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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

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
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

物资采购及招标管理办法

1.0总则

1.1为规范公司工程发包、采购行为及招标活动,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提高采购材料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山西首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进行的采购及招标活动。

1.3本办法所称采购为公司材料部的集中采购,具体是指公司集中统一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用等方式,获取纳入集中采购项目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1.4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为山西首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最优供应商或工程单位的过程。

1.5采购和招标活动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

2.0职责

2.1材料部负责了解市场信息及样品的采集工作,并负责建立、更新供方名录;提供与材料采购有关的招标提案;参加招标领导小组供需价格谈判及后期的跟进等。

2.2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起草;发布招标公告,接受并审核投标书;组织招标会议,发放中标通知书。

2.3在工程或采购项目招标时,由各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工程或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评标小组负责招标结果的确定。

评审人员由公司材料部、预算部、工程部、设计部、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开发部等部门主管级及以上员工组成。对技术性较强的采购项目,需1–2名符合专业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或采购需求部门人员参加招标活动的评审工作。

2.4采购需求部门负责提出拟采购或招标项目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指标;参与对投标单位的考察、踏勘答疑;编制答疑补充文件;监督招标过程等。

2.5总经理享有采购及招标活动的一票否决权,采购需求部门和各级分管领导可对采购活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法,但不享有否决权。

2.6材料部和招标领导小组共享并及时更新供应商通讯录、资料变更等信息,与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取得价格优势。

3.0采购管理

3.1集中采购的范围

3.1.1货物类

3.1.1.1批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打印机、碎纸机、刻录机、传真机及其配套设备、耗材、通讯设备;

3.1.1.2批量空调、电冰箱、电视机、摄影和摄像器材等电器;

3.1.1.3批量桌椅、纸杯、信封、牛皮袋、凭证等办公家具、办公用品;

3.1.1.4小区、商业街、酒店设备设施;

3.1.1.5批量清洁用品、工具类设备设施;

3.1.1.6经批准的其他货物。

3.1.2工程类

3.1.2.1钢材、水泥、砖、外墙保温材料等甲供土建材料;

3.1.2.2给排水、配电箱、强弱电箱、消防栓等甲供安装材料;

3.1.2.3植物、石材等甲供园林材料;

3.1.2.4办公用房、宿舍、附属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以及安全管理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修缮和装饰工程。

3.1.2.5经批准的其他建筑材料。

3.1.3服务类

3.1.3.1计算机软件购买、开发及维护;

3.1.3.2各类设备维护。

3.1.4公司认定的其他采购项目。

3.1.5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或公司认定的其他热书采购,不适用本办法。

3.2集中采购方式

3.2.1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

3.2.2采购需求部门应将采购方式在采购计划中明示,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如因特殊情况须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将相关书面文件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

3.3集中采购程序

3.3.1集中采购按以下程序进行:编制计划;招标;实施采购;采购验收;资金结算;信息统计;档案管理。

3.3.2编制计划

3.3.2.1采购需求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计划中应写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指标、采购方式等信息。

3.3.2.2符合条件的部门或项目应编制年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审批,以便于材料部、招标领导小组和财务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

3.3.3招标(详见

4.0招标管理)

3.3.4实施采购

3.3.

4.1需要招标的,经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确定中标候选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的采购项目,由材料部和招标领导小组组织成立3人以上单数的谈判或询价小组,完成该项目的谈判或询价工作,推荐合格的供应商。其中,参加谈判或询价的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

3.3.

4.2招标领导小组负责价格的最终商谈,并将招标或询价过程形成书面报告。

3.3.

4.3材料部负责确定合同细节,并将合同文本和招标中心书面报告汇总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合同文本应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待公司领导批准后,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按要求实施采购。

3.3.

4.4需求部门将有权协调供应商保证材料及时供应。

3.3.5采购验收

3.3.5.1采购项目完成后,由材料部组织采购需求单位及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割据合同等采购文件的约定,对所购货物或服务的品种、规格、性能、数量、质量和其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后,需求单位和采购部门分别备案。材料部负责物资台帐的登记,与需求单位的入库及出库手续的办理。

3.3.5.2开发建设项目及相关工程、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工程的验收按照国家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3.3.6资金结算

3.3.6.1材料部应将手续完善后的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财务部或扫描入财务软件,方便财务部门查看,并作为付款依据。

3.3.6.2财务部在支付采购资金时,应审核采购的货物及工程是否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并与采购明细清单核对,割据采购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和金额,履约付款。

3.3.6.3材料部内勤应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协调,出具相关表单,根据公司合同等文件明确付款进度及付款的轻重缓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3.3.7信息统计

3.3.7.1材料部应做好集中采购信息的记录和整理工作,月末、年末编制采购统计报表报公司领导。采购信息统计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3.7.2材料部应成立样品间,安排专人负责,将样品编号存放,方便对比及选择。

3.3.8档案管理

3.3.8.1材料部应将集中采购文件妥善保管;采购文件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5年。

3.3.8.2采购文件主要包括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开标记录、合同文本、验收意见等文件资料。

3.4在采购和动中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给予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4.1应采用招标方式而未采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4.2将应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采取其他手段规避集中采购的;

3.4.3与供应商或招标人员相互串通的;

3.4.4拒绝有关部分实施监督检查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3.4.5采购过程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行贿及泄密行为的。

4.0招标管理

4.1招标范围及方式

4.1.1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5万元以上(含)的工程类材料;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3万元以上(含)的货物类材料;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2万元以上(含)的服务类材料,以及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除公开招标外,对于涉及到公司机密或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可实行邀请招标。

4.1.2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的、对技术含量有特别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

4.1.3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或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等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4.1.4货物规格统一、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实行询价采购。

4.2招标程序

4.2.1采取公开招标的,应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项目性质、数量等事项;采取邀请招标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4.2.2招标领导小组接受投标书,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发放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4.2.3招标领导小组确定评标小组成员,组织招标会议,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单位。

4.2.4招标领导小组会同材料部与中标单位进行谈判,由材料部形成合同文本后将招标记录一起报公司领导审批。

4.2.5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4.3开标、评标和中标

4.3.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4.3.2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见。

4.3.3开标时,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3.4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4.4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与招标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5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4.5.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4.5.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4.6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符合公司规定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领导小组应当组织重新招标。

4.7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领导小组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4.8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评标小组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9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领导小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10在招标过程中有下列行为的,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二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经济处罚,并给予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10.1与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10.2在招标过程中接收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10.3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4.10.4开标前泄露标底的;

4.10.5故意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文件或伪造、更改招标文件的。

5.0附则

5.1本办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5.2本办法由总经理签发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十云桂物[2010]60号 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投标 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经理部属各分部: 为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根据国家及企业相关法律、制度,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云桂铁路云南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设备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1.1 为规范物资设备采购管理,降低物资设备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设备质量,杜绝物资设备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 1.2.1项目经理部下属各项目分部、材料厂购置中的设备及单台采购价值30万元、批量采购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值30万元、批量采购价值50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和其它具备条件的均应采用招标方法采购。 1.2.2达不到上述招标采购条件的应采用议标方法采购。 1.3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工作按管理权限分级管理,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上级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 2.1项目经理部成立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

组长:赵宇梁伟 副组长:程刚杜玉强 组员:韩承峰王刚姚登峰王国平李栋政魏立新及各分部经理组成。其中批量采购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物资设备招、议标工作由分管副经理主持负责。 2.1.1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2.1.2贯彻国家有关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的法律、法规,制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2.1.3指导、监督、检查招标工作; 2.1.4审查批准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方式; 2.1.5审查招标文件和标底; 2.1.6监督开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物资设备采购招、议标领导小组设招标办公室,由物资设备部负责人任主任,成员由工程技术部、财务部、安全质量部、预算合同部、物资设备部、项目部相关人员组成。 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部,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办理资格审查、招标、开标、制定评标、定标具体办法、主持评标会议、编写评标报告、提出定标意见供招、议标领导小组决策,组织对需购物资设备的生产、销售厂商进行考察以及商务谈判等工作。 2.2根据招、议标物资设备的特点组建评标组,评标组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财务、项目部等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负责人一般由招、议标工作办公室主任担任。 2.3 各项目分部购置《主要机械设备目录》中的设备及其他单台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最新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资料

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㈠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㈡招投标活动不受单位、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㈢招投(邀)标的范围:四川***有限公司从市场购买原燃材料、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它物资超过以下限额的应进行招投(邀)标采购。 1、一次性采购额15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额60万元以上的同种物资采购项目。 2、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公司招(邀)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的物资,可以不纳入招投(邀)标采购范围。 二、组织管理 ㈠公司每年年初发布招(邀)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招(邀)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领导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2、负责公司更新技改、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负责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纳入公司统一招投(邀)标范围的招标工作。 4、负责确定公司统一招标方式、标的物的确定,参与评标、议标过程。 5、负责提出招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㈡评标小组:由招(邀)标委员会确定,挂靠企管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招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并对中标结果负责。 2、负责对招标后,在签订合同内容有变更时进行会签。 ㈢招标承办单位:物资采购实施招标时,由物资供应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大修技改、工程实施招标时,由工程项目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其它物资实施招标时,由相关单位作招标承办单位。 三、招标 ㈠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㈡招标文件的格式由招(邀)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和修订,招(邀)标文件应载明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投标书格式; 3、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 4、技术规格和图纸; 5、报价及货物量清单; 6、交货时间; 7、必要的附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制作费(或资料费); 8、开标的时间、地点;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总则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 招投标 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 开标 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 评标 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物资采购与招标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与招标管理规 定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的招标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和工程管理成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实业公司及其专业公司的支出金额在1万元(包括1万元)以上的批量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均需要进行招标。 第三条招标活动均由招标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招标评审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实业公司主要职责 1.整理需要招标的项目; 2.收集、整理供货商,工程施工单位的名单,产品的价格等工作; 3.组织起草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 4.编制招标文件; 5.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6.制订工程物资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7.向总经理办公会报送各种物资、工程招标统计表; 8.监督、检查各公司的物资管理和使用工作; 9.监督、检查各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 10.根据生产情况,调度、调整各单位物资,解决生产急需。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1.及时上报实业公司物资及工程需求计划信息资料; 2.准确提报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计划及标准; 3.负责物资的催交、运输、入库、保管、库存定额、调剂等工作; 4.负责工程的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本公司物资库存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6.合理调剂、使用物资,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第三章招标机构和组织工作第六条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标评审委员会,由6人组成。实业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实业公司副董事长任副主任,实业公司董事会选出3名董事任成员,另外1名成员由实业公司总经理担任。 各专业公司经理、物资采购负责人和工程发包负责人等利益相关者不得进入招标评审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工作。 第七条在招标评审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由实业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经营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可包括财务总监、经营部主任、财审部主任;另设招标技术顾问2名,由招标评审委员会指定。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 二、内容 1、采购主体。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 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 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招标工作流程6 第四章招标范围9 第五章招标原则10 第六章招标计划与立项11 第七章招标文件的编制12 第八章投标队伍选择14 第九章发标18 第十章回标、开标19 第十一章评标19

第十二章定标24 第十三章招标的审计24 第十四章附则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集团、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经营和建设成本、确保建设工期、产品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招投标的立项及实施过程(招标文件的编制、队伍选择、发标、回标、开标、评标、定标审批)、审计等管理内容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佳程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此执行。 第二章招标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集团设立招标管理委员会。

1.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主任:集团总裁 委员:集团副总裁、总裁助理及集团总裁办、总工办、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以及与招标项目直接相关的部门负责人或下属公司总经理。 2.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集团总裁办。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 1.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1)全面负责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与决策。 (2)负责项目招标计划的审批。 (3)负责招标项目的立项审批。 (4)负责投标单位的入围审批。 (5)负责招标文件的审定。 (6)负责评标小组人员组成的审批。 (7)参与投标单位的考察。 (8)参与评标。 (9)负责中标单位的审定。 2.集团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会议的组织。 (2)负责各下属公司招标工作文件的接收及上报。

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和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采购和招标工作,切实强化管理,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采购和招标,是指本单位各单位使用各类资金采购本办法规定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行为。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效率更高、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等要求。 第四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在质量和服务相等、性价比最优的前提下,低价和本国货物优先。因教学、科研等需要而必须选用外国产品的,按政府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应坚持节俭办学、资源共享、计划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采购项目须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审批并经财务部门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各单位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采购计划,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避免重复购置和盲目购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六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监督分开,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完成采购和招标任务。 第七条采购和招标工作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第八条按规定应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的项目,均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于个别特殊的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购人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第九条为规范各类评审活动,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本单位招标采购及项目论证评审专家库(简称“专家库”)。评审专家按工程、货物和服务分为三类,工程类有工程咨询类,工程施工类,其他工程类;货物类有物理电子类,实验仪器设备,生化类仪器设备、材料,通信、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多媒体、电化及音体美教学仪器、设备,后勤保障及安防类,家具用具类,图书教材类,医疗器械,药品,建筑材料等;服务类有公共服务,公共咨询,经济管理,工商管理,金融,法律,修理维护,租赁等。 第十条为规范供应商行为,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网上采购,提高采购效率,建立本单位采购和招标供应商库,同时实行供应商资格登记、准入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本单位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采购和招标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主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小组成员有: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工会常务副主席、本单位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处处长、审计处处长、招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基本建设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图书馆馆长、通信网络中心主任、后勤集团总经理、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第十二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是本单位采购和招标的议事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本单位党委常委会、校务会议关于招标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的原则,使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1.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组织机构、招投标范围及方式、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的管理程序。 1.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2.1集中采购 是指在品种上通用的、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物资,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管理的方式。 2.2自行采购 是指除集中采购之外的、由公司及各企业采购部门进行自主采购管理的方式。 3 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3.1公司对一下常规物资采购原则上实行招标。

3.1.1采购额为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物资。 3.1.2一年内预计采购额再100万以上分批进行采购的某种物资。 3.1.3公司管理需要,临时指定的其它采购物资。 3.2符合公司招标物资范围内物资的采购由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3.2.1属集中采购的物资,由总部安排组织执行,公司采购部门及各企业积极配合并参与。 3.2.2属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公司各采购部门及各企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方式的选择由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公开招标优先于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可结合进行。 4 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由公司价格管理办公室、采购部、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风险管理部等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司主管领导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负责主持日常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4.2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行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质量、技术、价格、风险等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编制、申报和实施。 5 流程控制与要求 5.1发标管理 5.1.1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符合招标物资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须向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物资采购招标申请及编制的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45087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以及工程、设备、服务(技术、劳务、物流等)。 第二章招采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需求、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招标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招采类别 第六条招采类别 分为年度合同、年度框架协议、日常招标、日常采购四大类; 第七条年度合同范畴 混凝土、吊车租赁、工程承包,执行招标流程; 第八条年度框架协议范畴 柴油、辅助油、建材、钢材、轮胎、五金、日常劳保、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钻头、汽保工具、量具等单件在价值5000元以内)、线缆、委外机加件、矿山备品备件(辅助车辆备件、运输车辆备件、钻机备件)、加工系统备品备件(鄂破耐磨件备件、圆锥破耐磨件备件、立轴破备件、皮带机备件、筛网、胶带),执行招标流程; 第九条日常招标范畴 工程建设、设备租赁、电铲备件、振动筛备件、高频振动筛备件、给料机备件、皮带秤备件、地磅备件、除铁器备件、电机维修、委外加工及维修、固定资产、设备改造及升级、电气元器件、耐磨钢板、办公用品、专用工具、工作服、劳保鞋,执行招标流程; 第十条日常采购范畴 金额在五万元以下,执行采购流程。 第四章计划管理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和馨实业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2016年3月30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内部文件,切勿外传

目录 1目的 (1) 2范围 (1) 3职责 (1) 4招标工作程序 (3) 5招标纪律 (8) 6相关文件 (10) 7记录 (10)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河南和馨实业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以下简称招标),确保招标工作合法、有效进行,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物资的采购招标活动。 2.2公司总承包的工程项目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物资的采购,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2.2.1工程重要设备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2.2一般设备/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a)与设备、物资的提供相关的加工、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年采购量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常年性使用的办公耗材、生产用原材料须实行一次集中招标、分批进货的招标采购办法,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控制库存。 2.3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职责 3.1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标采购部、各事业部或子公司、 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投资融资部、成本合约部、经营计划部、财务部等

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招标工作,并承担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任务与责任。重大招标项目应报董事会批准。公司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结构如下: 3.2招投标领导小组 3.3招投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3.4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部分董事及总经理班子全体成员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 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3.5招标工作组 3.6针对具体的招标项目,设立招标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标及评标工作, 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对投标的技术、商务评审;与投标人的正常联系; 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等。招标工作组一般由技术组、商务组、会务组等组成。 3.7技术组组长由公司副总工程师或事业部部长担任,项目经理和/或设计经理任 副组长。技术组成员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 3.8商务组组长由公司副总经济师或招标采购部部长担任,项目经理和/或采购负 责人任副组长。商务组成员由采购主管及成本合约部、经营计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3.9委托招标 3.10当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应报请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招标

采购招标管理规定(修订版)

釆购招标管理规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完善釆购工作流程,控制釆购成本,保证釆购质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下属部门、各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辅材料、设备、设备配件、模具工装、外协加工、办公用品(耗材)、接待用品、信息化设备、安装、技改、劳务及生产工序外包、维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装卸、运输等大宗釆购项目以及大宗委托服务的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范围与招标方式 第三条达到以下标准的采购项目(业务)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第四条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招标项目由釆购部编制年度釆购招标计划(目录),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五条年度釆购预算可由所对应业务经办部门调研评估或按上年的釆购 总额进行确定。 第六条公司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七条对于符合本规定招标范围所列的物资和项目,因客观情况无法满足招标条件而不能组织招标的,由业务经办部门以《釆购招标审批流程》的 方式提出议价采购申请,分析说明的内容必须详细、充分、客观,经招标 领导小组审核并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通过后,可不进行招标,但议价 釆购过程应该严格按公司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询价、比价、议价、核价 必须规范、严谨并有相关记录。 第八条招标方式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由招标项目组组长在《釆购招标审批流程》中确定。 第九条重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或项目组组长确定)前期应组织项目组成员到所有投标方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第三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主管决策机构,组长由总经理兼任,成员由对应招标项目组组长和内控中心成员组成。 第十一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为: (一)负责制定和修改《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二)负责监督督促符合招标项目的规划和执行,必要时予以指导和评价; (三)负责审核釆购项目是否能够进行招标和招标方案; (四)负责投标方的资格、资质审查,监督招标过程的合规性; (五)负责评标定标方案以及中标结果的审批。 第十二条所有的招标项目要成立相应的招标项目组和招标项目组组长。采

学院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范文最新推荐------------------------------------------------------ 学院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我校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使用学校财政性预算资金或部门自筹 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 设备、产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 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如保险、租赁等。 1 / 24

第三条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与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以任 何理由采取任何方式干扰学校的采购及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按相关规定应当纳入政府和行业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没有纳入政府和行业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按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五条学校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凡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由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未达到集中采购限额的采购项目,由项目承办单位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遵循保证质量,注重效益,满足需要,提高效 率的精神组织实施。 本办法所称项目承办单位是指项目隶属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采购项目,必须通过项目承办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行科学论证,并经财务处核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

物资采购招标、谈判管理

物资采购招标、谈判管理 第一节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般情况下,采购货物、建筑工程和相关服务的方式有招标采购、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其中,招标采购具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特点,通过多个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有利于招标采购人从中选择优秀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 招标投标行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的发展而发展,招标采购管理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国立法及国际惯例普遍确定,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既是对招标行为的要求,也是对投标行为的要求。 2)依法合规的原则 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府招标管理机构的要求,并应在过程中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及时完成项目各阶段应办理的招标申请、审批、备案等手续。 3)目标性原则 招标采购行为是项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是体现项目各项指标要求的具体化操作。因此,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应重点做到: ①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合同条款中的内容必须满足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目标要求。 ②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除了考虑项目上对材料、设备功能、技禾和标准等的特殊要求外,还应符合项目成本目标的要求。 ③编制招标采购工作计划时要统筹考虑,不仅要按顶定时间完成相应的工作,还要确保采购的结果满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成本指标的要求,使招标安排实现进度、质量、效益的最佳组合。 第二节招标采购管理的依据 招标采购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使投标人在不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我国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招标投标法》为我们开展招标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2.1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2.2 《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 招投标 3.1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3.2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3.3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3.4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3.5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3.6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 开标 4.1 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4.2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4.3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 评标 5.1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上。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

市一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部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的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工程、设备、物质招标采购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国有财产安全,特制定医院内部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凡院内自己招标项目(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医院均可采取医院内部邀请招标和议标或询价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条邀请招标,议标或询价采购,可以以信誉好,履约能力强,有抗风险能力,无不良业绩等企业、公司、自然人中选择,但参与招标原则上不少于三家。 第三条对参与招投标公司或自然人有不良业绩者(二年内)一律取消招投标资格,招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医院内部招标采用最低合理价及综合评估法,并结合工程、设备、物质特点以及合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选定合理的评分办法。 第五条择优选定的中标人必须照招标人所提出有关条款为依据签订经济责任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认真履行义务。 第六条中标人如有不良业绩,为一票否决制,择优选定的中标人报医院备案或有关会议通过方可执行,对投标人的业绩好坏可纳入评定信誉等级和评标依据。 第七条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性质和内容,为保证招标项目中合同的全面履约,凡中标人应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或质量保证金%。 1、从做过的工程或成交的项目中结算收入中余额作为保证金提取。 2、从每月工程或项目款中扣除。 3、一次性缴纳。 合同履约金(包括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资、工期及业主所制定的范围及施方其它款项)违反规定者招标人可在此范围内处理并转入中标人。 第八条凡医院内部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论证报告、资金审查并向院领导或学械物采购委员会报告),经形成决定后对外招标。 第九条因其他原因,凡在中标开标前,招标人要托其它人前期施工的准备工作或临时施工等费用,由招标双方协定办理或签订附加条件说明进入合同。 第十条中标人工程、项目、设备安装竣工或完工后按有关标准应自已进行一次实施性情况综合评定,并报送业主。 第十一条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报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报复印件给财务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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