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长庆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依据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安全〔2014〕86号)等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油田公司托管单位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各种临时作业活动,主要包括: (一)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铝热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锯弓锯金属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不包括人工冷切割方式作业); (二)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三)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四)生产装置、成品油库装卸作业区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五)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六)其它动火作业。 第四条油田公司动火作业管理遵循“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油田公司动火作业实行《动火作业计划书》(附件1)和《动火作业许可证》(附件2)管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在油田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系统审批;《动火作业许可证》现场签发,作业申请人和批准人应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六条凡是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计划书》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落实动火安全措施、未设现场动火监护人,以及动火作业内容、动火作业许可证有重大变动且未经批准的,一律禁止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期间,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 描述员、统计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公司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湖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院集团公司或公司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描述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规定、总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演示教学

石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库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生产运行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本规定所称石油库,系指油田、炼化、销售、储运企业的收发和储存原油、液化石油气、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和重油等地上储存设施。 用于国防科研生产以及港口码头范围内的石油库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石油库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投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石油库安全管理除应执行本规定外,还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规定要求。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石油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定期监督检查。依照本规定对石油库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实施监管。

第二章选址布局 第六条石油库的选址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不宜采用阶梯式选址布局。因受地形限制或有工艺要求,确需采取阶梯式布局时,地势较高罐组应采用漏油拦截和收集设施、路堤式消防车道等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地势较低区域重要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石油库与周边设施的安全距离应满足《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中的有关规定,国家石油储备库以及总容量大于或等于120万立方米的企业石油库,应满足《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中的有关规定。 一、二、三级石油库与周围低密度、居住类和公众聚集类高密度人员场所等防护目标间的安全距离可采用定量风险方法进行计算,依据个人风险基准(附表1)确定;与高敏感场所、重要目标或特殊人群高密度场所间的安全距离采用事故后果计算法确定。 第八条当库址选定在靠近山林时,石油库应在库区周围修筑防火沟、防火墙或防火带,定期对防火沟、墙内的枯枝落叶、荒草等进行清理,防止山火侵袭。 第九条储存甲B类液体的储罐应单独设置防火隔堤,隔堤内的雨、污排阀门应采用远程控制阀。 第十条储罐间防火距离应满足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新建的外浮顶储罐罐组,罐组内油罐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宜小于0.5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对防火距离为0.4倍相邻储罐中较大储罐的直径的外浮顶储罐罐组应适当增加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试油设备详细清单。

附表-修井设备情况 序号系统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已使用年核查说明(含检测情况) 1 井架及底座修井车40吨斯太尔修井车 1 2 校验合格至2015.4.16 2 提升 系统游动滑车(大钩) 470KN4×5 1 2 合格 3 吊环2500KN 1 2 合格 4 吊卡BD76×82/50 1 2 合格 5 动力系统动力设备XT-12E修井机 1 2 合格 6 电路 系统发电机组40KW发电机 1 2 合格 7 井场标准化电路齐全合格 8 井口 工具 及 计量 器具井口KV65/35 1 2 合格 9 油嘴Φ8mm Φ10mm 2 2 合格 10 油管N80318 2 合格 11 抽汲钢丝绳ACISPEC9A2500 新合格 12 计量罐30m3 1 2 合格 13 拉力表LIB-CY-160 1 2 合格 14 压力表20Mpa 2 2 合格 15 智能抽汲记录仪RM106A 1 2 合格 16 井控设备 及设施单闸板防喷器SFZ18-35 1 新校验合格至2012.12.04 17 防喷井口KFP65-35 1 2 校验合格至2012.11.27 18 油管旋塞阀YGXS-114 1 2 校验合格至2012.11.27 19 自封封井器CF10-73 1 2 合格 20 安全 设施消防设施齐全 6 1 合格 21 防坠差速器ST-20 2 1 合格 22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RHZKF6.8-30 4 1 合格 23 H2S、CO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BX80 DM100 各2台新合格 24 油水储液罐50m3 3 1 合格

25 系统值班房合格 1 1 合格 26 工具房合格 1 1 合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触电、火灾等事故,依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用电作业是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临时性使用非标准配置380V及以下的低电压电力系统不超过6个月的作业。 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是指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 第四条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有效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强化作业风险管控,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作业,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安全环保与节能部负责制订集团公司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负责对本专业领域所属企业落实本办法进行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所属企业负责本办法的实施落实,依据本办法制定细则,开展相应培训,落实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并及时开展检查指导,确保作业安全。 第二章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职责 第八条用电单位是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对用电作业过程的安全负责,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负责向属地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交底和现场管理。 第九条属地单位是临时用电作业区域所属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审核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四,负责临时用电相关工作的协调,落实供电单位。 第十条供电单位是安装和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单位,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二,按照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要求,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2 ,三,向用电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四,负责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用电申请人是用电单位的现场作业负责人,主要 安全职责是, ,一,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参与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 ,三,负责临时用电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

长庆油田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集团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 1236-2009 、《作业许可管理规范》Q/SY 1240-2009、《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 ,特制定《长庆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二条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 米)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各单位的高处作业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生产单位职责 1、负责提供安全作业的现场条件和环境; 2、负责向施工单位明确和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点,界定施工作业区域; 3、负责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现场核查、书面审查和批准、延期、取消和关闭; 4、负责高处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施工单位职责 1、负责识别作业风险,根据作业内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负责配备符合作业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器材; 3、负责组织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培训、教育,使作业人员熟悉、掌握和执行相关规定、要求; 4、根据风险识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

人员进行演练,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相关人员安全职责 一、作业申请人 1、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2、办理作业许可证; 3、识别作业风险,熟悉作业内容; 4、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5、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6、组织实施作业; 7、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作业批准人 1、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 2、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3、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4、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批准和取消作业。 三、作业人员 1、持有经审批有效的高处作业许可证进行高处作业; 2、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3、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4、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身体不适,应告

电工条件、电工安全操作规程、石油库管理制度

报考电工证条件 一、电工证简介 从事电力生产和电气制造电气维修、建筑安装行业等工业生产体系的人员(工种)。从事电磁领域的客观规律研究及其应用的人员,通常称电气工程师。电工学,一门学科,与电子学相对,主要研究强电。也可以是电气工程的简称。 电工有三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职业资格证书。 1、特种作业操作证: 作业种类:电工(俗称操作证、上岗证),分类:高压运行维护作业、高压安装修造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 2、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拥有此证后,就代表你已经成为一名真正的电工了,负责的范围在“用电设备以前”,如:发电站-->变电站(输电站)-->厂内(社区)变电站-->变压器-->开关柜。分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分为低压、高压、特种三个类别。 3、职业资格证书: 从事职业:电工(俗称“等级证”),分类: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英文)、技师(二级)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样本图和高级技师(一级)新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样本。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

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二、电工操作证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取得电工操作资格证(上岗证)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 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少数地区会有高压和低压的分别,大部分地区不分。主要证明你具有此工种安全操作的知识和能力,每3年一审。 此证全国通用,网上查询一般是发证地省市安监局网站查询。同时也可以到市一级安监局行政服务窗口用读卡器读取操作证相关资料验证真伪。

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精编版】

某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精编版】

目录 一、岗位责任制止: 1、经理岗位责任的制 2、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3、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4、设备员岗位责任制 5、充装前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 6、充装工岗位人员责任制 7、充装后复验人员岗位责任制 8、紧急堵漏岗位责任制 9、残液处理岗位责任制 10、抽真空岗位责任制 11、计算机岗位责任制 12、门卫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安全检查制度

4、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5、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6、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7、定期检验制度 8、计算器具及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9、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10、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1、气瓶储存、发送制度 12、资料保管制度 13、不合格气瓶处理制度 14、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5、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 16、事故上报制度 1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演练制度 18、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 19、气瓶条码管理制度 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瓶仙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 2、气瓶充装前、检查操作规程 3、气瓶充装后、检查操作规程

4、气瓶充装操作规程 5、循环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6、烃泵安全操作规程 7、管道维护保养规定 8、贮藏安全操作规程 9、消防水泵安全操作规程 10、瓶阀维修操作规程 11、槽车缷车安全操作规程 12、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13、罐车缷气安全操作规程 14、罐车装气安全操作规程 15、真空泵安全操作规程 16、气瓶的置换、抽真空、干燥处理安全操作规程 17、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Q/GH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发布

Q/GH GHR0524—2012

Q/GH GHR0524—20 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贵阳海信电子有限公司持证上岗工种的内容和管理要求,子公司参照执行。 2 术语 2.1持证上岗工种及岗位范围 2.1.1特殊工种: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特殊工种范围:电工、焊工、锅炉工、电梯工、公司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含叉车)、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2.1.2关键岗位:制造部、科技公司线长、班长、组长。 2.1.3技术岗位 2.1. 3.1科技公司:印刷工、贴片工、回流焊操作工、机插操作工、检验工、手工 焊工、波峰焊工、调试工、。 2.1. 3.2制造部:机壳修理工、喷枪手、调漆、丝印、检验工、调试工。 2.1. 3.4质量部:部品检验岗位、指标测试岗位、日抽样岗位。 2.1.4职位说明书中明确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员工须持相应上岗证。 2.2持证上岗设备 2.2.1各种车辆(含叉车,外培)、电梯(外培)。 2.2.2动力及电器设备:锅炉(外培)、空压机、配电设备(外培)。 2.2.3专业生产设备:印刷机、贴片机、回流炉、AOI、例行试验设备、电视机装配流水线、波峰焊机、自动插件机、铆钉机、剥线机、纸箱抗压设备、高低温试验设备、条码打印机。

3 管理要求 3.1各持证上岗工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3.2各持证上岗岗位的证书个人保管一份,部门备份一份,必须保证能够随时取用备查。 3.3部门必须保证持证上岗工种范围内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对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允许安排上岗。 3.4制造部、科技公司相关技术岗位员工必须经本部门技术室颁发“工艺上岗证”后方可独立顶岗,技术部负责对“工艺上岗证”进行监督与管理;部门技术岗位员工(质控点人员)须经质量部颁发“检验证”后方可独立项岗;应持证上岗设备人员须经设备仪表部颁发“设备仪表操作证”后方可独立顶岗(具体见附表1、附表2)。 3.5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持证上岗岗位的操作员工,应在当天生产之前向现场工艺员提出申请,经过现场工艺员确认后才能安排上岗,同时,应将当天更换人员的名单及工位报现场工艺员,工艺员当天必须对此工位的操作进行重点指导、巡查、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3.6特殊工种员工必须持外培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独立顶岗,人资部门负责对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监督与管理。 4 工作程序 4.1按照《培训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需求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报培训需求(4.2、4.3除外),人力资源部对培训需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培训根据提报需求给予安排。 4.2工艺上岗证 4.2.1由科技公司技术室、制造部技术室负责对“工艺上岗证”持证人员操作能力进行测评、上岗证颁发与日常检查。

油库(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62581 油库(区)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油库(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燃油区域系指燃油罐区、燃油泵房等燃油储存、燃油供给系统区域。 第二条燃油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GB 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第三条燃油区域工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及燃料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四条燃油区域应在大门明显处设置外来人员入库安全须知及门卫管理制度,内容为: (一)严禁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二)禁止一切人员因私事进入库;

(三)临时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入库应佩戴临时出入证; (四)外来人员因公进入应办理手续,并由电厂有关人员陪同; (五)凡携带物品出入燃油区域人员,应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六)罐区、装卸作业区、泵房等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移动通信设备。第五条燃油区域职工应遵守劳动纪律。 第六条燃油区域车辆管理 (一)进入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二)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燃油区域内停放和修理。除消防车外的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罐区; (三)油罐汽车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罐车的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第七条巡回检查

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16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详细 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中石油安全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

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

13-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公司人员、工器具、设备设施和生产作业区域的安全目视化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安全[2009]552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承包商的安全目视化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安全目视化管理是指通过安全色、标签、标牌等方式,明确人员的资质和身份、工器具和设备设施的使用状态,以及生产作业区域的危险状态的一种现场安全管理方法。目的是提示危险和方便现场管理。 第四条每月必须检查安全色、标签、标牌等,以保持整洁、清晰、完整,如有变色、褪色、脱落、残缺等情况时,必须及时重涂或更换。 第五条各种安全色、标签、标牌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常用标准名称如下: (一)GB 2893-2008 安全色 (二)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三)GB 13495-1992 消防安全标志 (四)GB 5768.1-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一部分总则 (五)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二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六)GB 5768.3-2009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三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七)GB 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八)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九)Q/SY134-2005 石油化工管道安全标志色管理规范 (十)Q/SY1129-2007 安全帽生产与使用管理规范 (十一)SY/T0043-2006 油气田地面管线和设备涂色规范 (十二)GBZ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十三)Q/SY 169-2007 劳动防护服装基本规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六条目视化管理:通过颜色、标识、标签等方式区分或鉴别工器具、工艺设备的使用状态、特性,以及生产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人员身份及资质等的现场安全管理方法。 第七条安全色: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绿四种颜色。 第八条对比色: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 第九条目视标签:用于鉴别作业人员作业资质,随身佩戴,醒目可视的标签。 第十条工器具:本办法中工器具是特指脚手架、压缩气瓶、移动式发电机、电焊机、检测仪器、电动工具、手动起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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