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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底部商业用房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探讨

高层建筑底部商业用房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探讨
高层建筑底部商业用房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探讨

高层建筑底部商业用房消防设计常见问题探讨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用地越发紧张,很多沿街高层建筑不再是单纯的住宅或办公,底部设置分商业用房,从消防安全的角度看,其商业部分经常作为饭店、超市、专卖店等使用,火灾荷载增大,量使用电气设备,使火灾发生的机会明显增多,其底部商业用房增加了整栋楼的火灾危险性,。2003年月3日衡阳衡州大厦(商住楼)大火,导致大楼突然垮塌,造成20名消防官兵牺牲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在长期的审核工作中,笔者发现,对于底部商业用房的定性、楼梯间形式、消防电梯、安全疏散等设计人员审核人员在实际操作时往往感到比较困惑。笔者就多年的建审工作体会提出一些个人看法,与家商榷。

1.底部商业用房的布置形式及定性。

底层商业用房从布置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1高层建筑四周无附属建筑,仅将其底部若干层作为商业用房使用,此类商业用房如不符合商业务网点条件,其消防设计应按高层建筑组织消防设计。

1.2高层建筑四周设有附属建筑,但附属商业用房与高层主体相邻不连通。

《高规》第2.0.1条规定,“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视为裙房,《高规》4.1.7条规定,“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高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出口”。根第4.1.7条理解,商业用房与高层主体也存在相通的情况,笔者认为第2.0.1条处“相连”应分为“相连且通和“相连不通”两种情况。《高规》第4.2.2条规定,“两座高层建筑或高层建筑与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民用建筑相邻,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00米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相连(邻)不连通时,若不符合《高规》第4.2.2防火间距不限的条件,此类附属建筑应按裙房组织消防设计;若符合《高规》第4.2.2条防火间距不限条件,此类附属用房可单独组织设计。

1.3高层建筑四周设有附属建筑,附属建筑(商业)与高层主体相邻相连通。若高层建筑与附属建之间相连通,但已采用防火墙等防火分隔措施,则附属商业用房应视为裙房,其防火分区划分应符合《规》第5.1.3条之规定,可按裙房组织设计;若高层主体与附属建筑之间无防火墙等防火分隔措施,其部商业用房多为大型商场、餐饮等,则附属建筑应视为高层的一部分,其防火分区应符合《高规》第5.条之规定,按高层主体组织设计。

2.底部商业用房的分类

底部商业用房可分为商业服务网点,连家店、商场三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以下简称《高规》)第2.0.17条规定“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为商业服务网点,其层数不超过二层。办公楼、馆、综合楼等底部设置的商业用房,即使面积及其他条件符合《高规》第2.0.17条之规定,亦不能称之商业服务网点,只是商业营业厅。商业营业厅有两种形式,连家店式小型商业营业厅和商场,连家店式型商业营业厅一般为1-2层,各连家店之间用隔墙隔开,每户单独一部楼梯;商场面积较大,不划分

独隔间,仅作防火分区划分。

3.底部商业用房消防设计常见问题。

3.1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设计常见问题。

《高规》第2.0.17条规定:商业服务网点系指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两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在条文说明中,明确指出,商业服务点一层、二层层高之和不能超过7.80米,地上一层层高不能超过4.50米。

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的消防设计应遵循住宅的设计。若2层附属建筑与高层住宅采用防火墙隔开贴邻建造,高层住宅底部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附属建筑与高层住宅底部商业服务网点平面布局相同此时附属建筑应如何组织消防设计?依据相关规范,若高层建筑与附属建筑不符合《高规》第4.2.2条火间距不限的条件,不能按两栋建筑考虑,此时的附属商业用房可定为裙房,应设封闭楼梯间,应增加淋,若总建筑面积大于500m2,则还应增加报警设施;但若从火灾危险性分析,相比较而言,一旦发生灾,商业服务网点对上层住宅的威胁远大于附属用房对住宅的威胁,住宅底部的商业服务网点已不设喷淋若附属用房增加喷淋,略显勉强;此外,对于2.0.17条中的“底部”一词,笔者认为有两种理解,一为垂的底部,二为广义的底部,此设计中附属用房也可理解为高层住宅的底部。因此,此处的附属用房亦可商业服务网点组织设计,无需设计报警、喷淋等,或设计局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若高层建筑-1层至2层为商业营业厅,1-2层为商业服务网点,3-11层为住宅,此时的高层建应如何定性?《高规》第2.0.17条明确规定,商业服务网点仅限地上部分。笔者认为可定性为商住楼,不是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此时的-1层至2层均应按商业营业厅来组织设计,增设喷淋,合条件的还应增设报警。若-1层设计为汽车库或储藏室等,则应定性为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高规》第4.1.8条规定,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可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组设计。

3.2连家店的消防设计。

连家店的消防设计中常见的问题是楼梯间形式。若办公楼的底部设置2层连家店,依据《高规》,按高层组织设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此处的连家店不超过2层,底部商业连家店一旦发生火灾,由于公部分自动消防设施多于住宅,不易造成大的火灾事故。连家店的疏散楼梯仅供2层人员使用,若连家的疏散楼梯设计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会占用大量空间,1-2层连家店,层数不高,人员较少,各店铺均有独立的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的设计可适当予以放宽,可为敞开楼梯间;若1-2层为外廊式家店,各店铺无独立的疏散楼梯,此时供2层人员疏散的公共楼梯可按封闭楼梯间设计。

3.3商场的消防电梯及疏散人数计算。

对于设置在高层建筑底部的商场,若与高层主体相连且通,此类商场防火分区的划分、楼梯间形式消防给水等应按《高规》组织设计。但商场部分的疏散人数的计算及消防电梯的设置倍受争议。

《高规》规定一类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公共建筑应设消防电梯。但消防电梯是否应在

层商业厅设置前室开口,《高规》并没有明确说明。设置消防电梯的目的是为了运送负重的消防队员到高层建筑中救助被困人员和扑救火灾,若商场部分室外地坪至商场楼板面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则消电梯应在商场部分每层停靠,否则,消防电梯可仅供高层主体使用。

商场部分的疏散人数计算,《商店建筑设计规范》(以下简称《商规》)第4.2.5条规定,商店营业部疏散人数的计算,可按“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乘以换算系数(人/m2)来确定,第一二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85,第三层,换算系数为0.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每层换算系数为0.60。“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较难确定,若按层建筑面积核算,则商场部分的楼梯数量会很大应为除去中庭、柱、储藏、办公室、设备房、工具间后的建筑面积作为“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面积总数”。《商规》制定较早,与当前现实已有一定差距,亦可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3.17条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取50%-70%

4.结束语。

高层建筑底部商业用房的设置形式多种多样,其实际防火安全需求及火灾危险性各有不同,底部商用房的消防设计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连家店的楼梯间形式可予以适当放宽,若底部商业用房层不超过24.00米,消防电梯可不在商业用房部分停靠,对于商场,在新的《商规》未出台之前,其疏散数计算可按实际“每层营业厅和为顾客服务用房的面积总数”为基础进行计算,亦可参考《建规》的相关定进行计算。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 -95 2005年版

2、《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06

4、《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

5、朱耀武.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实际应用中的几个问题[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5.24(5):580-582.大家觉得咋样?一块讨论!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国资委: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淀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示精神,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各单位根据方案治理内容,按时间节点周密部署,认真开展好综合治理工作。以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消防隐患排查力度,及时消除隐患苗头,杜绝事故源泉。广泛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和形式,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达到治理效果。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全面整治”的原则,各尽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确保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的领导下,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净化了公司系统消防安全环境。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发〔XX〕264号)要求,现将我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商务流通

〔XX〕67号),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消防检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业务处室,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属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本辖区高层建筑内的商场、超市等企业开展集中治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职责范围内商贸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抓好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提升商贸企业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突出重点,加强排查 结合重大活动节点,以局机关党支部为单位,分成6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分区分片不间断的对27个高层大型商场、超市进行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彻底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高层商场、超市,要求业主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整改落实。告知企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易燃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安装空调、广告牌等外挂构件时明火作业。期间,现场整改清理高层商场、超市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隐患3处,限期整改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损坏2处,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损坏1处。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117次、435人次,对27个单位311个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共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处,已全面整改到位。局属各商场、市场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投入,先后筹集240多万元消防改造资金,用于商场、市场的防排烟风机改造、防火门闭门器的更换、“双自动”系统的测试维保、消防保压水增压维修以及各农贸市场基础设施修缮、消防器材及消防标示的维保、更新、添置等,确保各类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常见消防设计缺陷问题

常见消防设计缺陷问题汇总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在电气施工图中设计说明未准确阐述联动逻辑关系。 2、在总线制联动系统设计中,消防控制室未考虑手动直接控制主要灭火设备。例如CO2气体灭火系统。 3、消火栓按钮未考虑设计直接启泵线路。 4、在消防联动中,未考虑非消防电源的切断及电梯迫降到底的返馈信号。 5、报警系统仅考虑保护接地,未设计工作接地。 6、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不妥。(有的设计在二楼) 7、未考虑消控室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的消防电源。 8、未采用有直接手动控制功能的报警产品 规范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应设有对重要消防联动设备的直接手控制功能,能显示泵启动信号。当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采用总线控制方式还应至少设有六组直接输出接点 9、在有些二总线报警系统中,未设计短路隔离器。 10、大部分工程在设计时没有考虑设置备用扩音机。 11、在较多工程设计中一些设备间未设置对讲电话。 12、消防联动逻辑编制混乱 原因: 1)有些设计人员对消防联动逻辑的理解不正确。表现为:水流指示器与火灾探测器及压力开关与门报警后才启动喷淋泵;消火栓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消防泵;手动报警按钮及火灾探测器与门报警后启动卷帘门,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GB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验规范》条文说明中详细阐明联动逻辑关系。 (1)报警信号:一个探测器报警、水流指示器报警等。 (2)报警确认信号:最可靠的确认是人工确认,也可以用电视监控。在系统设计上,一般用两组探测器或两种不同类别的火灾探测器同时报警后的"与"门信号作为"火灾的确认"方法,条文中的"火灾报警后",是指一个探测器或一个回路探测器报警。"火灾确认后",是指两个探测器报警的"与"门信号发出后。 (3)卷帘门的控制 对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应按下列程序控制下降: a)感烟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至距地(楼)面1.8m; b)感温探测器动作后,卷帘下降到底; 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帘,火灾探测器动作后,卷帘应下降到底。 2)对联动控制系统的布线方式概念不清 消防报警系统与消防联动系统有两种常用的接线方式。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808-60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 援研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运用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目前国际上最高建筑为哈利法塔(又名迪拜塔)位于阿联酋迪拜,总高828米、160层。我国大陆第一高楼为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总高492米。昆明市已建成第一高楼为佳华广场酒店,总高147.8米、38层,在建和拟建高层建筑527栋,其中在建高层建筑327栋,最高建筑为“欣都隆城”,高度186米,拟建高层建筑200栋,最高建筑为“南亚之门”,设计高度333米,81层。 随之而来相继发生北京“2.09”央视配楼火灾,上海“11.15”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沈阳“2.03”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从不同程度反映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消防部队实际灭火救援能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2021)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 (2021)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64

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隐患及对策(2021) 摘要:针对当前中国高层建筑存在的防火安全隐患,从高层建筑物火灾的特点及起因出发,阐述了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合高层建筑特点提出了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及对策。即从国家政策、高层建筑设计、中期施工、消防设施使用配备,后期管理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在总体布局、划分疏散楼梯间防火分区、构建耐火极限、疏散通道、自动报警系统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防火设计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在我国大中型城市,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人口不断增长,越来越多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并且成为当代都市建筑

主流。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生机,但是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由于高层建筑的建筑容积率增大,容纳人数多,纵向交通容量有限,且外部开放空间面积较少,因此,在发生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时,避难和消防难度较大,特别是高层建筑中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所以现在高层建筑的火灾问题及其防治措施越来越受人们瞩目。 1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高层建筑的概念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含义。在我国,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规定[2],建筑总高度超过24m的非单层民用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楼)称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 1.1火势蔓延迅速 在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间、管道井、风道、电缆井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不好,一旦发生火灾就会形成烟囱效应,使火

施工图设计中常见问题整理-

施工图设计中常见问题 一.图纸表达: 1.图纸不满足甲的深度要求,漏项较多,如缺出入口钢结构雨棚、室外坡道顶棚等。 2.图纸不满足甲的技术标准及部品标准,如构造做法标准、门窗标准、栏杆标准、空调位 标准、电梯标准等。 3.住宅小区的不同楼号建筑标准不一致,如构造做法、门窗立面、节能设计等。 4.外墙上应予留的洞口水平和竖向定位不全,留洞没有和结构、水暖、电气专业、人防专 业图核对,出现漏留、冲突现象。 5.地下室平面轴网应与地上建筑物轴网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地下室平面中应标注与地上建 筑物轴网的相对关系尺寸。 6.总平面中应标注地下室外轮廓线,并在四角处标注轴线、号,轴线交点处标注坐标,保 证出图前总图和单体建筑形成统一整体,避免因设计过程中地上地下单体的局部变动,而总平面未跟踪变动导致的不对照。 7.设计人员提供的审核校对图普遍对设计说明和总平面位置图不重视,甚至不提供总平面 位置图。 二.防火设计: 1.没有结合不同的功能分区进行防火分区划分。 2.防火墙上的门洞没有设置甲级防火门。 3.防火分区两侧的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4.上下层之间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5.楼梯间及前室与相邻部位门窗洞口防火间距不足时,没有相应防火分隔措施。 6.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的房门及外窗洞口没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7. 不同的功能分区在一层共用出入口,如住宅配套用房与住宅、商业与住宅等。 8. 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的理解: 1)地面上无人员进入的机械停车库,可以理解为停车场,停车场的定义是停车的露天场地 或构筑物,很明显它是用于停车的构筑物。这样它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最少为6米。 2)对于敞开式汽车库,要注意是指多个防火分区都要达到定义的要求,如对于平面尺度很 大的,有可能个别防火分区不直接对外通风,这样就不能认定它是敞开的。 3)新规对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分类增加了面积控制项,是车位和面积的双控,不要 试图少计算车位规避汽车疏散坡道不够的手法。 4)防火规中计算汽车疏散口的数量時,单车道即可。但是建通评价是按双车道计算的,单 车道只能算半个。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使用人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实用版

YF-ED-J138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 救援研究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运用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目前 国际上最高建筑为哈利法塔(又名迪拜塔)位 于阿联酋迪拜,总高828米、160层。我国大陆 第一高楼为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总高492米。 昆明市已建成第一高楼为佳华广场酒店,总高 147.8米、38层,在建和拟建高层建筑527 栋,其中在建高层建筑327栋,最高建筑为 “欣都隆城”,高度186米,拟建高层建筑200 栋,最高建筑为“南亚之门”,设计高度333

米,81层。 随之而来相继发生北京“2.09”央视配楼火灾,上海“11.15”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沈阳“2.03”皇朝万鑫国际大厦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从不同程度反映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消防部队实际灭火救援能力之间存在不均衡、不对称发展的状况,消防部队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能力受到了极大的考验。本文就昆明市公安消防部队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发现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超高层建筑定义、建筑材料及结构体系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通常称为超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的设计主要考虑竖向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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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将GBJ84-85中的18m3理解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分钟消防储量(与原GBJ45-82第6.2.3建筑物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用水量,按30L/s计算巧合)。因此设计消防检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同时存在时出现高位水箱中的消防储量为36m3的情况(其他情况还多,不一一列举了)。 究竟如何理解规,采用何值(对一类高层而言)才是“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呢?

笔者认为18m3是指10分钟消防总贮量,消防二字含义为:所有消防手段(包括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即不存在24m3或36m3的问题。说明如下: 第一,一般说来火灾发生时,如果有人在火灾现场,则除了灭火器等扑救外,会动用消火栓灭火,绝不会坐视不救而等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动作,任其火灾扩大(火灾不到一定程序,普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不会动作的)。这样在初起火灾时,即消除队到达现场前之5~10分钟不可能有6~8股水柱同进使用灭火,一般两股水柱应为现实的,如不放心,加倍也只有4股水柱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规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七)按照规定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使用人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研究

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研究 摘要国内经济的迅猛发展加快了城市的现代化建设,也促进了高层建筑结构形式和设计的创新发展。这些结构形式和材料的多样发展,也提高了火灾的发生率。由于城市建筑比较密集,如果发生火灾,就会迅速蔓延,扑救相当困难。要更好地确保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必须做好给排水消防设计。 关键词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计 前言随着我国社会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各个城市中也出现了大型建筑物及高层建筑物,这些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就要有效降低火灾的发生概率,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对其进行有效控制,防止火灾的蔓延。要重视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的设计,严格根据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的设计要求,创新并且改进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的设计方案。 1 高层建筑消防给排水的特点 1.1 安全可靠性要求高 高层建筑给排水的消防设计,一定要确保消防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城市高 层比较密集,一旦出现火灾,大火就会迅速蔓延开来,扑救很困难,所以,必须保证高层建给排水消防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1.2 静水压力大 还应考虑到高层建筑的静水压力,跟普通低层建筑相比,高层建筑静水压力相当大,如果使用一般的单区供水,效果就会受到影响,也容易破坏管道和配件。 1.3 管道机械化程度高 跟一般的低层建筑相比,高层建筑中供水管道要长一些,对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也要高一些,因为消防管道使用时管道里面的压力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为了确保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系统良好的供水能力,保证管道内稳定的压力,要选用机械强度高的材料来做給排水消防管道[1]。 2 给排水消防设计存在的问题 2.1 消防给水管网试压不准 由于高层建筑的楼层较高,这就需要所设计的消防给水管网具有足够的水压,因此做好消防给水管网的试压工作意义重大。然而在高层建筑给排水消防设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迅速发展,土地资源、经济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我国大中型城市,人员密集、结构复杂的高层商用、民用建筑大量涌现,这些高楼大厦构成了现代化城市的独特面貌,已成为现代城市的标志。 高层建筑具有中上层部位视线开阔,采光通风良好,高容积率,节约土地资源等优点。虽然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建设带来了生机,但是同时也增加了城市消防安全的困难和负担。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大,扑救困难,而且火灾后容易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比如沈阳皇朝万鑫大厦“2·3”火灾、“11·15”上海胶州路特大火灾事故、央视新台址园区文化中心大火等。要解决好防火、灭火等问题必须从建筑设计与施工的阶段、从消防系统的设计阶段就开始着手考虑。正确处理建筑设计中的消防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对于现代城市高层建筑防火安全设计和消防工作就提出了更高、更完善的要求。 一、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和常见隐患 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火灾发生后其性质与一般火灾不同,具有下列特点:1.高层建筑主体建筑高、层数多,功能复杂。此外,在建筑内部用电设备多,可燃物集中,火灾荷载密度大,着火可能性相比其它建筑要大得多,一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火。 2.高层建筑火灾持续时间长,危害面大。高层建筑内设备及构件多,特别是装修时使用大量高分子复合材料,且多数都为可燃物、易燃物,加大了火灾负荷,一旦起火,会引发大面积的火灾,并且着火后会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 3.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速度快且途径多,危害大。高层建筑的竖向管井很多,如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水道等,如果没考虑防火分隔措施或防火分隔措施处理不好,发生火灾时烟气会由于“烟囱效应”迅速向上蔓延。 4.高层建筑火灾人员疏散困难。现代高层建筑的层数多、垂直距离大、结构复杂,发生火灾时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也会较长,火灾时烟气使能见度降低,造成被困人员的恐慌心理,逃生时容易出现拥挤、踩踏等情况,使安全疏散成为一个较难解决的问题。 5.高层建筑火灾对灭火装备要求高,灭火救援难度大。高层建筑与普通建筑相比,火灾扑救难度相对较大。现有的很多高层建筑外墙大多采用玻璃幕墙,破碎后极易造成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科生毕业论文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院系名称建筑与测绘工程系 姓名 学号 专业建筑工程 指导教师 2015年4月30日

摘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个大中小型城市的高层建筑不断增多,而且也越来越高。虽然近年来,消防设备和技术也有很大的进步和提高,但是在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形式还是很严峻,需要更多更新的技术和设备、材料,来减小高层建筑火灾发生率和降低高层建筑消防的难度。 高层建筑的发展引发了许多不容置疑的新问题,如造价提高,管理费用增加,设备要求复杂,施工困难,建设周期长,工作条件受限制,防火、防爆、防盗、防震的安全问题难以解决,而其中的防火问题尤为重要和不可忽视。 本文主要采用调查法、文献资料法、个体案例分析的方法阐述了目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和消防安全的管理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近年来发生的许多建筑火灾实例来看,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将会造成相当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带来一定的社会负效应。因此,必须充分重视高层建筑的消防问题。 关键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火灾;安全管理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small and medium-sized city high-rise buildings are increasing, but also more and more high. Although in recent years, fire fighting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and improve, but in the form of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is still very serious, need more updated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 materials, to reduce the incidence of high-rise building fire and reduce the difficulty of high-rise building fire. The development of high-rise buildings caused many new problems such as cost increase, allow all doubt, increased management costs, equipment requirements are complex, difficult construction,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 working conditions are restricted, fire, explosion proof, anti-theft, shockproof and fire safety problems to solve, the problem is very important and can not be ignored. This paper mainly adopts the methods of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method, literature method, individual case describes the current status of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and fire safety management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recent years many examples of building fire, high-rise building fire, will cause serious casualties and economic losses, and bring social some negative effects. Therefore, must pay full attention to the high-rise building fire problem.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Fire safety, Fire,Safety management

消防系统设计常见问题

电气消防系统设计 易错问题剖析 武汉市建筑设计院电气总工 李蔚 2009-04-24

问题1:楼梯间漏设报警探测器 剖析: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以下简称《报警规范》)4.2.3.1条“敞开或封闭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7.2.2.3条“楼梯间宜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很多设计漏设楼梯间的报警探测器,直接与本条规范相违背,应引起注意。 由于楼梯间是比较重要的公共部位,为了保证发生火灾时能使人员安全疏散,就必须确保楼梯间所发生的火灾能够及早而准确地发现,并尽快扑灭,所以楼梯间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单独设置感烟探测器,而不能与同楼层的房间或其他部位合用探测器。 正确的做法是,按照《建筑电气设计手册》的规定,楼梯间部位应每隔3层(垂直高度约10~15m)设置1个感烟探测器。如地下层数为二层及以上时,地下层的楼梯间应单独设探测器,与地上层的楼梯间区分开。

问题2:应采用组合探测器的场所仅设单一探测器 剖析:根据《报警规范》7.2.10条“装有联动装置、自动灭火系统以及用单一探测器不能有效确认火灾的场合,宜采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 因为任何一种探测器对火灾的探测都有局限性,所以对联动或自动灭火等可靠性要求高的场所,如防火卷帘处、发电机房、气体灭火保护区、贵重设备间等,不少设计仅采用单一探测器是不对的,而应当采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的组合,以提高报警的安全性、联动的可靠性。这种组合既可以是不同类型的探测器组合,也可以是同类型、但不同灵敏度的探测器组合。

问题3:普通电梯厅内多余设置楼层复示器 剖析:根据《报警规范》5.2.2.4条“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注意此条规定,设置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楼层复示器)的部位应是“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而不是普通电梯厅,这是为了火灾时能明确显示火灾楼层位置、正确引导消防人员寻找着火楼层,以便扑救火灾。而普通电梯火灾时停止运行,消防人员救火时根本不到达普通电梯厅,所以,普通电梯厅内设置楼层复示器实属多余,可见设计时要正确理解规范的含义。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投入使用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第三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高层建筑应当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

全管理。 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在物业服务合同或者专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第五条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各业主、使用人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 高层建筑有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的,应当共同委托一家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或者明确一个业主、使用人作为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协调、指导各个业主、使用人共同做好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高层建筑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管理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业主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督促使用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参考文本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究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及灭火救援研 究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近年来,由于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运用高层建筑建 筑高度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目前国际上最高建筑为哈利 法塔(又名迪拜塔)位于阿联酋迪拜,总高828米、160 层。我国大陆第一高楼为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总高492 米。昆明市已建成第一高楼为佳华广场酒店,总高147.8 米、38层,在建和拟建高层建筑527栋,其中在建高层建 筑327栋,最高建筑为“欣都隆城”,高度186米,拟建 高层建筑200栋,最高建筑为“南亚之门”,设计高度 333米,81层。 随之而来相继发生北京“2.09”央视配楼火灾,上海 “11.15”高层居民住宅火灾,沈阳“2.03”皇朝万鑫国际

大厦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从不同程度反映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现状与消防部队实际灭火救援能力之间存在不均衡、不对称发展的状况,消防部队针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能力受到了极大的考验。本文就昆明市公安消防部队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能力进行探讨和研究,以期发现问题和不足,寻找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超高层建筑定义、建筑材料及结构体系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通常称为超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的设计主要考虑竖向和水平荷载的设计,竖向荷载主要指建筑材料、楼内设备及人员等所带来的重力荷载,水平荷载主要是指风、地震带来的侧向荷载。目前超高层建筑用于承受荷载的建筑材料主要有三种,分别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超高层建筑的建筑结构体系是指承受竖向和抵抗侧向荷载的构建组成形式,大致分为7种形式,分别是:框架体系、剪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高层建筑中庭消防设计 摘要:根据消防实际工作经验,就高层建筑中庭的火灾危险性以及规范中对中庭消防设计存在的不明之处,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对策。关键词:中庭;火灾危险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 中图分类号: 99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的种类及形式风格也正发生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贯通数个楼层和整个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存在着数个中庭的建筑形式也并不鲜见。如何从建审的角度把握好中庭的消防设计,既能节约建筑投资. 又能保障消防安全以及提高建筑物的有效任用面积.是摆在每个消防建审人员眼前的一个课题。 1 高层建筑物中庭的火灾危险性 (1)中庭失火后,烟火蔓延速度极快。中庭又叫四季庭或共享空间。其内部空间由于上、下各层贯通,极易产生烟囱效应。如在中庭的下层着火.烟火会在中庭内和与中庭相连通的楼层迅速蔓延扩火;如在中庭的上层着火,当着火产生的高温烟气不能及时、迅速向中庭外部排时. 就会向中庭周围的建筑空间扩散. 进而导致整个建筑全面受灾。 (2)中庭失火后. 消防扑救与人员疏散难度大。中庭火灾. 往往涉及到数个楼层,很容易发展成为空间立体火灾,迫使人员安全疏散与灭火战斗必须在多个楼层同时展开。灭火救救援投入人员多. 极易造成火灾现场混乱。此外. 迅速充满整垫个中庭空间的烟气和热量,使消防扑救人员难以确认起火点和组织有效的进攻,中庭顶部破裂散落的物体,也对人员的安全疏散构成一定的威胁。 (3)中庭的火灾预防难。中庭空间大,高度高,采用常规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难以发挥早期火灾探测和扑救初期火灾的作用。设置的机械或自然排烟装置. 往往失去功效达不到预期的设计排烟效果。

浅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 (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浅议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问题(2020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化进展迅猛,城市中各种功能的大型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以及地下建筑不断涌现。特别是在兰州市,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土地资源相对日益缺乏,高层建筑有日益增多的趋势,尤其是混合设立了商场、办公间、娱乐场所等的高层住宅建筑发展迅猛。在各种防火条件大体相同的情况下,高层建筑比多层建筑、单层建筑火灾危害性大,并且随着高度增加,其危害性会相应增大,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 概述 高层建筑的范畴,一般是指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10层(含10层)的住宅建筑。以24米为界,主要因素是从火灾扑救实践来考虑,登高消防车扑救24米以下的建筑火灾最为有效,美国、英国、前苏联等许多国家建筑规范划分高层建筑起始线也都

在24米左右。高层建筑的这一概念说明,火灾扑救和防范,对高层建筑建设至关重要。 这一概念同时表明,高层建筑对火灾的防范和扑救,更多是依赖于建筑自身防护系统的完备和有效。 在城市化进程快速推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现今中国,最显著、最普遍的莫过于高层建筑的建设和汽车工业的发展。高层建筑的建设被认为是一个地区科技发展、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体现。建筑高度、造型、体量不断地创下新的记录,其规模和数量使许多专家学者都始料未及,由此而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开始越来越困扰社会,火灾防范和扑救就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 以兰州市为例,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在晴朗的天气里,站在兰山俯视城区,高层建筑的数量,从东往西尚可逐一数过来。不到二十年的时间,已建成高层建筑2000多幢,密集的楼群像一个水泥森林,建设、规划和消防部门早已没有了精确的统计。三县和城郊地带,高层建筑群也不断拔地而起。 高层建筑以节约土地、集约化工作和能体现城市建设繁荣而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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