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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doc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doc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doc

一、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检查企业:安全负责人: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表 1-1:综合管理

检查序号

项目

相关证1照(协

议)

安全管2

理机构

检查内容

1.1 安全生产许可证

1.2 工商营业执照

1.3 采矿许可证

1.4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

1.5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

1.6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

1.7 从业人员培训档案或证明

1.8 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

1.9 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1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下发文件或聘任书

2.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

职责

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

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

法》第十六条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三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

法》第十六、十七条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档案或证

查看有效证件

查看有关文件

查看有效证

书、文件

查看安全管理

记录

表 1-1:综合管理

序号

检查

检查内容

项目

3.1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安全生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产责任 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制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4.1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4.2 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4.3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4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4.5 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4.6 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7 制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8 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4.9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方针制定、传达、评审与修订等

环节的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4.10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设立、完成情况评价的管理

制度

安全生4.11 建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评审与更新制度

4产管理

4.12 建立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考核、制度

评审与更新的管理制度

4.13 建立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的制度

4.14 建立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4.15 建立与外部联系的制度、内部沟通制度、合理化建议

制度;

4.16 建立评审标准化系统的制度;

4.17 建立供应商、承包商选择、评价与管理的制度

4.18 设立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4.19 建立了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管理制度、关键任务识

别与分析制度

4.20 制定了确保设计满足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设计

管理制度、采矿工艺管理制度等

4.21 建立事故、事件报告制度

检查依据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

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资料

查资料

查看有关文

件、资料、制

度汇编

表 1-1:综合管理

序号5

6

7 8 9 10

检查

检查内容

项目

4.22 安全绩效监测制度

安全操

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作规程

6.1 所有从业人员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后,方可上岗工作。井下作业新员工上岗前不少于72 学

时,由老工人带领工作至少 4 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

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6.2 矿山从业人数满足生产需要;

安全生 6.3 矿山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产教育 6.4 调换工程或岗位的人员,应进行新工种、岗位上岗前

培训的安全操作培训;

6.5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人员应进行

相应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6.6 定期组织实施全员安全再教育,每年不少于20 学时。

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并建立记录;

6.7 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结果应建立档案;

7.1 开展定期、不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安全生

7.2 有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产检查

7.3 有检查处理记录。

8.1 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投8.2 是否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

入8.3 有安全投入使用计划。

8.4 有投入购置安全设施设备等实物发票。

9.1 依法为员工缴纳雇主责任工伤保险;

保险

9.2 保险人数及保险额与矿井实际职工总人数一致。

10.1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

10.2 制订矿井火灾、爆破事故、中毒窒息、坍塌、冒顶

片应急救帮、透水及坠井等各种事故以及采矿诱发地质灾害等事故

援的应急救援预案。

10.3 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10.4 是否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检查依据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六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4.4 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4.3 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程》第 4.19 条

《工伤保险条例》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程》第 4.20 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看有关文

件、资料、制

度汇编

查看有关记录

查看有关记录

查资料、查记

查资料、查记

查资料、查记

录、查看有效

证件

表 1-1:综合管理

检查序号

项目

技术资11

安全生

产管理12

机构及

人员

特种作13

业人员

矿山井14巷一般

规定

检查内容

10.5 应与专业机构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0.6 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配备是否满足救援要求。

10.7 与专业矿山救护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11.1 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设计和符合实

际情况的附图。

11.有2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和地形地质图)、矿山总平面布

置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和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

提升运输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防排水系统图、避灾线路

图等。

11.3 有能够反映本企业情况、能指导生产、及时填绘的各

种图纸(图纸有效期为三个月内)。

12.1 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2.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

业、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

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

员担任

13.1 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

13.2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

13.3 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各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满足生产需

要。

14.1 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

全出口,其间距不应小于 30m。走向长度超过 1000m 在端部

增加安全出口。

14.2 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应至少两

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14.3 矿井(竖井、斜井、平硐)井口的标高,必须高于

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 1m 以上。

14.4 矿井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

14.5 矿山的安全通道和独立回风道畅通

检查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4.16 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和第 20 条《金属非金属矿

山安全规程》第 4.2 条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1.1.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1.1.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6.2.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程》第 6.4.2.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

目安全设施目录》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文本资料

查文本资料、

机构编制、档

案以及现场抽

查看资料、现

场生产

看图纸和现场

看图纸和现场

看图纸和现场

看图纸和现场

看图纸和现场

检查序号

项目

“三同15时”执

行情况

基本图

纸及图16

纸真实

表 1-1:综合管理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16.1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用。

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

16.2《安全专篇》具有审查及备案记录。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

收办法》

16.3 矿山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

16.4 必须有竣工验收报告。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

收办法》

16.5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

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产和使用。

地下矿山,应保存下列图纸,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

更新:

——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井上、井下对照图;

——中段平面图;

——通风系统图;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提升运输系统图;

程》 (GB16423-2006)4.16 ——风、水管网系统图;

——充填系统图;

——井下通讯系统图;

——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井下避灾路线图。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及地点

查文本

资料

查看图纸。

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表 1-2:开采综合部分

序号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项目

1.1 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除装有两部在动力上互不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一般

1

规定依赖的提升设备、且提升机均为双回路供电的竖井以外,

必须有保障行人安全的梯子间,梯子间架设符合《规程》

要求;

1.2 行人的运输斜井及水平巷道应设人行道,有效净高不

得小于 1.9m,宽度和安全间隙应符合《规程》;

1.3 井口及行人巷道要有明显的安全和警示标志。井巷的

岔道口必须设置路标;

1.4 地下采矿应按采矿设计进行;

1.5 矿柱回采和采空区处理必须按设计进度要求进行,有

永久性保安矿柱的完整图纸资料;

1.6 围岩松软不稳固的回采、采准和切割、掘进工作面,

必须采取处理措施和建立监测手段;因爆破或其他原因受破

坏后,必须及时修复;

1.7 采场放矿作业出现悬拱或立槽时,严禁人员进入悬拱

和立槽下方进行处理。严禁人员直接站立在溜井、漏斗的矿

石上进入溜井与漏斗内处理堵塞;

1.8 露天开采转地下开采时,对地下开采的上部边界必须根

据所选用的采矿方法,在设计中确定境界安全顶柱的规格

或岩石垫层的厚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1.4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1.7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4.6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7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6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5.2.6.5条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1.9 禁止放空溜矿井、不准有水流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5条

1.10 存在老采空区塌陷的地面要设防护网及警示标志,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禁人员进入;第 6.2.1.9条

1.11 井下存在跑矿危险的作业点,应设置确保人员安全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离的通道;第 6.1.1.5条

2井巷 2.1 竖井掘进查现场查现场查现场

表 1-2:开采综合部分

检查序号

项目

掘进

及维

检查内容

2.1.1 竖井施工,井口应设置临时封口盘,封口盘上设井

盖门,井盖门两端必须安装栅栏;

2.1.2 竖井施工应采用双层吊盘作业;

2.1.3 竖井施工时,必须设悬挂式金属安全梯;

2.1.4 竖井延深时,必须用坚固的保护盘或在井底水窝下

留岩柱,将井筒延深部分与上部作业中段隔开;

2.1.5 提升及出碴符合安全规程。

2.2 斜井、平巷掘进严格按设计和《规程》进行施工。

2.3 天井、溜井掘进

2.3.1 普通法掘进天井、溜井时要符合下列规定:

a、架设的工作台必须牢固可靠;

b、及时设置安全可靠的支护棚,并使其至工作面的距离

不大于 6m;

c、掘进高度超过7m 时应设梯子间、碴子间;

d、天井、溜井应尽快与其上部贯通,贯通前不开或少开

其他工程,需要开时应加强局部通风措施;

e、天井掘进到距上部7m 时,测量人员给出贯通位置,

并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

f、溜矿格不得放空,应保留至少一茬炮爆下的矿量。

2.3.2 用吊罐法、爬罐法掘进天井时,必须符合《规程》

规定。

2.4 在不稳定的岩层中掘进井巷必须进行支护。并符合设

计和《规程》要求。

2.5 报废旧井巷和硐室入口,必须及时封闭。封闭前设明

显禁止入内标志;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

围设不低于 1.5m 的栅栏并标明井巷名称。

检查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2.2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2.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2.7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2.9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2.5条和 6.1.2.6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3 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4.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4.2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5.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1.6.5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序号检查

项目

表 1-2:开采综合部分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2.6 防坠

第 6.1.7 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3 采矿

方法

和地

压控

2.6.1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

度不小于 1.5m 的栅栏或金属网。并必须设置阻车器,进

出口设栅栏门,栅栏门只准在通过人员或车辆时打开。井

筒与水平大巷连接处应设绕道,人员不得通过提升间。

2.6.2 天井、溜井和漏斗口,必须设有标志、照明、护栏或

格筛、盖板。

2.6.3 在竖井、天井、溜井、漏斗上方作业以及在相对于坠

落基准面超过 2m 以上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者在作业点下方

设防坠保护平台或安全网,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

3.1 采用的采矿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程》的要求;

3.2 工作面的空顶高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3.3 矿柱回采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并遵守规程和设计

方案施工;

3.4 严格保持矿柱的尺寸、形状和直立度,应有专人检查

和管理,以保证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3.5 应建立顶板分级管理制度;

3.6 采用空场法采矿的矿山,应采取充填、隔离或强制崩

落围岩的措施,及时处理采空区。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2 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2.1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4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8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2.1.10条

查现场

查现场

4 顶板

现场

管理

1.不稳固岩层采掘未及时支护。

2.砌碹前拆除支架未清理顶帮浮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3.同一采场同时凿岩和处理浮石。(GB16423-2006)6.1.5.1, 6.1.5.4,

4.发现冒顶预兆继续作业。 6.2.1.7。

5.处理浮石不符合相关规定。

现场抽查

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检查序号

项目

井下1

爆破

表 1-3:爆破部分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1.1 矿山应建立炸药领用和退库登记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

例》第 41 条

1.2 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按审批的爆破设计或爆破说明

书进行。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1.3 井下爆破可能引起地表陷落和山坡滚石时,要在该区域

道路上设置警戒、树立醒目标志。

1.4 用爆破法贯通井巷,应有测量图,每班都要在图上填明

进度,爆破作业有专人指挥。

1.5 井下炸药库 30m 以内的区域不应进行爆破作业,30~

100m 之内进行爆破,炸药库内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1.6 爆破前必须有明显的声、光警戒信号,与爆破无关人员

《爆破安全规程》

必须撤离井口。

1.7 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回风巷应使用木

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

内”的标志,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

板及标志。

1.8 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

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如果有应

及时进行处理,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安全员

同意,才准许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1.9 爆破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10 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爆破安全规程》

1.11 井下爆破器材库布置、贮存、照明等符合《爆破安全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资料

查资料

查资料

查图纸、

现场

查图纸、

现场

查图纸、

现场

查图纸、

现场

查图纸、

现场

查资料

查资料

表 1-3:爆破部分

检查序号

项目

地面

和井2下爆

破器

材库

检查内容

规程》要求;

1.12 禁止采用火雷管、导火索和氨锑炸药。

2.1 应满足《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库内、外安全距离的要

求;

2.2 应满足《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防灭火、通风、防爆、

防雷和静电的要求;

2.3 应满足《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库房结构的要求;

2.4 爆破器材库应按核定的品种和数量储存。储存要符合规程

要求;

2.5 地面、井下爆破材料的运输、发放、管理应健全制度。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和结果及地点

《科工爆 [2008]203 号》查现场

《爆破安全规程》查资料

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表 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

序号1 2

检查

项目

主扇

风机

局部

风机

检查内容

1.1 应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主通风机风量、风压应符合设计

和规程要求。并配备同规格型号的备用电机 1 台;

1.2箕斗井不得兼作进风井;主要回风井巷禁止用作人行道。

1.3 主进风风流不得通过采空区和陷落区。进风、回风巷

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材料、设备。

1.4 各用风点的风速、风量和风质必须符合要求,开采与

煤伴生、共生的金属与非金属矿床的通风条件,应当符合

煤矿开采有关安全规程要求。

1.5 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必须由专人

负责操作和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

1.6 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必须连续运转。

1.7 主扇应有使矿井风流在 10 分钟内反向的措施。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反风试验,并测定主要风路反风后的风量。反风量不

低于 60%;

1.8 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

轴承温度等的仪表。每班进行风机运转检查。并填写运转

记录。

2.1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机;

2.2 人员进入独头工作面之前,应开动局扇通风确保空气

质量满足作业要求,独头工作面有人作业时局扇必须连续

运转;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场

程》第 6.4.2.1条和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看现场

程》第 6.4.2.5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看现场

程》第 6.4.2.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1 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2.9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3.1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3.3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3.4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4.1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4.3条场、资料

表 1-4:矿井通风与防尘部分检查

序号

项目

3防尘

4 监测

检验

检查内容

2.3 停止作业并已撤出局扇而又无贯穿风流的采场,独头

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标志,防止人员进

入,若需进入,应进行通风,经分析空气成分,确认安全

方准进入;

2.4 采场形成通风系统前不应进行回采作业;

2.5 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满足安全规程要求。

2.6 井下炸药库应有独立的回风道。充电硐室空气中氢气的含

量,应不超过 0.5% (按体积计算 )。井下所有机电硐室,都

应供给新鲜风流。

2.7 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避免车碰和炮

崩,并应经常维护,以减少漏风、降低阻力。

3.1 凿岩应采取湿式作业。缺水地区或湿式作业有困难的

地点,应取干式捕尘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3.2 爆破后和装卸矿岩时应进行喷雾洒水。

3.3 防尘用水,应采用集中供水方式。水质应符合卫生标

准要求。

3.4 接尘作业人员必须戴有效的防尘口罩。

4.1 通风系统的风速、风量、风质和风压经检测合格;

4.2 主通风机经检测合格;

4.3 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和氧气含量,以及粉尘进行定

期检测,保证符合要求。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4.4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2.3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4.2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2.6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4.5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5.1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5.3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5.4条场、资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查看现

程》第 6.4.5.5条场、资料

查看记录

和报告

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表 1-5:甘肃省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电气安全部分)检查

序号

项目1电源

井下2配电

电压

漏电3

保护4接线5照明6通讯

接地7

保护8检测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1.1 井下一级负荷必须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1.2 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应用于井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井下供电;井下电气设备不应接零。第 6.5.1.4条

2.1 高压网路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

2.2 低压网路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140v;

2.3 照明 :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

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行灯电压应不超过 36V;第 6.5.1.2条

2.4 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超过127V;

2.5 电机车供电电压,采用交流电源时应不超过400V,采

用直流电源时,应不超过550V;

低压馈出线必须安装检漏装置,保护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每天应由值班人员对其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向井下供电的断路器和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各回路断路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第 6.5.1.5条

井下所有作业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应有照明。第 6.5.5.1条

矿山井上、井下、矿山内外通讯设施完善可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第 6.5.5.4条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都应接地,形成接地网;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第 6.5.6 条

供电系统有检测合格的报告。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文本

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表 1-6:提升运输部分

检查

序号

项目

水平巷1

道运输

检查内容

1.1 采用电机车运输的矿井,由井底车场或平硐口到作业地点

所经平巷长度超过1500 m 时 ,应设专用人车运输人员,专用人

车应有金属顶棚 ,从顶棚到车箱和车架应作好电气连接 ,确保通过钢

轨接地;

1.2 专用人车运送人员,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1.3 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乘车人员必须遵守《规程》要求。

1.4 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的连接装置;停

放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的车辆,应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

制动。

1.5 人力推车运输,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5.1 推车人员必须携带矿灯;

1.5.2 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车辆间距符合规程要求;

1.5. 3 在能自滑的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的制动装置,行车速

度应不超过 3m/s 。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

1.5.4 矿车通过危险区段或遇紧急情况时推车人员应发出危险

信号。

1.6 运输巷道内人员须沿人行道行走,不得停留在两轨道之间,

禁止横跨列车。

1.7 轨道敷设应符合《规程》要求。

1.8 轨道曲线半径应符合《规程》规定。

检查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2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4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5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6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7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检查序号

项目

斜井提2

升运输

表 1-6:提升运输部分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规程》第 6.3.1.8条

1.9 电机车运行 ,应遵守规定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12条

1.10 电机车架空线悬挂高度应符合《规程》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1.13条

1.11 井下使用无轨运输设备 ,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 内燃设备应有废气净化装置,净化后的废气中有害物质

的浓度应符合 GBZ1 、 GBZ2 的有关规定;

1.11.2运输设备顶棚至巷道顶板的距离不小于0.6m;

1.11.3斜坡道运输每隔 300— 400m设置能满足错车要求的缓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段;规程》第 6.3.1.17条

1.11.4不应熄火下滑;

1.11.5在斜坡上停车应采取可靠的挡车措施;

1.11.6每台设备应配备灭火装置。

2.1 垂直深度超过 50m 的斜井,应设专用人车运送人员。斜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用矿车组提升时,严禁人货混合串车提升。规程》第 6.3.2.1条

2.2 人车运输应符合《规程》要求,严禁超员。人车安全装置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全可靠,应设随车安全员,人车信号齐全。规程》第 6.3.2.2条

2.3 倾角大于 100的斜井 ,应设置轨道防滑装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2.4 提升矿车的斜井 ,须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上部和中间

规程》第 6.3.2.5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车场须设阻车器或挡车栏 ;下部车场须设躲避硐室。规程》第 6.3.2.6条

2.5 斜井运输速度 ,应符合《规程》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2.7条

2.6 提升机房及中段车场有声、光、电信号系统。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2.3条

2.7 车道与人行道之间宜设坚固的隔离护拦;未设隔离设施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提升时不应有人员通行。规程》第 6.1.1.7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3竖井 3.1 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罐笼,应遵守下列规定:

检查序号

项目

提升

钢丝

绳、连4接装置

和提升

装置

表 1-6:提升运输部分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3.1.1 罐笼须装设能打开的活顶盖;

3.1.2 罐笼两端出入口,应装设高度不小于 1.2m 的罐门或罐帘。

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的间距,

不得大于 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3.1.3 罐笼内须设阻车器和防坠装置;规程》第 6.3.3.2条

3.1.4 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货量,上下井时间、信号

标志等应在井口公布;在井口设总信号台,井下各中段设信

号装置。

3.2 同一层罐笼不应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炸材料时,《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应有专人监护。规程》第 6.3.3.4条

3.3 提升容器、平衡锤、罐道 (稳绳 )、提升钢丝绳等须符合《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程》要求。规程》第 6.3.3.7条

3.4 提升容器的导向槽与罐道之间的间隙及磨损、提升钢丝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磨损应符合《规程》规定。规程》第 6.3.3.8条

3.5 竖井内提升容器之间、提升容器与井壁或罐道梁之间的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小间隙应符《规程》规定。规程》第 6.3.3.10条

3.6 提升系统检修时 ,应采用《规程》中的防护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3.19条

3.7 防过卷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有极限限位开关。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3.22条

3.8 井口和井下各中段马头门车场,均须设信号装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3.25条

3.9 提升机有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的两套制动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统。规程》第 6.3.5.13条

3.10 竖井提升速度 ,应符合《规程》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5.8条

4.1 提升钢丝绳要定期进行检测,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安全要求。规程》第 6.3.4.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4.2 提升钢丝绳、连接装置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试验,不符合

规程》第 6.3.4.1 条、第

要求必须进行更换。

6.3.4.2条、第 6.3.4.6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表 1-6:提升运输部分

检查序号

项目

检测5

检验

检查内容

4.3 提升装置的天轮、滚筒、摩擦轮、导向轮和导向滚等的最

小直径,同钢丝绳的直径比,除移动式的或辅助性的绞车外,

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4 防坠器、断绳保险器按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实验。

4.5 提升设备必须有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紧急制动的安

全制动系统,其操纵系统须设在司机操纵台。

4.6 钢丝绳的固定与缠绕符合《规程》要求。

5.1 提升系统有检测合格报告。

5.2 提升钢丝绳有检测合格报告。

检查依据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5.1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5.25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5.13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

规程》第 6.3.5.6条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

及地点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现场

查检测报告

查检测报告

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现场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组组长:检查组成员:

表 1-7:甘肃省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防排水、防雷电部分)

序号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检查情况和结果项目及地点

1.1 矿区积水或雨水有可能侵入井下时,必须根据情况采取相《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现场

应措施;井口标高应当高于最高洪水位 1 米以上。程》第 6.6.2.3、 5 条

1.2 废石场、矿石场不可堵塞沟渠和河道;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现场

1 1、地面程》第 6.6.2.6条

防水1.3 地表塌陷、裂缝区的周围未修筑截水沟或挡水围堤,报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现场的井筒、钻孔未及时封闭。程》(GB16423-2006)6.6.2.5。

1.4 受水害威胁时是否执行紧急停产撤人制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阅资料

程》(GB16423-2006)6.6.3.8。

2.1 水文地质 (条件 )复杂的矿山,应当定期进行水害隐患排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对接近水体而又有断层通过的地区或与水体有联系的可疑地查现场

程》第 6.6.3.4条

段,必须有探放水措施。

2.2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应在关键巷道内设置防水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防止泵房、中央变电所和竖井等井下关键设施被淹;设立专门查现场

程》第 6.6.3.3条

防治水机构。

井下

2.3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有同类型三台泵组成,其中工

作水泵的排水能力,必须在20h 内排出一昼夜正常涌水量,除

2防、排《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检修泵外,其他泵应能在 20h 内排出一昼夜的最大涌水量,井查现场水程》第 6.6.4.1条

筒内应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其中一条工作,一条备用。主要

排水泵应有双回路供电。

2.4 井底主要泵房的出口应不少于两个,其中一个通往井底车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场,其出口应装设防水门,泵房地面标高应高出入口处巷道底查现场

程》第 6.6.4.2条

板标高 0.5m。另一个用斜巷与井筒联通。

2.5 水仓应由两个独立的巷道系统组成。涌水量较大的矿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现场每个水仓应能容纳 2— 4 个小时的井下正常涌水量。一般矿井程》第 6.6.4.3条

主要水仓容积应容纳 6— 8 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3.1 地面高大建筑、井上高压架空线路及变电所、炸药库等应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查现场

3防雷电

设置可靠的避雷装置。

3.2 用架空线往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送电时,在井口线路终端及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

查现场

井下变配电所一次母线侧都应设避雷装置。 程》第 6.5.3.3条

4

检测 4.1 排水系统有检测合格的报告

查文本

报告

4.2 避雷装置有检测合格的报告

查文本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doc

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表 1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诊断式安全查检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 所在市、县(市、区): 一、安全管理检查 序检查项 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检查人备注号目 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 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 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查看相关证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照 1 证照齐在有效期内,名称是否一 全致。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 查各证书有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 无及其有效格证、各类特种作业人员 性 的资格证书。 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查设置安全 产管理人员,人员配置是机构和管理 2 管理机 否符合省政府第 260 号令人员文件 规定。 构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 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查人员资格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证书等 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是否至少配备中级以上 技术人 职称、本科以上文化水平查资格证书、 3 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任命文件或 员配备 验的采矿、地测、机电专聘书 业技术人员各 1 名。 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 4 规章制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查制度建立度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及落实情况生产责任制。

制定危险源监控和安全 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检查 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 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查制度建立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及落实情况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 奖惩制度、安全费用提取 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等。 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 查企业培训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记录、档案,的时间不得少于72小 随机抽查询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 问矿工 岗作业 5 安全培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查企业培训训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记录及的时间不少于 20 小时。档案 矿山采用新工艺、新技 查企业培训术、新材料、新设备,对 计划、记录及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档案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安全培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查特种作业 5 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人员现场持 训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证上岗情况 方可上岗。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企 查提取及使安全投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 6 用计划、落实 入使用管理办法》(财企 情况 [2012]16 号)及鲁财企 [2012]8 号文件要求。 查阅《矿山初步设计》及开采设 7《安全设施设计》等有关计 资料。 安全评查阅安全生产现状评价 8 价等有关资料。查开拓、开采是否在设计范围及符合性 查对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准则化现场检查表

(一)地下矿山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要求的必备条件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规章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材料二份。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材料二份。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二份。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材料二份。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材料二份。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部门对职业卫生进行定期检测或评价材料二份。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材料二份。 10、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材料二份。 1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米;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材料二份。 12、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材料二份。 13、必须建立排水系统材料二份。 14、矿井提升运输系统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材料二份。 15、一级负荷须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材料二份。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一 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查矿井掘进平面图中是否有标注 二 矿井通风 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查通风系统图

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矿山企业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查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备、培训、持证情况 三 防排水 水害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 查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 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查阅检查记录及防水计划资料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查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设计资料中中相关设计情况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查看设计资料中是否设置防水门,并查阅初步设计中相关设计资料情况 四 防灭火 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查看设计资料,必要时现场检查 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初步设计中中总图布置相关部分 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查看是否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 五 矿井提升 提升系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设备、设施 查看设计资料及初步设计中的相关资料、查检测检验报告 过卷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安装到位;升降人员的单绳提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表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检查 表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07-41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表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二)地下矿山 一、矿山井巷1、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均应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经上、下巷道与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安全出口应稳固,并根据需要设置梯子。 井巷的分道口应有路标,注明其所在地点及通往地面出口的方向。所有井下作业人员,均应熟悉安全出口。执法依据:GB16423-2006 6.2.1.22、竖井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梯子的倾角,不大于80°; --上下相邻两个梯子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大于8m; --上下相邻平台的梯子孔错开布置,平台梯子孔的长和宽,分别不小于0.7m和0.6m; --梯子上端高出平台1m,下端距井壁不小于0.6m;

--梯子宽度不小于0.4m,梯蹬间距不大于0.3m; --梯子间与提升间应完全隔开。执法依据:GB16423-2006 6.1.1.63、行人的水平运输巷道应设人行道,其有效净高应不小于1.9m,有效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力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7m; --机车运输的巷道,不小于0.8m; --调车场及人员乘车场,两侧均不小于1.0m; ----井底车场矿车摘挂勾处,应设两条人行道,每条净宽不小于1.0m; 无轨运输的斜坡道,应设人行道或躲避硐室。执法依据:GB16423-2006 6.1.1.8、6.1.1.94、报废的井巷和硐室的入口,应及时封闭。封闭之前,入口处应设有明显标志,禁止人员人内。报废的竖井、斜井和平巷,地面入口周围还应设有高度不低于 1.5m的栅栏,并标明原来井巷的名称。 竖井与各中段的连接处,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设置高度不小于1.5m的栅栏或金属网,并应设置阻车器,

露天矿安全检查表

露天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表 序号项 目 检查内容检查标准 检查要 求 检查方 法 检查结 论 一安 全 机 构 1、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必达项 查文件、 证件 二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①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责任制; ②职能部门责任制; 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是否齐全,符合企业 实际,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 查文件 2、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 ①安全检查制度; ②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④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⑤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 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 制度是否齐全,符合法律法 规,符合企业实际,以文件 形式公布实施 查制度 三技 术 资 料 1、有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开采设计或 开采方案和附图,图纸包括地质地形图、采场 工程平面布置图和采场剖面图。 设计或开采方案应经安监 部门审查批准 查设计 或开采 方案 2、采场工程平面布置图和采场剖面图能够反 映本企业情况。 图纸能及时填绘指导生产查图纸 3、有规范完善的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岗位操作 规程。 规程符合法律法规,符合企 业实际,编制、批准手续完 善 查规程 四安 全 投 入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 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符合国家局、省局相关要求 查提取 情况 五安 全 教 育 和 培 训 1、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相关人员全部持省安监局 用印的资格证 必达项 查资格 证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按规定,所有特种作业人 员,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 取得操作资格证。 必达项 查资格 证 3、所有在职从业人员,每年都要接受必要的 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企业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 少于20小时。 查培训 档案 4、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并考试合格。 企业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 少于40小时。 查培训 档案 5、调换工种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或使用新设备,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安 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企业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不 少于40小时。 查培训 档案 六事 故 预 防 1、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符合企业实际,进行演练查预案 2、对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并有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对暂时无法完 成整改的,必须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 施。 有登记、整改和处理的档案 查档案、 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记录表格汇总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程序文件之四 沐川县龙门溪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标准化 记 录 表 格 支 撑 材 料 沐川县龙门溪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1、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考评表........................................................................................... - 1 -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检查表............................................................................... - 2 -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 3 - 4、员工认可与奖惩登记表................................................................................................... - 4 - 5、危险源检查表................................................................................................................... - 5 - 6、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安全、设备)................................................... - 6 - 7、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登记表(职业危害)....................................................... - 7 - 8、危险、危害因素辨识及预防一览表............................................................................... - 8 - 9、矿山现场安全检查表....................................................................................................... - 9 - 10、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 12 - 11、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 13 - 12、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 14 - 13、设备台账....................................................................................................................... - 15 - 14、需持证上岗人员清单................................................................................................... - 17 - 15、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记录................................................................................... - 18 - 16、年度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汇总表................................................................................... - 19 - 17、工伤事故登记表........................................................................................................... - 20 - 18、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 21 - 19、事故、事件记录表....................................................................................................... - 22 - 20、2013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 23 - 2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考核记录................................................................................... - 24 - 22、设备设施定期维护记录............................................................................................... - 25 - 23、承包商、供应商技术服务/安全生产表现评估记录表.............................................. - 26 - 24、重大隐患治理台帐....................................................................................................... - 27 - 25、2013年警示标志、报警设施、急救药箱、呼吸器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 28 -

最新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资料

临安市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资料审查

被检查单位意见及签字: 、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意见及签字: 5.5饰面石材开采 5.5.2台阶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台阶、分台阶高度,根据所选定的开拓系统确定,采用直进式道路开拓时,台阶高度不大于20m,分台阶高度不大于6m;采用桅杆式等起重设备作业时,台阶高度由设计确定; ――台阶、分台阶坡面角,应根据矿层产状和节理裂隙倾角确定,工作台阶坡面角应小于80°,台阶最终坡面角应小于70°,分台阶坡面角应不超过90°或与节理裂隙倾角一致; ――采场最终边坡角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宜小于60°或由设计确定; ――最小工作平台宽度,应满足荒料分离、分切、整形、吊装运输、清碴等工艺设备和安全的要求,机械化开采时最小工作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但应不小 于30m;分台阶工作平台宽度,应大于分台阶高度;安全和清扫平台宽度,由设计确定。 5.5.3石材开采的剥离、开沟等浅眼爆破和其他常规爆破,应按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控制 爆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GB6722的要求。 5. 5. 5锯石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钢索锯石机应按照设备总装图和设计要求,安全可靠地。 ----固定在设备基础上;安装完毕,应检查单机和各部分的相互匹配情况,确认安全可靠,方可进行联动试车; ――钢索锯石机锯切大理石,应先开空车试运转,待钢丝绳运行速度稳定后方可推进锯割; 锯割中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是否有裂纹及磨损情况,如有断绳迹象 应及时更换;锯石机在运转中不应随意停机;停机时应先停止加沙,只加水,以冲洗锯缝中的砂浆,再将锯割钢丝绳退出100mm以上,使钢丝绳脱离锯缝底部,然后停机; ――锯割钢丝绳的锯槽磨平时,应立即按规定更换新绳; --- 钢索锯石机进行锯割作业时,锯割绳两侧10m范围内,不应有人进入; ――链臂式锯石机的安装,应严格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清理和平整工作面,调整校对好主机和切割刀的行走导轨,安全可靠地紧固机械;按规定加注液压油、润滑油,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 ——锯割过程中应始终保持供水量,一旦发生卡链,应适当减慢推进和锯割速度,清除卡链的小石块,不应拆卸链条;当链条被卡住不能动作或有异常响声时,应切断电源停机,查明原因,清除故障,必要时将机器倒转后退20-30mm再

矿山安全检查表

矿山隐患排查表 检查组组长: 检查组成员:检查日期: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记录 1 作业现场(1)采场必须设置人行通道,并设可靠的安全标志 (2)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和危险点应有良好的照明 (3)台阶边帮无伞檐或浮石 (4)设备的走台、梯子、地板以及人员行走的地方整洁,通行安全(5)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等产尘点有防尘措施 (6)防洪排水符合设计及安全规程要求 (7)防洪墙是否符合规定 (8)采场平台及运矿道路是否有洒水降尘措施 (9)作业现场是否有闲杂人员进入 2 台段构成(1)台阶设置、高度、宽度、阶段坡面角和最终坡面角符合设计要求(2)工作平台、清扫平台、运输平台的最小宽度符合安全要求 (3)爆堆高度不大于机械挖掘高度的1.5倍 (4)设备、道路、供电和通讯线路设置在稳定安全范围内 (5)平台边缘是否设置矿车挡墙 (6)矿山山体斜坡是否设置浮石滑落措施 3 穿孔作业(1)孔网参数符合爆破设计或说明书要求 (2)穿孔作业记录表是否规范 (3)钻机距台阶边缘的距离,根据钻机型号和岩体情况不少于1-3米 (4) 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 (5) 移动电缆和停送电源时应使用绝缘电缆钩和拉杆、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 钻机作业的下部台阶不应同时铲装作业 4 爆破作业(1)应编制爆破设计说明书,爆破参数符合说明书规定 (2)设置避炮棚或警戒 (3)爆破后按规定等待时间(5分钟)进入爆破地点检查 (4)处理盲炮不准打残眼 (5)填写爆破记录(爆破前检查、作业过程中检查、警戒确认等记录是否齐全) (6)未用完的爆破器材及时退库 (7)爆破作业现场是否设置警戒和安全标识牌 (8)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安全生产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安全生产管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 条件检查表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检查表 一 安全出口 每个矿井至少应有2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 查矿井掘进平面图中是否有标注 二 矿井通风 地下矿山必须安装主扇,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并有通风系统图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 查通风系统图 井下炸药库及储存动力油的硐室要有独立的回风道 查设计和通风系统图 矿山企业应设立通风安全管理部门,按要求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和测风、测尘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查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备、培训、持证情况 三 防排水 水害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企业,应成立防治水专门机构

查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配备情况 每年雨季前,应由主管矿长组织一次防水检查,并编制防水计划 查阅检查记录及防水计划资料 竖井、斜井、平硐等井口的标高,应高于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1m以上 查初步设计和安全专篇 井下主要排水设备,至少应由同类型的3台泵组成。井筒内应装设两条相同的排水管,一条工作,一条备用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设计资料中中相关设计情况 矿山的主要泵房,进口应装设防水门 查看设计资料中是否设置防水门,并查阅初步设计中相关设计资料情况 四 防灭火 井下消防供水水池容积应不小于200m3 查看设计资料,必要时现场检查 木材场、有自燃发火危险的排土场,应布置在距离进风口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80m以外 查看设计资料,以及初步设计中中总图布置相关部分 在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应制定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查看是否有经主管矿长批准的防火措施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检查表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安全基础管理情况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 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生产、建设; 3 1.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复产复工验收程序; 2.是否贯彻落实“五落实五到位”要求。 4 1.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 2.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切合实际。 5 1.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 2.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演练; 3.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在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6 是否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附件1 完美整理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7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考核合格; 2.从业人员培训是否符合规定。 8 1.是否落实《青海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 2.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完善。 9 外包工程管理是否规范,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10 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是否落实到位。 11 1.是否建立并落实基础班组岗前安全警示教育; 2.是否建立岗位安全风险提示卡制度; 3.是否建立岗位安全操作描述确认制度。 12 是否建立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落实,是否在采场或井口公示“十条规定”。 13 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签订救护协议; 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矿山是否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 14 是否存在超期建设、以探(建)代采等非法违法行为。 完美整理

附件2 (二)淘汰落后工艺与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禁止使用设备和工艺 1 非定型竖井罐笼 2 Φ1.2米以下(不含Φ1.2米)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绞车 3 KJ型矿井提升机 4 JKA型矿井提升机 5 XKT型矿井提升机 6 JTK型矿用提升绞车不可用于主提升 7 带式制动矿用提升绞车 8 单电机驱动、司机室周边敞开式的3吨及以下直流架线矿用电机车 9 油断路器 完美整理

地下矿山安全检查(实操分享)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 方法及地点 相关证照(协议)1.1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查看有效证件1.2工商营业执照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查看有效证件1.3采矿许可证省政府令第138号第八条查看有效证件1.4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和储存证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第 三条 查看有效证件1.5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查看有效证件1.6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查看有效证件1.7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查看有效证件1.8从业人员培训证明《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查看有效证件1.9危险化学品使用或储存登记证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十七条 查看有效证件1.10与承包的采掘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查看有关文件 2、 安全管理机构2.1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安全管理人员下发文件或聘任书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查看有效证书、 文件 2.2安全管理人员数、专职人数、兼职人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查看有效证书、 文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3.2建立和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查资料3.3建立和健全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查资料3.3建立和健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查资料 4、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6.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 查看有关文件、 资料、制度汇编2.6.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2.6.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6.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2.6.5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6.6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2.6.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6.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6.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2.6.10安全例会制度; 2.6.11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2.6.12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6.1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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