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扬金管委(2005)2号

关于印发《扬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中心(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规定,切实减轻住房贷款职工还贷压力,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经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将《扬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实施办法》颁布施行。

二00五年六月三十日

抄送: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仪化集团、江苏油田

扬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实施办法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减轻职工购(建)房负担,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还贷范围

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帐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提取职工本人

的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二、还贷原则

1、为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满足职工住房贷款的需求,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须坚持先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原则。

2、职工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后,有剩余贷款

本息的,仍须按照还款计划继续还款。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原则上从批准贷款之日起,满一年才能办

理,以后一年办理一次。还贷采用转帐形式,不得提取现金。

4、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且无累计3个月以上的逾期还款不良纪

录的职工,方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三、还贷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较多的职工,其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满10000元可提取还贷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较少的职工,两年内其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满10000元的,可提取还贷一次。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余额。

四、操作程序

1,贷款职工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盖章出具的还款余额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提取原因栏内填明

“还贷提取”。

2,贷款职工凭身份证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借款合同》、商业银行盖章出具的还款余额证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还贷审批手续。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的工作人员对贷款职工的提取还贷申请、凭证要素、还贷额度等进行审核后,对归还本银行贷款的,即内转还款;

对归还在其他银行贷款的,通过交换进行银行间还款。

五、其它

1、本办法市区自印发之旧起施行,各县(市)、邗江区、仪征化纤集团

公司和江苏石油勘探局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按照以下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首付款提取。职工首次提取时,产权人及配偶可在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或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在取得增值税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1年内提取。 (二)偿还贷款本息提取。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二、提取要件 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统一办理的,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也可使用含有计税依据的契税完税凭证或加盖开发商财务专用章的首付款收据。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以后各次提取时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二)购买我市行政区域以外新建商品住房的,首次提取须提供: 1.《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 2.借款合同。无法提供的,可使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贷款银行印章的借款合同复印件;职工提供抵押贷款合同的,须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用途等要素。 3.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须提供首付款发票或全额增值税发票。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不再提供首付款凭据,只须提供最近一年内的银行还款凭据。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浅谈如何用好、管理好住房公积金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房地产形式的快速变化,尤其党的十七大报告以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时下最重要的问题。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如何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职工,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为广大职工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显得尤为的重要。本文就如何用好管好住房公积金进行了主要的阐述。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用好、管好、方法、策略、措施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按照率先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必须用科学的态度、科学的方法来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实行以来,受到广大职工的普遍欢迎,已经为成千上万的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难的问题。但随着时代的进步,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变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不断面临新的矛盾和问题。只有不断地适时地制定符合广大群众利益的政策,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才能与时俱进,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水平 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不断创新担保方式,进一步探索有效的促缴方式和手段。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更多的职工有条件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 近年来,由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求不断增大,全力推进管理部个贷业务成为当务之急。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职工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另外,要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放款力度,提高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完善的网络素质和业务能力监管、审批机制,缩短贷款办理时限,提升服务质量,使贷款发放量成为新的增长点,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注入新的活

XX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北京福润达集团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缴费比例 住房公积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如下:单位缴费=缴费基数×12%,缴费缴费=投保基数×12%; 第四条缴费基数 管理人员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53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分(上限为5300元,下线为1318元) 一线员工 满一年员工基数:去年本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100元) 未满一年员工基数:现个人月工资固定部门(上限为2100元,下线为1318元) 第五条管理部门 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专员负责集团及子公司公司住房公积金项目的管理以及相关规定的拟定与执行,负责员工公积金个人帐户的管理及预决算。 第六条 员工公积金中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第七条 集团行政部在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转移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第八条 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集团或者子公司人事专员为其办理公积金的停缴手续。《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第九条 员工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人事部门在申报下年度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条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公司人事专员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当事人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体制,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转换住房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住房能力,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筒称公积金,下同)是一项政策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交,单位和职工缴交的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专项用于购、建、大修住房,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职工本人。 第三条重庆市住房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施领导和监督。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负责公积金的筹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独立发薪的单位,均属实行公积金制度的范围;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和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属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对象。 实行出售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及其职工,亦要执行公积金制度。 离、退休职工、临时工和三资企业外方职工不实行公积金制度。 第三章公积金的缴交 第五条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公积金的缴交率,1995年定为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5%,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提高,适当调整,适时公布。 第六条公积金缴交额等于职工个人月工资额和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乘以公积金缴交率。计算缴交数额时低于5元的按5元缴交,5元以上的以元为单位9四舍五入,逢角进元。 第七条职工月工资额的计算,以圄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为准。

浅谈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定位和主要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我国城镇住房体制顺利转轨、引导职工住房观念转换、提高职工住房消费支付能力、培育促进住房金融业发展和推动房地产市场形成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政策性的住房保障制度 根据1999年颁布、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同时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保障功能是住房公积金的最根本功能。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是政府为解决职工家庭住房问题提供的一种政策性融资渠道,在我国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特点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制度,包括雇主与雇员共同缴付、对公积金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以及公积金贷款实行优惠利率等几个组成部分。其特点是,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是缴存人个人所有的钱,通过大家缴存、有购房需求的人借贷的方式实现互助。 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特点。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强制”地调整人们的消费结构,人们必须把一部分收入积累起来用于住房消费;其二,增强工薪阶层购房能力,雇主必须按1∶1的比例在缴存人账户中存入等额的钱;其三,具有强大的互助功能,人们可以从社会归集的公积金中贷款用于住房消费;其四,公积金账户缴存的钱免缴个人所得税;其五,公积金贷款可享受低于商业银行普通住房贷款利率的政策性优惠利率。 公积金制度在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方面已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了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直接支持改善居民家庭住房条件。截至2007年年末,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为7187.91万人,缴存总额为16230.30亿元,累计为830.04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565.90亿元,累计支持了4200多万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数据截至2007年10月)。 其次,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提供了资金支持。廉租住房制度是住房保障制度的核心。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 发表时间:2018-06-21T10:38:41.877Z 来源:《电力设备》2018年第4期作者:付思惠李沫谕方娜郭永辉[导读] 摘要: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一项住房保障制度,是城镇职工的自我保障机制,提高了城镇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因此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尤为重要。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辽宁沈阳 110003)摘要: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是一项住房保障制度,是城镇职工的自我保障机制,提高了城镇职工购建住房的能力,因此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尤为重要。文章以电力企业为例,重点就如何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进行研究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电力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问题;建议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国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2011年我国相关的政府工作报告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对于维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缓解企业员工的住房压力、让企业员工共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以及加快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1住房公积金概述 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发展已经有十余年,很多人对其了解却不是很全面,本文在展开分析之前,对有关公积金的一般问题进行一个简要概述。首先,定义及作用。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存金,其作用是为了在职职工工作的年限内,尽企业及个人之力,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其次,企事业职工住房公积金中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源于职工的工资,即定期从职工薪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部分,另一部分源于企业,即企业按照规定的比例向职工公积金账户中支付一部分;最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住房公积金实行的是“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其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原则。 2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意义深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改革对我国经济体制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是稳定我国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形式,对金融体系具有重要影响。住房公积金管理能够形成稳定的住房公积金来源,减轻职工住房压力。在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市场体制中,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必须认识住房公积金管理重要性,将其落实于行动中,这样才能使住房公积金更好地落实于民众,切实维护每一位员工利益。 3我国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3.1缺乏法律规范,监管不当 2014年,我国颁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自条例发布以来,虽然从某种程度上起到约束作用,但由于我国法律相关配套设施较为落后,执行能力不足,使该通知所规定内容未能很好落实。2015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来保障职工权益。目前全国未能及时收回的项目贷款和挤占、挪用住房公积金所产生的金额已达数百亿元,给住房公积金管理带来风险隐患,之所以会出现如此庞大资金,是因为我国决策体制不完善、法律不规范、监管不当等。如果不加以解决,势必会引发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 3.2办理手续复杂,风险大 办理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较多,步骤较多,时间较长,风险较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诸多风险,例如申请人物产权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贷款流动风险、抵御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诸多风险,这势必会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增加压力。 3.3保障范围小 受我国体制影响,政府职能发生转变,事业单位正在改革,国家财政供养人员逐渐减少,部分单位出现裁员现象,部分非公有制单位,例如社会自由职业人群、务工人员、个体工商业人员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非公有制单位在国家所规定住房公积金申请制度中受限制,这从某种程度上严重影响住房公积金归集度,从这种趋势来看,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正在逐渐缩小。 4加强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建议研究 4.1积极拓宽渠道,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 在现有的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内,进一步拓宽其使用范围,实现住房公积金功能的多元化,同时为了确保职工利益,减少资金沉淀,提高公积金使用率,还应适度放宽或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限制,加大对中低收入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撑力度,取得政策支持提高贷款额度,积极稳妥地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降低贷款门槛,丰富贷款品种,简化贷款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和互助功能。 如果职工购买企业集资房或棚户区改造房,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或修改提取和贷款手续及程序,真正为企业职工着想,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4.2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手段 通过与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与网络管理部门协商沟通,建立企业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建立住房公积金网络查询系统的意义不言自明,网络查询系统的建立,个人账户基础信息的查阅就会直观、快捷,也为管辖的个人账户信息的准确性提供了一个检验平台,网络查询系统的建立必将有利于方便职工群众,有利于提升管理部门工作效率和形象。 4.3强化监督管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建立严密的内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对企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职责履行、权力运用、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对信贷人员、会计、财务等重要岗位人员合理分工、轮岗,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禁止乱用职权的现象发生;二是要建立适当的责任分离制度、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制定出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严格的操作程序和合理的考核标准;三是要完善各类监督、审计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审计部门、各类监督部门和银行等机构力量,定期开展检查,实现管理部门、单位与银行同时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 4.4提高中低收入职工的购房能力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版本号: 生效日期: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员工权益,根据市政府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三、要求: 公司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要求全体在岗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本公司和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共同缴存,员工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不参加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的纸质申请书。 四、管理职责 4.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汇缴、核算、转移、封存等日常管理业务。 4.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审定工作,员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与相同年度的员工养老保险基数一致,员工在年度养老保险基数确认表上的签名视同认可与养老保险年度相同年份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4.3、财务部负责住房公积金扣款数据的审核、付款等业务。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开具员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工资收入证明及社保证明。 4.4、人力资源部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员工支取及贷款等相关业务。 五、缴费 5.1、员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费基数的封顶及保底标准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准。 5.2、公司为员工缴纳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10%。 5.3、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委托银行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5.4、每年的4月为员工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变动月份。 六、其他事项说明: 6.1、员工支取公积金按照市公积金中心相关政策执行; 6.2、员工因支取公积金牵涉到个人信息错误,可由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开具 证明。 6.3、人力资源部协助员工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6.4、员工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人力资源部应予以配合。 七、附则 7.1、本制度适应于XXX公司。 7.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宾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宜宾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调入/续保: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不需要资料。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不能补缴。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不需要资料。

补缴 不可补缴。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缴满15年可办理退休享受待遇。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时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办理。 所需资料 1、退休提供养老手册、个人档案; 2、死亡提供申请人与死亡人的证明、火化证明。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二、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参保次月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

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时限: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1个月以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后2个月以内。异地安置人员就医为出院60日内。 办理周期: 10个工作日。 所需资料 1、住院(转院)申报表; 2、异地安置人员附《异地安置人员选择定点医院登记表》; 3、《出院证》;住院发票;住院病历;住院费用清单; 4、若报销费用拨个人应附本人银行帐号。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到当地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即可。 三、工伤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申领报销时限 办理时限:发生事故后7日内到社保工伤科备案;30内到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

浅谈住房公积金及改革思路

浅谈住房公积金及改革思路 一、住房公积金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是适应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房价却在一味攀升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一项政策性、行业性很比较明显的金融业务,存在着贷款基数大、期限长,风险不易控制等诸多的缺点。随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发展和壮大,防范与控制住其风险,是关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住房公积金有两大功能: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的个人住房基金,通过个人缴存、单位资助和长期储蓄的方式,不仅增强了职工解决住房的能力,降低了职工购房还贷的压力,同时也调整了职工的消费结构,确保了职工的住房消费支出;有利于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积累和周转,使政策性住房贷款有了可靠的资金来源,更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住房消费需求,抑制房地产市场价格过快上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问题。 二、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金融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可缺失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住房金融是否根据政府特殊的政策举办,是否可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可以将住房金融划分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和商业住房金融,我国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主要是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的最直接体现。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文件编号:2020年4月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版本号: A 修改号: 1 页次: 1.0 编制: 会签: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公司住房公积金方案 一、公司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目的 企业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既是国家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为企业减税降负、为员工长远发展之需要。 1、为员工购房提供低利率房贷,减轻员工购房经济负担。 2、合理避税,实际提高了员工的薪资水平。 3、有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公司人才队伍。 4、有利于规范公司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合理控制员工住房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5、有利于规避法律风险。 二、缴纳范围 1、公司正式办公职员及管理人员。 2、遵循缴纳准则: 1)员工自愿申请; 2)试用期员工、勤杂人员不购买; 3)不缴纳社保费用的人员,不购买; 4)公积金与社保购买单位一致; 5)员工本人要求提高缴费基数的,其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三、缴费标准 1、缴费公式 缴存额=公积金缴费基数╳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公积金缴费基数╳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2、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1)法律法规文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淄博市政府令第98号)。

2)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7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元(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为181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164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470元。任何单位不得等额、定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建议我公司以1800元/月为公司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3)缴存比例 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淄住字〔2013〕78号),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经济效益好、有条件的单位可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至12%,即个人12%,单位12%,单位缴存比例不得高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四、综上所述,缴存方案如下表: 五、公积金的提取 1、个人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个人购买住房,没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相关证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其住房公积金。

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员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济南市房屋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试用员工待试用期满,正式确定劳动关系后,公司从转正之日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员工,其住房公积金按所在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并享受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所规定的一切待遇。 第二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缴存率的确定 1、住房公积金是员工及公司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归员工个人所有,员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结清,退还员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由员工缴存额和公司资助额两部分构成。 2、员工个人当年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等于上年度月平均基薪总额(简称缴费工资基数,下同)乘以个人缴存率。公积金不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 3、公司资助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等于被资助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乘以公司缴存率。 4、个人缴存率等于公司缴存率。济南地区个人和单位缴存率为7%。 5、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部分,由行政人事部在每月发工资时代扣,并连同公司资助部分于每月15日前交到管理中心归集部(中国建设银行天桥区支行)。 6、管理中心负责为每位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记录员工的缴费情况,并按规定计息。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包括员工编号(帐号)、姓名、身份证号码、上年月平均工资(上年基本年薪/12)、当年缴费、本息情况。行政人事部留存员工的月缴记录,缴费记录,缴费记录包括员工姓名、帐号、员工个人月缴费金额、公司资助金额。 7、当年归集的员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上年结转的员工个人住房公

公司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建立建全本公司住房公积金制度,维护员工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及时、足额上缴,根据《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11〕69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缴存主体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由本公司和与本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已转正在职员工共同缴存,员工如因其它个人原因无法参加住房公积金的,需向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权属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本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四、管理职责 1、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确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缴存比例等公积金管理的政策和重大问题。 2、人力资源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开户、核算、转移、封存、注销等日常管理业务。 3、财务部负责住房公积金扣款数据的审核、付款等业务。 五、缴费基数及缴存比例 缴费基数以每年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为准。公司为员工缴纳和员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10%。 六、缴费方式 员工住房公积金中公司缴纳部分由公司委托银行代缴,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并由公司代缴。

七、住房公积金的新增与停缴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在新员工入职三个月内为其办理公积金的新增或协助其办理转移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公积金相关手续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2、员工住房公积金从外单位转入公司时,若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且不能立即调整的,则暂沿用原缴费基数,但,如有超出公司所应承担的费用则有员工自己承担。人力资源部则要在下次申报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3、在收到经批准的员工《离职审批表》后,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停缴手续。《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前批准的,当月办理停缴;《离职审批表》在当月15日之后批准的,次月办理。如离职员工未按照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而导致公积金无法及时停缴的,其多缴纳的费用(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 八、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及所需材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含公司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专业人员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支付。当事人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 4、离休、退休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实施细则(2007年3月6日市公积金管委会宜住金管发〔2007〕5号 文发布,根据2014年6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议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包括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冻结与解除冻结、对账、查询、结算等。 第三条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各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具体业务的承办。 第四条管理中心委托经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结算等金融业务。 第五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 第二章登记、设立与缴存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一)宜宾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单位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可参照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企业内退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城镇社区常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军队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营业执照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八)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参照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 (九)在我市工作的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是指在前款规定的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七条单位应当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管理中心审核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单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应当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30日内办理。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编号: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借款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 现住址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办公住宅手机传呼 工作单位单位地址 单位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事业单位□其他职业□公务员□教师□医生□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其他 月收入元家庭月收入元电子信箱 配偶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月收入元 受托人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亲戚□其他 购房情况购房类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房□私房□其它房屋 购房地址 建筑面积米2购房单价元/米2购房总价元房龄年期房购房合同编号首付款元交房时间 现房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担保资料担保类型■抵押□质押□单位担保□个人担保□组合 抵押物类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房□私房□其它房屋 抵押物坐落 抵押物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集资协议□其他 权证号码 抵押物价值元抵押物面积米2是否产权共有□是□否 保证人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保证人职业□公务员□教师□医生□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其他 保证单位名称保证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产权共有人共有人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港澳身份证□台湾回乡证□其他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与申请人关系□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亲戚□其他 申 明 本人愿以上述共有产权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权共有人签字(印): 参贷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本人愿与借款人共同参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并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贷人签字(印): 申请贷款情况 贷款类型□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款法 贷款金额贷款月利率月还款额最后一月还款额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元‰元元 年银行自营贷款元‰元元 申 明 1、本人自愿向贵中心及受托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保证向贵中心及银行提供的所有资料都 是真实的,愿意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保证以所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综合保险。 3、本人同意以自动转帐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含逾期利息),授权银行在本人还款帐户 中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扣收贷款本息。 4、还款帐户帐号(卡号):。 申请人签字(印): 以下内容由承办银行、资金中心填写 承办银行调查人意见: 建议:贷款金额 公积金元 银行自营元 贷款期限年 签字(章) 审查人意见: 签字(章) 签批人意见: 签字(章) 公积金中心经办人意见: 建议:贷款金额 公积金元 银行自营元 贷款期限年 签字(章) 审查人意见: 签字(章) 签批人意见: 签字(章)

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图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 1.单位: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建立劳动或工作关系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职工。包括本市或非本市城镇户口的职工。(目前农业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属于缴存对象。) 二、缴存登记及开户 1.单位

流程图 第一步:准备申请登记所需要的材料 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注册证、登记证等开业许可证明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 (4)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一联《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二步:赴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备齐的1-4项材料,赴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所在的区县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单位开户根据《上海 市实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所填地址选择所在的区县,以便 公积金业务的日常办理。) (2)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对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相关信息录 入计算系统并打印《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单位经办 人员对《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确认表》上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 确认。公积金中心业务受理网点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后打印《上海市住 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审核表》(一式二联)加盖业务章并由单位经办人 签字,其中一联交单位经办人员。 (样表如下,登记表后附)

第三步:领取常用表格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 《上海市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另附) 《上海市公积金补缴清册》(另附)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需到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柜面购买)《未与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职工公积金封存申请表》(另附) 《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另附) 《2005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汇总表》(另附,该表格每年都有变化)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Ver1.0 2008年8月19日 目录 一、公积金相关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 为什么要交住房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要怎么建立住房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每个月单位应该怎么为职工交缴公积金?交多少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单位公积金帐目管理人员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公积金业务流程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A.建立单位职工公积金明细帐............................................................错误!未定义书签。 B.每月操作相关业务,按月缴交公积金............................................错误!未定义书签。 C.业务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封存........................................................................................错误!未定义书签。 2、启封........................................................................................错误!未定义书签。 3、开户........................................................................................错误!未定义书签。 4、销户........................................................................................错误!未定义书签。 5、转入........................................................................................错误!未定义书签。 6、转出........................................................................................错误!未定义书签。 7、补缴........................................................................................错误!未定义书签。 8、部分支取................................................................................错误!未定义书签。 D.缴纳步骤............................................................................................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公积金系统操作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积金管理系统功能图............................................................................错误!未定义书签。 界面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积金系统操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操作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报表生成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业务一览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查询模块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常见问题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技术支持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公积金相关政策 为什么要交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法定规定的一项基金制度,每一个企事业单位都必须给自己的职工建立一个公积金帐户,并按月向每个职工的公积金帐户交缴住房公积金。

相关文档